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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局领导和各业务股室的帮助指导下,在全所同志共同努力下,城南所基本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和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全面践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确保群众舌尖上食品安全,日常监督工作中我所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将食品安全风险监管做为首要职责,在食品安全监管中逐步建立建全“一户一档”食品风险分类分级监管档案,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者主体经营行为,建立落实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督促业户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做好记录。
(二)城南所针对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安全开展了重点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50余项,出动执法车辆20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全所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对待、认真落实、不走形式,重点针对散装白酒,严查酒类产品中违法违规添加勾兑、标签标识不全、采购经营来源不明等行为,重点查经营无标签标识、标识(示)不清的散装白酒问题。对没有标签标识或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一律不得购进和销售。对散装食用油标签标识不全,转基因食用油未按规定标注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整顿,有效改变了散装食品在辖区内“裸奔”的现象。
(三)重点排查了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看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原辅料采购把关和进货查验记录、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设施设备维护等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看校园周边小餐桌是否取得食品小经营核准证。是否使用非食用物质、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加工制作或处理食品,是否使用假冒伪劣或无标签标识的“裸奔”酒水、饮料,是否按规定留样、使用洁净餐具,下达整改建议26项,全部按要求进行了改进,进一步规范了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安环境。
(四)严格检查学校超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是否存在索证索票不全,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及来源不明“五毛”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检查食品销售者是否存在销售无证“黑加工店”生产的、无标签标识散装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共检查食品经营场所120户次,出去车辆50车次。
(五)食品生产环节,聚焦严查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一非两超”问题,不按标准组织生产、原材料不按要求采购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特别是连续两次以上抽检不合格及反复多次检出不合格企业要作为重点,依法核查处置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案2件,收缴罚没款2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一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欺诈销售等行为,采取了媒体公益广告,电子屏宣传车宣传,约谈相关当事人等各种方式方法规范其经营行为,设置社会监督员及时掌控防范了会销风险动态,确保不发生虚假宣传、欺诈会销。
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中,共收缴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70余公斤,规范食品经营行为55户,开展了以凤翔商城商贸聚集区的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共出动执法车辆40车次,执法人员160人次。
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
今年我所提早围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废止后,如何继续保障农资市场质量安全,调查研究农资市场主要动态,积极收集线索,最后明确把监管重点放在“肥料总养分”虚假宣传的监管上。主要措施是:1、明确监管职责,针对辖区内农资经营业户多、监管责任重,我所合理划分落实监管责任;2、加强宣传造势正确引导农民消费,公开举报电话,引导农民提高识假辨假知识和意识,理性消费;3、要求企业注重行业自律,引导经营户自觉建立健全农资商品进销货台账,自觉履行进货查验、备案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确保商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4、推广红盾春雷护农联络站、联络员制度,畅通消费申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确保农资监管落实到位,目前为止我所共处理农资虚假宣传案件11件,罚款29,500元;商标侵权案件2件,罚款17,000元。
三、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一)为了保障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所采取五项工作措施推动年报工作。一、“全覆盖”宣传。提升公众知晓度。通过下户发放年报须知、年报操作流程指南、咨询联系电话等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宣传,强化了宣传动员效果;二、“全员式”培训。一方面组织基层管理员参加年报公示业务培训,还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向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就年报公示内容及操作流程进行现场演示讲解,提高了市场主体操作成功率;三、“全方位”保障提高申报效率。除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在所指导年报工作外,还派专人专访分片上门指导年报,对经营场所有条件能上网的由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完成年度报告公示,针对部分缺乏申报能力的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指导服务,手把手全程指导年报公示流程操作;四、把网上自主年报做为重点推进,年报工作中要求个体企业自主年报占到年报比例要逐年提高。有效调动业户自主年报。五、多举措监管,提升年报质量。6月30日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全面完成。
(二)积极开展长期未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的清理、吊销整治工作,在县局企业监管股的指导下,对长期未经营企业31户,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231户,经过实地踏查走访,给与强制吊销营业执照处罚。
截止目前为止,现场核查食品销售、餐饮业户142户,全年我所共处理投诉12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7件,罚没金66,500.00元。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是校园周边和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
(二)继续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三)做好消费维权保护工作。
(四)完成好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三、认真检查,强化监管,确保实效
肥料、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我局深刻认识做好肥料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牢牢把握“四个只有”,加大力度,把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一是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监督和指导,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竞争;二是保障农资质量,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经营模式。已形成了农资公司―农资连锁配送中心―农资连锁配送站―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服务体系。四是开展种子、化肥质量监测。1-6月我局抽检化肥、农药等农资111个批次,配合省局抽检肥料农资商品23个批次。通过检测,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农资流入农村市场。五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查处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清除出农资市场。
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车辆354台次,执法人员2367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898户次,检查农资市场504个次,立案查处农资案件60件,案值32・4万元,没收查扣物质520530・97公斤/台、件,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50户,受理农资投诉2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77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辨别真假难。一方面,农资品种花样繁多,伪劣农资从表面观测往往难以确定其真伪,执法检测手段的。缺乏造成真伪难辨。另一方面,涉案农资鉴定费居高不下,一份化肥质量检验报告少则两三百元,多则上千元。质量检验报告成本高等因素,客观上造成农资市场打假成本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农资真假的辨别。二是监督管理难。当前伪劣农资销售市场都在农村,并且越是偏远的山区和小村落越有市场。部分假劣农资还打着“送货田头,服务农民”的旗号,运到村边地头进行抛售,且流动性强。由于农村地大面广,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原因,执法部门对这些“上山下乡”的农资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三是打假罚劣难。农资经营主体杂乱无序,多为个人承包经营,农村经济的相对落后、人员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宗族观念浓厚,造成执法环境差,当事人自觉履行行政处罚率低,查办的案件常常出现“办而不结”、“处而无罚”现象。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所共有x正式人员。全面履行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的各项职能。辖区内共有x个行政村,x多家个体户,x家企业。20xx年我所新设立个体户x家,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x份,健康证x人次、餐饮许可证x份,取缔无照经营x家,罚没款x元。成功调解消费纠纷x起,挽回经济损失近x万元。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学校周边环境、特种设备、汽车零配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全面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执行力。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的“八项规定”,严格落实省市管委的各项规定。重点解决考勤制度不严、人员缺勤脱岗的问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工作不实、标准不高的问题;仪容不整、形象不正的问题,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坚决杜绝工作中乱作为、不作为现象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加强农村食品、药品、餐饮环节的安全整治。一是严把农村食品药品、餐饮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药品、餐饮经营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全年共清理无照无证经营80家,罚没收入6000元。二是严格落实食品、药品、餐饮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经营者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食品药品。三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的排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次数,有效的遏制了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销售,四是突出监管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农村小卖部、学校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大集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整顿了市场秩序。
一是做好了对节日市场的检查,特别是烟花鞭炮、肉类、粮油、奶粉、豆制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加大对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的检查力度,确保节日市场的消费安全二是加强了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对学校周边的食品户、餐饮经营户、流动摊点进行了规范,通过整治使学校周边经营户持证率达到100%,使服务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到100%。
三是积极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共取缔无照经营户80户,使辖区内持照率达到了98%以上。
四是开展了商标、广告的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了光明路,枣曹路两侧的广告牌、车体广告、政府驻地的户外广告、食品药品广告。
五是开展了特种设备、标准计量器具、汽车配件的专项检查,对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压力容器、锅炉、航吊、大型游乐设备、电梯、加油机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有效的避免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是根据街道政府的工作安排,配合国税、地税和财政所对辖区内的企业及个体户经营进行了全面的摸底,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为政府制定税收政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四)建立健全投诉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受理和解答消费者咨询、申诉和投诉,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在315活动期间,我局在张范组织了全区30多家汽车4S店的消法培训工作。我辖区内共有21家汽车4S店,涉及23个品牌的汽车,我所全年共受理消费投诉6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成功调解率达到了90%以上,有效化解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矛盾,避免了矛盾激化。即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的生产优化了环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队伍编制不齐,部分工作不能及时有效开展。张范市场监管所目前在编人员2人,存在队伍干部缺乏问题,在开展业务工作中,常常出现业务工作繁重,人手不够,甚至出现顾此失彼的工作状况,形成全面开展工作的'瓶颈。
(二)是执法监管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在执法领域的广度和深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拓展。尤其对药品、质监方面的执法还需要大幅度提高。法律法规的学习、应用能力不强。
四、20xx年的工作打算
1、加强全所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把爱岗敬业精神贯穿到全年工作中,克服人员少,工作头绪多、任务重的困难,不等不靠,调动全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一五年的工作顺利完成。
2、做好个体户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及新版营业执照的换发工作,一五年是实行个体户年度报制度的第一年,面对个体户面广量大、人员结构复杂等诸多不利因素,一方面通过多样化方法来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扩大年报公示的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另一方面认真做好个体工商户在年报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的解释工作,鼓励个体户利用外网进行年报申报,使利用外网进行年报率达到70%以上,一三、一四年度年报率达到90%以上,在二月底前完成600户个体户新版营业执照的换发工作。
3、继续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所工作人员时刻绷紧“守护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食品安全这根弦,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所的工作重心,在总结去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的同时,今年重点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安全信息员的建设,使每个行政村都能配备食品安全信息员,建议上级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资金补助政策,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既能做到监管无死角,又能弥补所内人员少,巡查不到位的不足。
4、加大对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提高巡查频率,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出现生产安全事故。
5、做好消费维权工作,针对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针对张范汽车投诉热点,今年在每个4S店设立消费维权岗。调解消费纠纷时与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聘请派出所人员作为调解员。
6、优化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效能。毫不放松的抓好食品安全、无照经营清理、重点行业、特种设备、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管工作。
20xx年嘎啦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旗局党委与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完成全年工作部署,以高度自觉的担当精神,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发展新常态,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市场准入
抓好窗口服务,落实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截至目前共登记各类市场主体88户,变更32户、注销29户,对新准入的食品经营户,严格落实现场核查,截止目前我所辖区内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51户、《小作坊生产经营许可证》5户
二、局所联动
旗局统一部署,嘎啦所抓住主要隐患排查期,在今年的春节、清明、五一、十一期间等重大节日期间以局所联动的检查方式,对辖区镇政府所在地、学校食堂、矿山企业、旅游区饭店、各嘎查行政村商店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检查各类企业138家,发现安全隐患52处,下达责令整改31份,报上级批准立案9起,出动检查车辆100余台次,人员280人次。
三、消费维权
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征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普及消费者维权知识,使消费者学习到如何保护自身的利益,累计发放宣传单1300余份,现场为消费者答疑解惑13次,征集扫黑除恶线索1条并报送旗局办公室。
四、食品安全保障
嘎啦所与食品监管股今年共完成2次重大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通过前期周密部署,制定实施方案。过程注重细节,实施全程监管,强化应急、明确责任,最后有效的保障了重大活动的饮食安全。
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2020年在全所人员团结协作、勤奋工作、共同努力下,我们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针对新形式下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一些难题和挑战,针对基层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式,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到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思想意识上不够高、在理论素养上不够专,还存在“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的认识;二是在学习促监管、学习促进步工作中,在学习理论、业务知识等学习工作上还存在被动学习或学而无用的思想;三是在监管执法中还存在不够严、不够细、不够规范等缺点,在行政执法中执法文书不够规范、执法取证技巧不够。但我们深信,在旗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所的共同努力,我们将逐渐适应社会形势和监管工作需要,实现自身有思想,监管有思路,办案有思考,继续开创基层工作新局面。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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