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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县棉监办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下,重点抓了以市场准入和整治“打白条”为主要内容的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几个月的努力,在整治和维护全县棉花经营秩序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使本年度棉花收购经营工作呈现平稳态势。现就今年棉花市场运行情况及所做工作总结如下:
一、棉花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1、生产经营状况。一是种植面积较去年减少,今年西半县各乡镇、农林场站、开发区和小宛农场种植面积共19。5万亩,比上年减少5万亩,减少面积主要在东片乡镇。二是生产的不利因素存在。由于今年夏季气温偏低,棉花生长缓慢,采摘上市期推迟10―15天,亩产量略低于去年。
2、收购网点减少。由发改委、棉监办、消防、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我办公示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共43户。其中有加工资质的.企业18户,收购网点25户。
3、资金兑付情况。向金融部门贷款企业共14户,其中农发行4户、信用社10户,两行合计贷款24200万元,各企业自筹和引进客户资金13745万元,全县籽棉收购实付资金37945万元,银行贷款剩余资金7350万元。
4、棉市运行基本正常。由于今年棉花市场行情变化大,籽棉价格低开高走,10月8号前,农民因棉价低不愿结算,之后价格一路走高,大量棉花集中入市,企业实际结算价格普遍高于农发行内部出台的收购预期价格5.20元/公斤。各棉企均能坚持“优质优价、按质论价”的大原则进行。
5、收购价格动态分析。今年我县棉花收购价格总体呈现低开高走态势,经调查,全县籽棉收购平均价格基本在5.70元/公斤上下,从入库结构看,5.60元/公斤的约占30%,5.80元/公斤的约占70%。与上年相比,籽棉价格上升0.63元/公斤,同时棉花企业存在的风险很难预料。
6、棉花收购入库情况。截止10月底,全县收购入库籽棉共达66570吨,同比减少23430吨,每公斤平均价格按5.70元计算,棉花收购总值为37945万元,同比减少3555万元。平均衣分按36%折算,共折皮棉23965吨,同比减少8435吨。总体看,质量和衣分率均不低于上年。
7、加工生产正在进行。至目前,18户加工企业全部开机生产,加工皮棉近3000吨,争取快收快轧快销。由于棉花销售价格处于低位,故只销出少量棉花。
二、围绕棉花市场运行所做的工作
为了做好今年全县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棉花市场运行秩序,保证新棉收购、加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广大棉农、棉企的合法利益,我办努力履行县委、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具体抓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从规范棉花市场抓起。一是按照县政府棉花市场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投入棉花市场监管工作,积极宣传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XX年棉花市场监督管理意见》的重点内容,做好收购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县政府主管领导会同县发改委,协调工商、质监、公安消防、安监、金融等职能部门深入各乡镇棉花企业开展了为期三天的联合检查,摸清了各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2、抓好市场准入和资金监控。凡进入市场收购棉花的企业一律按照要求进行资质审查,对工商执照、安全消防、质监符合条件和收购资金到位等手续齐全的,经我办备案后在电视台进行公告。收购开始后,每天监控收购企业资金余额,严格落实“钱货两清”的交易原则,彻底杜绝“打白条”收棉行为,为保护棉农切身利益尽到了应尽的职责。
3、领导带领,实行跟踪管理。棉花收购开始后,我办坚持每天由领导挂帅下企业巡视检查,深入收购现场调查询问,掌握资金兑付、消防安全、质量把关、价格动态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并向政府分管领导反映所掌握的情况。当发现籽棉价格走高,棉农不愿结算10月8日前预交棉花的问题时,我办及时在电视台发布《通告》,并多次到企业督促限期兑付。
三、今年棉花市场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企业更趋于规范经营。通过贯彻实施县政府棉花市场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后,各棉花经营企业对配合搞好棉花市场管理有了一定的认识,基本没有出现收购超水棉现象。
二是质量意识大为提高。大部分企业能做到严把质量关,首先是严把棉花异性纤维排查关,使异性纤维含量基本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其次是大部分企业坚持“一试五定”检验程序,做到“明码标价、亮牌收购”。
三是内部管理措施得以强化。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完善和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从人员培训、收购、加工、消防安全等环节抓起,有效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是到位资金充足,“白条”问题得到杜绝。由于今年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棉花市场管理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我办全力以赴早行动、早沟通,每天监控各企业收购资金余额,每天现场检查资金较少的企业。加之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通力协作,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同时,大部分棉企在开秤前就备足了收购资金,如宏祥、长兴、小宛五分场等企业除了争取信贷资金外,还千方百计自筹并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引进客商资金,保证了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棉花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0月8日前,市场籽棉价格在5.20―5.40元/公斤之间,棉农嫌价格偏低不愿结帐,10月9日后,棉价开始走高,各棉企均以5.50―5.60元/公斤的价格结算之前的棉款,13日后棉价涨至5.80―5.95元/公斤,个别高至6.00元/公斤,导致先前结算的棉农心理不平衡,要求企业二次补价,甚至部分棉农围堵棉企(常鸿棉业),导致该企业无法正常收购,经我办及时调解后得到解决。
以上总结报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今年以来,窑口镇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目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开展一系列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全面落实市、县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对所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调整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镇班子会议多次专题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并明确食品安全年度工作重点,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与各村、有关企事业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落实食品企业安全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明确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具体管理本村的食品安全信息上报、备案工作。制订《窑口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指导和规范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知度
目前群众意识不强,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认识,是食品安全工作有效运行,创建食品安全成功与否的关键,也是人民群众对加深食品安全的'理解,有效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必要。为此,我镇加大了宣传力度,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镇主干道、群众聚集地、各村通行量较大的要道、学校宣传栏等重要场地悬挂条幅,散发宣传单页,让食品安全知识进驻校园、商店、餐饮店、每家每户。经过广泛的宣传,大大的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
三、加强检查,确保安全
1、由各村的协管员负责摸清村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掌握生产经营动态,负责红白喜事宴席的备案上报和食品安全技术指导。
2、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节日为重点,突出抓好肉类、酒类、月饼、糕点、儿童食品等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整治。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健全消费,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
3、紧紧围绕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点,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食品。
4、深入各企业、学校食堂,餐饮店铺针对食堂环境卫生,食品留样、从业人员证件等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及时落实整改。
三、存在的问题
1、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手续齐全,检查也相对规范。但学校周边的小卖部常有销售无正规渠道的食品,安全隐患大。
2、农村群体性聚餐,现在虽然能按要求登记,但是无法监管其食品的来源,临时置办宴席的卫生环境无保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严格把关,规范企业食品安全,尤其是食堂的证件必须齐全,食堂用工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等相关手续才可以上岗;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对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
3、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镇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和责任意识。
4、加大督查力度。把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营性工作抓下去,建立专业队伍,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不断建立“群众参与、部门配合、多方协调、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卫生监管机制,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健康。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一、整合职能努力提升服务发展的效果
一是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有101项,实现比例为90・18%。有91项进驻区行政审批中心,进驻率达82・73%。96个事项开通了在线办理,实现率达所有事项的87・27%。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最多跑一次”业务6・61万件。二是精准对接助力小微企业。搭建“政企互惠通”平台,达成银企对接合作意向44项,企业意向金额2・28亿元,银行发放贷款6千万余元。评选出十家“莲都区小微企业成长之星”。三是主体增量持续提升。全区共有各类在册市场主体41285家,新增8589家,同比增长15・3%,其中企业800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45家,个体32431家,市场主体的总量及增量均居全市首位。
二、紧抓契机进一步夯实食药安全监管的基础
积极推进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超额20%完成定量抽检任务。超额81%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农(林、水)产品标准化实施率均超60%基础标准。食品小作坊备案登记100%,持证小餐饮量化等级公示率达到98・5%,均超额完成创建任务;餐饮行业实现大提升,建成“示范店”500家、“阳光厨房”80家、提升小餐饮1233家。全区学校食堂持证率、AB等级、“阳光食堂”、统一配送率、品牌超市比例等安全链条持续完善。组织开展排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共立案128件,刑事立案6件。其中,口水油、伪劣白兰地酒案被列为公安部20xx年打假“利剑”行动督办案件。实施食安金融联合惩戒机制,累计向市人行报送不良信息111条。实施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公布食品安全信用“红榜”单位29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培训从业人员2・8万余人次,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搭建“放心食用油”采购平台等。在基层建立28个科普宣传站,在企业建立5个科普宣传基地,在天宁小学筹建科普宣传基地。
三、统筹兼顾不断增强科学监管的效能
立案查处各类案件共285件,办结276件(移送公安7件),罚没款共288・59万元。全区有效商标数7162只,同比增幅2%。目前共有驰名商标3件,省著名商标22件,市著名商标29件。
四、敢于担当持续强化服务民生的作为
一是开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今年共改造15家市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放心农贸市场超额33%完成创建任务,全区已累计建设10家放心农贸市场,占比正式市场90・9%,城区农贸市场溯源系统安装覆盖率100%。全区18个市场中有17个建成快检室(其中包含6个非正式市场),建成率94・4%,均免费开放。二是开展“放心消费在莲都”工作。指导申报放心商店31家、放心网店20家、放心餐饮单位58家,完成既定任务的118%。受理了举报件726,投诉件91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400万元。三是提升维权组织社会公信力。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消费教育进大专院校活动、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等系列活动,共通过市级媒体发布微信购物、预付卡消费等各类消费案例、消费提示10篇。
五、20xx年工作思路
1、坚持以突出政府工作为核心,在民生服务方面实现新的贡献。
一是争取创成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全力推进“二十个创建行动计划”和“二十个创建重点攻坚项目”,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示范点评比,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创新试点;开展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和打击、新一轮食品安全百日行动、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深入推进“四个规范化”建设。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按照“七有八强化”的乡镇(街道)食安办和“十有”的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增加农村食品安全知识供给,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健全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将网络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联合惩戒,加大平台数据对接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建立食品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二是扎实推进为民惠民实事工程。推进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及快速检测“双体系”建设;完成放心农贸市场、“阳光厨房”等建设任务;推进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新三年计划,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深化学校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等8个方面规范化建设,推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档升级,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各项指标任务;探索建立莲都区农贸市场专业管理团队――丽水市莲都区菜篮子管理有限公司;积极探索开展网上网下融合发展的.示范市场建设,规范城区“杀白”家禽产品进入交易市场。
三是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的工作举措。继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减少办事群众的等候时间,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实现主体增量持续提升。根据“个转企”企业优惠政策,继续推进“个转企”各项服务措施。
四是继续开展“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探索“宽进严出”的诚信监管体系。扶持优秀小微企业申报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从制度、考核、部门联动等方面进一步推进“主体壮大“工程,有效减少准入壁垒,着力实现无痛苦准入。
2、坚持以深化业务工作为基础,在行业规范方面寻求新的突破。
一是强化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拓宽查办手段,做好事关民生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违法金融和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和抽检监测工作,继续开展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制定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强化畜禽产品入市监管,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疫上市等违法行为。通过“执法监管+互联网+第三方”监管体系,全面推行餐饮痕迹化监管,完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量化分级自评、责任约谈等制度。继续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实施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大型以上养老机构食堂、农家乐等食品安全保障。深化食品摊贩治理,改变脏乱差的现状。加强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管理。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及标准宣贯。
三是继续抓好药械安全风险防控。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信用体系建设,树立标杆引领示范等措施推进、深化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械风险管理,抓好日常监管各项工作和各项专项整治。
四是继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放心示范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的申报及创建工作,继续优化放心民宿、放心市场和放心景区的消费环境;开展“百千万”化妆品放心消费行动,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综合治理。加大消费维权工作,通过进一步扩大社会维权体系、强化消费维权力量等,有效提升消费纠纷的解决率。
五是加大合同监管、商标管理、广告监管力度。开展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申报和评选工作,继续做好格式条款备案监管等工作强化合同监管职能;加大注册商标的培育力度,推进商标质押工作;加大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违法广告以及新媒体广告的查处力度,突出对互联网领域、食品广告、虚假广告的整治力度。
20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为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和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宜春市局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高度重视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加强“两节”市场监管,既是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我们把做好“两节”市场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突出重点
切实加强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针对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一是突出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集市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在城区加强了对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检查,在农村加强了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节日市场监管,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城乡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区域的检查,强化对小摊点、小食杂店的日常监管,特别严格检查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和食品质量,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及质量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二是突出重点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将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特别要把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乳制品、酒类、粮油制品、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饮料、豆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严格监控初制食品和高风险食品,一经发现涉及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三是突出食品质量检测,强化监管措施。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经营、散装食品经营和进口食品经营质量检测,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四是突出案件查办工作。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食品、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各类市场监管,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根据节日市场特点和市场变化情况,加强各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借节日之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一是严厉打击农产品市场中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严查经营者销售冒充“绿色”蔬莱抬高菜价的'行为,依法严查致使价格过快上涨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二是围绕重点旅游时段、重点旅游商品、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游市场和区域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净化假日旅游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三是切实加强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场秩序监管,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无照、超范围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粮食等重要商品收购市场秩序。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节日期间利用虚假打折、欺骗宣传、违法有奖销售、“厂价直销”、“降价促销”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利用旅游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五是积极参与文化市场监管,维护健康的节日文化环境。以查处非法出版物为重点内容,以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为抓手,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为“两节”营造和谐氛围。六是进一步加强广告市场监管。以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为重点,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努力维护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七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及重点市场的检查,结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商品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八是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信息化网络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严厉查处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假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杜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把高危行业市场主体准入关。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于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在登记前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高危行业的市场主体,严格依法登记,依法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关停并转工作。认真做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巡查检查,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内监管巡查工作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整顿,严把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依法加强烟花爆竹市场清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加强对办公场所、自管房产及本单位在建工地火灾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防火管理,指导市场主办单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禁止在学校周边规定区域开办网吧、彩票经营场所、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加强网吧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取缔黑网吧。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车辆60台次,共检查旅社、宾馆、KTV、网吧,非煤矿山、煤矿、烟花爆竹经营户、各类食品经营户105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9份;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通知书21份。收缴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5公斤,其中儿童食品45袋,过期饮料8件,饼干5件,共计总价值3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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