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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重大事项自查报告(推荐5篇)

2023-03-08 08: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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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银行合规自查报告

一、特别提示:本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进一步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

2、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

3、制定、完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

二、公司治理概况

本行在股份制公司设立时,就着重考虑如何依据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公司治理结构并规范其运作。为此,本行设立、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织架构,制定了符合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的银行章程,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高级管理层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以实现权、责、利的有机结合,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从而确保各方独立运作、有效制衡。

(一)构建现代公司治理的组织架构。

本行根据《公司法》、《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选举了独立董事、职工监事和外部监事,聘请了具有丰富的商业银行工作经验和卓越过往业绩的人士担任本行的董事长、行长,选聘了副行长、风险负责人、行长助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为主要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高管层为执行机构的有效治理机制,建立了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引入了5名独立董事、2名外部监事和3名职工代表监事。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均由董事担任,其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任主席。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合法行使权利,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干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本行的股东大会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等内容。该议事规则作为本行章程的附件,经本行20xx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和中国银监会核准后,已得以贯彻执行。

此外,本行建立了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以确保所有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股东大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从而使投资者获得较高回报。

2、董事会

董事会是本行的决策机构,由股东大会授权直接经营管理公司。如何确保董事会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履行其职责是公司治理的重要问题。董事会成员15人,其中独立董事5名,执行董事2名,其中大部分董事是均具有丰富的金融业从业经验和卓越的过往业绩,而且,还有战投bbva派出的董事。本行每位董事都知悉其职责,并付出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本行的事务。多元化的董事结构,高素质的董事队伍,有利于董事会对重大经营事项的正确决策,有利于本行的业务发展和业绩提升。

目前,本行已初步建立了董事会组织架构和决策程序,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于20xx年3月份开始进入正式运作阶段。四个专门委员会中,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成员大部分是独立董事,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

3、监事会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本行监事会成员现有8名,其中外部监事2名、股东监事3名、职工监事3名。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确保监事会的有效监督。本行章程规定监事会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知情权、建议权和报告权,为保障监事合法权益的实施,本行及时向监事会提供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本行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4、内部控制制度

较好的内部控制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为促进本行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本行的核心竞争力,确保银行资本保值增值,本行一直本着内控优先原则持续不断地完善与改进内部控制。本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遵循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原则,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改进内部控制措施:加大内控执行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我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平稳、安全运行。

5、风险管理制度

审慎的风险管理是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之一。本行致力于建立独立、全面、垂直、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培育追求滤掉风险的效益的风险管理文化,实施优质行业、优质企业、主流市场、主流客户的风险管理战略,主动管理各层面、各业务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

6、关联交易

不规范的关联交易或关联交易陷阱是妨碍公司治理的痼疾。因此,应规范关联交易管理,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本行实行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该事项的关联股东不得参与投票表决,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得计入有效表决总数,同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关联贷款进行严格管理,并确保其满足关联贷款不得超过监管资本15%的规定。本行在上市之时,就根据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置了正常类关联贷款,目前,未向原有关联方客户新增授信,亦未发展新的关联方客户。我行针对关联贷款的相关防范措施包括:严格授信要求,关联贷款的发放条件不优于其他一般贷款;加强授信审核,关联贷款的发放必须逐笔上报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等。

7、激励约束机制

本行制定了保证总分支机构的独立运作和有效制衡的一系列制度,通过完善等级行管理制度、总行部门考核制度、全面推行客户经理制,在总行各部门和分支机构不同层面均建立起绩效考核机制。特别是,我行逐步开始建立资本约束下的激励考核机制,在分支行开始推进以经济利润、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回报为基础的考核机制,促进分支行在业务经营中树立资本、效益和风险综合平衡的经营理念,自觉地优化和调整资产结构。

8、信息披露管理

本行a+h同步上市后,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本行、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内地和香港两地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的要求,本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有效的内部信息报告、审核及披露流程。

本行明确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本行董事长,本行总行各部门以及各分行的负责人是本部门及本分行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本行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本行信息披露的指定负责人,负责准备和递交有关监管部门所要求的信息披露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信息披露任务,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本行信息披露工作。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本行建立了行内重大信息汇集机制,从体制上完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流程,为更好地履行好信息披露职责奠定了基础。

由于本行今年4月27日刚刚上市,因招股书中披露了本行20xx年度相关财务业绩情况而取得了上市地监管机关对本行20xx年年报的豁免。因此,尚未披露过定期报告。但本行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全面、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透明度,保证所有的股东平等享有知情权。同时,本行也将根据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的要求,适时修订、完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9、投资者关系管理

本行上市之初,就非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开通了投资者电话专线,在公司网站设置了投资者关系栏目,认真接受各种咨询,并开始着手建立相关规章制度,起草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上市以来短短的两个月内,本行领导、董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已组织、接待了大大小小几十次境内外投资机构、分析师和投资者的来访调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及时解答问题,建立了和境内外投资机构的良性互动,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得到了资本市场的好评。

(二)规范运作的保证

1、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级管理人员规范运做的行为准则和依据。本行的公司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而制定的,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的审核。

(2)三会议事规则

根据监管机关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3)董事会、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4)制定并完善了《行长工作细则》,完善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细则和规程,明确组织机构之间的职责边界,建立明晰的汇报路线和信息沟通机制。

(5)起草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配套文件。

在实际运作中,上述文件及其他相关指导性文件,共同为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公司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XX月31日,在短短的时间里,本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基本已确立,公司治理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但在实际运作中,正如《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所深刻指出,要真正解决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的问题,就须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积极学习那些较我行更早步入资本市场的同业的先进经验,取人所长,补己之短,积极探索、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

(一)进一步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由于本行董、监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立时间不长,其议事规则虽已经各专门委员会审议、修订,但尚待董事会审议通过。此外,董、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都是金融、财政方面的专家学者,应进一步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特长,不断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

(二)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我行虽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合规经营理念,并大力倡导和宣传,但个别基层机构在认识上仍不到位,在处理具体业务时容易忽视合规经营的问题,一些发生在基层机构的低层次操作风险问题还不时地困扰着我们。因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全员合规、高层合规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机构的检查力度,加强其内控执行力。

(三)制定、完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我行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已草拟《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以使董事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该制度已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拟于年内实行。

四、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序号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责任人

1董事会审议通过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董、监事会决策机制20xx年8月份孔丹先生刘崇明女士

2进一步加大基层机构的内控执行力20xx年年内合规审计部

3实施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津贴制度20xx年XX月份之前人力资源部、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五、有特色的公司治理做法

本行始终致力于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公司治理经验,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中,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结构。

(一)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特色

1、本行树立了正确的经营理念,优化了内控环境。我行在对近年实践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追求效益、质量、规模的协调发展,追求过滤掉风险的利润,追求稳定增长的市值,努力走在中外银行竞争的前列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和银监会的监管要求,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指导,遵循商业银行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内部控制原则,改进内部控制措施,完善信息交流与反馈机制,有效发挥内部控制的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行各项业务的健康、平稳、安全运行。

2、本行建立了覆盖全面业务和流程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授信业务内部控制、资金资本市场业务内部控制、会计及柜台业务内部控制、计划财务内部控制、中间业务内部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等。

3、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本行积极探索扁平化管理,建立健全集体决策机制,通过建立并执行总、分行行长定期办公会议制度,履行集体决策职能,提高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健全了行长办公会领导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发展及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和财务审查委员会制度,提高了决策的专业性。

4、强化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全面风险管理。一方面进一步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成立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并开始履行职责。另一方面加强信贷政策管理,强化放款中心建设和贷后管理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不断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手段,完善贷款管理信息系统、资产负债系统、财务管理系统。

5、加大检查、整改和处罚力度,狠抓内控执行。我行通过大规模的检查,狠抓整改率,保证了内控的执行力度。主要开展了会计大检查(覆盖面达100%)、信贷大检查(覆盖面达50%)及安全保卫大检查。通过连续的检查,大量揭示和纠正了会计、信贷业务操作和安全保卫方面的不规范操作行为,消除了风险隐患。

(二)风险管理方面的特色

本行持续采取以下多种创新性的措施,努力建立起审慎的风险管理体系:

19XX年,本行进行了公司贷款流程改造,将大部分公司贷款业务的审批权集中到总行,并设立了从事不良贷款清收的专职清收人员职位;与麦肯锡公司合作开发了公司业务信用评级系统,并在全行推广。 20xx年,本行实施了分行信审经理总行委派制,设立了具备识别信用风险知识及经验的产品经理职位以做实授信调查,建立了放款中心以降低放款操作风险。

20xx年,本行设立了首席风险主管职位,在国内同业率先实施分行风险主管委派制。分行风险主管主持包括授信审批在内的风险管理工作,直接向首席风险主管负责并汇报工作。

20xx年末至20xx年初,本行调整了授信流程,加强对授信业务的全程控制,强化风险管理的独立性:

(1)由风险管理部承担审查审批职能的同时,将放款中心和贷后管理职能集中由风险管理部组织实施;

(2)实行信审会集体审批制,取消了总行行长、分行行长的审批权,总行行长、分行行长仅对信审会审批通过的项目行使否决权;

(3)设立了专职信审委员职位,推行专业审贷。在授信调查以及贷后管理中执行第一责任人制度,由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对授信调查和贷后管理承担第一责任。

20xx年以来,本行按照《巴塞尔协议ii》的要求,与穆迪kmv公司合作开发了新的公司业务信用评级系统。新的评级系统按照客户类别,设计了20个可独立计量违约概率的打分模型以及一个通用的违约概率计量模型,在行业细分和违约概率的计量技术上居于国内同业前列。

20xx年,(1)本行实施优质行业、优质企业、主流市场、主流客户战略,并按行业、产品和客户调整贷款组合结构,主动管理信贷风险;

(2)在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下,本行建立了专门从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的三个专业委员会,强化对三大风险的专业、集中管理;并建立了重点行业专家队伍和行外专家库,加强重点行业政策管理,逐步推行行业审贷,提高授信决策的专业水平;

(3)本行开始在全行范围内推广追求滤掉风险的效益理念,并通过计算、分配基于监管资本标准的经济资本来对一级分行的业绩进行评价。

本行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上的持续努力,已经并将继续提升本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并持续改善本行的资产质量,从而有利于提升本行的资本回报能力。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我行作为a+h同步上市的公司,深刻理解内地和香港在监管规则、监管理念等方面存在差异,在信息披露方面严格执行标准从严不从宽,内容从多不从少的原则,并根据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的要求,本行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有效的内部信息报告、审核及披露流程,有助于进一步增强透明度,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日常信息沟通手段。目前,本行通过《中信银行董监事通讯》、《中信银行资本市场动态》等方式及时向董、监事会报告相关日常工作。

(二)股权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本行已制定对高管的股票增值权激励方案,可否实施,目前尚未得到监管机构的明确答复。

第二篇:农村合作银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安徽绩溪农村合作银行

重大事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及时、妥善处置重大金融风险和突发事件,维护安徽绩溪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正常稳健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事故风险,确保农村金融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安徽绩溪农村合作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三条 辖内各分支机构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向总行或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一)辖内各分支机构出现因各种非正常因素引起众多客户在短时间内集中要求提取存款的挤兑事件;

(二)聚众到分支机构上访、请愿、静坐、示威,以及发生冲突、围攻事件;

(三)辖内各分支机构发生贪污、挪用公款等内部经济案件;

(四)辖内各分支机构发生盗窃、抢劫、诈骗、涉枪、爆炸、绑架等各种经济刑事犯罪案件;

(五)辖内分支机构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害,对资产、人员造成损失和伤害的重大事件;

(六)辖内分支机构重要数据、帐册、重要空白凭证严重损毁、丢失,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事件;

(七)辖内各分支机构员工发生叛逃、出走、非正常死亡等 1

情况,或因司法、纪检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能,造成岗位空缺;

(八)辖内各分支机构支行行长、副行长在未办理离岗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工作岗位3个工作日以上,一般员工在未办理离岗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工作岗位5个工作日以上。

第四条 辖内各分支机构发生上述

(一)、(二)、(三)款突发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或突发事件发生后一小时内向总行报告。

辖内各分支机构发生上述(四)款突发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向总行或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辖内各分支机构发生上述

(五)、(六)、(七)、(八)款重大事故时,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总行报告。第八款支行行长、副行长在未办理离岗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离开工作岗位3个工作日以上的,由网点委派会计负责报告。

第五条 总行在接到辖内各分支机构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和补救,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银行业监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 对发生上述重大事件,而未及时向总行报告的有关责任人,总行将按有关处理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罚和追究。

第七条 本规定由本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八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重大事项自查报告

村级重大事项工作汇报

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汇报

2018年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条例

第三篇:银行合规自查报告

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离不开合规经营,更与防控金融风险、内部控制相伴。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必将为信用社经营理念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依托和保证,也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实现长治久安的工作局面成为可能,通过反复学习,加深领会,我充分认识到此次合规文化教育活动目的和重要意义,更加明确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重要性、必要性。对照制度执行情况和操作规范性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对照、边检查、边整改,从学习上、思想上、经营管理上、规章制度上、工作作风上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补缺补漏。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上。我能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自己的思想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能自觉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针对信用社发生的案件,认真组织开展“学、查、改”活动,以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让全社职工充分认识到案件的严重危害性,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习不够。一是自学意识不够强,没有“钉子”精神,不善于紧抓学习,自我素质提高不快;二是组织集体学习不够深入,作为单位的一名员工,有时在单位组织的学习只在学习文件、通报案例,对一些案例案件缺乏深入分析,使学习内容与学习效果未能较好融合;三是重业务、轻学习。平时只顾忙于业务,片面强调稽核工作,冲淡了内控、安全的学习内容,使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学习规划不够深入。

二、思想上。平时能够端正经营指导思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竞争与规范、金融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改革创新与规范管理两手抓。能够通过强化内部管理约束机制,提高主任办公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合理安排任务指标,把案件防范纳入年度网点负责人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与其他工作一起安排部署,统一考核奖惩,切实做好案件防范工作。但在稳健经营和案件防范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紧迫感不强,内控优先和审慎经营的理念不够等,认真分析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总觉得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逐个谈心,耐心地做职工的思想工作;二是认为我们联社的工作条件好,工资高、福利好,没那么多思想问题。三是对自己的教育不够深入,要求不够严格,存在重制度建设轻落实的现象。对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只善于一般要求、一般学习,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批评教育又未能及时跟踪、反馈,掌握整改情况等。

三、规章制度上。能够按照联社要求“五个必须”、“八个亲自”开展内控、安全等方面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督促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与整改,把各项制度执行到位。但同样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有:一是理论功底不够深,金融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全面,所以在执行上级指示,贯彻各项金融政策时会出现偏差、走样现象。二是因为事务繁忙,时间安排不够合理,检查指导工作力度和深度不够,使一些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不到彻底落实,违规违章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分社,内控制度、安全保卫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三是对基层职工的监督和教育不够,如对有些职工在考核中已经发现的缺点,未能及时中肯地指出或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容易使小缺点变成大错误。四是对分社职工了解不够,平时与分社负责人接触的多,与一般员工接触较少,对员工是否经商办企业、从事第二职业、赌博、买卖彩票、不正常交友等问题的了解还不够深入。五是电脑知识相对缺乏,对综合业务系统的相关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计算机运行安全等方面组织检查、指导的能力有限,存在薄弱环节。

四、工作作风上。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能自觉修正自己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时刻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职工的监督之下,努力以身示范,廉洁自律。能够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建立严格、明确的决策程序和办事程序,通过完善各项内控机制,充分发扬民主作风,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但工作作风有时不够扎实,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一是平常制度定的严,执行时宽,只满足于开会和学习文件,对基层社督促检查落实不力,对上级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对分社出现的一些违规违章问题,处理时不是十分果断,特别是处理、处罚时,心慈手软,没硬起手腕。三是作风不够深入。平时忙业务多,抓制度少,有时到分社检查只是听听情况,未能真正深入到干部职工家中,听他们的呼声,征求他们的意见等,对员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缺乏解决的办法和力度。

总之,通过开展合规文化教育活动学习对照,才发现自己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为此,我将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相关的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快克服和纠正,主要做到:

一是要与联社职工一道,深入学习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提高自身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稳健经营和案件防范的意识。

二是要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审慎经营的理念,克服片面的思想倾向,坚持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改革创新与规范管理两手抓。

三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正确的经营指导思想,要定期开展金融法律法规、内控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的教育活动,严格按照联社序时性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好本社的内控制度、财务帐务、综合业务、信贷管理、预警指标和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序时性检查工作。

四是要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按照信用社主任“五个必须”、“八个亲自”开展内控、安全等方面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与整改,有效遏制案件的发生。五是要建立和落实职工行为的排查制度,密切关注职工八小时外的生活,重点关注职工是否参与经商办企业、从事第二职业、赌博、买卖彩票、不正常交友等,加强教育,对违法违规人员加大处罚力度。

六是要以这次开展合规文化教育活动学习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有效遏制案件高发的势头,力求将各种案件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我社安全、合规、稳健经营。

第四篇:银行自查报告

为了规范我行人民币支付结算、支付系统运行和账户管理工作。根据文件要求,我行召开相关会议并组织人员学习,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对我行存量账户及支付结算、支付系统运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账户检查方面

截止目前为止我行共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471户,自查时间范围内我行开立12个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并且均为基本户,自查期间未开立其他类型单位账户。

(二)内部管理及控制方面

建立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岗位责任制,由会计经办、复核负责审核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由主管负责开户资料的复审及保管。

执行制度,并设立了小组,对大额交易设置专簿分类进行登记备案。

在存款人开立账户时便与其签订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三)银行结算账户开立时间及使用

由于新开基本账户和专用支现户需要资料比较多,审核确认比较复杂繁琐,所以客户等待时间紧比较长,一般需要3-7个工作日才下发证到企业客户手中,基本户和专用支现户均通过人行核准并领取开户许可证,确保唯一性,并约束其在开户许可证签发三个工作日后再进行相关账户交易。

我行还开立了部分临时工程类账户,由于工程比较复杂审核资料的真实合法性需要一定时间,所以这类账户一般都是5-10个工作日左右客户才能真正使用。并且有效期均为两年,按账户管理制度要求规范其账户。

我行开立的一般账户基本能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其基本开户银行,少数一般户通过电话和传真方式告知。除因贷款开立一般户外,其他一般存款账户基本上能在开立结算账户3个工作日后才办理付款业务。并且没有一般户未经批准的专用户办理取现业务情况发生。

开立一般户、非预算单位专户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备案,基本户开户信息变更后,最迟次日向人民银行更改备案,一般户变更后能于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自查中发现,一般企业开户用时较长,归结主要以下几个原因:

(一)客户对开户流程不熟悉

受地域及客户群体素质限制,来我行开立对公账户单位一般小微企业居多,他们并没有雇佣专业会计人员管理对公账户,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的经办员一般对单位存款账户缺乏认知,有的甚至不清楚自己需要开立哪一类单位账户,而且部分客户相关手续不能一次准备齐全,并且尽管有专门的业务人员指导其填写账户开户资料,仍然需要很长时间能正确填写出一份资料。

(二)单位账户程序比较复杂

新建立的对公账户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我行核心系统中录入单位相关基本信息再进行开户,并在电子验印系统留存相应的印章及印模,并且需要专门的复核,客户盖章予以确认。系统产生账号后还需要录入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新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另外需要录入机构信用代码证系统。

因为非核准类账户手续相对简单,用时相对较短,而核准类账户需要送交上级人民银行备案审批,按账户关系相关要求上级人行进行审核、制作开户许可证,并告知我行可以领取,我行才能把证发给企业客户,并要求其在开户许可证下发后三个工作日后允许其操作账户。如果开立临时存款类账户,尤其是我行有部分临时工程类存款账户,经办资料较多,其真实合法性审核时间较长,所以用时较长。

三、改进计划

针对我行对企业开户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我行采取相关措施,尽量缩短开户时间让客户满意。

首先,加强内部管理。开展对《人民币账户管理条例》的学习,每一名经办人员熟悉开户操作流程,熟知条例规定,从自身提升业务素质、水平,并且及时取送账户,最大时间节省办理业务的速度,缩短业务时间。

其次,定期组织外部宣传学习。开展服务城乡、走进社区等相关活动,选拔出优秀讲师,普及单位账户相关知识,让大家了解单位结算账户的意义。

最后,作为服务业机构,我行积极与上级人民银行沟通,随时掌握账户相关规定要求,积极有效的办理相关业务。

第五篇:银行自查报告

根据贵州省银行业协会《关于对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银协发【20xx】41号)、《关于开展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自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分理处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金融环境、塑造和谐服务形象”的主题,通过开展培训学习、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以下简称《服务公约》)及其实施细则。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提高全员对提升服务重要意义的认识,巩固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现将活动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深入学习。

我分理处结合近期开展的“文明服务”活动,明确了岗位工作职责,在各级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推动下,所有人员认真学习支行转发的中国银行业协会有关文件,包括:《中国银行业协会文件》(银协发20xx41号)、《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中国银行业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及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等,做到人人熟知,深入掌握。组织广泛的学习和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强化业务素质教育和服务能力培养,从细节着手,立足长远,从上到下规范员工服务礼仪和业务操作,通过软环境的改善,树立我行的优良服务形象。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优质文明服务工作开展得还不够平衡,虽然都能及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相关制度规定,但重视程度还不够,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业务流程整合及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业务流程过于繁琐,业务操作环节过多,致使办理业务速度缓慢,客户等待时间长,影响了办理业务的时效。

3、大服务的理念还要进一步加强。为客户的大服务格局及理念上,还有很多需要改进、加强与提高的地方在工作环境上还需要大力改善,使工作环境能够卫生整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措施一是进一步巩固服务基础,突出服务规范,提高服务水平

对三声服务、双手递送服务、网点环境改善、网点物品机具摆放、便民设施投放情况进行加强监督。引导员工更加自觉把服务规范要求运用到客户服务的实际工作中,充分运用服务技巧主动关心客户、服务客户,进一步树立农合行的服务形象。二是继续大力提高服务能力,突出服务创造效益,做到“快乐服务”。柜员用心发现客户信息,在处理业务、提供服务的同时,一些潜在中高端客户被挖掘出来,通过想客户所想,让客户得到了超过期望的服务,让柜员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也真正体会到为银行为个人创造价值的快乐。三是继续加大培训和检查力度。通过神秘人的检查反馈,录像点评、专题交流、树立标杆和服务明星示范等一系列措施,使我分理处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能够更上一层楼,将我们的服务水平共同提高到一个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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