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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取得胜利的一年,是继往开来的一年,今年观阁国土资源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殷殷关怀下,在同级部门的帮助下,紧紧围绕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的主题,围绕区分局制定国土管理总体目标考核目标,认真履行责,现就观阁国土资源所上半年的工作作如下总结:
一、是加强自身学习,提升业务知识
虽是工作繁忙的一年,观阁国土资源所在抓好工作的同时,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积极打造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管理型、创新型、廉洁国土队伍的目标,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学习月活动,全方位学习国土资源管理各种法律法规,并撰写了多篇心得体会,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国土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多年来的土地管理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国土管理工作必须将国土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到千家万户,使我们的工作取得领导的支持和群众的理解,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法律法规宣传上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1、学习宣传上级国土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学习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宣传国家组织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及相关的要求。明确国土管理的任务和措施,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统一依法管地的思想,提高依法用地意识,并将国土资源系统的“五条禁令”和相关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利用全国土地日及各种会议、培训的宣传契机,大力开展普法活动。书写墙头固定宣传标语1条,悬挂过街横幅1幅,张贴散发宣传标语100张,发放宣传材料100份,除此之外,我们还将用地者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交给群众,提高他们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自觉性。
2、积极争创“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文明单位”
创建“人民满意国土所所”和“文明单位”是新形势下对我们基层国土所提出的新要求,是切实改变政风、行风建设的具体体现,是适应群众愿望,争创最佳办事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举措,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县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和县纪委对创建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全所人员对为什么要开展“人民满意国土所”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形成了共识,一致认为创建工作是国土管理部门服务经济建设,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全面提升国土管理水平的需要,也是合理利用和依法保护耕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创建工作要以提高国土系统行业文明程度和全所人员的素质为目标,以树国土形象,群众满意为载体,创一流佳绩。以改善行业作风,提升职业道德为基础,逐步实现从规范服务到优质服务的提升,寻求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最佳结合点,使国土所成为“规范、创新、高效、廉洁”人民满意的文明服务窗口。
为了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我所年初就制定了创建工作计划,明确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和创建措施,以服务大局、服务中心、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工作的出发点,并围绕创建工作推进了各项制度建设:一是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强化廉政建设,公开办事程序,拒不接受用地者及服务对象的宴请,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进了国土业务管理工作、学习制度,先后制定了建设用地审核报批、矿产资源管理、土地执法监察、来信来访接待等制度,并实行首问负责制,用制度规范每个工作人员的行为,促进了国土所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并规定每两周一次的学习制度,努力提高所内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推进了所内工作人员工作实绩记载和考勤考核逐日记载制度,明确全所人员职责和责任区域,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着落,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全所还开展了国土所人员争当政治上的明白人、业务上的精明人、工作上的带头人活动,受到了较明显地效果,赢得了社会方方面面的赞誉。
三、严格土地执法,加大预防力度,积极谋求土地执法监察效果
按照年初广安区国土资源分局提出的“以防为主,查防结合,立足大局,注重效果”的总体要求,始终保持对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维护了依法用地的良好秩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国土所坚持做到每月不少于5次的土地执法巡查,发现擅自占地建房、取土、挖废压占土地的行为及时严肃查处。今年来在巡查中共发现违法用地行为的苗头8起,违法取土行为5起,都及时下发了“预防违法用地行为通知书”和“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切实将土地违法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
四、围绕地方经济建设,积极服务。
由于国家的土地宏观调控政策,与发展地方经济,招商引资、全民创业的用地矛盾十分尖锐。我所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努力寻找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最佳结合点找准工作坐标,突出工作重点,千方百计使国土所真正成为“规范、创新、高效、廉洁”的群众满意服务窗口。我所在目前用地宏观调控,用地计划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的用地方针,先后为观阁场镇开发在用地上提供零距离服务,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0多亩,得到了用地单位的好评。对违法用地的用地采取既查处又服务的创新方式,既查处到位又完善了用地手续,得到了用地单位的理解和支持。
五、同心协力,全面完成县局交办的各项业务工作。
今年来,我所通过建章立制、划分包干责任区,结合土地执法巡查等手段,对临时用地进行有效的监控管理,推行农户建设“三到场”批准后定点放线到场;建房中监察巡查到场;建成后检查验收到场。今年共报批10户。并继续完成农村宅基地换发证的工作。
除此以外,区局各科室交办的各项调查、表格上报等工作都做到了不折不扣如期完成。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对照区分局年初整体目标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和不尽如意之处,存在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⒈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满足于应付工作任务,工作无特色,缺乏闪光点。
2.国土信息报道工作在我所而言,仍然是一条短缺,在新的一年必须从头抓起,迎头赶上。
3.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还不尽人意,对农居点占用基本农田的建房行为,虽已多次介入查处,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存在较大规模的违法用地隐患。
岁月匆匆即将过去一半,我们将在区局的正确领导下,勤奋工作,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展示新形象,干出新业绩,在工作中寻求新的突破,不断开拓进取,为辖区乡镇的经济建设和国土管理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抓好人事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
利用举办入门培训班、召开会议的机会,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分规定和申诉规定。
二、进一步改进和全面规范公开招聘工作
1、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xx11号),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2、全年共核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52个,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52次(其中市直招聘7次)。共聘用人员2554人。
3、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管理。在20xx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中,面试评委均从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专业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实行统一派遣、集中培训、统一抽签、全员异地交流、封闭管理,全市共抽派面试评委52批,共1155人次。
三、岗位管理制度全面运行
1、全年对市直17家事业单位进行了首次岗位设置核准工作,并对市直11家因分立、合并、结构比例调整或增减编制的事业单位进行了岗位重新设置或变更。
2、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动态调整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事业单位动态调整管理工作。全年共完成市直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2232余人次。
3、按时完成本年度县市区、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手册》年度备案工作。
4、积极探索和研究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信息化管理办法,开展岗位动态管理数据采集、审核工作,共有150余家市直事业单位完成了数据录入工作。
5、按照《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湘人社发〔20xx〕50号)文件精神,对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进行调整。积极争取省人社厅对我市罗霄山片区所辖四县(宜章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的政策倾斜,完成对全市608所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调整审核,为深化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
6、根据《郴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郴政办发〔20xx〕52号)、《关于做好20xx年度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郴人社发〔20xx〕58号)等有关规定,开展我市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工作。有 26名同志被确认为郴州市事业单位20xx年具备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资格人员。
四、聘用制度全面规范推行
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全市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目前,全市95%以上的事业单位与98%以上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签订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了聘用制。20xx年已办理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备案聘用合同423人。
五、考核奖惩有序开展
1、认真开展了20xx年年度考核工作。市直行政序列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及市直行政序列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技能人员共有4184名以上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与奖励,其中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617 人,占参加考核总人数的 14.75 % ,合格 3544人,基本合格3人,不合格9人,不定等次 11人。评定优秀等次人员有596人给予了嘉奖以上的奖励,其中嘉奖 583人,记功 13人。年度考核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解聘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
2、根据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积极配合换届选举工作,10月下旬提供了市直部分拟选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结果。
六、新进人员入门培训如期完成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入门培训工作的通知》(郴人社发〔20xx〕142号)精神,全市共举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入门培训班 23 期,培训 3272 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举办2期培训班,培训210人。
七、处分复核申诉工作按要求开展
1、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精神,积极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工作。全市共处分 190人,分别为:警告 62人,记过21 人,降级(撤职) 86人,开除21人。
2、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管理局《关于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受处分情况排查清理的通知》要求,对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期间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情况集中开展排查清理。共有7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5个管理人员,全部被开除了党籍、公职;两个工勤人员被开除了公职。
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积极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已办理申诉案件、再申诉案件各1起。
八、其他工作按要求完成
1、参与全市乡镇区划调整、国有林场改革的相关调研工作。
2、及时办理市级建议、提案18件,其中主办件7件,协办件11件,办理态度、办理结果均达到双满意。处理市长热线、信访回复等若干件。
3、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宣传稿件10余篇,其中《中国组织人事报》1篇、《人才就业社保信息报》5篇、《郴州日报》5篇。根据《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郴州市人力资源网内容保障方案(征求意见稿)》、《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实施办法〉的通知》(郴人社发〔20xx〕20号)文件要求,全年在局网站发布内容490篇,其中门户网站271篇、考试网219篇。
4、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的人员划转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