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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xx〕70号),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的要求,今年品牌汽车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明确了工商部门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
按照川工商办(20xx)91号文件要求,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科是我市工商系统监管汽车市场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品牌汽车销售监管方式方法和措施,企业科和市场科工作相互配合,完善相关工作,建立全市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监管档案和备案制度。
二、建立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制度
1、品牌汽车经销商新申报汽车品牌销售,应凭汽车供应商授权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申报表》,市局核实审批后报省局备案。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由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并建档。品牌汽车经销商持备案公布文件等相关手续到企业所在地工商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变更其经营范围。凡未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的品牌汽车经销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
2、新申办品牌汽车经销的企业,应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向汽车供应商申请该品牌汽车销售授权,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到市工商局市场科进行核实和建档,并到企业所在工商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3、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凭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到市局市场科填报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备案表》,市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4、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文件要求,“对经营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的企业,不实行备案制度。”对此类企业和新办企业的设立,汽车经销企业应向市工商局市场科提交《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建档登记表》,并按照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核定为“汽车销售(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
三、强化职能,加强品牌汽车市场监管
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和《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有关规定,市场科今年加大了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保证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合法,规范经营,努力营造我市品牌汽车销售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守法的汽车交易环境。
清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50家,检查中发现xx华盛、泸县徐氏、xx建业、xx安迪四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已注销,有三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纳溪金牛、xx长福、叙永福盛经营货车,没有经销九座以下的'乘用车,xx川南汽贸有限公司改行没有从事汽车销售。现从事品牌汽车销售的42家经销企业来看:xx达昌、xx上海大众、xx宏源、xx松明、xx都惠、xx昕达、xx百通7家汽车4s店没有违规经销汽车,对21家未按照《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限期1个月改正。积极与xx市车管所沟通,对不符合品牌汽车经销资格的经销企业,车管所不颁发汽车临时牌照,督促对已取得“xx汽车品牌”的经销企业在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上增加“xx汽车品牌”,通过检查督促,我市品牌汽车市场经营秩序不断得到规范。
四、主要存在的问题
1、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42家品牌汽车经销企业有就有22家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具备经销九座以下乘用车资格。
2、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在取得国家工商总局品牌汽车销售企业资格后,没有及时在营业执照上变更经营范围。
3、企业登记人员存在不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xx富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xx钰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相关手续,所在地工商机关违规为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作了变更登记。依照《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汽车销售商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经营活动,其中不超过九座的乘用车品牌经销商的经营范围,经国家工商总局备案公布后取得”。
4、部分品牌汽车经销企业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xx刘氏、兴泰、林盛、国龙、三益、协力等公司存在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点不符,主要原因是所在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造成的;还有部分企业“一照”多处经营地点。
5、对品牌汽车经销企业设非法人分支机构,没有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品牌汽车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工商办〔20xx〕91号)的要求办理。品牌汽车经销商需设立品牌汽车销售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应当具有汽车供应商对其品牌授权证书和同意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批准文书,由拟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所在地市、州工商局核查并上报省工商局审定,同意后由所在地工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
一、接待情况
“五一”假日3天,我区个主要景区(点)累计接待游客18.08万人次,同比下降12.19%;旅游门票收入1723.92万元,同比增长17.5%;农家乐接待3.75万人次,营业收入160.43万元,同比分别下降8.72%和8.86%。因去年西安世园会的带动来临游客量基数较大,今年“五一”我区游客接待量有所下降,但“五一”假日旅游工作在很多方面都有新突破,政府宏观调控更加有效,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游客行为更加文明,服务措施更加贴近游客等等。
二、主要特点、市场环境总体有利,居民消费意愿提振。
当前,国民经济运行总体稳健,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再加上物价涨幅得到有效控制,消费信心和消费意愿得到提振,进一步拉动旅游消费增长。市场需求旺盛,散客自由行成主角。据统计,五一期间散客自由行成为主流,旅游的游客中七成以上是自由行,且游客的消费习惯已经改变,计划性较强,报名时间明显提前,自由行游客同时预订一日游、门票、交通用车等目的地服务的比例明显增长。、游客选择更为理性,注重品牌和精品体验。据有关媒体的最新调查数据,居民在选择旅行社时,47.0%的人会选择“品牌好的,市场排名靠前的”。另据携程旅游数据,舒适类、豪华类甚至顶级类的产品更受欢迎。游客预订时偏好纯玩游、无自费团队游的比例增加,最受欢迎的是无购物的半自助游、特色团,游客的旅游消费越来越趋于理性。
三、主要工作、提前动手,全面规范旅游市场。
今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节前区政府召开了“五一”假日旅游专题工作会议,就旅游接待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面启动了假日旅游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建立了旅游信息预报、接待咨询、应急救援、监察投诉等一套完整的假日旅游工作机制,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节前准备工作上。在做好节前准备工作的同时,还重点针对以往假日旅游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和规范旅游市场。旅游、公安、交通、工商、物价、质监、食品药监、城管执法、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等成员单位集中开展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打击野导黑车、围追堵截外地旅游车辆、游售兜售、诱导游客消费、私自涨价等欺客宰客行为,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同时,努力营造优美旅游环境,完善服务设施,区建住局在景区制作文化标识,增加了多处夜间点亮工程,使整个景区五彩缤纷,赏心悦目;四城联创办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开展了“迎复审、庆五一”环境卫生大擦洗、大整治活动;区交通运输局完善了华清池、秦陵博物院的交通标识;度假区建设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协调督促曲江方面开展大唐华清城及度假区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作,规范施工秩序,进一步提升旅游形象;旅游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净化旅游市场,规范导游服务,加大对农家乐经营户的检查指导;华清池根据游客需求,每晚增加一场《长恨歌》演出;秦陵博物院也增加了“仿秦乐舞”演出场次等。总之,通过节前的充分准备,为“五一”假日旅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全员上岗,全力保障假日旅游工作。
“五一”期间,各相关部门和服务单位全员上岗,领导亲临一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以赴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公安部门抽调警力、配备警车、增设交警形象岗台,在旅游沿线站岗值勤、疏导交通;区假日办、旅游局每天深入旅游一线,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市场巡查,及时处理协调市场存在的问题;交通运输部门合理调配运力,每天出动执法巡查车辆,强化出租车管理,规范停车场管理,有效缓解了交通运力不足的矛盾;区市容环卫局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景区道路清扫和环境保洁工作之中,做到环境卫生动态清扫,全天保洁,并及时出动洒水车对旅游沿线洒水除尘;区城管执法局加强对景区沿线监管,及时规范销售摊点,查处违法行为,为游客创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工商部门充实基层力量,在景区设立投诉点和12315联络点;物价、市场中心、食品药监等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在主要旅游景区(点)设立了“旅游投诉咨询服务点”,随时为游客排忧解难;骊山风景区旅游服务中心规范导游讲解,主动发放宣传资料,实行导游服务质量追踪卡管理,提升形象,方便游客。各旅游景区(点)从细微处着手,延长参观时间,增加了售票窗口,设立了便民服务岗,设身处地为游客着想。人性化的服务措施,完善的工作机制,极大的方便了游客,维护了游客的正当权益,得到了广大游客的拥护和支持。、突出重点,狠抓安全不放松。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假日旅游安全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在节前准备工作中,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和游客密集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增设了警示牌,并派专人值守,重点防范;公安部门与相关旅游景点制定了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预案;质监部门对景区游览设施和大型游艺设备运行质量进行了安全检查;交通部门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防止故障车辆参加营运,确保交通安全;食品药监部门加强对饮食摊点、餐厅的食品卫生和个人健康状况的检疫,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口,从源头上保证饮食卫生安全。“五一”期间,我区进一步完善了应急系统,抽调专业人员组建应急队伍,配备了装备齐全的120急救车和119消防车始终一线待命,做到游客不离开,人车不撤离;各旅游接待单位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秦陵博物院、华清池、骊山森林公园等主要景区充实保卫力量,落实安全措施;公安部门抽调警力,加强保卫力量,增设交警执勤岗位,有力保障了游客安全。由于各部门、各责任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各项安全措施得力,“五一”期间无不安全旅游事故发生。、宣传统计到位,信息发布及时。今年“五一”期间,区旅游局在西安到临潼的游客集散场所及区内主要旅游景区点设置临潼旅游宣传咨询点,大力开展旅游宣传,免费发放《临潼旅游指南》。区电视台新闻采编深入市场,加大新闻信息采访量,开设假日旅游栏目,及时播报假日旅游工作情况。同时,五一”期间,区假日办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效地保证政务值班、旅游信息、数据统计、旅游质量监管、旅游投诉和旅游咨询服务等便民服务工作。
“五一”假日旅游接待工作已圆满结束,各行各业以及广大干部职工为接待好每一位游客都付出了艰辛的劳动,表现出了极强的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也得到了各级领导与广大游客的肯定与赞扬。但我们同时看到,“五一”假日期间也曝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因华清路改造后车辆通行环线格局被改变,加之停车场车位不足,拥堵现象严重;景区标识标牌不完善;秦俑车场人车混行现象比较突出;景区及周边环境卫生动态化管理还不到位等等。这些方面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重视,努力克服,不断改进。我们坚信在上级旅游部门的支持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今后的假日旅游工作会做的更好。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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