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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我镇重要议事日程,有组织、有步骤地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积极营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现将我镇“五一”节日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广泛宣传,为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一”节日期间,我镇以维护群众的食品安全为出发点,以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了解、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利意识为目标,紧紧围绕赤水镇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为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4月28日我镇召集各村委会、卫生院、工商所、派出所、兽医站等单位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宣传及检查活动,“五一”节前,我镇在人群密集的赶场天设立食品安全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抽派食品监督员对赶摆场餐饮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各种宣传、检查,提高了我镇食品药品环境的'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
二、明确目标,加大整治力度
(一)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为确保我镇群众身体健康,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4月29日我镇食安办联合镇卫生院、工商所、派出所、兽医站等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学校食堂、食品生产加工点、副食店、餐厅、流动食品点等食品加工销售单位,共抽查了17个点。查找出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加工销售点3个,主要问题有加工环境卫生差、工艺流程混乱。检查组对其进行教育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停产整顿,以进一步改善工艺流程及卫生环境;
(二)开展校园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我镇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校园的食堂现状,重点是食堂的设施情况、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的来源以及存在的问题;二是校园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的安全情况,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进一步把实施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引向深入。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强化各单位的基础作用,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覆盖。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
三是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加强检查,加大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对餐饮单位、校园食堂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督促纠正。
为进一步加强办事处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燃气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大鹏新区20xx年度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大鹏新区城中村及“三小”场所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我办事处现开展20xx年度冬季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燃气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重点排查整治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安全隐患,严肃查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开展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提高用户及经营者安全意识,从根源上消除各项燃气安全隐患,确保办事处燃气行业安全平稳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大鹏办事处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副主任傅伟忠同志担任,成员由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市建设管理办(建设),办公室主任由阎剑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1.统筹协调办事处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2.依据职责开展燃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瓶装燃气供应站(服务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入户检查情况、用户档案信息管理情况,及时将违规向直排式热水器用户供气的企业(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用户信息(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或直排式热水器来源等信息分别报送新区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督促燃气企业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3.加大辖区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力度,联合新区在出租屋集中区域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督促辖区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在送气过程中向用户积极宣传安全用气知识,严格落实入户安全检查制度;督促社区网格员在入户排查过程中向用户积极宣传安全用气知识。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及时更新,发现直排式热水器及违规供气的,及时查处,同时将排查整治数据和违规供气的企业信息(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三)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监督社区网格员做好辖区内出租屋、居民住宅、“房中房”等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执法队
配合新区城市管理局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擅自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黑燃气)以及利用机动车辆或者其他运输工具作为储存场所定点或者流动销售瓶装燃气行为(不含为预约用户提供送气服务的行为)。配合新区生态资源环境综合执法局对威胁燃气经营场所安全的违法建筑物及燃气设施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五)大鹏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对流入市场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钢瓶实施查封、扣押,并依法追究燃气充装单位责任;加强燃气器具生产环节和销售行为的监管,严格查处生产或销售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
(六)各社区工作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拉网排雷”工作,负责辖区内“三小场所”、餐饮企业、出租屋、居民住宅等区域的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房中房”,发现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的当场责令业主、租户立即整改,并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用户名、联系电话、用户地址),及时更新,同时将排查整治数据和违规供气的企业信息(气瓶照片、送气电话等)简要事实经过等内容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
四、实施阶段
专项行动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2月14日止,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暨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10日)
1.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配合新区城市建设局开展20xx年冬季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宣传重点是辖区内的出租屋集中区域。
2.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题宣传和部署工作,明确专项行动重点,督促辖区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自查自纠,并收集自查自纠结果报送至新区城市建设局。
(二)排查整治及常态化宣传阶段(20xx年11月13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各成员单位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整改,跟踪到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社区网格管理服务中心、各社区工作站要加强协作,详细记录,按要求建立排查及整治台账,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汇总,发现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立即将情况报送建设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按时向新区生态城建局报送相关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各成员单位在开展入户排查的同时要做好常态化宣传,派发安全用气宣传资料。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14日)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不定期组织“回头看”联合排查行动,保持高压态势,督查和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辖区瓶装燃气行业规范经营常态化。督促瓶装燃气企业供应站(服务点)强化社会责任感,加强气瓶质量管理,继续积极开展行之有效的入户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宣传活动,让安全用气意识深入民心,增强居民安全用气风险辨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源上遏制瓶装燃气事故的发生,维护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大查处,联合执法。
排查整治工作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摸底查源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经营瓶装燃气行为、违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不合格燃气灶具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情节严重或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置,不允许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协调,信息共享。
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相关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共享排查整治信息,遇到突发情况要即时上报,并于20xx年2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包括开展专项行动所采取的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处置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报送至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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