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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强化教育规范收费管理意识,健全管理机制。
1、学校组建教育规范收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挂帅,党委书记、各分部条块副校长组成;工作小组由直接分管和教育收费的总务主任、各分部教务主任组成,保证教育规范收费把关层领导意识及相关动作的规范。
2、组织校务会成员学习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教育规范收费的规定、意见及通知,并结合具体工作进行严谨认真的解码,确保对相关政策的正确理解,在对学校各类收费的工作指导中不出现偏差。
3、根据政府规定等需要,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制定或完善下位的规定和办法,保障各类规定在学校实际工作中得以切实落实。
比如:静安区教育局于20xx年按学生人均每学期100元下拨教育活动经费,为保证局下拨经费能做到统筹安排、专项专用、合理使用,经该校务会讨论,根据职业学校不同专业教育教学的异同性,学校于20xx年9月制定《关于学生课外教育活动经费的使用规定》。规定中根据艺术类专业、综合类专业、普通高中三个专业类别、四个年级,做出11个具体的课外教育活动经费使用规定,并罗列明细项目,以确保规定易掌握、易操作。
根据严格规范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的通知及精神,学校进一步完善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的相关规定,其中对于保障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做出了细致规定,分别包括了报批、公告并征询学生及家长意见、回执保留、管理部门存档等具体环节,保证了每一步流程都有具体的要求和相关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4、为避免各分部、各条块之间的理解性差异,凡各条块有重大的收费项目或对相关收费项目操作流程存在疑惑,都必须上报校务会,并由校务会讨论统一决议,保证各收费项目在具体操作中不存在偏差。
5、学校财务部门主管在相关时间节点,需在校务会上作相关工作的汇报,保证领导小组了解教育收费工作的日常运作情况。
二、学校教育规范收费工作执行的具体情况
1、完善学校收费公示和校长承诺制度
学校依照市和区规定的公示内容和要求,通过学校收费公示栏、学校政务公开网和招生简章等各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以及收费形式。并同时公示帮困助学政策、学校代办服务性项目的收费备案及收费流程、投诉电话等内容。收费公示栏均设在各分部醒目处,长期公示。
校长根据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要求,每年签署加强行风建设,规范教育收费承诺书在公示栏及校园网上公示。学校信守诺言,严格按承诺规范教育收费,取信于社会、家长和学生,自觉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2、加强招生工作管理、无违规招生收费情况
高中部严格执行公办高正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按照规定收取择校费。今年学校高中部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为58人,实招非择校生数为58人;招收择校生计划数为9人,实招择校生数为9人,收取择校生费用金额总数为4、14万元(严格按照人4600元标准收取)。
对于其他专业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等财物。所用招生工作人员都不以招生威名收受请托人及家长的财物。
3、进一步坚持平民办学理念,切实减轻家长负担
在严格执行教育规范收费的前提下,始终维持学费收取的低位标准,参照政府收费指导意见,中职学校艺术专业学生每学期学费不超过4000元,但我校则自年起按照人2500元收取。在同等学校当中我们始终保持低收费、高品质的办学口碑。
本校今年根据政府相关政策开始招收农民工子女,对在我校接受教育的农民工子女与本市户籍学生一视同仁,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4、加强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管理
学校不在政府规定的收费目录之外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严禁强制服务和强制收费。取消学校不必要的代办服务,不为其他任何单位代办和服务,或为其向学生宣传推销提供条件。
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坚持充分体现自愿和不盈利原则,并据实结算。完善代办收费的操作程序,细化操作措施,代办收费事先公示,服务性收费明码标价。征得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同意,按规定做好收费和管理使用工作。学校和教师在为学生代办的过程中,若有折扣和让利全额按实返还学生。
学校代收费继续实行总量控制,收费备案事先公示,且以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为原则,一次性收取的代办费在学期结束前向家长发放结算清单,且结算时确保多退少不补规定得到落实。
5、加强师德建设,以师德建设、行风建设为抓手,提高规范收费的自觉性
学校从管理入手严格要求做到:严格禁止为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严禁违规推荐教辅材料、不强行征订市教委规定目录以外的书籍、学校自编的教材和学习材料从学校公用经费列支,不向学生收取费用。在此过程中学校不断完善图书、教材、教学用品等采购制度。
加强学校补课办班管理,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对本校学生收费补课;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及个人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教育培训机构办学名义,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课外办班;严禁学校各部门及个人为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业余学校(班)作宣传或在校内教室内张贴、发放有关这类学校的招生广告、宣传资料等。
6、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收费的沟通和宣传工作。学校每学期都会在家长委员会例会上通报办学、收费的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课外活动产生学校代办收费之前,学校必须就相关代办项目事先征求家委会意见。
三、学校规范收费的其它措施
1、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一方面保证各级政府部门的助学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上海市奖学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惠金、专业奖励金、低保助学金等制度;另一方面继续秉持学校办学传统,对有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全额或半额免受学费的资助。
xxxxx年9月~20xx年6月,学校学费减免78550元,受助学生91人;中职普惠金发放达1573300元,受助学生1576人;中职教育低保助学金发放248190元,受助学生134人次。
由于普惠政策尚未惠及全部在校的中职年级学生,所以学校另外行政拨款提供爱心午餐,帮助部分未能享受普惠政策困难学生家庭进一步减轻经济负担。
2、弘扬师德,坚持开设爱心学校,予以免费补课
学校多年以来坚持开办爱心学校,为学生提供免费补课服务。
3、继续为学生办实事,减轻家长负担
由于学校办学的特殊性,学生课外活动的费用相对高于普高,比如学校在美术专业始终有为期1~2周的写生传统,所以学校在教育局下拨的课外活动专项经费的基础上,以行政贴补的形式,进一步减轻家长负担。
以写生年级为例,学校承担了写生门票、保险以及车费的全部费用,人均总计在200元左右,扣除局统一拨款,学校行政尚需贴补人均125元左右。
由于学校专业特殊,所以有大量的教学用书并不在市教委的规定书目之列,但学校决不越雷池,绝不强行征订,为解决教材问题,或采用自编教材学校行政支出,或由学校统一行政购买。今年学校就已经为就业班的学生购置教材供学生学习所用。
为贯彻落实“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政策,切实做到净化窗口收费,对缓征、取消、降低和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到位,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黄价字【20xx】57号)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为加强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组。领导组由物价分局局长王有安和县财政非税局局长汪小群任组长,成员由物价分局洪桂兰、财政局综合股何业长、经信委相关人员等组成。此次专项检查得到县经信委、县财政局两个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专项检查工作圆满完成,取得预期成效。
二、积极部署,落实自查自纠
6月 10日转发黄价字【20xx】57号文,部署我县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收费单位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取消和减免收费政策,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及时更新对外公开内容,并于6月30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及自查表格分别报县物价局和县财政局。各收费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如期较好地完成。
三、协调配合,开展专项检查
(一) 联合县经信委深入企业调查收费情况。20xx年9月1日至9月12日,我局联合县经信委深入企业开展进企业走访活动,发放涉企收费清单问卷调查50份,收回50份。上门走访了工业加工、农副产品生产、旅游、房地产、电信、金融等各类企业,倾听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宣传近年来对企业的各项收费优惠政策,以便今后督促收费单位切实执行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不让政策变成一纸空文。从走访的50家企业反映的情况看,近年来对企业的收费确实是大大的减免了不少,多数企业几乎是零收费。也有个别企业提出土地税费重,行政审批、预审等环节尚可以再减少,市场监管部门收费还较多,环评、特种设备检测收费等收费不合理,许多收费依托第三方收取,易地防空收费、建筑活动综合技术服务费太高,企业招工用工难等等问题,建议物价部门把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继续保持下去,真正成为减轻企业负担的一项制度,而不是搞形势,摆架子,走过场。物价、经信委两个单位各派2人参加此次走访活动,共计出动人员200人次,取得较好的社会效应。
(二)联合县财政局对涉企收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20xx年9月15日至9月23日,联合县财政局对黟县市场监管局、县房管局、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农机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委等七个部门20xx年以来落实收费清单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7个部门收费,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检查基本情况较好:
1、各单位落实清单制度较好。能严格对照清单,执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政策。
2、各单位收费票据填写较以前规范,收费上缴非税较以前及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3、各收费单位能在收费大厅或其它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利用公布上墙、上框或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
四、查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市场监管局及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收取的卫生监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都不是本部门的收费项目,但县里职能划分有此项职能,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是不是仍可以参照收费,省市物价部门能否给一个明确答复。
2、清单上只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及政府保证金四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不在其列,容易让收费和被收费单位误解。上级物价部门的涉企收费清单也应不断的修改和完善,才能使涉企收费清单真正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
3、个别单位存在票据填写不完事,不规范,有些只填写收费金额,没有填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数量;组织收入后,收入票据未及时交与会计作帐,单位会计凭证不完整。单位收费员或报帐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4、对小微企业减免、缓征、取消收费执行仍需进一步加强,各单位一把手仍需进一步重视优惠政策的落实执行。
5、各部门、各单位应应时改变观念,变收费型为服务型,能不收取的尽量不收。清单外收费手续要齐全,如提供服务的合同、协议,收费明细等等要件要附在收费档案内。
6、物价部门在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皖价费【20xx】12号)过程中,不再核换发收费许可证,建议省局网站仍继续公布各部门收费公示并及时变更收费信息,以便基层物价和本部门收费单位延续使用,确保各收费单位收费信息连贯不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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