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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工作有新起色,紧紧围绕后勤保障、机关管理、综合服务、基础建设等诸多任务,检察宣传、政工培训、机要保密、纪检监察和“两房”建设工作均有新起色。下面是unjs整理的关于县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报告全文: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现将江陵县人民检察院20xx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元至6月,在县委的大力支持,在荆州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各项业务工作紧紧围绕“迈大步、上台阶”的目标要求,忠实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批捕公诉工作有新亮点。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41件58人,批准逮捕31件45人,不捕10件13人,追捕4件4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3人,公安机关全部采纳并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审结率和准确率均为100%。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74件96人,依法审查后,决定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5件86人,不起诉1件1人,依法追诉漏犯1人、漏罪2人;适用简易程序1件1人,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工作1件4人,对朱某国涉嫌赌博案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后,公安机关撤回起诉。对一起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人决捕后直接提起公诉。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1件2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把证据关和事实关,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有新突破。立查贪污贿赂案10件10人,其中贪污案4件4人,受贿案1件1人,行贿案3件3人,挪用公款案2件2人,在立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贪污5万元或挪用10万元以上大案5件5人,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超八的年初目标。在办案中,突出重点,集中查处工程建设、财政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相继查处了4起乡镇、村组干部征地拆迁领域的贪腐案件,坚决打击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小官大贪”。以贪查渎,贪渎并查,严查贪污贿赂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立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4人。同时,积极参与市院“10.27”专案,目前参与的专案已立办8件8人。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开展警示教育13次,提出检察建议2次,进行案例剖析2次,开展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41次,深入到卫计局、食药局、住建局、职业中学、地税局等单位开展“订单式”预防犯罪宣讲,受到热烈欢迎和广泛好评。在年初的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职务犯罪侦查部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荆州市“十佳政法单位”。
诉讼监督工作有新进步。认真落实省院诉讼监督“四化”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侦查活动监督6件,依法对公安机关违法扣押款物进行监督,积极督促公安机关返还一起案件中的违法扣押款物20万元;开展立案监督8件,其中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件,应当立案而未立案3件,对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监督立案;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对监管场所开展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25件,发现1起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线索,现已立案侦查;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职10件,对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相关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予以处罚。积极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与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联合食药监局、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检察日报》4月21日进行相关报道,成功监督水产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立办4人,目前,该案已进入公诉阶段。
案件管理工作有新发展。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严把案件“进出关”和“运行关”,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对诉讼流程和办案期限进行实时跟踪、预警和监控。共受理批捕公诉案件251件,受理和送达法律文书225份次,受理诉讼违法线索28件,举报线索13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2件110人次,律师查询30余人次;规范出警64人次,执行搜查6人次,拘传4人次,押解4人次;开展司法救助1人,争取救助资金2万元,化解各类紧急信访或群体性上访事件36人次,均做到案结事了,没出现一例赴省进京事件;完成8名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现已公示;修改完善了《处置突发性、群体性涉检上访事件应急预案》和《信访维稳工作预案》。
综合管理工作有新起色。紧紧围绕后勤保障、机关管理、综合服务、基础建设等诸多任务,检察宣传、政工培训、机要保密、纪检监察和“两房”建设工作均有新起色,
宣传工作得到快速发展,被中央级、省级以上纸媒、网站转发稿件69篇;安排青年骨干,为全院干警专题讲授检察信息写作知识和自侦案件侦查笔录制作知识,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养和业务素质;不断强化干警保密意识,分级保护工作顺利通过省院验收;结合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精心准备试题,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党风廉政知识测试,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召开女检察官、青年干警座谈会,帮助解决生活工作上的困难,鼓励安心尽心工作;及时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省以下财物统管顺利过渡;机关“两房”建设进展顺畅,主体工程及附属楼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附属楼外墙装修、室内地砖铺设已基本完工,水电安装、调试工作基本结束,现正在进行中央空调、弱电系统招投标后的项目施工,开展便民接待中心、办案区建设的招投标工作。机关党建工作、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党风廉政、绩效考核等五项工作再次获得全县先进单位,连续多年揽获全部荣誉。
狠抓检察服务站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法律宣传员、代表委员联络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监督信息员的作用,定期到岗履职、定期开展活动、定期走访排查、定期总结汇报,促进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着力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1、畅通群众沟通渠道。一是加强职能宣传。主动联系基层综治维稳信访部门,在政策法律的集中宣传场所开辟检察服务站专栏,在每个服务站明显位置设立检务公开宣传栏,开展大走访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二是加强法制宣传。以预防宣讲和职能宣传为突破口,丰富服务站活动形式,组织职务犯罪宣讲团深入到八个乡镇开展“遵守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专题讲座,如在马家寨乡,结合近年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对几类常见职务犯罪罪名详细解读,分析职务犯罪的风险性和危害性,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受到乡镇干部好评。
2、调处群众矛盾纠纷。通过预约上门、下乡走访等方式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发现问题后确保在第一时间协调或反馈给相关部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与当地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一道,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做好登记,为基层群众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多次参与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租赁等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如在资市镇成功调解古堤村村民张某与他人因财产租赁产生的.民事纠纷,在普济镇成功化解因村干部换届调整产生的矛盾。各站站长到站开展服务82次,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7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4件5人,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3、细化服务为民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服务站工作松滋现场会会议精神,完善服务站工作日志记载、政策法律宣传、代表委员联络、社区矫正监督、控告申诉受理、举报线索移交等6个方面的工作台账,返聘1名退休干警参加社区服务站工作,落实保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服务站工作更深更实开展。扎实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在第五轮“三万”活动中,对口联系普济镇朱港、立新、复兴场三个村,立足“客运村村通”,加强对村民道路安全知识法制宣传;围绕“绿满江陵”植树余株;开展“精准扶贫”,走访登记困难群众123户,争取并投入帮扶发展资金近8万元。服务县委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所联系的金太阳食品公司项目迁建中服务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用实际行动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1、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探索。落实高检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我院对主办检察官的先行探索,对相关规定再细化,着力推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一是抓推进。组织党组成员和部分主办检察官前往宜昌伍家岗区院、西陵区院学习考察,借鉴先进试点院的经验做法。二是抓重点。重点对批捕公诉部、诉讼监督部、案件管理部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组织形式、办案模式、职责与权限、监督制约机制上深入研究探索。三是抓完善。按照“岗位全覆盖、人岗相匹配、绩效定奖惩”的原则,完善主办检察官执法办案评查表和主办检察官执法档案,逐步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做到权责一致。
纪检监察部门是检察机关落实从严治检,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工作,加强队伍建设重要责任关口。院党组十分重视这项工作。一年来,检察长多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学习中央国务院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并切实落实中央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_在全院于警缺编,在编人数偏少的情况下,落实机构建制一。一成立监察室配齐监察室人员:,落实政治、工作待遇。今年来,‘纪检监察干警转为正科检察员一人,为纪检监察于警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充分调动了纪检监察干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重视纪检监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选派纪检监察人员到县、市委党校学习培训。
建立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斗争的客观要求,是落实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体现,符合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力度的要求。年初,协助院党组抓好自身反工作,制定县人民检察院二00四年党风党纪教育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风党纪、政纪条例及“两个条例”学习,加深了全院干警对开展反斗争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同时,按照院内已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督促做好本单位落实责任分解,检察长与院党组成员、院党组成员和科局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各科局室,“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让每一位领导干部责任明确、各负其责,哪个科局室出现违法违纪问题;除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外,还要视情追究科局室负责人直至分管领导人的责任。同时建立和完善廉政责任考核,做好院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科局室负责人年度廉政档案归档资料的收集、整理、登记工作。年终以检察长的名义向市院上报
“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通过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实施,全院干警的党风廉政纪律有所增强,爱院意识、敬业意识、创业意识和奉献意识有所提高。也带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实效。二00四年县人民检察院基层院建设工作经验收,被市院以省院的先进基层院之一向省院推荐参加考评。
三、继续建立健全有关内外部监督机制 积极协助院党组抓好自身反工作。
从维护党的形象、从检察事业的长远出发、从关心和爱护检察于警等方面,把工作重点前移,经常性开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教育,尤其是检察长做到廉政助政逢会必讲、警钟长鸣。共组织二次全院干警参加“两个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知识测试和观看警示教育片。
平时对组织纪律性不强的干警开展谈心教育,耐心做其思想工作。一年来与干警谈心20多次,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同时还采取对自侦案件实行案前谈话,案中、案后跟踪监督,做好预防工作。通过开展这些活动;用正面典型教育崇廉、重在修德律已,筑牢“不愿”思想防线,运用学习任长霞等先进典型事迹进行示范教育、剖析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严肃执纪,对有章不循,违反纪律,不论轻重,及时查处并予以通报。一年来,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共进行通报批评3人。
2、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
队伍靠严带,不严就要败。要强化队伍监督制约机制,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和管事。
20____年12月份,大学刚刚毕业的我经过全省法检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被招录到____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成为一名光荣的国家公务员。一年来,我在这个团结求实,温暖友爱的集体里,亲身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团结奋斗的快乐,在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我认真按照国家公务员的标准去做,加强政治学习,对业务精益求精,在见习期满之际,我郑重向领导提出转正。
为了便于领导对我自己的考察,我将自己一年的实际工作情况向组织作以汇报:
一、政治思想方面:
我主动加强政治学习,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党章,了解党的光荣历史,并积极要求加入党组织,在思想上和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其次,我还认真学习了国家公务员法,认真与自己平时行为进行对照,改正不良习惯,继续发扬优秀传统。另外,除了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能够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还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对于单位组织的活动,能够积极参加与配合,在生活上乐于助人,关心集体荣誉。通过以上努力,我感到自己的政治素质有了长足进步,希望在以后的学习中进一步提高!
二、业务培训和作风纪律方面:
作为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虽然掌握了一定的专业知识,但是实践的东西接触的少,对于许多基层问题不了解。面对这种情况,依靠自己认真的学习,对现实工作由理论迅速过渡到实际工作中。在接触到新的陌生的领域时,缺少经验,对于业务知识需要一个重新洗牌的过程,自己在老同志的帮助下,能够很快克服这种状态融入到崭新的工作生活中都。无论是刚刚到监所科从事监所检察还是现在反渎职侵权局参与查办自侦案件,能够认认真真,兢兢业业。在日常生活中,我认真服从领导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要求,注意自己的公务员形象,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三、学习生活方面:
录入检察系统以来,由于工作还不适应,造成工作学习的耽误。通过近一年的体验以及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已经逐渐适应了这边的工作状况,对于领导们的关心和关怀,我感到了很大的动力和压力,争取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以更加努力的优秀成绩来回报,不仅能够弥补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而且能够有所成就,不辜负领导们的期望!
四、缺点和不足:
一年来,自己在各级领导和老同志的帮助下,取得一定成绩,但我深知自己还存在一定的'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理论基础不扎实,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做的较差;
2、对工作要求和单位规章制度能认真执行,但积极性不够;
3、和单位的领导和同志们的思想和工作业务交流不够;
4、自己的整体素质和业务学习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自己要更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老同志们学习,注意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在思想、工作、学习上有更大的进步。
以上是自己工作一年来的基本情况小结,不妥之处,恳请组织批评指正,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我渴望按期转正,请领导考虑我的申请,我将虚心接受组织对我的审查和考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的鼎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怀下,坚持以“五检”总体工作布局为统领,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业绩。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坚持以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网络新型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为重点,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6523件21687人,提起公诉23366件33630人,持续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极大震慑了刑事犯罪,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88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56件;提出侦查活动书面纠正意见1738件,纠正漏捕1267人,纠正漏诉1323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957人,不起诉1157人;提出审判活动书面纠正意见818件,提出刑事抗诉296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41件。6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院刑事诉讼法律监督情况报告,对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进一步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593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1463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689件,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174人。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1087件。审查符合特赦条件罪犯336人。对全市19个派驻监所检察室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均达到一级检察室标准。
(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910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13件,提出执行监督和纠正程序违法检察建议49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3件,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五)依法做好涉检信访工作。扎实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约访、包案下访制度,积极推行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律师参与解决信访案件等机制,化解了一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案件。市检察院和6个基层检察院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坚持有贪必查、有案必办,“老虎”“苍蝇”一起打,办案力度、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有了进一步提升。共立案侦查贪腐贿赂犯罪案件778件1051人,其中大案843人,要案81人(厅级13人,处级68人);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7件495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11人,要案26人。反贪腐贿赂和反渎职侵权工作,、20连续两年取得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
(一)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审查专案219人,承办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案件114人,是全省承办指定管辖案件较多的市之一。依法查处了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林秀山等6人纳贿案、呼和浩特市铁路局原常务副局长刘彪纳贿案等一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得到上级机关的肯定和好评。
(二)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在环保、涉农、扶贫等重点领域和房地产开发、卫生行政等重点行业开展了系列专项活动,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812件1082人。成立了环境保护检察处,查办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17件55人,为保护我市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坚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相统一。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两提升、一注重”和“办案质量年”活动,努力实现查办职务犯罪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果型的转变。坚持执法考虑发展、办案想到稳定,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办案方式方法,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方式,慎重采取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办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做到了创优环境与打击犯罪相结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四)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全市政法、环保、民政等多个领域开展专项预防活动216次,对我市轨道交通等40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了同步预防,接受纳贿犯罪档案查询8.6万次。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和检察建议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完善管理意见建议538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六进”宣讲活动,开展警示教育1328次,预防宣传1680次,受教育者达6.5万人次。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充分肯定。省委常委、市书记邢国辉对我院报送的《年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作出肯定性批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要求,制定并实施服务保障省会经济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指导意见,积极搭建“四大平台”,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一)搭建检察扶贫网络平台。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主题,针对扶贫资金使用不公开、不透明,贪腐、挪用、侵占、私分等诸多问题,主动担当作为、大胆探索创新,在全市22个县(市、区)搭建了检察扶贫网络平台。该平台以互联网为依托,以涉农扶贫资金流向为脉络,牢牢抓住“报备、公示、核查”三个环节,实现了对扶贫资金全面、全程、实时、同步监管,扎紧了扶贫资金安全的“铁篱笆”,构筑了预防扶贫领域犯罪的“防火墙”。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1项321亿涉农扶贫资金纳入该平台监管,有力保障了国家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河北电视台予以报道,省扶贫办刊发简报在全省推广。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听取了情况汇报,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转发了我院的经验并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给予充分肯定。检察机关为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此项工作是创新性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二)搭建侦查监督平台。2016年7月,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市检察院和22个基层检察院全部完成了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建设,并积极开展工作。拓宽了监督渠道,延伸了监督触角,打造了全覆盖、无盲点的侦查监督新模式。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以来,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同比上升18%,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同比上升22%,有力提升了侦查监督工作水平,建立了良性互动的.新型检警关系,促进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促进了法治石家庄建设。
(三)搭建“服务园区”检察平台。2016年7月,在全市17个设立开发区的县(市、区),全部高标准建设了派驻开发区检察室。各派驻检察室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法律咨询,发放相关宣传材料4800余份,向企业提出整改建议58条,为企业服务136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到石家庄调研时给予充分肯定。派驻开发区检察室,打通了服务经济发展“最后一公里”,实现了服务企业“零距离”。
(四)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监督力度,平台运行以来,共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2.5万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8件,移送渎职犯罪线索75件,坚决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和懒政、怠政、庸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努力打造依法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良好的法治发展环境。2016年6月,组织召开了全市“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邢国辉书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有力推动了“两法衔接”工作持续发展。全国多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多地检察机关来我院学习考察。
我们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信任转化为强烈的责任担当,搭建了“四大平台”,延伸了检察监督触角,拓宽了检察监督渠道,检察跟着民意走,工作围着民生干,主动担当有作为,服务大局有举措,履职尽责做贡献。
(一)实施办案精细化管理。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我们专门引进了案件评查软件,建立了案件评查长效机制,共评查案件7859件。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辩护权,充分听取律师意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二)积极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在完成了侦查指挥平台建设、警务区和检务公开大厅提升改造的基础上,2016年又以打造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公开和服务、检察决策支持“六大平台”为重点,建成了检察专线网、检察视频网、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平台、远程庭审指挥系统和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网络互联、资源共享。电子检务工程建设通过了省检察院专家组实地验收。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六项鉴定门类,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达到了国际互认水平。科技强检和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
(三)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共向各级人大报告工作230次,接受市人大常委会集体视察9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人民群众代表到检察机关现场观摩、听取汇报、征求意见1200人次,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5件,代表满意率100%。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130件。通过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有力促进了检察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四)积极打造“阳光检务”工程。完善检务公开载体,实现了全市两级院检务公开大厅、“一网两微一端”、新闻发言人全覆盖。共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6万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24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453条,公开法律文书6239份。通过检务公开,揭开了检察机关的神秘面纱,架起了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强素质,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解放思想大讨论”“五个专项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广大干警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正司法理念进一步牢固,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
(二)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始终重视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各类专项培训136期,组织优秀公诉人选拔赛、业务竞赛、庭审观摩评比等培训活动168次。积极参加省检察院组织的“河北检察大讲堂”,邀请全国著名法学专家学者多次到我院授课辅导。建立检察官培训基地,举办在职法学硕士研修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三)切实把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常态性工作来抓,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自身腐朽,共受理检察人员违纪违法线索1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
2016年,市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基数大、矛盾多、员额少等实际困难,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通过工作实绩考察、民主测评推荐、党组研究决定、考试考核结果公示等程序,从1005名符合入额条件的检察官中遴选出620名检察官进入员额。全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开展未入额人员转岗定岗工作,对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赋予检察官更多案件决定权,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我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做了典型发言。全市检察机关司法改革稳妥推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做到了改革不影响工作,改革不影响稳定。
2013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科技引领侦查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纪律作风明显转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正能量不断增加,工作成效全面提升,呈现出锐意进取、敢于担当、正气充盈、人人争先的良好态势。20、2016年,我院连续两年在全省检察机关27项目标考核中21项名列全省第一。20、年、2016年连续三年在全省综合考评中均位列前三名。三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涌现出了“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和“美丽河北·最美政法干警”等一批先进典型。2015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到石家庄调研时,对我市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两法衔接”、执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等多项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厚爱,得益于全市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奋力拼搏。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体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作用发挥得还不够,法律监督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检察公信力仍需不断提高。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程度还不高。三是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仍需加强,科技人才匮乏,科技手段对司法办案的促进作用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四是个别检察人员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树得不牢,司法不规范、案件质量不高、作风不过硬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整改解决。
,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突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发展大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检察监督和深化司法改革“五项重点”,强化电子检务工程和检察队伍建设“两个保障”,努力为我市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率先发展,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省会经济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四大平台”服务功能,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www.F215.COM 中学范文网)
二是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水平,持续保持惩治腐朽的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让刑事犯罪者不敢、让贪腐者害怕、让市委和省院放心、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
三是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促进法治石家庄建设。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全面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四是依托电子检务工程,加强检察信息化应用。把电子检务工程作为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龙头”来抓,实现从建用并举到应用为主的战略转型,努力打造“数字检察”“智慧检察”。
五是坚持从严治检,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的准则条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廉洁的检察队伍。
六是扎实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把20作为“深化司法改革年”,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部署,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为改革顺利推进做好思想上、制度上的准备,凝聚改革正能量,促进检察大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奋发作为,忠诚履职,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年公诉科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本院“巩固、提高、创新、服务、协调”的工作思路和榆林市公诉工作计划材料的部署,全面履行公诉职能,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公诉业务完成情况
公诉科20××年共受理案件49件64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件56人,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案件6件8人。经审查移送市院处理3件3人,公安移送决定起诉42件55人,自侦移送起诉6件8人,建议公安机关撤回1件1人,改变定性1件1人,追诉1人,防止错案3件3人,发出检察建议5份。提起公诉的案件保持审结率、有罪判决率、定性准确率、出庭成功率四个100%。
二、认真履行公诉职能,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吴堡”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全力维护我县社会稳定;认真办理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加大对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指控力度。20××年我们提起公诉的各类刑事案件49件64人,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为我县的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
深入推进公诉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切实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公诉部门执法办案始终,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积极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落实依法从宽处理的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既依法惩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在办案中我们根据《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试行)》,对危害性不大、被告方和受害方达成和解、受害方请求司法机关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法对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我们办理的李某某交通肇事案中,廖某某驾驶小汽车致古某某死亡后,由于双方在赔偿问题上未能达到一致,引起死者家属一直在上访,办案同志收到案件后,为化解矛盾,认真做好双方家属的工作,并就赔偿问题促使双方达到调解,最后被告人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并请求政法部门不再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后该案得到和解处理,化解了双方存在的矛盾。一年来,我们处理和解案件2件2人,依法对被告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件1人,从中化解了社会矛盾,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3、结合热点问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20××年,公诉部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遏制和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首先是根据近段时间来,我县因河道非法采沙、超范围采沙起发的群体性发生的伤害案件,与有关部门特别是水利部门进行密切联系,积极参与到维护河沙资源开采的正常工作中去,为河沙资源开采的正常秩序出谋划策,提出好建议。此外,还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前社会调查、结案后回访帮教等工作,切实加强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其次,针对农村邻里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居高不下的情况,推行农村调解机制建设,减少农村邻里间故意伤害案件,积极维护农村稳定。
4、强化自身监督,提高公正廉洁执法能力。
坚持把强化对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正确处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接受监督的关系。我们做到:一是深入推进“阳光公诉”工作全面推行不起诉、不抗诉案件文书说理制度;规范权利告知制度;完善听取被害人意见制度;规范律师阅卷制度,使阳光公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切实提高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三是坚持每季度向人民监督员汇报材料公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接受监督。如我们在办理李某某贩卖毒品一案时,开庭当天,检察院、法院联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观摩庭审,并当庭宣判,主动接受监督,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提高案件质量和指控犯罪水平,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狠抓办案质量
公诉工作中,我们始终以办案质量为核心,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的工作原则。首先,正确把握起诉条件,认真做好审查起诉工作。要求承办人要依法认真细致、全面地审查案件,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既要查明有罪、罪重证据,也要查明无罪、罪轻证据,强化对定案证据、犯罪构成等问题的分析论证,对疑难复杂案件,严格审查把关,切实防止出现冤假错案。其次,强调做好出庭工作,增强指控犯罪的效果。要求承办人对每个案件,都要围绕案件的重点和争议焦点,制定出庭预案;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坚持选派优秀公诉人或业务骨干出庭;认真积累出庭经验和出庭技巧,切实增强公诉人庭审中的应变能力。最后,严格要求对判决的审查工作依法及时进行,改变过去那种只要法院判有罪了,公诉工作就完成了的错误认识,而是全面、及时、认真地审查每一件判决,切实履行好对审判活动罪名认定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的监督职能,确保办案质量。一年来共改变定性1件1人,防止错案3件3人,实现“四个百分百”即出庭成功率、审结率、定性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达百分百。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在公诉工作中全面加强诉讼监督的意见》,强化监督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提升监督能力与水平,切实加强对执法不公的法律监督。我院公诉部门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监督和配合,力争做到监督配合二不误。
1、全面加强侦查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在审查案件中,加强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另案处理、随意改变强制措施的监督,有效地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现象发生,还特别注重保障人权,坚决杜绝侦查机关刑讯逼供的行为。如我们在办理审查薛某某故意伤害案件中,办案同志在认真审查案卷后,发现杨某某有窝藏犯罪的行为,而侦查部门没有对杨某某等人的窝藏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于是我们根据此情况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检察意见,要求侦查部门对杨某某的窝藏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一年来,公诉部门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检察建议5份,书面纠正意见35份,追诉1人,追加犯罪事实10次。
2、大力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在审判监督上,我们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克服以往“重配合轻监督”、“重实体监督轻程序监督”的思想,对不按法律规定的时限送达出庭通知书、一审刑事判决书,开庭时着装不整齐,庭审秩序不规范等违反程序的情况,我们采取发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的方式,及时向法院提出并纠正。在实体监督上,我们重点对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从认定的事实、罪名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得当,量刑是否属于畸轻畸重等进行审查,客观分析法院不予支持部分的理由是否正确。对于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与法院沟通,力求在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达成共识,限度地消除检、法之间的对立与分歧。
五、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公诉工作效率和公正性
一年来,我们原有创新的《关于建立规范诉讼参与人权利告知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规范辩护人阅卷制度的意见(试行)》、《关于规范听取和收集被害人意见听取制度的意见(试行)》、《适用刑事和解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公诉工作质量。
在市院办公室和院党组的领导下,*市院办公室紧紧围绕上级重大部署和院党组重要决策,正确把握“三服务”的职责定位,办文、办事、办会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较好地服务了全院整体工作的顺利开展。
信息工作方面:主要是挖掘和完善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先后编发上报调研文章2篇,检察信息24篇(其中案例类12篇,经验类2篇,动态类10篇),被上级采用12篇;信息编发的数量和质量好过往年。
文字材料方面:第一季度的前两个月正值农历年末,是各类报告、总结、专题调研等文字材料集中报送的高峰期,其中重中之重是2015年度的检察工作报告。对于人大报告,我们坚持早动手、早准备,在分管检察长的带领下,多次与政治处和业务科室商讨框架思路、收集数据素材,先后经历5稿,经过检委会、政法委、市委常委会的层层把关,最终得到了人代会全票通过。同时,我们对上级院和市里考核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总结调度、亮点经验,也是统筹兼顾、准时完成,先后报送了岗位责任制总结、综治工作总结、普法工作总结、青少年维权岗总结、年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以及各类专题调研、工作调度等材料10多份。按照*市委要求,完成了1996-市志中检察部分的撰稿,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另外,我们还承担了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筹备工作,协助党组起草了对照检查材料,保障了专题教育圆满收官。
服务工作方面:重点是协助党组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给全市近500名代表和委员寄送了《*》专刊和征求意见函。完成了年终总结大会和各级视察检查等接待保障工作10余次。收集整理了全院各部门工作总结和工作打算。接收和传递各种文件、通知200余份。配合业务部门做好签章管理和用印审批500余次。组织参加了上级院保密知识培训和“三员”集中学习,对全院涉密计算机进行了网络安全大检查,并逐一安装了打印审计安全软件,保障了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步打算:一是多挖掘、多编发信息。落实信息联络员责任制,在调度工作的同时,全面协助业务科室深度挖掘信息资源,总结提炼经验做法。二是常调度、常督促工作。每月对部门主要工作和业务数据调度汇总,形成书面整体材料,为党组决策提供参考。三是早谋划、早研究亮点。初步研究了两个亮点方案,下步马上与业务科室对接论证,尽快开始实施,争取为全院年终考核获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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