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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部门年度工作总结

2021-12-30 07: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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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郑州校区)

经济与管理科学系学生会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郑州校区)经济与管理科学系学生会生活部部门章程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生活部内部管理、增强部里的凝聚力,强化生活部组织建设、明确成员责任、提高生活部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保证工作质量,以便更好地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特定此制度。生活部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并且坚定的执行下去。

二、部门职能

1.认真按时检查经管系各班级教室卫生及做好劳动教育小组长的考勤工作。

2.协同宿管部对宿舍进行检查,并监督和领导各班生活委员及劳动委员工作。

2.加强和发展和其他各部的关系,促进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3.积极配合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开展。

三、成员职能

(一)部长职责

1、团结部内工作人员,增强部门的凝聚力,使部内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才能,让每位成员都有锻炼自我的机会。

2、根据校学生会的工作部署,主持指定每学年工作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并对各项工作负责。

3、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指示和要求,经常向上级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向组织布置工作,通报情况。

4、主持本部门例会,对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建议。并按需要控制会议时间。

5、部长有权决定临时召开紧急会议,部长可以调配部门或是协助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活动。

6、负责建立和健全生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7、负责安排生活部成员的工作,杜绝重岗漏岗现象。

8、协调生活部同其它部门的关系。

(二)副部长职责

1、协助部长各项工作,部长有事未参加例会时可代替部长主持会议。

2、具体安排各项工作。

3、负责检查生活部同学得到工作效率和质量。

4、收集和反馈生活部干事在值勤工作时存在的问题及其与同学间存在的矛盾并予以及时解决。

5、要深入岗位,查实情,说真话,对生活部信息起下情上传、上情下传的作用。

6、负责部门经费管理

(三)干事职责

1、做好部内安排的任务,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准时参加会议,参加本部门,学院组织的活动;

3、监督部长、副部长做好工作;

4、当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帮助时,应积极给予协助。

四、部门制度

(一)人事任命制度

1、为了使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一次纳新活动,纳新时,由部长及副部负责本部的纳新具体事宜。

2、在学生会换届之前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换届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给新任部长,不得拖延隐瞒,敷衍塞责。

3、生活部内部干部任命,按照民主,自愿原则进行,由本人提出申请,全体人员无记名投票选举。

(二)报账制度

1、对活动中支出费用应及时找办公室报账。

2、对部门内部支出费用进行记录并在例会上进行财务披露,并提供相应依据。

(三)活动制度

1、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2、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须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

3、活动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部长说明情况并找到能够接替工作的人方可离开。

4、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并如实写出总结并存档。

(四)例会制度

1、例会时间定于每周周二中午12点20分,地点定于部长主教室,若没有另行通知,会议每周正常召开。

2、例会时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传达部长例会内容,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各组组长级副部须向例会汇报近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部长须在例会中对上周工作及本部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及时解决。

4、生活部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次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部长请假。

5、生活部秘书须在会议中做好会议记录。

6、参加部门例会须自带纸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7、例会中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五)奖励制度

1、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员,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并作相应记录。

2、开会时要大胆发言,积极提出对本部有建设性的意见,如建议被采纳,予以表扬、并记录在案。

3、学生会内部每学期评优评先各奖项根据平时表现决定。

4、对有突出事迹的部员给予表扬并可以适当在原有标准上适当增加操行分。

(六)惩罚制度

1、出勤情况:迟到两次者给予口头警告,迟到三次者给予书面批评,迟到超过五次(含五次)者,将给予辞退处理;无故缺勤一次者给予口头警告,无故缺勤两次者给予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无故缺勤三次者给予辞退处理。

2、对例会过程中不带纸笔,电话铃响或借电话者进行记录,进行警告。

3、对学生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损失者,给予辞退处理。

4、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者给予警告并在例会中通报批评。

5、对学生会成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至辞退处理。

6、期末对本学期各人表扬及警告次数进行统计,作为评优评先及操行分评定参考依据之一。

(七)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向部长请假,且请假须本人请假,批准后方可不参见活动。

3、各成员请假备案,事后补假,请人带假视为无效。

(八)问责制度

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组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组长。

五、备注

1.本制度由经管系学生会生活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制定人:11级部长沈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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