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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实习实践报告(推荐5篇)

2024-08-19 11: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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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律实习报告

前言:

经过一个月的暑期实习,顺利结束了在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期间,我学到了很多在学校了解不到的实用的法律实务知识,在事务所的日子让我学到了实实在在的专业实践和工作经验。

实习中,多位资深律师为我进行了数次专业的实习培训,学到了很多法律适用的规范和流程,加强了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经验的联系。懂得了该如何运用法律的眼光看待各类侵权和纠纷,为我在法律上的知识和经验提供了优质的积淀,是我大学生涯的重彩。

实习方向与目的

本次实习以律师事务所法律执业的工作实务为方向,旨在学习法律工作中法律工作中法律适用的规范和流程,了解律师工作实务,以社会中存在的各类案件与所学知识进行融合,理论联系实际,促进法学教材的学习,使自己的在校学识进一步提高。

在现实生活中,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学眼光看待和处理事件,实现从知法到懂法的超越,展现法律公平公正的权威,努力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律所法律的实习中,也能更广泛的深入了解法律执业的全貌,学到更多的实际工作经验,也能够深切感触社会所需人才的类型和要求,以便将来能更地与社会快速接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着重要的`帮助和指导作用。

实习地点和期间

实习地点:律师事务所。

实习期间:20xx年7月5日20xx年8月3日

实习单位简介

律师事务所是司法局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形式组建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所业务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全面涉及了所有律师业务领域的全权代理和特别代理,所云集了一批具有丰富经验、复合知识机构的专业高素质律师。他们通过专业团队的分工与合作实现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强调服务的规范标准化,重视团队培训和自修提升的律师队伍建设,汇聚了一大批专业素质优秀、从业经验资深律师,并长期培养具有较高素质的法律辅助人员,是各高校法学毕业生实习就业的理想之地。

所以精湛、高效、忠实、周全的高标准服务,赢得了省内外广大客户的崇高信赖和深度赞许,在社会各界享有极高的盛誉。

实习成果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日子里,经过对律师实务和法律适用的了解,我学会了很多相关的知识,获得了丰富的事务知识和部分实实在在的法律执业经验,在实习导师的悉心指导下,我顺利完成了一份因经济借贷而构成财产侵权的民事起诉状文书,虽然只是三百多字简单的民事起诉状,但这是我在事务所实习期间完成的第一份法律文书。

在往后的实习中,通过对各类法律文书的了解和不断地写作练习后,熟练的掌握了授权委托书、委托协议书、律师事务所函以及民事证据目录的整理制作。

同时,在实习期间,认真积极接待当事人,在了解当事人真实意愿和起诉请求中,学到多种接待当事人的方法,获得了不少接待当事人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篇:法学专业的实习报告

实习单位:

xx律师事务所

实习时间:

20xx年7月1日-20xx年7月31日

实习地点:

xx市xx区xx街道xx号

实习岗位:

法律助理

实习目的:

通过在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我将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了解律师事务所的运作方式,熟悉实际的法律操作流程,提高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实习内容: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我主要参与了以下工作:

1、协助律师进行案件研究和准备工作。在案件准备过程中,我负责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判例和资料,为律师提供支持和帮助。

2、整理案件文书和资料。在律师准备案件文书的过程中,我负责整理案件资料和文书,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参与案件会议和讨论。在律师参加案件会议和讨论时,我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讨论结果,并将会议记录提供给律师。

4、学习法律实务操作流程。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我参与了一些案件的办理,熟悉了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实务操作流程。

实习收获:

通过这次实习,我获得了以下收获:

1、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我深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了解了实际的法律操作流程和应用。

2、提高了法律实践能力。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我参与了一些案件的办理,锻炼了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掌握了更多的实际操作技巧。

3、增强了职业素养。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我深入了解了律师行业的运作方式和职业素养要求,为自己今后的职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总结:

通过这次实习,我不仅学习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还锻炼了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律行业的重要性和职业道德要求,对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划和目标。

第三篇:法律专业的社会实践报告

春华秋实,岁月潇湘。转眼期盼许久的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实践就过去了。记得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曾说过: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然而对于善与正义的把握却离不开经验的积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以便在以后毕业后能真正走入社会,在父亲的介绍下,我去到了我市的湖北横空律师事务所,开始了我这个假期的社会实践。

在实践的这段时间内,由于我的专业知识还很不完善,主要工作是帮忙接待前来咨询和办理案件的群众,整理文件,打印各种法律文书以及跟随我们的杨雄刚、赵海涛律师学习办案的技巧,感受法律工作的氛围,等等。这些都是在学校里无法感受到的。在学校,只有学习的氛围,毕竟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每一个学生都在为取得更高的成绩而努力。而这里是工作的场所,每个人都会不断努力学习和工作提高自己的能力,以适应竞争激烈的社会需要!

一、实践过程中的认识与所得

(一)市民法律意识显著提高

之前在还未到横空律师事务所实践时,猜想在我们这样的一个中小城市,应该没有很多案件纠纷需要处理。在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也仅仅只是在办公室翻翻报纸,聊聊天而以。等真正到了办公室的那天,才发现原来在办公室每天都会有很多的案件需要办理。实践的第一天,我所在的办公室的赵海涛律师就忙于办理在孝感的一起案子而出外。

每天从早上到下午的实践,一直都不断会有人到办公室来,他们或咨询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或询问自己案件的办案进程,提供案件线索证据等。在这一个月里,有关工伤、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因家庭暴力而诉讼离婚等等案件一直有发生。其中,在这些案件的原告当中不乏有年过半百的老年人、在世人眼中法律意识还不够完善的农民。每天接待这些案件的当事人,虽然自己不能给他们提供很多的法律知识的帮助,但是在与他们的交谈中,我能够深切的感受到他们已经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管是从办理的案件的数量,还是从群众的思想变化来说,我市市民的法律意识都正在不断提高。

当然,在我国社会各方面还不发达的今天,我市乃至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的提高。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党提出"德治",号召全国人民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仅仅靠社会舆论的'谴责是无法实现这一目标的。而只有通过法律手段,通过比社会舆论手段更为强制的手段,迫使公民遵守规则、履行义务,并能够强化这种履行义务遵守规则的法律意识,方可实现。

我们知道,一个法治的社会,必然需要知法、懂法、维法、护法的现代公民。遵守法律从根本上说,是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广大公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即便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法治发展,政府也是代表公众利益行使职权,建设法治国家依然是广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靠老百姓,有赖于公众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因此,相信我市市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对于我市乃至全国的法制建设都将产生深刻的长远的良好影响。

(二)、有关工伤、交通事故索赔的案件多

在这一个月实践所接触的案件中,类似于工伤索赔,交通事故赔偿的案件占多数。天有不测风云,务工者在劳动的过程中,难免有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即所谓的工伤。工伤得不到赔偿,与老板发生纠纷等事也时有发生。特别是农民工在私人承接的工地上工作,在无任何保护和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极易发生各种伤害因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在这一个月中,我所知道的类似案件就有:一孝感中年妇女杨某在其务工的工地上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左手四手指被截断,被坚定为九级伤残,要求其负责人赔偿医疗费及各种损失费;我市黄滩镇一从四川随工作队来完成工程的男子范某,也是因为工作时造成右眼失明,要求赔偿等等。

这类案件发生之多,应引起我们的深思。在这些案件中,原告往往是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发生如此之大的人身伤害对于自己的家庭环境而言,显然是不能够承受的。但是,越是如此,在发生伤害事故后,这些工程的负责人很多的却都是一味的推卸责任,使这些受害人不得不进行法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看到这些受尽岁月洗礼的农民,为自己本应得到的赔偿、保护而奔走的时候,会觉得我们社会对于他们的社会保障还是很不完善的,他们的合法利益应该受到全社会的更大重视。他们是活跃在城镇和乡村中最积极、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已经与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与农村繁荣和文明进步密不可分。我们的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他们的领导,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全社会上下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协调好他们与各阶层的关系,进一步保护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

结合自己所了解的法律知识,考虑到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工已成为中国社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抓好《劳动法》、《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的同时,应对农民工适当做出特别规定;还可以制定适用于农民工的单项条例、地方性法规和行业性、区域性劳动标准。由于城乡结构和农民工自身文化、知识、法律素质的局限,他们在城市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权益屡屡受到侵害,因此,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

这一个月的实践,每当看到这样的案件的当事人进到办公室来时,心里都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我国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对于他们的合法利益的保护显然国家还需做很多的努力。

(三)、遇事要注重问题本身的解决

在实践的过程中,不管对于自己将后来的继续学习,还是进入社会,从两位律师身上看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自己是很受益的。大多数的案件当事人,在前几次进到办公室时都习惯于把自己的案件从头到尾一味的讲述,特别是会反驳对方提出的各种说法。每当这个时候,杨律师和赵律师都会的耐心告诉他们:现在事情已经出来了,对方肯定会找各种借口来为自己开脱反驳,最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我们怎么来解决这些问题。当时听着他们讲这样的话,确实很实际。我们要的不是事实的再现,而是怎样很好的解决案件,最大限度的寻求自身的利益。

当然,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不仅仅学到了这些。对于如何与人相处,如何和不同身份的人交流,如何提高自己说话处事的技巧,自己将后来的专业学习还需怎样的努力等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受益。在这里要感谢两位律师对我的帮助,相信通过这次实践,更加坚定了自己学习法律的信心,增强了对法律的兴趣,对以后的学习也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实践过程中的看法与思考

(一)、加快我市律师办公的现代化步伐

当然,要实现律师办公更加现代化的要求,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需要上至国家各机关组领导,下至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以科技提高工作质量、以科技提高审判效率、以科技增强综合实力的环境。因此也真正为办理好自己的案件服务。

(二)、律师应真正做到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为己任

律师不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就算完事的,他们看似在来往于天堂和地狱之间,但最重要的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个人认为在这点上,广大律师从业者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切实维护好法律的尊严,而不是象某些拜金主义者样,处处朝钱看齐。我相信大多数律师在思想上都还是保持着绝对的先进性的,我也希望广大的律师都能真正做到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法律的公正有效实行。相信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我国才能更快实现国家治理的民主化,法制化。

三、一个月实践对自身的影响

俗话说得好:经一事长一智。通过这短短的一个月实践,耳濡目染律师办案的环境,让自己懂得和学到了更多的东西。首先,我从之前的一名在校学生转变成为一名实践的工作人员,这是在角色上发生了转变。在现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我们所扮演的角色不是一层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变化中。我们需要在这种不断转换自己角色的过程中,努力适应这种环境的改变,并扮演好不同的角色,从而学到更多的不同的东西。其次,深感国家实现我国法制化社会目标的艰难。虽然最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作为国家一些最根本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单位由于相互的制约和利益的牵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法制化进程。最后,通过这次短暂的实践,让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让自己更加明确了今后学习的目的和方向。虽然这一个月的实践结束,相比自己对探求法律兴趣的增加更多的是一种不解和思考。但是,我相信我会以此为起点,更加努力的学习理论知识,为将来走上社会工作的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个月的实践生活,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虽未承担过什么重要的工作,但却也坚守本职,勤于学习,在平平淡淡的忙碌之中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与做人的道理。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希望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让我从实践中得到锻炼。实践,不仅锻炼着我们的意志,它更大的作用是丰富着我们的知识,让我们在实践中锻炼成长、磨练成才。

我们说我们今天的学习,不仅仅是为自己,更是为千千万万个亲人,通过一段时间的社会实践肯定是可以激发自己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定了跟党走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念。还让我们认识到我们应该振奋精神,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四有"人才,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不辜负时代的要求。

大学是一个小社会,我们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受风吹雨打的小花了,通过这一个月的社会实践的磨练,我深深地认识到社会实践是一笔财富。在实践中可以学到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它让你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深入生活、回味无穷。社会就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只有正确的引导我们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大学生的自身价值。

一片叶子属于一个季节,年轻的我们拥有绚丽的青春年华。谁说意气风发,我们年少轻狂,经受不住暴雨的洗礼?谁说象牙塔里的我们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走出校园,踏上社会,我们也会努力为自己书写一份满意的答卷。也许在今后走上工作岗位的我,不会从事法律工作,但这样的实践经历肯定会对自己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

第四篇: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第二次来到XX中院了,但感觉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刚刚学完刑事诉讼法的缘故吧,接触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时候有一种“亲切感”,不如上年在执行庭面对文件的一脸茫然。因为已经是大二的学生了,很多诉讼的程序也都比较熟悉,到哪一步应该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数。这样的感觉特别好,觉得自己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检测我这个学期的刑诉法和以前的刑法学的效果如何。不过说来真有点惭愧。那一次把中级法院的受案范围和指定辩护人的情况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对刑诉法法条的熟悉程度还不够。中院的受案范围其中一点是“可能判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而指定辩护的情况只是“可能判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权利,并不包括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误解,差一点将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无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辩护函发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去,幸亏发现得早,并得到书记员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触司法文书的机会明显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认识,我逐渐了解到各种文书的用途性质和填写步骤。法院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按部就班,每一项操作都需要依据并留底归档。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司法文书,稍有差漏就必须重做或艰难地复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纸黑字,大小质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尽快找出想要的资料。一件稍复杂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还比较好办,因为可以对着正卷和副卷的目录表分拣整理。整理好两大沓就可以装订成册了。最麻烦的是后续的执行过程的变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现好,就可能得到减刑或假释。本着改造为目的,惩罚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减刑假释申请书提请中院批准。大批的这类情况关乎到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这个基本的人权,中院在审批时候当然不能有一点的松懈。由一次减刑产生的文书就多达四五份,申请书、裁定书或决定书、宣判笔录等,在看守所要经过看守人员、驻所检察员的签字,然后送报公安局有局长决定是否批准,送上法院后要请经办人和审判长签名,经过重重审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结论。结论有了就必须尽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员前宣判。该放人的要求看守所办好相应的出监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这一项工作。程序的严谨和细致化体现了保障罪犯人身权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时考验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紧迫的.时间观念,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经办人员,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羁押时间列明并记下,因为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仅次于剥夺他们的生命权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远不能用在监外的一天来衡量。尽管在整理和书写同一样的大量减刑假释文件的时候显得很枯燥乏味,在计算他们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时候头脑会很机械并容易出错,但是可知道他们的希望就紧紧地被经办人员手中快速的敲打键盘中捏着,就如生命垂于一线的感觉。当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时候,我就会这样提醒自己,计算刑期一定要多留点心眼,否则,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这只是一个例子用以说明法院程序的严谨和细致。为了提高办案结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处理。即同类型的司法文书在同类案件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一起出具,流水作业。这种定势思维的工作方式确实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错率也会适当降低。但这也并不是万能的。根据我的经验,这考验着我的耐性和条理性。面对一大叠类似的文书需要填写打印,一是要“冷静沉着”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较佳。二是就是细心,不放过任何要填写的地方,因为模板中的字眼有时候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变化而变得不适用的,这就要修改。以为模板万能的心态不要得。万一写错了虽然可作后期的改写和补救,但若该文书是送达给当事人,改写就未免有损法院的权威和尊严,严重的可能惹来笑话。法律在每个人心目中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院出具的文书又岂能马马虎虎呢?司法机关这个社会的安全阀、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发挥呢?对法律文书的斟酌对较就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负责、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和繁荣打下一支强心针。三是就是要有条理,思路清晰。因为每个人同时处理的不可能只是一两单案件,往往达数十数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个阶段,哪些文件未处理好,哪些即将到审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长审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审结期限只有一个月,开庭、宣判的时间都十分紧迫,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们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断,还双方当事人一个公道,而不能久拖不决。

第三,去年在执行庭的时候到外面跟法官们出差的机会比较多,令我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艰难以及对法官们处理当事人纠纷矛盾的实际能力要求之高。面对有能力支付却无赖的被执行人应如何采取强硬的措施执行,面对狡猾转移财产的当事人怎样查出他们财产的真正去向并与他们在语言的交谈中斗智斗勇等等,都需要极强的应变能力和处事技巧。因为从“达官贵人”到“三教九流”各种类型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点,抓住他们的特点并加以利用,因地因时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今年在刑一庭可大不一样。刑一庭处理的主要是暴力案件,其中以故意伤害、杀人,以及抢劫和贩毒的居多。可谓是人们心目中最“十恶不赦”的“罪人”。他们的人身危险性确实是比较高的。这几个星期里我跟着法官跑过广州的很多间看守所。深入牢房区,面对面地接触过一些犯罪嫌疑人和短期刑的罪犯。看守所环境依地点的不同也大有差异,其中可能跟该区政府的财政和监所建成的时间有关系,但我窃认为这样是对在押人员的不公平对待。(涉嫌)犯了同样的罪行,就因为“选择”犯案的地点不同,就会被关押在卫生和劳动环境相差十分之大的看仓。就那全广州市牢房环境几乎最差的白云区看守所为例,据我了解那里在整个走廊上也充满了刺鼻的臭气,仓内的空气更是溷浊不堪。但这里却是困有最多在押人员的地方。而番禺区看守所的卫生和伙食情况就明显改善,且每个仓内还有独立的阳台。这样空气的流通和在仓内人员的精神面貌会提高很多。致力于改善监所的环境,有利于保障在押人员的基本生存权利,对于提高改造的效果会有积极的影响。当然由于时间先后等的原因,不可能要求所有看守所在他同一时间内都改善得一样地好,但统一的设施和卫生标准的落实确是刻不容缓的,在押人员也是社会中的人,不能因为身份的差异而置这种差别的对待于不顾,剥夺他们的正当权利,违背法律公正平等的精神。在看守所的日子实际上也是对他们的考验,对于那些因“疑罪”被暂时关押的人来说更是一种痛苦的煎熬。无可否认,公安机关还存在着重口供,轻实物证据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也是多采取“关了再说”的措施,防止他们潜逃。也许这是打击罪恶的需要,但由此也产生许多运用严刑逼供,“轰炸式”盘问等强迫手段获取被告人供述的情形。在实物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如凶器上并没有被告人的指纹,被害者的伤痕并不必然是该凶器造成的等,公安人员可能会在向检察院提交证人证言时候避重就轻,“想法设法”连成“证据链”去支持对被告人的控诉。与家人和朋友的隔离,孤独和绝望的心情满溢,这种状态下的人最为脆弱,他们在看仓内正焦急地等待着法院公正的判决――有罪服刑,无罪释放,了结心头的大事。在法院未作出判决之前,每个人都是无罪的,他们为什么又不能得到公平的对待呢?

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还记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妇女向我们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时的判决终于宣判了,她觉得多时的压抑得到释放,尽管她因故意杀人被判了死缓,但她仍然感谢我们,还说早离开不用再连累家人,对得起死者。一见到法院的人来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绝地向我们哀求起来。每件案子的情况有不同,但当事人祈求这个社会纷争的最终解决途径――司法能给予他们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民群众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庄严。

第五篇:法律专业实习报告

一、基本情况

此次毕业实习,虽然说是学校里分配的一个任务,但是,它不仅仅是一项任务,因为,要想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就必须有足够的实习时间,当然了,我们的实习也是为了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了解工作环境,毕竟在笼子里关久了,也要出来透透气,看看到底天是什么颜色的!实习单位敲定前,我就已经制订了一个完整的实习计划,包括如何联系实习单位、确定实习时间、在一周时间内熟悉实习单位的情况和人员,接着就是了解实习单位执业律师的业务范围以及律师的日常工作,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不断充实专业知识。然后就是在有经验的律师指导下进行一般的业务,最后,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这些实习计划都在按部就班的进行,我认为可以很好的完成好这次实习任务,学习经验,增长见识。

二、思想收获

毕业前的实习是必要的,因为即将步入社会,即将进入工作岗位,在学校与社会之间毕竟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在这个过渡期,学校安排一个毕业前的实习可以让我们初步了解真实的社会,了解一下以后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状态。事实上,没到实习单位时,感觉自己以往学习出众,而且还有点骄傲狂妄,谁料想,来到了康桥,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无知,我才知道,真正地工作与学校的学习差距有多大。实际上,我们的理论学习即使学得再好,学的扎实透顶,那也只是纸上谈兵,与实际的工作有天壤之别,所以要理论联系实际,最大的感触就是,实习更是学习,实习过程学的东西要比书本上的更多,更深奥,就像学英语一样,你考得再多,不会用英语进行交流,你学它作甚,就像我们讲的鉴于学专业,只是老师讲授怎么能知道监狱的管理呢,可谓隔岸观果,永远有那么一道墙当着视线,实习就不一样了,有很多东西,即使不讲授,也可以一目了然,这就是实习的巨大意义。还有就是,我们的专业虽然学了很多法律知识,但是,我们如何用呢,没有实际的检验,我们的法律也只能是说我们懂法,只能是能过遵守法律,没有办法做法律的使用者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都没学过写各种法律文书,而这都是必要的,就连司法考试都不考,考高分有何用,都是些书呆子。

这次实习与我所学的专业密切相关,我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这次实习,我主要跟随所里的董律师进行学习。记得第一次去的时候,他就问了我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在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接到法院的起诉书后多少天内应提出答辩?因为是实习的第一天,且距离学习民诉课程也有很长时间,我的大脑一片空白。随即他告诉我这些时间是在实务中最基本的常识,一定要牢记。我惭愧无比,赶紧拿起身旁的常用法规看了起来。以前,这些时间只是书上一个个抽象的数字,而经过董律师这么一点拨,我发现在实务中书本上最基本的概念还真是有用,如果不把它们记牢,将影响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打牢法律的基础知识真的是非常重要。

实习期间,我跟随所里的律师了解了律师参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从接触当事人到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的代理当事人的委托事项,自己也参与了一些案件处理。在此期间,我接触到的最多的是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这些部门法在学习期间就觉得纷繁复杂,在实践的应用中更是花样百出。在此期间,我还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代理案件的相关事项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期间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学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在这一个月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我还学会了怎样制作律师卷宗存放的档案袋);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答辩状等。在董律师的业务咨询台前,经常有当事人咨询法律问题,在与当事人交流完后,如果当事人要起诉,并由董律师代理,首先他就要制作好起诉状,这就涉及如何写起诉状的问题,对律师来说写起诉书是很简单的事,但对我来说还须磨练。虽然在学校里刚学过XX老师的“律师实务与制度”这门课,接触到了一些文书的实务,但是毕竟不多,且实际中真正的案子还是第一次接触。印象比较深的有一次夫妻离婚案,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议是焦点。我是被告方也就是父亲这方的代理,怎样写才能突

出父亲这方的特点并且有力的回应起诉让我纠结了很久。写律师文书的经历使我真正的体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在制作一份起诉书之前你必须要了解当事人的请求,以及他们的请求的法律依据,也就说要清楚案由,然后要将当事人的请求案由描述清楚。这种把问题落实到纸面上的功夫是没有那么简单的。

在这次实习中我还学习到了作为一名法律人应该具备耐心与细致的素质。来咨询的人中,有些上了年纪的老年人,也有些民工朋友,由于他们识字不多,很多概念和背景都要进行进一步地介绍和讲解,一遍遍地重复中,我学会了由原先地焦躁逐渐平静下来,这是调节心理状态的作用。在“无谓”的重复中,我也在积极地思索如何能以更加新颖和高效的.方法说明我们调查的目的和问题。我想,在未来的法律实务中,少不了通过这种耐心地询问而了解案情和为当事人讲解法条的情况,所以这种磨练是很值得的。

这次实习还有个很大的收获是我对法律专业及法律学习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康桥律所律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将对正义的追求和自我价值的实现结合在一起,这本身就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情。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在实习时,董律师有时会交代一些杂碎事情让我去办,但由于交代的时候总是言简意赅,因此我总是要多次询问。次数多了难免让人觉得烦躁,再加上他不仅办案子,还有其他事情要处理,因此平时非常繁忙,所以很怕打扰他。归根到底是因为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太少了。在这次实习,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学的东西已经够多的了,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但是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在以后的生活里,我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

三、业务收获

这次实习中,我做了以下这些工作:

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由此我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配和书记员们,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空闲时间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实习阶段一般时间都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还受到此阶段收案情况的影响。对此,我从整理卷宗,打号,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杂务开始,然后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填写与修改法律文书,熟识程序的全过程。课堂上的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我的疑问。这让我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们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践行的转化。

四、问题和建议

此次实践学习我了解了律所工作的严谨性和律师们的辛勤努力,学习了他们努力拼搏的精神,懂得了一些基本的律师业务,康桥律师对实习生待遇优厚,指导及时,我们十分感谢!

毕业实习很重要,我认为学校应该统筹规划,多联系一些实习单位,让我们所学的知识有用武之地,再接着就是,我们的实习时间要延长一些,不要只为了提交实习报告而实习,这样就失去了实习的意义。

同时,实习前,学校应组织实习生大会,宣布一些实习期间要注意的问题,比如说注意自己人身安全、定要遵守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等等。

这次实习很成功,我发现自己身上很多不足,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努力的学习,克服知识盲点,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提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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