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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个人工作总结大全

2022-03-23 12: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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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纪检监察个人工作总结

本人于20_年1月份任_县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任职以来,在县委、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委局领导和组长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注重廉洁从政,保持良好形象。能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心尽力为群众做好事,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能高标准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自身的精神境界,培养良好的生活情趣。能自觉接受监督,做到光明磊落,胸怀坦荡,时刻保持纪检干部的应有形象。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坚守人生底线。

二、注重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素质。一年来,本人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能认真学习钻研纪检监察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自觉提高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能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党性修养,恪守党性原则,深入学习落实《廉政准则》等廉洁从政规定,思想政治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在工作中,能脚踏实地,坚持原则,服从和服务大局。在日常生活中艰苦朴素,廉洁自律。

三、切实履职,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监督检查所辖单位及系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检查。二是督促检查所辖单位及系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实施监督,对党组织及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受理所辖单位及系统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县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查办所辖单位及系统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来,本人参与调查处理信访案件8宗,查处违纪党员3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建议辞_员干部1名。四是在所辖单位及系统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五是履行组织协调职能,指导所辖单位及系统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机制和体制。组织各有关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活动等工作。

同时,在履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职责的基础上,能服从大局,围绕中心,做好县委、县政府和委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一是协助支持西部五镇的计育工作。二是支持配合省道335线的扩建拆迁工作。三是做好_机场纪律监督组有关工作。四是完成好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业务学习不够扎实、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等问题,新的一年,我将继续在县纪委常委会和组长的领导下,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切实抓好自身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为_县反腐倡廉建设和__大崛起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二篇: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院纪检监察工作在区纪委和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大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为确保法官队伍廉洁,提供了有力地保证。

一、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求

上半年,我院领导班子做了较大调整,为使班子成员成为廉政建设的排头兵,我们做了3件事:一是整顿学风。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确定一个学习主题,以此培养领导干部自觉学习的习惯,使之成为带头学习的模范。二是整顿的思想作风。重新学习了院“领导班子成员十项行为规范”,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5项规定,做司法廉洁的模范。三是整顿工作作风。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深入联系点了解社情民意,倾听干警呼声,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做群众工作的模范。

二、强化法官廉洁从政教育,从源头上防止产生腐败现象

针对新时期法官面临的“高风险”职业特点,着重进行了4项教育: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大理念融入司法工作当中,确保司法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廉洁意识教育。以最高院颁发的《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为日常行为规范,自律、自省、自警、自重,确保思想意识不出偏差。三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减少应酬活动,杜绝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四是反腐倡廉教育。定期下发区纪委《纪检与监察》中登载的各类案例,让大家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经得起金钱和利益的诱惑。培养法官健康的生活情趣,讲操行、重品行,力戒低级庸俗,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注意挖掘和发现身边勤政廉洁的人和事,通过正面宣传来弘扬正气。

三、强化监督制约自纠机制,加强对法官廉洁情况的掌控

结合“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一是开门纳谏,采取发征求意见函,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个别拜访,交换意见,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加强自查整改工作,让干警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对照标准进行自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三是有疑必查。纪检组、监察室对征求到的意见,及时梳理归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开展自驾车辆大检查。对干警个人驾驶的车辆,逐个出示据以证明车辆所有权的证明,彻底清理利用职权借用当事人车辆的问题。五是建立和完善“法官廉政档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一级管一级,级级有责任,人人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四、认真做好信访查处工作,坚决纠正司法中的不正之风

通过查处群众来信来访,加强对法官司法活动的监督,发现有违法违纪苗头性的,立即进行警戒谈话;对查实的问题,按照制度规定给予处理;对不实信访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并做好息诉工作。上半年,我院共受理各类纪检监察信访投诉7件(次),通过调查核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做出解释,使信访人对我们的答复均表示满意。为控制和减少信访投诉,我们一是从源头上“堵”,针对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干警进行预防教育。二是从感情上“联”。接待信访投诉时,多从投诉者的角度去理解思考,以求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从道理上“引”。分清是非,以理服人,让信访人心服口服。四是从机制上“防”。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形成纪检信访管理长效机制,使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上半年,我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力度还不够,内部监督还存在着薄弱环节。

下半年,我院将深入做好3项工作:

一、扩大反腐倡廉教育覆盖面。继续巩固“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的成果,扩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覆盖面,使干警始终处于“自省、自重、自警、自励”的良好状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违纪案件的查办力度。严格按照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确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自查和查办工作。对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贪赃枉法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养奸。对查实的违法违纪问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三、进一步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年内,要组织一次特邀监督员座谈会,针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加强信访接待工作,发现违法违纪苗头和线索,紧抓不放,一查到底。

第三篇:20派驻纪检个人工作总结例文

派驻纪检个人工作总结900字

【篇1】

今年以来,在总厂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会议精神,按照公司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紧紧围绕“降本增效,控亏增盈”、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这一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使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根据中铝纪办《关于报送****年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及有关统计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现将****年度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

根据总厂党委书记***同志在*****四届三次党代会上所作的题为《坚定不移地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打赢控亏增盈攻坚战注入强大动力》的工作报告,以及厂纪委副书记***同志所作的题为《融入中心报务大局,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打赢控亏增盈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的纪委工作报告精神,按照两个《报告》中****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拟定了本公司《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生产经营工作“四个结合”,即:一是安排生产经营计划与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二是分解经济指标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三是平时检查生产经营责任制情况与检查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相结合;四是总结生产经营情况与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二、工作开展情况

1、“一岗双责”执行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年初在与xx铝厂机关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后,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相应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党支部与部门、车间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从制度上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党支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在工作中认真贯彻“一岗双责”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挂钩,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2、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30个相关制度与规定。同时,公司坚持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和实物采购公开制度,抓好收支两条线,无“小金库”和“帐外帐”,经费支出安排合理,在节约开支的基础上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招待开支范围在规定标准范围内。

3、民主管理,厂务公开情况:

在民主管理方面,充分发挥民主意见,制定激励措施,为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参与,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员工消除顾虑,大胆地参与管理与监督,实行民主理财。

坚持厂务公开,实行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以来,采用召开公司懂事会议、总经理扩大办公会议、生产联席会议、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公司员工大会、公开示栏等多种形式,对****年生产经营情况,各项费用开支情况,财务审计情况等进行了讨论审议及公开展示。提高了公开力度,增强了工作透明度,缩短了干群之间的距离。上半年来没有出现虚报冒领,克扣截留工资、奖金的现象发生。

4、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情况

根据《中铝xx企业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干部员工进行系统的政策法规及理论知识的学习。一是大力倡导党员干部坚持自学,通过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水平;二是坚持每月学习一次,学习国家法律法规,了解党的有关大政方针及相关规定,学习党xx大报告;三是组织全公司干部员工学习《明鉴•警钟——xx市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并组织进行了讨论。通过“前车之鉴篇”的学习与讨论,使干部员工从中悟出“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之理,“常修这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的道理,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员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对党员领导干部做到警钟长鸣。

5、信访工作

今年,本公司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思想问题,设置了总经理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对公司工作的意见,对员工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公司领导及时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维护员工利益。

6、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公司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以实践“三个代表”,强化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共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为载体,树旗帜,保安全,通过开展“五好”党支部活动,创建“六先”党员队伍教育等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政自律意识,为打赢亏增盈攻坚战提高了自身防腐抗变能力和遵纪守法意识。

7、专项检查

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按照“四个珍惜,四个防范”、“八条十四不准”、“五条规定”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要求做了专项检查。领导班子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变相设立“小金库”,严格执行个人收入申报、礼品登记、领导干部拒礼拒贿情况以及重大事故报告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了识大体、顾大局,令行禁止。上半年来,未发生一起因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及违纪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本公司人员少,业务工作繁重,员工政治理论学习不能定期坚持一月学习两次;

2、纪检工作薄弱,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检查力度不够; 3、效能监察工作没有开展,此项工作还待加强;

4、无一名专职党务、纪检、监察、工会管理人员,所有党群工作均为一名兼职管理人员承担,工作难度相当大。 【篇2】

推行纪检监察机构派驻制并实行统一管理,是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和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强化人社系统内部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有效解决民生问题、服务群众的有力保障。自20xx年x月派驻县人社局以来,县第一纪工委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协助配合两项职能,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回顾第一纪工委派驻县人社局以来取得的成效与发展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加强监督监察,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第一纪工委在派驻人社局期间,对人社局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的正确行使等重点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从而进一步规范了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行政行为。

在第一纪工委的监督支持下,人社局制定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年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建立领导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将责任目标分解到科室、单位,落实到人,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各自业务之中,确保了各科室、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和分工责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同时,人社局还认真制订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重一大”实施方案》。一方面对资金管理、工程管理、物资采购管理、合同管理和干部管理等重点业务,制订更加详细切实可行工作标准和监督办法,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重点业务工作的流程,使之更便于操作和运行,从而达到规范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提高效率的目的。

二、加强宣传教育,确保思想防线牢筑。

在第一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人社局制定了学习计划,强化机关定期学习制度,通过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集中辅导与大会交流相结合、安排部署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邀请第一纪工委检查指导小组组织专题辅导会、组织集中讨论,并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极大的提高了学习效果,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了职工得职业道德意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此外,人社局还以县纪委“警示教育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今年,人社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暴风雨中的忏悔——皮黔生渎职受贿案警示录》。通过学习教育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提高了干部职工自我防范能力,从思想源头筑牢了防腐防线,有效地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行业纠风,树立效能新形象。

在第一纪工委的帮助下,人社局紧扣工作职能,把加强效能行风建设作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件大事常抓不懈,不断加大行风和效能建设力度,发展环境得到明显优化。一是优化窗口服务,以塑造“和谐、高效、阳光、便民”型窗口为目标,切实履行窗口承诺,努力简化办事程序,全面提升办事效率。通过提升窗口服务的硬件设施,软件环境,为群众提供舒适的办事环境。二是严格落实社保资金的发放,严厉禁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强化监督和管理,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狠刹了吃请风、赌博风、空谈风和领导干部驾车风,杜绝了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四是推进标准化建设,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为抓手,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管理方法由“人治”转向“法制”,管理习惯由“粗放型”转向“精细型”,由“考核结果”转向“过程控制”。从而进一步树立了管理意识,加强了内部基础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总之,人社局能够打造出一支政治纪律严明、业务素质精良、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与第一纪工委的反腐倡廉建设教育支持、强有力的监督监察,是密不可分的。在今后的工作中,人社局将继续配合第一纪工委的工作,为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提质增效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司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

派驻纪检组工作总结(共6篇)

派驻纪检组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2020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总结

派驻纪检监察组2020年年终工作总结

第四篇:纪检监察个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财政工作中心,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大力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构筑反腐倡廉防范体系,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我局20_年度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有效构筑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1、根据市、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以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行政监察法》的学习,并对所学内容进行了考试,达到了“以考促学”的目的;开展了“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纪律要求,使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有了明显提高,公仆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2、加强了廉政文化建设。一是坚持常年不定时和重大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随时提醒干部职工遵守道德规范、职业操守、牢筑廉政防线,做到警钟长鸣。二是积极参与并组织开展了颂党情、歌党恩、跟党走的大型红歌唱响石门活动,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三是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举行南乡革命烈士纪念活动,使广大干部受到了教育,增强了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加强了制度建设,着力构建反腐防腐制度体系

1、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以任务分解为主线,着力构建了责任落实体系。今年,财政局党委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责任分解到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并分别与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责任机制,确保了责任落实不留死角。同时,认真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公开,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责任考核到位。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股室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使廉政建设责任制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标”,真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三是责任追究到位。今年,局党委明确,对未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除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对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2、完善内控机制。一是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年初,通过自下而上、集思广益的办法,对局机关原有管理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在人事任免、基本建设等制度中新增廉政条款12条。并对所有制度汇编成册,印发到各股室,便于干部了解、掌握和执行。二是开展财权风险点搜索,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对财政资金管理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进行了全方位“扫描”,排查出资金管理风险点32个。在充分进行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按“风险分解、规范运行、循环监督、相互制约”的原则,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我县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对资金审批和拨付流程、银行账户审批和管理、印鉴和票据保管使用、会计核算和对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约束,确保了财政资金和干部人身安全。同时,开展了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大轮岗,交流轮岗面达到70%。三是进一步完善决策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规范了各种议事规则和程序。严格落实了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审批制度,对年度预算编制、人员选拔任用、专项资金安排、政府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内容,集体研究、集中会审、集中批复,不搞暗箱操作,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公开。

三、加大了监察力度,确保了执行力的提高。

1、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开展干部廉洁理财情况的检查,围绕制度执行、资产分配、经费开支、厉行节约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和督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心慈手软,不搞下不为例,查处情况一要通报,二要严格与年终考评和奖惩挂钩。

2、强化了内部监督。一是坚持内审制度,重点开展了对股室执行制度、组织收入、拨付资金、经费开支等情况的审计;二是对今年来因实施干部轮岗、换岗制度而异岗的财政干部进行离任监督审计,由此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不变。三是协助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狠抓了信访及案件的查办审理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有案必查。

3、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以行风建设为重点,着力构建了自我纠偏机制。一是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对预算股、资产管理股、社保股3个重点股室的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了行政效能监察,并做出效能评价,指出了存在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促进了机关效能的提升,局纪委为提高工作效能和资金安全管理力度,明确了8个重点岗位和事项进行监察,制定了监察方案,形成了监察报告,促使出台了二个管理办法。

四、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为确实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班子,制定了公开方案,确定了公开程序、公开的重点内容。为财政预算信息、财政业务办理流程、财政政策法规、四费开支、基层党组织创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委重大议决事项等扩充了党务政务公开的阵地,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网站、电视台、报刊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大力提倡便民服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为畅通公开渠道,还明确了一名班子成员担任财政信息发布人。

五、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确实增强了民主理财理念。

1、认真组织开展了财政干部走访百家规模企业活动及干部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一是为全面摸清全县规模企业的底子,了解目前企业运行的状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局党委积极组织开展了百名财政干部走访百家企业活动。许多干部还针对目前企业的现状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写出了许多优秀的调研材料,为县委县政府如何扶持发展规模企业,壮大后续财源提供了宝贵的决策依据。二是按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扎实开展了“一联一”“一帮一”活动,年初制定了《_县财政局20_年干部作风建设工作方案》及《_县财政局开展“一联一”、“一帮一”活动方案》,并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实效。全体财政干部积极参与,捐钱捐物X万多元,帮扶对象_余人,解决实际问题_X个。投入资金_万元,争取资金_万元,帮助扶贫点村新修公路_公里,硬化公路X公里,扶持新扩茶园_X亩。广大干部在活动中增强了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之心,对现有生活的知足之心,对组织培养的感恩之心。

2、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整治奢侈浪费之风,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厉行节约的良好氛围。二是整治工作纪律涣散之风;三是整治违规赈酒之风;四是整治打牌赌博及工作日午餐违禁饮酒之风;五是扎实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过去“三公”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也进行了整治,通过整治行动,干部作风有了根本性的好转,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以往极少数干部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甚至到休闲场所娱乐等现象基本杜绝,工作务实、爱岗敬业,社会反响较好。

3、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为进一步推进我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财政服务水平,今年继续聘用20名行风评议监督员,对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廉政建设的各项纪律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民主评议,共收到各种建议和意见20余条,对收集到的问题,由局监察室进行跟踪督导整改、跟踪问效

六、加强自身建设,确保了反腐防腐坚强力量的形成。

1、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易继平任组长,伍兰兰、李文华任副组长,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国敦任办公室主任,政工股、局办公室配合。

2、配齐配强了纪检队伍,按素质高、广覆盖的要求,通过选配,局纪委现有委员X人。

3、狠抓了业务培训工作,重点突出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培训,逐步形成了互帮互学,倡导调查研究的良好氛围。

4、加大了工作调配的力度。一年来,局纪委坚持既分工、又协作的原则,局纪委如有必要,可调配财政监督检查局力量,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局纪委一班人能精诚团结,务实工作,确保了我局纪检监察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在过去的一年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下基层调研较少,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联系还不够,调研信息的报导还有一定的欠缺,监督检查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_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四年,我们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廉洁奉公、执政为民为主题,培养财政干部勤政廉洁为目标,密切联系财政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贯彻于财政工作始终,确保财政资金和人员的安全,为财政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根据这一指导思想,结合我局实际,20_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构筑反腐倡廉思想防线。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继续加强《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学习教育。二是继续开展警示教育。一是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警示片,到廉政建设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的自觉性。三是坚持常年不定时和重大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随时提醒干部职工遵守道德规范,做到警钟长鸣。

2、进一步抓好制度建设,构筑反腐防腐制度体系。一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切实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制约,重点建立党政“一把手”分权制约机制、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规则重要内容。根据实际,选择高风险点实行重点监督。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抓好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

3、进一步加大监察检查力度,努力提高执行力。一是重点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党委会、局务会议决事项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对重点岗位的效能监察,进一步防洪资金安全风险。三是强化内部财务监督。四是组织开展领导班子及二层骨干诺廉述廉活动。五是协助配合上级纪监部门抓好信访及案件的查办审理工作,做到有案必查。

4、继续抓好作风建设及行风建设。一是扎实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使群众得到实惠。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六治”重点整治,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四是继续开展社会评议活动。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落实到整改单位和个人。

5、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一是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学习培训班;二是落实好局纪检队伍培训计划,重点突出对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培训,确保反腐防腐坚强力量的形成。

6、切实加强信息调研工作。要多下基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尤其是要紧密结合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打开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第五篇:21年纪委人员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以来,河溶镇纪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在市纪委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三转”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找准纪检监察工作切入点,促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一)明确思路目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是坚决落实中央、省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重大部署要求,明确职能定位,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努力打造一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队伍。

二是注重抓好各级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镇委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党支部、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

三是抓好党政领导班子自身的廉政建设。镇党委要求全镇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我市《具体规定》,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真正做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四是实行公开承诺制。全镇干部按党委班子、机关干部、村两委班子三个层次进行了廉政、发展、服务的公开承诺,并在公开栏中进行公示。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建立学习教育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做笔记、写心得、开座谈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纪等内容,今年共组织学习12次。通过这些活动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了清政廉洁,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利用机关例会、镇级工作会议、各种宣传栏,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广泛宣传。

各单位在显眼位置悬挂警示宣传牌,镇机关和镇直各单位都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各种廉政警句。镇纪委充分利用河溶政府网站、电子政务短信平台,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开展了“严禁三公钓鱼”、“严禁举办升学宴”、“严禁干部走读”、“规范婚丧嫁娶”等一系列警示宣传,通过强大的宣传攻势,让广大干部党员随时保持敬畏之心,廉洁从政。

(三)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对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深化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严格执行“三资”路径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职责。不断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小组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农村基层纪检监督网络。今年镇纪委牵头对全镇19个村进行了财务清理,对三年来的村级资产、资源、资金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查公用工、项目建设、债权债务等内容,通过清理,发现问题71个,整改71个,同时对1名违反财经纪律的村支部书记给予了严重警告处分。

(四)重视信访举报,加大案件的查办力度

一是整合资源,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坚持“纠建并举”和“主管部门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组织协调作用,按照“综合协调、明确分工”的办案思路,做好与镇综治办、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形成强大的办案合力。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纠风专项治理的各项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紧紧围绕经济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与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

三是跟踪排查,拓宽案件线索渠道。通过在辖区村设置举报电话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注意挖掘隐藏的深层次问题,尤其是村务、财务管理问题。今年镇纪委共受理来信来访5件,办结5件;查处案件6件,办结6件,开除党员4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员1名,警告处分党员1名。

(五)严抓督查监管,全面推进治庸问责工作

今年以来镇纪委严格按照市“四风”、“四难”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在治庸问责工作中,继续严明纪律下猛药,带头执行各项作风建设制度,全镇各级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一是严格建立考勤制度。坚持上下班签到制度,每天上午八点准时收回签到簿。实行半月一汇总,并上墙公示“亮像”,对上班迟到早退、不请假等“散”的干部亮出“红灯”。

二是定性量化工作业绩。每个部门现场办公,要求各部门全年工作要有新进位,变原来的“软目标”为现在的“硬指标”。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三是强化奖惩挂钩。严格执行我市治庸问责相关规定,组建镇纪委牵头的明查暗访专班开展巡回督察,一经发现党员干部上班时间喝酒打牌,上网玩游戏、炒股,借下村之名办私事等,影响全镇的效能建设排名,责令书面检查并全镇通报,同时根据情况扣发季效能奖,年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今年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

一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是长效管理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三是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我们要认真克服不足,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第六篇:派驻纪检机构

公务用车治理、公务接待、公务卡使用、财务基础工作、乱发钱物、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代农业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检查和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等惠民政策检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关于派驻机构与巡视“全覆盖” 的意见建议

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党中央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自2004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统管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派驻机构与巡视“全覆盖”这一提法重申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具体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除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外,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已经由权力反腐败转向制度反腐败,一系列新的可行的制度应用于实践。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常委、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三)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本条第

(一)、

(二)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常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常委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

(四)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任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联系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是监督各部门反腐倡廉的主力军。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也就是实现派驻的“全覆盖”。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表示,派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反腐败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占据着重要而特殊的地位,从中央对派驻纪检机构的要求看,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寻找更准确的职能定位、更优化的工作机制应当是改革的重点。

“当前,派驻机构普遍存在干部使用权限不明、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一位中央纪委驻国务院某部门纪检组长说。

报告提出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意在解决派驻机构的后顾之忧,包括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派驻机构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等。

过去一年,10个中央巡视组分两轮对20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开展巡视,其中第一轮巡视中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比过去增加5倍,多名高官因此落马。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改革后的巡视制度呈现出全新面貌,监督非常认真,不是走过场,持续的时间比较长,透明度比较高,所有巡视的地点、对象、巡视组组长以及最后的巡视结果,都向社会公开,因此能够更全面地发现问题,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

“此次报告提出,巡视工作要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实现全覆盖,这意味着所有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适用巡视制度,目的就是让这项好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马怀德说。

对于报告中提出的“探索专项巡视”,浙江省纪委副书记杨晓光提出了看法。他认为,巡视工作面广量大,必须突出重点,不能“撒胡椒面”,要根据党风廉政工作日常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问题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和单位开展重点巡视或专项巡视,这样才能做到以小见大、由点及面。

高波则表示,专项巡视既可以针对某个地方或单位,也可以针对某个具体案件或具体工作,比如可以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巡视。

三、我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由于我区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有待于改进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关系有待于进一步理顺。目前,各派驻纪检组长的行政编制在区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直接受区纪委监察局领导,承担纪委交给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但其又是驻在部门的党组织成员,受驻在部门党组织领导,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派驻干部还承担了驻在部门的党群工作、老干部工作、信访工作等等,容易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遇到情况向驻在部门汇报多,主动向上级纪检组织汇报少,造成其与驻在单位的关系实质发生变化,出现“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

二是职能定位有待于进一步清晰。因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处在双重领导体制之下,一些派驻干部对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认识不足,出现了新的矛盾。在工作中,一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同程度地承担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的责任,扮演了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主持制订有关制度等牵头者而不是监督检查者的角色,造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自己说给自己听、自己做给自己看的现象。同时,派驻机构如果主动不参与驻在单位的中心工作,就会游离于驻在单位之外,很难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如果过多地参与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又会出现“运动员”和“裁判员”一人兼任的现象。

三是监督手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着教育、保护、监督、惩处等多项职能,其主要职能是监督,但有的派驻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相对更加重视教育,而忽视了监督和惩处;有的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情况分析不够,对应当凭什么标准、以什么形式、用什么方法、采取什么措施加强监督制约的研究不够;有的驻在部门制度不够健全,涵盖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的监督监制尚未完全建立,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的问题依然存在,使派驻机构难以实行真正有效地监督。

四、进一步深化派驻纪检监察统一管理工作的对策

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行、三年全面覆盖”的整体思路,根据区内体制机制改革的实际,不断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派驻机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促进反腐倡廉工作,逐步形成具有余杭特色的派驻工作经验。

(一)进一步拓宽派驻工作领域。

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参照市纪委办法、充分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逐步拓宽派驻工作领域,积极、稳妥、全面地推行派驻工作。一是全面覆盖区级机关各部门。我区现有设纪检组织的区级机关部门48个(不含10个垂直管理部门),另有不设纪检组织的各类部门20个(不含合署办公的机构以及临时性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三年全面覆盖”的要求,在区级机关部门推进派驻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按照稳步推进的思路,继续扩大试点范围,选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教育局等6至8个重要监督监管部门开展试点工作;也可按照全面覆盖的思路,将派驻纪检组与派驻纪工委相结合,对一些下属单位、人员编制较多的部门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对其余部门按照工作职能的特点进行整合,设立派驻纪工委,统一管理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组团派驻工作。余杭组团承担着编制规划、统筹经济发展、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公共项目的建设协调等职能,需要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加强监督。可建立派驻余杭组团纪工委、监察室,设正处级纪工委书记1人,副处级监察室主任1人,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纪检监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派驻余杭组团纪检机构同时联系西溪湿地管委会。其余组团可结合体制改革的契机,逐步建立派驻机构。三是继续加强国有企业派驻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延续试点阶段向城建集团等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组的做法,利用国有企业重组、改革的契机,继续向新成立的交通集团和旅游集团派驻纪检组织,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管。目前,派驻交通集团纪检组已配备到位。四是探索开展重大项目临时派驻制度。针对近年来我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较多的实际情况,探索设立派驻纪检组或派出纪检监察专员,对一些周期长、资金大的工程项目加强监督,确保实现干部优秀、工程优质的目标。

(二)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

针对试点阶段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理清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区纪委监察局之间的关系,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主体地位进行再明确。驻在部门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依然是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角色意识”进行再强化。推广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各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统一管理的观念,增强“派驻意识”。在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案件查办等工作上,直接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的领导,重要情况、重要问题直接向区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要协助、配合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大胆参与、全面监督,而不是包办代替、大包大揽。对组团派驻机构与镇乡(街道)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的关系进行再确认。推行组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省内、甚至全国也没有相应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要把握稳妥、有序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组团派驻机构与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组团派驻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在信访调查、案件查办方面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依然受本地党(工)委领导,在业务方面接受组团派驻机构的指导。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推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后,要进一步强化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主体地位,要突出监督重点,针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创新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有效解决以往“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要明确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派驻机构有多项工作职责,要在统筹兼顾各项职责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派驻机构要始终围绕加强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来开展各项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要为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要调动一切监督资源。派驻机构要充分调动一切可用的监督资源,尤其要调动驻在部门内部的监督资源。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驻在部门内设的财政、审计和督察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建立监督报告直报制度。各派驻机构除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汇报外,每半年还要将监督检查情况写出专题报告,直接报送区纪委监察局。对报告中形成案件线索的重要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将直接立案查办。

(四)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派驻机构队伍是提高履职能力的基础,要针对统一管理后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办法,为加强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提供依据。一是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按同级副职配备,并排在同资历的副职前面”的要求,为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保证。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采用公开选拔、面向基层选调等多种方式把政治强、素质好、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要加大交流轮岗力度, 积极向外推荐在派驻机构工作时间长、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积极推动内部交流、轮岗。二是加强派驻干部能力建设。要以考核评价为导向,突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要通过培训、以案代训、上挂下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业务培训,使其既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又掌握驻在部门工作特点和流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加强派驻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对派驻机构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日常管理。要完善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办案回避、公务回避等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坚决予以调离;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

二、加强统一管理工作的对策

1、健全工作机制,增强管理的规范性。一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明确一位专职副书记负责联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协调、帮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明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责、内容、程序及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协作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情况沟通,增强相互之间的合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集中解决事关反腐败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努力解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经验不足的状况。三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例会制度和交流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促进系统意识。四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考核机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派驻纪检组长进行述职考核,重点考核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完成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向纪委及时报告请示重要事项、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2、明确工作职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第一职责是监督。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要明确自己的主要职责,突出监督重点,把驻在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力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属驻在单位重大决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要督促驻在单位把反腐倡廉的要求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积极作

用。

3、注重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实效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职能履行的过程中,要正确把握好相关的工作界限和处置分寸,妥善处理好服务与监督、分工与履职、职责与职能三大关系。一方面,要积极为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当好参谋助手,围绕本单位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及时拿出建设性意见,进入驻在单位党组的决策;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协调推动反腐倡廉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和促进驻在单位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不断探索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尽快适应从“双重管理”到“统一管理”的转换。一是通过参与驻在单位内的重要工作、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履行对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二是根据党员、干部、群众对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开展党内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及时与党组进行沟通。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三是派驻机构要加强主动监督意识,积极主动地向纪委汇报工作,加强和驻在单位党组的联系协调,取得驻在单位党组的支持。四是要建立和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工作制度,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都着重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要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各省(区、市)在随后召开的地方纪委全会上,对三中全会和三次全会关于加强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全覆盖要求给予了明确和强调,积极探索加强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这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完善的必然要求,也是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重大举措,但在如何正确理解把握和切实贯彻落实方面却需要头脑清醒、谨慎务实,必须坚持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为落实中央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的指导思想,围绕改革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的中心任务,以加强派驻机构管理、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和有利于纪检监察整体工作推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辩证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实质

包括全面落实向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现派驻全覆盖在内的一系列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要求和举措,其精神实质是对现有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进行改革,改革当然包涵变化之意,但不是简单的否定和另起炉灶,而是在保留原有正确内容基础上的完善与创新;也不是全盘照搬照抄,而是立足于我国党情国情民情,立足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现状和需要。基于以上认识,对派驻机构及其工作的改革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有利于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推进的政治方向,围绕有利于改革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的根本任务,以派驻能力全覆盖为原则,以取得实效为唯一检验标准,既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强顶层设计,又要允许和鼓励地方摸着石头过河,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派驻机构管理之路。

二、积极能动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部署

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是建立在对社会改革发展规律和三十多年改革经验的认识和总结基础上,是建立在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掌握和运用基础上,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也必须要立足于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和掌握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既坚持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履职能力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标,又要允许各地各部门立足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部制宜,充分发挥主观积极性,能动地对派驻全覆盖战略部署进行落实执行。在中央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人事编制管理大环境下,机械地落实向党政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既有违辩证唯物主义,也不符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在派驻机构职责定位、机构设置和工作保障等顶层设计和实施细则没有健全完善之前,简单地向党政机关推行派驻机构全覆盖,对于切实解决提高派驻机关履职能力、延伸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的触角,并不会有实质性裨益,充其量是一种披着贯彻中央精神的形式主义执行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政绩观。

中央纪委和中央部委办局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有其独特优势,各省市县基于机构、人员编制控制严格,经费保障紧张等实情,要想与中央同步全面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非常困难和不现实的,尤其是市县一级党委和政府更是困难重重。各地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实质,在精神和部署指引下,充分立足本地实情,合理确定贯彻落实的过渡期,不适合全覆盖的,或时机尚不成熟的,可因地制宜地采取监督能力全覆盖的措施,探索实践不派驻、少派驻情况下监督触角的延伸和监督效力的覆盖,如部分省市县近几年探索实施的将派驻机构人员编制收回、另行成立完全隶属纪委监察机关的纪委监察分局的方法;以及充分发挥省市县直机关纪工委作用,和未派驻单位机关党委或机关纪委作用的思路,都在困难面前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待时机、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多派驻,直至全派驻。 第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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