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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清理自查报告(范文六篇)

2022-11-06 19: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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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财务专项自查报告

根据镇政府的安排,卢沟村财务经村两委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卢沟村共8个生产小组,510户,共2100人左右,两委班子成员共8名。村里无村办集体企业。

二、财务状况:

根据镇政府具体安排,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村两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了财务检查:

1、在财务审批程序方面,村委员会都能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对于农民关心的土地补偿费的发放,工程项目的开支等根据规定都召开了相关的会议,按照“4+2+1”工作法进行决策。在清查过程中未发现除会计外的其他人代收款现象,集体资金管理趋于规范化、制度化。

2、民主理财监督管理情况:以“民主日”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村务、政务公开工作,民主理财小组发挥了监督作用。村理财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不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由财务人员对发生的收支情况进行通报,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并将结果按时上墙公布,切实加强了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政务公开“一事一公开”,财务公开“一票一公开”。使“两公开”的内容完整,程序规范,格式明了清晰。

3、各项收入、支出清查结果:就村委员会2011年的收入、支出进行统计清查。集体的主要资金来源财是镇政府补贴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我村支出大于收入,主要的支出项目是生产性开支和非生产性开支。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镇政府推出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民主理财制、村级两委交叉任职等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我村财务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报账不及时。由于各方面原因,我村财务支出项目、款额,与镇政府对接不够及时。

四、对策:

通过这次清理工作,村两委对财务管理都很重视,在审批权限、审批程序上都能坚持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在财务决策上发挥了民主监督作用,但是我们所做的与镇党委政府要求的还很远,经此次自查我村两委会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多下功夫:

1、加强村级资产管理,努力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2、及时报账,做到与镇政府政所及时、有效对接。

3、建立征用地台帐,及时登记耕地变动情况,理顺往来关系。

4、积极做好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为农民增加收入,维护我村稳定。

第二篇: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市20xx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治理部门履行审批监管职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20xx年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落实,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力度,严格市场准入清出管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快法规建设,健全市场制度,做好行业发展等有关工作。目前检查工作情况如下:

一、部门履行行政审批监管职责情况

行政审批权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行政权力的核心体现。开发区住建局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时限,解决效率低下、超时限发放许可的问题;二是监督规范行政许可的范围,解决超法定职权范围发放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审批,或继续审批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三是监督规范为审批事项设定条件,解决随意设定审批条件,擅自增加审批环节,抬高审批门槛的问题;四是监督规范与行政审批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一是在开发区工管委的领导下,成立了红桥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小组,成员由开发区监察室、党政办、财政局、工商分局、经发局、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对招标工作进行全程的监督。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交易。三是对参加新区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遵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进行长期的廉政教育和警示,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正廉洁。

三、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开发区住建局与省建院项目管理中心组成专门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红桥新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检查,对参建的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履行情况、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职称、上岗证、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人员组织架构的合法性、人员的上岗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危险性工程的作业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情况如下:一是红桥新区所有在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总体履行情况良好,手续齐全、施工方及监理方的企业资质符合国家要求,人员组织架构、资质证书符合国家规定,合法性有效;二是施工图齐全有效,审查符合要求,整体上施工按设计图进行,根据实际开挖的情况,有局部变动,属正常情况,但设计变更手续齐全;三是施工、监理人员上岗情况良好,因拆迁原因导致停工的项目除外。四是监理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项目严格实行监理制度。监理施工过程有工程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月报以及工程例会制度,重要环节如设计变更、工程量签证,进度款等按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执行,认真做好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控制工作,监理单位基本上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监理职责。经过此次检查发现存在下列问题:一是个别项目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过程中,部分施工单位资料不够完善,暂不能办理。二是在建项目未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主要原因为红桥新区暂未成立相应质安监部门。三是有个别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备案人员不在现场。四是个别监理单位内部监理资料不完善。

四、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1)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情况:采取建设单位总负责,施工单位保证和现场监理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制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严格把关,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2)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情况:按月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目前现场施工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由于施工战线较长,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全,基坑、边坡、道口未设置围护栏,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已通知施工单位加强管理和增加设置。

第三篇: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第四篇: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管好各种财政补助资金,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专项资金的管理,并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金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根据万财监督[20xx]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为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害重建资金能真正落到实处,杜绝腐败现象和专项资金挪用情况的发生,经镇党委、政府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成立以镇长高涛同志为组长,纪委书记王涵生同志为副组长,财政所、党政办、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监察领导小组,对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责任落实,兑现迅速

我镇自“5.12”发生以后,重建户32户,共发放资金52万元;危房加固32户,共发放资金13.7万元;灾后群众生活困难补贴7.26万元。共计发放资金72.96万元,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卡直发,由民政办监督。所有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未出现截留、挪用现象,资金兑现按时、保质保量。

三、政务公开,强化宣传

为认真落实灾后重建政策,镇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了镇、村、社三级干部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强化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四、层层上报,严格把关

申请享受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扶住的群众,必须由自己先写申请,村(社区)推荐,再上交到镇民政办审核,最后统一上交到市民政局,审核办理。层层上报,严格把关。

第五篇: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天治工发[XX]1号)精神和《天祝县国土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到位,深入排查到位。现将开展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我局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深入地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机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股室和国土所各负其责,股室之间做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通过认真分析研究,结合国土部门工作实际,确定了排查重点,对7个方面涉及土地和采矿权审批出让、出让金收支使用、项目招投标、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并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

三、突出重点,深入排查

在排查工作中我们对XX年以来所有竣工和在建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以及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等事项全面进行自查清理。

1、用地审批方面:XX年以来我县各类建设用地供应402宗、面积575.06亩。其中出让29宗,面积235.67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93.38万元,政府纯收益258.78万元(协议出让8宗,面积15.38亩,土地出让总价款68.91万元,政府纯收益0.52万元;招拍挂出让21宗,面积220.30亩,土地出让总价款2324.47万元,政府纯收益258.26万元);划拨11宗,面积195.03亩,安排农民个人建房362宗,面积144.36亩。我局严格执行用地规划,用地审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审批程序进行。在城镇规划范围内用地,首先审查用地是否符合城镇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划的申请坚决给予驳回处理;农村用地方面,严格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及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求来进行用地预审、审批工作。在建设用地供应过程中,出让宗地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土地管理的法规政策,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都在规定时限内足额交清,未出现违规审批用地情况。

2、矿业权管理方面。探矿权的审批权限在省国土厅,采矿权的审批方面我县仅负责砂石粘土资源的审批出让,XX年以来共设置采矿权15宗,其中挂牌出让11宗、有偿延续4宗,收取出让金共计19万元。属上级部门审批的采矿权,我局在初审阶段,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审查,初审意见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没有越权审批采矿权、探矿权的现象。

3、工程建设项目方面。XX年以来已经完成的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项即打柴沟镇金强河河滩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投资2211万元,项目建设总规模5404.85亩,其中开发面积3709.03亩,整理面积1695.82亩。实施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项,已经完成的1项即打柴沟镇下河东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规模344.10亩,总投资14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3.1亩,整理面积291亩;正在建设的1项即抓喜秀龙乡永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709.5亩,项目总投资290万元,其中开发面积511.95亩,整理面积195.55亩,已完成投资174万元。实施省级投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项,即双龙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二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工程于去年已经完工,并通过了市上的初验,正在等待省上的验收。已建、在建的4个项目的发包程序和工程质量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的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管理规定,全部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竞标,不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现象;严格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杜绝了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专项资金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工程质量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同时我局抽调工作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管。在国家级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邀请县水利部门的两名技术人员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过程、材料用量、建筑标准等根据规划设计标准进行监督,从而确保了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每亩出让最低价为5.6万元,而县上需要以优惠的土地政策招商引资,过高的地价影响地方的经济发展。二是建设用地报批周期过长,按规定程序报批至少需要4个多月时间,影响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而先行提供建设用地则存在未批先占的违规现象,永古高速公路、西部原油管道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尤其突出。三是个别工程项目建设中要求政府配套的资金因财政困难无法到位,致使无法完全达到项目建设施工设计要求,对工程建设质量有一定影响。

第六篇:图书馆开放资金自查报告

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自查报告

我县拥有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公共文化馆,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014年,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20万、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20万、14个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各5万均足额落实到位,专款专用,无被截留、挤占等现象。一、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我局按照《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527号要求,结合我地实际制定了《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按照细则要求严格执行,做到科学化管理。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按照财教【2014】1527号文件精神,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我县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各20万,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各5万,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其余部分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各承担50%,足额及时拨付了资金。资金到位后,全部用于免费开放项目支出,专款专用,无被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三、免费开放情况

我局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免费开放工作领导机制,结合本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的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方案。把免费开放举措落到实处,达到免费开放工作要求。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图书馆、文化馆紧紧围绕着基本文化服务功能,精心设置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强化远程服务能力,拓展数字文化服务空间,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精神文化需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形式、手段,开展流动服务、联网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公共文化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基础上,逐步增设个性化服务,重点增加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对象化服务。

图书馆所有设施如借书室、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与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文化馆所有设施和资源全部免费如多功能厅、辅导培训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娱乐活动室,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化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

(2)乡镇综合文化站

我县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所有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如: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及网络教室等,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2014年已过去,我们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形式、手段,用好免费开放资金,向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精神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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