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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清理自查报告

2022-11-06 19: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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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一、领会精神,明确目标

我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科学部署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xxx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xxx任副组长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组及具体工作小组,责任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安稳办备好“三防”等相应防范器械;保安员做好门卫出入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巡查监督工作;班主任等做好对学生的一日安全教育管理、宣传工作,为学生保驾护航。

三、多措并举、专项治理

(一)完善制度。学校制定了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建立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二)开展活动、加强教育

一是邀请法制副校长、镇派出所民警来我校开展法制安全报告会,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防范能力,预防、避免、抵制校园欺凌暴力行为的发生。动员学校师生及家长携起手来,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专项治理,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奉献爱心和力量,共同营造关爱学生的社会氛围。

二是通过国旗下讲话为学生做校园安全专题演讲,结合校园内一些案例进行了剖析。警示并教育学生要洁身自好,不通过言语侮辱别人,不与社会闲杂青年交往,不参与学生打架,敢于与来自校园外的欺凌行为进行灵活机智的斗争,学会自我防范、自我保护,保障生命安全的一些方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教育性。并强调学校在在日常教育工作中要及时发现校园欺凌隐患,对有欺凌倾向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从而使校园欺凌事件能够及时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是各班召开校园欺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各班通过观看视频、案例分析、教师讲解、分析讨论等方式,让学生了解了校园欺凌及其危害,校园周边哪些地方是校园欺凌的多发地点,知道了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暴力欺凌,并懂得了实施校园暴力欺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制度齐全,措施得力。

学校还制定了相应的防校园欺凌制度及措施。

1.相关岗位教职工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行全体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对玩忽职守,对学校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其责任。

2.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的建设。

3.班主任要经常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多观察、勤关心,发现学生有异常情绪及时询问调查。

4.当天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对学生厕所、运动场等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段要做好巡查工作。

5.学校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

6.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安全四定人员要及时到位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

7.对特殊学生(留守儿童、好打架斗殴学生、体质差异生等)进行心理辅导,做了记录。

经过校园欺凌专项工作治理整顿,校风又有了新的提升,校园内没有出现一例欺凌现象。在今年后的工作中,学校要将校园欺凌工作继续融入到课堂教学、德育、安全教育等常规活动中,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第二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3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0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3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3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0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0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13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13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3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3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第三篇:专项整治的自查报告

在“学法律、懂政策、守纪律、讲规矩”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活动进入查摆问题阶段之后,我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部署了第二阶段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扎实开展了查摆问题阶段的各项工作,把查摆问题与当前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活动与工作同步推进,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期,全县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一次再摸排,确保全面排查、深入查找,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着力搞好“四个排查”,即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办事不公、强占强拆等;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排查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是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全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重点抓好“三个动作”

一是全面自查。从10月下旬开始,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表及问题清单见附件),自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4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自查情况要报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和乡镇自查情况要报县委组织部。

二是逐个排查。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抽调组织、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督查等方面的专门力量,逐乡逐村逐单位摸底排查,尤其是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一调查核实。排查工作原则上应于11月13日前完成。

三是列出清单。要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到事到单位到人头。排查出的问题清单,经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后,于11月2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备查。

二、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县委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对排查出来的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结合分工,认真反思。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从基层存在的问题反思查找工作方面的问题,从工作方面的问题反思查找领导班子的问题和教育干部个人的问题,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分析原因,从严和实上触动思想和灵魂。

二是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县级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乡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基层单位组织生活会,要针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三是梳理分析,制定措施。要通过梳理分析,研究制定管用措施,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对问题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单位,县级教育干部要结合挂点工作,帮助梳理分析,督促指导整改。对涉及政策层面的问题,县委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集体“会诊”,研究整改措施。专题会议适当邀请相关群众代表参加。

三、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10月至12月,在全县各单位要围绕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各单位要在前阶段开展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持续用劲,以“准、狠、韧”的精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重点从“四个方面”着力:

一要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

二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要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

三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群众知情,接受群众监督。四要强化正风肃纪。对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各级党(工)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县直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工实行挂点联系。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的监管,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结合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点问题、抓整改,强化工作问责,切实把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抓下去。

各单位着力解决教育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情况,每月月底及时报告县委组织部。

第四篇: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为全面落实《关于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宁卫计医政【20xx】76号)文件精神和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关于创建“平安医院”的安排意见,现将我院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医院工作特点和实际,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抓手,抓好医疗规范执行、医患沟通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抓好医疗安全,努力构建一个和谐、安全的就医环境和工作生活环境。

二、工作部署

1、提高认识,摆上议事日程。建设“平安医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是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为做好此项工作,医院制定了涉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各阶层会议,宣传创建“平安医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营造创建“平安医院”的良好氛围,让每个医护人员都能投入其中,提高认识。从我院就诊病号多,人口流量大,人员构成复杂的特点出发,把“平安医院”的创建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在工作时间的安

排上立足于经常性,在工作重心上立足于一线科室,在联系实际上立足于结合,在工作突破上立足于创新,在工作作风上立足于务实。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近几年医患纠纷频发的实际,拟定急救科、妇产科、和其他手术性科室为重点创建科室,要求每一个医护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遵守各项诊疗常规和医护核心制度,依法行医,依规办事,把医疗风险和医患纠纷降至最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3、立足经常,注重落实。“平安医院”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需要长期抓,经常抓,既要有长期的计划,又要有短期的安排。我院各科室把“平安医院”的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把“平安医院”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了初步效果,如每个医护人员都有不同程度的防范纠纷的意识。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平安医院”的建设是造福广大职工和患者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需要广大职工共同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形式多样的,最大限度地广泛宣传,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医院”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参与建设“平安医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工作重点

建设“平安医院”涵盖医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各个方面,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从实际出发,切实提高医院安全防范能力,强化医院安全系统建设,加强医院内部巡查守护,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化解医疗纠纷,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机制,取得了初步效果。

(1)成立医患纠纷科并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

机制,与自治区医调委投保,建立了医患纠纷三方调节机制,此项工作开展运行良好,调节成功率80%;

(2)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组织调查落实者及时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患方反馈,;

(3)加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建立了安保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保卫科24小时值班,随时巡视各病区治安安全工作和院内各部位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在院内设立了警务室,给各区域安装了监控设施达90多处,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等联防联控和警医联防联动。每季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如药库、病房,锅炉房等),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 (4)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①部分医务工作者工作责任心不强,不遵守诊疗规范的问题,②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医德医风不佳的问题,③部分医务人员不严格执行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的问题,④医院管理抓的不严不实的问题,⑤医患沟通欠佳,人性化服务不到位的问题,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侵蚀职工队伍的问题等等,以上问题的存在,都是“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中的不利因素,要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切实加以纠正,防患于未然。

四、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医院组织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各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平安医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创建活动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以“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来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上台阶。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具体目标是通过本院开展创建“平安医院”的活动,努力确保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正常的诊疗秩序,确保医院稳定,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本着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第一负责人,科室成员负责好自己科室的原则(谁当班谁负责),与科室责任人签订创建“平安医院”目标责任书,确保层层落实责任。我们深知“平安医院”的创建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需要在创建过程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的长久性工作,我院将保持己取得的成绩,继续努力,为创建“平安医院”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县人民医院

  20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全市纠风工作任务安排,为加强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维护群众的利益,决定在全县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障广大受灾群众的基本权益,维护救灾专项资金的安全,进一步促进救灾救济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管理要规范、运作要合规”的要求,结合我县每年开展的救灾资金专项检查,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抓起,从制度上规范,切实加强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的治理、监管,强化审计和监察,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公开地发放到位。真正发挥资金应急济困作用,全面提高救灾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水平。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等行为。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健全制度,保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核心理念的实现,维护人民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构。成立县救灾资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和纪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救灾救济股长、财务室出纳和会计为治理工作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由救灾救济股股长兼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布置工作,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督查、检查、通报、制定整改措施等方式,推进救灾专项资金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按期完成。

2、建立责任制。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要形成县民政局抓督查,乡镇民政所负责,逐级对下监管,下级对上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县级重点对乡镇救灾专项资金监管,乡级监管村级。县级机构应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当地救灾专项资金监管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县级将不定期组织对乡、村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抽查,对发现问题不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四、治理内容与重点

这次重点治理对象是民政部门负责管理使用的救灾专项资金,尤其是乡、村两级救灾款物,在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也相对较多,是此次治理的重中之重。此外,由于今年发生雪凌和四川地震特大自然灾害,各乡镇民房恢复重建任务重,因此在治理过程中,要对恢复重建进度的进行检查。其治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救灾资金的接收、登记、拨付和管理情况。救灾资金接收制度是否建全;手续是否完备、帐目是否清楚;拨付程序是否规范;数量是否足额到位;内部监督制度是否健全。

(二)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救灾资金是否严格遵循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是否符合“专款专用、重点使用”

的原则;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下拨救灾资金运作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截留、沉淀、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

(三)救灾资金公开发放与监督情况。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做到发放对象公开、发放金额、数量公开;是否做到及时张榜公布,接受行政、社会、群众、舆论的监督;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是否健全。

(四)雪凌灾害和“5.12”地震民房恢复重建完成情况,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1、资金管理文件。我局先后多次下文要求对救灾专项资金加强管理。5月28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鲁民字200830号),7月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鲁甸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鲁民字200831号)。财政局、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08年冰雪灾害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的通知》(鲁财社20081号)、《关于下达地震灾害中央救灾应急经费的通知》(鲁财社20082号)、《关于下达地震灾害中央救灾应急经费的通知》(鲁财社20087号)。上述文件通知对我救灾专项资金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是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遵循的原则。

2、动员部署(2008年8月至8月中旬)。成立鲁甸县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协调小组成员及联络员会议,研究制定全县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实施方案,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前期的准备工作,在下发的有关文件中已作要求和初步部署。

(二)自查自纠(8月中旬至8月底)

各乡镇要对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当地纪检、财政部门配合下,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不能及时纠正的应作出专门说明。各乡镇应于8月30日前写出自查自纠专题报告,上报鲁甸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

(三)督促检查、查处通报(9月)

县民政局会同县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按照省上部署,对乡镇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分别与联合等方式进行调研和抽查。乡、村两级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是抽查的重点。县里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问题及时通报,分析成因,督促基层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县级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及时整改,对违规违纪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健全制度,总结整改(10月)

各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四项资金”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昭政纠办发20084号)、《关于开展救灾资金专项治理的通知》(昭民发200854号)和《昭通市财政局昭通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的通知》(昭财社20082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强化民主监督,确保救灾资金按时、足额、安全、有效运作。

(五)总结报告(10月底)

救灾资金专项治理小组对全县治理情况进行总结,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将全县治理情况上报县政府和市民政局。

六、相关要求

在实施救灾资金专项治理过程中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加强协调与各负其责相结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是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尽快完善救灾资金、捐赠物资分配、拨付、管理、使用各环节的内部监控,有效防范和解决问题。依法公开救灾资金、捐赠物质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的所有信息,以便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三是专项审计与监督检查相结合。要联合审计部门及时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健全制度与严肃纪律相结合。通过监管发现和纠正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健全和强化制度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派驻民政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既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又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的职责。

第六篇:专项治理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20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20xx至20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

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20xx年区财政下拨13597.75元,实付6596.85元。20xx年至20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20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20xx年共下拨343760元、20xx年共下拨343760元、20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0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20xx年至20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0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20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20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3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20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3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3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xx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xx12.86元。20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13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13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20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20xx年上级拨款13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3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20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20xx年上级拨款210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0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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