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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以“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为目标,自县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召开后,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加大对住建行业的排查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打击房地产开发和建筑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强大力量。
我局成立了局长张书君任组长、副局长刘胜、刘长河、齐会敏任副组长以及规划股、建管股、办公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住建局开展打击非法集资行动领导小组。于7月8日召开了9家建筑公司,14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打击非法集资融资专项行动会议,要求相关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在3日内向住建局承诺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向社会团体、企业非法融资,同时不参与社会非法融资,做到守法经营,自觉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会后住建局分别与各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责任状。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
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三、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建立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体系,指定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预警排查、重点排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四、加强处置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非法集资善后工作。
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及时组织部署,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影响极为严重和涉嫌集资诈骗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威慑效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目前通过建立整治非法集资问题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住建行业非法集资活动已得到了有效控制,改善了金融信贷环境,切实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
根据县委、县政府[]58号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建立健全人口计生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按照建立健全人口计生长效机制的安排部署,为确保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我委在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在优质服务上求创新,在重点工作上寻突破,务求工作实效,促进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前阶段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利用各种宣传媒体,深入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奖得心动、罚得心痛”的典型事例,让广大群众在真实的事例中受到教育、得到启发,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二、抓环孕情检查,全面做好孕情跟踪服务。
把不自愿参加环孕检的重点对象作为重点,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入户访视、服务与管理,实行查环查孕与入户访视双管齐下的办法,根据摸底情况逐村逐组逐户逐人进行环孕检排查,一发现计划外外孕,不论用多少功夫,费多少口舌,花多少费用,都要安全补救,坚决做到不见面、不查清、不罢休。对流出环孕检对象,要督促其及时寄回有效的环孕检服务证明,不能按期寄回检查证明的,要千方百计把这些人的生育情况搞清楚,防止隐瞒生育或连续超生、抢生。要始终扭住环孕检这个“总开关”不放,不断提高早孕发现率、节育措施落实率、流动人口建档率和接收率。
三、抓四项手术,努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着重抓好计划外生育“二(多)女户”的深挖细查工作,狠抓计划外流引产,重点抓好漏管人员、非法婚姻、未婚先孕和未办理再生一胎生育证对象的计划外流引产。扎实做好以环孕情监测、术前咨询、术后随访为重点的`技术服务工作,切实为育龄群众排忧解难,最大限度满足育龄群众需求,提高服务满意度。
四、抓社会抚养费征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坚决依据《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依法规范征缴程序和征收标准,按程序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断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要继续探索好的做法,注重征收社会抚养费所产生的教育作用,通过依法征费,真正达到既震慑超生当事人,又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
五、抓利益导向,落实优先优惠政策。
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及时让享受对象享受到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带来的实惠,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社会上有地位,在经济上有实惠,在生活上有保障,及时让计生家庭享受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惠。
六、抓基层基础,不断增强工作能力。
进一步加强计生队伍建设,鼓励计生专干报考执业(助理)医师,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全面做好县计划生育服务大楼建设,着力改善乡所村室条件,添置医疗器械,建全规章制度,强化计生专干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
七、抓查缺补漏,全面做好省市年终考核工作。
认真对照省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规定的要求,逐条逐项研究、全面掌握,及时分析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不足,查摆突出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全力以赴查缺补漏,狠抓落实。
国家六部委联合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在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过调查摸底、集中整治等手段,严厉打击了一批违法排污企业,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取得了显著成效,完成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任务。
一、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整体情况
(一)组织落实情况
今年4月20日,全国召开“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组织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和市计委、经贸、监委、公安、工商、电力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在xx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紧接着,召开了全市电视电话会议。柴林山副市长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搞好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专项行动责任制;要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强化监督,把监督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会议之后,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我市迅速组织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首先,市政府成立了环保“专项行动领导组”,柴林山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10个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专项行动。之后,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xx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xx〕42号),对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范围重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作了明确的要求。按照专项行动的进度要求,专项行动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先后3次对各县(市、区)的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发动。我市制定了《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确定了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并按照专项行动四个阶段的不同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市环保局组织xx日报、xx电视台、山西日报xx记者站等8家新闻单位10多名记者,开展了为期10天的“环保在河东”新闻采访活动。记者团深入到全市13个县(市、区)的30多家企业现场采访,在各新闻媒体开辟环保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表扬先进企业,鞭挞违法行为,效果十分明显。各县(市、区)环保局普遍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散发传单、发送环保法律法规手册等手段,对专项行动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河津市环保局先后8次发布“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公告”,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公开曝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共在广播电台播出专项行动稿件22次,电视台播出17次,在报纸刊出新闻报道18篇,为专项行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是搞好协调。环保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环保、计委、工商、供电、公安、监察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市政府的安排和要求,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认真搞好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整治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公安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放射源丢失、被盗事件进行立案、追缴和安全保卫;监察部门加强监察,及时办理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对失职、渎职、整治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查处。
按照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要求,我市确定专人负责整个专项行动的信息、数据、进展情况的上报工作,先后编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14期,《专项行动情况专报》5期,报送有关材料近20次,涉及报表20余份上千张,信息真实,数据准确,得到了省专项行动领导组的肯定和赞扬。
(二)整体工作情况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按照专项行动的任务和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对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的饮用水源污染、烟尘污染、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以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问题、违法建设项目问题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底,分别造册登记,汇总归类,逐一进行清理整顿。据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200余人次,检查企业4200厂次,立案94件,结案35件。其中,限期治理24家,依法取缔、关闭68家,停产治理34家,经济处罚57家,累计罚款176.43万元。办理省环保局转办的环境信访案件26件,接待群众来访10批,来信15封,来电24起,基本做到了件件有处理、案案有结果。比如,市环保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临猗县一洲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投入使用,印染废水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城市管网,排入涑水河,给涑水河造成污染。市环保局谢爱玲局长随即会同临猗县政府、县环保局有关人员现场办公,要求该公司立即停产,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由电力部门对该厂实施停电,环保部门对该厂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再如,接到省环境监察总队转来的夏县郭道第二造纸厂死灰复燃、违法生产、污染环境的群众举报之后,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县政府对其进行关停,环保部门组织人员剪掉毛布,并处罚5000元,供电局切断电源、吊离变压器,使其彻底丧失了生产能力。
二、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基本成效
(一)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一是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进展迅速。6月25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焦化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大会”,8个产焦县市的书记、县(市)长和市直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下发了市政府《关于对焦化行业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整顿的目的、原则、任务和办法。同时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组,胡苏平市长担任组长,安德天、柴林山和张建喜三位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计委、经贸委、环保局、监委等20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全市的清理整顿工作。市政府要求,各县市都要完善市政府的《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细则,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清理整顿。焦化企业比较集中的河津市,对煤焦业实施“控制总量、关小上大、延伸产业、循环发展”的战略性调整。具体办法是:立即关闭炭化室高度在2.5米以下的小焦炉,修正原计划发展1000万吨焦炭的规划,将焦炭年产量控制在600万吨以内。同时,根据实际,引导煤焦业适度集中,拓宽资源空间,延伸产业链条,变煤焦支柱产业为焦化支柱产业,打造集约型的经济新框架。该市已先后关停了6家企业的8座小焦炉,淘汰焦炭生产能力达150万吨,并对10余家跑烟冒火、超标排放的焦化企业进行了处罚,督促52家企业实施了废水闭路循环、原煤场喷淋、熄焦除尘等焦炉环境治理改造。同时,10个煤气工业开发园区基本竣工,34家企业的4亿立方米排空煤气将被充分利用于发电和完善城市“双供工程”。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二是重污染行业环境达标水平显著提高。在解决重点行业的结构性污染方面,除了对焦化企业实施清理整顿,我们还主要抓了金属镁和造纸企业的污染防治,着力提高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达标水平。全市70余家金属镁企业,目前已全部完成环保治理任务。金属镁生产大户闻喜县,从去年6月开始,投入亿元资金,对大运路沿线桐城段1000米以内以及县城内的16家金属镁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改造。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企业搬迁督查服务队,深入现场办公,解决企业搬迁中存在的困难。在搬迁改造中,积极推行银光镁业集团的锻白回转窑生产工艺和原料车间的电脑自动配料、连续封闭运行,精炼车间的半煤气加热自动浇注的先进生产工艺,以降低能耗物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企业技术升级。目前,已有14家企业搬迁到远离县城的工业园区。造纸污染治理方面,我们制定了xx市《造纸企业试生产和达标验收管理办法》,对造纸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先后两次邀请国家、省有关造纸专家对汾河流域的6家造纸厂治理方案进行技术论证,6家造纸厂投资近3000万元,完成了治理任务,分别于去年年底和今年4月份通过了省环保局的达标验收。尤其是山西合盛工贸公司采用中科院的“造纸黑液资源化再利用”专利技术,把90%的造纸黑液通过4道工序转化为化工原料--钠木糖粉,又从钠木糖粉中开发出木质磺酸盐等4种产品,使造纸黑液变废为宝,造纸的吨成本下降了400元。在提高企业环境达标水平的基础上,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污染源在线监测工作,对沿黄河、汾河、涑水河的12家造纸、化工、化肥、制药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仪器,与市环保局联网,实施24小时不间断跟踪监控,有效地加强了对企业的环境监管。
三是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基本解决。在这次专项行动中,我市把查处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过去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的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予以解决。例如,我们把违法生产的小选矿作为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市政府李建业副秘书长带队,先后4次到闻喜、垣曲、绛县等县现场督查,对非法小选矿进行了毁灭性打击。目前,除业主自动拆除外,共没收磁选机55台,捣毁沉淀池384个,400余家小选矿全部停产。临猗县政府组织环保、公安部门和有关乡镇联合执法,先后对村边、路边、田边的100余座木炭窑进行了铲除和捣毁,遏制了污染的蔓延,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是重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全部解决。专项行动中,我们对20xx年以来群众投诉反映的各种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确定挂牌督办环境问题12项,涉及6个县市50余家企业。各县市对挂牌督办的环境问题,确定专人负责,要求逐一落实,不彻底解决决不撤牌。河津太兴集团易地技改的60万吨焦炉项目于今年4月8日开始投煤试产,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部分环保设施未能按照“三同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试生产前未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未按照省环保局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批复的“关小上大”要求关闭20万吨焦炉。为此,河津市环保局责令该集团进行限期整改。太兴集团于7月3日对20万吨焦炉自觉采取了停产措施,并拆除设备,60万吨焦炉项目环保设施正在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全市确定的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二)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区域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截至10月底,xx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天数已达到165天,提前完成了全年160天的任务。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据监测报告,我市境内两条主要河流汾河(xx段)和涑水河化学耗氧量(CODCr)浓度分别控制在93.32mg/l和94.28mg/l,比去年分别降低了51%和46%;氨氮(NH3-N)浓度分别是15.282mg/l和68.769mg/l,与去年基本持平。
(三)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了工业经济增长。目前,我市优势产业迅速崛起,六大区域特色产业群初具规模,工业经济呈现出五大特点:一是工业经济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二是民营企业撑起了全市经济“半壁江山”;三是工业园区初具规模;四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上档上级,五是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不断增强。入围全拾1311”规划的44个调产项目,总投资162亿元,所有项目已全部启动,有的已经陆续建成投产。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04.2亿元,同比增长29.8%;实现工业增加值73.3亿元,同比增长20.5%。全市工业经济呈现出增幅与结构、质量与效益协调发展的好势头,主要经济指标远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四)可持续念日益明确
专项行动之前,我市极个别县市在不正确的念引导下,曾经出台了一些“土政策”、“土规定”。如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曾对部分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存在环保监管不能到位的问题。夏县县委、县政府2001年制订了《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县域企业发展十六条决定的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县征费统筹办公室负责确定20家企业20xx年至20xx年的交费数额及征收。专项行动开展后,根据省市环保部门的意见,风陵渡开发区管委会对封闭管理的规定做了纠正,夏县政府撤销了企业征费统筹办公室,县环保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征收企业的排污费。目前,我市各级政府都能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为指导,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稷山县提出要把节约资源、根除污染、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大计,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实现污染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转变。着力引导其走“循环经济”的道路。焦铁公司用炼焦回收的焦炉煤气、冶炼硅铁产生的高炉煤气及炼焦剩余的煤矸石发电,又用所发的电供炼焦和冶炼铁、镁,每年增加工业产值万元以上,节约电费100多万元。像焦铁公司一样,该县先后有10多家企业利用炼焦产生的煤气建成了发电厂。临猗县政府明确规定,凡是环保部门进企业检查要一路畅通,凡是环保部门需要的资金要优先保证,凡是环保部门的工作要全力支持。夏县政府围绕“绿色夏县、生态大县、林业强县”的奋斗目标,按照“城乡一体、山川并举、四季常抓、栽管并重”的总体要求,坚持不懈大搞植树造林,全力实施生态林业战略,致力于用绿色覆盖全县,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46.9%,生态环境逐步走入良性循环轨道。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工作措施
我市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下列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县(市、区)对土小企业的关停取缔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加之受经济利益驱动等原因,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隐患依然存在。二是少数企业环保法制观念不强,重经济、轻环保,致使建设项目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是焦化、铁合金、印染等行业问题更为严重。三是部分达标企业的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运行费用高,难以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加之环保部门监管目前还不能全方位及时到位,达标企业超标排污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巩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保障群众健康,我们要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宣传国家产业政策,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阶层的环境意识,进一步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淘汰的淘汰,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确保执法到位,确保整个专项行动按时完成。三是积极引导被取缔、关停、淘汰的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转产,搞好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协调、快速、健康发展。
为认真做好20xx年整治“吃空饷”工作,严肃人事、编制、财政工作纪律,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的管理,防止“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现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浮梁县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方案》的通知)(浮人社字[20xx]53号)的有关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学习部署,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好转。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深化人事制度和机构编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坚持政府部门人员经费开支的合理水平。
坚持六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理解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各类“吃空饷”人员;
三是坚持“―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的原则;
四是坚持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原则,经过自查,完善台账,堵塞漏洞;
五是坚持从严查处的原则,对“吃空饷”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整改落实到位;
六是坚持清理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原则,经过清理,查漏补缺,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二、明确清理范围、对象和方法
(一)清理范围
局机关及下属旅游质监所在编财政供养人员。
(二)十类清理对象
一是,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
二是,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工作),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人员;
三是,单位对调出、已故人员或遗属不按时办理工资、补贴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停发手续,仍然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四是,到达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五是,在两个以上单位(含两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六是,未经人事、编制和财政等部门正常审批工资补贴标准的人员;
七是,故意隐瞒情景虚报冒领工资、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人员;
八是,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九是,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
十是,其它需要治理纠正的问题。
(三)清理方法
三、明确工作方法步骤
清理整治工作从20xx年9月开始,12月底结束,为期四个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清理、督查核实、清退处理四个阶段进行。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了治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治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了以由局党组书记王小勇为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李奇龙为常务副组长的县旅游局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县清理整治“吃空饷”领导小组沟通联络汇报等日常具体工作,张起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职责。经过对照文件,认真核查,我局尚无“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现象存在。
(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了县旅游局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98―7116789和监督信箱364238805qq.,主动理解干部群众的监督举报。
根据省市局的工作安排部署,我局从7月4日开始至7月30日开展了为期近一个月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车辆64车次、人员317人次,检查经营主体373户,广泛宣传了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为确保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加强对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县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田文才任组长,副局长闫胜利为常务副组长,各工商所所长和业务科室领导为成员的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制定了《温县工商行政管理局xx年开展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加强监督
各所在专项行动中,充分利用遍布城乡的12315投诉举报网络向广大食品经营户宣传国家关于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带来的危害。
为将活动顺利进行,我局和县盐业主管部门联合在电视台发布通告,宣传有关政策,并印制3000份宣传单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分发,公布工商部门和盐业部门的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和监督。
三、加强专项行动力度
各所利用市场巡查和食品安全大检查的契机,对全县的食盐经营户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共检查经营户373户,有力的促进了食品经营户的自律意识,督促规范了食品经营户的台账建立,保证了广大消费者购买食盐“买得省心吃着放心”。
各所根据要求,对辖区的食品经营户又开展了一次证照检查,严格食盐市场准入关,严防劣质盐流入市场。对新申请的食品经营户,严格把关,没有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坚决不颁发营业执照;对已申请的食品经营户,重新核查其经营资格;对食品加工企业、饭店、食堂等用盐单位也进行了排查,保证了食盐市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