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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确保三农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开展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严重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肥料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和完善肥料农资市场监管,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和农民利益。现将我局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职责到位
切实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我市各级工商部门都高度重视,将肥料农药监管和农民群众利益摆到了重要高度;大力加强肥料农药市场监管,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不合格和劣质肥料农资产品的查处和抽检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肥料农资和其它扰乱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法行为,坚决把不合格肥料农资产品清除出农资市场,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完善肥料农药市场监管,实行五严措施
五严。一是严格农资经营户备案制。凡从事农资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备案,以便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二是严格留样备查制。解决时间跨度长,实物取证难、农民投诉难等问题,变事后查处为事先防范。三是严格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责任制。与经营户签订责任书,督促其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四是严格四定监管责任制(即定人、定岗、定片区、定责任)。五是严查八种违法行为。严查生产、销售甲胺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或批准生产、销售农资商品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行为;严查虚假标识、标识不清、商标侵权行为;严查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标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行为;严查制作、发布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虚假农资广告行为;严查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行为;严查农资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龙马潭区工商局依据国家总局第45号令《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由于领导重视、方案周密、措施有力,全区农资监管工作取得了成效。
今年以来,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确保“两个安全”为目标,坚持改革与监管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抓好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扎扎实实地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发展,为确保我乡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特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机制,全面落实城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食品危害人体健康、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成立了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面主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办工作。
2、镇政府与各村、镇属各单位、学校、协管单位签定了《锁阳城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村委会和学校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监督汇报职责,确保把食品药品安全全面开展,把工作落在实处。
3、镇政府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8名,明确各村组干部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43名,协助镇食安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负责对本村村民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对本村的专业厨师进行登记管理;农村50人以上自办宴席的登记备案工作;协助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参与本村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
4、安排镇食药监所和农业服务中心不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检查、制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排查、管理措施。每季度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分析会议,对食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场房进行排查确保食品原料安全上市。
二、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联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使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
1、按时按要求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按时按要求参加县食品安全各种工作会议及培训学习并能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会议。
2、每季度召开村组食品安全信息员和个体户培训会议。做到有记录、有计划、有措施。培训结束进行测试,掌握培训情况,使培训会落到实处,起到实际效果。
3、掌握食品从业单位详细情况,建立“四品一械”监管档案。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都建立台帐。做到全面监管,避免监管漏洞。目前我镇餐饮单位12家,食品流通单位34家,医疗机构4家,药店1家,屠宰场1家,养殖大户25户。做到了全面监管。并对来我镇批发食品的流动车辆做了备案登记,确保食品来自正常渠道,并且做到可查可追溯。
4、以民为本,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结合我镇实际,对全镇食品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制定有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和季节性地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和督查力度,每月开展一次不定期的日常监督检查。7月至10月,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开学、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四次,尤其加强了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此外,还对群体性聚餐场所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情况进行了指导及监督,通过联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5、为确保全镇范围内农村集体聚餐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及其他事件发生全镇建立聚餐申报备案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备案率100%,今年大型聚餐25次全部备案。
6、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今年接到投诉举报3次,并依法追究了相关涉事人的责任,起到增强群众意识,保护群众利益的作用。
7、全面落实县食安办及食药监局下发的各项任务,保障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开展学校周边专项检查3次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落实“明厨亮灶”工程,目前已完成60%,在餐饮服务与食品流通企业全面完成了外置化工作,在专项整治结束后的不定期“回访”中发现治理效果明显,未出反弹现象。
8、加强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并且建立了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举行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应急演练一次保证了一旦有情况就能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9、认真落实宣传好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各种会议和文件精神,开展集中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提高了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0、按时按要求报送上级要求的报表、总结、报告、内容健全。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阵地,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集中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意义、宣讲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2、做好回访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监测,杜绝腐烂、变质、过期食品药品在市场流通。继续抓好推进“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和“电子一票通”台账实行工作。
3、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及时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我镇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 管力度,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总之食药安全无小事,群众健康是大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虽然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不足,譬如小饮食摊点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现象尚未完全消失;食品添加剂食品销售许可未能正常进行;
餐饮监管职能重新划分后,相应工作推进还需进一步加强 工作没有突出特色,没有创造食品药品安全新亮点,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同时,也敬请各位领导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为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和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宜春市局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对“两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高度重视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加强“两节”市场监管,既是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也是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我们应尽的职责。我们把做好“两节”市场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节日市场消费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突出重点
切实加强市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重点针对我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一是突出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开展集市食品专项执法检查。在城区加强了对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检查,在农村加强了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的节日市场监管,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落实,加强城乡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区域的检查,强化对小摊点、小食杂店的日常监管,特别严格检查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和食品质量,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三无”食品及质量不合格食品违法经营行为。二是突出重点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将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特别要把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的乳制品、酒类、粮油制品、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饮料、豆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尤其要严格监控初制食品和高风险食品,一经发现涉及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三是突出食品质量检测,强化监管措施。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经营、散装食品经营和进口食品经营质量检测,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分类监管。四是突出案件查办工作。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过期食品、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各类市场监管,努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根据节日市场特点和市场变化情况,加强各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借节日之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一是严厉打击农产品市场中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严查经营者销售冒充“绿色”蔬莱抬高菜价的行为,依法严查致使价格过快上涨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二是围绕重点旅游时段、重点旅游商品、重点旅游景区、重点旅游市场和区域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净化假日旅游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三是切实加强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场秩序监管,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无照、超范围收购粮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粮食等重要商品收购市场秩序。四是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活动的监管,严厉打击节日期间利用虚假打折、欺骗宣传、违法有奖销售、“厂价直销”、“降价促销”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利用旅游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五是积极参与文化市场监管,维护健康的节日文化环境。以查处非法出版物为重点内容,以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为抓手,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积极参与“扫黄打非”工作,为“两节”营造和谐氛围。六是进一步加强广告市场监管。以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为重点,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努力维护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七是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及重点市场的检查,结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商品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八是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信息化网络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警示、提示,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严厉查处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特别是假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商品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杜会和谐稳定
一是严把高危行业市场主体准入关。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职能作用,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对于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在登记前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高危行业的市场主体,严格依法登记,依法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关停并转工作。认真做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巡查检查,积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内监管巡查工作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理整顿,严把烟花爆竹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依法加强烟花爆竹市场清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加强对办公场所、自管房产及本单位在建工地火灾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防火管理,指导市场主办单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禁止在学校周边规定区域开办网吧、彩票经营场所、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加强网吧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取缔黑网吧。
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0人次,车辆60台次,共检查旅社、宾馆、KTV、网吧,非煤矿山、煤矿、烟花爆竹经营户、各类食品经营户105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9份;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通知书21份。收缴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5公斤,其中儿童食品45袋,过期饮料8件,饼干5件,共计总价值3670元。
根据市网络市场监管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县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要求,我局结合文旅行业特点,积极部署落实,自9月深入开展20xx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开展好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我局结合实际,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整治重点等内容,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学习,打好基础
网络监管作为一种新型监管模式,监管手段、方式、制度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与探索,相互交流。我局组织年轻干部加强学习《电子商务法》等法规和书籍。
三、加强巡查,收集线索
我局坚持线上检查巡查与线下整治同步实施、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同步推进的方式,深入整治网络文旅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网络文旅市场违法行动,规范网络文旅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网络文旅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对辖区内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非法电视网络进行了全面的核查清理,严厉打击旅游产品销售平台虚假宣传、刷单炒信、商业诋毁、违规促销等部正当竞争行为;对旅行社通过网络销售的旅游项目、旅游线路产品进行集中排查,清理违法违规信息,严厉打击网络销售低价游等旅游产品。不断净化网络文旅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经检查,未发现网络违规违法行为。自9月份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文旅经营场所18家,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协作配合,形成合力
我局加强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优势,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增强网络文旅市场监管合力,加强信息互通和执法互助,提升协同监管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规范网络文旅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网络文旅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0xx年是三堂街市场监管所的开局之年,在县局和当地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所按“促融合,抓落实,谋发展”的思路,围绕“二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按网格化监管,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开展“清无”、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特种设备监管、打击传销和重点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通过全体人员共同努力,我所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至12月3日共新核发营业执照147份,食品经营许可证125份,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12宗,办结12宗,罚没入库5.05万元。
主要工作和做法:
一、狠抓队伍建设。
监管所成立后,我所的人员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原工商所的基础上增加至八人,所里人员结构有了变化(平均年龄偏大)。为切实履行职责,我所从抓队伍建设入手,加强融合,强化责任意识,打造出一支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市场监管队伍。
(一)我所通过多次集中学习、个别谈话等形式,使全所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进一步认清了形势、统一了认识、摆正了位置,从思想观念到工作定位、工作方式都发生了明显的转变,工作作风也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机构改革后,监管所的职能增加,业务面扩大,这也要求我们要提高业务能力才能适应新的工作。为此,我所加强业务学习活动,开展每月一课(所长、副所长上课)学法律法规活动,通过相互学习的方式学习新纳入职能的法规和知识,同时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
(三)加强党建工作,我所现有共产党员8名,面对日益繁重的监管工作,我所以学《党章》、上党课、组织开展党员活动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全所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市场监管工作。
二、以“二大安全”为重点,认真履行职责。
1、全力开展“清无”、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打疏结合,规范市场经营主体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我所根据辖区实际,将“清无”、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所开展4次整治行动,共规范引导办照147家、变更登记138家,对无证经营户抄告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烟花爆竹23家、加油站1家。在“清无”、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我所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可以疏导办照规范经营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对无法疏导的则予抄告和取缔。消除了重点场所安全隐患。开展了特种设备、标准计量器具的专项检查,对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压力容器、锅炉的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26家,并抄告了当地政府,有效的避免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把好食品经营准入关。我所今年已受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125份,核发107份,受理餐饮服务许可证25份,核发22份。同时,我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以猪肉、豆制品和应节商品为重点监管食品,以综合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环境为重点监管场所,认真落实各食品经营单位的准入制度和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次数,有效的遏制了伪劣、过期食品的销售。对4家食品生产企业和xx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两次检查和回访,4家存在问题豆制品加工小作坊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餐饮服务方面,认真做好27个学校食堂和机关食堂的巡查,检查餐饮服务企业23家,下发监督意见书??份。同时开展了农村聚餐备案登记,以及农村厨师体检和协管员培训工作。在药品方面,对8家药店和23家诊所进行了2次现场检查,制作了现场笔录留下了监管痕迹,今年,我所较好地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辖区没有发生一起食物中毒案件。
三、规范的消费维权充分发挥12315维权作用
大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今年我所受理投诉4起,调解处理4起。接到涉嫌传销举报1起,在当地综治办的配合下及时赶到现场劝离了涉嫌传销人员和群众,并宣传了传销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避免了群众上当受骗。在商标、广告方面,我所开展了商标、广告的违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了镇区广告牌、车体广告、食品药品广告,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宗,涉案金额达0.4万元,罚款5000元。
今年我所出色完成了当地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得到当地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扬。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总结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看到存在的不足:
(一)人手和设备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各项业务工作不断增加的同时,人员和设备的增幅相对小很多,其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我所有的网格责任人要负责40多个单元网格的监管任务,其工作难度可想而知。
(二)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有些同志存在主观能动性不够,学习积极性不高,工作不够塌实的情况。为解决这些问题,我所将制订相应整改措施,要求干部职工端正思想,振奋精神,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加强责任心和责任感的教育。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流通环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确保节日市场消费安全,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一个祥和的春节。按照市局《转发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市各级工商系统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大宣传、措施得力。
今年的春节,我市城区烟花爆竹实行“禁改限”的第二年,这对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烟花爆竹的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特别是一年一度的春节,更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峰期,其中烟花爆竹的监管更是工商部门的重点,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我局根据泸州实际,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区、县工商局也相应地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做到了人人抓安全、层层抓落实。同时要求工商所对辖区市场落实专人负责,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实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杜绝履职不到位和在岗不履职的现象发生。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一是积极配合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认真搞好宣传,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燃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有线电视、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
二是严格对烟花爆竹市场的市场准入,严格按照国家对烟花爆竹经营条件核发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严格前置许可。春节期间城区新办烟花爆竹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与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完全一致,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烟花爆竹或超经营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直至依法取缔,予以停止经营行为。
二、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专项检查
一是对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资格进行检查规范;认真审核烟花爆竹经营主体资格,严格审查其前置审批程序,无安监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坚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对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二是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有过期产品和违规进货产品和不合格产品。制定了烟花爆竹市场秩序检查工作方案,围绕烟花爆竹集中销售摊点、燃放地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通过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
三、严把市场销售关
我局从实际出发,将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监管责任,落实到各所片区监管人员,进行零距离检查并做好巡查记录,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进货票证、库存数量、销售去向、商品质量证明等事项,确保烟花爆竹来源渠道清楚、产品质量有保障、销售方向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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