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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四平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
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29日作出(2X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四平市中院于20X3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连贵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孝贵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原告郭继魁诉称:XXXX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2/0A-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XXX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xx年5月被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X0X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
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xx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xx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xx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四平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四平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
被告四平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XXX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XX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XXX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XX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XX年9月四平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XX年6月开工。XX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X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A-B,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XXX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XX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XX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XX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
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具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
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
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20xx)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四平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一、实习目的
以__经济建设发展中的各个类型企业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相关内容作为对象,进行实地学习与实践。运用所学习的专业知识来了解会计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内容,加深对会计工作的认识,将理论联系于实践,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为成功走向社会做准备。
二、实习时间
20xx年x月x日DD20xx年xx月x日
三、实习地点
xx公司
四、实习内容
初步接触会计工作和工商注册工作。熟悉会计工作作流程。学习报税,缴税,银行外汇开户,外汇许可证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申购发票及税控机,原始凭证分类及简单凭证的填制等内容。简单了解会计电算化。
20xx年9月2日,我正式以一个新人的面孔朝气蓬勃的站在安达文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的面前,开始了我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在前一天的电话面试中我表现得很好,表达流利自如,一一陈述了我的学校,班机,专业名称,实习目的以及在校期间取得过的一些成绩,所以当我与总经理面对面进行二次面试时,我一点也没有紧张,相反,我相信我的谦虚与诚恳的态度一定能给总经理留下不错的印象。果然总经理顺利的同意了我的实习要求,并对我说:"在我们公司,你一定能够学到不少东西,好好干!"简短的一句话,给了原本对实际的工作还有些茫然的我很大鼓励。
第一天的实习,我有些拘谨。毕竟第一次坐在开着冷气的陌生办公室里,看到别人进进出出很忙碌的样子,我只能待在一边,一点也插不上手,心想我什么时候才能够融入进去呢。虽然知道实习生应该主动找工作干,要眼力有活,可是大家似乎并没有把我当作一个迫切需要学习的实习生看待,每个人都在忙着自己的工作。这样的处境让我有些尴尬,当即有些气馁的认为,难道我就这样呆坐到实习结束 难道大家都信奉那句教会小的饿死老的那句话 ,我马上开始平静自己的心情,告诉自己,不要急慢慢来。我是个坐办公室3年的人了,我想应该会对我实习有帮助。
过一会总经理拿来两本有关公司注册的书让我学习一下,并对我说公司出于经济原因,一大部分收入来源于工商注册,所以每个员工除了会计工作外还要会公司注册。现在是月初,而会计工作大部分集中于月底,所以我现在的任务是先了解注册工作,11个步骤,全部记熟练。接下来的几天我一直在努力去学习工商注册的知识,一有空就整理那厚厚的两本书,回宿舍还查阅以前学过的经济法,上下班的车上也不停的背。其余的`时间便是帮同事复印,收传真,跑银行缴税,交费。这些工作听起来简单,可对我来说都是新鲜的,把每一次工作都当成是锻炼我的机会,认真地去完成每件事。每天很早到单位,沏茶倒水,拖地,擦桌子,我都做得井井有条,因为我想得到大家的认可。
注册的工作其实不难,只是较繁琐较细。没过几天我已经能够流利的回答令总经理在午休间歇对我的快速问答。当然也有回答得模棱两可地方。总经理对我说工作中的问题一定不能马虎大意,绝对不能讲"应该""可能",而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否则模棱两可的答案可能给客户带来巨大的损失。听了这番话,我很惭愧,想起平时自己在学习时的态度总是马马虎虎,对什么都一知半解,以为只要自己干过就对这门科目基本掌握了,其实差得太多了。我学的知识在工作中只能打60分而已。
几天下来,我对公司的各方面业务渐渐熟悉了,和同事间也有了了解和沟通。我的认真和好学终于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总经理开始交给我新的工作,去外勤作报税申请等。虽然每天在路上的时间比在室内的时间长了很多,每天顶着烈日和桑那天穿梭于各各国地税所,可是我依然工作得很开心,毕竟我得到了么多经验:出现问题时如何与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沟通,如何独立完成第一次接触的工作。当然了,这些经验除了我自己亲身经历的外,更多的是公司了前辈给予我的指导,有了他们的帮助我才能更顺利更有信心的完成各种工作。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那次是我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为了7分钱,一上午跑了三趟海淀区国税所。那一次是为一个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尽管以前在税法课上详细的学过增值税,也知道17%和4%,6%的税率差别,可是当我到了国税所领到申请表时,依然晕了。拿着表,看着发票,我一下子连购货方与销售方都分不出来了,销售单位应填写不含税单价也忘了,甚至是税率也搞不清了。当时心里急得要命,心想,填不出来就这样回去问他们的话也太丢脸了。我拿着文件袋一个人在大厅里问来问去,税务局的工作人员态度很差把我推来推去的,最后也没问出答案。也许我的问题提得太小儿科了。没办法,我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拿着一堆表心平气和起来,反复仔细地看了看这些表,回忆了一下脑海里星星点点的知识点,再与这些表格上要填写的内容联系立起来,终于,又算又写又改把它们填好了。 把填好的表格交上去,当看到工作人员阴转晴的表情和盖在上面的红章时,我的一颗心落地了。
光阴似箭,转眼间,实习生活结束了。在实习过程中,我始终保持了积极、主动、严谨的工作态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虚心学习,也有幸得到部门领导的教诲与指导以及同事的帮助,采用了看、问、学等方式,初步了解了网站运营中的具体知识,拓展了所学的专业知识。为以后正常工作的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个人发展方面说,对我影响最大的应该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工作作风以及在工作过程中专业知识对工作的重要作用,因为这些都是我在校学习中不曾接触过的方面,所以我将在报告中讲述我在实习期间积累的这方面的认识和经验。
实习是我们每个大学生必须拥有的一段经历,它使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社会,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受益匪浅,也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实习工作概括
去年1月份我与北京华联广州分公司签订实习协议后,来到北京华联广州分公司实习。担任公司基于对传统超市行业与新型互联网企业特性的深入了解与北京华联广州分公司合作建立并运营具有综合型的中国超市网站的运营专员。从XX年1月17日到XX年5月31日,为期5个月。在这次实习中,我充分利用了在校所学知识和北京华联广州分公司平台技术。在网站运营经理的指导下独立负责公司网站的内容建设、页面完善、内容优化、关键词筛选、搜索引擎优化、各种网站推广方法的实施、网站广告友情链接的互换、网站流量监控分析、网站会员包装及后期日常更新维护等有关网站运营的工作。在这段时间内,网站的流量稳定,运营正常。我们的工作时间是从上午9点到下午6点,中午有一个半小时的午餐时间。
二、实习工作内容
1.负责网站的内容建设、设计、优化、推广、追踪等运营和维护工作;
2.负责网站内容的采集、撰写、编辑、扩充、发布等日常维护工作;
3.负责网站搜索引擎优化工作的制定及执行,实现网站在百度等各大搜索引擎上的良好排名;
4.依照网站运行流程和规范,确保网站良好运行,对网站频道内容的日常检查、更新、信息的收集、整合与编辑;
三、实习工作总结
通过这次实习,我真正实现了由理论到实际的转变,锻炼了自己的动手能力,同时也让我认识到自己与真正专业人士的差距。我们做的这些内容在我看来已经受益匪浅,但是在专业电子商务人士眼中却只是seo技术的皮毛,并没有深入核心,这些工作只是之后真正工作的铺垫,是必经过程。在这六个月的实习中,我看到了自己专业知识的欠缺,也获得了经历和体会,对于今后走上工作岗位,都有很大的帮助。经过这次实习,也提高了我的专业水平。在以后的工作上我会有争取更大的进步。
在这次实习工作中我总结了几点经验教训,这将会在我以后的人生道理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态度决定一切,工作时一定要一丝不苟积极主动,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当然作为新人就要不断学习,遇到自己不懂或不会的地方及时向经理同事请教;在工作中勤于思考,在工作岗位上一定要勤于思考,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的日常工作都会比较繁琐,而且几天下来也会比较枯燥,就是需要你多动脑筋,不断地想方设法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所需时间。
xx年6月到7月我在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
此次实习,我的岗位是侦察批捕处,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它的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与了几起案件的公安机关口供的整理工作,其中有文化广场偷窃案,工地盗窃案。通过整理我了解了刑法中各种证据应该一何种方式采用,怎么样才能做到合乎程序。我还参与到案件的提审环节,通过亲身经历,才更理解提审应该注意必须有两个检察人员在场才能提审,否则就不是有效的口供,而且还了解到检察院提审还必须要做到有监控设施,虽然在我国各个地区普遍实施还有待改善,但是至少我国法治正在向着更好,更完善发展。
实习期间实践协会还组织大家一起去法院听审,这样给大家提供了能亲身体会我国现实的庭审环节,能真实感受法官,检察官,辩护人,被告人在庭审中在我国真正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可是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的表现实在不敢恭维。也许我们国家的历史原因决定了坏人就是坏人永远是坏人,所以在检察机关的公诉案件中辩护人就不怎么用心(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子)。庭审过程对于被告人来说简直就是公安机关的当庭审问。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实习期间带我的老师也非常负责,尽量给我自己锻炼的机会,在我不懂的时候耐心的讲解。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最后在这里特别感谢法学院的老师和各位领导的支持,还有实践协会的各位负责人,没有你们,我不会这么轻松的找到实习单位,而且当时正在忙于考试,有你们为我们安排,给我们解决了一个难题,使我们能安心静下心来复习。
实训地点:
蓝天学院八一起义纪念馆滕王阁
实训时间:
20xx年4月24日——20xx年5月8日
实训目的:
一、将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中去,更好的发现自己的不足。
二、提高作为导游所必需的语言表达能力,在游客面前讲解时,不会因为外界的因素而影响到自己的讲解,努力将自己的知识传授给游客。
三、培养在外带团时导游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随机应变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导游人员在带团时,她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因此需要提高综合能力。
实训准备:
一、将同学们分成若干组,每组选出一名组长,由组长统一负责和布置组员的任务,每到一处景点时,要有同学出来讲解。
二、准备蓝天学院、八一起义纪念馆、滕王阁三地的资料,搜集多方面的导游词,将这些书面导游词变成自己的知识。
三、提前进行对景点的了解和询问,设计出最合理的线路,以最少的路程看最多有特色的景点。
实训内容:
一、蓝天学院的讲解,线路为:正大门——升旗台——景观大道(教学区)——临水广场、求真湖、蓝天阁——图书馆——学术报告厅——沙龙舞台——蓝海大剧场——体育馆——生活区——生态园——行政楼。
二、八一起义纪念馆的讲解,线路为先进陈列大楼,接着是江西大旅社,即八一起义总指挥部旧址。
三、滕王阁的讲解,即逐层讲解。
实训结果:
一、初步掌握导游讲解时所必须的语言技巧和处理突发事情的应变能力,游客在询问相关问题时能够很好的回答他们。
二、顺利完成三次户外导游培训,将平常老师上课时传授的理论知识同实际相结合。
三、其中还存在着不足,有些景点同学们不敢出来讲解,对景点资料的掌握不齐全,没有将书面上的知识变为自己的知识。
实训心得:
导游是学问,也是艺术。在我们的这次户外实训课上,我们学到了很多,首先,我认识到理论知识与实际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导游过程中,会有许多技巧性的东西存在,比如如何与游客沟通就是最难学会的,但确是最重要的技巧;再次到哟讲解是到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旅游过程中,现场讲解效果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导游的素质和水平,同时也在很打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导游队伍的建设,也会影响游客对整个旅游的印象。
下面,我具体地对这次户外实训谈下心得体会,我们这次的导游实训景点分为三个:
第一个景点
在校园讲解的这一块上,同学们的表现都比较好,主要是对自己的学校比较了解,准备的也比较充分,但是我们都有着共同的缺点,就是在讲解时语速在不断的加快,语速在加快,但大脑思维一时还跟不上,就会出现口头禅,这将影响到讲解的效果,你对游客的吸引力也将会降低;其次,老师也在此次校园导游中,以蓝天阁,生态园为例,讲解了园林和古建筑方面的知识,这让我们更好地结合具体事物掌握知识。
第二个景点
八一起义纪念馆,在此次的讲解中,我饿母女首先是听定点导游讲解,结束之后再分组讲解,听完导游的讲解,发现了我们之间的差距,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八一起义纪念馆是一个红色旅游区,是一个有着很重要的历史景点,也是我们革命最光荣,最值得几年的地方,但由于我们对历史背景了解不是很多,以致于在导游词的准备反方面不是很充分,再讲解时不能流利的表达出来。在这个环节中没有预想的效果,这也说明了我们更应该认真地去学习,多掌握些历史知识,对我们今后的导游讲解时会有很大的作用。
第三个景点
滕王阁是因为王勃写的一篇文章而名扬天下,这首先就给我们下了一个要求,就要对《滕王阁序》这篇文章要有个初步的了解,,在这次的实训中,我们同样的是请这里的点点导游给我们先讲解,虽然同学们都大概知道这些知识,但还是很认真地听她的讲解,这次的实训,汇集了多方面的知识,有历史、人物、山水等等,这就要求我们要有丰富的知识面,对景物的了解也要更深层次,我们吸取了上次在八一起义纪念馆的教训,认真地准备好了导游词,对有些地方进行了现场模拟,可以说,这次的课,效果很不错。
通过这次的导游户外实训,我的确获益匪浅,作为一名导游,当你看到游客投来赞许的目光时,感到多么高兴和自豪,但是同样有着许多酸甜苦辣。
一、实习目的
1实习的目的和意义
1)经过实习加深我们对机电一体化专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巩固专业思想,提高专业技能,并激发我们对本专业学习的兴趣,机电专业实习报告。
2)经过现场操作实习和与企业员工的交流指导,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加以印证、深化、巩固和充实,培养分析实际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为以后踏上工作岗位奠定基础。
3)实习是对我们的一次综合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在整个实习过程中要充分调动我们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深入细致地观察、实践,尝试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使自己的动脑、动手能力得到提高。
4)培养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与人交际的能力,锻炼我们的意志,增强我们的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精神,为以后更好的适应社会和企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2、实习单位的情况
简单介绍一下英飞凌公司,英飞凌总部座落于慕尼黑的英飞凌科技公司,她的前身系西门子半导体部门,主要提供半导体产品与系统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汽车及工业电子通讯产品、有线与无线通讯市场、安全解决方案,实习报告《机电专业实习报告》。英飞凌业务遍布全球。英飞凌分别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及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市代号:IFX)。 英飞凌在中国的业务领域涉及:研究与设计;市场与销售,以及生产等各领域,在中国总部设在上海市,在无锡设有生产基地,并在北京,上海,深圳设有分公司。
英飞凌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原西门子元件(无锡)有限公司)为德国英飞凌科技公司在华的第一家独资企业,由英飞凌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直接投资,总投资额为15000万美元,注册资本5000万美金,主要从事半导体后道封装和智能卡芯封装,公司于1996年开始运作,目前拥有员工近1500人。英飞凌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主要分CC(智能卡芯片)和DS(分立器件)。
二、实习内容
我在英飞凌被分在测试打印封装做设备维护修理。简单说下分立器件的流程,先制作晶圆之后芯片切割(WS),芯片焊接(DB),金线焊接(WB),塑封(MD),去溢料(WD),背面打毛(BSL),电镀(由电镀厂电镀)分割引线框(FP)测试打印包装(TEST),百分百目检QA检验。英飞凌在无锡公司的型号有SOT23 SOT323 SOT89 SOT7980 SOT143 SOT3x3。
我维护的机器是测试封装打印这种机器由于型号主要分为两种。简单说下第一种机器的大概操作流程。我们把前到工序结束后拿到的产品之后把lot架在机器上。
机器先把器件从引线框整形切割下来,之后经过第一道电压电流测试(里面测试参数不具体说明了)之后经过电容测试,之后电阻测试最后再进行一遍电压电流测试。如果有测试不经过它会经过轨道到相应的收集容器里。之后激光打印编码(编码有年份月份和型号组成)最后经过吸嘴把器件吸住放进封装窄带之后经过vision检查器件脚成型塑封等(vision成像会显示在液晶屏上)。最后封装之后打包送目检。由一台电脑终端特制软件来显示机器操作指令报警命令。
这种机器的优点在于如果做单一类型产量高,缺点就是一种机器只能做一种类型的产品。还有一种机器是主要是前面部分有区别,它把过程分成两台机器来完成。一台机器把产品全部从引线框切下后整形。整形后全部送到另外一部机器,把器件放进振动碗利用震动把器件区分正反面,之后由一个旋转机构夹住器件来完成测试和打印。后面工序一样所有机器核心是一台西门子的plc它控制整个机器的动作,机器的动作分为电机传动和电气两部分。由plc控制电机驱动器再有电机驱动器控制电机。电气由plc控制气压来控制气缸,气缸运动来做动作。
而经过传感器来感应动作的完成度。相当于plc是大脑而传感器是神经,电机气缸是手脚。一般我把机器分为四部分这样便于修理。把测试仪器分为一块,激光部分分为一块。plc电器部分分为一块,把机械主体部分分为一块。根据报警命令来找到相关的部件来解决问题。
三、实习结果
经过机械实习,我了解许多课本上很难理解的许多知识。机械的传动构造,一些机器部件的构造原理等等,了解了许多常用工具。
经过电工技术实习,我得到了很大的收获,这些都是平时在课堂理论学习中无法学到的,我主要的收获有以下方面.掌握了几种基本的电工工具的使用了解了电动机传动和点动控制、顺序控制、逆反转控制的概念和原理,掌握了交流继电器的原理和接线方法;掌握了西门子plc一些简单编程.本次实习,培养了我动手实践能力和细心严谨的作风。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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