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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2022-07-21 09: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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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XXXXX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XX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我中心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州民政局要求,组织中心全体职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了党支部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全体职工召开“XXXXX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对中心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科室对工作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中心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科室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组织全中心职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在全中心主要道路和各行政科室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在全中心开展自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中心提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科室负责人对相关科室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中心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中心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科室、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科室内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科室进行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集体财产以及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XXXXX

2018年5月24日

第二篇:司法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的位置,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列为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作到常态化部署、常态化督导、常态化落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等文件,组织全局干*及律师多次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会议精神。要求各司法所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并由局领导带队定期开展督查。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各司法所和律师对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全面排查社区服刑人员当中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以及以前有涉黑涉恶案底的人员。在社会服刑人员中开展*示教育活动,让服刑人员更直观地认识到国家打击黑恶势力的严厉态势以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黑恶势力活动。设立举报箱,公布了县“扫黑除恶”办公室的举报电话,鼓励社区矫正人员主动提供线索,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力度,鼓励他们主动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并建立相关台账。目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没有涉黑涉恶人员。 (三)加强安置帮教工作 对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实行“必接必送”制度,建立了“一人一档”。开展线索排查工作,建立线索受理、移交、跟踪台账,掌握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动态数据。鼓励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做好对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的接收工作,预防和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组织律师学习《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同时印发《县司法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排布置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全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35场次,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折页、以案释法读本等宣传资料3600余份,法治手提袋420余个,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8人次,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自全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司法所也因地制宜,通过流动音箱、LED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资料、农民夜校等方式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充分发挥*调解作用 充分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司法所、*调解员,深化社会矛盾“一线调解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利用节庆假日,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扫黑除恶“大排查、大调处”线索摸排,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大环境。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和声势还不够大。 (二)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还没有完全入户入家。 (三)深挖线索不够。由于司法所普遍存在人员短缺的情况,面对繁杂的工作量无法做到面面俱到,因此可能会出现线索排查不力的情况。 (四)协调沟通联动机制还需完善。和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不同步,存在信息不对称、信息反馈不够及时的情形。同时与各部门之间的联动融合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方面存在死角。 (五)各司法所之间的学习交流还需加强。各司法所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过程中会产生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对于这些好做法、好经验,我们没有及时梳理总结或通过各种方式让其他司法所及时借鉴、运用。 (六)*调解的作用发挥还需扩大。目前扫黑除恶工作着重在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上下功夫,针对*调解开展工作相对较少,没有充分发挥*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调解具有矛盾多元化,行业领域广泛化的特点,是“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阵地。对*调解着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黑恶势力摸排、打击的范围有所局限。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形*人知晓的氛围。加强司法所的学习交流进度,做好*调解相关工作统筹安排。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篇: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伊始,我镇紧紧结合治安形势,科学统筹部署,采取多种措施,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夯实组织领导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镇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对全镇的工作进行细化安排部署。同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刘国锋为组长,分管领导张诏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方案》等,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结合“法律七进”活动、“七五普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的开展,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依托群众会、院户会、农民夜校等载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同时利用横幅、公示栏、宣传资料、展板、LED显示屏等形式大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镇共悬挂横幅24条,永久性墙体宣传标语6处,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张,制作展板2张,努力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着力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深入走访摸排,精准报送线索

进一步加大对线索信息的收集研判,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提供身边的线索举报身边的黑恶势力,同时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查暗访,对今年来的苗头性案件进行梳理串并,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同时将扫黑除恶与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摸排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挤压黑恶组织滋生空间,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扫黑除恶”工作任重道远,我镇将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强化政策宣传,压实工作责任,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在全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进一步摸排线索。通过明察暗访、发动群众,紧紧围绕黑恶势力对象和表现形式进行摸排线索,积极检举、揭发、举报黑恶犯罪。三是进一步打击处置。鼓励、保护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违法犯罪线索。对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开展人人见面,件件回应,严格保密和保护,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第四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工作总结司法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工作总结(司法局)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xx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精神,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把专项斗争列入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作到常态化部署、常态化督导、常态化落实。现将专项斗争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保障。2018年元月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深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安徽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xx办发[2018]8号)和中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等精神,并按照有关精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局领导班子带头参与、带头督导,各职能股室协调配合。结合实际制定《xx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在公示栏张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线索和信息,定期进行信息研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配合,形成合力。在县扫黑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顾全大局、积极配合,作为领导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需要,积极协助开展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二)发挥职能作用,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加强工作保障。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重点普法目录。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的责任主体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综治办等紧密型部门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定扫黑除恶普法责任清单,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开展活动丰富。以“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法治家庭创建等重要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一是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100余次,其中,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扫黑除恶法治教育80多场次。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放宣传海报150套,共600张。二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巡展活动,参展人数达1.5万余人。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20家单位征集典型案例,制作“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展板40块,在全县各单位及中小学巡展。通过案例释解,向社会公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充分发挥村法治联络员队伍、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兼职)调解员及法治宣传志愿者等法律人的作用,在各自辖区内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工作重点、工作措施、重点打击对象、举报奖惩办法、联系方式等内容。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走村串户开展法律宣讲600余人次。

3.创新工作举措。依托法治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职能,利用宣传展板、悬挂标语、LED显示屏等传统宣传手段,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在县电视台《法在身边》节目、《绿色xx县》专栏,“xx川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xx县普法网站、微博等媒体平台开辟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开通手机短信宣传平台等多个新型法治宣传阵地常态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截至目前,累计制作扫黑除恶以案释法专题5期,网站、微信、微博发布典型案例58例,短信推送6期,发送短信8000余条。

二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摸排涉黑线索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基层司法所、乡镇人民调委会等调解资源,深化社会矛盾“一线调解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利用元旦、春节假日期间,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1.全面开展走访排查活动。开展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摸排工作。结合省厅、市局开展的社区服刑人员婚姻家庭矛盾、情感及其他民事纠纷排查调解专项活动为契机,对全县在册矫正对象积极开展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定期向纪委移送社区服刑人员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法、涉诉、涉访等问题线索。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信息摸排工作。2018年3月,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管理帮扶工作的通知》(宣司[2018]26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管理帮扶工作的通知》(xx司发[2018]10号),由县基层股牵头,组织基层司法所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置帮教人员走访摸排工作,共摸排出刑释解矫人员599人,重点人员71人。对评估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老弱病残以及“三无、三假”及即将出监所的刑释人员,及时建立帮教小组,制定管理教育帮扶工作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严防被黑恶势力诱惑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2.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制度。要求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积极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报到登记、谈心谈话、结对帮扶、走访考察、例会分析、信息报告、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做好整改补缺工作。对在帮教期内的安置帮教对象,按照重点帮教对象、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造册,落实帮教措施。对评估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老弱病残以及“三无、三假”即将出监所的刑释人员,做好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帮教责任,严防被黑恶势力诱惑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3.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工作。对排查出的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协调民政等部门为困难对象提供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帮扶救济措施。加大安置帮教政策宣传,利用人才市场招聘旺季,积极为刑释人员的就业安置提供相关政策和信息。组织心理咨询师加强对刑释人员心理矫治,纠正刑释人员自悲心理;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努力消除周边群众对刑释人员的歧视和偏见,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控

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服刑人员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实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严格资格审查,为村组织换届工作把好资格关。指定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对村两委换届名单进行仔细审核,确保候选人名单中无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人员,保障“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安全。经过排查,截至目前,我县共摸排150名社区服刑人员,经查阅法律文书、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仔细排查、综合甄别,我县暂无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对律师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推进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引导律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5月中旬,我局召开了由全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学习传达有关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全国律协、省律协有关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并对我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要求全县律师要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2.加大业务培训研讨。专门开展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题培训,使广大律师准确把握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的规定,准确掌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深入学习两高两部相关刑事司法政策,形成法律政策理解把握的共识,提升律师刑事辩护代理业务水平及办理涉黑恶案件业务能力,协助司法机关把好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专业作用。7月份,结合全市律师刑事法律研讨沙龙,探讨研究涉黑类案件的把握。

3.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根据省司法厅和市扫黑办的部署要求,根据市局《xx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知》精神,就我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辩护代理工作制定了具体方案。明确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接案审查、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的要求。指导律师依法依规辩护代理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律师辩护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惩戒。公律股加强管控监督,全面掌握律师接受案件代理信息和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备案。

4.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辩护、代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对于有发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律师,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查看受理程序是否规范、业务集体讨论是否充分,辩护代理是否履职到位,案件是否按时进行报备,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现场指导监督。

截至2018年10月, 6家律师事务所34名执业律师(专职律师25人、公职律师7人、法援2人)共代理各类案件713件,其中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起,全部报备,开展听庭2起。目前全县共收理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代理 2起,全县律师参与扫黑专项工作得到稳控。同时,邀请县扫黑办开展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听取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发现违规执业的律师,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还不够透彻,对涉黑涉恶人员还不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衔接不畅,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理解存在差异。一般对案件准确定性的机关为人民法院,多数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对扫黑除恶类案件定性模糊,导致律师及司法行政机关不能准确判断是否适用案件报备等程序,导致工作存在差异,也导致公检法司在相关数据统计上存在差异。

3.律师依法履行代理职责“左右为难”。按照中央及省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在接受此类案件委托后,认为案件疑难、复杂的要召开律所案件分析会,共同把关审核。而该类案件多为团伙性作案,被告人数多,往往多人同时委托一家律所,律所开展案件分析,会造成代替被羁押委托人“窜供”现象。

4.人员不足。社区矫正中心、基层股工作力量不足,实际工作人员仅有4人,且至今仍合署办公。司法所大都是“一人所”,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走访摸排难以做到全员覆盖,难以保证工作成效。

5.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氛围还不浓,“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创新方式不够,新媒体使用程度不高。在街道摆台子发传单多,利用网络媒体、“两微一端”宣传力度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始终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做到学习深一步、谋划早一步、工作前一步,扎实有序地推进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律师政治站位。引导律师做好扫黑除恶专案辩护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接案管理、请示报告、集体研究、档案管理四项制度。并结合实际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以此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扫黑除恶高风险隐患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部门联动,实现数据适时联通。以公安入口数据作为初始标准,及时告知司法行政机关,以便主动掌握律师参与工作情况。

明确细化操作指引,加强指导监督。定期对律师事务所、法援中心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建议由政法委牵头,细化操作指引,便于案件及早定性区别报备程序等,加强案件指导。

第五篇:扫黑除恶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我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政法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将“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继续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断改进“严打”方式。现就我乡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工作。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体系,坚决彻底从严处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从乡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与派出所对接,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及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与各村(社区)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确保领导力度到位,责任明确到位,加大打击力度。

二、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打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在各村广泛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全乡共制作“扫黑除恶”固定宣传标语8条,悬挂横幅9条,大型宣传牌2幅,宣传栏2期,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3000余份。通过宣传活动,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深入开展线索摸排工作。定期组织派出所民警及乡村干部深入各村,深入黑恶犯罪活动猖獗的行业,听民怨、听民声,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斗争。同时畅通多种渠道,广泛收集线索,注重从抚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的21类重点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结合村委会换届、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线索。

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上,大力宣传了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会上要求严格对村“两委”人选资格审查,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3月份我乡接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并制止了2起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贿选拉票、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案件。

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中,摸排到2家畜禽养殖场非法占地,建在县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下达整改通知,但拒不拆除和落实整改措施,我乡及时将该线索摸排情况报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经乡、村干部摸排,营心村泉岭村小组鳗鱼养殖场老板按合同约定,每年都按时支付村小组的土地租金,但近期发现个别村民别有用心,唆使、煽动群众,要求鳗鱼场老板一次性付清村小组30年的土地租金。乡党委、政府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作为“扫黑除恶”线索向县扫黑办报告,并迅速与派出所联合开展调查,具体情况正在调查中。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和意义。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做到政府与群众相结合,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斗争。

2、要进一步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做到深挖细查并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和重视,把湖坊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向纵深,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六篇:扫黑除恶

负责人:

一、积极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工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班子成员工作会议,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分析辖区相关情况,集体研究制定管理区行动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平安景区建设、反腐败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坚决查处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群众。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景区党工委决策部署,在上级统一领导下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紧密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专群结合扫黑除恶合力。

三、坚持边打边建、做到标本兼治。在集中打击黑恶势力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

责任人:

一、强化政治攻势。全面张贴政法机关发布的联合通告,大力宣传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成效,壮大声势,营造氛围。

二、全面部署落实。按照要求迅速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要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举报,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全面开展线索调查,澄清黑恶势力底数,建立台账,对帐盘点,确保依法处理。

三、建立防控机制。全面梳理、严格整改重点区域的管理漏洞、制度机制空白和方法手段滞后等问题,初步建立主动防范、发现、打击黑恶犯罪的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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