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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开题报告样本优秀范文(推荐5篇)

2021-12-30 08: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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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意义毕业论文写作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从一般意义来讲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来讲,法学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其目的是探索多种方式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路子。实践环节进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试点项目的评价和远程开放教育的未来。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的质量,提出建议成绩,学生经过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及答辩质量,写出答辩评语,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最后成绩。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可于当年补做一次。

四、组织机构:学校设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下设指导组和答辩组,成员分别由学校领导、教师和校外专家担任(名单见附件一)。论文答辩设若干小组,每组由三名教师组成,设答辩主持人一人。答辩小组根据论文研究方向设立,本人的指导教师不担任该答辩小组成员。

五、指导教师、答辩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1、指导学生选题和收集资料,指导论文写作方法,介绍参考

第二篇: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优秀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优秀范文

古罗马法学家曾给“法学”下过一个经典性的定义:“法学是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德文、法文、英文以及西班牙文等西语语种,都是在Jurisprudentia的基础上,发展出各自指称“法学”的词汇,并且其内容不断丰富,含义日渐深刻。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优秀范文一:

题目: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法律问题研究

第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选题: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法律问题研究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委托贷款由于涉及委托人、贷款人与借款人等多方当事人和委托、借贷、担保等多种法律关系,基于其关系的复杂性,理解并研究其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对正确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依法保护社会资金和金融机构的资金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拟从委托贷款分类、法律特征、法律关系的性质等基础理论入手,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从法律制度、商业银行、监管部门这三方面提出了一点建议,以完善委托贷款法律制度。

第二、本选题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综述

根据查阅到的相关法律规定可看出,对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现行的主要依据是《贷款通则》的有关委托贷款的规定,但《贷款通则》的相关规定过于原则性,并不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特别是对于新发展起来的业务比如集合委托贷款很难实施有效的管理;我国关于委托贷款纠纷的处理依据散见于一些部门规章或司法解释,法律层次较低,增加了金融机构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

第三、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你个人拟形成的新见解

根据笔者所搜集和整理的资料,涉及委托贷款的文章大多只是从某一方面对委托贷款进行理论上的阐述,朱克鹏《关于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一文中,对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商业银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仇京荣先生主要是从委托贷款合同的角度来阐述委托贷款各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刘凌燕《浅析商业银行企业委托贷款风险》一文中从资金来源、资金用途、法律关系、商业银行等各个角度探讨了商业银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问题与风险,并从监管部门、商业银行、法律层面提出来相应的对策;张学文在《委托贷款及其法律责任探究》一文中主要探讨了委托贷款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他认为应该依委托合同的一般原理并以违约损害的过错归责原则为基础来确定委托贷款各方的责任。很少有文章对委托贷款进行细致全面的研究。

本文拟形成的新见解为建议从法律层面明确委托贷款业务的法律性质是一种间接代理关系,所谓间接代理,是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利益而为法律行为,使该法律行为的后果先对自己发生,再转移于他人的行为。委托贷款行为完全符合间接代理的法律特征,明确委托贷款行为的性质,对于正确处理委托贷款纠纷意义是重大的。

第四、论文的'结构、基本框架、主要论点、论据和研究方法等

第一部分论文结构及基本框架

参考文献:拟参考资料(书目、文章和其他素材)及其来源

1、张惠英.委托贷款的价值、法律性质及若干实务问题[J].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2).

2、仇京荣.委托贷款合同中的法律问题[J].中国律师,1998(6).

3、张学文.委托贷款及其法律责任探究[J].河北法学,1998(6).

4、江赛民,苗文.委托贷款中债权人认定探讨[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11).

5、朱克鹏.关于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中的若干法律问题[J].新金融,2001(4).

6、刘凌燕.浅析商业银行企业委托贷款风险[J].现代企业教育,2010(3).

7、魏仕光.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及风险防范[J].福建金融,2009(5).

8、陈巧玲.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J].知识经济,2010(18).

9、张蓉.商业银行集合委托贷款现实分析与管理建议[J].西南金融,2005(8).

10、沈寅.委托贷款合同纠纷若干法律问题初探[J].上海金融,1992(9).

11、刘培森.委托贷款合同纠纷主体及其民事责任的确认[J].山东审判,1997(5).

12、徐莹.委托贷款的特点及风险防范措施[J].理论界,2007(5).

13、张胜男.委托贷款法律风险的分析[J].现代商业银行导刊,2007(7).

14、董碧仙.委托贷款行为若干法律问题探析[J].法律适用,1997(12).

15、罗敏,侯双梅.委托贷款业务的现状及规范对策[J].南方金融,1996(1).

16、贾衍.应加强委托贷款的管理[J].金融理论与实践,1993(1).

17、张晓哲.委托贷款协议性质及其相关问题[J].人与法.2003(9).

18、彭纯,胡月晓.解析委托贷款的契约安排[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报).2005(2).

19、尹娟.委托贷款搭建民间融资平台[J].理财周刊.2009(42).

20、周德洋,陈志君.一起委托贷款纠纷案给予的启示[J].银行家.2010(2).

21、朱大旗.金融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2、朴明根,王春红,邹立明.金融全球化下银行风险防范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

23、王利明.民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4、蒋树瑛主编.城市发展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创新研究[M].陕西:陕西人民出版社,2009.

25、梁慧星.民法总论(第二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6、李有星.银行风险防范的法律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

27、张世诚.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释义[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28、李玫.银行法案例选评[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5.

29、韩良.银行法前沿问题案例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30、魏振瀛.民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1、刘隆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理解与适用[M].北京:红旗出版社,2004.

32、陈大纲.信托法与信托制度创新[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2004.

33、黎四奇.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以银行法为中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

34、刘定华.金融法专题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35、钟瑞栋,陈向聪.信托法[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4.

36、曾筱清,杨益.金融安全网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37、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8版)[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08.

38、郭明瑞.合同法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39、何志.借款合同判例与实务[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40、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第三版)[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

41、袁磊.个人融资理财的新途径----个人委托贷款[N].三相都市报,2010.04.29.

42、唐曜华.开发商融资难委托贷款利率飙升[N].证券时报,2010.06.29.

43、陈皓.委托贷款成股市融资新途径[N].城市快报,2008.11.17.

44、毛秋芳.我国委托贷款法律问题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0.

第二部分主要论点、论据和研究方法

本文借鉴国内外相关资料,运用民法学理论和金融学理论,力图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现实操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如法律关系的性质、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针对出现问题的相关建议等。

本文的论据主要是经典性的著作和权威性的言论等理论论据。

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实证分析法、文献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等方式。

第五、论文进度安排(时间起止)

论文提纲:20XX年9月15日—20XX年10月15日

论文初稿:20XX年10月15日—20XX年1月31日

论文修改:20XX年2月1日—20XX年3月1日

定稿时间:20XX年3月中旬

第六、需要特别向导师组请教的问题

本文现在较难提出更加合适的论点。本文主要是对委托贷款业务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的阐述以及针对的对策,没有十分明确的结论,请各位老师给予学生指导。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优秀范文二:

工伤保险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工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各种工伤事故频发。工伤事故不仅严重威胁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对社会的整体安定以及经济增长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相关矛盾日益凸显,工伤保险问题也更为突出。因此如何积极应对工伤事故风险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有关理论的研究动态

三、提纲设计

四、写作计划

五、参考文献

[1]果婧.中国农民工工伤保险模式研究[D].南开大学,2007.

[2]陈磊.工伤保险制度法律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1.

[3]顾欣欣.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研究[D].山东财经大学,2011.

[4]冷建辉.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与司法实践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1.

[5]苏文普.我国工伤认定法律制度研究——基于2010年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D].河南大学,2011.

[6]郭晓宏.《工伤保险条例》立法偏向的探讨[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7,17(11):54-59.

[7]唐鸣,陈荣卓.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兼析省级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的相关规定[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45(6):2-9.

[8]姜颖.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突破与未来发展--《工伤保险条例》评析[J].工会理论与实践,2004,18(3):15-18.

[9]彭代君,陈永智,蒋琳等.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难点及对策[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5,31(2):49-51.

[10]关怀.认真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9(2):111-112.

[11]黄晶晶.新《工伤保险条例》亮点解读[J].知识经济,2012,(21):25-25.

[12]江义知.工伤认定中的调查核实职责探讨——兼评《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之适用[J].党政干部论坛,2012,(8):45-48.

[13]钱建议.新工伤保险条例对企业的影响[J].四川劳动保障,2011,(12):25-25.

第三篇: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模板

论文题目:中西方法观念对比一、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该选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等)(一)选题的目标和意义法有两种形态,一种是法律制度或法律规范;一种是法律意识或法律现念。现实生活中,约束和调整人们行为的是前者,但在幕后起作用的却是后者。中西法律规范、法律制度上的差异,实际上是法律观念、法律文化上的差异。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立法机关已制定法律300多件,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制定行政法规900多件,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法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却依然存在。原因固然很多,如体制、环境等等,但是,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法律观念的淡薄。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西方成功的法治经验和法治文明的成果。但是中国的法制建设有其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其现代的法观念也必然与西方有着巨大差异。探寻中西方法观念的差异,对我国从根本上实现依法治国的核心,对我国的法治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二)选题在国内外的研究现状我国学者在中国与西方的法观念相关内容上作出了丰富的研究。魏胜强在《中西方古代法观念的差异及其文化解析》中研究了中西方古代法观念在法的本体、法的状况、法的价值、政体形式、治国方略等方面存在的差异。指出这些差异实际上是由不同的文化选择造成的,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决定不同土壤培养出了不同的法观念。韩振文则从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一般理论、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生成基础的角度概括了培养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必要性,以及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培育公民社会、构建多元的理性文化等方面论述了培养公民法律观念的基本途径。在《我国公民现代法律意识探究》一文中,何卫勇认为法律意识在公民意识中处于重要地位,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提高公民政治素质的一个重要着力点。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集中体现为对社会主义法律的根本立场、根本态度和根本看法。我国公民应该具有的现代法律意识体现为公民意识、法律至上、人民主权、权利本位、人权保护、权利监督意识等。强化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是当代中国走向法治化进程中的一项基础工程,是促进国家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二、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一)课题的研究内容本课题主要探寻导致中西方法观念差异的原因,以及中西方法观念的具体差别,从而得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些启示。(二)预期目标1、通过详细对比中西方法观念形成的背景,得出中西方法法观念形成差异的根源。2、通过比较中西方法观念内容上的不同,找出西方法观念值得中国学习借鉴的地方。3、综合以上结果,提出对我国现代法制建设的看法与建议。(三)写作大纲一、中西方法观念形成的背景的异同(一)东西方不同的自然环境造就不同的法观念(二)两种法观念形成的政治背景(三)中西方传统文化对两种法观念的影响二、中西方法观念的内容上差异(一)中西方对权利的看法的差异(二)中西方对司法独立看法的差异(三)中西方对法与情的处理的认识程度的差异三、西方法观念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一)西方法观念较我国法观念的进步之处(二)如何借鉴西方经验在我国培植成熟的法观念体系(三)在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如何甄别西方法观念的糟粕三、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方案(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1、采用的研究方法(1)文献研究法。通过对劳动派遣有关文献的分析,找出我国在劳动派遣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2)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国内外对劳动派遣制度的不同进行比较,提出关于我国对劳动派遣制度的完善措施(3)归纳总结。查阅相关资料,借鉴其成功之处。2、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1)确定论文题目(2)收集相关资料(3)完成并提交开题报告(4)继续收集相关论文资料(5)完成论文初稿写作(6)修改论文(7)论文定稿四、论文(设计)研究工作进展安排1、20XX年11月10日前,确定论文题目2、20XX年12月15日前,提交论文开题报告3、20XX年4月30日前,完成论文初稿4、20XX年5月1至5月29日,修改论文5、20XX年5月20日前,论文定稿6、20XX年6月初,论文答辩五、主要参考文献[1]于小芮:《中西方法治理念的比较及启示》[J],法制与社会出版社2008。[2]刘旺洪、刘敏:《中国公民现代法律观念》[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版。[3](美)金勇义:《中国与西方的法律观念》[M],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版。[4刘惠君:《中国近代早起工商业发展与社会法律观念的变革》[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5]任映绮:《关于中西传统法律文化内在差异的考察》[D],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1997。[6]王红梅、唐红林:《中西传统法律文化形成的自然原因比较》[J],盐城工学院学报2007。[7]张琳:《中西法律文化差异之我见》[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8]王晓广:《全球化背景下中西法律文化冲突论纲》[D],吉林大学法学院2009。[9]徐冰、乔传福:《论中西传统法文化及人权》[J],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10]陈景良:《法与人:中西法文化人格差异的解读》[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1]何勤华、贺卫方:《西方法律史》[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12]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第四篇:法学论文开题报告

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1开题呈文格式与开题呈文写作技巧

开题呈文是研究生毕业论文任务的首要环节,是指为叙述、审核和肯定毕业论文标题而做的专题书面呈文,它是研究生实施毕业论文课题研究的前瞻性计划和依据,是监督和保证论文质量的首要措施,同时也是教练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作品撰写能力的有用的施行活动。

《中国青年报》报道:复旦大学信息学院2002级研究生所做毕业论文开题呈文,仅有不到1/3的博士研究生获一次性通过,而78位硕士研究生,10人没获通过,仅有19人获一次性通过。这在复旦大学乃至于全国研究生教育的历史上“都很少见”。但据笔者了解,倘若以肃穆的眼力见识审视目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论文开题呈文任务,可以说,医学研究生开题报告。管理部门、导师、研究生三者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认识不够的问题——视“论文开题呈文为走过场”、视“论文开题呈文为形式”。除思想上重视不够外,对毕业设计开题呈文的撰写伎俩缺少了解也是首要因由之一。鉴于此,笔者纠合自己的管理任务体会,就毕业论文开题呈文的写法和技巧做一探讨。

1.11毕业论文选题的原则

毕业论文选题一般条件餍足以下原则:

①开辟性:古人没有特地研究过或虽已研究但尚无空想的结果,有待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或是学术界有差别,有必要长远研究探讨的问题;

②先辈性:硕士毕业论文要有新的见解,博士毕业论文要做出创设性劳绩;

③劳绩的必要性:所选课题应有必要背景,针对实际的和迷信开展的必要,即应有实际效益或学术价值;④劳绩的可以性:课题的形式要有迷信性,难易程度和任务量要妥善,满盈琢磨到在必定时间内获得劳绩的可以性。

以上条件说明,毕业论文标题不是给定的,而是研究进去的,唯有在对所研究领域的从前、现在的研究资料等信息实行全面把握、长远分析的基础上,才略够确立餍足以上“四性”条件的选题,从而为完成高质量的毕业论文奠定坚实的基础。学习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非论是纠合导师已有科研任务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选题之前的“信息积累”与“发现问题”均是研究生所必需体验的进程,学会研究生开题报告范文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只管导师已完成了以上进程,但导师并

不能替代研究生,这就是研究生练习、研究的独立性条件。

1.22开题呈文的形式与撰写条件

开题呈文的形式一般包括:标题、立论依据(毕业论文选题的目的与意义、国际外研究现状)、研究计划(研究方针、研究形式、研究伎俩、研究进程、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创新点)、条件分析(仪器设备、互助单位及合作、人员配置)等。

2.1开题呈文——毕业论文标题

标题是毕业论文中心思想的高度概括,条件:

①准确、范例。要将研究的问题准确地概括进去,反映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反映出研究的性子,反映出实验研究的基本条件——处理身分、受试对象及实验效应等。用词造句要迷信、范例。

②简捷。要用尽可以少的文字表达,一般不得越过20个汉字。对比一下开题报告范文。

2.2开题呈文——毕业设计立论依据

开题呈文中要琢磨:

①毕业论文的选标题的与意义,即回复为什么要研究,交代研究的价值及必要背景。一般先谈实际必要——由存在的问题导出研究的实际意义,然后再谈实际及学术价值,条件举座、客观,且具有针对性,注重资料分析基础,注重期间、区域或单位开展的必要,切忌空空如也的口号。

②国际外研究现状,即文献综述,要以查阅文献为前提,所查阅的文献应与研究问题相关,但又不能过于局限。与问题有关则流散无穷;过于局限又违反了学科交织、分泌原则,使视野窄小,头脑窒息。所谓综述的“综”即分析,分析某一学科领域在必定时期内的研究轮廓;“述”更多的并不是叙述,听说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而是评述与述评,即要有作者自己的独特见解。要注重分析研究,特长发现问题,学习研究生。突出选题在面前目今研究中的职位地方、上风及突破点;要摒弃成见,不引用与导师及自己主张相悖的主张是一个清楚明明的不对。综述的对象,除主张外,还可以是资料与伎俩等。

此外,文献综述所引用的主要参考文献应予著录,一方面可以反映作者立论的真实依据,另一方面也是对原著者创设性劳动的尊重。

2.3开题呈文——毕业设计研究计划

开题呈文中要琢磨:

①研究的方针。只无方针明确、重点突出,才略保证举座的研究方向,才略清除研究进程中各种身分的干扰。

②研究的形式。要遵照研究方针来肯定举座的研究形式,课题开题报告范文。条件全面、详实、周密,研究形式笼统、恍惚,乃至把研究目的、意义当作形式,常常使研究进程陷于主动。

③研究的伎俩。选题确立后,最首要的莫过于伎俩。倘使对牛弹琴,不看对象地利用伎俩,不对便在所难免,相同,即使是已研究过的课题,只消采取一个新的视角,采用一种新的伎俩,也常能得出创新的结论。④研究的进程。整个研究在时间及顺序上的安放,要分阶段实行,对每一阶段的起止时间、相应的研究形式及劳绩均要有明确的规矩,其实论文开题报告格式。阶段之间不能中断,以保证研究进程的赓续性。⑤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对可以遇到的最主要的、最根基的关键性艰巨与问题要有准确、迷信的估量和判断,并采取可行的解决伎俩和措施。

⑥创新点。对比一下英语论文开题报告。要突出重点,突出所选课题与同类其他研究的不同之处。

2.4开题呈文——毕业设计条件分析

突出仪器设备等精神条件的上风。明确互助单位及合作,合作要合理,明确各自的任务及职责,其实

第五篇:法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最新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范文(最新)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灾害(本文中的灾害均指自然灾害)在我国古代发生十分频繁,所以我国对灾害防治起步较早,“大禹治水”是在灾害防治上的较早实践。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我国历代政府逐渐将实践经验用政策和法律固定下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机制。在我国古代,这套机制被称为“荒政”。

在灾害的预防上面,历代政权规定了重农制度、仓储制度,水利制度和林垦制度。在灾害的救治上面,采取“赈给”、“调粟”、“养恤”、“除害”的治标措施和“安辑”、“蠲缓”、“放贷”、“节约”的补救措施。此外,民间还存在着一套自我救济的应灾机制,有家族的自救,即灾害爆发后,很多富户大姓救济同一宗族的穷人。如《后汉书•朱晖传》载“建初中,南阳大饥,米石千余,晖尽散其家资,以分宗里故旧之贫赢者,乡族皆归焉”。还有是社会团体的救助,元代民间有“锄社”;明代山东有“义社”,河南有“吃会”;清代北京有“窝窝头会”,南京等地有“摇会”。

中国古代在灾害防治上的众多成就,激发了中外学者对此的研究兴趣。在国内,虽然没有专门研究中国古代灾害防治法律机制的学者,但是研究“荒政”(或者称为救荒)的学者数目众多。然而,“荒政”是历史上的称呼,从当前看来,其实就是灾害防治,以及相关的政策制度。根据目前的考证,最早系统介绍救荒的文献是南宋的《救荒活民书》。民国时期邓云特的《中国救荒史》一书,是近代文献中对中国古代灾害防治阐述较为详细的著作,书中不仅记载了历代灾害发生的情况,还有对灾害防治的思想发展和具体政策的论述。

当代学者对中国灾害防治的研究也颇有兴趣,理论著作层出不穷。关于研究灾害防治思想的文献有《早期儒家的抑制型防灾减灾思想》(刘厚琴),《救灾与发展:范仲淹、刘晏救灾思想的现实意义》(刘军英),《两汉荒政思想探析》(陈业新)等;关于研究具体制度或者措施的有《浅议南宋社仓制度》(许秀文),《宋代富民与灾荒救济》(林文勋),《中国古代报灾检灾制度述论》(张文)等;还有整体研究中国古代灾害防治的,如《中国古代减灾思想和政策》(段华明),《中国古代抗疫病的法律措施》(王宏治),《灾异境遇—中国古代法律应对机制及其当代意蕴》(方潇),《天人感应的灾异观与中国古代救灾措施》(孙湘云)等。

在国外,也不乏有研究中国古代灾害防治方面的学者,像美国学者李明珠、艾志端,法国学者魏丕信,澳大利亚学者邓海伦,日本学者掘地明,德国学者安特利雅•扬库等。

二、研究方向

从目前来看,大多数学者主要集中在历史学、政治管理学、经济学等领域来研究这一问题。由于研究参照的主要是史学资料,导致了研究的方向也倾向了史学一边,像研究灾害思想的文献,基本上都属于史学类文献。另外,有的学者研究灾害防治的某一制度,也容易倾向于从政治管理学的角度着手,因为在史料中对灾害防治的记载,大部分是关于具体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操作,而这些跟行政管理紧密联系。

在研究的内容上,很多学者倾向于研究清代的灾害防治机制,因为清朝是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对当代更具有借鉴意义,还有是清代的史料比较完备。而研究灾害防治思想的学者,则不局限于这一时期,从先秦到晚清的各个时代,都有所涉及。也有学者研究古人的灾害防治思想,研究的对象主要是那些儒学大家,像孔孟,董仲舒、朱熹等。

三、进展情况

中国学者对灾害防治的研究同步于灾害防治的实践,但古人对灾害的研究主要是停留在思想论述上面,所以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能称之为研究。因此,真正意义上对古代灾害防治的研究应该始于近代。民国时期的邓云特对古代灾害的防治很有研究。在他的《中国救荒史》中,详细记录了从远古到民国时期的各种灾害,并且分析了各种灾害的成因与影响。在书中,他还介绍了历代救灾思想的发展,首先他介绍了天命主义的禳弭论,然后详细介绍了各种实用的思想学说,他把那些实用的学说概括为积极预防论与消极救济论。在灾害防治的政策上面,邓先生也将古代的政策制度分为积极的预防政策与消极的应对政策。

新中国建立后,我们曾经遭遇过严重的三年自然灾害,所以对灾害防治的研究始终没有间断,但是那些研究都集中在自然科学领域。在社会科学领域,对此的研究几乎为零。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科学领域对灾害防治的研究进展仍然十分缓慢,对中国古代灾害防治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又遭遇了一些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如98年的长江特大洪水。另外,此时中国的社会科学得到了蓬勃发展,科研队伍得到了壮大,中国优良的传统文化也再次得到了国家的认可。中国古代灾害防治的研究开始有所进展,于此相关的一些文章开始出现。学者刘军英在1999年发表《救灾与发展:范仲淹、刘晏救灾思想的现实意义》,李鸣在2000年发表《明朝救荒立法述略》,等等。

在以后的几年中,国内学者对古代灾害防治的研究逐渐深入,涌现的文献也越来越多。在2003年的“非典”事件后,将这一课题的研究推向了高峰,诸多学者发表了此方面的著作,如孙绍骋著的《中国救灾制度研究》,陈桦和刘宗志著的《救灾与济贫——中国封建时代的社会救助活动(1750—1911)》,王宏治发表的《中国古代抗疫病的法律措施》、方潇发表的《灾异境遇—中国古代法律应对机制及其当代意蕴》等。从那以后,学术界对中国古代灾害防治的研究一直是方兴未艾。

当前,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及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这再次给予了学者研究中国古代灾害防治新的契机。2006年,北京召开了“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2007年,三联书店出版社将会议上的学术论文出版成书。(由李文海与夏明方主编的《天有凶年——清代灾荒与中国社会》。)学术界对中国古代灾害防治的研究,迎来了新的高峰。

四、存在问题

尽管学术界对中国古代灾害防治的研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在笔者看来,这只是局部性的。如前所述,当前学者对中国古代的灾害防治,仅仅局限于历史学、管理学与经济学领域,而在法学领域,除了方潇、李鸣、王宏治等几个学者发表过一些论文之外,很少有人问津,权威性的著作文献更是稀少。并且,那几个学者对中国古代灾害防治的法律研究也不是很深入。学者李鸣的'《明朝救荒立法述略》,主要是对明代的救灾措施与法律条款的罗列,对于深层次的立法思想却毫无论述。学者王宏治的《中国古代抗疫病的法律措施》更是体现了堆砌史料的特点,仅仅冠以了一个法律措施的名号,至于为何称其为法律措施没有进行详细的探讨。学者方潇的《灾异境遇—中国古代法律应对机制及其当代意蕴》,主要论述的是当代意蕴,所以对古代灾害的应对机制只是作了初步的介绍,其机制的内容仅仅摘取了邓云特《中国救荒史》〉中的部分内容,没有什么突破性的研究论述。另外,在最近的三年内,法学领域没出现过此论题的文章,研究进展十分缓慢。

我国古代政法不分,造成了当代学者对史料鉴别的困难。在社会科学中,一般的做法是将荒政归为政治,将刑狱归为法律。这种泾渭分明的规定,可能是导致法学学者研究古代灾害防治缺少的原因。笔者认为,对中国古代荒政的定性有待商榷,它仅仅是政治制度吗,是否排除了法律制度的可能性呢?邓云特先生认为,历代学者对救荒(荒政)的概念模糊不清,他认为救荒(荒政),应该是为防止或挽救因灾害而致社会物质生活破坏之一切活动。可见,中国古代的救荒是系统性的机制,除了政治制度外,也包含了法律制度。因此,从法学的角度,重新审视中国古代灾害防治的机制,可以弥补当前学者对荒政研究的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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