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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西自治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优办发〔20XX〕2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召开办公会议专题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到相关科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按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对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进行“回头看”。
二、自查情况
对照文件要求,对今年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1、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人防系统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我办当前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至目前为止,尚未有申请人申请。
2、对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进行了“回头看”。对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按照湘价费〔20XX〕87号、湘价费〔20XX〕60号、计价格〔20XX〕474号、2013年11月26日州长办公会议精神收费,不随意增加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发生。
3、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我办将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以及政务中心办事大厅人防窗口及时向社会公布于众,做到依法行政,阳光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评议。每年邀请服务对象、基层单位、人大、政协代表,对我办在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的监察作用。
三、自查的结果
人防系统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使用票据由州财政部门开据的电脑票据即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发票。通过自查,我办没有一起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除依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外,没有向服务对象收取过任何其他费用。对未按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到位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从8月1日起,州本级审批的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湘价费〔20XX〕60号文件足额征收,符合国家、省、州规定的免缴、免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生产厂房项目等)除外。
根据湘西自治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关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州优办发〔2016〕2号)文件要求,我办高度重视,召开办公会议专题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负责,责任到相关科室开展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1、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按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对收取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进行“回头看”。
二、自查情况
对照文件要求,对今年收费项目及执行标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工作。
1、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人防系统保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和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我办当前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及设施毁损赔(补)偿费,至目前为止,尚未有申请人申请。
2、对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进行了“回头看”。对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按照湘价费〔2007〕87号、湘价费〔2015〕60号、计价格〔2000〕474号、2013年11月26日州长办公会议精神收费,不随意增加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发生。
3、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我办将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以及政务中心办事大厅人防窗口及时向社会公布于众,做到依法行政,阳光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评议。每年邀请服务对象、基层单位、人大、政协代表,对我办在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的监察作用。
三、自查的结果
人防系统收费项目及标准由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使用票据由州财政部门开据的电脑票据即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发票。通过自查,我办没有一起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除依法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以外,没有向服务对象收取过任何其他费用。对未按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到位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从8月1日起,州本级审批的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湘价费〔2015〕60号文件足额征收,符合国家、省、州规定的免缴、免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工业生产厂房项目等)除外。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区政府监察局、纠风办《甘井子区专项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问题工作实施方案》(甘监发〔20xx〕号)文件精神,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整改活动,将有关文件精神第一时间传达各年级、各部门,要求各年级、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对近年来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曹连清任组长,书记宋顺良任副组长,校长室、各年级、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针对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学校先后完善了《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各管理层级的责任,规定了严格的组织处理措施,为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今年,我校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校务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先后召开全校教师大会、分年级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目前,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任何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行为都有损于鉴开中学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鉴开中学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使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自查整改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整改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促良好氛围营造
为切实推进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区有关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甘井子区专项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年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
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⒈招生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没有违反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没有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收取学费;没有以借读生、旁听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⒉收费方面:开学严格按照市物价及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标准收取学杂费、住宿费,没有突破政策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巧立名目乱收费、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学生餐费由学生自主处理,未与班主任的考核进行挂钩,学校没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以捐资助学等名义、通过家长委员会等途径收取费用。
⒊教辅资料征订方面:学校有严格的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所订教辅资料均为上级部门同意或允许,征订工作有严格的流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强迫或由学校教师统一代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报刊和参加商业保险以及购买校服等现象。
⒋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学校不存在违反规定组织学生双休日和节假日集体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的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⒌财务管理方面: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四、抓整改,促规范管理
⒈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行政干部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⒉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籍管理,严格学籍变更手续,严格执行转学准入制度,严格控制跨学区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各年级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学籍管理混乱的管理人员追究责任。
⒊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为了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我们要求学校各年级、各部门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亮证(《收费许可证》)收费,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⒋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⒌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⒍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年级、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为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清理整顿银行不合理收费等要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近日出台减免企业收费等举措,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70亿元至390亿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四大银行和浦发银行上报的清理整顿涉企相关收费情况报告,这5家银行减免、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达数十个。
中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公司金融咨询服务费、国际结算融资安排费、国际结算咨询顾问费、受托管理贷款及转让服务费、公司金融风险承担费等费用;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
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等;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农行称上述措施合计一年给企业“让利”100亿-110亿元。
工商银行决定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共计19项,包括资金管理费等4项顾问类费用,贷款承诺费等8项承诺类费用,以及补发贷款单据等7项贷款服务类费用;取消对公账户余额管理、跨境查询、代办抵押登记等10项收费项目;下调1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人结算类收费项目。
建设银行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企业常年财务顾问费、经济与金融信息咨询费等14项收费。建行还精简服务收费项目,今年8月1日公示的新版服务价目表在20xx版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大幅度归并,项目减少三分之一。
浦发银行决定在去年以来已经取消对公账户监管费、备用贷款承诺费等70余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调整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房地产财务监管费、可撤销贷款承诺手续费等9项费用。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左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表示,四大银行清理涉企收费有望缓解企业融资贵的难题,但能否一劳永逸地遏制银行乱收费行为,缓解融资难,还有待观察。
他认为发改委和银监会联手治理乱收费现象是一个短期行为。行政性的命令只能管一时,不能管一世。长期看,要鼓励银行业市场化竞争;在监管上,还是要创造外部条件,让金融体系有序竞争,通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根治乱收费。
按照县物价局的工作部署,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七整七治”活动要求,我行认真按照工作要求梳理排查在业务经营中存在的不合规收费等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自查组织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为确保排查工作有序开展,支行成立了有行长为组长、主管行长为组长、运营部、客户部、财务部、营业单位等部门为成员的排查工作领导组织,强化对排查工作的督促、领导和推进。
二、自查内容。
1、认真落实农业银行收费公示制度。
做好新标准的落实和执行工作。根据总行要求,新价格标准于20xx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对私类收费项目除价格差异化服务项目外,全省农业银行执行统一价格(基准价格或机器自动控制价格),需浮动的一律报省分行批准后执行。按照银监会、人民银行关于合规收费的各项标准,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中间业务收费项目,通过在营业厅内悬挂公示牌的方式,自觉接受客户的监督,严格按照总行统一公布的价目执行收费,严禁擅自变更价格和自行增加收费项目,及时发布收费价目信息,做到各项收费服务“明码标价”,使金融消费者实时充分了解银行服务收费项目相关内容,从而能够行使自主选择权,使银行收费服务价格不再是“雾里花”、“水中月”。
2、组织员工对照收费标准自查,恪守规章制度,严禁乱收费。
在规范化的收费标准的范围内,为确保无误的按照收费标准执行,建立健全约束机制。我行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员工完成相应的学习。要求员工按照服务工作质量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做到快捷准确,把差错率降到最低。针对此次自查工作,我行还成立排查小组,包括凭证翻阅整理、安排专人复查,在整个服务收费自查工作中,经过层层复查,未发现不合理收费行为,切实按照结算业务收费情况统计表中的规定执行严把服务工作质量关。
3、加强员工思想教育,提升服务品质。
银行机构经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是目前客户投诉的主要内容之一,因此只有从加强员工的素质教育入手,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水平,使服务收费水平与所提供服务的质量、效率相匹配,才能让客户感到物有所值,才能让客户愿意且乐于付费。
三、自查总结。
此次的自查活动切实有效,虽然我行未发现收费不实的账务,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在以后工作中,我行会认真履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我行服务价格行为,以促进我行中间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
篇三:银行服务收费的自查报告根据贵局《关于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收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行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各项收费项目进行梳理。
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的要求,我行积极响应,结合我行现有的各项中间业务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照《通知》要求免除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项目逐项清理,我行涉及到收费的只有第七类已签约开立的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
二、进行系统改造保障业务平稳运行。
20xx年xx月xx日,技术部门针对取消工资帐户年费和小额帐户管理费进行了系统改造。程序已于20xx年7月1日更新到生产系统,从系统中硬控制正式开始免收已签约开立的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费用。
三、下发相关文件。
已经将相关通知、文件下发到各支行、网点。
四、自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生产系统上线后,我部抽查了部份网点进行电话访谈,网点人员未反映减免的账户有收费情况,同时在行内环境的模拟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测试,在操作中未发现相关收费情况。
关于密码挂失费问题。《通知》第四条要求对“密码修改手续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实行免收费。鉴于之前对“密码重置和密码挂失的关系”存在理解上的歧义,因此误认为“密码挂失费”不在免收费范围内,所以自查之日前仍在收取。
五、下一步整改措施。
我行将按照相关流程通过中间业务委员会申请“取消密码挂失费”,尽快通过系统改造取消这一收费项目。
截止目前,本行涉及到《通知》要求免除的服务收费项目已基本免除。我行将根据此次自查情况,尽快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履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我行服务价格行为,以促进我行中间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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