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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龙马潭区纪委区监察局转发《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重申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好省、市、区纪委、监察厅(局)关于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我局开展了执行廉洁自律自查自纠专项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从严要求
局领导带头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组织机关职工坚持每周一次政治学习,及时传达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局机关支部还组织了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学习,及时传达了省、市纪委、监察厅(局)文件精神,学习了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以庄同志就省纪委、省监察厅印发的《关于重申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作的重要批示,把《通知》和批示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让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入脑入心。领导首先做好表率,并号召党员干部职工,发扬党的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经常提醒干部职工遵守廉政规定,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廉洁自律,自觉拒腐防变,坚决杜绝消极腐败现象,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事,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
二、完善制度,严格执行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我局把党风廉政工作列入年初工作计划,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完善修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组议事制度、学习和劳动纪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从制度上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保障,并严格执行。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确保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认真开展主题活动
按照市纪委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以“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月活动,并以开展党风廉政“三化”建设活动为契机,以开展创建省级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区、“四个十”创建等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了“四个一”和“四送”活动。“四个一”使局机关全体干部受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四送”为广大育龄群众送政策、送观念、送健康、送温暖,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以人为本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四、落实责任,加强监督
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工作步骤,细化工作措施,分工协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及问题,并及时研究解决。对失职渎职现象追究其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在检查、落实考核工作时一并进行,并与个人年终考核及年度奖金挂钩,实行奖惩兑现。把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这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阶段的要求,组织领导班子对照《通知》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一次自查自纠专项治理活动,并建立有效的预防机制。
五、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为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一是建立每周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制度;二是深入基层,为基层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服好务;三是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在民主的基础上作出正确决策,工作上做到有请示、有汇报,职责范围内的事不推诿;四是认真开展机关作风整顿,结合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找到的突出问题:宗旨不牢、工作不实、作风不正,精神不振,开拓意识不强等问题,我局干部职工认真对照,进行剖析,逐一对照,查找自身存在问题。通过组织学习,民主讨论等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勉励、相互帮助。通过活动让大家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是一个业务性较强的单位,工作中我局还应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只有不断学习,锐意进取,才能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今年以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的党风廉政学习和教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充分发挥纪检干部的表率作用,共同营造勤政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现将一年来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修养。
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辟论述,思想上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我又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也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更要认真学习、牢固树立、自觉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二、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这根弦,防微杜渐,坚持廉洁从政。
始终践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具体体现在工作中的“三无现象”:无收受财物现象,在节假日期间和办理婚丧喜庆等事情上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从未发生过利用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收受礼金礼品、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无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现象,严格依法办事,没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杜绝执法办案中的腐败行为。
三、根据市委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通知》用车实行了报告制度。
本人没有驾驶公车,不存在违规使用公车、公车私用等情况。
四、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了自己的从政行为。
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都做到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做到了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奉公守法,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做到了讲究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坚持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作为纪检干部我认真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注意从思想源头上下功夫, 时刻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一是在实际工作中,我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不讲无原则的话,不办无原则的事,坚持做到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权力,勤勤恳恳地做好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办事,公正做人。二是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在招待来客等方面,不搞大吃大喝和相互请吃,不搞铺张浪费。三是在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学习不够,导致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经验不足,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把握全局的能力欠缺,导致出现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的计划性不够,有时穷于应付,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工作成效不够突出。
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导致工作的针对性不足,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存在一定差距。
三是业务不够精通,工作效率不够高,业务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都有待学习提高。
六、整改措施
1、应坚持做到勤学、精学、终身学,做到自觉加强学习,接受教育,不断进步。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素质,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真正体现与时俱进的要求。
2、应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创新性和有效性。
3、应进一步深入基层,了解基层的疾苦,多为基层办好事、实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对中秋国庆期间的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对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系统深入开展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研究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领导小组,提出了加强宣传教育,共创廉洁氛围;强化自律意识,倡导文明过节;坚决制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行为的发生;司法行政系统严格执行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机关作风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领导干部带好头,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廉洁的中秋节、国庆节。
一、领导重视、全面部署
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局学习动员大会,第一时间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警,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对照文件精神,认真学习,防微杜渐,克服思想上的薄弱点,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产生。会后各股室进行分组学习讨论。
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听取他们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有关加强两节作风建设的建议,并邀请离退休老干部组成作风督察组,不定期对党组成员进行明察暗访,主动接受老干部的监督。
为确保两节期间廉洁自律规定和反对奢侈浪费工作落实,我局成立改进作风工作领导小组,
二、多项措施,确保落实
一是制定监督制度。局党组及时制定并下发《县司法局关于20xx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在宣传栏,局网站公开宣传,做到全局干警人人知于心,守与行,郑重承诺不送收“红包”,不用公款接待,不乱用公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同时在司法局网站进行公开承诺。
二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作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督查组,并邀请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在春节前后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形式,不定期到各司法所,各股室,干部住所及其他有关场所开展暗访检查。重点对用公车私用,送收礼品,各种涉企乱收费、乱摊派、干部参与或变相参与赌博等不正之风进行监督检查。
受校党委委托,下面我就学校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简要回顾,并对主要任务作出部署。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20xx年,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海南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全国百强高校建设目标,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学校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学校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组织54个二级单位、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立九项责任内容,形成权责明晰、逐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加强对基层单位、部门执行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学校学年度考核,对各二级单位、部门中层领导班子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完善了中层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举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登记报告制度等。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学校把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的发生。加强对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海南省二十条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重大项目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监督力度,在全校树立了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学校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三是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进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岗位警示教育、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活动;抓好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提醒教育预防工作,及时通报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敲响廉洁自律警钟;邀请省检察院领导做反腐倡廉报告;开展“对党忠诚、严守纪律、秉公执纪”专题教育活动;各单位充分利用会议报告、党课、校园网络等传播廉政文化,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使广大干部深受教育和启发,增强了大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
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治理,对执行“三不直分管”制度情况、财务、基建、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招生、用人、公务用房用车、领导干部出国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教育收费工作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学校各单位预算收入、支出管理情况、“三公”经费、会议培训经费及私设“小金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五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行使。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完善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轮岗交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制度,全年共进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48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212人次。
全面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与考核工作的监督,共审查、公示处级干部人选52名;全程监督辅导员等职位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畅通投诉渠道;强化财务预算管理,从严控制经费开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前期准备、招标过程、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共监督核查80项工程招标项目(涉及金额4774.46万元)、86项物资采购项目(涉及金额14944.11万元);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全程监督本科招生现场录取工作,加强对艺术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研究生招生、英语四、六级等考试工作的监督。
认真开展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全年共完成校内送审项目162个,送审金额3605.95万元,审减金额125.33万元;校外送审项目50个,送审金额465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方面,共完成物资采购项目审计86个,涉审金额1956.36万元,审减金额62.36万元;合同审查项目110个;备案项目205个。
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成了11个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
六是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充分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专门设立网络举报邮箱与举报电话,及时接收、登记、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共收到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9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行政降级处分1人,全校通报批评2人。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处理,对个别反映不实的情况也给予了澄清,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七是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自身建设。落实上级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强化了监督检查。通过派员轮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开展与其他高校间的联系和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建立部门内部学习交流和工作研讨制度等形式,促进了队伍的业务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
过去的一年,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校反腐倡廉建设还任重道远,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还不够强、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少数同志宗旨意识谈薄,作风还不够扎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和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检查监督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还需加大,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xx年主要工作任务
20xx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改革创新和依法治校精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纪律建设。
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纪律意识,牢固树立党规党纪严于国法的意识。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交易,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要加强执纪监督检查,坚决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
(二)全面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确保责任到位。
要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厅直属学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试行)》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建立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做到管事管人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一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校纪委要切实履行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要把各单位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检查监督的重点,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现问题不制止、不报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完善防控体系。
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工作职责,深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实施有效的防控措施。要将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到各项改革发展举措中,体现到经费管理、选人用人、师德师风、物资采购、学术诚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个环节中;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四)持之以恒整治庸懒散奢贪,严防“四风”反弹。
要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当等消极腐败现象,推进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要坚持看住一个一个节点,抓住一个一个具体问题,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坚决查处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问题。要让全体干部职工明白,越往后执纪越严,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对顶风违纪行为,学校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五)强化监督管理和工作问责,促进依法依规治校。
一是继续加强对招生录取、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防管理漏洞,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规矩办事。
二是加大对学校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项目的检查监督,启动工作问责制,对责任意识淡薄、工作执行不力,严重影响中心大局任务的,要按照《海南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细则》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强化基础审计,加大财务收支和经济责任审计力度;要关口前移,加大对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和仪器设备采购的审计;要积极探索全过程跟踪审计新方法,对工程审计的重点环节提出严格要求,通过精细化管理,着力规避审计风险和提高审计质量。要扩大财政支出项目评价的覆盖范围,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开展对二级单位使用经费情况检查工作。
(六)大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要加强法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分层次、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要将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必修内容列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对新入职教师培训要增加廉洁从教的内容;要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学科专业建设,推进廉洁教育进课堂工作;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列入学校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加大廉政文化进校园建设力度。
(七)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对腐败的震慑和警示。
要把严肃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环节和有效保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套取科研经费、专项资金的案件,以及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等重点部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对屡次发生问题的单位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正确处理信访举报,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通过函询、诫勉谈话等进行风险预警,对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健全典型案件剖析制度,查找并堵塞制度漏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八)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要落实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执行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落实“两个为主”。要进一步加强廉政理论研究,抓好学校廉政研究中心工作,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效的理论参考和决策依据。要加强纪检监察审计队伍建设,着力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同志们,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严明的纪律、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奋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全国百强高校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
(一)成立了以学校校长兼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都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言堂。班子成员之间做到了相互通气,多理解,多支持,多配合,多尊重。全校形成了团结协作的和谐集体。
(二)加强廉正学习,从思想到行为上提高自身防腐意识。
1、首先在党总支委会上、在学校校务会上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全文印发给班子的每个成员,进行专门学习。通过自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防腐意识,丰富管理经验、提高工作能力与个人修养,从而坚决克服了自我陶醉,自我满足,厌学浅学甚至不学的情绪,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自觉把自己培养成为一名对党、对社会、对人民有贡献的好干部。通过自觉学习始终保持坚定而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纪律和高度的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通过学习来讲正气,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形成的好传统、好作风,坚持同一切歪风邪气和各种现象作斗争,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谋私利,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为广大教师做好表率。
学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以过节或拜年的名义向上级部门或关系单位赠送年货;严格禁止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学校严格执行市、区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本着务实、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活动。
2、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召开全体教工大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对全体党员、教师提出明确要求。严格禁止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财物;严格禁止违反规定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向学生索要或暗示索要财物。
(三)牢记宗旨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单位没有发生,或以工作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违法乱纪现象;积极推行校务。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坚持了在教工大会议上公布。
二、关注民生,扎实做好关心群众各项工作
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各单位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妥善解决好困难教职工和学生的实际困难。学校已责成工会主席负责作出具体安排,学校领导元旦前和春节分批慰问离休老教师、困难教职工,送上慰问品和慰问金,表达关心和慰问之情。
三、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和信访工作
责成学校安全专干作出具体方案报请学校校务会讨论通过,进行具体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着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发生。
在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根据地区纪委《关于切实抓好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哈地纪办发电〔20xx〕11号)的文件要求,地区国资委高度重视,为切实落实抓好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监督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区要求,我委迅速传达和学习文件精神,并成立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专项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为组长,认真落实第一责任制,切实发挥了“一把手”的关键作用,主要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二、节前预警,严明纪律
9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迅速传达学习地区纪委《关于切实抓好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及实施细则、地委十二项规定、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有关制度规定,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源头上预防“节日病”的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对中秋节期间的廉洁自律检查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一是重申了节假日请销假制度。二是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参与低俗娱乐活动;严禁对凡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要坚决抵制,不参加、不变通、不打“擦边球”。三是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消费、公车私用、高消费娱乐活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并剖析思想根源,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从根本上发生转变。
三、认真贯彻,务求实效
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检查问题,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认认真真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公务车辆在节日期间全部封存,无一例违反规定公车私用情况。同时严格落实24小时维稳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接受群众监督和检验,确保国有企业的和谐稳定。地区国资委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均能按照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地区关于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过节期间并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