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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工作自查报告

2022-11-18 19:4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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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健康扶贫工作检查的通知》(内卫扶贫字〔2019〕359号)要求,我局对承担的健康扶贫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4月1日区委召开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推进会,对临河区整改工作再安排再部署,通报了全区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一步整改任务和措施,我局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项传达学习。二是根据机构职责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临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各部门结合实际完善了工作机制,我局确定专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三是7月底组织卫健委、医保局、扶贫办、住建局等行业部门进行入户排查,对全区精准扶贫户、正常脱贫户和稳定脱贫户逐户进行了走访,对相关扶贫政策进行了面对面宣传。

关于自治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第10条指出“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分工不够科学,没有形成脱贫攻坚合力”的问题。

从4月份开始我局认真开展自查,建章立制,部门协调联动以来,到8月中旬,在解决了健康扶贫经办领域存在的落实脱贫攻坚分工责任不够明确到位,作用发挥、攻坚合力不足问题后,临河区医保局重点加强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和工作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加强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工作。按中央、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扶贫工作部署,近期扶贫工作的“两提高、两降低”调整为“一提高、一降低”。我局利用下村入户、签约服务、送医配药等活动下大力气做好解释宣传工作,避免层层加码,吊高群众胃口,取得群众理解,维护社会和谐。

二是做好医保扶贫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好医保扶贫各项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报销,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同时,继续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送医配药政策。截止8月底,共为137人、287人次开展送医配药服务,财政专项扶贫兜底基金支付3.3万元。

三是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在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救助完成后,我局从6月底医疗救助工作开展以来,第一时间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报销。

二、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我区扎实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区卫健委、扶贫办、医保局联合制定了《临河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配以送药实施细则》和《临河区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送医配药实施办法(试行)》,完成了对符合医保慢性病条件的贫困患者的鉴定工作,并于6月由各乡镇卫生院开展了送医配药工作,对送医配药报销资金现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医疗救助情况

至2019年8月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768人次,发生医疗费用484.36万元,医保支付294.85万元,大额医保支付21万元,医疗救助支付73万元,综合支付比例达到了80%。为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保证相关费用及时拔付到位,我局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一站式报销实施办法,实现医疗保障报销“一门受理、一网通办”的目标。同时,继续执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送医送药政策。至2019年8月底,共为137人287人次送医送药,财政专项扶贫兜底基金支付3.3万元。

在脱贫攻坚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各部门未形成攻坚合力;二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及办事流程仍不熟悉。针对以上两点,我局与区扶贫办、卫健委、民政局等部门多次进行会商,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并与区卫健委联合出台《临河区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送医配药实施办法(试行)》,在7月的健康扶贫攻坚联合摸排任务中,我局已印制专门的宣传资料,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利用下村入户、签约服务、送医配药等活动对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进行深入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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