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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开展2018年xx区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改造力度,拓展社区服刑人员社区公益服务形式,弘扬公益环保精神,通过开展公益*劳动服务活动,让他们们在活动中感受友谊和情感,享受福生活,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2018年1月16日,由永州益善社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xx区各司法所协助,带领20多个司法所的矫正人员参加公共场所的白*垃圾清理和公共卫生的打扫。
活动分为上午和下午两场。在每场活动中益善服务中心的社工们做到分工明确,专门成立了四个部门:点名签到、后勤保障、医疗救援、还有全程摄影。
上午场以保护永州母亲河、亮化沿*风光带为目的,采用了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劳动活动。上午场将人员分为二大组:梅湾、上岭桥、曲河、伊塘等司法所矫正人员为第一组,活动地点沿滨*公园河边道路往潇湘大桥方向清理白*垃圾、*头及果皮;牛角坝、高溪市、马坪、杨村甸、花桥、黄阳司、普利桥、岚角山等司法所矫正人员为第二组,活动地点沿滨*公园河边道路往市*方向清理白*垃圾、*头及果皮。每一组又分为三小组,每小组安排二名社工人员核实身份登记签名、活动工具和袖标的发放、安全思想的教育。
下午场以优化公共场所卫生,提升永州城市的卫生品质为目标,也采用了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劳动活动。下午场也分二大组:凤凰园、梧桐、珊瑚等司法所矫正人员为第三组,活动地点围绕区*广场四周清理白*垃圾、*头及果皮;工业园、肖家园、杨家桥、菱角山、蔡市等司法所矫正人员为第四组,活动地点是火车站周边的苗圃及广场四周内卫生。每一组又分为三小组,每小组安排二名社工人员核实登记签名、活动工具和袖标的发放、安全思想的教育。
本次活动取得最圆满的成功,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更给大家做好了公益*活动的标榜,我们益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工作也得到大家的赞许。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小组为单位的社区志愿服务,启发他们在公益劳动中寻找能使他们受到教育,有所感悟的亮点,引导他们去了解社会、感受社会.他们从这次劳动中体验到*勤付出被他人认同的归属感,用行动回报社会,实现了自身价值,更坚定了接受矫正、回归社会的信心。本次活动人数出勤达到80%:应参加人数为374人,实到人数为300人,未到人数74人(其中有向各个司法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为43人,有乡下的,路途较远的,还有特殊情况如年纪比较大、或是产假期、生病住院的)。还有9人是早退(已签到却没有参与劳动活动),原因是脚受伤、感冒要去医院打吊瓶的……(详细见附件-社区服务签到表)。益善中心社工人员对矫正人员的劳动表现及思想态度都一一做了记录,如:梅湾司法所矫正人员冯建国、龚继忠等,上岭桥司法所矫正人员王斌、黄云湖,曲河司法所矫正人员周显云,伊塘司法所矫正人员张飞、张顺海等几人表现得非常好,不怕脏、不怕累,积极主动去一些死角地带拾捡垃圾,给其他人员做出了很好的榜样。(详细见附件-社区服务记录表),并整理成册。
本次活动由于我们益善中心对于社区矫正工作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存在一些不足:没有及时地、很好地与各司法所的负责人取得联系,以至于造成部分人员迟到和未到;还有就是我们益善中心没有制定应对出现签名而不参加劳动的方法。针对以上情况的不足,我们益善中心做出了相应的调整方案:对于没有参加本次公益活动的矫正人员,我益善中心做出全面了解后,与矫正人员所处乡镇、村委领导主动取得联系,寻求他们的支持和帮助,选择在就近村委街道针对路途远而未参加此次活动人员再次组织一场公益*活动。让所有矫正人员通过参加公益*劳动,可以体现其对社会的积极的补偿,培养其社会责任感,达到矫正其不良心理,避免重新犯罪的目的。
社区矫正工作自正式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构建、规范运作、创新特色等方面大胆探索,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其中也浮现出一些问题,下面结合我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矫正工作开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果和发现的不足进行汇报: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矫正工作开展,切实的加强组织领导,把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头上,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层层实施。同时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帮扶工作,及时的转发省市区有关矫正工作管理规定,领导小组和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
(二)认真摸底,强化管理监控
摸清矫正对象情况,加强管控,促进矫正与安置帮扶无缝对接。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的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做好对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和社会帮扶工作
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多方联动,不断开拓新的就业渠道。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给社区矫正人员创造良好的就业条件,结合我区实际,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与各社区进行沟通交流,积极为帮教人员寻找并提供过渡性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并对其开展思想教育和帮教管理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无司法行政机构,无行政执法权
当前,国家级开发区没有设立司法局,没有司法干警,对矫正对象无执法资格,没有司法机关的支持,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区矫正对象配合的积极性,不利于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也难以应对繁重的工作任务。
(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经费无保障
随着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和作量的增加,经费需求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很多地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投入有限,配套设施跟不上。大多地方达不到标准工作经费,有些地方经费甚至无法落实。导致部分地区办公设施简陋,没有活动场所,容易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难以进一打开工作局面。
(三)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
社区矫正工作既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而目前司法所无司法助理员,缺少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才。很多地方普遍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员不足问题。而且现有的工作人员大多是经过简单的培训便上岗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不能有效地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开展工作。目前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社区“义工”十分稀少,尤其缺乏“心理矫正”人才。
(四)相关部门工作衔接不畅,管理模式单调
一是部门衔接工作不到位。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法院、检察院、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社会组织。但是目前相关部门工作配合不够主动,在矫正对象接收、监管、执法和生活保障、外出务工等方面衔接存在欠缺,有相当一部分的矫正对象因无档案材料或材料不全或去向不明等情况无法按时移交,可能形成谁都管不着、谁都不想管的灰色地带;二是现有对矫正对象管理还停留在传统的单纯“以人管人”的管理方式上,缺乏现代化技术支撑。加上矫正对象分布面广,监管很难到位,不可避免地存在脱管、漏管隐患。
三、对策及建议
(一)成立司法行政机构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法制保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司法行政机构,促进矫正工作有效开展。完善社区矫正衔接机制,建立全程化网络管理和监控制度,建立矫正机构与公、检、法机关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办法。以便明确社区矫正的性质以及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和适用对象,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经费保障以及执行机关的权利分工,使社区矫正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二)委派专人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可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一支专门的社区矫正队伍。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立专业队伍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通过招收一定比例的犯罪学、心理学等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发给他们社区矫正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加强培训上岗,充实矫正队伍,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经费问题解决方案
可成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基金,由上级相关部门或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同财务部门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作为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一些困难的地区,上级部门应给予特别的支持,确保平衡性,保证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可借鉴的经验不多,我们应该更注重实践,积极探索,确保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化,矫正方法的人性化,工作队伍的工作化,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社会力量的多元化,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所目前设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1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矫正办公室。至20xx年12月,我所累计接受各类矫正对象15人,在矫人员21名,其中缓刑19人;假释1人;保外就医1人。一年来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行为。
一、健全工作机构
(一)领导全力重视,组织机构健全。
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积极向镇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成立了以分管镇长为主任,镇综治办主任为副主任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民政办、财政所、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召开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查清可行思路
为规范我所社区矫正工作,结合我所实际,制定了《社区叫矫正工作方案》,以此来开展前期调查摸底等工作。我们多次走访各社区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社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初步理清工作思路,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
为了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好的开展,区司法局统一制作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示图》、《社区矫正工作者职责》、《社区矫正工作者任务、原则、纪律》、《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都已健全,并以上墙公示。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四)严格日常管理,做好走访工作。
我们及时下社区走访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和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矫正办公室报道,并作思想汇报,以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已初步形成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了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起一支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为和谐社区做出了贡献。同时,社区矫正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群众对社区矫正的认识还很不够,对矫正概念、内容、意义知之很少。所以,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正确理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目的,认识其法定性、长期性和严肃性。要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关键环节,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在矫正”,把切实提高矫正质量、增进社会稳定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
(二)是需要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应当与监狱罪犯有所不同,社区矫正对象在犯罪类别、自身性格、文化水平、主观恶性、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分类管理、个性化上需要进一步实践、探索、研究和总结,以形成有针对性的、系统科学的教育管理和矫正模式。
(三)是必须加大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的宣传,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道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使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动员社会各界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时,要注意和重视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工作,使他们在生活、医疗、保险、就业等方面享受应有的待遇。
三、20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重点:
20xx年我所将着重抓好一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市、区关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会议精神和相关规定,以及我所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社区在社区矫正具体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三)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开展几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居委会干部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四)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五)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新闻媒体、业务信息、各种会议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成功经验、典型事例,反映工作动态和问题。
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宣告流程
一、司法所介绍参加入矫宣告人员情况。
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所在村(居)民委会成员或所在单位(学校)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亲属、监护人或担保人。
二、核实被宣告人身份(书记员协助执行)。
三、书记员宣布宣告庭纪律:
1、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宣告庭的统一指挥,遵守宣告庭纪律;
2、不准吸烟、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宣告活动的行为;
3、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如对宣告庭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区司法局提出;
4、诉讼参与人员和旁听人员应当关闭携带的移动电话不得随便走动和进入宣告区;
5、未经宣告庭准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6、对违反宣告庭规则的人,宣告庭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其退出宣告庭或经上级准许,提请公安机关予以罚款、拘留。
四、全体起立听取社区矫正入矫宣告。
五、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宣告以下内容: (一)、 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二)、社区矫正期限;
(三)、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1、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 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 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变更居住地。社区服刑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地,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区司法局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服刑人员离开居住地不得超过一个月。
2、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
( 1)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 2)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 ( 3)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 4)保外就医的社区服刑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 5)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 ( 6)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3、缓刑、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其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作出撤销缓刑、假释裁定:
(1)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 个月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4、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并 附相关证明材料,批准、决定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决定:
(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 2)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 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 4)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 5)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 6)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 7)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 格,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 8)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 重的。
5、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以及应当履行的义务。
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 (1)人格不受侮辱;
(2)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3)享有辩护、申诉、控告、检举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 权利。
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 (2)遵守《禁止令》;
(3)按照司法所要求定期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 (4)按照司法所要求定期向司法所汇报自己的思想、活动情况。
(5)定位手机要24小时随身携带,保持畅通。
6、社区服刑人员分级分类管理(为期一个月的入矫教育期一律为严管,而后视其表现情况调整管理等级)。
7、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教育期内应遵守的规定:
1、每周电话报告一次;
2、半月到司法所报告一次;
3、要写出书面思想汇报;
4、司法所将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不少于2次个别谈话;
5、按司法所要求参加社区服务与集中教育学习,社区服务与集中教育学习均不少于12小时;
8、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奖惩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有突出表现、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 关提出减刑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经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 后提请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9、矫正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10、其他有关事项。
五、由社区服刑人员签字确认并起立宣读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书记员协助执行)。
六、由社区服刑人员签字确认社区矫正宣告书(书记员协助执行)
七、司法所与担保人签定社区矫正监管协议书(书记员协助执行)
八、司法所与矫正小组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书记员协助执行)
在政治思想上,我积极要求上进。从小我就立志长大以后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在小学的时候,我加入了少先队员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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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的自我鉴定范文
我叫xx-x,女,于1986年11月出生在xx-x,汉族。XX年9月进入xx-x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XX年7月毕业,本科学历,是共青团员。
回望过去,我已经走过了25个春秋。从孩童到学生到一名社会工作者,现在我正要开始人生的另一段旅程,多年来不乏成功,也难免不足,感觉非常有必要总结一下这些年来的的成功与不足,回顾自己走过的路,也更是为了看清将来要走的路。
在政治思想上,我积极要求上进。从小我就立志长大以后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在小学的时候,我加入了少先队员的队伍;在初中的时候,我又加入到了共青团;大学四年,我在思想上更是要求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我大一的时候就向学院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虽然最终没能在大学期间成为党员,但是我一直严格地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平时更努力地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确保自己在思想上与党保持一致性。积极地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争取向党靠拢,大学期间曾被评为优秀团员。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将一如既往的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并争取早日入党。
在生活中,我一直我严格要求自己,以身实践传承千年的中华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团结同学,帮助他人,并得到了亲友、同学以及师长的肯定。生活上勤俭节约,大学在读的课余时间,一直坚持做各种兼职赚钱减轻父母负担,我也体会到了自力更生的乐趣,并且在工作中还结实了很多朋友。我也一直坚持自我鼓舞与自我反省 ,不断修正自己,使自己不断进步,希望能将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座右铭实践到底。
在学习方面,从小学习刻苦,成绩一直很优秀,顺利考取理想的大学,完成了学业,并且大学的毕业论文被评为优秀论文。大学期间担任生活委员,成功的组织了班级的各项活动。在校期间参加过学校的各种活动,并且在学校的辩论赛,雅室评比,读书节等各项活动中获奖。参加工作以后也一直致力于有关岗位知识的学习以及本专业知识的拓展,在XX年取得法律从业证c证,XX年的司法考试中取得a证。极强的学习能力以及优秀的工作表现也得到了单位领导的认可,由于较强的业务能力,在单位人员不足时,曾一人身兼三岗,得到了全体领导和同事的肯定。
在自我成长的过程中,我也时刻关注着社会发展及民生百态。从XX年至今,我一直坚持每年义务献血一次,一直至今,在校期间常参加法律援助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抗灾扶贫募捐活动,并且带动朋友一起参加。我从未忘记国家的培养,社会的帮助,我也将时刻谨自己的社责任,努力做好的自己的工作,为社会多做贡献。
当然,我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大学前期学习有所放松,没能够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没有能够加入党的队伍,无法更好的为党服务。在工作中的某些方面和前辈们仍然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一定要继续加强学习,严格要求自己,继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广泛地与群众接触,将理论融入实践,向党靠拢。同时,多向领导请示,多向同事学习,多听他人的意见,多参加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沟通等能力,力争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鉴定人:xx-x
XX年1月17日。
20xx年,我所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不断关心指导下,各项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但也存在一定得不足,对此,进行总结和阶段性梳理,旨在理清工作思路、改进矫正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目前,我所登记在册的矫正对象有45名,其中缓刑对象38名,假释对象3名,剥权对象1名,管制对象1名,暂予监外执行2名,20XX年累计新增矫正对象26名,期满解矫18名。
20xx年度,我所社区矫正工作详细情况如下:
1.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其议题分别为“布置社区矫正排查工作,切实维护春节期间社会稳定”、“贯彻上级要求,突出矫正工作实效,维护国庆期间稳定”。
2.积极发动责任心强的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加入矫正志愿者行列,切实发挥矫正志愿者工作队伍实际作用。
3.组织各类排查工作两次,重点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目前生活、工作、家庭情况进行全方位摸底,通过综合各方面信息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内心动态做出评估。
4.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风险进行预估,开展心理测试工作,对部分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评估。
5.组织开展审前调查八人次,详细查明犯罪嫌疑人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情况提出客观合理的司法建议,协助审判机关依法量刑。
6.与各大骨干企业以及私营业主开展广泛的沟通,为矫正对象营造安心踏实的工作环境,预防在经济危机面前,矫正对象因不能忍受巨大的经济压力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7、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公益劳动,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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