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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药品自查报告

2023-01-15 18: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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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药品自查报告

根据药监局领导下发的20xx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市药监局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本机构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药剂科设立了了药品质量管理人员负责人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二、药品的管理

1、我院已经于20xx年1月通过内蒙古医疗机构网上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药品采购目录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城镇医疗保险目录》及结合临床实际使用确定,并经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由药剂科按照目录进行网上采购。

2、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3、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4、我院按照医院的规模分别设立了门诊药房与药库,库房卫生整洁、布局合理,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将药品进行分库储存,配备了温湿度计、鼠药等养护设施。

5、药库按照药品GSP的管理规定划分为待验区、退货区、不合格区、合格区等。库房分为常温库、阴凉库、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将药品进行分库分柜进行储存。

6、购进的麻醉及精神的药品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了报警装置,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7、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分别储存于相应的库中,保证了药品的质量。冷藏柜2-8℃、阴凉库不高于20℃、常温库为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8、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区内,并登记好不合格台账。

9、在库药品按照批号远近集中存放、药品堆垛与屋顶、墙壁之间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CM、药品垛间有一定距离。

10、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11、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在库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三:医疗器械的管理

1、我院从合法的医疗器械企业供货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医疗器械。

2、建立了医疗器械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包括:购进日期、供货企业、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注册证号、生产批号、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记录保存到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3年。

3、按照相关要求索要医疗器械产品的合格证和注册证。

4、医疗器械设立了专柜,按照类别分类储存并标识清楚。

5、不合格医疗器械存放在不合格区。并做好记录

6、按照药品的相关要求管理在库的医疗器械,按照要求进行养护和储存。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在库医疗器械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四:药房的管理

1、医院设置了门诊药房,环境优雅、卫生整洁、布局合理,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将药品进行分类摆放与储存,配备了冷藏柜、温度计、等养护设施。

2、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管理药房,生活区、工作区、药品存放区分开。

3、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4、按照要求药房每日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5、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6、调配处方时认真审核和核对、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7、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8、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精神的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处方保留3年。

9、药品拆零使用工具清洁卫生、使用符合要求的拆零药袋并做好药品拆零记录,拆零药品在发放时在药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及效期等。

10、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11、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药品质量和管理责任重大,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以自检自查为新起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院与科室两级管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2、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3、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及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第二篇:药品自查报告

为贯彻我省规范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行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配备使用管理,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根据我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使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卫办函[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治理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

成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相关组织,完善采购制度,坚决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由主任负责实施,并按规定要求进行采购。

二、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了采购监督领导小组,对是医疗用药目录及医用耗材目录进行审核、审查。审查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监督、检查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采购和供应情况。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对整个采购活动实行财务监管,防止财务漏洞。

三、采购情况。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制度。我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并统一配送,以保证药品及医用耗材的质量。设立专人负责网上采购工作。

四、配备使用情况。

建立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优先配备使用制度及相关文件,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配备使用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五、合同签订情况。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药经营公司签订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协议;按照《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签署、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六、宣传培训情况。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各种方式开展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合理用药、医用耗材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力争使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更加规范。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为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体规划发展美好前景,共同努力。

第三篇:医疗机构药品自查报告

我乡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认真贯彻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完善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安全工作,为确保我乡食品药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乡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的指导下,通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扎实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加强领导,在全乡营造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乡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及时调整了我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由乡人武部长施良奎为组长,司法所、党政办、经发办、派出所、安办、卫生院、畜牧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乡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在司法所,由汪福康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落实专人负责协调全乡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同时,从舆论宣传、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等多方面入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医药卫生安全”宣传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创建购物放心药店、放心肉店、放心餐饮店示范店活动;组织司法所、卫生院、经发办等部门联手在XX街上集贸市场开展“放心菜”、“放心肉”“放心药”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组织检查卫生院、饭店、学校食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重点,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和对食品加工企业监督,实行食品生产巡查、安全监督等监管制度。二是加强食品药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巡查制度,推行餐饮业、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强化畜禽屠宰行业管理。鼓励促进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食品在市场上流通。三是采取综合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各类食品销售点,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和村卫生室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的检查监督。四是严格农村家宴聚餐申报制度。凡是要举办家宴聚餐都必须向乡政府申请,方可办理,在家宴聚餐前,都要对该农户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并对其卫生条件,厨师是否有健康证,并要求农户请有健康证的厨师办理。乡政府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专卷,将申请表和检查记录归档备查。

三、强化措施,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一是对食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按照县上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我们及时制订并实施了食品药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开展粮、肉、食糖、食盐、肉食加工等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打击销售不合格、冒牌、来路不明和“三无”商品等不法流通销售行为,并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普查与重点查、明查与暗查、定期查与随机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乡乡村连锁超市及餐饮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巡查。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规范了我乡的生猪屠宰点。

二是对药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药品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开展了与公安、工商部门的联合打假行动。规范药品流通经营秩序,健全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促进农村药品供应安全网络建设。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制度和无公害茶园体系建设,保障生产、经营企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农产品卫生安全质量;完善多层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体系;加强定点屠宰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食品、药品上市率,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xx年12月10日

第四篇:药品自查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66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净化药品流通使用秩序,确保广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保障就医群众使用药品安全有效,我院立即组织成立自查自纠小组,对全院的药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及《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规范药房”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行为。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这个中心任务,通过自查自纠检查,迎接区局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严格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杜绝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药品和各种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的药品,确保不发生药品质量事故。

二、我院成立了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林少华。

副组长:吴金焰.成员:药房、药品库管人员。

林少华负总责,吴金焰分管药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管理人员及其职责未报颍泉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一)、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的相关环节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1、我院成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人员职责,制定了药房质量管理方针、目标,编制了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操作规程,实施定期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使我院药事质量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我院药械坚持实行专职验收、专人养护。设立了专职质量管理员和质量验收员,对药房的药品使用及药品周转库的出入库均能够贯彻执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及我院质量管理文件。

3、我院制定了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制度,定期对规范运行情况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转。

(二)、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培训及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

1、为提高全体员工综合素质,我院除积极参加上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外,还坚持内部岗位培训。其中包括法律法规培训、本院制度、工作程序、责任制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药品分类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道德教育等。所有培训均进行考核,建立培训档案及考核档案,取得较为明显的培训效果。医院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定期安排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2、我院对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保管和销售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坚持凡是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可能污染药品的工作人员均实行先查体后上岗

(三)、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的合法性,相关资质、采购票据、采购药品相关证明档案、疫苗、生物制品等冷链药品运输储存的资料的留存情况、药品采购验收情况。

1、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确保采购药品合法性100%。执行"质量第一,规范经营"的质量方针,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

2、验收人员依照法定标准对购进药品按照规定比例逐批进行药品质量验收,保证入库药品验收合格率100%,对不合格药品坚决予以拒收。对验收合格准予入库的药品逐一进行登记。

3、药品相关证件、票据、检验报告单及冷链药品运输储存的资料留存保管。

(四)、医疗机构药品储存与保养情况、药品储存与保养所需的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满足药品储存的温湿度要求。

1、我院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依照相关要求,提升和改造药房。配备和更换干湿度计、药品货架、冷藏箱。改善药房通风和恒温设施。达到环境明亮、整洁、布局合理。

2、在现有的基础上对药房进行整改,能适应我院所储存药品的要求。做到合理布局,地面平整,门窗严密,无污染源,具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防虫、防鼠、防鸟、设备、设施,具符合要求的防火安全设施

3、认真做好药品养护。严格按药品理化性质和储存条件进行存放和在库养护,确保在库药品质量完好。

4、每天做好温湿度记录,及时调整仓库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情况,是否采取足够的措施,能否防止过期失效药品的继续使用,不合格药品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处理,拆零药品是否规范并按规定记录。

1、遵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做足药品管理足够措施。防止过期失效药品的继续使用。

2、严格执行不合格药品处理程序,加强对不合格药品的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医院。

3、应定制拆零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应设置拆零药品专柜,配备拆零工具,如研钵、锥子、剪刀、拆零药袋等,并保持拆零工具的清洁卫生,拆零前应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形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拆零后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药品专柜中并加盖存放以防变质,销售使用的药品必须放入拆零药袋中并注明品名、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素并记录。

(六)、经营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重点检查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中药饮片;购销的中药饮片是否留存检验报告书;易虫蛀、霉变、走油的中药饮片是否按规定要求建立分类储存保管;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采购中药饮片是合法从渠道购进,中药饮片是按中药饮片管理规范要求进行储存保管,储存保管方法及设施是符合规定要求.

(七)、医疗机构药品调配使用管理情况,尤其是特殊管理药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1、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医院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医师处方、药品的规格、有效期限、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

2、做到药品付给均符合相关规定。保存好医师处方,建立完整的销售记录。

四、自查总结及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医院至接管以来,在区药品主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了自身建设。经过自查认为:中药饮片存在检验报告书不足,基本符合药品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1、无违法经营假劣药品行为

2、同时,我们对发现的一些问题与不足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整改。

主要表现:一是对员工的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岗位对质量管理工作自查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加强。我医院一定会根据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不断检查、整改,使本医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

第五篇:药品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充分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积极开展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县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食品安全工作方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稳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履行政府“抓手”职能,发挥部门间“桥梁”作用,积极介入,主动作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扎实有效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目标管理综合评价各项准备工作,把放心食品工程作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及时调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印发了《关于开展面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五一”期间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明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为有力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上半年,组织召开协调委会议4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工作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

二、认真组织协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进一步净化我县食品市场,积极组织开展了元 旦、春节、两会、“五一”节、端午节、中高考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了对生产加工、流通环节,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春季农业产品的专项执法活动,并积极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儿童食品、夏令食品等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工作。经过整治有力地规范了市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上半年,县食安委对全县九镇一乡开展了两次食品安全大督查,全县粮油、糕点、餐饮用具、饮用水、肉制品主要品种监测指标良好,无一起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开展了食品小企业、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状况调研工作,全县规范生产的只有三家米皮加工和一家豆制品加工索证单位。上半年全县共出动食品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各类业户800家次,确保了食品市场安全稳定。

三、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农村食品安全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了乡镇食品安全组织机构,明确专门的分管领导抓,镇食安办落实专人具体抓,同时,充分发挥各乡镇已有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作用,对人员变动的及时予以了调整充实。全县九镇一乡把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监管纳入镇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农村宴席监管采取了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对本区域内自办宴席情况收集、登记、备案和报告制度

四、树立大宣传理念,大力抓好宣传信息工作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办公室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材料、信息,认真整理上报食品信息,上半年共编发了《食品安全简报》30期,按要求及时上报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公共卫生事件月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季报等材料。县食安委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了县农牧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和药监局、县经贸局、科协等食品安全成员部门开展了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产品质量法》、《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流通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咨询活动,共印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资料13种共2000余份,

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次,接受宣传咨询达1500余人次,努力形成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工作协调、措施落实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药品安全监管方面:

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一)加强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

按照2月24日召开的“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精神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了药品流通领域的集中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进货来源不明、把关不严、销售流弊的行为。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整改规范。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始终把检查药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供货企业合法资质文件存档;是否严格执行购进检查验收制度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是否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和药品贮藏要求管理和贮藏养护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处方药凭医生处方销售和建立销售记录等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超方式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截至目前,已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对现场发现未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情节较严重的2家企业和对出租、转让《药品经营许可证》的2家企业进行了处罚。通过集中整治,大大规范了药品流通秩序。

(二)开展打击农村市场假劣药品专项工作

我局以打假治劣为核心,以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开展了对全县各乡镇,特别是对村卫生室和村级药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物制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有经营假劣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查处城乡结合部和乡村药店、村卫生室销售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大大规范了农村药品市场,村卫生室人员和村级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守法、规范经营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村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5人次,执法车辆56台次,检查涉药单位276家次,立案查处涉嫌假药案件6起和非法销售人工终止妊娠药品案件一起。

(三)积极开展“问题胶囊”药品的核查工作

自收到《关于暂停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的紧急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清查,充分发挥新建立的乡镇药品监督协管机制作用,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在短期内清查彻底的难题,确保了工作得以迅速有效的开展,保证全县药品质量安全。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通过电话、QQ群等方式迅速通知全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自查,要求各单位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厂家生产的所有胶囊制剂进行核查,下架封存,并填写清单报县局。二是派出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和中心乡镇的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清理登记,下架就地封存。三是通知各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的药品经营企业、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进行检查,并及时报送工作情况。此次核查“问题胶囊”工作,共出动56车次,检查人次168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98户次,医疗机构134家次,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清查出涉案产品125批次,数量73709粒,与文件通报的批号相同的不合格产品1批次,数量240粒。

(四)开展各种专项、单项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两节”“两会”期间药品安全检查、查处假药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开展严厉打击药品制假售假行为、查处标示为大连富康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收售药品和农村市场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监督检查、开展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开展对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23个批次不合格药品等10项专项、单项检查工作,认真作了工作总结并向市食药监局报告。

六、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品滥用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制发了《关于新、老系统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通知》。3月2日,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分管院长)、不良反应监测报送人员、临床科室及药剂科主任进行为期半天的培训。药械监督股及时跟踪各监测平台不良反应的报送数量和质量,加强调度,每月向分管领导报告一次,每季度向各医疗机构行文通报一次。截止目前,全县已上报不良反应136例,完成任务数的100%。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我县新增不良反应基层用户监测平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纳入医保的药品零售企业)20户。

七、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对药品经营企业兼营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在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的同时,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重点,主要从产品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检查。我局还积极探索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方法和手段,对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排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对其经营的品种实行登记备案。目前,我县共对6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和1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备案登记。按照市局文件要求查处和公布的假劣保健食品信息,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以及“上海益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虚假标示上海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清查“白里透红美白日霜”等18种不符合规定化妆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动车辆13辆次,检查人员3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9家次,检查发现有1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标示养生堂生物科技(上海)国际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维生素E胶囊,数量3瓶;3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有汤臣倍健牌螺旋藻片,共计9瓶。已经对查获的产品进行下架封存,目前正在调查处理。

八、其它工作

(一)建立了新的药品监督协管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监管工作,完善我县药品监督体系建设,整合和利用好现有卫生资源,我局借鉴卫生监督协管机制,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在各乡镇卫生院建立起以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和药剂科主任为主导,卫生监督协管员为基础的药品监督协管机制,明确各乡镇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药剂科主任、卫生监督协管员为药品监督协管员,负责对本镇所有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检查。我局还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和内容,并组织各乡镇卫生院迅速、有效开展工作。药品监督协管机制的建立,有效解决了由于县局执法人员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点多面广,难以监管到位的现实矛盾,比如在此次对“问题胶囊”药品的核查工作中起到了特殊的作用。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这一机制,充分发挥其监督协管职能。

(二)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工作

为提高我县药品使用单位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深化农村医疗机构“一体化建设”,保证全县人民用药安全有效。针对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使用不规范,药房药品摆放零乱,特别是村卫生室药房药品乱堆乱放,存在严重药品安全隐患的情况,我局将GSP认证管理纳入医疗机构药房管理,开展了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工作措施和目标,将规范化药房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细化,各单位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在现有药房的基础上加以整改、规范。对各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和药房主任进行培训,实地到刚通过“二甲”验收的县人民医院药房进行观摩学习。三是狠抓药房硬件建设,督促医疗机构特别是镇村医疗机构对药房环境进行改造,完善设施设备,使其符合有关药械存储、使用的质保规定。四是狠抓制度落实,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落实进货验收、药械不良反应监测上报、药品储存与养护、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使用销毁等制度,并将其定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的基本标准。通过前期工作开展和督查情况看,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药房软硬件条件得到了逐步改善,严格中西药房分设,并按药品贮藏的要求条件落实到位,药房药品摆放整齐有序,药房面貌焕然一新。如龙溪中心卫生院,敖溪中心卫生院等。

(三)行政许可、药品GSP认证和跟踪检查工作

今年以来,完成新申办药品经营企业5,变更换证6户,4户药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资料审查工作。

(四)药师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完成参训药师继续教育76次,药械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171人次的培训工作。

九、存在的问题

(一)极少部分单位还存在质量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店内广告的不规范、分类管理方面不能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现象,留下了不安全隐患,还有待于行业自律行为的进一步提高。

(二)个别单位对执行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还有待于进一步督导检查的力度。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药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系统工作,将一如既往的抓好该项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在近期进行追踪检查,督促其问题的整改和完善,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对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工作的宣传各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材料报送工作;五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本领和水平。

第六篇:医疗机构药品自查报告

根据药监局领导下发的xx年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院按照药监局培训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领导重视,管理组织健全

我院成立了医院药事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院规范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设立了药品质量管理员具体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管理工作,确定各岗位职能,并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各环节制度。

二、药品的管理

1、建立供货单位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格药品。

2、根据《药品管理法》及相关药品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制度、处方的调配及处方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等。

3、购进的麻醉及药品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设有防盗设施,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账物相符。

4、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挂牌警示。报各使用科室进行促用。

5、药房、药库每日上午、下午定时对药品进行巡查与养护,进行温湿度检测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三、药房的管理

1、按照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摆放药品,区域定位标志明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单独存放、危险品专柜存放。

2、按照要求药房每月对陈列的药品进行养护,做好养护记录台账,每日上、下午定时监测温湿度,并做好记录,如超出规定范围,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3、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调配、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

4、调配处方时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发出药品的准确无误。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对有疑问、配伍禁忌、超剂量处方应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审核与调配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需处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药品剂量一般不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量;特殊药品应严格使用专用处方。

6、严格按照规定保存处方: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药品处方保存2年;麻醉处方保留3年。

7、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了健康检查。

8、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四、在下一步的管理工作中,我们将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院与科室两级管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确保用药安全,确保医疗安全。

2、 建立医院药品质量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执行药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

3、加强高危药品和抗菌药品的管理和使用。

4、加强对新员工的上岗培训,及老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

5、加强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及评审。

6、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认真负责,严密监测,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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