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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2022-05-14 17: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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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确保7777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关于加强7777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能,我所集中时间、集中人员,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一切困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我所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现阶段工作的重点,制定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整治工作开始后,我所利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广泛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全面客观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弘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树立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诚信意识。同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增强食品安全信心。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突出重点,严格把关。

在整治行动中,以城区、农村集贸市场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节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为重点检查项目,以大型商场超市、副食批发市场、食品店为重点对象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是严把食品入市质量关。严查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确保食品来源安全。二是加大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肉制品的检查力度,禁止不合格食品上市。三是严把食品经营行为监督关。对每户食品经营户经销的所有食品进行了详细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出售超期、变质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加工等违法行为实现重点高危食品的全覆盖抽查。

四、检查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77余人次,执法车辆77台次,

检查了全区范围内77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其中,食品生产企业7家,餐饮服务企业77家,食品流通企业77家,在双节期间,我所辖区内无发生食品中毒事故。

在双节期间,我所共立案7宗,结案7宗,有7宗案件正在调查处理当中,查处各类不合格食品共7.777公斤。

第二篇: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月工作方案

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月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8月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取得实效,根据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09‟7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目标,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总体要求,以治理车辆乱停放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为推动全市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静态交通秩序,严格查纠车辆乱停放等影响通行、阻碍畅通的违法行为,达到科学规划、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停车场(点),机动车“停车进场、停放归点、朝向一致、间隙适当、规范有序”,非机动车“停车归点、停放整齐、朝向一致、规范美观”,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城乡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减少,实现良好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

三、工作重点

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月重点打好“三大战役”,开展好“一个活动”。

(一)打好停车场(点)规划建设战役

治理“停车乱”,要从停车场(点)的规划建设入手,从根本上

1 缓解“停车难”。

1.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车辆增长情况和停车需求制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建设规划,要将停车场建设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城乡交通发展规划。

2.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拟建、在建、现有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和住宅区停车场,加强对设计方案的审核和停车功能的监督检查,完善停车场建设。对设计方案不合理的要责令更改方案,对停车场改作他用的要限期恢复停车功能,对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住宅区没有配建停车场的要责令积极创造条件配建。

3.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设置满足本单位需求及外来办事车辆停车需求的专用停车场。

4.深入调研停车需求、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制定建成区和乡镇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临时停车点整体规划,充分利用道路资源,科学设置占道临时停车点,努力适应社会停车需求,缓解“停车难”矛盾。

5.落实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临时停车点管理制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道路和交通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占道临时停车点,坚决清理不规范、不合理占道临时停车点。

(二)打好交通信号及交通安全设施配套建设战役

按照“畅通工程”、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工作要求,进一步设置、完善道路交通信号及交通安全设施。

1.重点设置、完善停车场标志、标线以及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临时停车点标志,施划标线,非机动车占道停车点设置规范停车的固定设施。

2.设置、完善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隔离设施、防护栏、行人安全岛等城乡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尤其是交叉路口的信号灯,非灯控路口让行标志标线,次干道及次干道以上道路限速标

2 志,交叉路口指路标志,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标志,禁令标志前方的提示标志,路口、路段人行横道线,路口行人二次过街等候线,次干道以上道路和主、次以上干道相交路口渠化标线等设置。

(三)打好严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战役

巩固前一阶段 “停车乱”专项治理成果,重点查纠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1.严厉查纠机动车占用行车道、人行道、盲道、无障碍道路等违法停车行为;

2.严厉查纠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特别是占用盲道、无障碍道路停车的违法行为;

3.严厉查纠行人不按规定穿越道路、跨越交通隔离设施、无障碍道路违反交通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

4.严厉查处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摆设摊点、流动摊贩等当街为市、影响道路通行和城乡环境的违法行为;

5.严厉查处货物运输车辆抛洒、散落装载物及其他车辆向车外抛洒物品,污染城乡道路交通环境的违法行为;

6.严厉查纠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文明出行、安全回家”主题宣传活动

1.各级政府要把开展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治理的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始终,为提高治理成效、促进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明显好转提供有力支持。

2.各级政府要坚持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七进”活动为依托,借助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遵守交通信号、文明行车、文明停车为重点,广泛宣传道路交通秩序治理的目的和要求,大造舆论声势,增强广大群众遵守和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的自觉性。

3.组织新闻单位开设专栏对交通秩序治理月活动进行及时跟踪、全面报道,对车辆乱停乱放、违法掉头等交通乱点和不文明交通行为

3 及时曝光。

4.加强对校车及驾驶人管理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交通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学生自觉承担劝导、督促家长和亲友文明行车、文明停车、遵守交通信号等文明参与交通的责任,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标。

5.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出行、安全回家”主题宣传活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道路交通文明劝导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文明交通的好风尚。

6.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务中心及相关业务窗口面向群众的特点,向来访人员发放“文明出行、安全回家”温馨提示卡,以扩大受众面。通过建立宣传一条街和主题广场,让广大群众办事、休闲都能感受到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四、时间安排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月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性战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8月1日-10日):规范占道停车场(点)战役。深入排查和调研停车需求、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科学规划、设置占道停车场(点),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有效缓解“停车难”矛盾。同时,落实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停车场(点)管理制度,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并根据道路和交通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和撤除占道临时停车场(点)。

(二)第二阶段(8月6日-19日):完善交通信号及交通安全设施配建战役。按照“畅通工程”、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等工作要求和标准,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信号及交通安全设施。

(三)第三阶段(8月13日-31日):严查严处交通违法战役。巩固前一阶段“停车乱”专项整治成果基础上,突出重点,严厉查纠道路车辆乱停乱放、占盲道和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职责分工

4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月工作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公安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突出主体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和实施好本地的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一)市公安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协调市级有关部门和各郊区(市)县政府开展交通秩序治理月各项工作。

1、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停车场规划,完善停车场建设、管理制度,验收竣工的停车场;设置、完善交通信号及交通安全设施;

2、负责占道临时停车点的规划、设置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秩序;

3、加强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查严处车辆乱停乱放、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等影响交通的违法行为,净化交通环境;

4、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和无障碍道路摆设摊点、流动摊贩等以街为市、影响道路通行和城乡环境的行为;

5、加强城乡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妨碍、阻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行为。

(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审定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月宣传工作方案,结合治理月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文明出行、平安回家”主题宣传活动,加大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结合文明城市建设活动,将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月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活动规划,常抓不懈。

(三)市监察局:负责对各单位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要按规定严肃查处。

(四)市建委:负责将机动车停车场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格审核拟建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不含体育场馆)、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等大型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数设计方案,对设计方案不合理的责令更改方案。

(五)市城管局:负责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行车道、人行道(盲道和无障碍道路)摆设摊点、流动摊贩等以街为市、影响道路通行和城乡环境的行为;负责停车场(点)、城乡道路的卫生监督检查,开展停车场(点)卫生死角清理活动。

(六)市工商局:负责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公共停车场;负责督促、指导市场开办者合理规划、设置市场内的车辆停放区域;配合城市管理、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取缔影响交通信号识别的广告。

(七)市交委:负责公路交通标志等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超限运输车辆。

(八)市商务局:负责指导、监督商品交易市场按国家标准建设和落实市场停车场、市场交通通道,维护场内交通秩序,不影响区域交通规划;会同建设、规划、交管等部门协调解决商业设施停车场建设中的相关问题。

(九)市农委: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村社”活动,开展对农村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居民规范乡镇、村社道路及居民房前车辆停放。

(十)市环保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标准》,加强对机动车的尾气监测、噪声监测。

(十一)团市委:负责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交通秩序专项治理月活动,在城乡主要道路开展“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劝导驾驶人、行人等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信号,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文明参与道路交通。

(十二)市传媒集团:负责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

6 紧紧围绕交通秩序治理月工作,大力宣传交通秩序治理动态及成效。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专项治理的规模效应,赢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治理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达标。

各级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迅速建立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月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对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停车及道路交通秩序检查评价标准”,同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按照能级管理原则,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落实责任,强力推进道路交通秩序治理月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交通秩序治理月的各项任务。

(二)突出重点,强化治理,整体推进。

以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临时停车点的设置、规范停车秩序、严查严处车辆乱停乱放等阻碍交通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内容,针对城乡结合部、中小街道等交通热点、难点地区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突出现象,采取疏堵结合的策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强化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力度,实现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整体推进。

(三)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联系,通力协作,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交通秩序治理月的各项工作目标。相关部门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执法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强化督导,认真检查,严格问责。

市政府将派出督导组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交通秩序治理月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督查,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

7 室将对各地交通秩序治理月每一阶段的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五)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交通秩序治理的每一阶段工作认真总结,深入分析研究,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措施,力争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建立、健全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治理、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和完善、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考核评价等长效机制,以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促进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停车及道路交通秩序检查评价标准》

主题词: 城乡环境

交通治理 通知 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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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4日印 (共印300份) 附件: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规范停车及道路交通秩序检查评价标准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全省城乡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工作,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秩序化、清洁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平安畅通县区评价指标体系(2008版)》及其考核评价标准和办法、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8年版)》、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安机关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停车乱”专项治理方案》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评价标准》,特制定本检查评价标准。

一、停车场(点)规划、设置与管理

停车场(点)分为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和占道临时停车点。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或居住区等车辆停放的场所;占道临时停车点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规划设置供社会车辆临时停放的停车泊位。

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征得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竣工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了验收合格。

(一)城区 1.公共停车场 【规划】

(1)相关部门根据车辆的增长情况和停车需求,制定了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并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城乡交通发展规划;

9 (2)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商厦、宾馆酒店、贸易市场、体育场(馆)、餐饮商业街(区)、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景点、居住区、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公共场所,配建了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需求相适应的公共停车场;

(3)私营货运车辆、工程及专用机械车等有集中停车需求的,规划了集中规范停放的公共停车场(点);

(4)公共建筑、公共场所配建的公共停车场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的,恢复了公共停车功能。还未恢复公共停车功能的,已向政府或相关部门报告;

(5)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进行了改建或者扩建; (6)地震灾区在恢复重建中,同步配套规划了公共停车场。 【设置】

(1)交通标志、标线符合国标,齐全醒目;

(2)在明显位置上设置了停车场管理制度公告牌,并标明了管理机构或单位;

(3)施划了车辆停放泊位标线,并保持清晰。不便施划停车泊位的,保持地面平整;

(4)进出口保持了通畅,符合安全要求。 【管理】

(1)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制度明确,责任落实; (2)车辆停放归位、摆放整齐、朝向一致; (3)按车辆类型分类停放;

(4)停放车辆无无号牌汽车、摩托车; (5)保持了清洁卫生。 2.专用停车场 【规划】

(1)公共汽车规划了专用停车场(点);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规划了满足

10 本单位及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车辆停车需求的专用停车场;

(3)居住区规划了满足住户停车需求的专用停车场; (4)专用停车场泊位空余的,能够向社会其他车辆开放。 【设置】

(1)设置了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

(2)有条件的施划了车辆停放泊位,车位间隔适当,车辆进出安全畅通;

(3)向社会其他车辆开放的专用停车场设置有醒目的指示标志,进出口符合安全要求。

【管理】

(1)进出口有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2)车辆停放归位、摆放整齐; (3)按车辆类型分类停放; (4)保持了清洁卫生。 3.机动车占道临时停车点 【规划】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停车需求、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对建城区内机动车占道临时停车点进行了整体规划,并向社会公告;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变化情况,对机动车占道临时停车点进行了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告;

(3)每个占道临时停车点有具体的规划设置要求;

(4)建立了机动车占道临时停车点规划管理档案,资料齐全。 【设置】

(1)交通标志、标线符合国标,齐全、醒目;

(2)设置了停车点管理制度公告牌,并标明了管理机构或单位; (3)设置了醒目的规范停车告示标志牌;

(4)停车泊位标线清晰、间隔适当,不便施划停车泊位的,用

11 适当方式明确了范围,保持地面平整;

(5)停车泊位未占用或阻挡无障碍道路和盲道;

(6)根据临时停车点的需要,在停放车辆与通行道路之间摆放了锥形筒;

(7)停放车辆进出不影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管理】

(1)有专门管理人员,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没有管理人员的,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

(2)车辆停放归位、间隔适当、朝向一致、摆放整齐; (3)汽车、摩托车分类停放; (4)停放车辆无无号牌汽车、摩托车; (5)保持了清洁卫生。

4.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占道临时停车点 【规划】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非机动车停放需求,对建城区内非机动车占道临时停车点进行了整体规划;

(2)按照方便和安全的原则,在适宜的人行道上规划设置了临时停车点,且位置适当、间隔合理,能够满足停车需要;

(3)在非机动车道上设置的临时停车点规模适当,符合安全要求;

(4)建立了非机动车占道临时停车点规划管理档案。 【设置】

(1)人行道上的临时停车点施划了标线或设置了适当的物理设施,有条件的设置了停车点标志牌;

(2)非机动车道上的临时停车点用适当方式设置了停车区范围和明显的标志牌;

(3)商业街(区)、大型商厦、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或场所门前的集中占道临时停车点,设置了明显的标志和范围,设有管理制度

12 公告牌,并标明了管理机构或单位。设置了规范停车告示标志牌;

(4)未占用或阻挡无障碍道路和盲道; (5)不影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管理】

(1)集中停车点有专门人员管理;

(2)人行道上的临时停车点落实了门前管理责任;

(3)按照非机动车辆类型,分类停放,朝向一致,摆放整齐; (4)需临时停放二轮摩托车的,相对集中,无无号牌摩托车停放;

(5)保持了清洁卫生。

(二)乡镇

1.公共和专用停车场点 【规划】

(1)根据乡镇集中停车需求,规划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点;

(2)有条件的宾馆、饭店、医院(卫生院)、车站等规划了满足停车需求的停车场点;

(3)单位和住宅区,根据自身车辆的停车需求,规划了专用停车场点。

【设置】

(1)公共停车场点设置了符合国标、醒目的交通标志,设有管理制度公告牌,并标明了管理机构或单位;

(2)公共停车场点有条件的施划了车辆停放泊位,没有条件的,应当保持地面平整;

(3)专用停车场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了标志,有条件的施划了停车泊位。

【管理】

(1)公共停车场点有专门管理人员,制度明确,责任落实。专

13 用停车场点落实了管理责任;

(2)按车辆类型分类停放,摆放整齐;

(3)公共停车场点停放车辆无无号牌汽车、摩托车; (4)保持了清洁卫生。 2.机动车占道临时停车点 【规划与设置】

(1)根据停车需求,在乡镇规划设置了机动车占道临时停车点; (2)设置了符合国标的交通标志,有条件的施划了停车泊位,不便施划停车泊位的,明确了范围,保持地面平整;

(3)建立了占道临时停车点管理档案。 【管理】

(1)集中临时停车点有专门人员管理; (2)未占用或阻挡无障碍道路和盲道;

(3)按车辆类型分类停放,摆放整齐、朝向一致; (4)停放车辆无无号牌汽车、摩托车; (5)不影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6)保持了清洁卫生。

3.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停车场点 【规划与设置】

(1)根据医院(卫生院)、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店铺等停车需求,规划设置了公共、专用或占道临时停车场点;

(2)乡镇街道两边规划了占道停车点,施划了规范停车的标线或设置了适当的物理设施;

(3)未占用或阻挡无障碍道路和盲道,不影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管理】

(1)需要并有条件的有专人负责管理,街道两边的占道临时停车点落实了门前管理责任;

14 (2)按车辆类型分类停放,摆放整齐、朝向一致; (3)保持了清洁卫生。

(三)旅游景点停车场点 【规划与设置】

1.根据旅游车辆停放的需求,规划设置了满足各类车辆停放的停车场点。需要设置占道临时停车点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了规划,并按照城区占道临时停车点的标准进行了设置;

2.根据旅游车辆的类型,规划设置了车辆分类停放区域; 3.设置了符合国标的交通标志、标线,施划了停车泊位。不便施划停车泊位的,保持地面平整;

4.设置了醒目的规范停车告示标志牌; 5.进出口通畅,符合安全要求。 【管理】

(1)有专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

(2)按车辆类型分类停放,非机动车集中停放; (3)车辆停放归位,朝向一致,摆放整齐; (4)停放车辆无无号牌汽车、摩托车;

(5)保持了清洁卫生。

(四)公路沿线停车场点。 【规划与设置】

1.各类宾馆、旅店、餐饮(农家乐)、商场、店铺、住宅等,根据车辆停放需求,在院内或门前规划设置了停车场点;

2.有条件的施划了停车泊位或区域;

3.停车场点未占用通行道路,不影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管理】

(1)落实了管理责任;

(2)停放车辆朝向一致,摆放整齐; (3)保持了清洁卫生。

二、交通信号及交通安全设施

(一)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灯设置符合国家标准(GB14886-2006)。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交通信号灯控交叉路口数量占应设交通信号灯交叉路口总数的比例应达到以下标准:

1.部级“平安畅通县区”或一等“畅通工程”管理水平的县级以上城市不得低于90%;

2.省级“平安畅通县区”或二等“畅通工程”管理水平的县级以上城市不得低于80%;

3.市级“平安畅通县区”或三等“畅通工程”管理水平的县级以上城市不得低于70%;

4.其他城市不得低于60%。

乡(镇)根据交通流量、路网结构、道路等级和功能等实际情况,参照以上标准设置。

(二)交通标志标线

设置的交通标志和施划的交通标线符合国家标准(GB 5768-2009),并保持齐全、醒目和有效。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内设置的交通标志和施划的交通标线应达到以下标准:

1.设置、调整和完善建成区3.5米以上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2.完成建成区次干道以上道路、次干道与次干道以上道路相交路口的渠化;

3.完成建成区3.5米以上道路非灯控路口让行标志标线、四车道以上道路限速标志、停车标志标线、危险化学品禁止通行标志、禁令标志前方的提示标志;

4.完善路口、路段人行横道线、路口行人二次过街等候线等标志标线;

5.设置、调整和完善建成区主干道与次干道以上道路相交路口指路标志;

16 6.完成建成区6米以上道路非灯控路口让行标志标线、主干道限速标志以及主、次以上干道相交路口指路标志;

7.完成建成区主干道和次干道交通标志:地级市平均每公里不得低于7块;县级市(区)平均每公里不得低于5块;县城平均每公里不得低于3块;

8.学校周边设置相关的交通标志率达到100%。

乡(镇)根据交通流量、路网结构、道路等级和功能等实际情况,参照以上标准设置。

(三)交通安全设施

1.根据交通需求,设置了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2.设置的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合理;

3.设置的行人过街设施科学、合理,满足实际需求;

4.学校周边设置过街设施、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率达到100%。

三、通行秩序管理

(一)机动车守法率(不包括摩托车)

1.部级“平安畅通县区”或一等“畅通工程”管理水平的县级以上城市不得低于95%;

2.省级“平安畅通县区”或二等“畅通工程”管理水平的县级以上城市不得低于90%;

3.市级“平安畅通县区”或三等“畅通工程”管理水平的县级以上城市不得低于85%;

4.其他城市不得低于80%;

5、乡(镇)不得低于75%。

(二)摩托车守法率 1.无牌无证车辆不超过5%; 2.无驾驶证驾驶不超过10%; 3.未经定期检验车辆不超过10%; 4.超载不超过15%;

17 5.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超过20%。

(三)非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

1.部级“平安畅通县区”或一等“畅通工程”管理水平的县级以上城市不得低于90%;

2.省级“平安畅通县区”或二等“畅通工程”管理水平的县级以上城市不得低于80%;

3.市级“平安畅通县区”或三等“畅通工程”管理水平的县级以上城市不得低于70%;

4.其他不得低于60%。

(四)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率

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占交通违法行为总量的比例。 1.部级“平安畅通县区”或一等“畅通工程”管理水平的县级以上城市不得超过8%;

2.省级“平安畅通县区”或二等“畅通工程”管理水平的县级以上城市不得超过10%;

3.市级“平安畅通县区”或三等“畅通工程”管理水平的县级以上城市不得超过12%;

4.其他城市不得超过15%; 5.乡(镇)不得超过18%。

四、评价标准

检查评价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停车场(点)规划、设置与管理、交通信号及交通安全设施和通行秩序管理三个大项完全达标的为优秀,80%以上达标的为合格,80%以下达标的为不合格。

第三篇:乡镇林业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林业局的亲切关怀下,创新措施,扎实工作,顺利地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县林业生态和林业产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

一、狠抓重点工程,林业生态建设再上台阶

(一)退耕还林成效显著。巩固退耕还林11.2万亩,兑现补助资金1382.50万元;组织人员对20xx-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专项建设、现代林业基地、新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专项建设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面积为13.362万亩;完成20xx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专项建设13898亩,其中:经济作物250亩、原料林6898亩,特色经果林2750亩,品种改良1500亩;编制完成20xx年83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方案,涉及15个乡镇、29个行政村,共计231个小班。

(二)天保工程有序推进。聘请管护人员20名,以小班为单位,将3.18万亩国有林地的管护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实施单位,实行分片包干,分组管护,层层签订森林管护合同,共续签了70份森林管护责任协议书,签订率达100%,全面落实了国有林管护责任。20xx年,全县天保工程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235.79万元,省级地方财政投入5.25万元,到位资金共241.04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3.94万元,国有林管护费46万元,“五险”50.2万元,退休人员医保省级补助0.9万元。20xx年,我县公益林补偿面积96621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面积92917亩,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3704亩,兑现资金142.51万元,涉及19个乡镇,63个村,16986户。

(三)城乡绿化再创佳绩。今年,全县共育苗123.5亩,预计出各类优质苗木235万株;完成营造林2.54万亩(其中:20xx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专项建设1.3898万亩,20xx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任务0.83万亩,20xx年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0.372万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60万株,完善城乡绿化100亩,绿化栽植率100%;实施20xx年农建综合示范区s202线新宁河桥至宝塔段绿化工程2.1公里。20xx年,新增成林面积18257亩,森林覆盖率上升1.18 个百分点,达39.46 %。

二、夯实基地建设,林业产业发展步伐加快

(一)基地建设稳步推进。紧密结合“221工程”建设和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和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农业综合开发油橄榄基地建设等项目,全力推进油橄榄、银杏基地建设。补植完善现代林业产业基地2.7万亩(其中:银杏基地2.1万亩,油橄榄基地0.6万亩),新建林区公路96公里,蓄水池2万立方米,均为规划指标的100%。同时,整合县本级财政投入项目―20xx年3万亩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项目,在普安、永兴2个乡镇补植完善银杏0.17万亩、油橄榄0.3万亩,在永兴门坎坡村重点打造0.2万亩“万亩林亿元钱”核心示范基地培育,高标准建成油橄榄产业精品园区――中华橄榄园,银杏产业精品园区――新太乡龙形山村至沙坝乡袁家坪村16公里银杏长廊。11月,顺利通过了全省现代林业重点县检查验收。

(二)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四川天源油橄榄公司橄榄酒产能扩大,年产酒量已达200吨以上,并获得“四川省名牌”称号,目前,正与欧盟展开合作。XX市颐年银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普安工业园区的厂房建设正加紧进行,银杏茶、银杏黄酮、银杏系列保健品的开发步伐加快,银杏产业链不断延伸。

(三)林下经济初露头角。以林地资源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充分利用林下自然条件,大力发展废料菌、林下养殖、林药、林下种植等发展模式,在长岭、广福两镇利用松树伐桩种植茯苓10000兜;在永兴镇箭口垭村、糖房坝村发展林下养殖基地200亩,养殖橄榄鸡10000只;在普安镇罗山槽村,永兴镇门坎坡村、箭口垭村、糖房坝村种植药材桔梗4000亩。

(四)经济效益逐步攀升。全年,共实现林业产值90918万元(其中:第一产业46976万元,第二产业29942万元,第三产业14000万元),其中旅游及服务业收入14000万元,完成林下经济产值6611万元,实现农民人均从林业获得收入1328元。

三、坚持依法治林,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加强

(一)职责任务更加落实。严格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县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县长作为第二责任人,分别与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签订了《XX县20xx年度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书》,县林业局对全县森林资源承担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对本辖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二)审批管理更加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所有行政审批件都由政务中心林业窗口统一接件,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并严格按程序依法审查资料,做到资料不齐不批、程序不全不批,所办理的行政审批件都在林业局网站予以公开。全年,我局政务中心窗口共受理各类涉林手续130件,办结130件,办结率100%,其中:临时占用林地8件,林木种子生产许可10件,林木种子经营许可10件,补办林权证31件,调运植物检疫证18件,木材运输证33件,松脂采集20件。为进一步加大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力度,局纪检组还坚持每季度深入到县政务中心检查行政审批件1次。同时,为加大对乱砍滥伐的治理力度,已暂停全县林木采伐近1年时间。

(三)森林防火扎实有效。注重以防为主,充分利用森林防火“三进、六有”乡镇建设、森林防火宣传进校园“六个一”、“安全生产月”和“科技三下乡”等活动,在全县重点林区乡镇、国有林场、学校、旅游景点,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共张贴公告240余份、书写岩标1700余条、悬挂横幅50余幅、刷写标语3万余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6万余张,利用宣传车宣传森林防火活动150余次、散发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8万余份;全县共召开森林防火会议70余次,电视宣传40余次;全县受教育面达90%以上,形成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在重要景区重要地段修建2个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标碑,防火期为各乡镇、重点林区村、林区单位、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发送手机短信272条;在广播电视台滚动播放森林防火宣传标语12条;制作森林防火宣传牌500个。对重点林区村专职巡山员实行动态管理,并在节假日为重点林区增派人员加强巡护,做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分解落实防火任务,全县共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3300余份;并对全县988名痴、呆、傻等智障人员和1585座林内坟墓进行登记造册,落实监管责任人。通过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森林防火的各项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据统计,我县今年共发生2起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3.7公顷,行政处罚1人,刑事立案1人。森林防火各项指标均在省控范围以内。

(四)有害生物防治有效。结合“科技三下乡”活动,广泛宣传了《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蜀柏毒蛾和马尾松毛虫防治方法等法律法规和防治技术。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森防方针,严格按照市局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安排了各项森防工作。编制了20xx年防治实施方案及XX县20xx年度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了20xx年春、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林业有害生物越冬代复查工作、锈色棕榈象专题调查工作、国际重大林木害虫――小圆胸小蠹的调查检测和检疫工作、杨树病虫害的监测防控工作;启动了XX县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项目;对蜀柏毒蛾、马尾松毛虫、长足大竹象、松赤枯病等林业有害生物进行了全面监测,并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积极防治,有效的控制了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的蔓延。今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危害面积2.73万亩,实施化学防治0.56万亩,人工(物理)防治1.37万亩,生物制剂防治0.8万亩。对讲治镇光明寺村两株感病珍稀桂花古树进行了抢救性保护。同时,加强了森林植物检疫专项执法工作,确保了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五)林业执法不断加强。结合开展“绿盾”暨“利剑20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和占用征收林地清理整治工作等保护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8起(其中:滥伐林木案件16起;无证运输案件14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6起;非法收购无证木材案件1 起;非法收购、运输野生动物案件1起),案件查处率100%,与20xx年相比,案发总数减少61.9%。在各案件办理中,共没收木材185.4055立方米,没收活立木皂桷树2株,没收野生动物死体184只,共处罚款15.4850万元,责令补种树1410株,行政处罚49人次。今年,我局还接受了县人大《森林法》执法检查,并顺利通过检查。

四、推进改革创新,林业发展活力倍增

继续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方针,以森林可持续经营为主线,完成了“十三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编限基础数据核实上报工作;开展了10年一次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目前外业调查已结束,待省林业厅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转入内业。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各项配套改革措施,林业改革不断迈向纵深。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林权流转、森林抵押贷款、政策性森林保险程序;二是XX县政府编制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完成意见征求,现已报县深改办审核;三是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XX县林木采伐流通管理暂行办法》;四是认真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颁证“回头看”,对错登、漏登、重登的林权进行了纠正;五是配合县上在永兴镇开展了“六权同确”试点工作;六是开展了非国有重点公益林赎买政策研究,完成了研究报告初稿;七是启动并开展了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

五、突出助民致富,扶贫攻坚成效初显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攻坚的重大决策,充分利用林业优势助民致富。一是协助县上完成了52个贫困村的扶贫攻坚规划。二是拟定了《XX县宝石桥水库“环湖生态扶贫攻坚工程”生态林建设实施意见》。根据宝石桥水库“环湖生态扶贫攻坚工程”总体方案的要求,按照分步实施,总体推进的原则,通过补植完善原有退耕还林工程,积极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到20xx年底,实施环湖贫困村退耕还林1万亩,基本建成库区迎水面100米等高线环湖绿化带。同时,以宝石湖―明月湖为中心,以宝塔坝荷花基地为支撑筹建湿地公园,并将其申报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予以开展,以切实保护好我县的生命之水。三是扎实开展对口帮扶。为帮扶村新太乡天城罐村提供帮扶资金5万元,争取项目建设资金200万元,同时,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对口帮扶工作,为59户帮扶对象送去价值近万元的生产生活物资及1000多元现金。

六、推进政务公开,群众监督更加有力

狠抓政务窗口和网站建设,林业行政审批工作更加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更大,林业信息查询和群众监督渠道更加畅通,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升。截止11月底,共发布林业信息103条,受理公众咨询1件,回复1件;深入开展平安林业建设,全力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案件12起,办结回复12起,接待来访群众30余人次,下访10次,市长热线回复1次,部门联合下访3次,案件查处率和答复率均达100%。受理书记信箱2件,回复2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3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开展民意征集2次。同时,县政协通过分散调查、会议座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和集中评议等方式分四个阶段对林业局工作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民主评议,其结果为满意。

七、强化队伍建设,党风政风焕然一新

认真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力推进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认真举办了“党课小讲堂”、“干部小讲堂”和“法制小讲堂”,同时,扎实开展了为期3天的党纪和廉政建设知识专题学习以及主要领导上党课等活动。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和干部职工互动交流等形式,有力地促进了全体党员干部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二是加强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建立了《基层党组织三分类三升级活动管理台账》,向上级申报了争创目标,向社会公开了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承诺书。各基层党组织均严格按照争创目标开展了相应工作,局党总支每季度都深入到各支部开展了1次跟踪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以“十个一”为载体,深入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惠民生、促发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党员干部加强廉洁自律,自觉改进作风。今年上半年,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中,我局名列县级部门第一名。

第四篇:监所检察工作总结

XX市人民检察院

2012年上半年纪检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院监所工作在市院和全市纪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三门峡及我市纪委全会和市院3月15日召开的纪检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加强作风建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截至5月20号,我院干警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现将我院半年纪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常抓不懈。年初在研究检察工作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党组书记是本院反腐倡廉的第一责任人,常务副检察长要经常过问,其他分管副职必须坚持日常业务和反腐倡廉“两手抓”的工作格局。

二、以专项活动为载体,狠抓教育培训

我院今年采取措施加大了廉政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坚持在XX检察杂志编发廉政文章,二是在XX检察内网开设廉政教育专栏,三是在本院楼层开设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宣传,共制作版面40余块。四是开展了党组成员给干警上廉政党课制度,截至5月,共计有5名党组成员给干警上了廉政党课。五是今年4月份组织政工、党总支干警外出学习兄弟县院队伍管理经验。

按照上级部署,今年先后开展了《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督廉、述廉、评廉活动》、《为政尚德,以德促廉,永葆纯洁教育活动》、《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利运行机制建设活动》、《执行力建设年活动》和《集中治理庸懒散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活动》及市院组织开展的《纪检监察部门五个一活动》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在每次活动之初,党组都要召开专题会,集体研究酝酿,成立领导机构,设立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并将每次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步骤传达到各科室,任务分解到科室;活动开展中,坚持做到认真查摆问题,积极整改落实,狠抓目标落实;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归纳,努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实效。如在开展《为政尚德,以德促廉,永葆纯洁教育活动》工作中我院采取措施,确保活动取得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

市纪委主题教育方案下发以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部署安排机关专题教育活动的工作意见和相关措施。为了加强对主题教育的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根据我院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为政尚德,以德促廉,永葆纯洁”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题教育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紧密联系实际,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为政尚德,以德促廉,永葆纯洁”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们按照市纪委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制定规划,联系实际,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

1、强化学习“为政尚德,以德促廉,永葆纯洁”理念,

增强廉政意识。按照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及时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增加学习时间,丰富学习内容,每周拿出两个半天时间,采取举办学习讲座、举行报告会、部门学习、支部学习和夜晚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学习教育内容。坚持每月一次的纪律条规教育,统一印发学习笔记,要求每个干警每月记学习笔记不少于8次,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目前,全院干警已撰写心得体会200余篇。同时,活动办公室还将相关学习资料20余种放臵在院内局域网网上,方便干警们学习,增强了学习教育的效果,提高了干警的廉政勤政意识。

2、举办“为政尚德,以德促廉,永葆纯洁”廉政讲座,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意识。结合检察干警对“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的认识,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了由河南省院举办的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辅导报告会,聆听了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贺恒扬以《书写忠诚,矢志为民,做一个党和人民依赖的检察官》和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田效录以《公正是检察人员的核心价值追求》为题的两个专题辅导,引导全院广大党员干警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党员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强化执法为民意识,培育公正廉洁价值理念,自觉把个人的人生价值融入到对党、对人民、对国家、对检察事业的不懈追求中。

3、全面加强岗位廉政教育,提升防范风险、廉洁从政的能力。我院检察干警们紧紧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

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举办学习心得交流大会,干警们紧密联系自身学习实际、工作实际,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侧面,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各自心中表象不同而又取向一致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为更好贯彻执行廉洁从检若干准则,提高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还在全体干警中实行廉政承诺制度。全体干警对廉洁自律和岗位廉洁进行承诺,通过承诺活动的开展,干警们重新审视了自身,进一步提高了自身廉洁自律、岗位职责的要求,必须要对自己承诺的内容植根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履行所作出的承诺。做到慎用权力、坚持原则,自觉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

4、全面查找岗位廉政风险,提升防范风险、廉洁从政的能力。结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院干警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工作责任,在去年查找廉政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针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及岗位特点,特别要突出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三个层次重点,制定相对应的廉政行为规范及防控措施。对岗位容易发生的风险、制定的相应行为规范,整理成册,建立档案。市院各部门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重要岗位、重要工作环节的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关爱提醒教育和防范监督检查,确保队伍不出事,工作不误事,使教育的方式更加符合时代特征。

三、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年初,制定下发了《2012年纪检监察工作意见》、《2012年度党风廉建设责任制工作安排意见》、《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分解意见》,3月22日,我院召开

了纪检工作会议,对去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工作提出了安排,在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水宝泉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与主管科室负责人,各科负责人与干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还分别向检察长递交《廉政承诺书》,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加强了对廉政建设的规范化管理。5月底我们又对照年初签订的责任书,对各科室年度廉政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了半年综合考评,真正做到了有安排、有部署、有督促、有落实、有考评,在全院上下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为了客观评价检察干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我们制订了《XX市人民检察院绩效考评办法》共计6章23条,从工作实绩、作风纪律、队伍提升、奖励加分等方面制订了详细考评办法。

四、加大监督,确保公正

加强监督,落实制度,从严追究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保障。 为促进公正执法、安全办案,我们不断加大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力度。一是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使干警在对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了解的同时,更加明确自身担负的责任和使命。二是建立了XX市人民检察院内部监督管理办法,完善了相关责任制度,推动了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更加趋于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对业务科室办理的案件实行办案同步监督、备案监督,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有效促进了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安全办案。截至5月底,我院纪检部门对业务科室办理的3起案件进行了监督,开展检务督察7次,编发督察

通报四期,特别是对办案安全、案件评查,对提高自侦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起到较好地助推作用。

2012年上半年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对干警倡廉教育方法简单,效果还有待提高。

2、对执法办案监督停留在形式上,不能从根本上进行监督。

3、工作创新精神不强,有应付现象。 下半年打算:

1、突出主线,继续加大对干警廉政教育力度。结合各项教育活动让广大干警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2、按照省院2012年向社会公开承诺办好的10件实事要求,认真开展以“规范权力行使、接受人民监督”为主题的检风检纪社会评议活动.

3、在工作创新上下功夫,讲究监督的方式方法,要定位在时时检查、时时提醒上,始终要做到帮忙不添乱,保护不拆台,要按规定、按程序进行,收到更好的监督效果。

4、加大对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宣传,在内网上组织干警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关知识学习,不断总结外地先进经验,为我院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5、加强对监察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素质,适应新时期工作要求,做到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2012年5月22日

第五篇:县卫监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卫监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这篇《县卫监所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是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上半年,我所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

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强化以食品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执法监督等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切实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和精神文明、作风建设

(一)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深刻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我县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

想,开拓创新。

(二)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围绕行政许可、监督执法、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照问题找差距,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公正、高效、规范。

(三)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一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及健康知识,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注力。三是积极参加法律法规日宣传咨询工作,营造社会参与、配合、支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经营单位的自身管理水平,增强守法意识。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上半年,选派4人(次)参加省、市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举办业务培训2次。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近60人次,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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