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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共5则范文(范文六篇)

2022-03-03 09:2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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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共

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

(2007年7月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各学科专业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努力做好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一、培养目标

1.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同时要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身体健康。

二、学习年限

硕士起点的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直博生)、硕士—博士连续培养的研究生(简称硕博连读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硕博连读生从其硕士研究生入学年月起计算在校学习最长年限。基本年限由各学位分委会确定,列入培养方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博士研究生可以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培养方式

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应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对每位博士研究生都必须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应由该生的导师为组长,另有3—5名本专业、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

博士研究生导师应全面关心和指导研究生的成长。指导小组成员协助导师,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①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并督促检查其实施;②对博士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学风、品德等方面的教育;③指导和检查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

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过程中,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导师和指导小组可采取灵活多样、

1 行之有效的培养方法,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四、课程学习

在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应进一步拓宽和加深博士研究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学科前沿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学位论文水平,增强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的适应性。为此,就课程学习提出如下要求:

1.实行学分制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实行学分制。凡博士研究生课程均规定相应的学分,考核成绩合格者,取得相应的学分并在成绩单上记载。学分计算的办法,一般以课内学习满18学时计一学分。

博士研究生的必修课考核成绩达70分为合格,选修课考核成绩达60分为合格。 2.学分要求

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应修总学分数不少于40学分。硕士起点的博士研究生应修学分数不少于18学分。具体学分数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行决定,并列入培养方案。

3.课程设置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为必修课,通过听课、课堂讨论、阅读原著、写读书报告等方式学习,要求博士研究生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并能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考核成绩合格,计3学分。 〈2〉外国语

博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第一外国语学分。第一外国语要求博士研究生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

第一外国语一般采取选修课程与水平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水平考试,即可获得学分。未能通过水平考试、又不符合免修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须选修一外课程。一般每一学期课程完成时,即举行水平考试。考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予以通过,计4学分。

第二外国语的学习,要求能达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博士研究生是否必修第二外国语,由其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凡将第二外国语作为必修课的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如其在硕士研究生阶段已修过第二外国语,授课学时不少于120学时,成绩达70分,可申请免修。博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非英语者,必须选修英语作为第二外国语。

〈3〉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和相关学科课程

此类课程一般包括下列几方面内容:①拓宽加深专业基础的基础理论课、实验课;②重要文献研读;③本二级学科以外的相关学科课程(至少一门);④本学科最新的科研成果和发展动态的文献阅读讨论和讲座。

课程学习的方式因学科特点和课程性质而异,可以是自学、听课、讨论等方式。课程考试的方式可以是口试、笔试或写读书报告等。凡列为博士研究生课程的,无论采取何种考试

2 方式,均应确实考察博士研究生学习和运用本门课程知识的水平,并给出成绩。

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单位,要努力开出高质量的反映当代科学前沿或具有交叉学科知识、综合性的博士研究生课程。

基于科研主攻方向需要,经导师和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同意,博士研究生也可选修其他系、专业或外单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或本科生高年级的课程,所选课程符合培养方案要求,考试成绩合格,承认其学分。

4.学科综合考试

博士研究生应该完成课程学习,修满学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学科综合考试。逾期未考者按不合格处理。

学科综合考试由考试委员会主持,导师可以参加考试委员会,但不能担任主席。考试委员会的组成须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或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考试方可进行。考试的方式可以是口试或笔试,也可以是口、笔兼试,对博士研究生学科知识、研究能力和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按合格和不合格两级评定成绩并写出评语,考试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赞成合格者,方为通过综合考试。

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经考试委员会同意,三个月后可以补考一次。对补考仍不合格者,一般予以退学;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也可由考试委员会提出转读硕士学位的建议,由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审查,报研究生院批准。

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具体执行,参照《北京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暂行规定》。

五、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要求作者对所研究的课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并在理论或应用方面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或本门学科发展具有较大的意义;表明作者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应是一篇(或由一组论文组成的一篇)系统的、完整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在申请学位前,博士研究生应以北大为第一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为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或被接受发表2篇论文。未达到要求者,一般不接受其学位申请。各专业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数以及本专业的“重要刊物”、“核心刊物”名称,由各院(系、所、中心)结合本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作出规定,并列入培养方案。

为了发挥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保证和提高学位论文的质量,在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的过程中,导师、指导小组除日常的指导、检查外,应着重抓好下面各环节:

1.抓好学位论文选题

要求研究生在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文献资料、搞清楚主攻方向上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

3 的基础上,自己提出学位论文选题。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就选题意义、前人相关成果、材料基础与实验条件、理论与方法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尽可能广泛地听取专家意见。导师和指导小组应严格把关。

2.定期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每隔3—5个月,研究生应在一定范围内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导师、指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应帮助分析论文工作中的难点,找出不足,明确下一步研究的方向和重点,促进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

3.认真进行学位论文的全面审查(即预答辩)

一般要求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3个月以前进行论文的全面审查,即预答辩。向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教师、导师和指导组成员全面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听取意见,确定如期还是延期答辩,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完稿后,导师、指导小组及院(系、所、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主管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学位论文的审阅和答辩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六、培养方案

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院(系、所、中心),均应按照上述要求,制定出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学位分会审定,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后执行。培养方案应包括该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学位论文要求和申请学位前应发表的论文要求等内容。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尽可能按一级学科或学科群为单位来制定,也可以按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专业点)为单位来制定。

博士研究生课程一般只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必修课学分应占总学分的二分之一左右。

七、培养计划

导师和指导小组应根据国家学位条例、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并结合博士研究生个人情况,认真制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详细填写培养计划表。导师必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后2个月内制定出培养计划,经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执行,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培养计划应对博士研究生所学课程的名称、学分、时间安排、学习和考核方式,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社会实践或教学实践,主要必读书目等作出规定。

培养计划表一式四份,一份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院(系、所、中心)、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各保存一份。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客观条件变化,可以修订培养计划,但需经院(系、

4 所、中心)主管负责人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在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审查培养计划执行情况。

本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07年7月

5

第二篇: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校发﹝2008﹞号

关于印发《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 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各有关单位: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经2008年6月3日第688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各单位,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08年6月3日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

(2008年6月3日第688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吸引优秀生源,优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环境,充分调动研究生的科研积极性,提升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设立“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第二条“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吸引、选拔和资助拔尖创新研究生生源攻读北京大学博士学位,从事高水平基础科学研究。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的北京大学全日制研究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和申请名额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经费由学校负责筹集,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经费中支出。

第五条“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标准为3000元/月,每年按12个月发放,年限为基本学习年限;同时配套学校三等学业奖学金。

第六条 从2009级开始,每个年级的奖学金名额不超过100人。

第三章申请和发放

第七条“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申请工作于每年9月底开始,10月中旬完成,每学年组织一次。

第八条“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九条 “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由研究生院全面负责管理。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由各院(系、所、中心)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并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资助名单。

第十条研究生院于10月下旬在相关网站公示“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结果并通知相关院系,各院系应在2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主页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通知获奖研究生。

第十一条对“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研究生院公布评审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奖助办公室提起申诉,研究生奖助办公室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通知研究生本人及所在单位。

第十二条“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经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学校财务部定期发放给研究生。

第十三条研究生在学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下一学年的校长奖学金:

1. 违反校纪受到处分者;

2. 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3. 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 在科研工作或实验中造成重大损失者;

5. 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第十四条获奖研究生在学年内出国出境、休学、停学者,其奖学金的发放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和《北京大学学籍异动研究生学费和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学业奖学金发放的相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在学年内提前毕业者,其奖学金从异动审批后第二个月起停止发放。第十五条每学年结束前,各院(系、所、中心)须对获奖研究生本学年的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做出评价,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结合院系意见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考评。通过考评的研究生将获得下一学年的资助。第十六条已获得“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一般不能申请其他“三助”岗位。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2008年6月3日第688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自2008年9月开始施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负责解释。

 

主题词: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 管理办法通知校内发送:各院(系、所、中心)、各有关单位、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08年6月9日印发

(共印6份)

第三篇: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

文件汇编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培养目标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

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标准学制3年。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为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5年;以硕士博士连读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包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的研究生)自转入博士阶段起学习年限为3—5年;本科推荐免试全日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年限4—6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为非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应提前半年由博士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

三、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制或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指导小组可以由明确的导师和副导师组成,也可以是导师与3~5成员组成。副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应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担任。副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由博士生导师提名,由学院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于入学后因特殊原因需更换导师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更换导师申请表》,经原导师、拟更换导师、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及所在学院审批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拟更换的导师与原导师的研究生方向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对于入学后需要增加副导师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及所在学院审批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

博士生的培养应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并根据研究的需要,继续深入学习一些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学科发展前沿的 - 1 -

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可以相互交叉,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在申请答辩之前应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四、学科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进行博士生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博士生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与学分、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要求等。培养方案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

博士生培养方案应规定博士生在本门学科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对研究方向及相关学术领域的前沿动态应掌握的程度。培养方案应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五、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导师应在博士生入学两个月内,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方向和博士生的特点,制定博士生的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中应有明确的学位论文选题范围,明确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实践环节等要求和进度安排。培养计划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切实可行,发挥博士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博士生培养计划经导师及指导小组讨论审核后报学院批准,一式三份,博士生、导师、学院各一份。

博士生的培养计划是培养工作和学位授予工作的主要依据,培养计划确定后,博士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

六、课程学习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大类,学位课分公共课、学科专业课,非学位课分必修环节和任选课。学校对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修最低学分要求为12学分,其中学位课7学分,非学位课5学分。各学科可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规定本学科的课程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申请答辩之前应修满专业培养方案与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要求的学分。

直博生以及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阶段课程必须在博士生资格考试前完成。

1.学位课(7学分)

(1)公共课(3学分)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工类),1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人文社科类),1学分。

第一外国语,2学分。

(2)学科专业课:不少于4学分。

2.非学位课(5学分)

(1)必修环节(5学分)

前沿讲座:要求博士生至少参加8次学术报告,记2学分。

博士论坛:要求博士生至少做学术报告2次以上,记1学分。

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记1学分。

论文中期检查:通过者,记1学分。

(2)任选课

第二外国语:2.0学分。第一外语非英语,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语,第一外语为英语,第二外语可以免修。

(3)补修课程

对硕士阶段非本专业的博士生,应由导师指定补修若干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设置除按上述博士课程要求外,要求完成本专业硕士方案中学位课与任选课的相应要求。总学分不低于37.0分,学位课24分,非学位课13分。学位课中公共课8分,基础课4分,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12分,非学位课中必修环节5分,任选8分。

博士生选课必须按照所制定的培养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因故必须变动已选课程的研究生,应经导师同意,在选课期间进行修改,逾期不再受理。如选课后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对于未办理选课手续的研究生,研究生院不承认其学分和成绩。对于课程学习缺勤时间超过课内学时的三分之一的研究生,取消其考核资格。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者应在考前请假(因病需有医院证明),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查批准后方可缓考,全校性公共课、基础课需报研究生院审批。

课程考核不合格的课程一律进行补考或重修。补考、重修通过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但须注明“重修”字样,计算学位课程加权成绩时按“60”分计算。课程选课后,未经批准而无故缺考者,按旷考处理,成绩按“0”分计,经研究生院批准可重修一次。

七、资格考试

1.资格考试的对象及目的

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对象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包括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及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试的目的是考查硕博连读博士生是否掌握了从事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所必须的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以及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是对硕博连读研究生进行的一次

进入博士阶段前的学科综合考试,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所必须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科研能力。

2.资格考试的条件

(1)博士生参加资格考试前须修满全部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合格;

(2)博士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工作的态度,经审核合格。

3.考试组织与方式

博士生资格考试由学院组织安排,可根据各学科特点组织资格考试委员会,并根据学科专业对博士生培养的目标要求及培养方案确定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

4.考试时间

博士生资格考试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二学期末进行。

未通过资格考试者,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一般应在半年内完成。若两次资格考试仍未通过者,中止其博士研究生培养,作退学处理。通过资格考试者,继续博士阶段培养。

八、学位论文

博士生学位论文的核心是体现知识创新,通过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的最重要的环节,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的过程。

1.论文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反映作者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2.论文选题:博士生入学后在博士生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发展动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论文题目,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

3.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直博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通过资格考试后根据工作学习进度情况确定进行。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

(2)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4)研究内容的预期创新性;

(5)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

(6)与本课题有关的知识和工作积累;

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博士生导师组织

相关学科3-5位专家(3位以上教授),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查。

开题后,由于特殊原因需更换选题的,须重新进行开题,或由博士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写明换题原因,及新选题的具体内容,内容与开题报告的内容相同,报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批准后按新选题进行研究工作。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开题半年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情况确定,各二级学科应组织考查小组(3-5名教授组成),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博士生须提交学位论文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包括已完成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以及所获得的初步结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要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同时介绍论文发表情况;考查小组针对博士生论文工作的汇报情况提出进一步的工作意见。

5.学位论文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博士生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的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以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应用,但不能作为博士生阶段的科研成果。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的成果必须有创新性。学位论文的内容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数据可靠、计算正确,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图表清晰。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

学位论文应包括:

(1)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人做出的贡献;

(2)说明采用的技术路线、实验方法、试验装置和计算方法,并对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讨论;

(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5)凡引用他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注明,与他人合作的部分须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与贡献。

6.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博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完成后,要求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要求进行),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

7.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博士生完成各培养环节,通过预答辩,并达到学校规定的研究成果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匿名送审的若干规定》、《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

九、其他

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正式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不得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若无法完成博士学业,按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或肄业处理。

十、附则

本规定自通过校长办公会议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第四篇:重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

重庆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

(2005年7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1.能较好地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作风。在获得硕士学位的基础上,向深、广、博方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与国外联合培养的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不得因出国学习而延长。其中课程学习一年内完成,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

博士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如确因论文完成有困难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修业年限者,需由本人提前三个月提出报告,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主管院长同意报研究生院分管院长批准可适当延长。在延长学习期间,学校停发相关经费。

三、课程学习的学分要求

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并根据各专业(学科)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的需要和个人特点,继续安排学习一些有关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科学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并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博士生通过学位课程学习、听学术讲座和参加教学或科研实践至少应取得1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必需通过考试至少取得12学分,在整个学习期间听8个以上的学术报告记2个学分(其中必须包括研究生论文期间由研究生本人至少一次1小时左右的公开学术报告,但不含本人所作的开题报告),参加教学或科研实践取得2学分。

四、博士学位课程安排及考试 博士学位课程考试的科目为: a)马列理论课,2学分,必修课

要求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指导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通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进一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提高对科学研究一般方法及规律性的认识。目前开设的课程是《马克思主义与现代科学技术》。在自学马克思主义有关著作和选读有关代表作的基础上,进行专题研究并听讲授,撰写课程论文,通过学位课程考试。

b)第一外国语,计3学分,必修课。

要求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听说力,并通过学位课程考试。

c)第二外国语不计学分,其教学要求与硕士生二外相同。博士生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由导师根据专业需要确定。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语种者必须选修英语,不计学分,但为必修课。第一外语为英语者,其第二外语为任选课。

d)基础理论和专业课,一般3门,计7学分必修课。

该类课程的设置应在硕士学位课程的基础上进行拓宽和加深,注重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课程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拓宽专业基础需要的基础理论和实验课;二是为进入学科前沿或结合研究课题需要的理论专著、文献专题等课程;三是适应学科交叉,需要的有关跨学科的课程,并注意解决好博士生和硕士生阶段学位课程的衔接和区别。如确因学科发展需要,可在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之外另选1门研究方向学位课。

对于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考入的博士生,必须补修本学科、专业硕士生的学位课程(基础理论课及专业课)。具体要求是:无硕士学位者,不少于3门;有硕士学位者,1-3门,具体门数由导师确定。

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应根据各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规定,由指导教师决定,且须在培养计划中明确规定课程的名称、学时学分、安排学习的学年学期。

课程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也可采取讲授、课堂讨论、作学术报告、交读书笔记、小论文等多种形式。必须注重实效,健全考核制度。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考试范围为本学科培养基本要求中所规定的博士生在本门学科和必需的相关学科上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等。

博士生在单科课程结束时,需进行随堂考试,可不组织考试委员会。但在课程学习全部结束时,必须举行学科综合考试。

为拓宽研究生的知识面、活跃学术气氛,博士生在整个学习期间,必须听取有关学科的专家、学者的学术的报告、学术讲座至少8个,并写5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填入记录册《重庆大学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记录册》。博士生的指导教师在研究生提交毕业答辩论文时,要对记录册进行审查,写评审意见,合格者记2学分,并以5级记分评定成绩。研究生工作秘书将学分和成绩记入研究生登记表成绩栏和研究生答辩的相应表格,作为博士生的必修学分。

博士生所修研究生公共基础理论课,由研究生院统一排课。所修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到其它学院选修研究生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博士生所在学院自行安排。各学科专业应提倡并鼓励在全校范围内或校外选课。博士生到其它学院选修研究生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所需经费,按《重庆大学关于研究生跨院(系)选修课程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到校外单位选修研究生课程,需报告研究生院,其所需经费由博士生所在院系与开课单位协商解决。

由于研究课题的需要,经导师和学院院长同意,博士生进校后可以先做课题,后进行课程学习,但应在二年级下期修完学位课程的12个学分。

五、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是在博士生课程全部结束后,学位论文开始之前对博士生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是博士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核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课程考试成绩。特别注意基础外语及专业外语的掌握情况,要求有必要的外语笔试和口试。 (2)考核博士生对本学科研究领域的了解情况。要求博士生在阅读80至100篇有关参考文献的基础上,结合研究方向作出文献综述。综述应对本学科相关领域的近期国内外研究动态,包括这些领域的主要进展、前沿课题及主要研究方法和手段等给出详尽的介绍。

(3)考核博士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科研素质以及科研作风;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工作态度等。

综合考试是开题报告的必要准备,可以结合开题报告进行,但两者是培养过程中的不同环节,不能相互替代。

综合考试由学院指定三至五名本学科和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的考试委员会组织。考试委员会设考试委员会主席1人主持考试工作。指导该生的博士生导师可以参加考试委员会,但不得担任负责人。对同一学科同一届的博士生,综合考试小组的成员应基本固定,以便对博士生情况及考试结果有所比较。

综合考试应在入学后第三个学期结束前完成。考试小组应在综合考试的一个月前通知博士生考试的时间,以便其作好准备。为确保博士生在后阶段能集中精力于学位论文工作,综合考试一般不予推迟。

考试委员会根据综合考试和博士生平时学习情况作出综合评定。要对考生的考试成绩写出简要评语并打分(以五级计分制记)。综合考试的试题、答卷、记录、评语、成绩书面报告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存入博士生学习档案。

凡综合考试未通过者,可在半年内申请重考一次,(最迟不得超过第四学期),仍未通过者,终止论文工作,按硕士生身份安排就业。

六、中期考核

博士生中期考核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

七、实践环节

博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200学时的教学实践环节或科研实践环节,记2学分。具体要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参加实践及担任三助工作的若干规定》第一至五条。

八、学位论文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和发现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要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的安排,认真组织博士生参加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参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学术活动以及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博士生应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研究课题应具备科学性、学术性、创新性和先进性,应该强调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省部级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等相结合。

博士生从事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博士生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点标志,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博士生学位论文正文应用中文书写,用其它国文字书写的论文可作副本。

博士学位论文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应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科技发展或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并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工作能力,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要能够通过专家鉴定认可,达到在国内外重要杂志上正式发表的水平。学位论文要求做到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数据真实可靠、计算正确、图表清晰、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学位论文应包括:

(1)综述课题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国内外研究动态,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途径以及本人做出的贡献;

(2)说明采用的实验方法、试验装置和计算方法,并对整理和处理的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讨论;

(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5)引用别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提出,与别人合作的部分应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

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认为达到要求:

(1)在自己从事的研究领域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新理论或对已有现象、规律、理论有新解释和新证明,并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2)熟悉自己从事的研究方向、国内外研究的最新动态,改进和发展最新的研究成果,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3))从事国际上一个新的研究方向的研究,国内尚无人系统研究,而又能将新的研究方向系统化,有自己的新的理论框架,并取得了新的进展。

(4)对自己从事的课题在设计与实验方法、实验技术上有较重大的创造和突破。

(5)提出具有较高水平的新工艺方法,在生产中获得重要经济效益。 (6)创造性地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前人未曾解决过的科学技术或工程技术的关键性问题。

(7)对于一个规模较大的工程论证,有一定的理论分析,得到专家认可,并通过实施。

原则上,要求博士生论文工作必须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开题报告(选题、查新,并作开题报告),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论文工作阶段性检查)、论文预答辩、答辩申请、送评及论文答辩。

1.开题报告

博士生一般应在第二学期结束时、最迟在第三学期内通过综合考试后进行开题报告并上网提交。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

(2)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4)课题的创新性;

(5)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

(6)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的研究工作成绩; (7)研究经费预算计划和经费落实情况。 为了加强学位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和社会评价,保证学位论文的先进性和前沿性,避免重复已有的工作,要求博士生进行开题查新,查新方式及所用数据库可由各学科根据研究方向特点确定。凡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等相结合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可免于开题查新。

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学科负责人或导师(指导小组负责人)组织3—5位相关学科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论证,专家中博士生导师的比例不低于50%,同时要求有近5年内在本研究方向获得博士学位的专家参加。

博士生在开题报告会上应就所选课题进行详细报告,导师可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专家对课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同时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开题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存档于学院(系)并作为博士生论文中期检查和博士论文预答辩的必备材料。

2.论文中期检查

博士生一般应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的一年左右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所完成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以及所获得的结论,特别要对阶段性工作中已完成且与开题报告内容中不相符的部分进行重点说明,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同时介绍论文发表情况并制定与研究课题有关的论文发表计划和拟发表论文内容。

博士生的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必须以书面的形式递交给所属学科,导师对该生的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给出评语,评语应包括对该生已有工作的评价,特别是计划完成情况、该生的表现、以及对后续工作的估计。

各学科应组织有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人参加的3—5人的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对本学科的博士生论文中期检查进行评估,其形式可结合研究生的学术讨论或专题研究报告会进行。

考核小组根据博士生论文中期检查报告和导师评价,对博士生学位论文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评价。学位论文阶段性工作的评价可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

对于论文中期检查评价优秀者,可推荐申请博士生学位论文奖励基金,对于论文阶段性工作不合格者,考核小组应提出整改方向,并在半年后再次进行论文中期检查,如再次检查的结果仍不合格,可建议中断该博士生的培养,由所在学院(系)上报研究生院。

3.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是在完成所有预定的论文工作内容并撰写学位论文初稿之后、博士学位论文定稿之前的一次重要的集体指导过程,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有着重要的作用。

学位论文预答辩一般安排在论文中期检查合格之后,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之前的3个月内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应该公开举行。由博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由学科组织,聘请5位相关学科专家组成预答辩小组,设一名预答辩负责人(博士生本人导师不作答辩委员,但必须列席参加)。应该尽量让参加开题及中期检查的专家成为预答辩小组成员。在学位论文预答辩前的十天左右,博士生必须将打印的学位论文初稿以及开题报告、专家的开题论证意见、学位论文中期工作总结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评价和建议等提交预答辩小组成员审阅。

学位论文预答辩由预答辩负责人主持,博士生除详细介绍论文的全部内容外,必须重点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学位论文中的关键性结论进行论证,导师应该对博士生的研究情况作全面介绍。

预答辩小组成员应结合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总结报告等材料,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质疑,对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学术水平以及学位论文完成的工作量、学位论文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的立论依据、研究成果、关键性结论等以无记名方式作出评价,特别是应坚持创新性一票否决制度。

预答辩小组在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束后作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三种结论,并报学院备案。

对于预答辩合格的博士生,可在论文完善定稿后提交学位办公室申请学位论文通讯评议。

对于预答辩基本合格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提的意见,在三个月至半年内进一步对学位论文作修改,并由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申请时需提供论文修改情况的书面说明。

对于预答辩不合格的博士生,必须经过半年以上时间的学位论文工作,并由导师审阅同意并重新预答辩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通讯评议,申请时需提供论文修改情况的书面说明。

九、答辩申请与论文答辩

博士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及论文工作,已发表符合规定要求的论文,并通过论文预答辩后,由博士生本人到研究生院培养办,接受毕业及学位答辩材料的形式审查,需带齐以下材料:

a)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

b)博士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实施计划; c)教学实践表;

d)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记录册;

e)专业学位课程考试的试题试卷(需装订重庆大学博士生课程考试试题封面,并填写规定事项)。综合考试须签署评语及成绩,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委员会委员须签名。

f)已装订好的博士学位论文一份(应按《重庆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试行稿)》要求撰写);

g)提供攻博期间正式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鉴定,获奖情况以及其它一切能反映博士生学位论文学术水平的社会评价材料。学术论文发表要求见《重庆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h)预答辩情况表。

博士生需简要介绍本人的论文工作情况,如课题来源,论文取得的主要成果;同行的评价,采用成果单位的评价等。

如形式审查存在问题需责成博士生补修或补办有关手续及材料。如遇有争议的问题将报院领导审查。

材料初审期间,博士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研究生工作人员催领答辩申请表或论文评审表。

初审合格,由培养办将材料一并交学位办审批。

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要求以及学位审批手续及程序见《重庆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十、博士生培养方案及培养计划

各博士生培养单位均应按此规定的上述要求,制定出本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应包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要求完成的学分数、学位论文要求等,提倡按一级学科或学科群制定培养方案。

导师、指导小组,应根据国家学位条例、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并结合博士生个人情况,认真制定博士生的培养计划,详细填写培养计划表,导师必须在博士生入学后1个月内制定出培养计划,经院或系(所、中心)主管院长或主任审核同意后执行。

培养计划应对博士生所学的课程名称、学分、时间安排、学习和考核方式;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社会实践或教学实践;主要必读书目等作出规定。

本规定自2005级博士生起执行,由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

2005年7月

第五篇:北京大学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2017北京大学毕业设计开题报告一

一、课题的依据和意义:

1、依据:时尚是有艺术品位的生活,时知务也,尚在品质!时尚一族的生活是艺术化的,所追求的生活随着时间的变化也会不断的提高的,但不变的是一直在追求高品质的生活。为了满足这一人群的需要,时尚产品也在不断的更新,向更高的品质发展。

概念车可以理解为未来汽车,汽车设计师利用概念车向人们展示新颖、独特、超前的构思,反映着人类对先进汽车的梦想与追求。概念车往往只是处在创意、试验阶段,也许永不投产。与大批量生产的商品车不同,每一辆概念车都可以摆脱生产制造工艺的束缚,尽情地夸张地展示自己的独特魅力。时尚一族这个人群在未来的社会中,随着生活水平和精神追求的提高将会愈来愈庞大。为了满足这一人群的旅游出行进行交通设计是又必要性的。

概念车的最大功能就是发现与引导这些变化的方向。肯奥库亚马说过世界在变,汽车在变,在今后的10年到20年内会变得很剧烈。交通工具也要随着这种变化不管更新、改变。未来概念车的设计可以推动我们的交通发展,解决很多我们生活中现有的一些问题,使我们未来的出行、旅游更加方便。

天马行空、随心所欲在设计中不再是不切实际,对于概念车的设计天马行空的创意和随心所欲的想象已经成为一种珍贵财富。舞动的概念、迸发的理念塑造了经典概念车的楷模。概念车体现了汽车设计师的灵感和风格,概念车甚至不受量产车的条件限制,可任意采用未经充分验证的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计,充分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

针对时尚一族的概念车设计需要打造出时尚、艺术、高品位的产品,因为品质与美是要艺术的手法去塑造,艺术提高品位,艺术是脱俗的,出类拔萃的;时尚是高尚的,时尚离不开艺术,艺术可以创造时尚。

2、意义:时尚赋予人们不同的内涵和神韵,带给人的是一种愉悦的心情和优雅、纯粹与不凡感受,能体现不凡的生活品味,精致、展露个性。人类对时尚的追求,在精神上的或是物质上的追求都促进了人类生活。

概念车是汽车中内容最丰富、最深刻、最前卫、最能代表世界汽车科技发展和设计水平的汽车。概念车是时代的最新汽车科技成果,代表着未来汽车的发展方向,因此它展示的作用和意义很大,能够给人以启发并促进相互借鉴学习。因为概念车有超前的构思,体现了独特的创意,并应用了最新科技成果,所以它的鉴赏价值极高。概念车也是艺术性最强、最具吸引力的汽车。

针对时尚一族未来型概念车的设计,将会改变未来生活的方式,改变时尚潮流的走向,引领未来生活中交通方式的发展方向。

二、国内外研究概况及发展趋势:

1、国内概况:中国概念车设计的起步较晚,1999年在上海国际车展,中国以吉祥动物麒麟为名的第一款概念车吸引了世人的目光,这是第一辆由中国人设计,在中国制造并面向中国市场的经济型汽车。稚嫩的车型,俗气的颜色,平平的参数是人不得不感慨中国汽车设计的落后。但是他最大的意义就是唤起了中国概念车的设计。

2003年的鲲鹏是中国感念车的一个亮点。终于有了对外形和颜色的思考,但是不得不说造型依然很丑。虽然不足还有很多,但是鲲鹏对所在微型车细分领域的全新探索,演练了低成本构造,泛亚以每两年一辆概念车的速度成长,这使得中国汽车厂商在目睹这一个又一个的中国概念车之后开始醒悟,中国需要概念车的设计。

2、国外概况:国外概念车的设计尤其是欧美国家的概念车设计较为成熟,不论技术上、造型上、色彩搭配上、还是使用方式等创新都处在世界的前端。

发展趋势:

趋势一:传统车型分类被打破交叉车型成趋势。如今越来越多的车型打出了交叉车型的概念。如大众概念车ConceptA亮点:运动轿车与SUV的结合;斯柯达概念车Yeti亮点:SUV、轿车、旅行车等集于一身。

趋势二:传统能源殆尽新能源汽车代替。能源问题是目前汽车技术的最大课题,其也直接影响到节能、环保等一系列技术。如雪佛兰Sequel氢燃料电池车亮点:最先进的氢燃料电池车型;福特Reflex柴电混合动力概念车亮点:利用太阳能的柴油电力混合动力。

趋势三:打破汽车结构的未来智能行走机器。设计师们不满足于这些传统汽车概念,他们需要打破常规的、面向未来的智能行走机器。如丰田全新未来概念车Fine-T亮点:智能交通下的未来车。

趋势四:个性化的突破设计。外形设计的突破性,是一款概念车的基本要求。如雷诺Zoe概念车亮点:不对称的车门设计;福特iosis概念车亮点:奠定福特未来风格的雕塑感设计

三、研究内容及基本思路:

1、研究内容:

造型上,整车为流线型设计,考虑空气力学,要有效地减小风阻,车体设计时尚前卫,动感活力,遵循简约主义的同时又要凸显个性。整车将采用仿生学进行形态设计,将会运用一些中国传统元素穿插在设计之中。把中国风贯彻在在设计中,要体现原创性。

结构上,整车为两厢设计,发动机中置,车门为双开门上旋打开方式。车型初步定为跑车类汽车。

材料上,材料主要以环保型材料取代钢铁和塑料,可能采用碳纤维,不过更多的将会使用采用铝或者钢这样的常见材料。

色彩上,定位人群为时尚一族,因此选用较亮丽的彩色,多种配色方案。

人机上,考虑人与机器的关系,遵循人机工程学。

2、基本思路:

打造一款时尚的未来型概念跑车,形态上拥有张力,在年轻的90后上寻找灵感,根据时尚的90后们的喜好来进行设计。收集一些相关的资料,研究90后时尚人群中的习惯和遇到的问题,这些研究在设计中得以体现。结构设计会在现有的一些汽车结构基础上进行改进,尽量保持楔形车型。

四、进度安排:

1、前期阶段(20xx.09.01-10.13):

1)09.01-10.12制定工作计划,指导教师资格审定;

2)10月13日下午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大会(全院);

3)10.13-10.16指导老师制定毕业设计题目,学生进行选题;指导老师与学生双向选择,题目

上要求做到一人一题。下达具体任务书;

2、中期阶段(20xx.10.13-寒假前)

1)10.17-10.30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调研分析及材料整理;前期发散草图;

2)11.01-11.31课题研究报告,毕业设计前期方案、方案初选及深入;

3)12.01-12.17方案定稿,深入草图,毕业论文前三章初稿。

4)20xx年12月18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5)12.18-寒假放假毕业设计建模、渲染、版面,寒假放假前集中检查;

6)上报实习单位及地点。

3、后期阶段(寒假开学-20xx.06.20)

1)寒假开学-20xx.05.03毕业实习并继续在老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完成毕业设计模型制作;

2)5月4日开会集中;在校内集中精力撰写毕业论文,整理材料,完善设计图纸及模型,准备答辩;

2)5月24-26日第1次毕业答辩;

3)6月9日第2次毕业答辩;

4)6月10-20xx进行毕业设计相关材料归档整理,向教务报送成绩,完成全部毕业设计工作。

五、主要参考文献:

[1]李野新。迪奥和他的时尚王国。杭州市:浙江人民出版社,2010.04

[2]王受之。世界时装史。北京市: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

[3]刘邗,李创。全球概念车总览[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6.

[4]陈燕。汽车文化概论。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02

[5]李佳。意大利的汽车造型设计[J].载于《汽车与安全》,2003.8.

[6]王宏雁。汽车车身设计基础。北京市: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09

[7]唐新蓬。汽车总体设计。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04

[8]刘涛。汽车设计。北京市: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10

[9]格哈德。霍伊夫勒。工业产品造型设计2[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7.5.

[10]杜海滨。汽车造型设计[M].辽宁:辽宁美术出版社,2008

第六篇: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一、培养目标

博士生的培养应贯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坚持质量第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具体要求如下:

1.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良好的合作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能够承担本学科范围内各项专业工作的良好体魄。

二、培养年限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和延期)不超过5年。

三、培养方式与方法

博士生的培养应以科学研究实践为主,重点培养博士生的优良学风、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博士生的培养工作实行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培养需要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组长的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成员由3~5名本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或跨学科的专家组成。指导小组是对博士研究生培养进行具体指导的学术群体,在整个培养过程中,指导小组负责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督促并检查各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对博士生进行政治思想、学习、品德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和检查博士生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等。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导师和指导小组可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养方法,提高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四、课程学习与培养环节

(一)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入学后,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应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博士生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

1.课程学习计划根据培养方案和课程规划制定,一般在入学一个月内完成。

2.论文工作计划一般在第二学期结合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制定。论文工作计划包括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安排、进行方式、论文工作各阶段的主要内容、要求和完成期限等。

培养计划一式二份,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一份交所在学院存入研究生培养档案,一份由导师留存。

(二)课程学习与学分要求

博士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所选课程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获得学分,总学分要求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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