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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中心,落实“一揽子”服务举措
(一)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内部流程,简化登记手续,完善网上申报途径,提升窗口效能,不断增加一日审核企业类别。挖掘政策潜力,大力推行简易注销制度,稳步推进企业信用建设,强化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制度执行,做好企业异常名录的录入、告知工作。
(二)、全面推进小微企业成长计划。明确责任目标,强化考核督促,提升服务效率,形成全区小微企业创业、培育、成长、升级的梯次发展格局。继续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做好区政府质量奖申评后续工作,鼓励和扶持小微企业参与政府质量奖评选。
(三)扎实推进品牌战略培育计划。开展分类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不断充实驰、著名商标梯队培育库,加强对品牌指导站的扶持培训,全力推进品牌工程。搭建政企、企企协作桥梁,完善中介服务业发展格局。
二、转变职能,完善“一体化”监管机制
(一)推进重点工作管理项目化。集中精力推进重点工作项目和党建创新项目,明确目标,厘清职责,做到领办项目不缺位,亮点工作做到位,统筹安排不失位。通过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党建工作品牌化坚守,确保明年工作起势发力,各项常规工作稳中有进,党建工作出新,重点工作出彩。
(二)、确保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打响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城攻坚战,深化“明厨亮灶”建设,加大检验检测目标任务,提升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监管效能。严格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部门信息协同共享,做到监管不缺位、不越位。
(三)深化日常监管出新成效。继续推进新版药械质量规范的实施,强化药械源头、流通环节、高风险品种的监管。加大信用信息和“黑名单”公开力度,调动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积极性。
三、强本固基,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将党风廉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着重加强党建工作,落实责任制,通过自学与“三会一课”结合,加强思想建设,规范组织建设。
(二)促进行政行为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区局股室对基层所的指导沟通,有效增强全体干部的履职担当意识。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梳理基层执法指导性意见,形成详细的执法实务手册。
(三)助推“精局强所”规范化。立足市场监管要求,推动监管执法资源下移,实行人、财、物向基层全面倾斜。强化抓基层、服务基层理念,完善基层所绩效考核制度标准,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加快干部适应基层岗位节奏。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局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重点中心工作,以巩固省级示范县成果、做好镇所标准化建设、检测中心认证验收为抓手,以抓好食药安全、质量强县、商标兴县工作为重点,以提升履职尽责,科学监管、执法办案能力,设施装备能力为突破,以实现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质量监管、综合执法、消费维权统一规范为目标,全系统干部职工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奋斗,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20xx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体制改革,新体制正常运行。
按照县级机构改革方案,原食药监、质监、工商、盐务实行“四局合一”,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的领导班子到位后,对工作进行了科学分工,确保了工作运行平稳过渡。
一是制定新的“三定方案”,对市场xxx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进行科学设定,保障新体制的顺利运行;
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与组织、编制、人事部门多次研究磋商,制定了人员分流工作方案,人员全部到位并开展工作;
三是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基层所负责人的任命工作。截止目前,全县20个市场监管所所长已经组织部门任命;四是认真做好机构下划移交工作。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县局抽调人员,对原工商所、食药所的人、财、物进行统一移交。目前,此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创新监管机制,提升食品监管水平。
一是召开了全县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现场会议,下发《关于继续加强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建设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纳入年度考核;
二是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的要求,投资78万元,对检测中心进行了改造,力争明年通过省级认证;
三是认真开展食药安全宣传培训20场次,受训人员达20xx余人以上,参加省级开展的基层监管所负责人培训20人次;参加市级业务培训35人次,开展县级集中培训2次。
(三)强化日常监管,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扎实开展严厉打击食药违法犯罪行为的“飓风行动”。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06份,当场处罚29起,立案查处案件26起(食品类13起,药械类13起),现已结案25起(食品类12起,药械类13起),罚没款共计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0起;
二是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并重。截止目前,经许可的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共20xx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7家,小作坊备案登记证明139个,食品流通经营户1031户,餐饮服务提供者874户,各单位、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主体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100%。深入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并按级别高低推进示范工程建设,量化分级管理率达90%以上;
三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定年度食品抽检计划400批次,食品抽检407批次,已取得检验报告407份,因涉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移送公安机关10起,因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进行行政处罚7起;四是强化药械化妆品监管。对全县315家医疗机构和2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械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2次以上全面检查,县镇村三级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100%。
截止目前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30份,占任务数的xx5%。医疗器械不良反应60份,占任务数的120%。药品抽检61份,药品快速检验49份,医疗器械抽检1份,化妆品抽检2批次。其中4个批次中药饮片不合格,抽检靶向率较高。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开展,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的使用率达60%,基本实现了药品流向可控,有效防范假冒药品的`流入和走票挂靠行为。
(四)扎实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市场环境。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登记条件,落实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严格执行窗口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收费减免等方面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利;
二是扎实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截止xx月底,共办理“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03份,新登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1212户,其中,内资企业3户,私营企业15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0户,个体工商户1002户。
(五)深入推进商标兴县战略,促进企业增收增效。
一是以新《商标法》、《广告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广泛宣传新法的突出亮点;
二是积极引导,重点培育。截止目前,全县已注册商标105件,其中省级著名商标5件,市级著名商标7件,今年,申报省级著名商标1件、市级著名商标2件;
三是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相关部门以送阅件的形式报送了《关于“镇巴腊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建设与管理的几点建议》,规范“镇巴腊肉”品牌的管理使用。
(七)开展重点市场整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一是积极开展农资、成品油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节假日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共出动执法人员512人次,检查各行业经营户642户次,查处案件xx件,处罚款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工作
对装饰建材、家用电器、服装、儿童用品等进行抽检,其中抽检农资商品14件,汽、柴油37件,小家电10组,儿童服装12组,对抽检不合格要求其下架退市,对8户经营不合格商品的经营户进行立案调查;
三是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
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和企业公示信息专项抽查,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和“黑名单”制度,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发挥信用约束手段。截止目前,20xx年度企业、个体年报率分别为和;共抽查企业36户,其中即时信息抽查8户,注册资本专项抽查8户,企业年报及即时信息公示双向抽查20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307户,其中企业137户,个体工商户170户;
四是围绕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经营者诚信理念
在全县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省工商局已审批2户省级诚信单位,向经营户印发宣传标语,督促引导有LED广告屏经营户设置文明经营和社会主义核心主义价值观公益广告120余件。
(八)强化责任意识,维护特种设备安全。
一是组织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进行《xxx特种设备安全法》及《20xx特种设备目录》等法律法规培训,与22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二是开展了“电梯大会战”、“铁拳行动”等整治,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台账,做到了底子清、人员明、设备全;
三是对人员密集的医院和超市进行重点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和4次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人员180人次,下达指令书16份,发现安全隐患18处,下达复查整改意见书16份,已整改隐患16处;四是积极协调成立了镇巴首家电梯维保服务站,为镇巴电梯的维保和检修提供了快捷的技术服务,全面落实了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
(九)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
全年购进盐品1778吨,销售食盐20xx吨,销售总值361万元,实现利润万元。对调入每批盐品,严格检测,全年食盐“三率”即:食盐计划完成率达104%、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7%、碘盐覆盖率达97%;今年共查获过期盐品6吨,有效打击了一切涉盐违规行为。
(十)加强干部管理,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举办为期四天的业务知识和快检能力培训,全面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
二是开展践行“三严三实、我为市场监管做贡献”的演讲比赛,激发热情、树立正气、提升形象;
三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一名干部行政警告处分,一名干部诫勉谈话,队伍形象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20xx年,是新的市场监管队伍履新职责、担负新任务的第一年。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激发出风险、责任、担当的正能量,营造出“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工作局面。成绩来之不易,应当倍加珍惜。但是,我们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是改革后,市场监管职能得到整合,“四局合一”基本实现,但工作业务上下衔接还需加强,机制办法上有些需要调整、改进;
二是基层所监管体制调整,少数镇对市场安全重视不够,长期包村,从事其它工作,监管悬空,主体责任无法落实。
三是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干部队伍整合后,综合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今年县棉监办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下,重点抓了以市场准入和整治“打白条”为主要内容的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几个月的努力,在整治和维护全县棉花经营秩序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使本年度棉花收购经营工作呈现平稳态势。现就今年棉花市场运行情况及所做工作总结如下:
一、棉花市场运行基本情况
1、生产经营状况。
一是种植面积较去年减少,今年西半县各乡镇、农林场站、开发区和小宛农场种植面积共19.5万亩,比上年减少5万亩,减少面积主要在东片乡镇。
二是生产的不利因素存在。由于今年夏季气温偏低,棉花生长缓慢,采摘上市期推迟10―15天,亩产量略低于去年。
2、收购网点减少。由发改委、棉监办、消防、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我办公示的棉花收购、加工企业共43户。其中有加工资质的企业18户,收购网点25户。
3、资金兑付情况。向金融部门贷款企业共14户,其中农发行4户、信用社10户,两行合计贷款24200万元,各企业自筹和引进客户资金13745万元,全县籽棉收购实付资金37945万元,银行贷款剩余资金7350万元。
4、棉市运行基本正常。由于今年棉花市场行情变化大,籽棉价格低开高走,10月8号前,农民因棉价低不愿结算,之后价格一路走高,大量棉花集中入市,企业实际结算价格普遍高于农发行内部出台的收购预期价格5.20元/公斤。各棉企均能坚持“优质优价、按质论价”的大原则进行。
5、收购价格动态分析。今年我县棉花收购价格总体呈现低开高走态势,经调查,全县籽棉收购平均价格基本在5.70元/公斤上下,从入库结构看,5.60元/公斤的约占30%,5.80元/公斤的约占70%。与上年相比,籽棉价格上升0.63元/公斤,同时棉花企业存在的风险很难预料。
6、棉花收购入库情况。截止10月底,全县收购入库籽棉共达66570吨,同比减少23430吨,每公斤平均价格按5.70元计算,棉花收购总值为37945万元,同比减少3555万元。平均衣分按36%折算,共折皮棉23965吨,同比减少8435吨。总体看,质量和衣分率均不低于上年。
7、加工生产正在进行。至目前,18户加工企业全部开机生产,加工皮棉近3000吨,争取快收快轧快销。由于棉花销售价格处于低位,故只销出少量棉花。
二、围绕棉花市场运行所做的工作
为了做好今年全县棉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棉花市场运行秩序,保证新棉收购、加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切实维护广大棉农、棉企的合法利益,我办努力履行县委、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具体抓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1、从规范棉花市场抓起。一是按照县政府棉花市场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投入棉花市场监管工作,积极宣传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xx年棉花市场监督管理意见》的重点内容,做好收购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县政府主管领导会同县发改委,协调工商、质监、公安消防、安监、金融等职能部门深入各乡镇棉花企业开展了为期三天的联合检查,摸清了各企业的基本情况,为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2、抓好市场准入和资金监控。凡进入市场收购棉花的企业一律按照要求进行资质审查,对工商执照、安全消防、质监符合条件和收购资金到位等手续齐全的,经我办备案后在电视台进行公告。收购开始后,每天监控收购企业资金余额,严格落实“钱货两清”的交易原则,彻底杜绝“打白条”收棉行为,为保护棉农切身利益尽到了应尽的`职责。
3、领导带领,实行跟踪管理。棉花收购开始后,我办坚持每天由领导挂帅下企业巡视检查,深入收购现场调查询问,掌握资金兑付、消防安全、质量把关、价格动态等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指导整改,并向政府分管领导反映所掌握的情况。当发现籽棉价格走高,棉农不愿结算10月8日前预交棉花的问题时,我办及时在电视台发布《通告》,并多次到企业督促限期兑付。
三、今年棉花市场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企业更趋于规范经营。通过贯彻实施县政府棉花市场整顿工作会议精神后,各棉花经营企业对配合搞好棉花市场管理有了一定的认识,基本没有出现收购超水棉现象。
二是质量意识大为提高。大部分企业能做到严把质量关,首先是严把棉花异性纤维排查关,使异性纤维含量基本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其次是大部分企业坚持“一试五定”检验程序,做到“明码标价、亮牌收购”。
三是内部管理措施得以强化。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完善和规范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从人员培训、收购、加工、消防安全等环节抓起,有效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是到位资金充足,“白条”问题得到杜绝。由于今年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棉花市场管理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我办全力以赴早行动、早沟通,每天监控各企业收购资金余额,每天现场检查资金较少的企业。加之金融部门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通力协作,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同时,大部分棉企在开秤前就备足了收购资金,如宏祥、长兴、小宛五分场等企业除了争取信贷资金外,还千方百计自筹并积极寻求合作伙伴,引进客商资金,保证了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棉花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10月8日前,市场籽棉价格在5.20―5.40元/公斤之间,棉农嫌价格偏低不愿结帐,10月9日后,棉价开始走高,各棉企均以5.50―5.60元/公斤的价格结算之前的棉款,13日后棉价涨至5.80―5.95元/公斤,个别高至6.00元/公斤,导致先前结算的棉农心理不平衡,要求企业二次补价,甚至部分棉农围堵棉企(常鸿棉业),导致该企业无法正常收购,经我办及时调解后得到解决。
以上总结报告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为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和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宜春市局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高度重视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加强“两节”市场监管,既是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我们把做好“两节”市场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突出重点
切实加强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针对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一是突出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集市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在城区加强了对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检查,在农村加强了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节日市场监管,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城乡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区域的检查,强化对小摊点、小食杂店的日常监管,特别严格检查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和食品质量,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及质量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二是突出重点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将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特别要把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乳制品、酒类、粮油制品、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饮料、豆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严格监控初制食品和高风险食品,一经发现涉及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三是突出食品质量检测,强化监管措施。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经营、散装食品经营和进口食品经营质量检测,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四是突出案件查办工作。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食品、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各类市场监管,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根据节日市场特点和市场变化情况,加强各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借节日之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一是严厉打击农产品市场中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严查经营者销售冒充“绿色”蔬莱抬高菜价的行为,依法严查致使价格过快上涨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二是围绕重点旅游时段、重点旅游商品、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游市场和区域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净化假日旅游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三是切实加强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场秩序监管,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无照、超范围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粮食等重要商品收购市场秩序。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节日期间利用虚假打折、欺骗宣传、违法有奖销售、“厂价直销”、“降价促销”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利用旅游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五是积极参与文化市场监管,维护健康的'节日文化环境。以查处非法出版物为重点内容,以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为抓手,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为“两节”营造和谐氛围。六是进一步加强广告市场监管。以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为重点,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努力维护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七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及重点市场的检查,结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商品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八是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信息化网络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严厉查处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假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杜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把高危行业市场主体准入关。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于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在登记前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高危行业的市场主体,严格依法登记,依法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关停并转工作。认真做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巡查检查,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内监管巡查工作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整顿,严把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依法加强烟花爆竹市场清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加强对办公场所、自管房产及本单位在建工地火灾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防火管理,指导市场主办单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禁止在学校周边规定区域开办网吧、彩票经营场所、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加强网吧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取缔黑网吧。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车辆60台次,共检查旅社、宾馆、KTV、网吧,非煤矿山、煤矿、烟花爆竹经营户、各类食品经营户105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9份;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通知书21份。收缴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5公斤,其中儿童食品45袋,过期饮料8件,饼干5件,共计总价值3670元。
(一)、红盾护农工作情况
1、我市农资经营基本情况我辖区共有农资经营户户。其中,公司家,集体企业家,个体户户;其中,农药经营户户,化肥经营户户,种子经营户户,农机具及配件经营户户,饲料经营户户,兽药经营户户。
2、早培训、早安排、早行动为了能更好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我局及早组织了农资监管工作全员培训,进一步系统学习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总结了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农资市场监管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商品,为全年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其次,对于今年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早宣传。尤其针对当前旱情比较严重的形势,我局不等不靠,制定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护农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在系统工作会议和科所长会议上多次强调今年农资市场监管的严重形势,要求各单位必须做到心为农民所想、权为农民所用、利为农民所谋。
3、充分认识大旱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对于抗旱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充分认识到越是大旱当前,越是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把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作为工商部门支持农业抗旱的有力措施,把“抗大旱、抓监管、保春耕”作为最紧迫的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确保了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领导有力、落实到位、措施有效,严厉查处了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
4、开展了对化肥的抽检工作为进一步确保农民能够用上放心农资,春季护农行动中,我科集中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以化肥为重点,集中对多种品牌、多个批次的农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对监测不合格的农资立即采取下架、查封等措施,及时堵住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的渠道,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截止目前,我科共抽检化肥品种种,其中种未达到合格标准,均已进行行政处罚。
5、突出履职工作重点,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我局突出重点地区,把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案件发生频率高、农民群众投诉多的地区作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案件,把影响面大、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严厉查处了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1)严格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对辖区内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经营者进行了全面清查,做到了不留死角,清查到户;对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和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2)切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了对农资经营门店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和农膜等重点农资品种的检查力度,突出把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傍名牌”等作为肥料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依法查处标识不规范、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表示等手段,国产肥冒充进口肥,欺骗和误导广大农民的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了对农资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销售凭证等制度的监督检查,使农资经营者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规范了经营行为。
(4)确保投诉举报网络畅通。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了农民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对于农资申诉举报,做到特事特办,切实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5)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维权能力。我局要求工作人员深入抗旱第一线,强化对农民群众识假、防假的维权服务指导,努力提高农民群众自我维权保护能力。及时提醒农民群众到正规农资经营门店购买农资,不要购买走村串户的游贩销售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农资商品。有力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我局在红盾护农集中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执法车辆台次,出动宣传车辆台次,印发宣传资料份,检查农资经营企业个次,整顿市场个次,进行农资检测个品牌批次,查处农资案件件,罚没款万元。其中查处无照经营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未按规定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案件件,罚款万元;超范围经营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未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案件件,罚没款万元;销售不合格肥料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利益,为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提供了放心的市场环境。
(二)市场巡查开展情况
1、加强培训学习,为《市场巡查操作规范》启用打牢基础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巡查操作规范(试行)》启用的第一年,为了能使基层分局监管人员顺利操作新规范,首先,我科于月下旬,利用一天的时间组织了《新市场巡查操作规范》全员培训,从新操作规范的内容到新文书的使用进行了详细讲解,为新操作规范的启用打下了良好基础;月日,利用我局春节后开训之机,我科又对新市场巡查操作规范进行了补充讲解,讲评了在市场巡查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对基层分局监管人员在使用新规范中不明之处进行了答复,使新规范顺利使用铺平了道路。
2、加强督导讲评,保证市场巡查扎实有效为了积极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模式改革,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职能到位,落实市场巡查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履行市场巡查职能,切实把我市的市场巡查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所市场巡查办法》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巡查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今年以来,我科加大了对市场巡查的督导力度,定期对分局的市场巡查文书及微机录入进行检查讲评,要求分局要对重点地段、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率,确实做到巡查到位,留下监管痕迹,真正使市场巡查成为了市场监管的主要手段。同时,为保障分局市场巡查的顺利进行,年初印制了各类经济户口卡片,到目前为止,共下发各种巡查文书本,各类经济户卡片张,为基层分局的市场巡查工作做好了保障工作。
(三)成品油市场监管情况
1、我市成品油市场基本情况我市成品油经营单位共家,其中中石油家、中石化家、个人独资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户。
2、强化日常监管,严把市场准入
一是严格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对有证无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对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加油站点进行了处理并抄报了相关部门;
二是加强市场巡查,严把市场流通关,坚决打击经销劣质和走私成品油等行为;
三是整章建制,把好市场监管基础关。通过“经济户口”管理和市场巡查管理,强化了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动态监管。要求各加油站(点)必须从当地石油公司以及合法的批发企业进货,确保油品质量。保护了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成品油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3、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查处力度
一是为保证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上下协调联动,以公路沿线及零星加油点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成品油经营单位专门登记造册,并保证有巡有查有记录,巡查结果与实际情况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日常巡查走过场,简单化。
二是对成品油的经营企业实施“五查五看”即:
一查主体资格,看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两证一照”是否齐全,严厉打击无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查经营范围,看是否超范围经营,对超越核准经营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依法查处;
三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购销台帐,进货凭证,看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正规,严禁销售来源不明的成品油,督促引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承诺制度、不合格油品退市制度,自觉抵制了冒伪劣成品油流入市场;
四查油品质量,重点查处非法炼制的、无合法进货来源的、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的、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
五查经营行为,重点查处缺斤少两,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的;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油品的;对油品质量作虚假表示引人误解的;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的;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油品批发企业从事零售或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的;使用无质量合格证明的油品计量衡具,或擅自改动油品计量衡具的等行为;经营非乙醇汽油的不法行为,严格按照《河北省推行使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查处。
截至目前,我局在成品油市场监管中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执法车辆台次,检查成品油经营单位户次,查处违法经营乙醇汽油案件起,罚款万元;销售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他车用汽油案件起,罚款共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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