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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的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我局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2.4”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县“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召开部署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活动,在全县掀起了一阵“12.4”普法宣传活动的热潮。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我局围绕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专题会议,县委中心组、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深入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县共组织300多场学习会议。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等20多个单位在凤山镇闽星广场举办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此次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40多面,提供咨询服务人次500多人,发放宣传纪念品1000多份,印发宪法知识小册子及宣传材料等共计6000多份。法律宣传志愿者组成宣传队伍,对闽星广场周边的商店进行普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材料400多份,宣传人次200多人。
2、出动大型LED显示屏法制宣传车在城关和各乡镇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及“法制微电影”进行宣传。
3、与县综治办联合,在全县各超市、商场、店面、出租车等300多家的LED视频滚动播出“12.4”法制宣传标语。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群发“12.4”活动主题宣传标语短信及彩信20多万条。
4、法制宣传的县分管领导林高星副县长在县新闻电视台作了“12.4”活动专题讲话。
5、12月份开展“法制微电影下乡”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下乡。其中《法律就在身边》、《回家》等法制微电影,深受群众喜爱。通过活动,大力营造了我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浓厚氛围,推进了“法治罗源”建设进程。
6、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县职业中学、全县各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办公氛围,为招商引资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具体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健全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黄胜珍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法治宣传工作,办公室为法治宣传工作职能科室,陈海静为具体执行人。领导小组主动将法治宣传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进行部署安排,制定《法治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法治教育的安排和学法用法的具体任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法治理念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充分利用机关学习会、理论中心组、网络学堂、单位微信群等,认真学习贯彻民主法治建设的指示精神、党章党纪党规、《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廉政准则》和招商引资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等,确保年度学法不少于2次。
2.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单位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博、招商网等载体,加强法律知识、法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向区普法办报送信息。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合格率100%。同时,梳理出台《瓯海区招商引资政策汇编》,及时更新招商相关法律知识,为机关干部学习、客商查阅提供准确依据。
3.组织廉政法治教育。组织观看《知心法官》等廉政守法教育片,并要求撰写观后感,通过学习观看,使廉政法治教育深入人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不信教不信谣不传谣”书,并开展有否违法违纪、违章建筑自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违法违纪。分发《宪法》、《党章》、《准则》等读本,要求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等,营造廉洁守法的办公氛围。
三、健全规章制度,提升干部执行力
1.完善《温州市瓯海区招商局(区经合办)工作规则》。规范单位会议、信访、财务、公务接待等日常工作运行标准,并专门出台干部职工考勤、勤政廉政守则和行为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为法治宣传工作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2.出台《区招商局(区经合办)全员考绩法》。重点考核全办干部职工在联系镇街招商引资、科室职能、作风效能、日常工作等方面的完成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绩、聘期考核的依据。
3.实施《班子成员、科室挂钩联系镇街制度》。班子成员、6个科室分别挂钩联系12个镇街、开发区,做好项目包装、推介、落地、开工等指导服务。并建立服务镇街巡查督查机制,不定期对班子成员、科室服务镇街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为联系镇街工作的有序开展保驾护航。
为了进一步抓好我镇教育系统普法和依法治校、治教工作,构建和谐校园,全面推进我镇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育法律法规全面实施,落实到实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此,对本年度工作总结于后。
一、宣传教育与学习
各校组织师生认真学校了解《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教师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懂得依法维护自身权利和自觉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各项活动
各校切实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禁毒宣传日”、“环保日”、“综治宣传月”、“安全月”、“12.4法制宣传日”,各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山盆小学、李梓小学开展了题为“关爱生命,远离xx、反对邪教”的签名活动。丁村中小学、李梓中小学、落炉小学开展了《环境保护法知识竞赛》。李梓中小学、雨台小学举办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制知识专题讲座。山盆小学聘请供电所、派出所到校举行《电力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丁村中小学、山盆小学聘请县交警三中队警察到校进行交通安全专题讲座,山盆小学、李梓中小学、落炉中小学利用赶场天在街上宣传法律知识,全镇印发资料2万余份,根据遵县教法2009年57号文件精神,各校认真开展法制征文活动,并对获得集体奖的学校、教师、学生颁发了奖牌和证书。通过各种途径的宣传教育,使师生及群众法律意识有所提高。
三、依法净化校园环境,加大整治力度
在镇综治办牵头,在公安、工商、卫生、城管、学校主动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的饮食摊点、网吧、康乐球台等娱乐场所进行清理整顿,取缔了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饮食摊点,对占道经营叫喊叫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环境的游商进行了整治,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四、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镇政府对不送子女上学的家长批评教育,责令家长送子女上学,教师责任到人,登门上户到辍学生家庭做思想工作,劝其学生返校上课,宣传《义务教育法》,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我镇小学辍学率控制1‰,中学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
五、认真执行国家一费制收费标准,精心组织实施教课书的免费发放,生均公用经费的合理使用,学生寄宿制生活补助的合理发放,实行报账制度集中核算,全镇无乱收费,切实推进校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总之我们要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意识,维护师生权利,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正常秩序,推进法制与民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