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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保险公司活动总结

2024-02-24 23: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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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315活动总结

为全面深入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意识,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于3月15日开展2017年上海银行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重点围绕“权利·责任·风险”、“远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等内容开展宣传。

据悉,为全面倾听市民当前关注的热点问题,此次浦发银行于3月15日当天在全市的松江支行营业部、宝山支行营业部、静安支行营业部、青浦临空支行、虹桥支行营业部、黄浦中华路社区支行、长宁支行营业部、三林支行营业部、卢湾永银大厦支行、奉贤支行营业部、徐家汇支行、南市支行营业部、虹口凉城路支行等共计13个营业网点设摊宣传。此外,该行还将有50家网点参加未来一周的宣传周活动,通过各种宣传资料让金融消费者了解各项重要权益,并了解相关维权方式。

本次活动重点关注:充分尊重和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尊重权,以及远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等热点。浦发银行也将通过活动告知金融消费者依法拥有权利的行使方式、解决纠纷的各种正当渠道以及进行投诉的途径;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方面的宣传教育,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进而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警觉性,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引导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自评,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周”活动虽然只有短短一周的时间,但是其影响将是深远的,体现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者切实保护的主动姿态和实际行动。未来浦发银行上海分行还将结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日趋多变化和常态化的特性,借助员工、网点等优势开展系统化、多样化的普惠金融服务,全方位引导公众金融消费行为,实实在在让消费者了解银行、理解银行、用好银行。

第二篇:315总结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深入推动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广发银行安阳彰德路支行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于3月14日进行了金融宣传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欢迎,现总结如下:

一、本次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

向金融消费者宣传其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告知金额消费者解决争议的正当渠道和方式,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及对自身决策承担责任方面的教育,引导消费者合法、合理有序的维护自身权益。

二、本次活动的宣传主题之一是宣传“新消法”。

“新消法”中规定消费者享有的“安全权、知悉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等权利和五种争议解决方式,告知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方式、解决纠纷的各种正当渠道以及进行投诉的途径。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使金融消费者进一步准确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

活动在我网点门口进行宣传,针对这次活动,我行向消费者发放了权益保护知识宣传册,还宣传了防范电信诈骗、假币识别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知识。这次活动帮助市民更好地了解了金融知识和金融产品,有效提升了公众对银行金融产品的认知和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营造了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

在活动期间分行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咨询、投诉受理处理工作,妥善处理金融消费纠纷,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建设。

第三篇:315宣传活动总结

遂平县质监局围绕品质生活,共享和谐的活动主题,于3月15日举办了大型宣传咨询活动。一是开展了现场咨询投诉服务活动。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立了消费者投诉台、产品质量检测台、咨询服务台、名优企业展示台,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当天共接待咨询、投诉群众200余人,帮助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16个。二是与县工商、药监、卫生、司法等部门,出动16台车辆,600多人,组成游行队伍,在县城建设路等主要街道进行巡回宣传,发放(产品质量法)、(质监局职能职责)、(消费须知)等宣传资料1000余份。三是出动执法人员10余人,检查企业12家,查处质量案件4起,计量案件3起。四是组织十多家企业在咨询服务现场进行名优产品展示活动,大力宣传名优产品,质量信得过产品,引导消费者识假辩假,购买优质产品。

泌阳县质监局紧紧围绕品质生活,共享和谐主题,自3月9日起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围绕三农开展了农资产品专项检查,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资门店严查农资产品,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二是利用农村大集集中宣传,开展了质量、标准、精品三下乡活动周,印发农业标准化明白卡,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工作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三是在繁华路段设立了咨询台、投诉台,向广大消费者介绍名优产品,宣传识别假冒伪劣产品的方法,正确引导消费,接受群众咨询69人次,受理投诉3起,解决问题3个;四是组成宣传方队、出动宣传车,在县城主要街道游行,散发宣传单500份,出动宣传车42台次,大力宣传质监部门的职能和消费者生产、生活安全知识,营造质量诚信氛围,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意识。

确山县质监局以品质生活、共享和谐为主题,认真开展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形式丰富,该局把活动现场设在县城繁华的解放路西段,并邀请县四大班子领导和县新闻媒体单位参加活动现常现场设立了咨询台、投拆台、名优产品展台,产品检测台,散发宣传单,宣传质量法律、法规、食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农业标准化等有关知识;制作宣传版面,向社会公布本县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和监管的基本情况,公告了食品生产企业办理和年审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程序,共散发宣传单200份,接受咨询260余人次,受理投拆6起。 二是以3.15活动为契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由稽查队、质量监督股、检测中心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大米、小麦粉、调味品、糕点、饼干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同时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查农资、保春耕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消费环境。

驿城区分局围绕品质生活,共享和谐主题,在全区开展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生命健康安全活动。首先在全区开展了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辆5台,组织宣传人数51人,发放宣传单XX余份,接受咨询51人次,受理投诉24起,解决问题7个,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是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销、冷藏、屠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常再次是广泛宣传辖区内名优产品企业和已获得五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企业名单及产品,并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消费知识。

正阳县质监局3月15日上午,正阳县质监局在县委门前举办了3.15保护消费者权益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该局在活动现场设立了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投诉台、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台、技术检测台、复秤台。共出动车辆6辆,人员40人次,制作宣传版面5块,过街横幅3幅,宣传录音带4盒,发放宣传资料830份,曝光假冒伪劣产品价值3万余元。常务副县长、主管县长等县领导亲临现场视察指导,县电视台进行了现场采访。现场共受理咨询63起,受理投诉12起,当场解决10起,移交工商部门2起。平舆县质监局紧紧围绕品质生活,共享和谐这一主题,开展了一系列 3.15维权服务宣传活动,邀请县四大班子领导参加宣传活动,主管县长张新领就3.15维权服务宣传活动发表专题讲话。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和技术检测人员136人(次),出动宣传执法车6部,悬挂横幅标语30多条,散发辨假识假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理咨询投诉56人(次),这次活动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家,销毁假冒伪劣产(商)品金额达28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第四篇:315活动总结

20XX年以来,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新消法的贯彻实施为抓手,紧紧围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各类专项行动和消费教育引导等重点,在提高消费者*意识、完善社会*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加强市场监管、打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消费*工作效能,营造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消费环境,有力维护了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今年上半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新《消法》的宣传培训普及和贯彻运用,营造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

一是在培训和运用新消法的*实践中紧紧把握新消法的主要特点和新的规定,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新消法宣传普及活动。通过机关会前学法活动、3、15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咨询服务、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开设消费课堂等形式,普及新消法及消费*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消费者的依法*意识显著提升。三是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消法学习培训,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经营者及消费者代表集中学习、讨论,收到明显效果。四是通过“消费*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和12315“五进”活动,让新消法走进社区、商场、市场、超市、企业和景区,通过消费*服务站和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受到消费者和企业的广泛好评。五是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在眉山日报、中国消费网、四川消费网上对新消法特点及运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宣传报道,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新消法的知晓度,增强了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升了消费者的*意识,在全市形成了依法*的深厚氛围,进一步营造了科学、理性、放心、安全、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二、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以市场巡查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监督经营者认真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实施进销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把好商品质量源头关。二是强化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和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它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力度进一步加大。结合实际,立足职能,在流通、消费等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对钢材、抽油烟机、消防器材、汽车用品、黄金珠宝、电线电缆、手机等7类商品135个批次进行了抽查检验,4个批次消防器材和7个批次汽车用品不合格,各区县工商质监局正在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其余商品还在检测过程中。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今年共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各类消费侵权违法案件138件,罚没金额140万元。

三、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领域消费*

一是按照省局“红盾春雷行动20XX”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二是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以童装、童鞋、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周边小卖店等为重点场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40户次,规范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通过整治,儿童用品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净化。

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

四是根据《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消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五个突出”开展重点领域消费*专项整治。突出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服装鞋帽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通过商品抽查检验,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农村市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社区的检查,认真进行清理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五是根据《眉山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有关服务领域消费*。以查处服务领域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大服务领域消费*力度,不断提高消费*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突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以有线电视、电信、供电、供气、供水、医疗、美容美发、旅游、中介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业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以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为重点问题,切实加强*和执法力度,收到明显成效。全系统受理服务领域消费投诉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办理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10件,罚没金额12万元。

六是立足工商职能,配合市食安办、市食药局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配合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0余户,检查食品经营户800余户,集贸市场60个,取缔无照经营30余户,责令整改20余户,立案查处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食品违法案件31件。七是按要求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消防安全。

四、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范,统一使用“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本”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12315*网络,拓展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高了*质量。“一会两站”、12315“五进”及12315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工作扎实推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加强“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建设,加强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夯基层打基础,将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制发了消费*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进这项工作,按照“八有四统一”标准在社区规范设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聘请社区网格员为消费*联络员,实现一般消费投诉不出社区,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开展“诉转案”工作,形成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合力。洪雅县工商质监局通过“诉转案”办理侵权违法案1件,罚没金额3万元。全市*工作人员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办消费者所需,真心真情,依法*,处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3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4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五、抓消费教育工作,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低碳的消费方式,全市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40余次,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二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重点突破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消费*的浓厚氛围。三是通过组织“消费教育讲堂”、法律进民企活动、建立和完善“消费教育示范基地”、12315“五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四是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着力营造了科学、理性、安全、放心、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下半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重点围绕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领域消费*、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融入社区网格管理等工作来开展,提升*效能,维护消费权益。

第五篇:315活动总结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我公司计量、非油品销售相关规定,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企业在消费维权中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经过县公司经理丁垂年与县工商局沟通、协调,决定紧密围绕“消费与服务”这个年主题,结合实际、精心准备、认真组织、积极创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领导重视、指导思想明确

县公司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权益和自身计量是否精准,特成立了以县公司经理为组长的“3.15特勤服务小组”,开展对县内各站的设备设施检查,同时现场与客户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在3月13日下午,又专门召开了315活动领导组工作会议。在会上,通报了315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与会同志共同讨论,各站长、员工代表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就本站的准备情况作了介绍。最后组长丁垂年强调要求:一是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认真落实注重实效;三是协调配合不断创新,一起努力把此次315活动开展好。

二、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为确保315活动圆满成功,我县公司做了大量工作,对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的'动员和宣传。

活动期间,根据县政府和县工商局的部署安排,工商所、质监科等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和打假活动,重点放在油品计量、食品安全、烟酒几个方面。通过检查,未发现我县有计量不准确、食品过期、质量不过关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市场。

三、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特色活动异彩纷呈。

1、消费热点也是难点的燃油宝问题,经协商由工商局牵头,县公司具体执行,在活动期间共同举行了咨询服务活动,并发放消费者需要了解的宣传单。

2、以横条的形式制作了12块宣传标语,其直观的功效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

3、活动期间组织了县内各站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争做服务第一人。

4、在315期间组织召开了消费者座谈会和恳谈会,对公司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

四、效果显著,社会反响好。

20xx年的315活动在县公司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站的共同努力,在突出效果、注重实效、扩大影响等方面狠下功夫,使整个活动有声势、有内容、发动广泛、重点突出,做到了掷地有声。既培养了消费者正确健康的安全消费意识,又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使“消费与服务”的春风飞进黔西县的每个角落。

第六篇:315总结

第一部分:

活动目的与意义:

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立3・15为每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至今已经过了10几个年头。10几年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要举行大规模活动来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权益部作为一个以维护广大同学利益为宗旨的学生组织,借这一契机,围绕“信心科学消费”为主题,通过组织活动向广大学生宣传相关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希望能够扩充同学们维权知识,方便同学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得以反映,及时帮助同学解决。

第二部分:

活动过程:

(一)前期准备:

1、收、关于校内连锁超市的调查问卷的问题,相关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的材料,及筛选权益部上学期的成果照片;

2、查找相关的消费视频并设计现场知识问答的题目;

3、针对活动所需的横幅,宣传单,奖品等,在权益部的努力下,“超兴旺”超市倾情赞助了本次活动;

4、联系校电台,通过校电台在3月11日至3月13日三天于全校进行宣传;

5、制作两张宣传海报,与成果照片、一起张贴在院门口的展示及活动当天的一区展板上;

6、在经过分团委的前提下,组织各班班长或团支书开会,通知本次活动的相关事宜。

(二)活动当天:

1、3月14日11:00至13:00,我们分别在一区,三区广场开展活动,现场分发问卷调查,并设投诉点当场接受投诉;

2、3月14日19:00至21:00,我们于文1―404播放消费视频,并进行消费知识竞答。我们还邀请到了主席团成员俞江明,张海Z,王沁与现场同学一起观看。

(三)后期活动:

1、相关调查数据,访和投诉的结果;

2、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向他们反映并解决问题;

3、将此次活动的总结及成果在院报上发表,并通过校电台在校内展示部门的成果。

第三部分:

活动的自我评定:

(一)值得肯定:

1、权益部的所有成员(分成各个小组),在活动方案提出到实施的半个多月里,每个小组各司其职,协调工作,从而为这次活动的成功举办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2、我们定期召开例会,每个小组汇报本阶段自己组的工作进展,并商讨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3、本次活动所需大部分的经费,横幅,奖品等,权益部自己拉赞助,成功取得了“超兴旺”的友情赞助;

4、印制的595份问卷调查在活动当天高质量的全部完成;

5、所选的视频能够联系当前时态,对大学生而言具有较大的意义;

6、提供投诉平台,使得同学们权益受损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映(总结末附上此次活动收、到的投诉问题)。

二)不足之处:

1、白天的活动:一区,三区广场的人流量考虑欠佳,导致一区三区问卷调查的份额分配不妥;

2、晚上的活动:

①、知识竞答,猜价格等环节举手回答的人过多,没能保证坐在靠后的同学有较多回答的机会;

②、对于现场的气氛考虑欠佳,尤其是猜价格环节,现场的秩序有点乱;

3、消费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改进措施:

1、细节之处尽量考虑到位周全,做到以不变应万变;

2、到宿舍分发消费与法律的温馨提示。

第四部分:

活动意义:

通过本次活动的举办,“消费权益与义务”这一概念在同学们的心中得到了更好的诠释,也体现出了当代大学生对于法律的重视与了解,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风貌。根据收、到的投诉问题,我们会尽量帮同学们解决,使得同学们有个更好的消费与生活的的环境。

此次“3・15”系列活动的开展、体上而言是成功,虽然还存在缺点,但是我们会及时改进,增长经验。权益部在本次活动中获益匪浅,相信权益部在今后的活动中会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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