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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二检察院实习实践报告(合集)

2024-12-24 11: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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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4年检察院实习报告参考

三、实习中的认识与体会

由于是在公诉科,我所接触的全部是刑事案件,一个平湖市仅半年时间就要办理那么多案件,而且公诉人到现在还持续着很高的办案量。以一个县市推至全国,而且平湖市还是社会治安比较不错的城市,所以我国现在的犯罪形势不容乐观。大部分的案件都是盗窃案件,而其中的作案人员又几乎都以外来打工人员为主。他们很多人是来平湖打工的,没有找到工作就几个老乡一起从事犯罪活动,这些人属于流动人口又不好管理,以至于在案发后给抓捕和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另外,抢劫、抢夺、敲诈*、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案件也频繁出现,大部分案件也暴露出了社会的很多不稳定因素。例如*性质的团伙,犯罪人员的低龄化(很多犯人的年龄比我还要小),毒品的泛滥等等。

在办案的过程中,正如我在前文中所说到的,是对法学专业知识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公诉科的老师们经常会就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我从中获益匪浅,很多的法学专业知识拿到实践操作领域来讨论,又可以有更深入的理解。

另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是,以前在学校学习时,说中国的司法系统只重实体,不重程序,以至于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不够。通过实习我发现,这个问题确实存在也不可回避。但让人欣慰的是,程序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重视,这仅从我们要完成的大量程序性文书就可以看出来,这个问题远没有像以前在学校里想象的那般恐怖。

四、实习结语

实习生活在我刚刚开始独立办案,还没有来得及大展拳脚的时候就这样结束了,难免有一些不舍和遗憾。在实习的日子里,我逐渐认识到扎实的专业基本功的重要性,认识到对知识不断更新不断灵活加以运用的重要性,认识到工作中具体操作技巧的形成和积累的必要,也认识到与人相处适应社会的必要。在工作的过程中,我时刻严格的要求自己,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尽我所能的帮助各位老师办案,发挥我在学校所学到的专业知识。我很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徐大哥,正是在他的指导和帮助下,我的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提高得很快,很短时间就能够独立完成各项工作。在这些成长的日子里,我实践、思考、反思、总结,所得收获都已经成为大学生涯中宝贵的财富。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它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承载了我即将面对现实和挑战的心情,必将终生难忘!

第二篇:24年检察院实习报告参考

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我在检察处进行了实习。这是我第一次来贵单位实习,对那里的一切还很陌生。学会去适应它,是一种锻炼自我的过程。我的情绪是十分地激动,因为贵单位能给我这种实习的机会,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带给帮忙和指导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忙和努力。让我不断地补充自己,完善自己!实习时间虽不长,只有2个月,但我心得甚多。

民行处工作是针对民事和行政案件终审作出后当事人申诉展开工作的。只有做好检查工作才能真正的捍卫法律的尊严,保障社会的正义,保卫人民的生活。民行处的工作让我了解到,检察院的工作不必须处处直接与法相关,但处处都是为了更好的执法而服务。司法工作不仅仅是正面与不法分子突击,提高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纠正错误,平息民怨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如何更好更有效的解决申诉问题是司法工作中不可忽视的环节。经过短短两个月的见习,对此我有了深刻的了解。立志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也理解了一次无形的培训。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检察院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主角,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所以,大学的法学院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此刻我看来是十分有必要的。

我从学校走向临时的工作岗位,在各级组织和领导的热心关怀下,我坚持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主角转化,培养职责心,磨砺方法论,以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殷切期望。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好处可见一斑。

首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结合在民行处的工作和自身的专业,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透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资料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其次,做一个部门的见习人员,务必熟练操作电脑,尤其是打字技术与Word,Excel的掌握,否则,可能会延误一份重要的任务。而我所在的贵单位,是对文字要求较强的,因此,要准确无误地处理好文字,其中包括文章的段落层次的划分,句子结构的合理,词语搭配的准确等多个方面的要求。我想不管是文书性秘书,还是操作性秘书,文字的表达准确,清晰,条理对任何一个企事业单位都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这样的实习生务必要应对的。

再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透过这次实习,我深觉自己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学习,弥补不足,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潜力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检察工作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接人对事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检察员和优秀的工作人员,他们对于我的实习带给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心得体会良多。略述一二。

一,要认识自我,提高自身实践潜力。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就应把学习作为持续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在见习过程中,我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理论,业务和社会知识,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用学来的业务知识提升潜力,以有限的社会知识不断拓展视野。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名大学生,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能够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润滑剂。我想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见习工作后,我继续持续自己在上学期间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一天坚持必须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在各项工作中用心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会议,了解工作状况与工作要求,树立工作职责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提高实践活动的品格。"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透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透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

二,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做好自己。

虽然自己是法律科班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主角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务必认识到二者的社会主角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能够自己选取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取。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务必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主角的转换。

三,做事先做人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他人持续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师之善教,曰如坐春风之中;感师之造成,曰仰沾时雨之化。"我向他们学习到很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此外,一个大学生的个人形象直接影响着工作单位对海南大学学生的形象的认识。一个法科大学生的形象直接关系着人们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公正的决定。高尚的人格获得工作单位认可的条件。真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在工作中,始终注意对自己人格的塑造,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对人待事和颜悦色,以礼相待,自觉以一名法科大学生的主角来要求自己。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忙。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礼貌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第三篇:24年检察院实习报告参考

回首自己之前暑假在检察院实习的一个月里,我一直十分的怀念,自己能够在检察院实习,是我托了很多关系之后才得到的,我十分珍惜这样的机会,毕竟这样的实习机会并不多。在以往的实习中,我有很多的不足之处暴露出来,我想我会在这一次实习中改正这些缺点,取得更大的进步的。以往自己一直很努力,在这次实习中,我也是一如既往的努力,自己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只要自己一直不断的努力!

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多月,以助理检察员的身份,投入到了政法工作中。一方面希望通过实践对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感性客观的认识,另一方面希望提高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提高自己对社会的认知能力。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跟随带带我的沈老师做了很多工作:制作审查意见书,提审犯罪嫌疑人,写公诉意见书以及起诉书,出庭支持公诉等等,自己也从中学到了很多:

一、制作审查意见书

几乎每一个来公诉科实习的学生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审查意见书。这个工作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个人觉得考验的是一个人的耐心和细心。说简单是因为这些案子是从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一些繁琐的工作已经由他们做了,说复杂是因为公安机关每天要处理的案子很多,可能会有一些疏忽的地方,这时就要考验一个检察官的细心与耐心了,从鸡蛋中挑骨头了。

我参与审查的第一个案件是盗窃的案子,听沈老师说他们处理的最多的案子就是盗窃案了,现在盗窃的手段也是日益翻新。我首先花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看完了卷宗,这卷宗的主要内容涉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笔录,被害人的询问笔录以及相关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详细的了解了他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段,涉案金额以及公安机关的发破案经过等等,可以认定他构成盗窃罪了,然后实地操作,找来了一个盗窃案的模板,照在上面做了一份审查意见书,我发现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证据的认定问题了。据以定案的每一个证据都经过查证属实,证据的取得合法有效。据以定案的证据与被证明的事实之间具有客观关联性。最后的目的是为了这样一句话:据以定案的证据能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的结论:犯罪嫌疑人犯盗窃罪。

大概一个多小时后,一份完整的审查意见书就完成了,我就拿给沈老师检查,沈老师看完稍作修改后让我打印了出来,我知道成功了。这一个月来我所制作的审查意见书有很多,我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了,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案子都有,一宗比一宗匪夷所思,一宗比一宗令人乍舌……通过一堆堆的卷宗,我第一次觉得课本上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老师挂在嘴边的各种光怪陆离的案例原来和我们的距离是这么地近。真后悔自己在课堂上没有好好学,书到用时方恨少。

二、出庭支持公诉

在开庭前的一段时间里,检察院会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书,然后检察官就要做开庭前的准备了,包括辩论提纲和公诉词等。到开庭的日子了,由于没有工作证,我没有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沈老师让我坐在旁听席旁听。我发现法庭上检察官的形象更伟大,尤其是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和发表公诉意见的时候。我发现并不是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后,检察官就等着开庭了,其实在出庭支持公诉前,检察官必须进一步审查证据,熟悉案情。 应该说案件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对案件都有了深刻的了解,但由于起诉与开庭在时间上有一段距离,而且检察人员往往同时承办数个不同的案件,容易淡忘一些关键情节,所以在开庭前需要对起诉证据进一步审查。同时进一步熟悉案情,分析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解,这样才能在庭审中灵活自如地运用证据,及时反驳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无理辩解,应付各种事先没有考虑到的情况,有力地揭露和证实犯罪,充分行使出庭支持公诉的权利。

第四篇:24年检察院实习报告参考

现在我从实习的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的一些情况说起。作为实习生,基本上的工作就是整理一些案卷,陪同检察人员提审(也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审查起诉阶段的询问犯罪嫌疑人)以及和检察人员出庭。因此,这期间通过我接手的案件也不少。而这中间我发现,盗窃罪的数量总是居高不下,远远高出其他类型的犯罪。而这中间更有趣的现象是,盗窃的标的物以传统的现金为主转为其他有体物,比如手机、电动车、电视机、电脑等。这些东西的特点是犯罪嫌疑人往往能通过变卖它们获得金钱收入。另外相对集中的犯罪还有赌博罪、寻衅滋事罪,毒品犯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组织、容留、介绍*罪。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等偶尔才会出现一列,故意伤害、故事*案件更是少数。

综合上述案件分析,为何盗窃罪的数量居高不下。盗窃罪在刑法中属于侵犯财产罪,而这正好与20xx年中国年鉴统计的一组数据吻合。

从表中可以看出,侵犯财产罪远远高出其他种类的犯罪,位居第一。而这中间,盗窃罪的比重占的相当大,另外还有诈骗罪。而抢劫罪等需要使用暴力的犯罪却比重相对较小。另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及民主权利的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而据我所在的地区发现,许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以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都是由经济纠纷引发的。浙江是全国民间借贷、融资非常活跃的省份,而由民间借贷产生的非法拘禁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更是比比皆是。所以,我们不能一概而论说经济发展一定伴随着犯罪增多。其实,在我看来,经济类犯罪是所有犯罪类型中比重的,随着经济发展,财产类犯罪日益增多,而暴力类犯罪则相对下降。包括现在仍旧较多的j罪,犯罪嫌疑人往往抛弃了传统的暴力胁迫的手段,转而换向其他更温和,采取诱拐、骗奸、偷奸等手段。

中国目前面临的最为担忧的现状便是贫富差距的不断拉大,而经济越是发达的地区,贫富差距越是明显。而其中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公民更是与犯罪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郑永红(20xx)对基尼系数与流动人口犯罪进行了研究,发现流动人口作案相对集中的几类犯罪案件与基尼系数之间呈高度正相关。贫富差距的拉大使得一些人会通过非法手段来弥补自己的失落感和被剥夺感,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侵犯财产罪的数量如此居高不下。

因此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流动的人口的增加导致的社会财富的严重不均以及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使得经济发展越快的地区体现的犯罪数量越多。

因此,在最后笔者想说,或许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日益增长的犯罪是在某种程度上不可避免的。但是,经济发展的平稳程度却与犯罪率的高低有着密切的联系,经济发展带动的社会保障,就业问题,社会分配问题,以及个人思想观念的改变等因素必然与犯罪率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如何有效规制这些因素是平衡经济发展与犯罪之间必须考虑的问题。我们需要发展经济,但我们需要一个全面均衡的经济发展。

于此同时,笔者认为,作为犯罪高发的省份之一,有其特殊原因。是民营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伴随着民间借贷的如此活跃却又缺乏相应的规制措施使得因民间借贷产生的刑事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比如一些犯罪嫌疑人开始往往会向被害人借大量现金,最后因为融资周转困难,使得一些民事借款纠纷上升为刑事纠纷。许多犯罪嫌疑人往往以诈骗罪或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起诉或被判刑。更有些犯罪嫌疑人因为急于向债务人索要债务才采取非法拘禁的手段,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从而被判非法拘禁罪。因此,如何有效规制当前浙江等地活跃的民间借贷,是政府、金融界应该思考的问题。

最后,我们应该明白,虽说经济发展与犯罪率在一定程度上成正比,但是经济发展本身并不是必然导致犯罪率增加的直接因素,不然为何新加坡经济发展如此之快而犯罪率如此之低。我们应该限定前提条件――在中国。中国有其自身的因素,中国的改革开放带有明显的转型时期的特征,经济体制由公有制转向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转型,各种经济因素也发生了变化,如在收入分配领域收入差距明显扩大、在就业方面失业问题逐渐显著、在二元经济的转化过程中流动人口的增加、城市化规模日益扩大的同时城市贫困问题也亟待解决。

第五篇:24年检察院实习报告参考

光阴似箭,一个月的实习时间就在我们的指缝中流走了,法院,给我的东西实在是很多很多,酸甜苦辣,付出与回报,工作的苦与累,挫折感与成就感,理论与实践的冲击,这些都逐渐在我本来有点浮躁的心灵内沉淀,发酵成一种不能用纸笔所形容的感动。

这一个月来的实践短暂而又充实,它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重要的作用,架起了我从学校到社会的桥梁,是我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必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我将把这段时间作为我大学生活最珍贵的记忆保存好,也将我所学到的东西好好的珍惜。同时再次对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的领导和公诉一处的老师们表示我最衷心的感谢!

安排,在院领导的介绍下我于7月20日到8月2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实践。实践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践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领导和老师交办的工作,得到领导及检察干警的认同,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这次实践,我被安排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 刚到公诉一处的时候,由于带我的师父正在休假,所以前两天我在内勤部门主要从事内勤工作,了解了一件案子从公安机关到最后法院执行的整个流程和程序,做好卷宗的登记、装订和归档工作。

第一个周一,在办公室我见到了带我的师父和贾哥,彼此简单介绍互相认识之后,就开始了在公诉一处的正式实践,开始翻阅卷宗。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法律手续卷、口供卷、证据卷和律师卷,这是卷宗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起诉意见书是公安局包括对犯罪嫌疑人的介绍,简要叙述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和公安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及罪名。拘传、拘留、逮捕、提压等手续都会编纂在法律手续卷中,可以说整个侦察过程的强制措施的申请和批准及其他手相关续都在这里,体现侦查机关在整个侦查活动的过程中的程序性和合法性。口供卷的内容很简单了,从名字就可以知道,基本上对犯罪嫌疑人的询问所得到的口供都被钉在这卷,其中也可能会包括传唤、拘传、逮捕及取保候审等相关的申请和批准的法律文书,大部分是在多名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会钉在口供卷中。证据卷包含着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律师卷是其中不可缺少的,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法律所给予的唯一没有但书的权利,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使其真正的能够及时的获得辩护,很多重要的东西都在律师卷中,以便他的辩护人可以方便、快捷的掌握被辩护人相关情况。

在公诉一处,我处理的第一个案件就是由市二检察分院交下来的案子。案情大致是这样的, a男和b男说我有个朋友(c男)找我喝酒,一起去啊!于是b男就和a男一起来到了不远的饭馆喝酒。在喝着一半的时候,c男说我的表弟d男想过来找我一起喝酒,结果这四个人就一起喝起来了!但是,d男来的时候腰里别了一把匕首。在大家喝完酒散去的时候,突然不知道因为什么,d男和b男发生了小摩擦,这是d男要追b男,而c男拉住了d男。这时,d男居然拔刀在c男胸前划了几刀,c男满胸都是血。这时b男看到了,就从后面用力抱住d男,d男友持刀扎了b男大腿四刀。然后d男又去追a男,a男跑进一个烟酒店要刀,结果没找到,便顺手拿了一瓶精品二锅头冲了出去。a男走出烟酒店的时候,d男正在再次向b男走去,a男在后面讲酒瓶用力砸向d男的后脑,d男回身便追向a男,扎了a男屁股四刀,a男回身反抗,小腹又被d男扎了一刀。但是,追中a男夺过了d男手中的匕首,并向d男的大腿外侧连轧了四刀,致使d男失血性休克死亡。

这个案件北京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a男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给市检察二分院审查起诉。但是,分院认为不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院没有管辖权,于是交由朝检审查起诉。我和贾哥的分歧在于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不法侵害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紧急避嫌,不应承担刑事责任,而他认为这以构成故意伤害罪!随后我和贾哥对案件的细节多次进行讨论,后来师父也对这个案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最终还是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犯罪嫌疑人因为一时的冲动,在其和朋友人身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没能正确的处理问题、法制观念淡薄,反而伤害他人,造成死亡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等待他的很可能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几天后,在师父的安排下,我和贾哥来到接待大厅,一起询问了一名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这个人因为和执法人员发生争执,伤害一名干警,造成轻伤后果,公安机关以妨碍公务罪移交我院公诉一处进行审查起诉。在接待室里,犯罪嫌疑人完全推翻了之前自己在预审阶段的有罪供述,否认自已曾经交待的犯罪事实,情绪还有些激动。后来在我和贾哥商量后,最终决定请师父下来解决。师父来到接待室后,并没有大声训诫犯罪嫌疑人,反而是先跟他说明这次请他来的目的是为了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查明基本事实,是否起诉要由公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做出决定。告知犯罪嫌疑人情绪不要激动,好好回忆当天发生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期待逃避法律责任,而是要积极认识自己的错误,勇于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法官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你相应的惩罚。在师父的耐心劝导之下,犯罪嫌疑人的情绪逐渐平静下来,如实交带了自己的问题,最后在询问笔录上签字、按手印。通过这次经历,我更加明确了我国刑法的目的一方面在于惩罚犯罪,另一方面也注重教育他人勇于认识错误、积极悔改,警示他人远离违法犯罪行为。

除了坐在办公制作审查报告、起诉书以及打电话告知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代理人与被告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外,还走出了办公室和师父一起出庭支持公诉。一早我和师父两个人就坐车来到了朝阳区人民法院刑55厅,今天是使用普通简化审程序,所以依然是由审判长、审判员和陪审员三人组成合议厅,记录员一名,法警四人。整个庭审过程和在课堂上观看得录像完全一致,不过职权主义贯穿整个庭审过程,毫无疑问的审判长主宰着整个法庭,这一点与现在国际上和国内学者所提倡、呼吁的对抗制诉讼模式有很大不同,也希望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日趋完善,出于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的考虑,可以逐步确立对抗制的诉讼模式,使得审判过程更加公平、公正。

通过一个月的实践,使我进一步了解了公诉处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程序,使我学到的理论践知识和实践得以结合,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在实践中巩固理论并用理论指导实践。特别在公诉处老师们的身上学到了许多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培养了自己解决一定实际问题的能力,领悟了一种检察官所独有的精神。

通过实践,还使我认识到我们的法学理论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才能使我们真正融会贯通。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又是一个开放的国家,需要和国际接轨,这就需要大量的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来担当此任。所以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要求只有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建立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联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才能让学生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增长才干中锻炼自己,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这次实践是我大学生活中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使我从一名只知道书本知识的大学生,逐渐了解和掌握了公诉工作的具体内容。真正体会到了一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不仅巩固了我所学的知识,还做到了学以致用,更学到了许多书本以外的新知识。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检察官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事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本上学不到的。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我深刻的体会到,这次的社会实践学习使我受益匪浅,使我对自己以后将要从事的法律工作充满了信心。

社会实践是每一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使我们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了夯实的基础。同时,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更为重要的是检验一下自己所学的知识能否被社会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会所承认。并且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这个问题,也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去探索和努力。但是,前车之鉴,后世之师。一个个鲜明的事例已经告诉我们,知法、懂法方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针对法律知识薄弱的那些人群,我认为,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再组织多一些“送法下乡”之类的,宣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人们对法律知识多一点了解,多一点认识,使大家在遇到问题时能够适时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是的,维护社会的正义与公正,不只需要个人的努力与坚持,更需要大家的力量来共同努力。而建设一个法治社会,更是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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