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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社会调查报告(范文5篇)

2022-09-20 21: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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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大学生社会实践报告

一、实践总结目的

作为祖国未来的事业的继承人,新一代大学生应该及早树立自己的历史责任感,提高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假期的社会实践总结就是很好的锻炼自己的机会。当下,挣钱早已不是打工的目的,更多的人将其视为参加社会实践总结提高自身能力的机会。许多学校也积极激励大学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一方面可以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总结中去,提高各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累积工作经验对日后的就业大有裨益。

进行社会实践总结,最理想的就是找到与本专业对口单位进行实习,从而提高自己的实战水平,同时可以将课本知识在实践总结中得到运用,从而更好的指导自己今后的学习。但是作为一名尚未毕业的大学生,由于本身具备的专业知识还十分的有限,所以我选择了打散工作为第一次社会实践总结的方式。目的在于熟悉社会。就职业本身而言,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存在即为合理。通过短短几天的打工经历可以让长期处于校园的我们对社会有一种更直观的熟悉。

二、实践总结过程

自从走进了大学,就业问题就似乎总是环绕在我们的身边,成了说不完的话题。在现今社会,招聘会上的x总写着“有经验者优先”,可还在校园里面的我们这班学子社会经验又会拥有多少呢?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真正走入社会,能够适应国内外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并且能够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好地处理各方面的问题,我开始了我这个假期的社会实践总结―走进x市x餐厅。

在餐厅里,别人一眼就能把我人出是一名正在读书的学生,我问他们为什么,他们总说从我的脸上就能看出来,也许没有经历过社会的人都有我这种不知名遭遇吧!我并没有因为我在他们面前没有经验而退后,我相信我也能做的像他们一样好。我的工作是在那做传菜生,天天9点钟―下午2点再从下午的4点―晚上8:30分上班,虽然时间长了点但,热情而年轻的我并没有丝毫的感到过累,我觉得这是一种激励,明白了人生,感悟了生活,接触了社会,了解了未来。在餐厅里虽然我是以传菜为主,但我不时还要做一些工作以外的事情,有时要做一些清洁的工作,在学校里也许有老师分配说今天做些什么,明天做些什么,但在这里,不一定有人会告诉你这些,你必须自觉地去做,而且要尽自已的努力做到,一件工作的效率就会得到别人不同的评价。

三、实践总结心得

在这次实践总结中,这一点我感受很深。在学校,理论的学习很多,而且是多方面的,几乎是面面俱到;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书本上没学到的,又可能是书本上的知识一点都用不上的情况。兴许工作中运用到的只是很简单的问题,只要套公式似的就能完成一项任务。有时候我会埋怨,实际操作这么简单,但为什么书本上的知识让人学得这么吃力呢?这是社会与学校脱轨了吗?也许老师是正确的,虽然大学生生活不像踏入社会,但是总算是社会的一个部分,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有时也要感谢老师孜孜不倦地教导,有些问题有了有课堂上地认真消化,有平时作业作补充,我比一部人具有更高的起点,有了更多的知识层面去应付各种工作上的问题,作为一名新世纪的大学生,应该懂得与社会上各方面的人交往,处理社会上所发生的各方面的事情,这就意味着大学生要注重到社会实践总结,社会实践总结必不可少。究竟,3年之后,我已经不再是一名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分子,要与社会交流,为社会做贡献。只懂得纸上谈兵是远远不及的,以后的人生旅途是漫长的,为了锻炼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对社会实用的人才。很多在学校读书的人都说宁愿出去工作,不愿在校读书;而已在社会的人都宁愿回校读书。我们上学,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为的都是将来走进社会,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我们应该在今天努力掌握专业知识,明天才干更好地为社会服务。虽然这次的实践总结惟独短短的几天,而且从事的是比较简单的服务工作,但是通过与各种各样的人接触,还是让我学会了很多道理。

将自己这短短的几天实践总结同理论相联系,我了解到当代大学生与以往的大学生相比较,求学经历生活条件所处社会大环境都相对优越,也没有经过必要的挫折教育,因此,意志往往比较脆弱,克服艰难的能力也较差,经常是对社会的要求较高,对自己的要求较低。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成为不少地方采纳人才的两个新标准。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总结是促进大学生素养教育,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和成才的重要举措,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培养创新精神实践总结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四、实践总结总结

实践总结出真知,社会实践总结活动是大学生活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实践总结育人的作用,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养,也是检验所学理论知识的标准,社会实践总结不但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发挥自己才干,展现自己风采的舞台,也是培养和锻炼同学们综合能力的一个阶梯,更是一个大学生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前的演练场地。

第二篇:社会调查实践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0x年4月29日作出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0x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x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0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0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0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0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0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x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0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0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0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0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A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00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0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

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第三篇:毕业调查实习报告

摘要:高校不断扩军、毕业生数量逐年增加、就业压力大,整个就业市场需求岗位的总体状况相对趋紧已经成为了现状,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应届大学生现在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局面:是回到学校继续深造,还是在社会中继续寻求自己的一席之地呢?为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大学生就业形势,也为了帮助我们这些在校大学生能更多地了解就业信息与今后的在校规划,我们一行13人组建了温州大学“与我同行共访校友足迹”暑期社会实习考察队,走进温州乐清,以温州民营企业为立足点,调查了以温州大学毕业生为主体的历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和职业发展状况,从点—线—面角度寻求相关信息。

关键词:历届大学生 就业状况 温州大学 温州乐清民营企业

“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

短暂而又艰苦的15天暑期社会实习随着晚会幕布的缓缓落下而告了一个段落。在这段日子里,我们13人有过沮丧、有过流泪;但是我们相信,正如歌词中唱的一样只要我们一起努力共同渡过那段黑暗的日子后,阳光会以最灿烂的姿态来迎接我们……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就业形势是十分严峻的,而应届大学生就业问题更是牵动着党和国家的心。“20xx年,全国大学生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在前不久举行的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国家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在面对20xx年的就业状况进行分析时给出了这样的判断:高校毕业生增量多、压力大,整个就业市场需求岗位的总体状况相对趋紧已经成为了现状。据相关官方数据显示20xx年全国应届大学毕业生人数激增至413万,比去年增加75万人,增幅达22%,但已签约和已有意向但未签约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仅占总人数的49.81%。

为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大学生就业形势,也为了帮助我们这些在校大学生能更多地了解就业信息与今后的在校规划,我们实习队决定走进温州民营企业的发展源地——温州乐清,走进当地的大小民营企业,采访企业中的历届大学毕业生与企业老总,向他们收集更多更全面的手资料。

在15天的实习时间里我们走访了大量的企业,以温州民营企业为立足点,调查了以温州大学毕业生为主体的历届毕业生就业状况和职业发展状况;并且我们走访的企业基本包括了各个行业以及各种规模,共收回了大约3000份有效问卷。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次得到的调查结果是具有相当的可信度的。

我们的问卷主要涉及了以下几个方面:

1.针对现在工作情况设问

2.针对工作满意度的设问

3.是针对自我效能感即工作胜任状况的设问

4.针对自我期许和对企业的期许设问

5.针对就业信息和就业途径设问

6.大学期间的活动锻炼对就业的影响

7.企业的用人标准和学校教育的优劣势

8.在校的职业生涯规划对就业具有多少程度的影响

经过我们的统计初步得到了以下结果:

一.工作情况

目前大学生选择工作日渐趋于理性,能够从实际情况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例如:对工作方向的选择、对工作岗位的选择等。现在已经逐渐渐形成了为自己选工作的良好态势,而不是以前的为专业选工作。至目前我们统计所得出的结果显示,约有34%的毕业生现在从事的工作与自己所学专业没有什么联系,只有38%的毕业生现在从事的工作与自己所学专业联系比较密切。而且从现在的社会发展观察,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在毕业后选择先找一份工作,找到自己立足社会的经济来源,再找最适合自己的工作。据我们从3000份调查统计得出:没换过工作的毕业生大约只占38%,而大约有42%的在职大学毕业生换过2份以上工作。

二.工作满意程度

半数以上的毕业生表示对自己现在的工作满意,只有约5%表示对自己现在的工作不满意。

其中,在对现在工作最满意的方面选择中被调查者大都选择了与同事的和睦相处这一项,而对现在工作最不满意的方面中我们预先设计选项较高的薪水一项则出乎我们的意料。

从中我们不难发现现在对薪金的要求大学毕业生也趋于理智,能够对自己做出较为理智的判断,不是一味的偏低,也没有过度的追求高工资。在我们进行调查的过程中,有一位学姐曾经这样说:最开始的时候希望自己的月薪有1500就满足了,500寄家里,500自己用,500存起来。经过这几年在社会的摸索,对工资已经没有太大的要求,只要证明自己的价值就行了。

三.自我效能感即工作胜任状况和自我期许以及对企业的期许

约97%的毕业生表示能够胜任

任现在的工作,但是实习能力差和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成为了毕业生工作压力大的主要原因,相应的超过半数的毕业生表示在企业中最希望能得到专业技能的提高,而希望得到晋升和出国深造总共只占了21%。由以上可以看出,被调查的毕业生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更注重是自身素质于专业技能的提高,而不是工资的本身。

第四篇:毕业调查实习报告

几天的社会实践调查活动在我们这个调查队每个成员的辛苦努力下取得圆满结束。感受很深,炎炎烈日下,我们不怕似火的骄阳,举着我们的旗帜向农村进军,深入农村调查;不停的大雨,我们不顾湿了的衣衫,迈着坚定的步伐向农村进军,落实农村家家户户。

短短几天里,实践活动内容之丰富,场面之感人,百姓之热情,都让我们每个队员难以忘怀。我们扛着黄冈师范学院商学院的大旗,抱着自写自做的横幅到达调查试点,我们去过南湖二队,黄州火车站,杨鹰岭村,鄂州火车站等进行实地调查,对这些地方的农民采取面对面交流和问卷调查,并向他们赠送小纪念品。

在这些农村试点里的诸多所见所闻所感,在我们每个队员心里久久回荡,萌发了许多融入自我的观点和体会:

一,亲身体会到团队合作的巨大作用,个人的能力毕竟有限,难有以团队形式进行配合的事半功倍。我们这次活动前期以团队形式开展,每次问卷调查都分工明确,有采访的,记录的,拍照的。大家密切配合,使调查活动能成功的完成并趋于完善。使我们亲身感受到团队精神和魅力所在,使我们提高了自己适应团队的能力。

二,深入了解农村,了解农民,了解农业的发展,这次问卷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和城镇人口,从他们口中我们了解到在当下农业发展的真实状况,为农业多功能科学研究提供一定的数据资料参考。

三,我们自身口才得到提高,在和农民交谈中注意语境和口气,及时纠正不得体的地方,在调查中学会大胆的说,自信的说。~总而言之,这次关于关注农业多功能,发展和谐新农村的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活动尽我们最大努力去把它做好,它不仅为我们今后社会实践奠定基础,而且我们每个人还将以本次实践为点,多多总结经验与不足。为以后实践创造更多机会,使自己从中受益,早日成为一名优秀大学生,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实现自身价值。

第五篇: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一、实地调研背景

8月23日,全国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科技支农”暑期社会实践团赶赴秦皇岛市卢龙县陈官屯乡开展“科技支农”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近日,由于受大风暴雨影响,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受灾严重,农作物水稻、玉米、甘薯、酒葡萄等被水淹、拉沟、沙压,受灾面积34公顷,成灾面积24公顷,绝收面积10公顷,农民遭受了极大的

损失。为了积极响应团中央“科技支农”的号召,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鉴于之前连续暴雨对卢龙县陈官屯乡的影响,乡里种植作物出现大面积倒伏、枯死现象。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专门组建由该校资源与材料学院副院长何双雷带队,团委副书记问望强,团委教师刘筱慧以及我们6名学生志愿者为重要成员的暑期社会实践团,同时实践团还邀请了全国北方水稻品种联合区域试验负责人、秦皇岛市农业技术站站长李守讯为农民种植进行指导。

二、实践过程

本次实践活动共分为科技讲座、普及环保知识(分发环保科普指导手册)、向村民赠送农药三个部分。

整个实践活动在李站长的科技讲座中拉开序幕。讲座伊始,李站长向村民讲解了玉米、花生等作物在种植中的选种问题并向村民推荐了若干个品种。随后,李站长分别就“解决草荒问题”、“选择农药问题”、“作物倒伏问题”、“防虫防草以及作物的高产问题”向村民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回答了村民提出的一些问题。期间,实践团成员还为村民们发放了《低碳99》《农药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化肥使用环境安全技术导则》《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等相关科普知识手册,为村民进一步了解作物种植技巧、养殖技巧提供帮助。此外,实践团成员还在村中张贴科普海报,希望村民能够通过科技手段实现高产。

讲座过后,卢龙团县委书记曹丽虹等与实践团一行人来到了村中作物倒伏最严重的区域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实践团成员针对作物中出现的“荒草增长、难以消灭”等问题给村民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同时帮助他们分析荒草难以去除的根本原因并耐心解答村民们心中的疑惑,得到了村民们的一致好评。随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科技支农”暑期社会实践团成员向村民们赠送了农药,进一步加强了村民们作物高产的信念。

三、社会观察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在接触社会中让我们思考社会和学校的不同,让我们提前了解社会,也是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更有利于我们更快的成长。过程中付出汗水,收获良多。

(一)科技是农业的第一生产力

在此次实践当中,我们邀请了全国北方水稻品种联合区域试验负责人、秦皇岛市农业技术站站长李守讯为农民种植进行指导。在开始的讲座当中,讲座里座无虚席,可见农民们对于种植技术的渴求。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的根本问题。将科学技术物化到劳动力中去,为劳动者所掌握.才能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吸收现代技术的能力,真正实现农业的现代化。为此:

(1)对农业生产中劳动力价值的重新认识;

农村问题主要是农民问题,而农民是农业生产力的主力军、首要的因素。只有农民的素质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才成为可能。时下,多数农民不知道如何在商业化社会中寻找到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的问题。即使在推行推广机械化作业的过程中,我们也要看到大规模机械化农业的局限性,特别是在山区、丘陵地带,粮食产物增产大丰收的关键最终还是在农民手中。农民的价值得到重视,水利得兴,农田得产,因此,重新认识农业生产中劳动力的价值,显得尤为重要。

(2)加大农村教育投资、提高农业劳动力的整体素质;

农村劳动力自身的素质低下,已成为严重阻碍农业现代化的进程的首要因素。因此,加大农村教育投资,提高农业劳动力整体素质,迫在眉睫。

首先没九年义务教育是农村教育的基础。鉴于目前大多数农村经济比较落后的概况,应坚持并不断推进费用全免的九年义务教育,以减轻多数农民的负担,确保农村所有适龄学生都能完成初中阶段的基础教育,同时应对升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农村学生实行学费减半、升入大学的农村学生实行学费全免的优待,以鼓励更多的农村学生积极地升入高中和大学学习,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生源少、素质低、上学困难的各种问题。否则,农村的教育永远无法持续发展,农村劳动力的素质难以从根本上得到提高。

其次,加强对农村劳动者的适用技术培训,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技术培训,或建立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推广和普及农业适用技术,解决农业发展中的具体技术问题,达到提到农村劳动者综合素质、促进劳动力有效转移和农业发展的目的。

(3)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促进农业生产现代化。

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依靠各类龙头企业和组织的带动,将生产、加工、销售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体化经营。这种经营方式,解决了分散经营的农户适应市场、进入市场的问题,特别是龙头企业具备开拓市场、赢得市场的能力,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通过“订单”、“合同”等形式,把市场信息、适用技术、管理经验及时地传送给农户,有效地解决了分散的农户经营和大市场的连接问题。

在本次实践中,我们发现仅仅是以举办讲座的形式引入农业适用技术,取得非常好的效果。实践活动结束后,陈官屯乡张家沟村村民张爱林向实践团反映,这次的“科技支农”活动给他的启发不小,通过讲座他明白了化肥和菌药对作物种植的益处,同时还表示以后在种植作物中要加强自己的科技意识,用科技的力量来战胜自然灾害。

(二)农业信息的及时沟通是农业发展的一大法宝

在与村民们沟通交流中,他们提到及时有效的农业信息的通报在农业降低损失、增加产量的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村民们提到,4月份上级农业主管部门及时发布了玉米螟虫的预警,并发放了相关的药水,极大地降低了潜在的损失,挽回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而每年的种植信息的准确提供也给农民们选择下一季种植作物提供参考。同时,关于农业种植技术的信息也是非常重要的。

仅以施肥为例,阐释农业信息所蕴含的新技术思想的重要性,施肥这也是我们本次讲座中的重要内容。

过去,农民施肥凭个人经验,极易出现缺的成分补不上,不缺的又造成浪费和污染。李守讯告诉我们,测土配方施肥就是先测出土壤中植物生长发育所需的主要营养元素的含量,然后依据种植作物所需营养特点和肥料释放规律制定施肥配方,再按配方确定肥料品种、配比、用量和施肥方法,科学施用。“运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不但可以增加土地肥力、提高农作物产量,又能提高化肥利用率和施肥效益。同时,农作物抗逆性增加,农药的用量也随之下降,从而降低了化肥、农药对农产品及环境的污染。”

土肥是农业的基础,直接关系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自上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以来,我国的碳铵用量越来越高,最高达到亩均50公斤,粮食产量也随之不断创下新高。可是到后来,无论怎样增加化肥使用量,亩产只能维持这个水平,土壤却变得越来越硬,有的脚都踩不碎,以前土里常见的蚯蚓也不见了踪影。

“过犹不及。”李守讯表示,这正是土壤贫瘠的信号,单一、过量使用氮肥导致了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

李守讯说,化肥污染是面源污染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测土配方施肥是帮助农民合理的施用肥料,减少不合理施肥量(也就是施多了,作物吸收不了那一部分),这样就保证粮食高产的同时,尽量减少了化肥施用量,减轻了化肥污染。

按照土壤养分和农作物品种提供不同的配方施肥,一方面可以减少在化肥方面的投入,节约成本;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农作物质量,减少病虫害,从而减少农药的使用,使农产品更加安全,同时还可以防止土壤板结、减少耕地污染。

但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推广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容易。李守讯指出,仍有很多地方的农民由于长期实行高投入高产出的生产方式,形成了“施肥越多越好”,“施基肥凭经验、后期追肥看庄稼长势凭感觉”等观念。同时,土壤地域差异和作物品种多样造成的肥料需求千差万别,要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效用真正落地并实现最大化,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三)深入基层对于大学生具有重要意义

实践的时间虽然不长,但从中的领会的道理让我们终生受用,当我们跋涉在乡间小路上时,看着那一望无边的田野,便明白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含义。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们大学生与社会底层人民的感情,拉近了与社会的距离,也让我们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我在实践中得到许多的感悟!

学校是一个小社会,我们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受风吹雨打的花朵,通过社会实践的磨练,我们深深地认识到社会实践是一笔财富。社会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只有正确的引导我们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

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今后的工作中,是在过去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实践活动范围,挖掘实践活动培养人才的潜力,坚持社会实践与了解国情,服务社会相结合,为国家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出谋划策。坚持社会实践与专业特点相结合,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为社会创造了新的财富。

我们在村民的身上看到了他们的朴实和对丰收的渴望。我以后或许也会有渴望,就想现在的我渴望能够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一样。社会实践作为广大青年学生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服务大众的重要形式,对于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这次假期实践以“善用知识,增加社会经验,提高实践能力,丰富假期生活”为宗旨,利用假期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从社会实践中检验自我。在这其中还帮助了村民解决了实际的困难,帮助他们战胜自然灾害,积极响应了“科技支农”的号召,也为自己积累了一笔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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