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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有云:“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即将来临,它是检验同学们学习成果的最好机会,更是展现我们优良学风的重要窗口。考试是一种考验,一种让我们敢于正确评价自己,勇于承认学习上失误和不足,严于自律的考验。作为政法学院的学生,我们要铭记我们的院训,不但要发奋学习积极进取,更应该以诚信为做人之本。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基,更是当代大学生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应当以诚信的态度面对考试,通过自己的努力付出来获得我们的回报。我们的人生,以诚信为基石;我们的风采,以诚信为旗帜;我们的成就,因诚信更显辉煌;我们的明天,因诚信洋溢希望。对即将到来的考试,我院积极展开了以“诚信考试从我做起全心复习杜绝作弊”的宣传活动。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政法院宣传部召集各系宣传部长,要求展开以“诚信考试从我做起全心复习杜绝作弊”宣传活动。要求各系在院宣传部的带领下,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从而对政法院11级学生进行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
二、利用横幅、展板、橱窗等进行宣传
各系宣传部在宣传期间主要利用横幅、展板、橱窗等进行宣传,主要内容包括出以宣传诚信,杜绝作弊为内容的相关展板。
三、11级各班召开主题班会
11级各班开展以“诚信考试、杜绝作弊”为内容的主题班会,要求各系主席必须到场,并且向11级各班学生讲授如何应考的经验以及宣传诚信应考的思想。
四、进行以诚信考试为内容的征文活动
各系宣传部可进行以“诚信考试、杜绝作弊”为内容的征文活动,以更好地宣传考试中诚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五、进行诚信考试签名活动
11级各班展开在以诚信考试为内容的横幅上的签字活动。通过开展诚信活动,加深同学们对诚信的了解,从而促使同学们更加注重诚信,并养成讲诚信的好习惯,为以后的面对考试,走向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今后,我们将适时地开展下去,争取更加的教育效果,并逐步建立一个以诚信为主的考试环境。
正如孔子所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是一切道德的基础,是人之为人的重要品德。诚信是首先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树道德之新风,立诚信之根本,是我们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弘扬求是学风,维护知识和我们人格的尊严,用扎实的知识,坚强的意志,求真的态度向自己、向学校、向老师、向家长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认真落实中国银行业协会《20xx年度中国银行业“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银协发【20xx】6号)及《20xx年徽商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方案》(徽银办【20xx】71号)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基础知识教育宣传工作,切实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行于x月1日-x月30日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徽商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网点宣传
活动期间,我行积极利用营业网点开展宣传。一是通过电子显示屏展示“徽商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字样;二是开辟活动展示区,摆放宣传服务月展架、折页等相关宣传资料,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对我行服务收费价格标准、投诉受理热线(96588)、消费者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等各类事关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的多个方面进行公示。三是安排大堂经理对前来我行办理业务的广大消费者进行金融知识宣传及相关业务办理咨询。
(二)认真组织集中宣传日活动
根据活动要求,x月1日为活动集中宣传日,我行要求各分行安排网点集中进行为期一天的集中宣传活动,参加集中宣传的支行在网点周边设立宣传台,摆放宣传材料和主题X展架,设立业务咨询台、安排宣传专员对我行服务收费政策、投诉受理渠道及处理流程、消费者权利和义务、银行理财及各类代销产品的风险点等广大事关消费者自身权益的多个事项进行现场宣传和咨询解答。
(三)强化合规销售,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
消费者权益保护贯穿于我行产品服务售前(研发)、售中及售后环节。在产品设计研发环节,于产品销售合同或协议中列明可能面临的风险等相关风险提示条款。在产品推介销售环节,由产品销售人员对客户进行风险告知,提示客户阅读合同或协议中列明的风险条款等风险提示内容,并要求客户在已充分了解业务风险的基础上留存“我已充分了解可能面临的风险及由此带来的损失”等字样,避免消费者在不了解产品风险的基础上盲目购买,贯彻和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售后环节,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收集客户使用产品服务的意见建议,作为本行服务优化及改进的重要现实基础。销售人员的销售合规性列入我行零售业务专项检查重要检查内容之一,并作为本行“管理与内控”考核指标,按年进行考核。
宣传服务月期间,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我行要求各分行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日常服务暗访检查力度,尤其注重对于产品服务销售过程中风险揭示及消费者权利和义务宣传的检查和查访力度,对于产品风险揭示及消费者权利义务宣传不到位的情形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并将其纳入员工个人绩效考核。
(四)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学习和培训
各分行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消费者保护知识读本》进行学习和培训。一是开展集中学习和培训,如黄山分行将其列入新员工入职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之一,并邀请当地银监分局、消协领导到会为全体参训人员发表动员讲话。二是建立“例会制”,开展日常持续学习。各分行利用支行晨会、夕会及周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纳入例会重点学习内容之一,于每日进行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长效学习机制初步建立。
在广东省流动博物馆次级节点 茂名市博物馆送展进校园活动(高州站)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尊敬的麦局长,杨局长,各位领导、来宾,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由广东省流动博物馆、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茂名市教育局主办,茂名市博物馆承办的“广东省流动博物馆次级节点运作项目茂名市博物馆送展进校园活动(高州站)”,今天在高州市德育学校举办启动仪式。在此,我首先代表高州市教育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筹备本次活动的广东省博物馆、茂名市文广新局、茂名市教育局、茂名市博物馆的各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这是一次令人期待的“馆校合作”,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科技手段日新月异,学生的物质生活得到了极大的丰富。然而其精神文化的需求却在一定程度上却得不到满足。了解历史可以让人变得理性,了解历史可以让人得到深邃的智慧启迪,享受到精神上的愉悦。然而博物馆是历史文化的承载,是文化传承的桥梁,是人们享受历史滋润的“泉眼 ”, 是人们享受终身教育的第二课堂,也是高雅的文化殿堂。馆内的各类珍品从不同侧面反映了我国悠久而丰厚的传统文化的风采,也反映了我市的文化积淀。同时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她也时刻告诫我们要居安思危,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做一个合格的祖国未来的建设者。
开展“流动博物馆送展进校园活动”是上级各部门领导关心下一
1 代工作的品牌,将成为加强我市中小学生德育工作和学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因此,我希望我高州市各学校要切实做好今年的“流动博物馆送展进校园”主题教育,一会儿,各级领导还要作指示,下面我就高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流动博物馆送展进校园”主题教育讲几点具体意见。
第一、希望高州德育学校把本次参观学习活动列入课程计划,安排好各学校的参观学习时间,确保每个学生都受教育;
第二、安排好讲解员,确保每个学生都听明白;
第三、营造氛围,文明参观,高雅的学习和参观环境需要参观的观众具备文明、科学的参观素质和习惯,这也与广大学生为提高自身文化素质和道德素养而来参观博物馆的初衷相一致。因此,德育学校要确保学生参观过程中应注意言行,时刻保持文明、有序参观,创造优质参观环境。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总书记指出:“中国梦是我们的,更是你们青年一代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终将在广大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希望你们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实现“中国梦”重任,利用我们现有的平台,努力提高思想素质,培养良好的家国情怀,树立开阔国际视野,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从而成为品德高尚,远大理想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同学们,努力吧!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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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
3月14日,交行浦东支行联合人民路支行、解东支行、龙河支行共同走进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权益、金融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重点向学生宣讲虚假金融和非法集资广告相关特征、识别金融广告真实性合法性时需注意的情况、如何通过“多问、多想、多学”三多步骤来增强自身的辨别能力等,提醒在校学生注意防范金融陷阱。活动中,宣传人员向在校学生发放“2018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折页、支付安全知识宣传折页、金融网络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材料,并向学生宣讲消费者八大基本权利和维权途径。得到了学生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在校学生识别非法金融广告、远离投资诈骗陷阱、抵制虚假金融广告、维护消费金融安全的能力,扩大了金融知识在校园的覆盖面,增强了广大学生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好地普及了金融知识,提高了校园金融消费者的维权能力。
(浦东支行)
为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增强消费者知法、学法、用法、维权意识,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度“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统一安排,上海银行牵头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安排
为确保本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宣传活动顺利开展,上海银行由法律合规部负责牵头全行,对宣传活动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和协调,下发《关于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法律合规人员实施具体活动方案,负责对集中宣传日及整体活动情况进行推进、跟踪及总结工作。
二、活动总体情况
(一)参与情况
6月,全行各地区分支机构均积极响应、全员动员,认真组织并开展了本次活动。据统计,全行共200余家网点参与了本次活动,累计开展不同形式及规模的活动超过200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十万余份,参与员工数约1000余人,受众客户群达到十万人次。当月活动主要分为6月1日集中宣传日和服务月期间宣传活动,活动形式主要包括集中宣传日核心地段设摊、本行网点宣传、进社区宣传、利用多媒体渠道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总分行联动、行内普法活动等。
集中宣传日上午9:30-下午16:30,全行共30余家网点参与了集中宣传日活动,其中:上海地区各经营单位原则上在辖属行政区域内至少各选定一个位于主要核心地段、人流密集区域的网点或网点户外区域设立宣传台,进行设摊宣传活动,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宣传效果,宣传点不仅覆盖了市区繁华的人民广场、南京西路静安寺商圈、徐家汇商圈、四川北路等,而且覆盖了崇明、金山、奉贤、青浦等郊县区域;各地分行参与网点则至少覆盖分行所在市域。
活动当天共接待客户6000余人,发放各类资料5000多份,涉及的宣传内容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我行各类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介绍银行服务收费价格标准等,得到客户的肯定。
(二)核心地段设摊宣传
20xx年6月6日,黄埔支行辖属建中支行于大境路菜市场开展了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专项活动,支行员工于菜市场门口摆放摊位,向来往的顾客发放消费者保护宣传资料。在宣传过程中,有顾客询问关于短信收费服务的内容,经过了解,才发现这位顾客曾收到关于娱乐短信预定服务的短消息,因没有当场及时取消服务导致事后每月需要扣收一定费用。支行员工向客户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及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该顾客享有对娱乐短信预订服务如何征订的知悉权,同时还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和拒绝该项服务,由此可见该公司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顾客对支行员工的专业素养表示称赞。
成都分行清江路支行根据总分行活动要求,于6月1日集中宣传日活动当天组织人员(8人)到石人南路广场 ,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向客户宣传我行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规范公示银行服务收费价格标准,同时结合“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要求,向社区群众反洗钱和非法集资等相关金融知识,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杭州本级在市中心下城区武林街道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根据重点宣传人群择定宣传时间和宣传地点,按照预约时间在下城区孩儿巷98号陆游纪念馆门口设立了宣传点。余杭支行在人流密集的临平中山菜市场门口设立宣传台,同时进行设摊宣传活动。市中管理总部辖属淮海支行6月1日8时30分起在爱美高大厦一楼大堂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宣传台,由两名员工进行设摊宣传“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之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服务月”活动。
(三)网点宣传
各单位在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咨询台,向客户发放“普及金融万里行”宣传册,主要涉及宣传我行投诉各种渠道和处理流程、销售过程中充分向客户提示产品特性、注意事项及风险点、规范公示银行服务收费价格标准等方面。
1、宣传我行的投诉渠道。不少经营单位在与广大客户的交流中发现,很多消费者尤其是老人,多多少少都遇到过金融消费权受侵害并且投诉无门的案例。他们要么与银行工作人员大吵大闹,要么直接打电话给媒体曝光,或者打电话给12315,除此之外几乎没有其他权利救济办法。各经营单位工作人员通过梳理,向广大客户介绍了维权的几种途径:一是向金融机构进行投诉,寻求解决;二是向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或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三是向银监、保监、证监等监管部门投诉; 四是在人民银行试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地区,也可向当地人民银行设立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进行投诉;五是向法院起诉或根据合同约定提起仲裁。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介绍了我行处理投诉的工作流程。并提示客户,无论哪种途径解决纠纷,相关证据凭证都对于合法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交易时就应当注意保存相关单证。
2、销售过程中充分向客户提示产品特性、注意事项及风险点。
各宣传网点充分利用此次集中宣传日的机会,在推销我行各类产品时,更注重对产品特性、注意事项及风险的的揭示,由其是销售我行理财产品时,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明确告知我行对此类风险的防控手段,并通过对客户的风险评估,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最合适的产品给客户。在销售网银产品时,充分告知客户网银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由其是对U盾使用、密码保护等作了充分提示。
3、明确我行的服务收费标准。在宣传活动中,各经营单位在营业网点主要区域,展示了我行最新的收费标准。在接受客户咨询的过程中,充分向客户披露了我行收费实行依法合规、统一定价、分类管理、质价相符、公开透明、减费让利的原则。我行服务收费管理必须要符合价格主管部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由我行统一制定服务收费价格及价目名录,各分支机构无权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项目名称等各要素。我行各项收费业务均“明码标价”,以保护金融消费者对服务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和监督权,使客户明确了解服务内容、方式、功能、效果,以及对应的收费标准,确保客户充分了解充分信息,自主选择。另外,还对特定对象实行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明确界定小微企业、弱势群体、社会公益等领域相关服务的优惠对象范围,公布优惠政策、优惠方式和具体优惠额度,切实体现扶小助弱的`商业道德。
(四)进社区宣传
6月26日,天上下着小雨,但这雨水并没有阻挡龙茗路支行进社区宣传的脚步。在小区物业会议室内,支行工作人员召集了部分居民代表进行了宣传活动。将典型案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打印在彩色宣传纸上,会同总行下发的其他宣传单页一起发给客户,并进行了宣讲。
春申路支行来到春申锦城博士娃广场组织开展“爱护人民币、反假人民币”主题活动,从反假的角度来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活动使更多的群众掌握了识别真假人民币的知识,帮助人民群众了解反假币的基本常识、认识假币的危害性,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假币辨别能力,提高了群众的反假币能力,并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反响和一致好评,从而提升了我支行的社会形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青浦支行在辖内各个社区设立宣传台宣传金融知识,期间,有一位居民反映,由于退休在家开始学习使用电脑,并在儿女的指导下了解网上银行快捷方便的优点,想要自己开通网上银行进行网购。对此,我行宣传人员重点介绍我行电子银行业务,不仅可以网上购物,还提供短信服务、账务查询、贷款查询、转账汇款等功能。并发放“上海银行201x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宣传册以便居民更详细了解银行金融服务。有一位社区居民王老伯抱怨我网点周日不营业,临时用钱还要去支行营业部,行动不便。工作人员告知王老伯可使用自助设备在网点不营业时间取款,并且约好在工作日可至城西网点找任意员工,帮助其使用自助存取款。
浦东分行安排分行营业部及川沙支行于6月期间进社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同时临港支行及浦三路支行也积极响应号召,分别于6月22日、6月27日进社区开展宣传活动。主要宣传内容为:落实本月的宣传主题,推广消费者权益知识,告知群众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反假等金融知识,并向客户普及银行卡、信用卡、理财服务、网上银行及电子银行服务、自助渠道、95594新客服电话等银行业务知识,以及针对我行特色理财产品进行深入宣传讲解,并实时解答居民提出的疑问,受到了社区居民了一致好评。
长乐路支行在6月初由网点负责人、客户经理和高柜员工组队,以消费者保护宣传为主题,宣传金融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树立强化从业人员的消费者保护意识,减少金融纠纷为主题,把优质服务带进社区。这次活动设摊安排在静安公园内部,并与静安区消保委联合,与区内的电力、煤气、公安、技防等多部门共同设摊,为往来的社区居民宣传保护知识。长乐路支行准备了充足的宣传资料,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的相关资料等,其中包含反洗钱、防范电信诈骗、及银行产品诸如电子银行、信用卡、养老金业务、理财产品的宣传单页等。
奉贤环城东路支行在南桥镇奉浦九华苑居委会开设了专题讲座,不仅增强了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升了我行员工的服务质量,也提高了我行知名度。
(五)利用多媒体宣传渠道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全行200余家网点、300多块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本次活动标语:“上海银行‘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火热开展中!”,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六)总分行联动
6月1日活动当天,总行法律合规部指派六名员工分别赴上海地区市北管理总部、市中管理总部、市南管理总部、总行营业部、浦东分行辖属的五家网点作了专门指导。为此,总行法律合规部专门制作了“金融消费者权益”释义及相关法律法规合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问答、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标语”等宣传材料,并由派驻人员从专业角度进行现场普法教育,获得了客户良好的反响。
(七)行内普法培训
各经营单位根据总行法律合规部的部署,借此机会开展了多项行内普法培训活动,如杭州分行在以往开展培训工作的同时,更加强调本月对打击非法集资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材料的培训,分行通过电子文档系统、电子邮件、日常月度工作培训学习等多种方式,集中加强本月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资料的培训学习。
三、活动中涌现的小故事、典型案例
案例1:
20xx年6月3日晚7点30分,宝安支行员工捧着两大锅装得满满的糖水,送到了露天观影广场。行员在向群众分发糖水的同时,向客户普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银行卡、理财服务等银行业务知识,重点结合我行“易精灵”“金桔贷”展开宣传,并认真解答消费者的咨询。通过“送糖水”活动,不但增强了群众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认知,同时增进了支行与四周群众的感情,宣传了上海银行的各项服务,为今后服务老客户、拓展新客户打下了基础。
案例2:
郑先生在君汇支行现金柜台办理开通手机银行的业务,在等待办理业务的同时,对柜面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资料进行阅读,大堂经理与其进行了深入的沟通。通过讲解和交流,郑先生对宣传资料上的“监督权”一项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此次的柜面宣传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案例3:
客户刘先生,路过科技园支行大门时特意前来了解有关慧通卡相关优惠以及近期黄金走势,支行员工主动耐心地为其提供解释和服务,同时也介绍了我行黄金 (T+D)业务,并提示刘先生黄金业务在近期投资需注意的风险点,切忌盲目投资,跟风买卖,要咨询专业人员,了解市场动态后才可慎重投资。此外,刘先生还咨询了信用卡业务及使用卡时的注意事项,后续我行将继续跟踪客户,做好服务工作。
案例4:
南京分行大堂经理讲述了活动期间发生的一个真实案例:“记得活动期间的某天,有一位顾客刚进大厅就对我说:‘小姑娘,你们屏幕上显示的普及金融知识是什么意思啊?’我说:‘可以告诉你如何保护自己的金融消费权益,还可以告诉你一些金融知识。’那位顾客听了之后立刻拉开椅子对我说:‘那你就和我讲解一下吧,我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 于是,我拿了我们的宣传手册给他看,当看到不明白的地方他会问我,我会慢慢地给他解答,他也很有耐心的听,当他离开我们网点的时候,很感谢我,那时我感觉作为从业人员就应该树立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意识,为客户提供真正优质的服务。”
四、活动效果评估
通过集中宣传日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我行与客户的沟通与信任,市北管理总部、市南管理总部、南京分行等经营单位辖属网点还借助本次活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产品营销相结合,以“营销讲合规,合规促营销”的理念,积极挖掘潜在客户,推荐我行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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