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总结 > 自查报告 > 详情页

学校安全工作自查报告(大全)

2022-11-18 19:51:14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学校安全工作自查报告(大全)》,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学校安全工作自查报告(大全)》。

第一篇:校园安全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学校新领导班子组建后,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会议及通知精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积极开展自检自查,确保校园长治久安,重点做好了以下四方面: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是召开全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李晓霞校长发表重要讲话,对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做了全面布署动员,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内安全工作的任务和方向,校园安全工作自检报告。同时加大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利用主题班会、体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等各个平台对学生进行自救自护知识和技能的传授与训练,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救助能力。二是按照“加强领导,防守结合,高效管理”安全工作思路,成立了以李晓霞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定期对学校重点部位、关键部门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形成快速反应机制。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我校注重发挥制度保障体系的作用,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外来人员来访制度》《门卫管理制度》《食品卫生检验制度》《应急预案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以及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制度。学校日常安全工作做到依章办事,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记载、有考评。

三、明确职责,强化责任追究

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学校在明确教职员工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同时,强调李晓霞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蒿威副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管理全面负责;科任老师、班级干部要相互配合协调,具体负责所上的课和分管区域的安全责任;学生干部要注意课间和活动课上同学的活动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是所分管区域的第一责任人,除管理好卫生、公物外,对违规不安全行为要及时上报,要敢于同不安全行为作斗争。

四、具体工作

(一)、检查内容及措施:

1、校园校舍管理工作:

我校根据铁西新区教育局德育科下发的《学校安全工作自查记录》进行了严格了自检,凡是可能危及到师生安全的校舍等建筑物都进行了维修和更换。学校重点部门安装“三铁一器”,总计投入资金两万多元。

2、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我校根据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对学校周边的环境进行了检查,发现的问题有:学生放学期间有闲散人员在校门逗留,存在小商贩扰校情况,校门前面临快车道有安全隐患。对此,我们一方面严格执行《外来人员来访制度》,一方面加大加强值班人员的管理力度。同时积极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执法部门,加强对邪教组织破坏活动的预防及黑网吧、无证商贩的打击,净化学校的周边环境。

3、消防工作: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要求,重点检查了教学楼、综合楼、食堂等房屋的用电情况,未发现问题。消防器材保管完好,数量、布局合理,消防用电管道通畅。教学楼楼道通畅,共计有6处楼梯,6个楼门,通道无堆积物,能够保证学生学习,就餐安全疏散。应急灯性能良好。

4、值班工作:

值班人员上岗及时,检查到位,记录清晰。对学校关键部位更是重点防范,责任到人。火警、盗警、派出所电话、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已贴在值班室明显位置。收发室电话外线保持通畅。

5、食品卫生工作: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沈阳市教育局下发的食品卫生有关要求,一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校领导日常检查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食堂管理制度,消毒制度等。二是严格控制进货渠道,认真填写进货记录,索要相关产品合格证明,杜绝劣质食品进入校园,从源头把好关。三是做好了学生饮用水管理工作。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水质检验合格证一应俱全,饮水机能按要求定期清洗并做好消毒记录。

6、体育场馆及设施安全工作:

根据《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定期对场馆和设施进行了检查,场地器材做到有管理制度,有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同时进行定期维护。

7、实验室药品管理工作:

我校根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市教育局下发的《实验室管理制度要求》的规定,对实验室进行了全面检查,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做到专人、专柜、专锁,非化学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进入药品室,有毒有害药品的使用量有详细的记录,剩余药品能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

8、交通安全工作:

认真执行“交通三项”教育制度,定期利用班会、升旗仪式、节假日等契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教师、值周学生在学校临近马路开展交通协勤,帮助学生安全通过马路。聘请工人村派出所所长为学校安全辅导员,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二)、检查方式

1、学校领导组成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李晓霞校长亲自挂帅,逐一对学校教学楼、综合楼、食堂、运动场及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树立安全意识,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3、学校全面清理卫生。教室、办公室责任到人。

(三)、通过全面检查发现有如下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1、学校校门附近小商小贩较多,多为卖食品的,学校一方面积极教育学生注意食品安全,一方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小商小贩的管理,希望情况能够有所改观。

2、学校校门附近为社区停车场,来往车辆较多,存在安全隐患,正在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希望能够得到解决。

校园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我们正在努力汇聚全校师生的智慧与力量,以人为本、群策群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打造平安校园。

第二篇:学校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平安校园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紧紧围绕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的总体要求,以争创“安全学校”保一校平安为目标,开展工作,德化县绿剑武术学校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学校安全。

全体教师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首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层层狠抓安全知识学习和教育,健全有关安全工作保障制度,将工作层层抓紧、抓细、抓实。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年段长、保卫干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整改报告《德化县绿剑武术学校安全工作自查报告》。学校从实际出发,利用暑假加固楼梯、栏杆和各层楼花架,整修教室门窗、电脑室安装铁门等,确保校园安全。

二、安全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措施:

1、学校与学生家长、班主任、门卫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2、加强门卫、值班、巡查和初中学生晚自修的督查制度。

3、在放假期间前,着重对师生进行消防、游泳、交通、食品卫生、防汛方面的安全教育。

4、检查教学楼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到位,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5、对校园内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学校200米以内现未发现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我们还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管理措施,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提高办学水平,有信心努力创造一个良好、安定的校园环境。

德化县绿剑武术学校

年 月 日

第三篇:学校安全自查报告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工作。3月18日接到局《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专项检查的通知》后,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检查,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迅速部署,全面落实。

中心学校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检查要求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落实到位。5月11日开始中心学校组织人员对全镇各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对各校(园)进行了即时反馈。在5月16日的全镇各校(园)总务主任会议上对食堂安全工作结合检查情况进行了再次强调和明确。

二、明确重点,全面排查。

结合文件要求,各校(园)对照检查重点进行了逐项的检查。中心学校根据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制定了相应的检查用表。通过“看、问、摸、查”等方式的检查,较为全面地了解我镇中小学(幼儿园)9所食堂安全管理情况。全镇各校(园)食堂均每周开展安全自查(安全自查表中心学校有统一制定,各校也有相应的检查表);食堂均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食堂管理实行“五常法”管理,制度齐全(上墙、装订成册),结合各种管理台账落实到位;食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堂主任与校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均进行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有效期),同时,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我镇各校(园)食堂原料采购实行配送制(茂阳公司),索证台账完整,加工制作要求严格执行,烹饪食品中心温度确保达到70°以上,食用前间隔时间严格要求在1个半小时;食品添加剂只有镇中食用,有金再明同志专人负责,有专用柜保存,购买、出库记录齐全,使用规范(有定量小包装);各校(园)食堂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使用蒸汽、消毒柜等方式消毒,消毒后放入保洁柜存放,并做好消毒记录;各校(园)均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落实事件通报管理制度;各食堂均无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和豆角行为,无违规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行为,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全镇各校(园)食堂整体卫生情况良好,管理到位。天气渐热,蚊蝇已至,食堂安全管理形式日益严峻。我们将继续严格按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将加大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推荐专题: 档案工作自查报告 幼儿园安全自查报告 学校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