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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祥和的春节。按照市局《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工商系统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大宣传、措施得力。
今年的春节,我市城区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的第二年,这对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特别是一年一度的春节,更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期,其中烟花爆竹的`监管更是工商部门的重点,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我局根据泸州实际,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区、县工商局也相应地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做到了人人抓安全、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求工商所对辖区市场落实专人负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履职不到位和在岗不履职的现象发生。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一是积极配合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认真搞好宣传,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燃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
二是严格对烟花爆竹市场的市场准入,严格按照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条件核发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严格前置许可。春节期间城区新办烟花爆竹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与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完全一致,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或超经营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直至依法取缔,予以停止经营行为。
二、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
一是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检查规范;认真审核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资格,严格审查其前置审批程序,无安监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坚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过期产品和违规进货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制定了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检查工作方案,围绕烟花爆竹集中销售摊点、燃放地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三、严把市场销售关
我局从实际出发,将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监管责任,落实到各所片区监管人员,进行零距离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进货票证、库存数量、销售去向、商品质量证明等事项,确保烟花爆竹来源渠道清楚、产品质量有保障、销售方向明确。
市场监管局清明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清明节前夕,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加强疫情防控,平安文明祭扫”工作主题,采取措施,强化清明节期间市场监管。截止3月31日,出动执法人员325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421户次,市面上暂未发现违法行为。
一、规范经营严准入。严把登记注册关,对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其经营范围中涉及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从严把关。把从事殡葬用品生产、销售经营户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加强对销售殡葬用品的巡查,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将殡葬用品经营活动监管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之中。
二、强化监管护秩序。市市场监管部门以丧葬用品经销商店等场所为检查重点,对香、烛、纸等祭祀用品经营户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殡葬用品等商品的经营户,商户是否有合法的证照、有无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并派出执法人员加强祭扫重点地区及周边经营主体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发布违法广告、价格违法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民政部门依法查处制造、销售非法殡葬用品的行为。加强食品餐饮安全检查力度,以辖区墓园附近的饭店、超市、农贸市场为重点区域,开展针对性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联合执法,对问题食品全程追溯,落实责任到具体人。严格检查餐饮饭店后厨操作间卫生情况,要求负责人严把原料食品进货关,保证生熟分开,做好餐具消毒工作,坚决不违法使用、添加化学食品添加剂,确保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
三、广泛宣传倡文明。目前疫情还没有结束,仍处于关键时期。以“文明祭祀绿色清明”为主题开展形势多样的宣传活动,对祭品经营户进行主动上门宣传,引导其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倡导现代文明祭祀活动风尚;另外,请广大市民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破除街边焚烧、抛撒纸钱等陈规陋习,采取家庭追思、撰文纪念、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先人,用战“疫”的捷报告慰先人,以文明的纪念表达追思。
四、畅通网络保权益。针对清明节市场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环节,充分发挥12315投诉网络和基层联络站的消费维权作用,方便群众投诉举报,以便及时受理,及时调解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做好值班备勤,加强对各殡葬服务机构的价格监督,接受群众有关公墓、殡仪服务价格及公墓周边停车场违规收费举报,及时妥善处置。
20xx年,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市场规范监管股全体同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年以“三项整治”工作为主线,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执法监管水平,经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20xx年市场规范监管各项工作任务,收缴罚没款2.2万元,行政性收费1.247万元,为全局工作的完成起到了积极的促
进作用。一年来,市场规范监管股做了大量的工作,工作既有成绩也有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主要工作
全面落实了“三项整治”工作和“三次集中整治”工作。全年共开展以“三项整治”工作为重点的各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16次,其中组织食品安全及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6次,组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2次,组织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3次,省局“三项整治”督查组在对我局“三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后,对此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开展了盐业市场专项检查,切实整顿规范了盐业市场秩序;对流通领域的成品油进行了质量监管,对全县的成品油进行了两次质量抽检;组织开展了“红盾护农”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加强了蚕茧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蚕茧市场秩序;对全县铁路沿钱废旧收购站点进行了全面清查,规范了废旧市场收购秩序;对辖区煤矿、非煤矿山、旅游景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消除了部分安全隐患;对新进驻我县的5家保险企业进行了监管,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年共办理违法违章经济案件6件,其中两件免予经济处罚;开展了服务消费领域监管调研工作,形成了“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的调研论文”;在食品安全、农资监管领域实行了监管“关口前移”,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社会监管“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和农资监管机制;成功地筹办了xx县20xx年“三月三”商品贸易大会,积累了办会经验;积极投入创建卫生县城的各项工作,全面担负了分解给我局的各项创卫任务。
二、工作特点
1、工作全面,效率高。在全局率先完成了罚款、规费收入任务,以点带面地促使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加强了横向协作。在搞好自体工作的同时,加强了股室间的协作,增进了信息共享,改变了“各自为阵”的思维及工作方式;
3、促进了纵向沟通。在股所之间不仅仅充当上传下达的“二传手”,不重复安排工作并尽量少交办工作,可以不交办的尽量不交办,能不督催的尽量不督催,实实在在地从业务及心理上减少他们的压力,利用协助、检查工作的机会,加强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思想状态,从现实的方面帮助解决困难。
4、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不管是牵头主办或是协助配合性工作,不管是业务对口的或是综合性的.临时性工作,都一干到底。
总之,市场规范监管股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一年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工作中也存在不平衡的方面,如:同上级业务科室的联系方面就很不够,今后将注重工作的全面性与平衡性,力争将工作做的更好。
加快网络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
建立网络监管信息化平台。总局指导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试点推广网络经营主体电子标识,优化网络监管平台功能,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大数据应用。截至20xx年xx月,全国已经建成28个省级网监平台(广西、西藏、宁夏正在建设当中),还有23个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和地市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建立了网监平台。
天津市工商局搭建了由“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网”和“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组成的“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系统。江苏省工商局着力建设网络监测中心,同时建成“一个门户、六个系统”,加快推动网站基础信息公开、电子标识公开、信用信息公开、商品信息公开,探索推进在线纠纷解决、电子合同管理等工作。浙江省工商局加快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现已覆盖阿里巴巴、百度、腾讯、新浪等全国xx9家重点网站,20xx年共监测互联网广告超300万条,网络广告违法率下降xx.4%。福建省工商局建立了“福建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并按国家电子证据司法鉴定实验室标准配备了专业设备,为全省工商系统提供线索搜索、电子取证、证据固定、鉴定分析、数据恢复、案件研判等工作的技术与设备支持。山东省工商局通过加强与省通信管理局的合作,实现网络经营主体信息共享,为各地开展网络经营主体搜索建档工作提供了有力帮助。湖南省工商局制定了《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数据质量考核办法》,组织各市州网络监管专职人员开展了全面的数据质量检查,通过自检互检的方式检查数据质量。青海省工商局建设完成了“一网一系统一中心”。即“青海工商网络交易监管信息网”“青海省工商局网络交易监管系统”“网络商品交易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市工商局依托辽宁省局网监系统,借助专业公司的“搜索云”服务和“网络涉嫌违法调查研判系统”,积极发现网络交易违法线索。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研发“工商智能核查系统”,确立了“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数据采集为基础,以比对分析为途径,以规范市场竞争为重点,以促进企业信用建设为目的”的高效化“宽进严管”的新思路。
提高网络市场监管取证能力。20xx年,总局网络市场监控中心、电子数据证据取证实验室正式投入运行,同时指导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技术手段,不断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基础设施,推进电子数据取证试验室(中心)建设。山西省工商局建成省级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基本满足了日常监管中的电子数据证据的固化和提取,有力地推进了电子证据取证分析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为网监工作进度较快、主体数量较多的8个盟市配备了电子数据取证设备,同时不断完善自主研发的内蒙古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山东省工商局积极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为省局和全省17个市局全部建成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为相关案件查办提供了重要支持。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于20xx年底前完成了第一期、第二期电子数据取证分析实验室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河南省商丘市工商局在全省率先引入网页证据保全第三方公证,为打破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取证困境作出了有益尝试。
促进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依托商事制度改革,降低网络创业门槛。20xx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着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
从各地网络市场发展情况来看,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网络市场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浙江省工商局20xx年登记网络经营主体204652户(含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同比增长18%。山东省工商局登记网络经营主体xx0276户,其中内资企业86261户,同比增长0.71%;外商投资企业2xx2户,增长xx.33%;个体工商户31883户,增长1.92%。
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指导和扶持。黑龙江省工商局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支持下,积极引导企业用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特色产品名称申请“.中国”“.公司”“.网络”中文域名,形成商标、商号、品名与互联网域名的关联保护。上海市工商局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探索跨境电商配套性、创新性的工作模式和办法,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和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推动社区生活电子商务应用,支持网络购物企业走进社区,支持建设集成家政、维修、废旧回收、社区咨询等的第三方服务平台,探索社区电商服务新模式。江苏省工商局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互联网信息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文明办网”创建活动。安徽省工商局以合肥市为试点建立了电商产业园工作指导站及注册分中心,在名称预核准、设立、变更以及集团注册登记等工商业务方面积极服务电商企业。贵州省工商局免费为网络经营企业备案,发放电子链接标识,为796家企业发放了工商网络备案红盾标识。陕西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32xx”重点帮扶活动,即省工商局至少帮扶3家大型交易平台,各市级局至少帮扶2家交易平台或龙头企业,各县级局至少帮扶1家重点企业,各工商所至少帮扶1家特色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加强与商务厅、经信委、国税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积极参与指导电子商务协会工作,引导协会充分发挥履行行业管理、行业协调、行业自律的作用。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建立“平台商工商业务联络员制度”,在平台商网站指定一名工商业务联络员,畅通管理通道,提高行政效率,实现了对平台商的日常化监管。福建省厦门市工商局综合运用登记、商标、合同、广告等职能服务企业品牌建设,扶持培育省、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福建省漳州市工商局引导海峡两岸农产品市场、海峡花卉集散中心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推进专业市场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大力实施青年网络创业工程,指导建设了“博山经济信息网”和“中国水泵网”两个交易平台,帮助30多名大学毕业生开设网店实现自主创业。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队伍建设
逐步健全网络市场监管机构。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不断完善网络监管机构,强化监管力量,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20xx年8月,经中央编办批准,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加挂“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牌子,下设3个处负责网络监管相关工作。截至20xx年xx月,北京、天津、辽宁、海南、重庆、贵州、陕西、大连、沈阳、长春、哈尔滨、杭州、青岛、武汉、深圳、广州、成都等17个地方局设立了专职网监机构;上海、江苏、四川、云南4地在市场处加挂网监处牌子;其他省(区、市)局一般由市场监管机构承担网络监管职责。部分地市州和县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也单独设立了网监机构,并在工商、市场监管所确定专人负责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组建了专门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队伍,共有专职网监工作人员52人,兼职网监工作人员535人。辽宁省成立市一级独立网监机构7个,其余市在市场分局设立网络监管科,县区级成立独立网监机构4个,专职人员xx3人,兼职人员791人。安徽省成立了以省局主要领导为组长,xx个处室为成员的网监工作领导小组。湖北省工商系统共有网监专(兼)职工作人员3076名,确保了每个工商所至少有一名专(兼)职网监工作人员。湖南省工商局建立以网络监管办公室牵头,注册、商广、个监、消保、外资、企监、xx3xx、个私协会、消委会等部门和机构协调配合的网络监管服务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重庆、四川等地大部地市级局均单独设立了网监机构,部分县级局也单设了专职网监机构。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设立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处后,积极督促各区工商局明确了履行网络交易监管的职能机构,在2个区级工商局设立了网络商品交易监督管理科,建立了一支市、区、所三级共327人的网络交易监管队伍。
组织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培训。总局面向副省级以上工商局网监机构负责同志在行政学院举办了网络市场监管业务培训班,培训学员58名。在山东省淄博市召开了全国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地方执法办案经验做法。
天津市工商局网监处在全系统建立了xx7人的网络监管人才库,下一步将收集食药、质监的网监人才信息纳入网监人才库,形成监管合力。河北省工商局组织326人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培训中心实施的网络监管工作骨干培训,考试合格率xx0%。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选派8名工作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并考取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电子数据取证调查分析师》岗位能力证书。福建省工商局举办3期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培训班,有22名优秀学员获得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师资格认证。山东省工商局组织开展了4期电子数据取证分析业务专题培训,举办了为期5天的全省工商系统网络市场监管专家型人才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系统网监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监管执法能力。海南省工商系统首批23名一线执法办案人员参加了厦门美亚信息安全学院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师集训,通过了认证考试。青海省工商局组织全系统网监业务综合培训2次、电子数据取证培训3次、个别培训30余次,开展“一网一系统”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应用培训1次、重点地区应用培训2次。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投入近60万元为全系统33家单位及业务机构配发设备,组织业务培训xx次,日常培训17次,培训干部405人次。
大力推动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网络市场经营主体亮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了网络市场主体公开营业执照信息的义务,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网络交易监管新路径,试点推行电子链接标识,引导涉网经营主体完成身份认证,同时不断扩大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从源头上实现准入可控,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北京市工商局将未被网监系统搜索入库的网络经营主体登记入库,进一步健全网络经营主体电子台账。河北省工商局开展了河北省网络经营主体排查摸底、实地核查和网络交易平台排查、统计工作。吉林省工商局建立数据库信息8703条、发放电子链接标识824个。黑龙江省工商局以工商登记主体身份信息为基础,依法汇集企业年报、产地、质量标准、生产日期等产品信息和交易及售后服务信息,建立了网络经营主体信用数据库,并指导各地启动了信用数据库入库工作。上海市工商局比对、甄别和梳理网络经营主体数据,核实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企业xx.25万户,涉及网站(网页)18.48万个。浙江省工商局建立全省统一的涉网主体认证库,实现与平台服务商的信息互通和共享,由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平台上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的认证比对,进行二级域名建档。搭建“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平台”,方便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办理网络标识数44xx42个。福建省工商局选择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声誉的电商企业发放电子标识,全省共发放电子链接标识6608个。山东省工商局依托网监平台,深入开展网络经营主体建档、检查、亮照等工作,全省共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档案20万份,网上检查率达到95%,亮照率达60%。广东省工商局在广州、深圳两市开展网商企业工商红盾电子标志主体身份认证服务试点,核发独立网站和第三方交易平台内网店工商红盾标识,实现网上虚拟经营主体的“实体化”,目前已核发“工商红盾电子标识”近xx万个。海南省工商局在官网开通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自动申请通道,已有409家企业主动通过网上自动申报办理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四川省工商局发布实施《四川省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管理暂行规定》,截至20xx年xx月,该省工商系统共受理26xx家网站的'申请,审核发放电子链接标识xx92个。陕西省工商局把网上亮照工作作为网络监管工作重点,简化工作流程,提高申办效率,先后引导7000余家网络经营企业贴标亮照。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已登记入库网络经营主体20220个。浙江省宁波市工商局下发《重点网络经营主体基本情况调查表》,共核对并完善网络经营主体信息数据9241条、“网络工商”标识xx838个。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网络经营企业网上亮照工作的通知》,指导网络经营主体开展网上亮照工作,目前全市网络经营主体亮照率超过90%。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为全市建档的9362个一级域名企业独立网站中的8xx7个办理了营业执照电子标识,同时加强亮照信息监督检查。
深入开展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由工商总局牵头组织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项目。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总局印发了《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标准规范指引》,形成了以重庆、深圳、哈尔滨、郑州、福州5个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城市和河南、湖南、江苏、山东、四川5个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试点省份为依托的试点工作格局。同时,与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同意东莞市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通知》,指导开展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河北省工商局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开展“诚信示范网站”创建活动。首选唐山市为试点,开展“十佳诚信示范网站”创建活动。山西省工商局组织40多家电子商务企业和近百家网店组成省内首个“网商联盟”,并签署了《文明诚信办网倡议书》。黑龙江省工商局指导成立黑龙江省网商信用协会,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促进电子商务企业规范运作、诚信经营。上海市工商局会同上海市商务委、公安局建立互联网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指导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网络交易纠纷处理机制组织大型电商企业发起诚信自律宣言。四川省工商局建立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指标体系,推动网络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及交易信用信息的收集、管理和发布,建立健全信用监督管理和失信惩戒机制。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按照市政府关于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要求,阶段性地完成了完善电子商务经营规定、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加快数据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牵头工作。福建省厦门市工商局积极引导企业争创国家、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有538家电商企业获得“守重企业”称号。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指导建立了青岛电子商务协会和青岛网商协会,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山西省大同市工商局与xx家大型门户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签订了《电子商务诚信经营承诺书》,力求将网上消费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网络违法行为纠正在事发之前。
下一步工作重点:
加快法制建设
一是继续积极参与全国人大电子商务立法相关工作,推动构建完善以《电子商务法》为核心,包括网络市场主体管理、网络市场监管机制、退出机制、各方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完备的法律体系,为监管工作提供充分的依据和支撑,进一步健全网络市场的规制体系。
二是加快制定出台《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交易失信惩戒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尽快研究制定网络交易案件移送办理机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提供法制保障,进一步落实“宽进”之后的“严管”。
健全信用体系
信用体系缺失是制约网络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建立和维护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必须紧紧抓住信用监管这个核心和关键。下一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网监机构应当紧密结合总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加速推进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项目试点,指导相关行业组织开展网商诚信测评、网络经营主体失信管控等行业自律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网络经营主体主动参与信用体系建设,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提升信息化支撑能力
一是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完善网监信息化平台,逐步实现网络监管大数据运用,同时加强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对接,进一步夯实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基础。
二是完善主体数据库,强化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信息共享,摸清网络经营主体数量。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录入、公示网络经营者成立、变更、违法情况等信用信息。
三是加强对各地网监平台建设的指导力度,逐步实现总局平台与各地平台、各地平台之间的全面对接,破解网络市场监管中跨区域协作监管的难题。建设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
进一步加强监管力量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合理调配人员,保障和充实网络市场监管队伍。
二是加大人才库建设力度,加强政策研究和形势分析,加强前瞻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提升对网络市场发展趋势的综合研判能力。
三是加强人员培训,重点围绕法律法规运用和电子取证、网监平台应用等技术应用加强培训,不断提升网络市场监管的依法行政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综合研判能力、队伍工作能力,迎难而上,敢于担当,依法履行好肩负的监管职责。
一、以人为本、强化教育,不断增强队伍科学监管能力
我们把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知识范围广”的食品药品监管专业队伍,作为搞好食品药品监管药监工作落脚点,认真做好强化三个教育,着力增强药监队伍的科学监管能力。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坚持把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放在第一位,制订和落实了坚持每月一至二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今年重点学习和贯彻了《党章》、党的xx大报告等。二是强化党风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局的“八条禁令”、省局“五条禁令”、中纪委“五个不许”、“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政从政有关规定,并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通过理论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廉洁从政、廉洁执法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三是强化业务知识教育,制订了业务学习培训计划,建立了学习培训档案,坚持药品法律法规学习,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业务知识培训,同时,今年特邀请我县药材公司中药师xx同志两次来我局为全体执法人员讲解中药材、中药饮片鉴别,品种达52种,有效地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切实增强科学监管能力。
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成绩显著
根据《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健全机构,形成了职权明晰的工作网络,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三、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与服务质量
(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以公正、便民、廉洁、高效为基本要求,通过公开栏、印发明白纸、小册子等形式向广大农民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规和规章,公开执法程序、投诉渠道等内容。
(二)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在醒目位置公开了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承诺内容的,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予以答复。对违诺人员,情节较轻的予以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科学监管、持续整顿,进一步规范全县药械市场秩序
药品监管是我局的立局之本,我们把抓好药品监管工作作为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着力点,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手段,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和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县药品市场秩序。
(一)加大药品市场监管力度。我局把执法人员分为三个小组,把全县分成三个责任区,每个小组负责一个责任区的日常监管工作,遇到大案要案,打破小组界限,形成合力。共出动执法车辆x余台次,执法人员x人次,取缔无证经营单位x家,查处假劣药械x批次,货值x万余元,立案x起,查处挂靠经营案件x起,超范围经营案件x起,有效地规范了药械市场秩序,震慑了制假售假者的嚣张气焰,保障了全县人民用药安全。
(二)狠抓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今年,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双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个体诊所、专科门诊,中药饮片、终止妊娠药物、人血白蛋白、特殊药品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和国家、省、市局和县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药品稽查打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查处了私配制剂、违法使用注射用舒巴坦钠劣药和终止妊娠药品及销售假药快克、吗叮啉、芬必得等典型案件。并加强了对游医药贩打击力度,先后组织稽查人员百余人次,对假劣药品《血栓通络片》、《风湿双离拐片》等进行了查处,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大药品抽验力度,确保抽验工作的靶向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药品质量抽验工作,抽调骨干成立抽验工作领导小组,对几年来的假劣药品样品进行整理,建立了近百个品种的假劣药品展示柜,及时收集和发布假劣药品信息,大力推广药品快速鉴别方法的应用,让执法人员迅速了解掌握假劣药品的性状、包装、标签、说明书,从而有效提高稽查效率,避免重复抽验。今年共完成抽验药品70批次,截止目前不合格9批次,不合格率排在全市前列,全面完成了药品抽样工作和药品检验任务,有力地配合了药品监管工作的开展和违法药品案件的查处,对促进药品生产、经营质量,保证消费者用药安全,减少药品安全事故发挥了技术保障作用。
(四)继续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x月份,我们召开了全县涉药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专项会议,及时宣传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同时,我们还多次上门服务,指导各医疗机构以及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报药品不良反应。目前,全县共申报药品不良反应59例。
(五)加强特殊药品监管。特药经营环节全部实行网上监管,切实发挥特殊药品动态监控信息网络作用,杜绝特药失盗、失控、失效和流入非法渠道问题的发生。
(六)直接接触药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顺利完成。通过全局上下齐心协力,xx年直接接触药品工作人员x人,其中药品经营企业x人,医疗机构x人,村卫生室(包括个体诊所)x人,上检率x%,体检合格率100%。
五、完善制度、综合协调,把食品安全抓手作用落到实处
我们把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搞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突破点,主动出击,利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这一平台,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抓手作用。
(一)初步完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市、食品一条街的摸底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档案20个;
(二)努力完成了“五一”、“高考”、“双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重点监管,当好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抓手”,一年来,全县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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