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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教学安排,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大四第一学期进行为期12周的专业实习。实习单位可选择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等单位进行。经过我自己慎重的考虑后,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去律所实习。于是在10月26日那天,我第一次踏入诚高律师事务所的大门。开始了我为期2个月的律所实习生活。
去律所实习之前,我心目中的律师想象应该是这样的:西装革履,气宇轩昂,睿智机敏,在窗明几净的办公室内会见当事人,逻辑清晰,谈吐不凡……但是,这两个月的实习生活却把我的这种理想形象击得粉碎,让我有幸真正了解了这个神秘的真实的律师群体。
我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主要包括:
1、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
2、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
3、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
4、主持调解或处理撤诉问题;
5、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6、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
而我由于还是在校生也未系统的学完法学教育,当然还不能完全胜任严格意义上的律师助理的所有工作。
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私下里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在庭审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在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并且结合自己已学知识和实习观察案件审理过程,我尝试进行了归纳整理。一个诉讼案件流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一、案源
1、找到,或者发现当事人。这当中很考验律师的社会人际关系,应用自己已有的人脉迅速找到当事人并进行沟通是非常重要的。
2、达成协议,接受委托,签订代理合同。
二、准备(最重要)
1、尽可能地列出一个全面的,需要当事人准备的材料清单。这很关键,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到了法庭上证据是最重要的。越全面越清晰对日后的梳理就越有利,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当事人。
2、梳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准备起诉状,并附上主要的证据,或者关键的证据。这当中的工作相当的繁琐,对于律师来说也相当的关键,要找到其中的因果联系和重要与否很考验律师的能力。当然也是律师助理职责的内容,我从中学到了很多。
3、在举证期限内,列出一份大致的,交给法庭用的证据清单
4、阅卷,拿到对方提交的证据。或者,申请进行证据交换。
5、开庭前,根据自己一方与对方的证据材料,列出法庭质证用的详细的证据清单。
6、开庭前,准备好至少两轮的辩论意见,尽可能地全面,然后在法庭随时进行调整。这也是最考验律师思辨性的地方。
三、开庭及以后
1、开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休庭后,尽可能快地整理出代理词,在质证提纲与辩论意见的基础上
3、等待法庭的调解或判决
4、判决后,不上诉的,本案直接结束。上诉的,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写出上诉状。交给一审法院,交费,并等待二审的开庭。在此期间,准备二审开庭用的法律方案及代理意见。
5、等待二审法院的判决。此判决为终审判决,作出后即生效。
说完了自己的实习工作,下面谈一下自己对这次毕业实习的体会对于这次实习,我不想过多的去讨论所经历的一些案件,而想着重地谈谈真正投入到法律实践中的感受。因为所经历的案例好多都被我们的教材格式化了,过多的去单纯讨论在实践中几乎失去意义。
首先,我想谈一下关于法律思路的整理。为什么在接到一个相同的案件,有些律师就做的非常的吃力,到最后甚至要承受败诉的后果。而有些律师却能很快的上手,并且最后轻易的胜诉。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存在那就是法律思路!思路是自己的选择,一个案件到手,法律关系的分析,从哪一个关键点去着手非常重要,有时候思维的转换就更加关键。联想之前在法院的实习,法官也强调如何适用法条是最关键的问题。由此可见,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首当其冲的是要有一个宽广的视角和清醒头脑。作为律师,打开思路,不走死胡同,时刻都要保持着条条大路通罗马的辩证思维。
其次,我要说的是之前对律师这个职业的误解。也许是受到很多影视作品的影响。总觉得律师是口才好,反应快,似乎一定是一个辩论高手。自己在学校参加很多辩论赛,就对律师这个职业有很深的向往。然而这种想法在实习之后就会发现是很幼稚的。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相较而言更为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罗罗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的是知识,阅历,涵养的一个综合……而另一方面,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角色,比如维持正义,追求民主之类的。好像律师很崇高,很伟大似的,其实不然,律师也是普通人,也要吃饭,他们付出了自己的劳动,理应得到报酬,这就是一个简单的逻辑。所以说,律师仅仅是一种普通的职业,一种养家糊口的手段。之前对律师的各种认为都是不那么切合实际的,带有一点儿幻想和戏剧化。
再次,我想说说自己在实习过程中感触最深的,也是很受教的一点。那就是无论做什么都要不断的学习,学习才是使得自己的事业时刻充满生命力的关键,尤其是对于一个律师来讲。可能很多人都觉得律师做久了,就有一套成熟的流程,剩下的只是周而复始。这么说来对,也不对。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国家正好与8月1号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这往小了说,是要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执业水平。往大了说,这就是一个律师的责任,因为当你代理了一个案件,就承担了一份责任。如何把案件弄得很清楚,如何解释给你的当事人,如何找到突破口很可能取决于你是否明白这个案件上的非法律问题。律师是个很有挑战性的职业,对体力,智力要求都很高,需要有旺盛的精力,很高的情商。以前觉得律师越老越值钱,经验就是财富。但时代变了,我们社会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变化很快,更新淘汰也很快,很多旧的套路,办事方法,很可能马上就要被社会所淘汰。因此,在现阶段我国的法律事业上,谁能与时俱进,谁就有机会。
最后,我要说说关于这次实习的困惑。实习的目的在于理论联系实际。在踏入实习地点之前,我们总有理论指导实际的雄心大志。我们以为要实习的、学习的不过就是流程,是看起来变“老道”的经验。可是当遇到真实的案例的时候,我们所谓想指导实际的那种理论的困窘是很明显和清晰的。一个很简单的案例如果作为一个试题来做可能会简单点,因为有四个选项可以去选择,并且只需确定一下正确答案即可。当一个真实的案例,真实的人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那种感觉很突兀,让自己感觉无所适从。现实的案例没有那么清晰,谁对谁错,一下子很难分清。很多事情,并不是除了黑就是白,大部分都处在黑白之间的灰色地带。
从我自己的角度反思,明年的这时候有可能就参加工作,然而一个短短的实习让我感到很震惊,发现以前对法律的认识存在不少的缺陷,学习的理论过于格式化,过于“案例化”。所谓的理论联系实际还是应该落到实处的,这些理论应该结合我对社会的一些基本感知。这些基本感知对法律适用的把握是至关重要的。通过这次实习,发现自己缺乏对社会问题的敏感性,而这恰恰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一个基本的素养,因为法律解决的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问题,对这一个基本问题存在误差,可能直接就会导致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的重大失误。
总而言之,这两个多月的实习让我收获了很多。不管是困惑、感动、迷茫亦或者是反思。对于理论和实际的差异;对于见到各种当事人面孔的那种复杂的感触;对于实习中所见识到的一些社会上的所谓的风气的反思。这些不是一篇实习报告所能够全数表达的,我想我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去体会。并且我相信这段时间的经历会对我日后的做人、做事、专业学习和职业规划都产生深刻的影响。
一、实习目的
1、 通过实习,培养运用所学的基本技能、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通过实习,树立职业意识,增强敬业精神,提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 通过实习,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4、 通过实习,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5、 通过实习,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 通过实习,学习一些办案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xxxx律师事务所是二○XX年经xx省司法厅批准的临沂市首家市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该所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组成,以为大中型企业服务为重点,以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电力、涉外业务、公司法律实务、企业改制等业务为专长。该所现为xx兰陵集团、临沂电业局等十几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承办了许多在知识产权、涉及业务、经济合同、非诉讼法律实务等方面在全国及省内有影响的案件。 律师所将以高素质的律师队伍、高起点的管理、高层次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专长领域:一般债务债权,损害赔偿,财产问题,婚姻家庭,名誉诽*,暴力伤害,妇幼权益,刑事辩护,仲裁,遗嘱继承,合同,劳动,金融,证券,票据,房地产,著作权,专利,医疗事故,股份制改造。 在这次实习中,我主要承担律师助理的工作,我的岗位职责是:
1、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2、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代替写简单的法律文书;
3、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会见被告或当事人,送达文件及办理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很幸运,xxxx律师事务所录用实习生。怀着兴奋而又紧张的心情来到律所,开始了我的实习之旅。第一天,工作人员带我参观了律所的各部门,并详细介绍了律所的业务范围,工作流程,实习生管理制度等。然后开始分配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整理并阅读卷宗。 整理卷宗,看似平常的事情却并不像我想象的那般简单,在做之前还是需要一些时间去熟悉和掌握。卷宗的分类很仔细,有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一些简单的案子,卷宗只有30多页,而遇到复杂的案子,卷宗可多达200多页。一个案件的卷宗通常包括授权委托书、起诉书、证据资料、代理词、答辩状、判决书等,可以说是一个案件的完整记录和完全再现。因为卷宗的整理关系到其他程序的进行,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所以在整理的过程中应该格外认真和细心。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工作很繁琐,我依然非常认真的完成了这项工作。 在整理的过程中我仔细阅读这些卷宗,一些律师告诉我说,在阅读卷宗的过程中,最关键的工作是要认识各项证据在整个案件中的作用,结合所学知识,分清哪些是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传来证据等。弄明白每项证据能证明什么事实,证据间的联系又是怎样的。然后,根据这些证据,假设自己是法官,将会怎样去审理这些证据,运用什么法律去判决。最后,结合判决书,找出自己的知识漏洞,弄懂法院判决的依据,不断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阅读这些案卷的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很多东西,对学过的知识重新进行梳理,做到温故而知新。把在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与真实的案件相结合,对增加理论修养提高专业技能有很大的作用,同时也学习到了一些办案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为以后从事法律工作做铺垫。
第二周我才见到了我的指导律师陈国栋律师,我开始了紧张忙碌的“小跟班”工作。陈律师要求我每天收集新的法律法规和律师行业的最新动态。他告诉我说:“虽然不是每天都有新的法规和规章公布,但是仍然有必要及时的收集和整理,否则,有可能在某次开庭的时候,你还引用着已经被替代的版本,而被对方律师当庭驳斥”。在我实习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每天都要去中国律师协会和本地律师协会一些大牌的律师事务所的网站和一些理论性的网站上转一圈,看看有没有最新的情况。时刻关注行业的最新动态,了解那些大牌律师的消息和法学家们的最新理论,搜集整理后打印交给陈律师。
在接到案件后,陈律师阅读了所有文件,就会将我叫到办公室开始交待任务,他会根据文件列出重要证据和次要证据,还需要补充哪些证据,哪些文件对案子没有任何帮助反而有害。围绕案件的事实,我要收集现行法规对这些事实的认定。有了事实和法律依据后,他安排我撰写案子的文书。我要撰写的文书很多,起诉书、答辩状、财产保全申请书、管辖异议申请书、延期举证申请书、证据清单、质证意见、代理词、补充代理意见、法律意见书、结案报告、谈话记录、当事人声明书等等。虽然在学校学过法律文书的写作,但是当我真正面对这些真实案件的时候我有些不知所措。其实,写出一个基本合格的文书很容易,因为只要将要表达的写出来就行,但写出一个优秀的文书却是很难的,因为表达的方式有很多种,不同的人对不同的文字会过敏。幸亏陈律师给了我很大的帮助,慢慢地我可以自己独立完成这项工作了。在这些文书交付前,我会逐字逐句的校稿,因为没有任何一位指导律师喜欢看满是错字的文件。 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我要旁听案件的审理,甚至有时对审理过程进行记录。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现实中的审理即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大都是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过程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我觉得实际中的庭审虽然严格但也有灵活的一面。
我还跟着陈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其实是非常有限,但是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却有着种种的限制,导致律师在取证的过程中面临很多的困难。 除此之外,我还担当了很多角色,诸如整理案件的资料,打印复印材料,送文件,接待客户等等。在一个多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的事情。在空闲时间理,我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
我最有体会的则是参与了两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走到了现实案件,从抽象的专业理论回到了实际生活。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我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这些经历对于我来说,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让我对法律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那些枯燥无味呆板的法律法规,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可以如此的丰富多彩。
四、实习报告总结与体会
1、在人际交往方面 刚进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一张张陌生的脸孔着实让我有些恐慌和紧张。平时在学校里同学之间,由于大家都没有真正踏上过社会,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间,总是略显稚气。但我知道,在社会里,就是纯粹的尔虞我诈了,人际交往确实是我这次实习中的一大课题。所以在踏入律所之后,我始终保持微笑,主动地向其他律师们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帮他们倒茶,主动打扫会卫生,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没过几天,他们就逐渐接受了我。他们也放心地把一些手头上的工作交给我去做。负责指导我的师傅陈律师也带我出去,参加咨询、会见委托人、会见当事人、调解、庭审等等。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尤其要注重对沟通能力的培养。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我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要向他们学习更多的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2、在工作上
我的实际工作主要是整理文书。陈律师细心教导了我格式的写法,然后把他积存的一大堆资料交给了我。内容虽多,但是熟能生巧,没几天,这些法律文书就都搞定了。其实作为律师,在事务所呆的时间并不多。来事务所咨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单纯地呆在律师事务所里,能学到的东西是相当有限的。幸好陈律师经常带着我出去走走,比如去监狱会见当事人,去调查取证,去做法律咨询等等,让我从中受益匪浅。
3、律师职业。
所谓看人挑担不吃力。很多人觉得律师是非常轻松的职业,整天不用呆在办公室里,到处走走,钱就来了。通过这次的实习,我体会到了其实律师工作也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完成的,何况当今的社会,这么多的律师,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相互间的竞争如此激烈,每一位律师都非常辛苦的利用毕生所学来服务大众的。 想到这些,我也不禁联系到了自己。所谓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通过这次的实习工作,我认识到了自己所学与现实社会的需求之间的差距。
实习人:
实习时间:
为期几个月的律所实习生活即将要告一段落,回顾这几个月的历程,感悟颇多,收获更多。作为法律系的一名大学生,感谢学校和实习单位能够给我这次机会,可以在实践中来学习和应用法律,弥补三年来理论上的缺陷和不足,学习到很多课堂上很难学到的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为以后我们毕业后走上社会打下基础。
我的实习单位是,它是经省司法厅核准成立的合作制律师执业机构,经营范围是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法律顾问,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民事、行政、申诉、非诉案件代理、律师见证、调解、法律咨询、代书等。 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队伍,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这次我有幸能在这里实习,接触这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早在大三的时候,我们在学校就上过《律师公证与仲裁》这门课,课上老师就跟我们详细讲诉了当前中国律师法的各项规定,介绍了律师执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律师的各项业务等等,并且还根据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一系列的课堂实训。那时候律师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就一直是是西装革履,能言善辩,在法庭上咄咄逼人,气势如虹,是法律的代言人,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当走进律所实习,接触到这些真正律师的时候,我的想法有了极大的转变,他们的工作远非我们在课堂上
实训这么简单。我们学校所经历的案例好多都被我们的教材格式化了,过多的去单纯讨论在实践中几乎失去意义。所谓的理论联系实际,平时感觉总是一句套话,可是当遇到真实的案例的时候,那种困窘是明显的和清晰的。一个很简单的案例如果作为一个试题来做可能会简单点,因为有四个选项可以去选择,并且只需确定一下正确答案即可。当一个真实的案例,真实的人在你面前出现的时候,那种感觉很突兀,无所适从。现实的案例没有那么的清晰,谁对谁错,一下很难分清。于是,当真正需要运用法律解决实务时,法律的生命才真正体现出来。正如霍姆斯所说的:“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逻辑”。
初进律所,给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一个字,忙!或是不断接着电话,或是电脑前敲打着键盘完成各种法律文书,或是忙着出庭忙着调查取证忙着会见当事人。一个律师通常同时处理好几个案件,不时的变换着角色。律师并未如我们所想的那般光鲜亮丽,工作的压力之大,工作之繁重是我以前所不了解的。我不觉会害怕自己给他们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耽误了他们宝贵的时间。幸好律所接待我的王律师很和蔼,微笑着安排了我工作的地方,热心的给我介绍了律所的相关事宜。那一刻我心里暗暗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认真工作,认真学习,绝不能浪费这次宝贵的实习机会。
这次实习中我不断告诉自己,要把每一件事情都当做一次宝贵的锻炼机会,即使是打扫卫生,复印文件等这样简单的工作,都要认真对待,一丝都不可以马虎和懈怠。虽然实习对我来说就只有短短几个星期,但是我还是学习到很多,收获很多,这些东西是在课堂是不可
能学习到的。下面把我这次在律所的工作简要总结一下。
一、 整理卷宗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我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指导律师还告诉我,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而且,在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能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
二、 学习书写法律文书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首先就是格式上的要求,不管是起诉书、代理词辩护词,或是法律意见书,合同协议、遗嘱等,都有其规定的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的,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不具有法律效力。下笔之前,一定要广泛阅读相关的证据材料,
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意愿,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创造性的表达出来。书写内容时,一定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否则即使你写的再好,再具有文字上的说服力,但是实际中却找不到相关的证据为依据,依旧只是废纸一张,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我实习的时候,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所以很多时间,有时候会检查核实法律文书,从一个个字到一个个的标点符号。
三、 去法院旁听案件
对于我们这些尚未走出校门的学生来说来说,法律方面的知识并不是最欠缺的,他们较为薄弱的方面往往是实务方面的技巧。要获得实务方面的经验和技巧,必不可少的方法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这其中,旁听庭审过程是非常重要的。以前在学校也参加过模拟法庭,比较注重程序,辩论时更像个大学里的辩论赛。实习后才发现,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过去总觉得律师只要在庭上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如今看来庭审才知道,律师在庭审中的自如应对靠的是之前辛苦准备大量辩护材料,到各处搜集取证,反复揣摩推敲辩护意见,并与委托人反复沟通才能做到。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
是十分重要的。我通过旁听庭审过程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以及律师辩论的要点,掌握办案的技巧,在旁听时还积极动脑筋思考,要点或者不懂的问题及时用笔记录下来,有问题的时候就事后请教指导律师。
四、 跟随指导律师会见案件当事人和调查取证
这期间,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律师的各项工作中,特别是收集证据这一环节,是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小到一份居住证明,大到一份死亡原因事故鉴定书,在取证环节中都不容许有任何差错或是考虑不周的地方,各证据间也应有内在的关系,而不是零散的。各种证据的获得都是经过多次奔波才得到的。有其是跑一些公共机构取证总要走一堆程序,办不少手续,有些时候还得被摆脸色,会比找个人取证更加麻烦。
五、其他工作
其他工作,都是比较琐碎的,但是对我来说仍然是一个锻炼的机会。比如每天我都会早早去律所,帮忙打扫打扫卫生。其他更多的便是复印资料,每天要帮忙复印很多很多资料,还有盖章,到法院或其他地方送文件等。只要是力所能及的事情,我都尽量帮着做,这写工作确实简单而琐碎,但是却是每个实习生必须经历的。
平时空闲的时候我会经常和律师交流,他们都会很耐心的给我解答一些我不懂的问题,让我受益匪浅。有的律师还跟我分享办案的经验,对我来说这些无疑都是财富。通过与他们交流,我更加体会到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仅是学习法学理论和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学习法律思维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当律师没有时间指导我的时候,我会自己学。
实习期间,XX信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律师助理等为我带给了一个提高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在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用心完成律师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下面是我在这次实习的个人心得:
一、优秀的律师务必是优秀的人
优秀的人必有优秀的人品优秀的律师不仅仅业务精湛、案源广阔、社会知名度高,而且在客户心中的形象应是“品质高尚的人”。人终其一生都应是在不断地自我完善,而品质的修养则是自我完善最为基础的一部分。
二、做律师必备的工作品质
1、维护正义和法律公正是律师工作的基础。尽管律师从经济好处上讲也是商人,但律师这一职业为法律的公正和正义而存在则是根本。如何根据自己的特点和优势,设计出最佳的职业发展模式,处理好客户利益和法律公正关系,则是每一个律师在工作中务必面临并思考和解决的,在这一点上,根本是正义和法律公正而不是经济利益,律师们用最生动的事实为我树立了这一观念。
2、职责心和勤勉是律师执业必备的工作素质。就应说,做任何一项工作都务必有职责心,都就应有勤勉的态度,但律师的工作是带给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未雨绸缪、排忧解难,当事人是基于完全信任来委托律师工作的,律师的哪怕一次疏忽都有可能给当事人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这时律师损失的不仅仅仅是经济利益更是“人心”和自己的声誉。所以,虽然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做律师务必将职责心和勤勉训练成为下意识地工作习惯,这样才能算做是一个合格的律师。
3、用心进取,常学常新。我国目前处于法制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阶段,经济也处于改革发展时期,因此,各项法律法规常常推陈出新,法律理论和实践也在不断发展,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要为客户带给最贴切到位的法律服务并开拓自己的业务,务必保证对最新经济社会动态和司法实践、法律理论等的全面学习和把握才能不断提高自己法律服务的质量,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
三、工作方法是塑造律师良好形象的有效手段。
好的工作方法不仅仅事半功倍,更是在客户面前提升自我形象、获得客户认可的有效途径。
1、工作日志。律师工作常常有很繁杂的业务、长达几年的项目,在律师服务客户又众多的状况下,如何将所有的事务都安排妥当、与客户进行最及时有效的勾通,将每一天自己的工作任务进行历史记录并对未来工作制定计划,记入计划日志,则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工作日志是“吾日三省吾身”的具体体现,定期、不定期地回顾自己的工作日志则能很好地促进自己在业务潜力上进步。
2、工作总结与报告。所里对各项业务工作都有相关制度,其中各类工作报告就有不少,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对自己处理的各项业务、在所里与同事的工作合作、人际关系,与客户进行交流等诸项事情对自己做定期的总结与回顾。这既是透过反思提高自己的潜力,也是锻炼自己对事的思维敏捷度和决定力。
3、良好的自我信息管理工作。律师工作是一份条理性很强、要求很细致的工作,在我们应对非单一客户的种类各异的多项事务时,一方面要对业务有宏观上的把握,另一方应对自己所掌握、收集的资料和工作成果等及时整理、分项归类,这样有助于提高自己处理事务的效率和效果。
实习生活,提高的方面很多,尤其是工作潜力的进步。如何学以致用,给我们一次将自己在大学期间所学习的各种书面以及实际的知识,实际操作、演练的机会。同时,透过这次实习经历,我认识到了自己的许多缺陷,例如缺乏人际交往潜力,在长辈们打交道时不够自信等。在未来的生活中,我要学会努力克服这些缺陷,从各方面提升自己,为将来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工作内容主要是项目执行,再具体点就是市场调研。根据项目需要,去网上搜集相关信息,然后去打电话约人,约好了之后去拜访,拜访了后写访谈的初级报告。描述起来是不是特别的简单。其实落实起来还是有点难度的:
第一,怎么在没有直接信息的情况下,通过前台电话找到合适的访谈对象:不是说你给前台说转技术部或者设备部或者采购部,人家就会给你转的;即便会转也会问你找哪位。可不要小看了这个前台了,如果她不配合的话,基本是完了。
第二,在找到要访谈的人的时候要约他,那么约人的时候语言怎么组织?就是以什么样的说辞能够让对方接受你的访谈。我们的访谈对象是一些基层和中层管理者,这部分人中素质差别很多,有的人看重技术交流,有的人对你开出的礼品有兴趣,还有的人就是对什么都没兴趣,就以一个字忙,直接拒了。
第三,即使是找个理由约上人了,也不能保证去到地方人家不反悔,放鸽子。其实这样的情况还是有的;再退一步说,人家即使同意访谈了,真正谈的时候是不是会很好的配合。
明白了重点和难点后,经过自己的思考我是这样应对的:
第一,搜索信息我是主要以访谈行业业内人士介绍为主。譬如我们是找某个产品的用户,那么我可以去结识这个产品的销售人员。他们做销售的对市场用户的信息是最全的了。后来事实也证明这个途径是可行的,他们给的我信息里包括了公司名字,产品负责人(也就是我们要访谈的人)以及此人的联系方式,包括固话和手机;不过真正遇到这样一个人还是有些难度的。也可能是一大堆销售人员中,只有一个人愿意给你提供这样的信息,但是我想说的是,有这么一个人,已经足够了。一个出色的销售人员收集的数据足够我们一个项目使用的了。至于如何跟这样一个人处好关系,真诚就显的很重要的了。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一句话就是,你希望别人怎样待你,你就去怎样待别人。
除了销售人员介绍外,还可以让接受过访谈的人介绍。就是资源再利用。开始的时候我忽略了这一点,后来偶尔一次尝试了之后觉得效果很好,就记住它了。一般是在访谈后等他收到邮寄的礼品后,再请他推荐周围的朋友同行。
也试过通过前台找访谈的对象,遇到态度好的可以实话实说,不过绝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另一种说辞,就是以对他们公司有利的身份去说。譬如我们访谈某产品设备,可以说对这个设备回访的,麻烦转接下相关人等。这不是欺骗,是工作需要的一种说辞,我称它是无奈的但是没有恶意的谎言。
第二,约人的时候也分情况。从第一声问好中,基本可以探出这个人的脾气或者说是好说话还是难相处。态度好的,可以直接说明意图;态度不好的可以换个说法,把对他个人和公司有利的地方阐述清楚。其实开始的时候,一般不是很明白访谈的目的,需要反复的去表达,可能开始的时候那人有不耐烦,等到你耐心说了几次后可能他就同意了。当然,没有拒绝也是很难的。这个也要坦然面对,能够保证大部分人能够接受就可以了。这里特别重要的一点时,讲话的时候一定要自信,要专业,要不温不火。
第三,反悔是会有的。基本上约好了以后就不要再联系了。有的时候反而是联系的越多,结果更不好。约好后,准备去访谈之前再打个电话确认下时间地点。就可以。人和人需要距离,做事的时候也要注意。
就是这样的工作,我做了三个月,实习工作也得到了同事和老板人认同。后来因为自己想能够从事项目执行之外的其他工作,得不到老板的认同,而不得不辞了这份工作。
说经验吧,说起来也是一大堆,最重要的我觉得是下面几点:
1.信息搜索的渠道很重要。网上搜索和通过论坛等途径认识的相关人介绍得到的信息价值是不一样的。网上查的要找到合适的采访对象这个过程就很复杂了;如果有从事相关工作的朋友给推荐,直接可以找到访谈的对象,姓名联系方式都有。这样就省事很多。
2.真诚的态度很重要。后来接触过的一些中小企业的老板,后来反馈给我的信息时,虽然他觉得我们这个工作跟他的工作没多少相关,他完全可以拒绝我。因为我的真诚的态度,让他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那股劲头,才接受我的访谈。这点在搜索信息时也很重要,刻意的去急切的问别人信息,人家未必会给你。这个就是需要时间,彼此当对方是朋友了,那就好说了。
3.团队合作是能够提高效率的。但是前提是这个团队如果组织,利益如何分配。因为是实习期,所以项目赶的紧的.时候我就会以约人为主。后来自己也想想,假如我是正式员工,我可能会不选择合作,因为约人的提成只占了很少一部分。这样做的话虽然公司整体工作效率提高上去了,但是我自己并没有因此得到该有的回报。
4.老板的放权和激励很重要。一个好的老板可以放手让员工去做事情,而自己只要把握全局就行了。遗憾的是,我实习的老板基本除了项目执行的事情外都是自己做的。他自己也很辛苦,经常的熬夜加班;还有就是当我觉得我哪件事情做的好的时候我很希望能够得到老板的认同和肯定,这一点对于激励士气很重要,特别是对我而言。
涉县司法局
关于贯彻律师管理制度的汇报
长期以来,律师管理工作对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说就没有过什么实质性、硬性规定、权限,县级律师管理工作显得可有可无、无足轻重,很难起到最基层、最一线、最真切的管理,想管、该管却没法管(无授权)、不敢管(律师队伍素质不一,职业习惯容易节外生枝、引发新的矛盾)。不知什么原因,真正的管理权限几乎全部集中于省、市司法行政机关,该管却管不好(鞭长莫及)。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及李庄案件的出现,司法部今年出台了《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办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文件,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律师管理工作有了明确授权,尤其是《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办法》中“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检查考核的初审工作”的明确授权,对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的检查考核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作为第一年,我县认真抓好了今年律师事务所的检查考核初审工作,将各项规定高标准、严要求地落到了实处。但相比之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出台就比不上
《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办法》对加强县级律师管理工作实在、有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中压根就没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事,一个人要想成为实习律师,市律师协会无需任何机关就全给办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处罚主体仍为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只象征性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授权有点牵强,很易造成执行不力。
因此,下一步要切实搞好县级律师管理工作,我们认为还有待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更多配套制度的出台及进一步的权责下放。
201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