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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报告(范文5篇)

2022-12-20 22: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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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银行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行为,规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排查同业业务风险,我行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40号)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xx〕127号)等相关文件,积极开展同业业务风险排查自查工作,主要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为保证此次自查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同时为了更好了解我行同业业务的风险控制、操作管理现状和风险暴露情况,我行对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的同业业务进行重点自查,确保各项同业业务依法合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一)同业业务发展状况

目前我行同业业务品种比较单一,仅开展了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二项基本业务。截止至20xx年X月X日,我行存放同业业务余额为零,同业存放业务余额为X万元,分别为XX同业存放X万元与XX银行同业存放X万元。

(二)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方面

1.内控管理情况。我行建立覆盖同业业务各操作环节的管理制度《XX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此制度执行,一是严格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办法、业务操作流程。二是签订同业业务授权委托书。三是对各类同业业务的资本和拨备计提执行相应的制度与办法。相关制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监管政策要求。

2.同业业务授权授信管理情况。我行内部审计部依据银监办发[20xx]140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治理的通知》的要求,已建立健全我行同业业务授权管理体系,已签发同业业务授权书,在今后的业务操作中,我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XX部将严格按照授权进行业务操作,严禁办理未经授权或超授权的同业业务。一是内部审计部对合规性进行全程跟进,建立健全了前中后台分设的同业业务内部控制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统一的同业业务授信管理政策,将同业业务纳入统一授信体系。内部制度规定不存在绕道监管或逃避监管,选择性理解或曲解监管要求等。

(三)同业账户开立管理方面

我行严格按照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办理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账户查询、冻结、划扣符合相关规定。定期对同业账户及异地账户开立情况进行内部检查,对账户资金往来情况及时进行台账登记。不存在同业账户出租、出借行为。不存在冒用本机构名义非法开立异地同业账户情况。不存在异地账户给市场中介公司进行票据买卖提供通道,定期收取固定费用。

(四)同业业务开展合规方面

同业业务治理体系较完善,落实专营部门制,授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

(一)同业业务操作复核相关规定,与具备准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二)我行按要求对同业投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目前仅存在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两种业务。

(三)我行按同业余额的0.05%计提拨备;同业业务资产质量状况较好,我行同业存款均属正常类资产,交易对手信誉均良好,未出现不良业务。

(四)我行不存在通过同业业务实现消贷款规模、降风险资产、调节利润等监管套利,不存在违规利益输送,不存在账外存放同业;不存在虚增、隐藏、截留存放同业利息收入;我行对同业业务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规范,不存在不合规问题。一是各类同业业务的会计处理合规真实,会计核算规范,及时、完整、真实、准确的在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记载和反映同业业务及其交易环节。二是不存在混用、错用、乱用、私设会计科目和账外核算、甚至不记账的情况。三是不存在实际承担业务风险,通过不规范不真实的会计记账创新业务模式规避监管的'行为。

二、自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风险隐患

(一)未建立专营部门负责同业业务经营。

(二)我行对违反规定办理同业业务的责任追究措施尚不健全。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及分析

由于我行规模较小,同业业务种类单一,除同业存款业务外其他同业业务暂未开办,考虑到人员短缺等问题未建立专营部门。

制度尚不健全。目前我行执行《XX人民币同业存款业务管理办法》,该制度中并未对违反规定办理同业业务的责任进行追究,我行在同业管理制度方面尚需完善。

四、整改及问责

随着我行的日益发展,设立同业专营部门管理同业业务是大势所趋,成立同业专营部门也将成为我行完善同业业务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我行正在完善同业业务的相关制度,做到各项同业业务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合规有效,将具体追责措施纳入相关制度中,对于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行为绝不姑息。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定期开展全面自查。针对银监局的风险问题提示,该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同业业务风险排查,全面摸清自身同业业务交易背景真实性和业务合规性,排查工作实现重点科目、重点账户全覆盖。

有效整改。针对每次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方法进行整改,对已经开展的持同业业务,采取安排专员进行实时跟踪监测,严格防范风险,保证资金到期收回。严格执行交易对手准入制度,实行名单制管理。采取措施,稳健经营。合理进行期限错配,保证充分流动性。我行也将根据同业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理业务,加强同业专营部门的管理,将同业业务做到符合监管部门及本行制度要求。加强同业知识的培训学习,并熟练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使同业业务操作合规有效。

第二篇:银行支行反洗钱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银发120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县支行结合本县邮政金融反洗钱工作实际,对县支行及辖区金融网点进行了反洗钱工作的自我检查,现将本次工作情况上报,不妥之处,请指正!

一、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1、我行根据邮政金融网点人员变动及县支行实际人员情况,重新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县邮政、支行管理人员以及储蓄所主任是反洗钱具体负责人,有效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并监督各网点反洗钱工作正常运转。

2、反洗钱领导活动小组设在县支行综合办公室,确定专门反洗钱管理人员,进行本部门反洗钱培训、报表上报、自查等日常工作。

3、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均能够认真履行职责,能够按规定获取客户*,对获得的客户*、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信息严格保密。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1、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县支行在行内及各个网点转发了《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指导意见》、《甘肃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考核评估办法》、《*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反洗钱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并责任到网点负责人落实制度学习、执行。

2、客户身份识别情况。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发生挂失等特定业务时,按照规定登记、审核、留存客户*件。

3、客户*和交易记录保存情况。客户*及交易记录保存真实、完整,按照反洗钱规定期限保存,不存在反洗钱信息失泄密情况。

4、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大额交易个人储蓄20万元以上、公司业务50万元以上和可疑交易报告按规定上报,数据采集完整,报告按照人行规定及时规范上报。

5、根据反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及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安排储蓄所主任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登记、上报工作,强化洗钱监督,防范洗钱风险。

6、反洗钱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按时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的非现场报表真实、完整、规范;在人行或上级行现场检查前根据要求开展了反洗钱自查工作,并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对提出的反洗钱工作检查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

7、配合反洗钱案件协查、调查。主要对大额或一天笔数较多等异常资金交易及时关注,认真分析和判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重点可疑交易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当地*银行和侦查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报送的调查结果准确及时,分析报告规范完整。

8、反洗钱工作稽核审计情况。根据州分行安排的反洗钱内部审计,对审计结论积极整改落实。

9、反洗钱文件资料报送和报备。及时上报人行反洗钱领导小组,反洗钱信息员报备。按照要求及时、有效、规范地报送各类工作报告、报表、规章制度等反洗钱文件资料。

10、反洗钱宣传、培训情况。按照监管机构及上级行的要求开展反洗钱宣传。根据上级行本年度反洗钱培训计划,以集体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相结合,对各网点进行反洗钱培训。

11、反洗钱工作配合情况。积极配合当地*银行以及上级分行开展各类反洗钱检查和相关工作。

12、反洗钱考核评估情况。通过对县支行及各个网点进行反洗钱综合考核评估,基本合格。

综上所述,我县支行各个岗位基本能够履行反洗钱职责,但在工作中还是缺乏一定主动*,缺少反洗钱相关制度学习和宣传,培训工作有待加强。反洗钱岗位以及各个网点工作人员反洗钱意识薄弱,需要不断增进相关知识,改进反洗钱工作,我县支行会根据自身的欠缺,弥补不足,强化工作,有效提高我县支行反洗钱工作质量。

第三篇:银行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南昌县人民银行的要求以及为更好的做好人民币现金收付业务,邮储银行南昌县支行对20xx年上半年现金收付业务、内控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工作,自查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

一、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结合邮储银行有关人民币收付业务的规定,该支行制定了20xx年度会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制度,加强了对开户单位现金支付、个人结算、活期储蓄账户支付、大额现金收付审批、登记和备案的管理,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条例,明确了临柜人员定期培训的计划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本行内控制度的建设。

二、营业场所建设情况

该支行在营业场所显眼位置摆放着兑换残损币人民币标识牌,并且在LED屏上打上“承诺无偿兑换并提供券别调剂的服务”;还在营业厅挂有“残损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标识牌,并公示举报监督电话。

三、现金收付业务办理情况

该支行定期对临柜人员进行人民币收付业务知识学习与培训,认真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每位临柜人员都能熟悉掌握不宜流通人民币的挑剔标准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准,并按程序规范操作,临柜人员均能做到不对外支付、只收不付、停止流通不宜流通人民币。同时网点按照要求配备小面额新钞,并且均能根据客户的需要,办理券别调剂业务。对于假币按规定加盖假币章戳,现金收付实现收支两条线,对外支付已清分现金。由网点综合柜员、当班柜员或网点负责人双人在监控下整点、清分。对清分机退钞口现金通过A类点钞机记录冠字号码,并人工识假。完整券与残损券分类捆扎管理,分别整点上缴,柜员对可疑币、残损币单独存放。

同时该支行积极组织反假货币宣传活动,对临柜人员定期开展反假货币知识学习与培训,前台人员均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证,并能熟练掌握如何收缴鉴定假币。同时还在营业厅摆放反假币宣传折页,可供客户学习。

四、设备配备及管理情况

该支行在每个柜台配备了一台能识别冠字号码的A类点钞机,以及每个网点配备了一台清分机,并定期进行更新升级。网点自助设备现金清分及冠字号码记录、上传均由营业主管负责,且保存在专门的电脑上。自助设备加钞均经过清分、冠字号码记录。网点记录冠字号码存储至少保存3个月。以便及时供客户查阅,有效解决假币纠纷问题。自助设备均实现冠字号码贴黄标,且能实现冠字号码查询。

总之我支行均能按照当地人民银行有关人民币流通政策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没有出现与人民银行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并定期组织支行所有前台人员学习人民银行人民币流通等政策,熟练掌握业务知识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

我支行通过对20xx年上半年人民币收付业务的自查,充分认识到本支行与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继续严格遵守人民银行的各项政策及办法的相关要求,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将人民币收付业务工作做的更好。

第四篇:银行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为整体提升自助设备安全防护能力,根据《上饶银监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业务库专项安全检查暨自助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后续整改工作的通知》(饶银监办发〔20xx〕20号)文件相关,结合村镇银行实际情况,根据村镇银行自助设备安全防范制度,开展了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村镇银行安装自助设备共计3台,其中,穿墙式在行ATM自助取款机3台,安装位置分别在总行营业部、青云支行、齐埠支行。无离行ATM。

二、自查工作情况

(一)《ATM日常巡查登记簿》填写规范,做到一日三查,《村镇银行自助设备现金差错登记簿》正确填写,《村镇银行自助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登记簿》填写出现个别柜员漏盖私章,已及时现场整改。

(二)村镇银行自助设备均安装了24小时视频监控装置,对交易时的客户正面图像、进/出钞期间的图像、现金装填过程录像,回放图像清晰,无客户密码及保险柜密码操作图像,图像信息包括日期时间。

(三)设备管理人员变更按规定更换密码并记录,定期更换密码,备份密码按要求保管。

(四)钥匙使用完毕后,按要求入库保管;备用钥匙要求封存、保管;交接按要求进行记录。

(五)现金申领经会计主管确认后按现金领取流程操作、设备打印的加钞凭证及运行前测试凭证均由专人保管。

(六)加钞过程按要求做到全程监控,双人加钞,录像记录清晰,外置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个月,内置监控数据保存时间至少3个月。

(七)外来人员进出按要求进行了登记簿、运行日志备注栏注明维修情况;维修设备时,有我行员工全程陪同。

(八)按会计要求妥善保管流水日志纸。

(九)机具清洁、周边无可疑装置和张贴物。按要求安装客户操作提示、安全用卡提示,做到规范整洁。

(十)加钞时做到停机加钞、双人操作,密码钥匙分管;现金清分做到在封闭环境中进行;按要求将废钞箱、回收箱、存款箱、取款箱内现金进行分别清点,加钞完毕后做取款测试。

三、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在检查各项登记簿中出现个别柜员漏盖私章,已及时现场整改。

(二)在检查中发现总行营业部在行穿墙式取款机内出现轻微渗水,已立即查明原因进行了整改。

(三)在检查中发现总行营业部在行穿墙式取款机因运行时间较长存在防爆灯损坏,已通知办公室购买安装。

以上是村镇银行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情况。今后,村镇银行还将加大力度开展自助设备专项安全自查工作,建立起切实有效的自助设备管理机制,确保自助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

第五篇:银行账户管理自查报告

为贯彻省联社[今年]60 号文件《关于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的通 知》精神,根据县联社的安排,我社于今年6 月2 日,组织财务会计 人员,分别对我社上年1 月1 日至上年12 月30 日,今年1 月1 日至 3 月 30 日的费用开支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 报告如下:

一、上年1 月1 日至12 月30 日财务费用列支情况:

(一)、手续费支出 上年度,我社列支手续费 319046.82 元,经核查,我社二 00 五 年储蓄月平余额为4344.18 万元,共五人办理存款业务,其中二人为 代办员,应列支代办储蓄手续费139013.76 元,实际列支

35549.40 元, 少列支103464.34 元; 二00 五年列支代办收贷手续费158970.00 元,其中,与退休职工 陈加金签订管理万山片区贷款协议,全年收回不良贷款本金 224047 元,收回贷款利息 76584.28 元,按综合付费?%计算,应给付手续费 12041.24 元,剔减借新还旧因素,实际支付 10000.00 元;员工收回 “双呆”贷款本金1684728 元,计费率3%;收回“双呆”贷款利息 1968566 元,计费率5%;两项应计付手续费148970.00 元,经联社审 查并报经国税局同意列支148970.00 元。 二00 五年列支代办其他业务手续费124527.40 元,其中因人少, 业务量大,任务重,员工不能休假计提的超任务、超出勤工资22436 元,联社

不同意计发外,其余都符合列支规定并经联社审批。

(二)、营业费用支出

1、比例费用列支:二00 五年实现总收入2995464.07 元,其中贷 款利息收入2720455.56 元,应列支业务宣传费13602.28 元,实际列 支32806.00 元,超支19203.72 元经联社审批同意列支;广告费应列 支59909.28 元,实际列支13820.00 元;未超支、乱支;业务招待费 应列支14977.32 元,实际列支36938.00 元,超支21960.68 元。

2、比例费用计提:二 00 五年职工工资列支 188146.69 元,应计 提职工福利费 26340.54 元,职工教育经费2822.20 元,工会经费 3762.93 元。经审查符合计提范围和标准,无超范围、超比例计提现 象。

3、低值易耗品摊销;二00 五年列支30713.00 元,系购买档案柜、 办公桌椅等低值易耗品,且经联社审批,无在其中列支固定资产和与 之不属于列支或摊销的项目。

4、其他营业管理费用:均按《xx 农村信用社财务收支及成本费 用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列支,大额费用经联社审批后列支。并 严格控制额度和比例。

5、专项奖金:二00 五年列支57122.00 元,其中业务经营发展的 专项奖金列支29279.00 元,政府出具政策的奖金27843.00 元。都经 联社审查批准列支。

(三)、其他营业支出:二00 五年共列支136446.80 元,其中固定资 产折旧、呆账准备金等计提,均按《xx 县农村信用社二00 五年都会 计决算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精神执行;其他营业支出124454.25 元 经联社审查列支。

(四)、营业外支出:二 00 五年列支 39150.00 元,其中非常损失33735.00 元系经批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其他营业外支出5415.00 元 均符合有关规定或经联社审批列支。

二、今年1至3 月费用开支情况

(一)手续费支出 26082.40 元,其中代办储蓄手续费列支 3484.00 元,系支付的二个代办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费,一季度储蓄存款净增 870 万元,手续费半年考核计发;代办其他业务手续费列支22598.40 元,符合开支范围并经联社审查批准。

(二)营业费用开支 164538.57 元,均按《xx 县农村信用社财务收 支及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计提、审批、列支, 其中业务招待费应列支3764.20 元,实列支9718.00 元,多列支5923.80 元。

(三)其他营业支出 101044.50 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按规定计提 357.50 元,预提呆账准备60000.00 元,其他营业支出40687.00 元符 合开支范围并经联社审批。

(四)其他营业外支出 1900.00 元,经查符合开支范围,并经联社 审批。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自查,我社费用列支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费用超标,如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其原因是确定的标 准与促进业务快速发展不相适应,与解决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措施 不相适应。

2、个别营业费用项目使用不正确。主要是业务人员对开支项目确定 不准。如在代办储蓄手续费中列支超出勤工资11580.00 元.

四、整改措施:

对过去费用开支中出现的问题,联社于20xx年12月组织人员,对全县20xx年度财务情况进了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以《xx 信联发(20xx)267 号文件通报全县:对未经批准计发加班费 的信用社主任处罚款200元,对超支业务招待费,化杂费,水电费, 邮电费等限额比例费用的社根据《xx 县农村信用社财务收支及成本 费用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责任人(信用社三长)按比例进 行赔偿。其比例是业务招待费按超支金额的10%赔偿;公杂费、水电 费、邮电费按超支金额的 20%赔偿;责任人的赔偿比例是:主任为50%,副主任、监事长各20%、主办会计10%。在手续费、其它营业 支出、其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营业费用的,处主任、主办会计罚款各 300 元,以此引以为戒,警示信用社“三长”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严 格费用开支,真实加强财务核算。我社除认真执行联社处罚决定外, 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认真加强财务核算,努力开源节流,以增加收入来扩大正常费用开支额度。保证业务正常发展。

2、认真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费用开支,特别是严格压缩非业务性开 支,降低经营成本。

3、认真加强财务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学习,正确列支财务费用,真实 反映经营成果。

4、对未经批准开支计提的超任务工资,转入资本公积科目,增加资 本实力。

通过自查,我社在费用管理上,能按照《农村信用社财务管理制 度》和《xx 县农村信用社财务收支及成本费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 定列支费用,按照“勤俭办社,厉行节约”的方针管理财务收支,大 额费用按规定报批列支,各项提留按规定标准或指导意见计提。我社 将在今后的业务经营中,继续严格财务费用的管理,认真执行财务核 算制度,依法合规列支费用,努力提高经营效益,促进业务健康快速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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