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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保密员工作总结

2024-01-07 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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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保密年度工作总结

我们科技局对保密工作十分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强化教育,完善制度,狠抓落实,使我局的保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我局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和健全保密工作机制。

我局十分重视保密工作,认真分析在新形势下做好保密工作,对提高科技局的.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完善保密工作机制。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局长宋玉良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了保密工作办公室。二是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总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保密工作建议,每年对全局机关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及时制定年度计划,使机关保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奠定了组织保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进一步完善保密制度,规范对要害部门及涉秘人员的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展,新时期保密工作过去只局限于保证文件不丢失,只要管好文件就是做好保密工作,现在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全方位防止失、泄密事件,保密工作更具复杂性和艰巨性,过去我们经常提到是“两管三铁一器”,即:管住文件、管住嘴,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现在我们提倡“三防一加强”,即:人防、物防、技防和加强管理。

三、加强保密工作硬件建设,不断落实各项保密防范措施。

为了保好防范工作,一是准确界定保密要害部门、保密部位。二是做到与非要害部门、部位有效隔离,对进入该区域的外部人员有相应的控制措施。三是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加装防盗门窗。

保密工作是一项科学化、制度化、长期化的工作,保守机密,慎之又慎,来不得总半点虚假和懈怠,我们在今后的保密工作中一定要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已有成果,增强保密意识,严格堵塞泄密漏洞,确保安全无事故。

第二篇:保密自查的工作总结

按照《嵩明县保密局关于开展涉密文件资料、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检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保密工作,县史志办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强化保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为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史志办及时将文件印发给每个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对做好当前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守则》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重点加强对办公室档案管理、文件收发等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明确了涉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职责,确保工作期间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密责任

史志办对此次保密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任严萧任组长、副主任孙永坪任副组长、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督促保密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在进一步了解掌握此次检查工作目的、内容及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史志办保密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凡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失泄密事件的,将严肃按保密法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 周密部署,强化措施

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促进单位安全保密工作规范严肃,确保此次保密检查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保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及时督导,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1. 严格执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保密工作的保障。为了构筑科学严密的.制度防范体系,史志办在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项规定和要求的同时,还不断结合党史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保密管理,力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保密管理的能力。特别是制定了各项涉密及非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制度,严格涉密信息流转的规范性,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2. 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重要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促使全体工作人员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彻底改变个别人认为党史工作“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等错误认识。要求涉密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办理涉密公文、涉密事项和敏感事项。严格做到不把机密、绝密文件带回家,不在公共场所谈论保密事项,不向任何无关人员透露保密的内容,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机、传真机、计算机等设备中处理传输国家秘密和敏感事项,不得利用互联网电子邮件传递国家秘密和敏感事项,确保单位保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3. 加强信息载体保密管理。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各类文件资料,认真做好登记、传送、清退、保管、销毁等相关工作。

对涉密文件资料,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带出单位。做好电子文档的输入、存档、发送、印制、备份等,确保电子文档安全。

4. 加强信息设备保密管理。一是加强计算机保密管理,禁止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禁止在连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涉密和敏感信息;二是加强电子文档资料的保管,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严禁将单位涉密资料打印或拷贝给外单位人员;同时,严格规定对违规操作和使用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及严重违规泄密事件的责任人,一律依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对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实行专人专用。使用U盘和其他移动存储设备时,坚持做到计算机与互联网脱离,并进行病毒扫描及木马扫描,确保安全。若涉密机和涉密软、硬盘、移动磁盘发生故障时,由办公室查明原因及具体情况后,联系专业维修部门派技术人员直接上门到单位对故障机和磁介质进行现场维修,禁止个人将设备擅自送外维修。

5. 是经常督促检查。为了确保保密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史志办十分重视对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单位各科室保密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四、 工作到位,成效显著

通过此次保密工作检查,史志办的保密工作得到了有效的加强,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得到了加强。通过学习和教育,进一步明确了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涉密人员对文件收发、登记、传递、归档、销毁等环节的职能,使保密工作真正做到行有规章、做有依据、查有准则,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史志办工作人员都能做到不在日常工作手册上记录秘密,不随意摘录、引用秘密文件、或擅自将秘密文件给他人传看,凡是自己在工作中掌握的秘密事项,没有传达义务的绝不告诉知密范围以外的人。不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将秘密文件和手册置于办公桌上,甚至带回家,非本机关人员不能单独留于办公室内,室内无人要锁门等。史志办综合科属于容易接触到涉秘事项的重点部位,因此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史志办废纸、废文件的回收由指定的回收点进行回收处理,设立了专门的销毁文件保密柜,有关文件按规定及时进行销毁,保证废纸篓不留完整文件纸张。二是保密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在普查中,史志办对保密工作中的基础、重要、稳定的数据进行了一次彻底清理清查,对单位现有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和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及内部文件档案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和登记,并建立了日常保密工作台帐,加强了涉密载体和档案保密管理。

通过此次开展保密检查工作,摸清和掌握了史志办保密工作的基本情况,明确了今后保密工作的抓建方向。史志办将以这次保密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不断强化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严格规范工作人员保密行为,努力提高保密工作软硬件保障水平,切实将保密工作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为全县开展保密检查工作奠定基础,不断推动全县安全保密工作向前发展。

第三篇:保密自查的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XX〕38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25号)精神,按照查清全县地名基本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地名信息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查清全县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水系、陆地地形、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1大类、117小类地名的类别名称、标准名称、别名、简称、地名发音、罗马字母拼写、少数民族语书写、使用时间、地理位置、地名含义、来历、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语种、密级、多媒体信息等基本信息和相关属性信息。建立县、乡、村三级地名信息数据库,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地名基础信息资料和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完成对重要地理实体地名标志的设置,做好普查成果验收上报,为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

二、方法步骤

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自20XX年6月7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7日至20XX年6月30日)

1、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地名管理和地名普查相关文件。

2、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3、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普查(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以各级各部门为单位,进行地名基础信息和属性信息的.全面普查。

1、收集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调、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边界书画、统计等资料及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和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2、普查登记。以各责任单位为主,全面开展地名普查登记工作。此阶段,普查人员要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资料进行调查登记,填报普查成果表,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的普查人员填报的地名普查资料进行审核,分类汇总并上报县民政局。对地名信息有争议的要组织熟悉本地情况的老同志召开座谈会,必要时还要查相关历史资料,力求完整准确。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进行核实和确认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全县地名数据资料的校对汇总工作。分组开展地名数据调查和地图校对标注工作。

3、组织地名调查。根据地名普查目录、地名登记表、工作图,采取部门协作分类调取资料、发放调查表、分片调查收集、召集当地群众座谈、走访知情人、现场踏勘对照核实、设置地名标志、GPS测量地名及标志位置等方法,采集地名基本信息和属性信息,标注工作草图。

4、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将历史资料、现势资料与外业调查成果相结合,进行核对、分析、论证,依据地名管理有关法规和规定,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的重要地理实体进行命名更名;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方用字和地方读音的地名进行审音定字。

5、录入阶段。民政局对收集到的资料和对外业作业形成的大范围调查数据,组织业内人员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并与原有资料进行核对,将普查资料分类汇总,分类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

6、整理资料,制作成果。(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分类归档;(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表;(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6)起草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审批报告。

(三)信息处理(20XX年1月31日至6月30日)

1、采集信息处理。根据实地核实情况和室内收集的资料,对地名登记表进行整理、修改和完善;在室内计算机上对实地采集的记录、照片、录像、录音进行检查、整理、编撰,处理为标准内容。根据实地标注工作草图、新增和变化地物的测量结果,标绘整饰地名普查工作图,并标绘到矢量图上。

2、建立地名数据库。将县、乡行政区域界限标绘到国家地名数据库1:5万矢量地形图上。依据地名登记表等资料将地名信息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将地名在图上的位置、名称注记和有变化的重要地物在国家地名数据库图形数据进行标绘、修改。对地名普查数据进行图形匹配,建立连接关系。将普查工作形成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数据处理,形成扫描数据,导入数据库。将地名标志照片、普查中产生的音像等导入数据库。

(四)验收上报(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1、以乡镇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单位对普查成果进行自检,并写出自检报告,由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

2、地名经县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验收后,写出检查验收报告,上报石家庄市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县长程军宏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耿喜红、民政局局长白东风担任,成员由组织部、人武部、县志办、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林业旅游局、农牧局、人社局、工信局、卫生局、教育局、供电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统计局、文广新局、档案馆、质监局、邮政局、移动、联通、电信等部门主管负责同志和各乡镇主管副职组成(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调度会,督导检查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统一协调普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规范操作。此次地名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专业要求比较强,各部门要根据办公室统一部署,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职人员全面搜集整理地名相关资料,精心组织现场踏勘、走访座谈、位置测量、信息数据采集、草图标绘、标志设置与测量、地物修测等工作,严谨、细致、准确无误做好调查登记,认真做好室内信息处理与地图标绘和修饰、文字信息和图形信息转换、地名图的标绘,严格按照地名管理规定进行标准化处理,建立县、乡两级地名数据库,切实做到全面普查,不留死角。县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从相关部门抽调或短期借用数名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参加这项工作。县财政部门要根据需要安排地名普查专项工作经费。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名普查验收标准和程序,采取逐级验收、层层把关的方法,认真组织对普查成果的检查验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搞好普查文件资料及成果的立卷归档和报送,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

(五)严肃纪律,保守秘密。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严守地名普查纪律和原则,认真处理敏感问题,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四)建立联络员制度。为加强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明确一名精通本部门工作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相关地名的调查、汇报、审核、上报。同时,把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

四、普查成果验收

本次地名普查信息实行逐级验收上报。乡镇对村、居民点进行验收,县民政局对各乡镇和相关各部门上报资料进行验收。报表务必于20XX年6月30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报表各一份,加盖公章。(邮箱:XXX;联系电话:8252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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