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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组织协调机构,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一)成立依法行政领导机构。20xx年9月,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人劳局、司法局、审计局等6个行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xx年又进行了调整充实,将政府办公室和行政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增加为领导小组成员。为实现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领导基础。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协调监督职能,积极改善办公条件,努力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目前我县法制办规格为正科级,有专职人员八名,办公室六间,电脑四台,数码照相机一个,配备行政复议车一辆,县财政年度拨款工作经费六万元,基本满足了法制办的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了法制办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协调、监督作用。
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设置行政决策机制
(一)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请县政府制定了《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建立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和《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制度》,县政府常务会除紧急事项外,一般都要安排学法内容,新法律法规颁布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一把手要带头学法。县政府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领导干部专题法制培训。上级安排领导干部培训必须参加。
(二)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在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40学时。其中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由各部门自行组织,每年不少于20学时,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由县法制办统一组织,集中进行,每年不少于20学时。不参加培训、完不成培训时间,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每年12月份,对全年培训少于40学时的新增执法人员进行补课培训,我们还利用执法证年检、考试的时机邀请法学专家、市法制办领导进行讲课,培训完毕后进行闭卷考试并邀请市法制办派员监考,统一判卷,每年考试合格率达97%以上,补考合格率100%。今年以来,共计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培训750人,其中新办证人员162人,注册审证人员588人,极大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素质,提升了全县的依法行政水平。同时,全面开展了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委托执法行为、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工作,对不合格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在新闻媒体上公告注销。为进一步加强学习,新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出台后,县政府法制办下发了《关于学习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通知。通过以上措施,整顿了执法队伍,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
(三)实行逢进必考制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中将法律知识考试是否合格列为必须通过的条件之一,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执法岗位新调进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执法。
(四)实行重大决策前听取意见制度。重大决策事项由法制机构提出建议后报常务副县长、县长界定。除涉密事项外,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决策前30日,将重大决策事项在县政府的网站、任县报、任县电视台公布,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属行政机关内部的重大行政决策,应提前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必要时要听取县委、人大和政协的意见。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程序,适用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规定。
(五)推行了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并向社会公布,10日前告知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必要时可专门邀请专家参加听证。除涉密和个人隐私外,听证都公开进行。听证意见的采纳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代表,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六)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及其部门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作出决策。
(七)坚持重大决策的集体决定制度。县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政府及其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
(八)坚持重大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决策实施后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九)坚持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的、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未经集体讨论作出决策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做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确保政令统一
根据《邢台市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规定》,县政府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的通知》,一是严格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杜绝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不符合制定程序要求的,不得发布实行,不按规定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二是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三是推行前置审核、定期评估和清理制度。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计划,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先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合理性、适当性和科学性审核把关,未经审核不出台,出台实施后半年内法制办组织对该文件的合理性、便捷性、操作性进行评估。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错误或不适用的修改或废止。今年,共审核了《任县入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15件,其中针对征地拆迁出台了9件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性文件31件,继续实施的有11件,修改8件,废止12件。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
(一)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县政府组成人员列席人大或政协会议,认真听取工作整改意见,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20xx年共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76件,政协委员提案47件。这些议案、建议和提案共涉及县政府系统28个部门单位。9月22日,我办邀请县人大领导组织对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安监局等单位进行了依法行政工作视查,促进了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专门监督,自觉接受法院的审判监督,不断创新层级监督机制。政府法制办利用罚没许可证年审、行政执法证的发放、规范性文件备审执法检查等多种途径,对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有效监督。
(三)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县政府将今年设为任县行政执法监督年,并下发了《任县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从20xx年5月1日其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自查自评、考核评议、汇总上报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已经结束,根据检查结果,写出了书面报告,并及时下发了第一阶段情况通报,第二阶段已经开始,领导小组抽查了8家单位。县法制办不定期检查了11个单位,共检查卷宗760件,其中合格卷宗640件,不合格卷宗120件。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些问题,如部分卷宗不太规范,行政处罚决定和送达回证等文书资料不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讲评总结,并转发了《邢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我市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把行政处罚程序统一到省定格式上来。通过这次监督检查活动,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执法意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使行政执法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四)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代理诉讼工作。为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今年以来县级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件。经审理,维持2件、撤销2件。另外,参加行政诉讼和上级政府行政复议案件6件。案件主要涉及土地、房产纠纷、行政性收费、行政处罚等方面。行政复议机构牢固树立复议为民的理念,坚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改进审理方式,努力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了化解行政争议,缓解社会矛盾,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
(五)全力以赴做好法制信息报送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3号)及《邢台市政府法制信息管理考核办法》(邢政法〔20xx〕1号),加强全县政府法制信息的报送、宣传和管理,进一步畅通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水平,我县法制办公室采取了三项措施。
一是由我办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任政法〔20xx〕4号文件),要求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审查和报送工作。
二是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将上月的信息报送和采纳情况排出名次汇总后下发给各单位,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差的给予批评。
三是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终依法行政考核的范畴,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严格按照《邢台市政府法制信息管理考核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计算出积分,只有年终积分达到30分的,才可以参加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否则给予“一票否决”;上述措施的实施使我县的法制信息工作有了长足进步。截止12月12日,共计上报信息77篇,省政府法制信息网采纳6篇,市政府法制信息网采纳77篇。
(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学习工作。为切实提高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我县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党委(党组)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党校培训、专题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学法。
二是加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将依法行政知识纳入菜单式培训内容,举办《公务员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各类法律知识讲座,参加培训的人员达500余人次,尤其是把即将实施的《行政强制法》作为年度执法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强化了各单位贯彻执行行政强法的能力。
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四是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带头遵纪守法。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刑事犯罪案件中、从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中,从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政的案例中,筛选一些具有代表性、警示性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使广大行政执法人员时刻绷紧依法行政这个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正确的理念。始终坚持按照法定职权、依照法定程序,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以上措施,我县的法制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县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
(七)全面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邢台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我县制定了《20xx年度任县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细化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考核结果将由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纳入全县依法行政考核成绩之中,作为部门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评先树优、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全县依法行政年度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管理制度。对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和单位在全社会进行公告,同时重点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信息管理,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要参加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才能上岗执法。杜绝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执法岗位。县法制办对全县现有行政执法人员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帐,并在网上公告,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探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机关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条款进行梳理,能够量化的予以量化,并将细化、量化的行政裁量标准予以公布、执行。
三是积极探索实行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我县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现已经市法制办批准,待市政府常务会审查研究。从源头上解决了城市管理领域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的问题。
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学习贯彻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依法行政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片面地认为依法行政工作是政府和部门法制机构的事情,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待增强;法制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评议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我县制订了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但政府法制机构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经验还不够丰富,考核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执法行为仍需进一步规范。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存在未正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的渠道和途径等现象。个别部门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填写不规范,未按统一的格式制作法律文书,案卷装订不规范;少数单位在执法活动中还存在执法不文明、服务意识差等现象。
(四)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政府法制机构代表政府对部门的监督缺乏强制性手段,缺乏权威性;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力度不够强;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各种监督没有形成整体监督效能,且多侧重于事后监督。
七、20xx年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今后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将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完善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全面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认真对照《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一整套能够确保自身行政行为合法的规章制度。重点完善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等。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对行政裁量权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继续开展全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在做好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前提下,向加强日常执法监督转变,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三)构建依法行政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结合《邢台市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积极探索和建立经常性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加强行政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特别是广大群众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完善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拓宽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复议渠道,深入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推进工作
1、根据今年普法工作的任务特点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依法治市办及时起草并以枝法治办〔20xx〕4号文件下发了《20xx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全市“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明确了任务。
2、为了充分发挥普法联系点的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4月23日上午召开了全市“六五”普法工作联系点座谈会议,为相互学习,交流经验,促进工作提供了平台。
3、为做好国家、省、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安排,市、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开展自查,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我市“六五”普法前期工作受到的好评。
二、精心组织,全面完成《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安装运用
1、以枝法治办〔20xx〕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2、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3月28日下午召开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培训会议,特邀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邵波工程师对软件的安装、使用进行了技术讲解和操作演示。
3、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在各镇(街办)和市直一级单位共安装调试由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研发编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发行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小型终端用户版软件66套,通过现场指导和技术支持,系统运行正常。
4、5月13日至17日,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平台,自主命题,成功组织78个单位,1605名党政领导、机关公务员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了一次“平安”建设基础法律知识考试,为深入推进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全覆盖和迎接全省年度法律知识统考奠定了基础。
5、11月中下旬,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全市22个单位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进一步进行了维护,并对参加12月18日全省统一考试通过文件的形式明确了相关要求。
三、积极行动,努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和品牌建设新的亮点
1、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枝法治〔20xx〕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和以枝法治办〔20xx〕3号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栏建设的通知》,对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提出了具体内容和标准要求。
2、利用五柳公园北门和马家店工商所户外LED大型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动态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形成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3、依法治市办在胜利路利用20个广告灯箱建设法制宣传一条街,在礼化路和司法局门前更换法制宣传栏三期,各市直单位更换法制宣传栏200期,各镇(街道)分别建设法治文化长廊9个,更换法制宣传栏27期,各村(社区)更换法制宣传栏558期。
4、加强与市城市管理局的联系沟通,在五柳公园增加法治元素建设法治公园的方案正在规划制定之中。
5、确定市委党校、市法院、市实验中学、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文化宫、市看守所、市消防大队8个单位为全市面向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并挂牌,今年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60余次,近30000人接受教育。
四、各司其责,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是进一步把“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单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市委中心组带头落实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法律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能力。市人大把举办法制讲座列入了工作议程,聘请法律专家举办专题讲座,并对人大任命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政府主动做好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工作,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了好头。市委党校将法治内容融入主体班教学内容,统筹组织了“政府公共职能与依法行政”、“应对突发事件与法制意识”、“侵权责任法”、“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等专题培训,全市公务员集中学法达到了40小时以上。据不完全统计,全年累计开展领导干部中心组学法77次2870人次;对国家公务员集中开班培训6次,320人;开展学法用法知识考试(竞赛)10842人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88场5850人次。
二是进一步把“法律进乡村”活动作为农村普法的重要载体。计生、人社、国土、环保及政法各部门,采取向基层干部、农民“发放一批普法资料、送一套普法书籍、办一次法制图片展、讲一堂法制课、搞一次法律咨询、调处一批矛盾纠纷”等方法,开展了“送法下乡”、“法律进农家”活动。通过散发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宣传了《人民调解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侵权责任法》等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农民做“法律明白人”。组织市镇两级普法讲师团成员,先后在全市9个镇(街道)开展集中下乡宣传活动32场(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5万多份,为农民群众发放法律书籍近2万册。
三是进一步把“法律进学校”活动落到实处。各学校认真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做到了法制宣传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各学校成立家长教育委员会和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争取家长支持,加强对学生普法教育。学校充分利用课堂、广播台、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晨周会、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市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所、派出所等政法干警开展“送法进校园”50余场;9月份,在全市60所中小学全面开展“法律进校园”宣传月活动,通过五个一(上好一堂法制教育课、开展一次“法制教育”主题升旗仪式、举办一次校园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组织一次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实践活动、认真组织一次禁毒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开展,推动了全市依法治校的进程,使学生增强了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学生的法律素质。
四是进一步稳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市直各部门特别是政法各单位坚持把法律服务作为政法部门参与经济建设的品牌产品和优势职能,进行重点突破,大力开展“直通车”服务,通过开展“四联四访”,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活动,为市场主体诚信经营、防范法律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在企业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促进了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市市经信局、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为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企业发展提供保障。并于20xx年9月17日,市在市公安局大会议室举办了一期《知识产权保护法》学习培训。
五是进一步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结合法务网格建设活动,我们重点在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将普法工作与法务网格建设结合起来,在社区成立法务工作队伍,配备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特殊人群关照员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全年社区共组织法制宣传活动55次,发放宣传资料3。5万份,排查矛盾纠纷128件,调解成功125件,提供法律咨询145人次。建立了社区法律图书角;成立了由老干部、老党员、网格员为主要成员的社区法制宣传队伍和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办一次普法专刊。
五、强化措施,加大法治创建活动的推进力度
今年全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了“法治城市”、“法治镇(街道)”、“法治单位”、“法治机关”、“民主法治村(社区)”、“依法治理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参与基层民主自治等法治实践。
1、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3月21日全市正式启动清理规范市级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以来,对50个单位上报的3973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逐项审核,在第一、二阶段审减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316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共计3657项。各单位在第三阶段编制对内、对外流程图时,根据上级部门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对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逐项确认。对20xx年以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各镇街道及市政府各部门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组建清理专班对清理结果进行审核,清理结果报市政府确认后,将公布继续有效、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将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基层单位法治创建逐步推进。及时制定了《基层法治单位创建百分考核标准》,大力开展“法治镇(街道)”“法治单位”、“法治学校”建设,24个创建试点单位工作进一步深入。各镇街道、各单位认真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以典型引路,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了创建方案。行政“执法四制”、村务党务“两公开”及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行政决策公开和党务政务公开等一系列制度得到推行,有效提高了镇街道、行政执法单位依法执政的能力和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市国税局、市审计局等8个单位积极申报首批法治创建先进单位,积极推荐十大法治人物和十大法治事件,并积极组织网络投票。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学用相结合,推进了“法治”建设。
3、强化专项整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坚持从维护全市大局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针对关系民生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行之有效的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今年市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开展了6次执法检查,有效提高了执法水平和质量。教育、工商、公安、文体、建设、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整治“黑网吧”、电子游戏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专项治理活动,净化了社会文化和校园周边环境。商务、工商、食药监、烟草等部门加大假冒伪劣商品、劣质食品、卷烟的打击力度,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全市依法治理。市公安局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先后开展了“缉枪治爆、禁赌铲毒、行业场所整治、道路交通、火灾隐患等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效果。
六、认真谋划,全面规划好明年的普法工作
一年来,我市坚持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有效地提高了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了依法治市进程,全民法律素质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的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尚有差距。一些单位重视不够,没有把普法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忽紧忽松。二是农村普法和青少年普法有一定难度。农村普法对象多为务工人员、老人和妇女,很难集中培训和学习;青少年校外普法存在难点。三是镇街道和市直单位普法进展不平衡。四是普法保障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明年的主要工作安排。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新水平,为我市“冲刺全国百强、建成中等城市、全面实现小康”提供法治保障。
2、以“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为契机,认真开展查漏补缺,解决存在问题,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3、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力度,使五柳公园增加法治元素的规划方案得到落实,适时更新法治文化一条街、LED显示屏、宣传栏等法制宣传阵地内容,建设完善普法网站,充分发挥《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和市级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作用,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法治学习需求。
4、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着力加强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学法用法水平,促进全民普法,扩大覆盖面。
法治宣传工作总结范文2019
2019年以来,县供销社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多层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密切联系供销工作实际,勇于创新、狠抓落实,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社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将法制宣传法治建设纳入重点工作目标
县供销社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将其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一是根据机构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我社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本系统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总结分析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上下共同参与的格局,把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二是对所属企业落实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按要求进行检查督办,推动依法治社,使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了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结合本系统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学习计划,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
一是建立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学习制度,使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将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学习纳入我社中心学习组和机关干部职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严格学法用法考核制度。规定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集中专题学法,公务员学法用法每年不少于10学时,将学法用法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做到有学习笔记,有学习资料。
二是积极安排人员参加上级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法制培训和考试。各业务股室均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省州县主管部门组织的《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
三是积极服务民生,大力开展送法下乡百村万户行主题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法律七进活动向纵深开展,促进党员干部到万户,春风行动解心结活动有形化、实效化,县供销社先后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到刷经寺北街村级综合服务社、和所属企业,在当地农民和下岗职工中普及法律知识,教育他们依法保护自身利益,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务工活动,增强了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他们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水平。
三、坚持依法治社,不断推进供销工作法制化
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供销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我社大力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办事。
一是突出重点。首先主抓机关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学法用法工作。机关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今年以来,全体机关干部组织学习了《宪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信访条例》、《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会计法》、《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法》、《行政许可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六五普法读本等学习资料,每人配发了普法笔记本,先后组织了4次普法学习培训活动,坚持每年人均学法时间达20小时。
二是在普法学习中,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全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与信访、劳动关系、资产管理、财会管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学法指导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解困工作;提高依法治社水平,依法调处劳动关系,解决企业来访、缠访、驻防等重大信访矛盾,维护了大局稳定。
四是完善制度。县供销社从15个方面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将各项工作纳入法规制度运行轨道,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做到有章可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四、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供销社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依法治理工作落实的力度不够。要真正将依法治理的理念贯穿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中,真正与供销社事业建设融合在一起,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许多与法律法规不协调、相违背的现象,企业资产、财务、人员、经营者管理松散,有待进一步规范化,正规化,更有待进一步纳入法治轨道。
今后,我社将按照县普法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方法和手段,坚持依法治社,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2010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高邮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0年11月)
今年以来,市民宗局法治工作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深入推进法治高邮建设、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部署要求,认真对照市委《2010年法治高邮建设工作要点》,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公正透明,廉洁高效,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调整完善组织,进一步加强了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局党支部把法治创建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濮国华为组长,副局长曹巍为副组长,各科、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法制科牵头和协调工作。局机关同时完善了法治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全局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法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将每项重点任务详细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
二、研究制定规划,进一步规范和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
1一是对局法治工作基础资料进行了整理和修订。修订后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共分执法责任、执法依据、执法程序、配套制度等几个方面,对执法公示、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过程责任追究、处罚程序各类文书式样、执法证件管理等都进行了具体明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行政许可事项2项、行政处罚事项23项、行政审批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要求组建局域网,并入了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
二是加强党务、政务公开,进一步发挥了民主监督机制作用。我们对工作中一些涉及民生的问题,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墙向社会公开、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扩大了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有效杜绝了片面性,减少了失误,增强了决策的透明度,提高了决策的准确率。
三是落实责任,确保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各项措施的落实。去年国家宗教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将“平安宗教活动场所”等创建工作全部纳入“和谐寺观教堂”的创建中。我们按照省宗教局下发的《江苏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评分细则(试行)》对全市的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今年上半年,我局会同乡镇民宗助理、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对全市47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验收。在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检查中,针对发现的场所制度不完备或执行不到位、安全措施和责任不明确、财务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接受复查。检查结束后,我局即形成制度检查情况通报并下发至乡镇园区、团体和场所。由于工作扎实,今年以来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健康有序,没有发生消防及安全事故。镇国寺、菱塘清真寺、福音堂等三处宗教活动场所已申报省和谐寺观教堂并被列为创建工作示范单位。
三、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
我局利用党课和政治学习,组织党员和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个党员同志都制定了个人“创先争优”目标,并作出了庄严承诺。学习依法行政先进典型,积极参加法制办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和测试,不断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弘扬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的精神。通过组织观看反腐倡廉影视片,做到警钟长鸣,增强拒腐能力,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行政执法人员的形象代表着行政执法机关的形象,我们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坚持教育引导,严格执法纪律,要求执
法人员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同时抓好业务培训,按年度计划每月组织学习,培养执法人员的过硬本领,确保局机关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知晓法律法规,熟悉执法业务。
我们认真组织学习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管理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今年5月份,我局组织乡镇民宗助理16人和局机关7人参加高邮市2010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巩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提升了依法行政意识。今年4月29日,利用“行风热线”直播节目,通过广播电台广泛宣传“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的意义,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反响。8月21日,我局邀请了省委党校宗教研究所所长、省伊协副会长米寿江教授来邮在《周末课堂》上作了“宗教与社会和谐”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干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责任感。
四、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
为切实履行好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职能,我们的做法是:针对宗教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在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转化违法、打击犯罪的原则基础上,今年,我们在对假僧假道乱做佛事道场、基督教私设点和私建乱建小庵小庙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农村假僧假道干扰场所和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现象得
到遏制,迷信和邪教活动得到有效防范。但是宗教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宗教事务管理政策性、原则性强,社会敏感度高,我们从提高宗教事务管理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入手,加强与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起了信息沟通、部门联动、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定期深入基层加强对农村宗教活动的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遇矛盾耐心化解,见纠纷妥善处置,对违法动真碰硬,真正做到敢管、会管、齐抓共管。
银行整治非法集资工作总结
银行法治教育工作总结(共3篇)
银行法律工作总结
银行普法工作总结
银行作风整治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县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xx―20xx年)西委发〔20xx〕24号》和《xx县人民政府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现行林业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年度依法治县建设工作方案,落实了相关人员,现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要小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基础进一步夯实
认真抓实法制机构建设,成立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专门的人员和科室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形成依法治县办牵头,其他相关科室和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覆盖到全行业,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机制,完善了宣传教育内容和重点,通过展板、QQ信息平台等载体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在会前学法、平时执法普法中认真落实和,监督相关科室法治政府建设。
二、认真查找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准确把握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内容,突出工作重点,统筹兼顾,全面高效地开展依法治林工作,做到积极主动受理,依法快速处理。
三、严格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确保行业依法执法
(一)严把立案关。所有林业行政处罚,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实施。凡发现或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等违反林业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在林业行政处罚范围内的行政案件,一律移交其他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二)严把取证关。对已立案的案件要及时调查取证,认真制作相关笔录,做到调查事实清楚,收取证据真实科学规范,使其能真正成为行政处罚的有力依据,确保案件能成功查处。
(三)严把案件审核审批关。对立案、检查、辨认(指认)、先行登记保存、封存(查封)、扣押、鉴定(检测、评估)、听证、处罚等环节,必须严格程序,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四)严把案件处理关。案件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需听证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启动听证程序。对重大问题和事项以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应征求相关业务科(股)及其分管领导的意见,并采取局长办公会等集体议案制,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案件处理合法。
(五)严把罚款收缴关。罚没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罚没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不得坐支、截留挪用或拖欠不交。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林业行政罚款的违法行为人,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严把信息公开关。对处理完毕的林业行政案件要实行一案一档,整理成卷宗存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办案办理单位落实专人,把案件办理的有关事项在林业政务信息平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努力,目前我局依法治县工作已形成正规化,制度化,做到事前指导,事中监督,提前制止,切实减少涉林违法行为发生,为建设“美丽xx”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