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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双台子区人民法院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党委工作部署,以 “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为切入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解决“四风”问题为抓手,严格按照规定动作和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狠查“四风”问题,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找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和整改现将对照检查材料汇报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法院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政治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出台后,班子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研究细化了具体措施,查找出了一些问题: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有的班子成员认为大政方针与自己无关。自己不可能违反政治纪律,思想上轻视、态度上忽视,缺乏惊醒的自觉。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
执行中还存在形式主义。有些同志把厉行节约、改变文风仅仅理解为压缩会议文件和材料,简单地取消例会;监管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比如公车私用现象还没有从跟本上杜绝;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未能严格文件审批,有时随意扩大发文范围,文件多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精简会议方面。不能完全做到开短会、讲短话。
(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班子成员对当事人说空话,导致诚信缺失,影响法院形象。比如,在接待当事人时,当着当事人的面承诺的很好,但是没有实际进行解决,引起了群众的反感,甚至导致当事人上访;二是个别同志缺乏“规矩意识”,存在着忽视、轻视、漠视规矩的现象,直至规矩丢失,有的不懂规矩,想事情干工作缺少“规矩”这根弦,虑事简单,有的不用规矩,不把规矩当规矩,仅仅把规矩挂在嘴边,留在纸上,当摆设,做样子,不落实,有时凭个人感情办事;三是个别班子成员不守纪律,既是理想信念不坚定的表现,也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政绩观和权力观畸形扭曲的结果。
(四)“遵守党的纪律、规范党内生活”方面的问题
法院领导班子始终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政治准则,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党员培养和干部选拔方面,严格坚持“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标准;在党内政治生活方面,严格坚持按党章办事,严格遵守党内各项政治生活准则,但有的班子成员还抱有暂时观望心态。执行规定不到位,比如仍然存在依赖开会、发文推动工作,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的具体表现
1、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个别班子成员对工作存在认识不到位现象,执行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有的班子成员对工作的开展偶有抱怨;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个别班子成员缺乏全院一盘棋思想,各分管工作之间相互配合协助不力,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个别班子成员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敢大胆管、大胆干,怕承担责任,怕得罪人,在其位不能全力谋其政,放不下私心杂念,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
2、工作作风不实。班子对工作开展还停留在老一套上,讲成绩多,谈问题少;个别班子成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还有待转变,作风浮漂,思想懒惰,工作说的多、干得少、布置多、落实少、不深入、不扎实,得过且过,敷衍塞责,拈轻怕重,缺乏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领导艺术不佳。个别班子成员工作方法简单,组织协调能力还有所欠缺,有时抓工作过于具体,忙于事务多,被动应付多,自己干得多。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不够,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
4、队伍带的不好。个别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没有充分落实到位,对中层干部这一关键环节的教育管理不力,出现了个别中层干部不能以身作则,带头违反内部纪律和禁令的现象。如有的中层干部不能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开会迟到,或不坚持挂牌上岗。
5、 “三案”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已成为来自法院内部的困扰审判工作公正与效率的毒瘤。在根治“三案”问题上,个别班子成员监管下属不利,对一些问题没有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以致发生一些不应该发生的问题,致使分管庭室的干警还不能严格做到坚持法律原则至上,不能排除人情、关系的困扰,在个案上还存在接受说情、收受贿赂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二)官僚主义方面的具体体现
1、工作中缺少亲和力。缺乏耐心态度,在案件审判上偏重法律效果,不注重社会效果,孤立办案、机械执法;
2、敬业精神不足。不能够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存在迟到、早退、脱岗,甚至无故旷工现象;
3、偏重业务知识学习。忽略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4、个别班子成员表率作用发挥得不好。有官僚主义倾向,不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同志们做到的,自己不能作到,致使一些问题没有从根本上、从源头上得到解决。如:在遵守规章制度方面,有时紧时松甚至班子成员带头违规现象,在干警中造成不良影响。
(三)享乐主义方面的具体表现
1、工作状态不佳。个别班子成员缺乏进取心,精神状态不佳,工作中存在庸、懒、散现象。比如,有的班子成员牢骚满腹、怨天尤人,对上埋怨领导、对下抱怨群众。
2、缺乏创新意识。学风不勤,安于现状,不善于学习吸收新知识,存在“吃老本”、凭老经验办事的现象,创新工作办法不多,工作天天一个样,没有起色和进步。
3、个别班子成员思想不解放。观念陈旧,世界观改造不彻底,缺乏开拓、创新精神。
(四)奢靡之风方面的具体表现
1、执行规定不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前我们偶有超标准接待的情况,但在规定出台后无论是哪一级别的领导来院检查,一律食堂就餐。
2、存在迎来送往现象。班子成员有接受朋友、同事、同学等赠送礼品的情况,比如,为了工作更好地开展也曾到省新闻单位送过河蟹大米等土特产。
3、超面积办公。按照中央及地方新的办公用房配备标准,个别办公用房存在超标准现象,原为人均35平,现在为人均面积17平方米。
(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贴近群众、贴近一线做的不够,没有真正做到接地气、知民情、找问题、了解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诉求不能及时解决,有时存在“躲、绕、推”想象,比如,个别班子成员明知法官裁判正确,但是工作方法简单,不愿意多做释法析理,造成当事人不理解、不服判,到处上访。
三、“四风”问题存在的原因
随着我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对班子“四风”问题的梳理,我们认真反思,深刻剖析,其存在的原因主要如下: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政治理论素养有待提高。一是没有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在学习上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缺乏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二是没有科学合理地运用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来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缺乏理论素养,在日常工作中,还不能完全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和观点来分析、解决我院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二)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司法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主要原因是对坚持改造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公仆意识,从而导致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
(三)工作创新意识不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有待提高。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方法和手段方面有所欠缺,应付多、落实少,研究情况多、解决问题少,缺乏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意识。
(四)制度订的多,抓落实不够。督查工作不到位,停留在口头上,致使个别人员办案重视法律效果多,社会效果少,在让当事人胜败皆服方面做的还不够。
四、解决“四风”问题的措施
“四风”违背党的性质宗旨,与党的群众路线格格不入,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如果任其蔓延,后果不堪设想。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是宪法和法律的忠实履行者,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如果不有效遏制“四风”,任其肆虐,必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司法权威,进而影响到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自开展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重点整改“冷横硬推”、“吃拿卡要”、 “庸懒散奢”等问题。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及班子成员的“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价值观教育;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坚决禁止“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转变“庸懒散奢”等不良恶习,一旦发现问题,绝不姑息,以“零容隐”的态度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甚至纪律处分,坚持守土就该尽责,违纪必须追责,在群众的满意中树立司法公信。具体要做到:
(一)拓宽内外监督渠道。首先,要加强纪检监督工作,随时严格审查班子成员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保证班子成员队伍纯洁。在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杜绝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处,处而不严的现象,真正加大惩处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其次,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建立行之有效、系统全面的监督网络。要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等机关的监督,新闻部门的舆论监督,定期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重大案件的庭审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等。要完善特邀法律咨询员制度,更好地为我区社会各业发展服务。
(二)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一是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为困难当事人减、缓诉讼费用;二是打造综合服务大厅,完善便民措施,拓宽服务渠道。在搭建网络便民平台的同时,我们把立案大厅改造成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推进便民措施向综合化发展。三是深入开展 “法制进校园”活动,利用“法院开放日”邀请学生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及为审判服务的会见室、羁押室,让他们亲临庭审现场,以“以案讲法,庭审课堂”的方式让学生远离犯罪。
(三)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激发班子成员的工作热情,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是新形势下法院面临的新课题。以“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的精神,我们推出了《队伍建设考评》及《审判质效考评》新举措,创新法官业绩评价方式。通过自查、抽查和监督检查,对发回、改判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再审案件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评查,强化院长、庭长对案件的审核责任,明确法官责任,对各项工作职责制定了细化、量化标准。
(四)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进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对拖延审判的案件及时发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时结案。要求班子成员办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对案件审理实行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并随着条件的成熟,不断扩大简易案件适用范围。
(五) 提高班子成员的素质,牢固树立“民本思想”。必须大力提高班子成员的素质,这也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根本之策。坚持不懈的加强教育工作,使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人民法院做为审判机关,是公正和权力的象征,人民法院的根基应深扎于人民,动力应源自于人民,价值应归宿于人民,人民法官应该自觉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要常存爱民之心,常怀为民之情,常行惠民之举,常解众民之忧,常思贪欲之害。
(六)加强领导作风建设。领导作风是队伍作风建设的关键,在新的形势下要转变领导作风、提高领导水平、工作能力。领导作风要正,为人正派、公道处事;作风要实,体察实情,真抓实干;作风要细,抓住细节,落实细节;作风要硬,自身硬朗,敢作表率;作风要严,严于律己,政令畅通。问题不解决不放手,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局面打不开不放松。同时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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