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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法律社会实践报告

2022-07-14 06: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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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国家开放大学法律社会实践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南开大学法律系和xx市中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第二专业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关于郭继魁与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xx市中兴建筑公司、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被特许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郭继魁与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中兴建筑公司、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尹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3年4月29日作出(2002)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宣判后,郭继魁不服,提出上诉,xx市中院于2003年7月4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郭继魁、委托代理人盖如涛,被上诉人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委托代理人胡振儒,被上诉人xx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委托代理人苏军,被上诉人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委托代理人付佳宾,被上诉人尹杰、委托代理人窦树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继魁

委托代理人:盖如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经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胡振儒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建筑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连贵

委托代理人:苏 军,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孝贵

委托代理人:付佳宾,

被上诉人(原审第三人)尹 杰,

委托代理人:窦树法

三、原判要点和上诉的主要内容

原告郭继魁诉称:1999年6月7日原告与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签订商品房出售协议书,将中兴二期工程⑥-⑦ ,2/0 a - b轴约86平方米商网出售给原告,原告按合同约定交房款30万元,后又于1999年9月26日、9月30日分两笔交增面积款13万元。但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此房于2001年5月被被告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卖给第三人尹杰,是重复买卖,这种行为是无效的。现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承担诉讼费。

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贸公司)辩称:原告所述无异议。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所签的合同是受经贸公司的委托,是合法有效的,原告是初始买受人,交付了全部房款,应予以保护。第三人与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重复买卖行为,开发公司发现重复出售后,已通知第三人解除合同,且第三人的房款未全部支付现金,是用一辆车折抵了20万元房款,是无效合同,经贸公司可以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损失。

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辩称:被告建筑公司与原告签订的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按合同约定交纳了全部房款,第三人与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属于重复买卖,是无效合同,不应支持。

被告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做答辩。

第三人尹杰诉称:第三人于2000年4月6日与被告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且被告经贸公司已确认了第三人的买卖关系;他们之间是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的利益。

原审法院认为:与原告签合同的被告建筑公司不具有销售房屋主体资格,与第三人签合同的被告开发公司具有销售房屋的主体资格,虽然原告购房时间早于第三人买房时间,但原告与第三人的各自买受行为不是建立在同等条件之上,故不存在初始买受权问题,原告与被告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无效。但被告建筑公司明知不具有预售商品房条件就与原告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受益人被告经贸公司在同意此房卖给原告之前,就已给第三人换了房款收据,因此二被告的行为对原告是一种欺诈行为。被告经贸公司以持有《商品房出售许可证》为由,愿将争议房屋卖给原告,但《许可证》是在2002年7月取得的,不能对抗以前的买卖行为。被告开发公司发现该商网重复出售后,于2002年9月6日向第三人发出通知,因无权出售此房,要求解除合同。但被告经贸公司于2001年5月17日给第三人更换了交付房款的收据,换收据的行为就是被告中兴经贸公司同意将此房出售给第三人的意思表示,解除合同是单方行为,是无效的。因此,第三人与被告开发公司所签购房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判决:被告xx市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第三人尹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其买卖关系成立;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与原告郭继魁签订的合同无效,被告xx市中兴建筑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返还原告郭继魁购房款43万元,并给予房款43万元一倍的赔偿损失,两项合计86万元。被告xx市中兴经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上诉人郭继魁请求撤销原审法院判决,依法重新判决郭继魁与建筑公司买卖商品房合同合法有效,保护上诉人的初始买受权。其理由概括为:建筑公司是该房屋的施工单位,出卖此房是该楼房投资人经贸公司委托同意的,卖房款由经贸公司用于支付工程款。此后经贸公司于2002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对建筑公司买房行为再次予以确认。郭继魁买房是1999年6月7日,尹杰重复买该房合同是二年后的2001年5月,同尹杰算帐“换据”是2001年6月,均在经贸公司2002年7月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之前。但尹杰的购房合同,此前卖房人已声明废止,而对上诉人购房协议,卖房人在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又予确认。据此应认定初始购房合同有效,此后重复购房合同无效。

被上诉人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对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及理由无异议,经贸公司同意按照规定赔偿第三人的损失。

被上诉人尹杰辩称:原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上诉人郭继魁与经贸公司、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购房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交齐。且被经贸公司以开具购房款收据的形式予以确认,因而尹杰的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四、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析及认定

1996年9月xx市计划委员会批准开发建设座落于xx市xx区英雄大街20号:0204-39的站前批发市场项目。项目开发人是开发公司,投资并组织建筑施工管理人是经贸公司,建筑施工是建筑公司。工程于1998年6月开工。

1999年6月7日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建筑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房是由经贸公司委托),郭继魁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⑥-⑦,2/0 a - b 轴,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交付房款30万元,同年9月26日、9月30日又交增面积款13万元,因该商网内部装璜工程未完工,未能交付使用。

2002年4月25日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尹杰购买中兴在建二期工程一层商网 ⑥-⑦ ,2/0 a - b ,轴建筑面积89.5平方米,按合同约定交付房款34.5万元,建筑公司开据了收据,经贸公司又自自己名义予以换据。该建筑面积与郭继魁购买的建筑面积均为商网一层同一处房屋。起诉前,尹杰在未取得进户手续,未经卖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该房屋自装防盗门上锁,予以占有和控制。

2001年9月25日,在吉林扬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经贸公司法律顾问)胡振儒的见证下,由中兴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贸公司、开发公司三家相互关联、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代表,对站前批发市场新建楼房(中兴二期工程建筑楼房)的所有权进行了确认。三方协商一致,确认该新建批发市场楼房为经贸公司所有,该公司对此批发市场楼房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2002年7月29日经贸公司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过去委托建筑公司出售的商品房,及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购房协议再一次进行确认。2002年9月6日开发公司以无权出售商网房屋为由,向尹杰送达了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通知,并要求解决善后事宜。后因尹杰强行占有了合同约定房屋,2002年10月23日郭继魁向xx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得协议约定商品房。

证据: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建筑公司出具的购房款收据和经贸公司换据收据。

3、批发市场新建楼所有权确认书。

4、商品房预售申报表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5、开发公司给尹杰送达的通知。

6、经贸公司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证。

8、产权确认书及移交收据。

9、施巍证言材料。

10、王金荣的证言材料。

11、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五、解决纠纷的意见和理由

根据原审判决,上诉人上诉请求及理由,被上诉人的答辩,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和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

房销售合同,哪一个合同有效,买卖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经二审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认为:

1、郭继魁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其买卖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又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当时建筑公司作为施工方,受投资人经贸公司的委托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以及经贸公司作为投资方、开发公司作为项目开发方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均处于未生效或效力待定状态。它需要这一项目明确产权所有人,并由产权所有人申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对这些合同进行确认,才能生效。因而郭继魁与建筑公司当时签订协议时,其效力并未确定。但后来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并取得了《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他对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再次进行了确认,使该协议由效力待定状态,转变成了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受法律保护,因而,商品房理应由郭继魁所有。

2、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尹杰受到的损失按规定应得到赔偿。

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由于产权所有人没有确定,《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尚未取得,因而其合同效力也处于待定状态。但项目投资人经贸公司成为产权所有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没有对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予以确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这一合同的性质就发生了质的变化,由效力待定状态,成为无效合同。虽然当时签合同时的收款人是建筑公司,后来还由经贸公司予以换据,但由于经贸公司当时既不是产权所有人,也不是《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持有人,其换据行为只能是属于收款行为。所以,经贸公司成为所有权人,取得《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向尹杰下发了解除合同通知。而且,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合同,发生在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协议两年之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属侵害了初始买受人郭继魁的合法权益,郭继魁的初始买受权也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合议庭评议时还认为,造成尹杰与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其责任完全在于开发公司、经贸公司和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合同时,购房款由建筑公司收取并出具发票,后来又由经贸公司换发了购房款收据,因而这三家企业对房屋重复出售是明知的。而尹杰对开发公司的重复出售行为当时是不知道的,买受行为是善意的,所以,其所受到的损失理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卖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依据这一规定,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由于案件牵涉关系复杂合议庭将该案提交审判委员会,其中包括我个人的意见在内的合议庭意见一并提交。审判委员会对合议庭意见大部分予以支持,但由于对于法律条文理解不同以及考虑多方客观因素,对第三人获赔问题经激烈讨论采取了其他观点,即由于尹杰在本案中没有向法院请求返还和赔偿,应另求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综上,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有误,适用法律不当,上诉人郭继魁上诉有理,应予支持。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年第39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二、三项的规定,判决:

一、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2002)四西民二初字第349号民事判决;

二、中兴建筑公司与郭继魁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有效,买卖关系成立;

三、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尹杰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22,220.00元,由中兴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兴经贸公司、中兴建筑公司负担。

通过对本案的深入研究,我认为xx市中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但是,其中对于第三人尹杰的赔偿问题我仍坚持在合议庭中我提出的意见:

1、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中兴建筑公司与第三人。

尹杰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于无效合同依法律规定应恢复原状、返还原物、赔偿损失。基于以上两点原因,我认为,法院应对第三人利益予以保护,即开发公司应返还尹杰购房款345,220.78元,并给予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损失,经贸公司、建筑公司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而不应该使第三人另求法律途径解决。这样,对善意第三人利益没有有效保护,而且增加诉累,浪费司法资源。

本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也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南开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南开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南开,使他们走近南开,了解南开。

第二篇: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报告

在许多人眼里,敬老院是孤寡老人的栖息之所。而现在,许多子女成群的老人主动走进了敬老院。他们有的以前是教师、工程师、干部,也有艺术工作者。选择敬老院,因为子女工作忙、家里楼层高、没人陪自己聊天;更因为在这里与同龄人朝夕相伴,共同的兴趣爱好,相近的人生观念,让他们更能感到夕阳无限好。

敬老院里其中50%以上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多数患有神经官能症或老年痴呆症等疾病,给护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而且交通不是非常方便。

同学们分成了四个小组,前往不同的房间慰问不同的代养老人。起初在有些老人面前大家还显得很拘谨,但个别活跃性格开朗外向的学生十分热情带动了大家。有些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症等等,同学们也耐着心和他们聊天,帮老人整理衣物,擦拭家具,听老人讲自己的过去,也与老人分享自己的校园生活。还为老人们表演了小节目,让这些在孤独中生活着的老人又一次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平时娇生惯养的我们,走出校园来到社会,走进老人。把老人当作朋友一样聊天,听老人们的事迹是如此的着迷,更让人感到高心的是,居然有的同学主动跑到外面小卖部买东西给老人。我们来的时候已经准备了点水果,点心,还有月饼。可远远不够,那些学生用自己平时的零花钱给老人们买吃的。这一幕深深印在我心里。

我们一行人从早上到中午12点,走了部分老人房间。慰问了老人们。到了老人吃饭的时间,大家就跟着负责分饭的管理员一起一边慰问一边帮助老人们进行就餐。有的老人就餐很不方便,一定需要一边喂才行。这时大家早已没有先前的拘谨同学们都争着给老人喂饭,虽然动作显的笨拙。可一见到老人的笑脸大家就笑的很开心。感觉像一家人似的其乐融融。

下午1点多,等我们吃完饭,一般这时老人们都出来散步和锻炼身体了。敬老院有个很大的院子,里面有很多锻炼身体用的运动器械。有相当多的老人们在散步和锻炼身体,看见我们来了。就和我们一起玩些小游戏。

通过聊天,我们了解了老人们日常的生活。老人们有些是在家呆不住,子女工作繁忙,有些是被子女送过来的。虽然有的刚刚不太习惯,不过时间长了逐渐习惯起来。

第三篇: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实践报告

系部名称:经管系姓名:夏康英专业:市场营销

班级:营销0815??实践单位:xx市朝阳供电所

实践时间:20xx年7月24日至20xx年8月6日

为了提高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丰富我们的假期生活。我们有幸参加了由省公司举办的“青春光明行”暨青年志愿者优质服务的社会实践活动。让我们对电力有了更深的了解。在整个调研中,各个局的领导对我们精心照顾与细心的指导,让我们大家都很感动。我们对整个益阳市区都进行了走访和调查,到一些大企业、大客户进行了了解和访问;随电力人员学习怎样抄表;通过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活动的学习,实践和调研,我们感触颇深。

一、在领导的鼎力支持下,圆满的完成了此次任务

省电力公司“青春光明行”暨青年志愿者优质服务社会实践活动派遣至益阳电业局的志愿者由王敬、罗洋、王闻名、李美霞、谭巨名、欧阳超、李文龙、陈苗、刘海燕、夏康英十名志愿者组成。在此次益阳地区的调研期间,领导甚是关心,给与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生活的细心照顾。在此,我们深表感谢!在调研期间,我们深入益阳全市的县(区)的党政机关、企业、社区、学校、乡村,发放安全、科学用电宣传资料,宣传公司“诚信、责任、开放、进取”的良好形象;以调查问卷方式向电力客户收集、征询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整理并形成调查报告。任务圆满完成。

二、周密安排,分工合作

在调研日程的安排下,我们兵分五路,前往各组所要调查的地方。我们秉承坚持不解的精神,最终,我们提前完成将近二百份的调查问卷。稍作休息,又马不停蹄把这次调研活动中发掘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完成一份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供相关部门进行参考。

三、让电力服务精神走进人们的心中

为了让群众更加了解国家电网的服务宗旨,骄阳似火,我们行走在烈日炎炎的益阳大道上热情地对过往行人发放安全用电资料,讲解和介绍用电政策和法律法规、安全节约用电等宣传资料。对于前来咨询的客户,我们都一一做了耐心细致的答复,对当场解决不了的问题进行认真记录并留下客户联系方式,便于日后解决落实。为期一天的资料发放,即使累,但心情异常的激动,共向居民发放资料3000余份,超有成就感啊。这次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了电力企业的各项政策、服务承诺及新举措,获得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心得体会

7月24日,我们正式启程。在益阳电业局团委书记陈舸的带领下,我们十人组的益阳志愿者队在下午1点到达益阳电业局。开始了我们为期十三天的供电优质服务的社会调查。在整个调研中,各个电力局的负责人对我们大家都很关心,我们甚是感动,再次表示感谢。

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我们大家齐心协力,用心做好每天的工作。对于电力部门来说,我们是一个很重要的桥梁。我们每个人都努力与客户进行沟通,真正做到心系客户,情牵百姓。在这次活动中,我们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方向,看到了自己的优缺点,不断完善自己,为以后更好的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奠定基础。每天的工作都会让我们感觉到自己的思想觉悟得到不断提升和完善,更加理解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努力超越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我们也增强了大局意识和团队意识,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确定,同时也为我们自己未来的方向明确了学习目标。

“青春光明行”暨青年志愿者优质服务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报告

这次活动告诉我们,作为电力学子,我们应该学好专业知识,学以致用,才能真正给用电客户解答疑难问题。在今后,我们要更用心去体验,用心做好现在每天该做的事,用心对待每一件事情。付出不一定得到回报,但不付出就一定得不到回报。我们定会将“志愿者”的身份延续下去,加油。

第四篇:社会实践报告

一片叶子属于一个季节,年轻的莘莘学子拥有绚丽的青春年华。谁说意气风发,我们年少轻狂,经受不住暴雨的洗礼?谁说象牙塔里的我们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走出校园,踏上社会,我们能否不辜负他人的期望,为自己书写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注重素质教育的今天,假期社会实践作为促进学生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作为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创新和创业能力的重要途径,一直来深受学校的高度重视。社会实践活动一直被视为高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跨世纪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寒假期间社会实践活动是学校教育向课堂外的一种延伸,也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手段。它有助于当代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同时,实践也是学生学习知识、锻炼才干的有效途径,更是学生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一种良好形式。多年来,社会实践活动已在我校蔚然成风。

学校是一个小社会,步入高中就等于步入半个社会。我们不再是象牙塔里不能受风吹雨打的花朵,通过社会实践的磨练,我们深深地认识到社会实践是一笔财富。社会是一所更能锻炼人的综合性大学,只有正确的引导我们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于社会,投身到社会实践中去,才能使我们发现自身的不足,为今后走出校门,踏进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使我们学有所用,在实践中成才,在服务中成长,并有效的为社会服务,体现高中生的自身价值。今后的`工作中,是在过去社会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实践活动范围,挖掘实践活动培养人才的潜力,坚持社会实践与了解国情,服务社会相结合,为国家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出谋划策。坚持社会实践与专业特点相结合,为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力量为社会创造了新的财富。

我在一个亲戚开的电脑配件柜台帮忙卖货,过的十分充实。在此次实践过程中我学到在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它让你开阔视野、了解社会、深入生活、回味无穷。也对自己一直十分想了解的电脑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深入。社会实践作为广大青年学生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服务大众的重要形式,对于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这次假期实践我以“善用知识,增加社会经验,提高实践能力,丰富假期生活”为宗旨,利用假期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接触社会,了解社会,从社会实践中检验自我。这次的社会实践收获不少。我认为以下四点是在实践中缺少的。

一、在社会上要善于与别人沟通。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让我认识更多的人。如何与别人沟通好,这门技术是需要长期的练习。以前工作的机会不多,使我与别人对话时不会应变,会使谈话时有冷场,这是很尴尬的。与同事的沟通也同等重要。人在社会中都会融入社会这个团体中,人与人之间合力去做事,使其做事的过程中更加融洽,更事半功倍。别人给你的意见,你要听取、耐心、虚心地接受。

二、在社会中要有自信。自信不是麻木的自夸,而是对自己的能力做出肯定。在多次的接触顾客中,我明白了自信的重要性。你没有社会工作经验没有关系。重要的是你的能力不比别人差。社会工作经验也是积累出来的,没有第一次又何来第二、第三次呢?有自信使你更有活力更有精神。

三、在社会中要克服自己胆怯的心态。开始放假的时候,知道要打假期工时,自己就害怕了。自己觉得困难挺多的,自己的社会经验缺乏,学历不足等种种原因使自己觉得很渺小,自己懦弱就这样表露出来。几次的尝试就是为克服自己内心的恐惧。如哥哥所说的“在社会中你要学会厚脸皮,不怕别人的态度如何的恶劣,也要轻松应付,大胆与人对话,工作时间长了你自然就不怕了。”其实有谁一生下来就什么都会的,小时候天不怕地不怕,尝试过吃了亏就害怕,当你克服心理的障碍,那一切都变得容易解决了。战胜自我,只有征服自己才能征服世界。有勇气面对是关键,如某个名人所说:“勇气通往天堂,怯懦通往地狱。”四.工作中不断地丰富知识。知识犹如人体血液。人缺少了血液,身体就会衰弱,人缺少了知识,头脑就要枯竭。

以上是我自己觉得在这次假期社会实践学到了自己觉得在社会立足必不可少的项目。

高中是一个教育我、培养我、磨练我的圣地,我为我能在此生活而倍感荣幸。社会是一个很好的锻炼基地,能将学校学的知识联系于社会。实践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运用所学知识实践自我的最好途径。亲身实践,而不是闭门造车。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飞跃。增强了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认识社会,了解社会,步入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第五篇:社会实践报告

这次实习为期一个月,每天实习时间为中午12点到下午5点,上午在图书部作协辅助工作,下午5点至6点继续完成当天辅助任务并作当天总结。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对书店的工作、流程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

一、书店实习内容

未去书店之前就对这份实习满怀期待。之前去书店都是以顾客的身份,这次角色要作彻底地转变。7月17日下午一点,我开始了在书店的。按照计划,店长将对我进行20个工作日的培训,在这20天里,每天都将有一个专门的培训内容。徐老师向我简单介绍了书店实习时的一些任务,并着重强调了对图书的记忆和相关卖点的掌握。望着那一排排、一架架的图书,想着要一个个地去记忆还真的有些畏惧,不过在之后日子里的导购过程中,我才体会到了这样要求的必要和深意。

图书的导购是重中之重,在之后的学习的过程中,对图书的掌握也成为了我学习的重点。下面是店内工作的大概流程与主要工作内容:

1、图书的接货与入库

据说,没有经历过暑期班的店员,不算真正的店员。虽然受到奥运的影响,但是暑期班的学员仍然很多,而学校学员的到来伴随而来的自然就是书店工作的繁忙期,而我的实习期也正在这段“繁忙期”内,这样,我有机会亲身体会书店工作的辛苦。店内图书在这期间内每天的流量都很大,所以几乎每天都会运来很多书,而书籍的接货、入库这一环节就成了最锻炼人的环节,劳动强度很大。图书从需求到入库的一系列环节是这样的:需求>申请>批准>作单>报单>接货>清点>上架入库。其中,我能接触到并经常参与的是“接货>清点>上架入库”。

首先,接货就是将图书由车上卸下,当然仅仅是卸下还不够,必须将同一种书摆好在一起,并且要大概记住什么书在什么位置,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下一步――清点。清点,也就是对单,逐一清点发来的货是不是自己要的货,有没有少或多,版本价格是不是清单上要的,一般要求的是书号也要对才行,但因为经常来的都是本版书,熟悉的货,对得也快,书号也就不用那么仔细的看了。作为店员,对书店架上哪些图书缺少了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并且要及时地补架。

所以,当来货清点完后要将书店书架需要的书找出,放在专门的拉车上,拉到3楼店内补架,其它的书则要入库了。书店的地库在地下一层,空间不大,但是里面整齐地、分门别类地存放着各种图书。这段时间除了书店店内图书的大流量外,外卖也加大了图书的流量,所以书店又临时申请了一个分库。

2、贴磁

从地库拉到3楼店面的书在上架之前要进行“贴磁”。所谓贴磁,就是将专门的磁条粘贴在图书靠后页码部分的夹缝里,这也算上是一种安全措施,防止图书被盗。如果图书未经消磁就要被带出书店,门口的扫描仪会自动发出刺耳的“嘀嘀”声提示。贴完磁条的图书就可以补充到书架上了。

3、图书的上架与摆放

图书上架摆放也有一定的讲究,有的图书要特别推荐,这时会单独为其专架陈列、封面向外,或在醒目的位置运用贴海报、摆书花、大量堆放等方法吸引顾客的注意。而一些顾客注定要来寻购的图书,如TOEFL系列等,则一般采用书脊向外的方式摆放。有时候一些摆放方法会综合运用在一起,以达到更好的实际效果。

有时候,拉上来的补架图书数量多一些,扎一看书架上真的没有地方摆了,但是经过合理的组合、技巧的安排,突然会发现有很大的空间。往往看到“老”店员做到这点的时候会觉得很神奇。

4、导购

导购是店员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之前对图书品种等的学习效果如何都在导购的过程中集中体现了出来。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店员将直接面对顾客,店员的一言一行都将代表书店,所以我也学到了怎样以店员的形象面对顾客。在导购的过程中,有些顾客会有很多问题,他们希望能从店员这里了解到对于他们(或他们的子女)来说,选择什么样的图书更好、更适合等等。刚开始导购的时候我很不自信,顾客的期待越大,责任越大,感到的压力也越大。

随着导购次数的增多,以及对图书产品等的进一步了解,渐渐的自然起来,并投入了进去,而且学会了从顾客的角度出发,简单地举两个导购过程中的例子:一位老者想为其现读初二,计划于高三考托福的孙子买关于托福的书,想听下我的建议,我建议他首先孩子要打好词汇的基础关(我分别介绍了新东方的5种词汇书,并建议应该从基础的词汇记起,并推荐了2本书:10000红宝),另外还要对托福考试的题型等有个整体的把握了解(我介绍了基础班的“特训”系列及官方指南与备考策略),最后我还向其推荐了“GRE红宝”及其辅助的“17天搞定GRE词汇”,因为孩子将来要在美国读大学,必须掌握相当可观的词汇量才能在课堂上以及平时的生活中完全没有障碍。另一件事情是,顾客想为孩子买新概念2的教材,我在向其推荐辅助资料“全新全绎小题大做”时,仔细为其分析了孩子的实际情况,其孩子开学读初三,课业比较多,时间不是很充足,所以配上“全新全绎”可以帮助减少整理课堂学习笔记等的时间,而“小题大做”没有时间就不必买了。当然,不是每次导购都能成功,很多时候面对顾客的问题无从回答,还要去寻求“老人”们的帮助。

5、其他店内工作

随着暑假班的开学,书店展开了外卖活动,外卖很辛苦,8月27日的外卖应该是最辛苦的了,整个书店忙碌了一天并且又是一晚。第二天又是接着开始,我周一过来的时候看到邮箱里市场部同事做的FLASH,感觉自己当时应该在场的。虽然帮不上大忙,但是可以去分担。与此同时,书店也有些新的店员的加入,我也开始更多地去分担一些其他的工作。

二、收获与感悟

1、收获、总结

在书店,我对新东方本版图书有了更多的接触,新东方图书出国留学培训系列卖得一直很好,主要是新东方老师作者对该领域研究得很深入,一般新东方学员也会来买自己喜欢的老师出的书,应该是出自于一种信任。新东方学校课程所需教材也是店内卖得较好的书,如:新概念系列、PETS系列、朗文语法系列等。大愚图书励志系列卖得也不错,这也可能是学员想对自己喜欢的老师做更多了解的原因。对于英语读物,来买的学生不是很多(据我观察),多做临时翻读,倒是家长来为子女选购的多一些,但也多仅限于能引起学生阅读兴趣的书,如:《哈里波特系列》等。音像产品方面,一些能练习口语和听力的经典影视很受欢迎,如:《乱世佳人》、《魂断蓝桥》、《阿甘正传》、《老友记》、《越狱》等,明日东方的《新东方背单词》口碑也很好。

相对而言,新东方的四、六级图书有待改善。词汇书类中星火的很受欢迎,星火词汇类图书的整体设计、版式安排、词条内涵等都值得学习借鉴。新东方四、六级的图书虽然展开了促销并专架摆放,但在我观察的时候选购的人依然很少。同样,新东方考研系列图书也不是很热卖。我想这些与星火的专研词汇和王长喜的精专试题是有关系的。与此同时,原版引进图书专架上的图书问津的人也相对很少,一些原版书从外观上显得已经很旧,价格是一方面原因,我想还有就是来大愚购书人群中大多还是为出国、考试等暂时利益,能安心阅读大部头英文原著的不是很多。另外,我还发现,来书店直接求购小语种图书的顾客也大有人在,书店虽然有诸如日语、法语、韩语、德语等的图书,但是图书品种不太多,往往不能满足一些顾客的选购。

店内期刊方面,我在店面的时间内发现购买期刊的很少,书店曾做过与书友会会员卡绑定的促销,虽然有一定的进展,但是由于是为了书卡,能真正阅读有待怀疑,而且这种行为本身就让人觉得卖得不是很好。我做过思考,首先从期刊的定位上,中学版自然是应该包括初中和高中阶段,但有读者反映我们的中学版总体难度水平偏向于高中,对于初中生来说阅读难度较大。而据我了解,高中生中的课外英语阅读人群远远少于初中的,初中这一部分的潜在读者数量非常的大,关于期刊的定位是否可以进一步的细分,不知道期刊部的同事是否考虑过这一点,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看法。

2.感悟

走进书店,会发现在书店的收银处后面有着这样一句话,“追求卓越,挑战极限”。我想这句话不仅仅适用于这里,每个行业,每个岗位都应有这样地追求。工作之间总能找到相通的感悟。

一个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是书店加深了我对书店的了解与亲近感。书店是前沿阵地,其他部门都是后方,从后方的不同部门开到战场,大家战斗在一起??这其中固然充满着汗水,但更多的是大家一起工作时收获的快乐。

第六篇: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一、实践地概况及调研背景

(一)民大概况

中央民族大学是中国少数民族教育的最高学府,是中国少数民族高级人才的摇篮,是中国唯一具有56个民族师生员工的高等学校。中央民族大学作为中国研究民族体质健康的重要基地,为国家了解民族地区的体质健康状况、解决问题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有各类在校生2万余名,在在校本科学生中,67%左右是少数民族。学校堪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缩影和展示中华民族政策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窗口,人文氛围浓郁,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良好独特的育人

环境和对素质教育的一贯重视,使学校得以向国家和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合格的建设人才。

(二)调研背景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大学生所承受社会压力越来越大。大学生作为高素质,高层次的人才队伍,在面临更多机遇和挑战的同时,也承受着更大的心理压力与冲突。可以说,"在增强学生体质的同时,注重学生的心理发展"已成为当前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和趋势。关注和重视高校大学生体育锻炼与心理健康问题,加强大学生体育锻炼,增强大学生体质,全面提高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是十分重要而迫切的问题。因此,体育锻炼对我们每个人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大学生。

二、调研目的与意义

我们都知道大学作为广大青年学生接受系统体育教育的最后一个阶段,也是健身意识形成、身体能力培养的关键阶段。我们此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就在于通过调查发现当前大学生对体育锻炼的认识以及学生在体育锻炼中存在的问题,更好的推动大学生体育锻炼意识普及,提高学生身体健康水平;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的对现在打学生体育锻炼现状提出一些建议,希望有助于我们大学生在体育锻炼方面有所借鉴和帮助。

三、调查对象及方法

(一)调查对象

我们以中央民族大学在校生本科生为主要调查对象,为调查问卷的发放及所反映出来的同学们对体育锻炼的认识以及对体育锻炼的意见与建议的真实性提供了很好的数据来源和分析基础。

(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的方法,并在校园里给民大本科生发放调查问卷,由被调查者无记名的方式自己填写问卷。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对调查材料的分析则主要采用了数据、图表统计和理论分析的方法,此外我们还对学校里来自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同学进行了相关的访谈并记录。

四、调查样本数据统计与分析

(一)调查样本构成情况

此次调查问卷由本小组成员在民大学生中发放,共发放问卷20份,收回198份,回收率99%,其中有效问卷为190份。我们主要发给在校本科生的同学,从收回的问卷中,我们了解到被调查者涵盖不同民族、不同年级的同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中得到的有效信息,总结如下:

(二)被调查者对大学生体育锻炼的认识和态度

1、你锻炼的主要地方是哪里( )

A、田径场 B、体育馆

C、学校内、外的健身器材D、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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