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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20xx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将跨过一个年度之坎,回首望,虽没有轰轰烈烈的战果,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
财务工作二十余年,也写了近二十份的年终总结,按说,我们每个追求进步的人,免不了会在年终岁首对自己进行一番盘点。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鞭策吧。
作为**集团子公司的**公司,财务部是柯莱公司的关键部门之一,对内财务管理水平的要求应不断提升,对外要应对税务、审计及财政等机关的各项检查、掌握税收政策及合理应用。在这一年里全体财务部员工任劳任怨、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都扛下来了。财务部的综合工作能力相比20xx年又迈进了一步。回顾即将过去的这一年,在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工作着重于公司的经营方针、宗旨和效益目标上,紧紧围绕重点展开工作,紧跟公司各项工作部署。在核算、管理方面做了应尽的责任。为了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现将20xx年的工作做如下简要回顾和总结。
今年的工作可以分以下三个方面:
一、费用成本方面的管理
1、规范了库存材料的核算管理,严格控制材料库存的合理储备,减少资金占用。建立了材料领用制度,改变了原来不论是否需要、不论那个部门使用、也不论购进的数量多少,都在购进之日起一次摊销到某一个部门来核算的模糊成本。
2、在原来的基础上细划了成本费用的管理,加强了运输费用的项目管理,分门别类的计算每辆车实际消耗的费用项目,真实反映每一辆车当期的运输成本。为运输车辆的绩效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会计基础工作
(1)认真执行《会计法》,进一步对财务人员加强财务基础工作的指导,规范记账凭证的编制,严格对原始凭证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强化会计档案的管理等。对所有成本费用按部门、项目进行归集分类,月底将共同费用进行分摊结转体现部门效益。
(2)国家财政部门对柯莱公司的财务等级评定还是第一次。我们在无任何前期准备的前提下,突然接受检查,但长宁区财政局还是对柯莱公司财务基础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给柯莱公司的财务等级分数也是评定组有史以来,评给最高分的一家公司。
(3)按规定时间编制本公司及集团公司需要的各种类型的财务报表,及时申报各项税金。在集团公司的年中审计、年终预审及财政税务的检查中,积极配合相关人员工作。
三、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
(1)按公司要求对分公司以及营业点的收入、成本进行监督、审核,制定相应的财务制度。统一核算口径,日常工作中,及时沟通、密切联系并注意对他们的工作提出些指导性的意见,与各分公司、营业点的核算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正确计算营业税款及个人所得税,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积极配合税务部门使用新的税收申报软件,及时发现违背税务法规的问题并予以改正,保持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指导。
(3)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加强团队建设,打造一个业务全面,工作热情高涨的团队。作为一个管理者,对下属充分做到察人之长、用人之长、聚人之长、展人之长,充分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及工作积极性。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树立起开拓创新、务实高效的部门新形象。
(4)作为基层管理者,我充分认识到自己既是一个管理者,更是一个执行者。要想带好一个团队,除了熟悉业务外,还需要负责具体的工作及业务,首先要以身作则,这样才能保证在人员偏紧的情况下,大家都能够主动承担工作。
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们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20xx年我们将向财务精细化管理进军,精细化财务管理需要确保营运资金流转顺畅、确保投资效益、优化财务管理手段等,这样,就足以对公司的财务管理做精做细。要以细为起点,做到细致入微,对每一岗位、部门的每一项具体的业务,都建立起一套相应的成本归集。并将财务管理的触角延伸到公司的各个经营领域,通过行使财务监督职能,拓展财务管理与服务职能,实现财务管理零死角,挖掘财务活动的潜在价值。虽然,精细化财务管理是件极为复杂的事情,其实正所谓天下难事始于易,天下大事始于细。
经过财务合同管理月活动,财务部的管理意识加强了,管理能力也得以提高,财务部从会计核算向财务管理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我们的管理水平离公司发展的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需要我们不断地完善和提高。
二、职能管理
(一)核算工作
核算工作是本部门大量的基础工作,资金的结算与安排、费用的稽核与报销、会计核算与结转、会计报表的编制、税务申报等各项工作开展都能有序进行、按时完成。
1、会计审核
会计审核是把好企业经济利益的关键,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决不应个人面子而放松政策。
如,亲亲家园项目地处余杭良诸,根据税法规定建筑安装工程专用发票必须使用项目地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否则建设单位不得在税前列支,为此我们对工程发票的来源严格审核,并将此项规定传达到项目公司,目前工程量大的施工单位均在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并使用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的发票。
在审核中发现一些临时工程、零星工程的施工发票未按规定办理,我们在严格审核退回的同时,帮助他们联系税务机关如何开具工程发票的事宜,使企业双方利益都得到有效的保障。
2、材料核算材料占工程成本比重较大,同时也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甲供材料的方式,解决了这方面的质量问题,但在价格这个不确定因素上难以控制,从下半年开始建筑材料价格“公司财务工作年终x、销售管理春节前后按揭放款缓慢,针对这个问题,姚笑君副总裁亲自督阵,由财务部与销售部门进行了核对查明原因,并催促银行放款。并明确了职责,按揭资料由销售部门负责,整理完整的资料提供给按揭放款银行的同时,将名册报财务部,财务负责催放工作,在规定放款期限内未放款的由财务与银行交涉并查明原因。
3月份公司加强了财务部销售管理力量,加强了对销售台帐的审核,加快了财务销售明细的编制,及时与销售部的销售月报表进行核对,并对销售计划完成情况、销售政策执行、未收款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有关措施。如:从x月份开始银行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门槛提高,要求客户提供的资料增加和贷款额度的控制,建议在签约及办理按揭前与客户说明情况,或了解清楚客户的相关信息,避免按揭办理后反复工作;对银行提出的黑名单客户抓紧催促办理相关手续,并对这批客户多加关注。
3、税务政策及纳税申报
运用税务政策,向税务机关申报集团公司向下属子公司计提管理费的申请,经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检查审核于xxxx年x月xx日下文批复同意杭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杭州山水人家xx有限公司、杭州坤和建设有限公司等x户企业按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x%的比例提取xxxx年度总机构管理费。xxxx年会计决算中集团公司向山水人家xx公司提取了xxx.xx万元。
对xxxx年养老保险进行清算,整个集团养老保险分四个公司交费,今年社区公司也单独开户交费。在集团参保人员较多,各公司人员都有,不利于管理,我们看出参保人按块划分,集团公司主要纳入集团本部、山水公司、三墩公司员工及外派人员;公司员工划到余杭;客旅中心划入客旅分公司;社区员工由社区统一办理;宁波当地人员在宁波公司办理。这样利于管理,对该项费用支出便于掌握,主要还是有利于接受税务与社保的检查。
20xx年度,山水xx公司产生利润,为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我们做了税务审计和申报工作,经多方努力于20xx年x月获得所得税退税返还x万元。根据浙地税发[xxxx]xx号文件《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个人取得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从月份开始在工资核算上进行相关调整,一是企业可在税前列支;二是员工可减轻税赋。
(二)审计工作
4、山水xx公司一期交付结算后产生了利润,在进行所得税申报的同时,办理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申报。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委托杭州天瑞税务师事务所对山水xx公司20xx年、20xx年及xxxx年进行了税务审计(20xx年、20xx年已审计过),出据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利益,西湖区地方税务征管局已对山水xx公司前五年的亏损进行了核实。
5、委托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公司、客运中心、集团合并报表进行会计审计,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融资的需要。已取得了集团公司、客运中心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出据的审计结果基本符合公司要求。集团合并报表的会计审计报告经过蹉商获得了有效的会计审计报告。
6、委托浙江兴合会计师事务所对集团公司增资的验资工作,已取得有效的验资报告。
7、x月份对各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一次审计;x月份
8、今年房地产行业是税务机关重点审查对象,为此我们在x月份已对20xx年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复检,做好有关准备工作。x月x日,杭州市审计局前来对山水xx公司进行税务的延伸审计,由于准备充分,审计后对我们的会计核算规范性给予肯定。
9、20xx年x月xx日,杭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二局召开属管辖的下房地产企业税收缴纳情况稽查
20xx年财务个人工作总结模板
一、职能发展
过去的一年,财务部在职能管理上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1、建立了成本费用明细分类目录,使成本费用核算、预算合同管理,有了统一归口的依据。
2、对会计报表进行梳理、格式作相应的调整,制订了会计报表管理办法。使会计报表更趋于管理的需要。
3、修改完善了会计结算单,推出了会计凭证管理办法,为加强内部管理做好前期工作。
4、设置了资金预算管理表式及办法,为公司进一步规范目标化管理、提高经营绩效、统筹及高效地运用资金,铺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财务合同管理月总结
公司推出“财务、合同管理月活动”,说明公司领导对财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同时也说明目前财务管理工作还达不到公司领导的要求。
为了使财务人员能充分地认识“财务、合同管理月活动”的重要性,财务总监姚总亲自给财务部员工作动员,会上针对财务人员安于现状、缺乏竞争意识和危机感,看问题、做事情缺少前瞻性,进行了一一剖析,同时提出财务部不是核算部,仅仅做好核算是不够的,管理上不去,核算的再细也没用,核算是基础,管理是目的,所以,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要提高管理意识,要求财务人员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如对每一笔经济业务的核算,在考虑核算要求的同时,还要考虑该项业务对公司的现在和将来在管理上和税收政策上的影响问题,现在考虑不充分,以后出现纰漏就难以弥补。针对“财务、合同管理月活动”进行了工作布置。
1、根据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结合公司管理要求对开发成本、期间费用的会计二级、三级明细科目进行梳理,并对明细科目作简要说明,目的,一是统一核算口径,保证数据归集及分析对比前后的一致性;二是为了便利各责任单元责任人了解财务各数据的内容。这项工作本月已完成,并经姚总审核。目前进入贯彻实施阶段。
2、配合目标责任制,对财务内部管理报表的格式及其内容进行再调整,目的,一是要符合财务管理的要求;二是要满足责任单元责任人取值的要求及内部考核的要求。财务内部管理报表已经多次调整修改,建议集团公司对新调整的财务内部管理报表的格式及其内容进行一次认证,并于明确,作为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表式。
3、针对外地公司远离集团公司,财务又独立设立核算机构,为加强集团公司对外地公司的管理,保证核算的统一性、信息反馈的及时性,提出了与驻外地公司财务工作联系要求。x月份与宁波公司财务进行交流,将财务核算要求、信息传递、对外报表的审批程序、上报集团公司的报表都进行了明确。
4、对各公司进行一次内部审计,目的,是对各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地了解,为今后财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5、根据公司的要求对部门职责进行了修改,并制订了部门考核标准。为了使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重新提出《财务工作要求》,要求从基础工作、会计核算、日常管理三方面提出,目的是打好基础。内部开展规范化工作,从会计核算到档案管理,从小处着手,全面开展,逐步完善财务的管理工作。
6、会计知识的培训,我们从三方面考虑培训内容,一是《会计法》,要了解会计知识,首先要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二是会计基础知识,非专业人员学习这方面知识的目的要明确,目的是为了看懂会计报表,为了能看懂报表,就要了解一些基础的东西;三是如何看报表,这是会计知识培训的重点。
经过调研、沟通、设计,于20xx年xx月推出《成本费用明细分类目录及说明》;于20xx年xx月xx日推出《会计报表管理试行办法》;20xx年x月xx日推出《会计凭证管理试行办法》。
会计报表推出执行x个月后,从会计报表格式设置上看,报表格式设置还是比较科学,能比较清晰地反映会计的有关信息。但房地产行业的特殊性,销售收入与结算利润有一个时间上的差异,这样“损益明细及异动情况表”就无法全面反映出损益情况,需要增添一个表补充;另外需要增添反映“财务费用”的报表。这样对一个公司的财务状况能较全面地反映。已设计好“会计报表(内)《经营情况表》”和“会计报表(内)《融资及融资成本情况表》”。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
(一)
2016-04-2018:06:20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问题
部分房地产企业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存在疑惑,不清楚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还是以整个纳税主体为对象。
房地产业按项目管理是基本原则,这是针对房地产行业特点专门作出的特殊政策安排,类似于货物增值税可以对部分产品选择适用简易或一般的计税方法,是对房地产行业实实在在的利好。遵循这一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非取决于自己的身份,而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的。举例来说,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有A、B两个项目,A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不影响B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这一原则对于建筑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同样适用。
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价款扣除问题
部分房地产企业“一次拿地、一次开发”,按照项目中当期销售建筑面积与可供销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可以扣除的土地价款,政策规定清晰;但如果房地产企业“一次拿地、分次开发”,如何扣除土地成本?可供销售建筑面积如何确定?
房地产企业分次开发的每一期都是作为单独项目进行核算的,这一操作模式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中的“项目”口径一致,因而,对“一次拿地、分次开发”的情形,要分为两步走,第一步,要将一次性支付土地价款,按照土地面积在不同项目中进行划分固化;第二步,对单个房地产项目中所对应的土地价款,要按照该项目中当期销售建筑面积跟与可供销售建筑面积的占比,进行计算扣除。
三、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开票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营改增前,企业收到预收款后,开具由山东省地税局统一印制的收据,作为企业开具发票前收取预收款的结算凭证。该收据统一编号,管理上类似于发票,购房者持该收据可以到房管、公积金、金融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营改增后,为保证不影响购房者正常业务办理,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待正式交易完成时,对预收款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予以冲红,同时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四、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县(市、区)预缴税款问题
目前出台的营改增政策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跨县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是否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并未进行相关规定。
本着不影响现有财政利益格局的原则,建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每个项目所在地均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独立计算和缴纳税款;对于未在项目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的,参照销售不动产的税务办法进行处理,在不动产所在地按照5%进行预缴,在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并自行开具发票,对于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
(二)
2016-04-201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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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建筑业临时税务登记问题
建筑企业跨县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地税部门管理时,持外管证在劳务发生地办理报验登记,就地缴纳税款并代开发票。营改增后,对跨县区提供建筑服务,基本沿袭了营业税下的管理方式,也是持外管证在劳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申报。因此,在移交确认过程中,对这类纳税人的报验登记信息不必进行登记确认,也不必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于已经办理登记确认信息的纳税人,需要对登记确认信息予以删除。
二、关于建筑业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问题
部分建筑企业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存在疑惑,不清楚是以建筑项目为对象还是以整个纳税主体为对象。
建筑业按项目管理是基本原则,这是针对建筑行业特点专门作出的特殊政策安排,类似于货物增值税可以对部分产品选择适用简易或一般的计税方法,是对建筑行业实实在在的利好。遵循这一原则,建筑企业是否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非取决于自己的身份,而是以建筑项目为对象的。举例来说,一个建筑企业有A、B两个项目,A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并不影响B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三、关于保险公司个人代理人问题
在保险行业中,存在着大量的个人代理人,他们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是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营改增之后,个人代理人成为了增值税纳税人。由于个人代理人数量多、金额小、流动性强,税收征管成本较高,也涉及到个人利益,敏感性强。
为了适应保险行业业务需求,减少个人代理人和税务机关的办税成本,拟对保险行业个人代理人问题采取集中代开发票的形式。具体操作如下:保险公司按月或按季汇总代理人清单,注明其姓名、身份证号、代理费收入、是否为个体工商户等详细信息,并经代理人签字确认后,由保险公司到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发票。主管国税机关可汇总代开,并将代理人清单留存。对代理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代理人中的其他个人,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代理人应按规定适用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保险企业可根据需要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按上述规定开具发票。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
(三)
2016-04-2223: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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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暖气费问题
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暖气费,缴纳营业税时实行差额征税,开具代开普通发票,而营改增试点政策中并未延续差额征税政策。对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解决。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前,可暂按以下情况区分对待:
1、如果物业公司以自己名义为客户开具发票,属于转售行为,应该按发票金额缴纳增值税;
2、如果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暖气费等,在总局明确之前,可暂按代购业务的原则掌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暂不征收增值税:
(1)物业公司不垫付资金;
(2)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供热公司等(简称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客户,并由物业公司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客户;
(3)物业公司按销货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客户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产品出租有关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其出租不动产应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则要根据取得不动产的时间来判定,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属于“老”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不动产属于“新”的不动产,出租时适用的是一般计税方法。
对此问题,有人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用于出租并没有进行明文规定。16号公告中明确,取得的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的不动产。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产品属于自建取得,所以适用普遍规定。
三、关于餐饮业外卖适用税率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规定,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按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出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中的规定。该文件规定,认定办法第五条第
(三)款所称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增值税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此次营改增之后,已不存在非增值税纳税人。17号公告虽未明文废止,但其引用的依据已经失效。因此,餐饮业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适用17%的税率。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
(四)
2016-04-2313: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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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建筑工程老项目的确定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规定,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对于现实中存在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都没有注明开工时间的情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只要纳税人可以提供2016年4月30日前实际已开工的证明,可以按照建筑工程老项目进行税务处理。
二、关于个人二手房购买时间的确定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中规定:对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于住房购买时间,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以两者时间孰先为准)。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
(五)
2016-04-2621: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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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问题
一是落实总局要求。总局23号公告中,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问题进行了明确,营改增试点实施前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
二是核实相关数据。对于个别纳税人反映管户移交数据中营业税不实的问题,主管税务机关应进一步核实,以核实后的数据作为其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依据。核实的数据由税企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并留存。
三是明确登记程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新旧税制衔接的实际,主管税务机关要在试点实施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四是加强宣传辅导。对于应办理而未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要告知纳税人,如果不办理登记,将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向纳税人宣传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相比,存在的优势,引导纳税人办理资格登记。
二、景区门票适用征税范围问题
部分地市反映,景区门票适用生活服务中文化体育服务、旅游娱乐服务征税范围界定问题,有关政策指引如下:
(一)根据定义,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举办宗教活动、举办科技活动、举办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旅游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从二者征税范围注释来看,景区门票不属于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应属于“提供游览场所”的文化服务,因此,景区门票适用文化服务征收增值税。
(二)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提供文化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三)试点纳税人取得景区门票收入中,如包含提供文化服务以外应税行为收入,如游艺等,应分别进行核算。不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
(六)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开票问题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营改增前,企业收到预收款后,开具由山东省地税局统一印制的收据,作为企业开具发票前收取预收款的结算凭证。该收据统一编号,管理上类似于发票,购房者持该收据可以到房管、公积金、金融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营改增后,为保证不影响购房者正常业务办理,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暂选择“零税率”开票,在发票备注栏单独备注“预收款”。开票金额为实际收到的预收款全款,待下个月申报期内通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时,不再将已经预缴税款的预收款通过申报表进行体现,将来正式确认收入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时也不再进行红字冲回。
山东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政策指引》
(一)中“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开票问题”的指引同时废止。
二、关于“已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问题
23号公告中明确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述规定的出台明确了已缴纳营业税但未开具发票事宜如何衔接以及具体的时限要求,纳税人发生上述情形在开具普通发票时暂选择“零税率”开票,同时将缴纳营业税时开具的发票、收据及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在发票备注栏单独备注“已缴纳营业税”字样。
秉持“对于征税主体发生的一项应税行为,不重复征税”的原则,对适用上述情况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再征收增值税,也不通过申报表体现。
三、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年4月30日前已在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正式销售时增值税发票开具问题
房地产企业正式销售时,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房产过户,避免出现“一套房产、两张发票”的情形,在正式开具不动产发票时建议采取以下方式:
(一)不动产已全额缴纳营业税,本次开票不涉及税款补退
此种情况参照本指引中上条“关于已缴纳营业税未开具营业税发票问题”进行处理;
(二)不动产已部分缴纳营业税,本次开票需要再征收增值税
此种情况暂可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进行开票。首先,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然后录入扣除额。此处“扣除额”=该套房产已缴纳营业税金额/5%,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已征收营业税对应的收入暂不通过申报表体现,仅填报增值税应税收入。
四、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范围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收款包括定金、分期取得的预收款(含首付款、按揭款和尾款)和全款。
诚意金、认筹金和订金不属于预收款。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范围问题
36号文规定,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补偿款、开发规费、契税、土地出让金延期支付利息等。
目前,符合扣除范围的土地价款只有土地出让金,扣除凭证为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下面是小编为你分享的工作总结营改增,希望能够为大家带来帮助,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
工作总结营改增篇一:办税员营改增工作总结
2017年,按照全省“营改增”试点推行工作安排部署,我市财税部门迅速行动,从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方案、把握重点环节、突出协作配合等方面入手,认真贯彻落实,抓好各项准备工作。目前,“营改增”试点工作已经进入试点纳税人确定阶段,征管系统准备、发票准备、税控器具准备以及系统内外的培训正在逐项有序开展。同时,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1月1日起执行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我市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政策,加强上下级沟通联系,做好各项数据测算及准备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深入推进“营改增”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当前我市各项改革的重中之重。
1我市“营改增”基本情况
本次“营改增”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其试点范围即“1+7”,“1”是指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7”是指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服务等7个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后,试点期间收入归属与原营业税入库级次一致,原归属地方收入仍归属地方,改征增值税税款的滞纳金、罚款收入也归属地方。
截至5月31日,我市国税与地税确认移交的管户为10833户,其中企业为430户,个体工商户10403户。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54户(其中企业23户,个体工商业户31户),定额超过20000元的个体双定户3户。从行业分布上看,个体交通运输业纳税人10013户,占全部户数的92.43%。截至6月5日,我市已完成移交管户的初步清分工作。截止到6月30日,全市采集核查后确定纳税人10647户,其中:企业336户,个体工商户10311户(交通运输业10189户、现代服务业122户)。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企业26户,已完成认定22户(交通运输业15户、物流辅助业6户、文化创意业1户)。
2012年共计组织完成移交管户的营业税8915.97万元(一般纳税人完成247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完成8135.67万元,部分现代服务业(不含邮电通讯服务业)完成780.3万元。从完成税收结构上分析,此次税改对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影响较大。
总体上来说,我市“营改增”试点改革工作是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进展顺利,完全能够按照时间进度完成相关准备工作,最终实现“8月1日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能开出票、9月1日纳税人能成功申报”的目标。
2“营改增”后对我市的影响
2.1对我市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影响
“营改增”不仅限于税收制度改革的问题,还涉及我国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诸多问题,“营改增”已经成为新一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先导。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营业税属于地方税,增值税属于共享税,“营改增”后,中央和地方的财力分配格局必然发生变化,为了重新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财力分配体制,中央和地方财政管理体制都将进一步改革。
2.2对我市经济的影响
2.2.1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力
“营改增”前涉及调整的企业有重复征税现象,“营改增”后购进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可以申报抵扣,提高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积极性。根据全国试点情况看,有95%试点企业税负是下降的,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同时,“营改增”后对有形动产租赁列入增值税范围,相关的租赁费用可进行抵扣,将促进企业增加投资渠道和扩大投资规模。
2.2.2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营改增”带来服务业的发展和制造业的升级,可以提高第三产业比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物流行业,“营改增”后物流辅助业企业税负从长期来看,总体呈现下降的态势,基本消除了现代物流企业重复征税问题,将有利于我市从资源型城市逐步向综合型城市转变。
2.3对我市交通运输业的影响
一是“营改增”后,税收的相关规定制约个体运输车辆开展经营活动,交通运输业纳税人的数量将大幅增加。二是“营改增”后税率由3%(营业税税率)提高到11%(增值税税率),会出现部分企业实际税负增加的情况,但企业实际税负与经营成本中应税货物及劳务的占比有关,一般纳税人(不包含铁路运输行业)税负将变得较为复杂。
3工作建议
3.1全面分析,测算税收影响
为尽早做好“营改增”试点前期准备工作,应对开展“营改增”后的影响进行评估、测算和调查。一方面,积极调查获取相关行业数据,全面分析、测算相关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我市企业税负、财政收入和经济产业发展的影响;另一方面,采集纳税人相关信息,完成全市试点行业税源调查,积极为下一步的税收征管做准备。
3.2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业务培训
为提高“营改增”试点工作中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涵盖网络设备故障、发票供应短缺、代开窗口不够、办税人员拥堵等情况下的业务应急预案。同时举办了营改增操作人员培训,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3把握重点,抓好业务落实
为抓好落实,一方面成立数据采集和审核专业团队,将采集户数分解落实到人,确保采集质量和完成时限。及时召开全市信息采集核实及录入安排会,按照“先企业后个体,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后小规模企业”的原则,统筹安排入户采集核实的相关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另一方面要求企业和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全部签订三方协议,确保营改增全部通过税库银横向联网方式缴纳税款。
3.4强化宣传,营造工作氛围
为做好“营改增”宣传工作,及时转变税收宣传重点,将“营改增”宣传作为第22个税收宣传月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方面,将“营改增”有关问题解读迅速编入《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汇集》的“热点税收政策解读”部分,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手册》发放给有关部门及广大纳税人,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宣传;另一方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在报刊上开辟“营改增”工作专栏,在新闻联播上发布公告,对“营改增”工作进行全面、系统、具有影响力的宣传报道,初步营造了良好的“营改增”社会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3.5加强督办,确保任务进度
加强“营改增”工作督促督办,将“营改增”工作进度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定期召开“营改增”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营改增”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为加强“营改增”工作的信息沟通,确保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建立了营改增工作联络员制度,及时记录开展工作的内容、进度、措施以及问题建议。
工作总结营改增篇二:关于开展营改增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一、统一全局思想,提升思想站位
局党组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到全面实施“营改增”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促进税收现代化体系建设、激发国内经济发展活力的重大意义,通过组织收入工作会议、局务扩大会议、业务工作会议、基层调研等各种场合,向广大干部职工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的精神要求,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树立正确的认识导向,消除思想误区,提升思想站位,凝聚全局的智慧和力量,紧紧围绕“5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严格遵照总局和省、市局的工作部署,全力推开营改增专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保证营改增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局专门成立了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地税系统营改增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的业务联络、指导等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专门成立了7个营改增专项工作组(综合组、政策组、两代工作征管和技术保障组、核算分析组、纳税服务组、舆情宣传组和督导检查组),建立工作任务分解机制,明确各小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倒排工
期,按时间进度要求逐项落实,抽调全局20多名业务精英参与,每天集中时段办公,加强横向和纵向的沟通交流,要求各分局也成立专项工作机构,确保营改增各项工作特别是“两代”工作顺利推进。
三、优化纳税服务,正确引导舆论
(一)建立应急机制。制定了《办税服务厅营改增服务工作应急预案》和《营改增服务投诉事项快速处理方案》,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保证办税服务秩序。
(二)落实办税便利措施。一是在各办税厅共设置营改增咨询岗12个,为纳税人解答政策疑难;二是设立营改增业务绿色通道;三是加强办税厅的导税服务,营改增导税员主动服务纳税人,做好办税指引;四是建立营改增“两代”业务预受理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五是增加窗口力量,共设立35个“两代”工作业务窗口,实行营改增窗口人员服务AB岗制度,配备后备岗窗口人员30名,确保营改增服务不间断;六是继续执行大厅领导值班制,加强对大厅秩序的处理能力;七是实行纳税服务预备队制度,区局从税政、征管、纳服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2个服务预备队,营改增期间全程支援办税厅的服务工作,其他分局也分别成立纳税服务预备队,时刻准备增援办税厅工作。
(三)强化问题收集反馈。及时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
议,对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区局无法解决的,及时向上级反馈汇报,争取尽快解决,确保继续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办税体验。
(四)重视宣传和舆论引导
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通报营改增有关工作情况,争取政府助力。通过网站、地方党报党刊、办税厅LED屏以及税管员上门辅导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营改增政策知识,及时解决营改增纳税人的办税需求,争取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加强正面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平稳过渡。
四、深化国地税合作,确保工作效果
营改增“两代”工作,对地税部门是一个全新的挑战。我局不等不靠,主动同区国税部门联系,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深化国地税合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要求。
一是建立国地税“两代”业务联系人机制。双方明确税政、征管、信息技术等各个业务模块的联系人,随时衔接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业务问题。
二是建立国税驻点办公机制。国税部门派专人轮流到我局驻点,并通过国税联系硬件软件服务商,及时做好前台人员“两代”业务的政策培训,设备的安装、调试、实操等,确保所有设备都正常征收开票。累计培训地税干部职工430多人次,安装调试税控设备35台。
三是及时移交营改增资料信息。我局已向区国税部门提供了我局11个代征单位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征收机关代码、代征地税机关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经双方共同确认,我局将纳入营改增范围的22319户业户名单及信息移交国税部门。
五、做好技术保障,顺利完成开票测试
在上级国地税部门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经我区国地税干部的共同努力,我局已如期安装好35台税控设备,国税部门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也已发至各分局,地税金三系统预生产环境各个模块的配置和初始化工作都已如期完成。4月22日至27日,在“两代”业务以测代训的过程中,我局全部35个代征窗口的征收员,以及相关工作组成员,积极发扬“金三”精神,五加二,白加黑,加班加点,组织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申请”等16个功能模块进行实际测试,在全市率先完成省局关于每个征收人员必须完成两张代开发票的测试任务,为全面实施营改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强化绩效专项考核,加强工作督导督查
为确保如期完成营改增“两代”业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印发《营改增专项绩效考评及结果运用办法》,税政股、征管股、纳服股和税务分局都增加一项营改增考评指标,将建立工作机制、培训、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和个人出租
房屋增值税平稳过渡、发票使用衔接过渡、网络准备、咨询、交户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推动营改增工作落实。考核过程中,我局绩效办人员多次到各责任部门检查指标落实情况。目前我局营改增工作进展良好,没有出现负面舆情、群体性事件等不良影响。这些工作情况已经反映在我局第一季度的绩效成绩中。
七、存在问题
目前,国、地税部门关于营改增“两代”工作的相关文件下达的时间存在不同步的现象,直接影响基层税务部门的工作落实。例如:修改税控盘的发行时间,我们地税部门已经收到文件要求,但国税尚未收到通知,经我局再三协调,国税部门才同意修改。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增值税发票的管理规定,继续加强与区国税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增值税发票的领用、保管工作。
二是做好预约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工作。5月1日至2日,根据上级部署要求,预约销售不动产及出租不动产的纳税人在我局各征收服务厅代开增值税发票。
工作总结营改增篇三: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总结
营改增工作开展以来,xxx国税局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为保障营改增工作顺利实施,通过会议研究,对现行的纳税服务工作进行梳理,贯通纳税服务链条,加强对营改增期间的纳税服务工作监督,成立应急小组解决突发事件,并积极借助新媒体助力纳税服务工作,不断优化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一、大厅硬件设施全部到位。制作、悬挂“营改增服务区”指示牌,设立“营改增”专业咨询台,新配备X张办公桌椅。
二、组织骨干力量充实到一线。专门设置了营改增绿色通道,抽调全局业务精、工作态度好的干部在大厅开展辅导工作,讲解营改增期间各项政策衔接,帮助纳税人从内心接纳营改增。
三、组织好“营改增”政策及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一对一方式,对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纳税申报表填写、会计处理等几个方面的培训工作,帮助纳税人掌握“营改增”相关税收政策和相关涉税事项办理业务,发放宣传资料和一次性告知书。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培训、摸底考核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使每名工作人员能够全面掌握最新政策和实务操作,在办理业务的同时也能够全面解答纳税人关于“营改增”业务的疑问,确保为纳税人提供更专业的涉税服务。
四、加大“营改增”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LED宣传屏、公告栏、咨询热线、触摸屏等宣传“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原则、政策规定及相关解析,及
时发布“营改增”工作动态和最新政策,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同时用扫描营改增“二维码”和朋友圈分享的方式宣传营改增相关知识。
五、完善局长值班制度和“营改增”试点工作应急预案。根据上级的指示要求,我局充分考虑“营改增”试点过程中面临的各种突发性情况,完善局长值班制度,每天由一名局领导在办税场所值班,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六、及时总结经验,提升服务层次。通过总结经验,要根据纳税人情况不尽相同的客观实际,对重点税源户和一般企业、成熟企业和新办企业,对企业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采取不同的服务,而且要兼顾“效率”和“公平”,不断创新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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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本人在财务科工作的第二年。在一年的时间里,本人能够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努力钻研、扎实工作,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在财务岗位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做出了贡献。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参加有益的政治活动。
不断提高自身思想修养和政治理论水平。20xx年,本人积极响应自治区劳教局、所部两级提出的打造一支“学习型劳教机关”队伍的号召。在学习的过程中能做好记录、积极讨论、用心体会、写出心得。同时积极参与到“文明执法树形象”、“向任长霞同志学习”等政治活动以及“爱岗敬业”演讲比赛、“两个条例”知识竞赛活动中,在参加活动的时候,明确目标、树立榜样、锻炼胆识、提高认识。
通过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参加政治活动及各种竞赛,同时使得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加强了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了执法和服务意识,为做好财务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1、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团结协作。今年,根据财务科的工作安排,本人从原来的记账岗位上调整到报账岗位上。在岗位变动的过程中,本人能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虚心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认真探索,总结方法,增强业务知识,掌握业务技能,并能团结同志,加强协作,很快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熟悉了报账业务,与全科同志一起做好财务审核和监督工作。
2、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依法办事。一年以来,本人主要负责财务报账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本着客观、严谨、细致的原则,在办理会计事务时做到实事求是、细心审核、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按照财务报账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账工作。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对不真实、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敢于指出,坚决不予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通过认真的审核和监督,保证了会计凭证手续齐备、规范合法,确保了我所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切实发挥了财务核算和监督的作用。
3、任劳任怨、乐于吃苦、甘于奉献。今年以来,由于场所整体搬迁和会计基础规范化整改工作,财务工作的力度和难度都有所加大。除了完成报账工作,本人还同时兼顾科里的内勤工作及其他业务。为了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本人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讲报酬,牺牲个人利益,经常加班加点进行工作。在工作中发扬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对待各项工作始终能够做到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在完成报账任务的同时,兼顾内勤,做好预算,管理劳教存款,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起到了先进和榜样的作用。
4、爱岗敬业、提高效率、热情服务。在财务战线上,本人始终以敬业、热情、耐心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对待来报账的同志,能够做到一视同仁,热情服务、耐心讲解,做好会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在工作过程中,不刁难同志、不拖延报账时间:对真实、合法的凭证,及时给予报销;对不合规的凭证,指明原因,要求改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高效、优质的服务,获得了民警职工的好评。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树立起劳教工作人民警察和财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本人作为劳教系统的一名财务工作者,具有双重身份。因此,在平时的工作中,既以一名劳教工作人民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学习和掌握与劳动教养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做到知法依法、知章?章。又以一名财会人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建设,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做到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在实际工作中,将劳教工作与财务工作相结合,把好执法和财务关口,实践“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民警职工服务,树立了劳教工作人民警察和财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四、努力学习,增强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为了能够适应建设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和实现我所会计电算化的目标,20xx年,本人能够根据业务学习安排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对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会计电算化知识和财务软件的运用,掌握了电算化技能,提高了实际动手操作能力;通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求,使自身的会计业务知识和水平得到了更新和提高,适应了现在的工作要求,并为将来的工作做好准备。
今年5月1日,为避免重复征税,打通税收抵扣链,给企业减轻财政负担,国家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所谓营改增,即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营业税是指按照营业额收取税额,增值税是指就增值的部分收取税额。但是近几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因资金周转不灵、融资难、服务质量、产品质量等问题,纷纷折戟。今天我方的判断标准是:营改增政策能否减轻企业的税赋负担,缓解资金问题,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
首先,营改增政策推动企业降低成本,有利于降低物价,减轻通胀压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使企业更具竞争力。实行增值税,构建税收抵扣链,实行进项税抵扣,避免了企业重复上税,减轻企业的税赋负担。小规模企业相对利润较低,增值税税负变化对其利润影响最大。在这种税制下,月营业额为15万的蛋糕店,按照3%的征收率征税,一个月的税收就只有4500元。而按之前的税制则需上税7500。减税额高达3000,减幅高达40%。爱吃蛋糕的都知道,雀巢奶油比安佳奶油口感更好,但是价格每升高出5块钱,税额的降低可以让该店提升蛋糕口味。2012年上海市数据显示,试点行业设备采购金额同比增长136%,促进扩大生产规模。湖州“香飘飘”食品公司,据该公司介绍,国税部门试点“营改增”后,企业一年可获直接与间接减税共约2000万元,为开发新产品提供资金后盾,因而出现喜人局面。税负的下降,企业将有多于的资金用于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的提升,促进供给侧机构改革。
其次,营改增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分工细化,延长了产业链,有利于个企业朝专业化发展。在营改增之前,中小企业为了避免多次重复交税降低成本,尽可能的缩短产业链,减少交易次序,造成一个企业同时支撑多道工序。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本已资金不足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而同时支撑多道工序也使得产品的质量不高,降低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营改增之后,避免了重复上税,中小企业便可以将本不属于经验范围内的生产外包给其他企业,分工更加细化。古言道“术业有专攻”,企业专注自己的生产,最大化的利用有限的资金,提高产品质量,创造核心竞争力。营改增使,产业结构逐步趋于合理,生产体系将会更加网络化、弹性化和融合化。从而提升整个经济体系的生产效率,给中小企业提供更加高效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