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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行行风建设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镇党委镇政府行风工作的统一安排和布署,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服务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使行业作风得到明显改善。
(一)思想道德方面
1、在日常工作中,未出现差错较多、任务完成不及时、敷衍、推诿等责任心不强、作风不扎实的行为。
2、未有经常迟到、旷工、早退等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情绪低落、工作消极的行为。
3、未有经常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集体活动的行为。
4、未有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客户红包、手续费,索取财物或借用通讯设备、交通工具、报销各种费用、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
(二)日常生活行为方面
1、未有经常出入歌舞厅、宾馆、娱乐场所等,消费与正当收入严重不符的行为。
2、未有经常以钱物为赌注打牌、打麻将或参与玩游戏机等其他变相赌博的行为;没有涉嫌“黄、毒、黑”等违法违纪行为。
3、未有长期拖欠贷款、借款不还,或信用卡恶意透支,或经常找人借钱的行为。
4、未有从事第二职业或做生意,或利用工作之便帮助亲戚、朋友做生意的行为;没有上班时间传呼、电话不断,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的行为;没有经常在上班时间买卖股票、期货或参与传销的行为。
5、未有因家庭重大变故,造成情绪波动较大的行为;没有经常深夜不归或夜不归宿的行为。
(三)业务管理方面
1、未有对金融规章制度及上级的精神不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的情况,明确本单位或本部门各业务操作岗位职责。
2、未有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的情况,及时解决网点需要解决问题。
3、未有对违纪违规行为或业务事故不按规定及时制止、报告和处理的情况。
4、未有办理业务越权行事的行为,未有网点、部门负责人违法违规办理业务的情况。
5、未有财会部门主管、主管行长、行长不坚持每旬、每月、每季对所有尾箱现金进行清点的情况。
6、未有不按规定安排对重要岗位进行轮岗的情况。
(四)业务操作方面
1、未有不按规定对账而出现账账、账实、账表不符的情况;未有未经会计主管审核或授权,擅自办理入账、提出交换、电子汇划的行为。
2、未有伪造、涂改变造凭证转移资金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的现象。
3、无单人上门收款、送款违反规定程序办理上门收款业务和办理印鉴卡、重要凭证等业务的情况;无不严格执行每天营业终了双人清点尾箱现金或清点后不登记、不签名的情况。
4、未有擅自动用库存款垫付其他款项、白条抵库的行为。无收、付款时偷张换张,隐瞒不报出纳长款的现象;未有擅自保管客户存折(单)、银行卡及密码的行为,并替代储户取款现象。
5、未有允许单位和个人超额提现或对大额提现不按规定报告、报批的情况;未有开户审查不严、违反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办理个人储蓄开户手续办理公款私存的行为。
6、未有未按规定私自为客户办理挂失手续,盗取客户资金的现象;未有越权或虚假签发存单、凭证式国库券收款凭证、个人存款证明及其他存款单证的行为。
7、未有故意隐瞒和掩盖借款人的真实资信情况,提供虚假的贷前调查报告行为。
8、未有超越职权和范围用印行为,无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用印行为;未有私自将单位介绍信给他人使用的行为。
9、未有私自将押运路线透露给他人的行为。
10、无不按规定办理业务授权的情况;不存在混岗操作现象。
11、无故意违章操作,有章不循行为,未有风险苗头和不安全因素存在。
20xx年,结合第八个“安全年”工作要求,省分行继续推进合规教育活动,我支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部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和业务检查,通过开展合规学习教育和自查自纠,增强风险控制意识,强化合规经营理念。现就“合规建设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合规风险管理总体情况
20xx年上半年,为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促效益”的观念,积极有效推进案件防控和“安全年”风险防范工作,我支行制定并下发了《xx支行20xx年“安全年”公司业务条线专项检查计划》,认真梳理20xx年以来的各项业务检查,如内控工作专项检查,对20xx年末有余额以及20xx年以来新发生的存单质押对公授信业务,对保理业务到期检查,对20xx年全年外汇业务、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检查,每月贷后团队对贷后管理情况进行统计通报等,检查涵盖对公条线各部门,业务范围广,包括各类专项检查,定期和因需检查相结合,力争及早发现各项业务中的问题并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
同时,不放松对人员因素的合规检查,从领导到员工,开展一系列的合规教育和培训,如“每季一课”、“一班一讲一主题”教育、晨会案例学习、专题座谈会等,开展公司条线合规制度建设,树立合规文化。
二、合规回头看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一)管理层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发挥旗帜带动作用。
结合领导人员“每季一课”要求,xx副行长作了题为《学xx、明xx、守规范》报告,对公司业务条线各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及部门对公客户经理进行了一次廉洁从业教育,并与与会人员重温了xx行关于廉洁自律和合规从业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支行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省分行组织的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教育辅导讲座。在日常工作之余,各部门领导人员还通过自学,按时完成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学习任务,深入思考和积极践行,重点掌握“四十五个不准”的涵义,全面提高自己的廉洁自律意识。
(二)落实日常合规工作,使合规工作基础牢靠,扎在实处。
持续开展“一班一讲一主题”教育,大力宣传“安全年”活动的有关要求,部门及团队负责人定期召集开小组讨论会,加强沟通,及时了解了员工思想动态,部署工作,提出合规要求,切实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合规的意识;金融行业各项政策及管理办法更新很快,需要及时向部门各岗位传达最新的办法并组织学习,例如银监会最新要求,流动资金贷款支用单笔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采用受托支付方式,而原来是以3000万元为标准;按照各部门业务开展阶段分工,营销岗严格按照各项业务操作规定开展新业务,贷后管理部门落实新发生业务的首次信贷检查、存量业务的季度定期检查,每月对公司类贷款客户档案进行检查,并且每月对对公贷款贷后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及通报,使得各项业务开展有章可循、控制化、反馈化、规范化;根据要求,与部门员工签订了《xx支行营业场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营业场所安全员及义务消防员》责任书,并且外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组织安全培训。
(三)组织合规自查自纠,排除隐患,向安全要效益。
团队内部自查和外部各类检查相结合,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发现问题,不论大小,严肃处理!
根据南昌县人民银行的要求以及为更好的做好人民币现金收付业务,邮储银行南昌县支行对20xx年上半年现金收付业务、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工作,自查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
一、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结合邮储银行有关人民币收付业务的规定,该支行制定了20xx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制度,加强了对开户单位现金支付、个人结算、活期储蓄账户支付、大额现金收付审批、登记和备案的管理,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条例,明确了临柜人员定期培训的计划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本行内控制度的建设。
二、营业场所建设情况
该支行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摆放着兑换残损币人民币标识牌,并且在LED屏上打上“承诺无偿兑换并提供券别调剂的服务”;还在营业厅挂有“残损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标识牌,并公示举报监督电话。
三、现金收付业务办理情况
该支行定期对临柜人员进行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认真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每位临柜人员都能熟悉掌握不宜流通人民币的挑剔标准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准,并按程序规范操作,临柜人员均能做到不对外支付、只收不付、停止流通不宜流通人民币。同时网点按照要求配备小面额新钞,并且均能根据客户的需要,办理券别调剂业务。对于假币按规定加盖假币章戳,现金收付实现收支两条线,对外支付已清分现金。由网点综合柜员、当班柜员或网点负责人双人在监控下整点、清分。对清分机退钞口现金通过A类点钞机记录冠字号码,并人工识假。完整券与残损券分类捆扎管理,分别整点上缴,柜员对可疑币、残损币单独存放。
同时该支行积极组织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对临柜人员定期开展反假货币知识学习与培训,前台人员均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证,并能熟练掌握如何收缴鉴定假币。同时还在营业厅摆放反假币宣传折页,可供客户学习。
四、设备配备及管理情况
该支行在每个柜台配备了一台能识别冠字号码的A类点钞机,以及每个网点配备了一台清分机,并定期进行更新升级。网点自助设备现金清分及冠字号码记录、上传均由营业主管负责,且保存在专门的电脑上。自助设备加钞均经过清分、冠字号码记录。网点记录冠字号码存储至少保存3个月。以便及时供客户查阅,有效解决假币纠纷问题。自助设备均实现冠字号码贴黄标,且能实现冠字号码查询。
总之我支行均能按照当地人民银行有关人民币流通政策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没有出现与人民银行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并定期组织支行所有前台人员学习人民银行人民币流通等政策,熟练掌握业务知识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
我支行通过对20xx年上半年人民币收付业务的自查,充分认识到本支行与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严格遵守人民银行的各项政策及办法的相关要求,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将人民币收付业务工作做的更好。
近年来,我县支行电子银行业务以其成本低,方便、快捷、全天候服务等优势倍受客户青睐。网上电子银行结算及商户签约转账终端在企事业单位和单个客户群体中迅速发展,ATM因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能够提供24小时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而广受客户欢迎。然而,由于社会的复杂性、企业财务人员水平和个别结算人员业务水平较低,网上电子银行结算风险案例也不断增加。增强风险意识,规避网上电子银行结算成为当前我县支行网上电子银行发展的当务之急。为了规范电子银行业务经营,防范风险,保证我县支行电子银行业务健康、快速、规范发展,特根据省行下发的通知对支行电子银行交易、商户签约转账终端及ATM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避网上电子银行结算风险从执行规范化工作流程中落实。
网上电子银行结算风险存在于联社及客户通过互联网登陆银行网站办理各项业务活动的始终,网上电子银行会计结算风险也是自始至终贯穿于网上银行业务处理的全过程,我县支行结算业务目前所面临的部分结算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是与网上银行结算有关。自20xx年5月15止我县支行共签约网上银行企业用户2户,个人用户9户,在网上银行的签约、柜台操作、后台操作以及客户经理等银行内部人员的工作管理上规范合理;由县支行资产负债部对企业签约的客户资料实行一户一袋制,个人签约的客户资料专夹保管,各类登记薄完善健全;其中企业客户证书载体出入纪录健全,证书载体及密码做到双线传递、及时发放,并按照省支行统一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相关费用;同时严禁行内员工参与客户相关资金交易。
二、ATM广泛使用必须基于安全、可靠的基础之上,否则就丧失了存在的前提。
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假网站等方式,诱使客户在ATM上转账,进而造成客户资金损失的风险,我县支行将辖内ATM系统进行了版本升级,在ATM有卡转账及无卡交易中加入了“防欺诈提示信息”。当客户在ATM上选择“转账”或“无卡交易”功能键后,屏幕就会显示带有下列提示内容的画面与文字――“谨防电话、短信、邮件、假网站等诈骗信息,不要向陌生账户汇款、转账”,及时地提醒客户三思而后行,以防上当受骗。并在有卡转账和无卡交易中,加入了“回显户名”环节,当客户在ATM上输入对方卡号或账号后,屏幕会自动显示出该账户对应的户名供客户确认,通过这样的户名校验,解除了客户的担忧,可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为了防止客户进行ATM存款时,因为拿错卡或卡被掉换而存错钱,我县支行在ATM存款交易中也加入了“回显户名”环节。当客户在ATM上存款时,系统会以类似于转账“回显户名”的方式,显示存款账户户名供客户确认,从而有效防范风险。
分析众多ATM案件中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我们发现犯罪分子基本上都是靠窃取客户银行卡卡号或密码来达到犯罪目的的。那么,换个角度来说,只要客户保护好自己的账户密码或卡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保账户资金的安全了。因此,我县支行要求所有临柜工作人员加强对客户的教育、引导,提高客户自身防范意识,提示客户保护个人密码,增强防范意识,从而达到提升ATM使用安全的目的。在此,我县支行依然存在不足之处,没有设置电子银行监控岗位,并落实专门人员监控和严密的再监督检查方案。我县支行领导高度重视对电子银行风险控制,加强管理,决不容许出现为完成任务而弄虚作假的行为,并制定有效的检查方案,注重检查实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业务检查经常化、系统化、规范化,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监督机制,按照建设国际一流电子银行的标准,从根本上保障我县支行电子银行业务的快速、稳健发展。
为了规范电子银行业务经营,防范风险,保证xx支行电子银行业务健康、快速、规范发展,特根据总行下发的《关于加强风险管理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对支行所有电子银行交易及签约数据进行全面自查。
自20xx年x月止xx支行共签约网上银行企业用户x户,个人用户x户,在网上银行的签约、柜台操作、后台操作以及客户经理等银行内部人员的工作管理上规范合理;对企业签约的客户资料实行一户一袋制,个人签约的客户资料专夹保管,各类登记薄完善健全;其中企业客户证书载体出入纪录健全,证书载体及密码做到双线传递、及时发放,并按总行统一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相关费用;同时严禁行内员工参与客户相关资金交易。现就总行统一下发的非现场审计疑点清单中可疑交易模型以及可疑签约数据说明如下:
一、网银虚假签约疑点核实说明:
1、“xxx”系我行内部员工,于20xx年x月x日在xx建行xx分理处以卡号xxx签约个人网银,后xx分理处网点撤并入xx支行;经联系得知其签约证件号xxx系当时所在网点柜员输入有误,正确号码为x,已告知本人在网上将其错误签约撤消后从新签约。
2、“xxx”客户姓氏虽不在中国标准姓氏范围之内,但经查留存客户资料,确有其人,并与身份证姓名相符。
3、“xxx”系xx支行x单位代发工资户,查询留存客户资料后发现是柜面柜员签约时将证件号错输为xxx,正确号码为x,已向客户道歉并说明情况,同时通知其本人在网上将其错误签约撤消后从新到柜面签约。
4、网点单日累计签约笔数大于20笔的记录中20xx年x月x与x日xx支行柜面批量签约xx户,系x及x两单位代发户,相关客户资料齐全,所以集中签约是xx支行在营销客户,宣传电子银行业务时,客户单位对网银汇款优惠手续费有兴趣,且出具相关委托书委托我支行办理批量签约手续;由我支行柜面统一签约后将签约认证书送其单位,由其单位客户签字确认,同时告知员工自行上网下载证书修改密码所至,从柜面签约到客户签名确认,从客户资料保管到其真实性确认均按规定双人操作、双线传递、主管监督,全面强化风险管理工作,以有效遏止、杜绝风险产生。
二、个人网上银行相互对转虚增交易量疑点核实说明:
为顺应我行电子银行发展需要,将建行建成国际一流电子银行的目标要求,xx支行结合自身任务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积极向客户推销网银业务;因支行地处城郊,网点客户对新兴业务接受能力较差,此次涉及我支行个人网上银行相互对转共有x人,均是xx支行营销的优质客户,其中x、x、x等三人更是我支行发展的省级vip客户,在建行日均存款高达百万以上,由于这些客户签约网银后对网上交易概念较为模糊,在接受xx支行宣传后,为更加熟知电子银行业务的情况下,多次重复进行个人网银业务往来的操作,且xx支行与20xx年x月x日发现后,当即予以禁止。xx支行在接总行非现场审计中对电子银行可疑交易进行核实的通知后又对其全面调查了解:
1、其交易资金是自有资金;
2、单笔交易额最高为八万;
3、sum借贷方发生额相等。由此,排除交易风险问题,但对转交易总额较大,存在虚增交易量的嫌疑,对此,xx支行再次要求客户以后一切以真实交易为主,不要再相互对转多笔同数额网银交易,当然,我支行也将在以后的相关宣传方面作出调整,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三、企业网上银行相互对转虚增交易量疑点核实说明:
xxxx有限公司是由我行公司部直接经营的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其单位日常结算量大,每年日均存款均在5000万以上,在xx支行开立一般存款户;首先该单位网银签约资料齐全,对疑点交易xx支行将其交易凭证逐笔查找,其中8笔由xx分行x支的xx有限公司铜杆分公司转入凭证用途为货款和转款,8笔由xx支行结算户付款,xx支行收款交易凭证用途为买汇和转款,2笔由xx支行转入款项凭证用途为转款,经与单位核实,确属真实交易。
在此,xx支行依然存在不足之处,没有设置电子银行监控岗位,并落实专门人员监控和严密的再监督检查方案。xx支行将以总行此次《关于加强风险管理促进电子银行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为契机,高度重视对电子银行风险控制,加强管理,决不容许出现为完成任务而弄虚作假的行为。并制定有效的检查方案,注重检查实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业务检查经常化、系统化、规范化,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监督机制,按照建设国际一流电子银行的标准,从根本上保障电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