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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
法院旁听报告
课 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报 告 题 目 法院旁听报告
姓 名 岳文慧
学 号 9***
指 导 教 师 马千
2016年1月10日
南京理工大学马研部
法院庭审旁听报告
一、案件基本信息
时间:2015年12月1日14时30分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 案件类型: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江苏建材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南京大地万宏混凝土有限公司
二、案件主要内容
原告江苏建材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诉称:被告大地万宏有限公司拖欠原告款项5265846元超过两年时间,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尚未还清的款项31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918758元以及律师费6万元。
三、庭审记录
由法官陈猛独任审判,书记员潘虹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员宣读法律关于庭审的规定,如不得照相、摄影、大声喧哗等。
【原告】被告拖欠原告500万余元两年多,至今仍欠原告31万余元,原告现要求被告偿还所欠款,并支付违约金918758元,律师费6万元。【法官】现由被告提出质疑及辩解。
【被告】我方被告先提出三点辩解与质疑:1.关于所欠款。鉴于原告曾接受委托,欠款48万余元,已实从广州富酬建材有限公司收取,所以被告认为此收款489590元已发生,被告已超额支付原告489590元,所欠款已清空。2.关于原告提出的91万余元违约金,我方认为是无事实、无法律依据的:(1)双方钱款属滚动消费滚动付款。2011年9月20日双方就此已签订审核,双方无任何违约责任;而在原告庭前交给法庭的2012年3月1日签订的申请函中又约定了违约金为同期银行贷款的三倍。对于以上事实任何人都难以理清,所欠款项应用哪项法案合同,被告表示不能接受。(2)即便被告违约,鉴于原告在起诉前从未向被告主张过该协议,所以被告认为原告的权益保护应从2013年10月10日开始,之前的违约金不能计算在内。(3)双方约定的三倍银行贷款违约金明显过高,被告申请在原告没有依据证明实际损失下,给予违约金金额调整。(4)无论原告的违约金得到多少保护,在实际发生时,要求原告提供法律规定的收据发票。3.关于律师费6万元。对金额表示没有相关法律、事实依据,并且根据原告给的利息计算表,至2014年10月21日原告已收419590元。
【法官】本案争议:1.被告是否欠付原告317503.39元。2.被告在履行合同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如被告存在违约行为,原告主张的违约金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标准。4.原告主张律师费服务费是否有法律、事实依据。
现在由原告向本庭递交证据。
【原告】证据一:2012年3月1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如合同到期不续签(2012.1.26-2013.1.25),被告在一个月内付清款项,事实是到期未续签,被告应在2013.2.24前付清款项,违约方按第一年期贷款利率三倍支付违约金及诉讼费、律师费。证据二:2013年3月11日,双方签订对账单,被告欠原告5583151.85元。证据三:原告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证明,6万元律师代理发票原件已交至财务处,先递交复件。江苏建材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向律师事务所网银支付6万元,现提交电子档案。证据四:被告于2015年8月3日向广州富酬建材有限公司寄发的律师函一份,落款为南京大地万宏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所,表明推翻了此前签订的协议。
【被告】我方对原告提供的律师函的真实性表示怀疑:1.从合同虚方盖章签字来看,刘xx有委托代理权2.即使双方有合同关系,合同上的供应量及价格与本案没有关联3.从付款来看,按常理被告应付先欠的款项,希望双方核实每份合同下的资金。
【法官】现在我有问题问双方:
请问原告欠款承担主体是大地万宏混凝土有限公司还是万宏混凝土有限公司?(原告:是大地万宏)请问被告你方提到万宏公司是什么目的?证明什么?(被告:欠款是万宏公司支付请原告代收的,原告被告双方的款项由万宏及大地万宏共同承担)
请问原告对被告举证的协议及目的是否认同?(原告:要看进一步合同证据核实,以及以什么为违约基数)请原告庭后提供每份合同下的收据以及财务付款证明,双方核实每份合同的真实性以及有效性及资金。(原告:好的,原告希望追加或另诉,因为大地万宏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停产)现在本案休庭。
四、心得感想
这是我第一次去法院旁听,我并没有像很多人一样觉得会无聊,相反我还是很期待的。当初如果不是我妈的考虑,我大概很有可能就去上华东政法大学,这次有可以接触到法律方面的机会,我甚至有些激动。
当我真正去到法院时,才发觉法院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的不近人情,相反却有些平民化——也对,这样才算是真正的为民服务不是吗。依我本意,和很多人一样真的很想看一些凶杀之类的重大案件,可惜了,并没有,于是我才和同学一起选择了这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以下是我的几点主要心得感想:
(一)原来法律离我们那么近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或因为电视,或因为书籍,总感觉法律是很胜收庄严肃穆的,虽然它是为所有的人民服务的,却是离我们日常生活很遥远的。但是听了马千老师上节课讲的刑法以后,才知道法律其实就是为我们生活中的一些虽然可能不是很经常出现的情况准备的,其实法律很我们生活很近很近。譬如,法院就坐落在闹市区,周围也并无其他屏障,足见其亲民性。又譬如,每个中国公民只要凭借身份证都能亲自参与到法院审判当中去,也从而使我对法律的兴趣更浓了。
(二)庭审的严肃性
刚接近法院,雄伟的法院大楼马上给我们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我们也停止了洗脑,掏出身份证来准备换取相应的旁听证,然后排队安检。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带入法庭,一度让我觉得非常疑惑,大概是因为避免对审判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吧。虽然很麻烦,但是这也是对法院的一种基本尊重和保护吧,其实也更能体现法律的神圣吧。它使一进入法院的人群确确实实地意识到了法院的威严和庄重,所以我觉得这一点还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们作为民众也确实提升法律甚至法院在我们心中以及社会生活中的权威性,不管是形式上的还是实质的内容上。
(三)关于庭审活动
法庭的辩论并不像辩论赛那么紧凑,应该想清楚再说。对方发表意见后,法官让你发表意见,这时并不像辩论赛一样,就必须立马站起来回话,而是可以查阅一下案卷和证据,并且和另一位律师商量商量,再发表意见。虽然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给人的感觉更显得理直气壮一点,但如果说错给对方留下把柄那可就得不偿失了。另外,陈述事实、发表质证意见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对于证据一定要非常熟悉,对证据的选择要非常谨慎。
作为一个当代大学生,需要的不仅是让自己更有竞争力,让自己更优秀,更是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而且也要学会用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的普及过程中,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明显的提高,至少在实际的生活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争议,使得司法真正成为我国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要一直觉得法律离自己很远,其实法律本来离我们就很近。
以上就是我这次法院旁听的心得报告。
首先,感激所有为我一个月的实习供给帮忙和指导的南汇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多谢你们!一个月的南汇法院实习,很愉快,受益匪浅!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将理论付诸实践,让他在自我该在的地方,他才能发光,更好的得到检验!抱着这样的认识,我来到了南汇区人民法院。
一、初到法院满腔活力
20xx年7月15日,我们来到南汇区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领导接待了我们,对我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提出了一些期望和要求,实习生们认真听取了领导们的讲话,个个充满热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组”。“速裁组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哎!”这是我当时的第一反应。可是没关系,我敢于挑战新鲜事物,就这样,我满怀活力,正式开始了在南汇法院的实习生活・・・・・・会议结束后,同学们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长去熟悉了工作环境。我被带到了速裁组办公室,与我的指导教师审判员张教师,书记员童教师见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开了・・・・・・午间休息时,还在想着“速裁组”这三字,突然脑子里闪过“民事速裁”,这不就是吗!民事速裁程序是将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契约予以法律保护,并赋予该契约以国家强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终均反映着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仅仅扮演一个引导者、询问者主角。在引导过程中,尽量经过协调,达成双方当事人在实体权利以及诉讼权利方面的各种合意,从而突破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规定的答辩期间等诉讼期间的硬性规定,灵活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诉讼纠纷,缩短了诉讼周期,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想通了,感觉人也舒畅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二、结案日的来临
实习的这一个月正好赶上南汇法院的结案日,加之下个月是南汇法院并入浦东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异常多。
排序、敲章、敲页码、打目录、电脑结案、打印卷宗封面、装定卷宗、涂浆糊、贴封条・・・・・・到最终的归档,一份看似薄薄的简单的卷宗,却经过了那么多的程序,足见其严谨性,却也是一件机械化的工作,在机械中寻找欢乐,在装定了几份卷宗后,根据其每个步骤的特点,想了个好听的名字给它们,如,我把敲章、敲页码称之为“内装修”,把涂浆糊、贴封条称之为“烤鸡翅”等等。
结案日的来临,就是我们每一天都应对着堆积如山的案件,为忙碌的工作添加点乐趣,解除点无聊,这就是我应对忙碌的态度。忙碌中,我们寻找娱乐,实习的一个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时到午时2:30才上班,所以,约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学,书记员姐姐请我们唱ktv。我们忙碌并欢乐着・・・・・・
三、离开时的不舍
即使很短暂,可是已经相处的有感情了!
一个月,很快!实习就这样结束了,离开的时候很不舍!这一个月,经过实习,我了解了很多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我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一、实习时间
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2月9日
二、实习地点
xx市xx开发区人民法院
三、实习目的
这次实习的主要目的是熟悉法院的办事机构、工作流程、案件审结过程以及写一些基本的开庭通告、传票等。近距离的接触法院的一线工作,通过阅读和整理卷宗、旁听庭审,以获得大量相关专业知识的实践经验。通过在刑庭的实习,熟悉刑事诉讼程序及相关的组织、准备工作。掌握有关的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和技巧,巩固在校学习的内容和实体法的知识体系。感受认定事实对于案件审理的重要性。在法院实习的期间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通过实习,对未来的专研方向或者职业方向要有比较清晰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并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能对即将面临的就业有一定的帮助和引导。
四、实习单位介绍
xx市人大于20xx年2月22日审议决定,批准设立xxxx开发区人民法院。20xx年5月28日,xxxx开发区法院正式揭牌。2008年5月,新审判办公大楼建成。xxxx开发区法院座落于xx市洪山区南湖大道216号。新审判办公大楼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庭审标准建设,楼高8层,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整个院区占地面积23.93亩。审判用公共区域面积大于行政办公区域面积,建筑设计注重以人为本,突出庄重、实用、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庭和立案大厅设立了当事人、控辩双方、原被告休息区、吸烟室、材料复印室等多间接待室;办公区域着眼于“一厅一庭五室”建设格局,设置了法庭光纤、光缆、同声翻译、视频会议系统、当事人通道和法官通道。审判公共区域和行政办公区域全部实现了网络化、数字化和信息化。6月19日,区法院迁址新审判办公大楼办公。2该院下设6个审判机构和2个职能部门,分别是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庭、办公室、政治处,现有干警43人,其中法官30人,法律硕士13人,大学本科29人。
xxxx开发区法院属一级独立审判组织,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为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开发区法院的法官和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廉洁自律和法院基础建设,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改革和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提供良好司法保障。
五、实习内容
为了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我于2013年12月份到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在法院实习涉及的法律面宽,实践性强;而且,大学生到人民法院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课内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课外的新知识,于是在学校给以我这次珍贵的实习机会后,我抱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来到了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
在高新区人民法院刑庭实习的这段时间里,最初就是根据审判员和书记员的指导,从刚开始最简单的帮忙拿一些打印好的案件相关材料,到查阅卷宗、打印卷皮,然后熟悉后开始整理、装订、归档卷宗。在时间中也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开庭通知、送达回证、传票等简单的书写格式。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有时也会协助书记员校正判决书,从中更是明白了司法专用措辞的重要性。在旁听庭审过程中,知道了如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明白理论与实际密不可分。在实习过程中,更是具体学会了各种打印机和传真机的使用,增长了自己的工作经验。
在此次实习期间,法院刑庭的俞法官和张法官作为主要带领我的老师,都在工作上给予了我很大的引导和帮助,更是为我提供了不少可以旁听庭审的机会。在其带领下我能够认真自觉的遵守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照法院对我们实习同学的要求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并且认真务实地完成了带领老师和法院其他老师交予的各项工作,得到法院相关老师们的好评。同时,在实习过程中,我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深有感触。
此次实习,我也主要是在人民法院刑庭协助工作,同时我也经常参与旁听其他民庭的开庭审理。在实习中,我都是以明确的目的和端正的态度参与到工作中,努力地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平常的工作中,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到法院的一线执行工作,通过旁听庭审,以及阅读案卷等,使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熟悉了审判工作的程序,获得了大量相关专业知识的实践经验,更重要的是通过在刑庭的实习我熟悉了相关的刑事诉讼程序,掌握了相关的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和技巧,为以后从事相关工作打好了基础。使此次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实习效果。我也更是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院带领老师们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达到了实习的目的。
在此次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局限性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以致用"这四个字的含义是多么深刻。同时法院的老师们也经常引导和鼓励我,使我逐渐适应了所实习的这份工作。
六、实习心得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科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在法院实习的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庭长和法官交办的工作。在法官们的.指导下,我对法院审判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
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三年大专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阅读了大量刑事诉讼的卷宗,并在带领老师的引导下参与旁听了大量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尽管只是旁听,但都能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要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在此次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局限性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尤其在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后来才慢慢适应和引发自己能独立思考,终于能在最后整理相关卷宗可以得心应手,对旁听的庭审的案件能够有自己的独有的感悟和所想,这次实习真的是开阔了我的视野,在实践中我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也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了初步的了解。此外,更让我庆幸的是,在实习过程中我结交了许多法官和书记员这些朋友,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勤勤恳恳的工作作风和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平时在书本上学不到的。在实习工作结束后和老师们也经常联系,他们也都能给到我学习生活上的一些实用的帮助,尤其是从带领我的俞法官和张法官身上学到了太多。这段实习经历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和难忘的回忆,也对自己今后要走的道路多了一份果断与自信!
最后,我想再一次向为我提供实习机会的学校以及提供帮助的法院老师们致以最衷心的感谢,谢谢你们!
一、实习点滴
于老师给我实习的任务是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进而理解法律条文的实践适用,并熟悉司法审判的流程。每天我提前半个小时到法院,帮老师做做内勤。之后,老师或给我们一个案例,让我分析,每天下班时,把自己的分析结论成稿交给老师,第二天老师会和我交换意见,针对我分析给一些指导。每次同一个案例我会分析好几次,开始时,分析的很不到位,老师一而再再而三的点拨我们,直到我们对一个案例有了一个较为清晰、合理的认识,老师一直把自己放在和我平等的地位和我讨论,这使我积极性很高,收益当然也很多。后来对案例分析有点熟悉了,我经常会提出不同的观点,且会给出自己的理由,有时候我甚至会和老师因为观点不同,争得面红耳赤,但是我很开心,老师对我的意见都很尊重,即使起先我的意见很幼稚,老师都会耐心的和我探讨,让我自己思考,反思,逐步认识到自己观点的缺陷,最终达到依据证据认定事实,依法裁判的境界。这些话虽然看起来有些大,在学校也背得滚瓜烂熟,但真正拿到一个具体的案例,要能做到对证据效力进行正确的认定,抛开先入为主的观念及个人情绪而中立的依据证据认定事实,在依法作出裁判,那真是不简单!尽管上学期实习时郭老师在这方面已经很好的指导了我们,但是过了半年,这一切还是想从头开始一样,又从头开始,法学的深奥可能就在于它总是新的,永远没办法给他一个定论。直到实习结束,我还只是初步能做到正确认定证据效力,基本能客观的还原事实,作出一个较为满意的裁判而已,但能达到这种程度已经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案例是原告陕西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一案,这个案子最后是由我负责的,但从接手这个案卷达七八厘米厚的案子到形成判决经历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从一开始把焦点锁定在是否存在“黑白合同”到否定该焦点而转向讨论补充条款是否有效,我们无数次的肯定又否定自己,把原被告的证据翻了无数遍,资料也查了一遍又一遍,最终依据双方证据结合庭审,通过对相关法律的查阅,我们得出的结论与最初的判断大相径庭。通过对这个案件的全程掌握,让我在专业技能上确实长进了不少。其他案件基本也是如此,我们就这样一步一步的'走向成熟。郭老师很少让我们去听审,实习40多天我只听过三四次庭审,郭老师认为不太复杂的案子,我们没有必要去听,所以我们大多时间都在忙着分析案例。
除了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做了很多案件审判的工作外,庭里其他老师也热心的指导我们熟悉了很多其他的法院日常实务工作,撤诉和送达的相关事宜,上诉的相关事宜及合议庭笔录的书写等等,这也让我们受益匪浅。
在与律师、当事人的交流中,让我们对法律职业,对社会,对世态人情等等也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在实习中接触到的律师中,有些衣冠整洁,让人眼前一亮,给人一种思路敏捷,法律素养极高的印象,他们提供的证据就让人感觉很不一般,证据目录清晰,证据充分有力,很明显对当事人很负责,很值得我们学习;而有些则和一般当事人没什么两样,嘴里还充满了对法律职业的怨言,而提供的证据,也很不到位,对当事人很不负责。观察着这些律师不同的言行,通过与他们的交流,让我们不得不替自己想想,我们以后要是做了律师,会是什么样子?该怎么样?内心有一种现实的紧迫感。实习时也接触了一些当事人,透过他们的眼睛,我们认识了在百姓心目中的法院是什么样子的,学校之外现实的社会是什么样子的。
实习时,除了工作以外,我们与法院的老师们也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从他们身上也学到了很多。
二、实习成果
实习40天,成果也是显著的。在于老师的指导下,我修改的判决书共计6份,个人负责书写判决书2份,撤诉裁定书8份,中止诉讼裁定书8份,调解书2份及保全撤销裁定1份,还帮其他老师做了一些法院中的日常事务,最终得到了民二庭老师的好评。裁定书的书写比较简单,固定的格式,只要细心些,找准法律依据即可。判决书的书写是有难度的,虽然有固定的格式,但要使认定的事实,得到的结论变成书面语言,内容全面简练,逻辑清晰严密,说理充分,判决适当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仅要求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对语言组织能力也有很高的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我们修改的6份判决,每一份都修改了不下五次,每次都是自己给自己挑毛病,想方设法做得更好,真正的痛并快乐着。而自己写的两篇判决书,更是挖空心思,费尽了脑汁,写了又改,一字一句的斟酌,真正的是字字都是心血啊。尤其原告湖北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湖北中医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欠款纠纷案的判决书,写这篇判决书整整花了我三天时间,每天我坐在电脑前翻卷宗,翻法条,虽然最终成稿了,但还是不怎么理想,老师最后还指导着修搞了很多遍,就判决结果都改四次,虽然还不能算最终成稿,但我觉得这篇能代表我在法院实习的最终效果,下面给出的即为该判决书的事实认定,法理分析,最终判决部分:
经审理查明:XX年被告湖被中医学院委托湖北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其新建校区一期校园的市政一标段工程进行招标。原告以内容包括预算价4,320,元、投标价万元、并按合同总价下浮2%的投标文件中标。招标文件、中标文件均已备案。XX年8月27日原、被告协商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道路及管网沟一标段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一),《合同》第条规定“本合同价款采用施工图预算、固定价格合同方式确定”,第条规定“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施工中设计变更、隐蔽工程中未见预见的项目、临时增减的工程量,据实计算”。补充条款一中第四条规定“合同价款按乙方在中标文件中的预算价款确定万元。此价款仅作控制进度、拨付进度款的依据,不作结算依据”,第五条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9%”,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补充条款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按甲乙双方意愿以本补充条款为准并执行”。原、被告在按约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新增了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及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但并未对其进行招标。XX年12月18日双方于就篮球场、排球场工程签订了另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以下简称补充条款二),该条款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工程结算以施工图为主,全部据实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让利11%(含进出场费、临建费用等)”。工程竣工后,被告依法委托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定:道路一标段含税工程造价为12,359,元,扣除9%优惠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0,906,元;原告施工的新增篮球场、排球场等零星工程审定金额为1,864,元,扣除11%优惠金额和审减率超过8%的审计费,审定后结算金额为1,571,元;委托湖北恒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进户路连接道路等零星工程审定:结算造价金额为552,元,根据约定的9%让利的工程结算款为人民币511,元。对上述审核结果,原、被告双方共同盖章确认,且被告已按该结果按期向原告付清了工程款项。现原告以补充条款一及补充条款二工程造价结算方式之规定均背离了《合同》的实质性规定为由,要求被告据实结算,支付原告扣减的工程款合计1,359,元。
一、实习目的
本次实习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实习岗位介绍。
本次实习我的具体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是,在民二庭从事书记员的工作。民二庭作为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负责的案件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等,其主要运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民总》《债权法》等。民四庭办案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实行调判相结合的运行方法,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础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审判权。而书记员的工作是琐碎而又需要认真细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围有整理并装订卷宗,扫描案卷,作庭审、调解、谈话笔录,送达法律文书等。在实习期间,我在从事以上工作之余,还能参与案件听审,以一个非专业人的身份去看待司法审判。由于实习时间短,所以还有很多工作并未能多加深入,在以后的时间里一定会抓住机会去尝试和体验。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在一个月的实习里,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结案档案归档,整理卷宗。我帮助了档案室将10年执行卷,11年民一卷宗,12年刑事卷宗全部归档。一边将档案归档,一边熟悉现在法院的电子系统,这对我了解法院业务起了很大的帮助。在档案室里有各个庭报上来的最新结案的卷宗,边归档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2)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3)旁听案件。在工作中我有比较多的机会去各个法庭旁听。以前在学校法制宣传周活动中我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听了这里的民事审判后觉得庭审并不那么拘谨,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四、实习总结及体会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等等。因此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鉴于以上的总结,对于以后的学习,我认为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应更积极地更广泛地参与司法实践。就像在最后民二庭庭长跟我说的一样,我们不应该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应该拓展范围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企业乃至监狱去探求法的足迹,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体会发在社会各个方面的作用。
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和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