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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72、7%的被访者属于低危机识别能力者,9、4%属于中等危机识别能力者,仅有18、0%属于较高危机识别能力者。
一、半数企业处于危机状态
如同在战场上没有常胜将军一样,在现代商场中也没有永远一帆风顺的企业,任何一个企业都有遭遇挫折和危机的可能性。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企业在经营与发展过程中遇到挫折和危机是正常和难免的,危机是企业生存和发展中的一种普遍现象。
零点调查最新公布的《京沪两地企业危机管理现状研究报告》显示,如果将正面临1-2种危机的企业界定为一般危机状态企业,将正面临3-4种危机的企业界定为中度危机状态企业,将正面临5种以上危机的企业界定为高度危机状态企业,那么目前有超过半数的被访企业处于中高度危机状态之中(其中40、4%处于中度危机状态,14、4%处于高度危机状态),仅有45、2%的企业处于一般危机状态。
危机在爆发之前如同人体恶性肿瘤,都有一定的隐蔽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危机就完全不可防范。任何事物都不是空穴来风,多数危机在爆发前都有或多或少的预警信号,只是在危机真正爆发之前,这些蛛丝马迹的预警信号往往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和足够的重视而已。从字面上看,“危机”中既包含“危”危险和危难,也包含“机”时机和机遇,危机的危险性和机遇性是同在的。中国的一句古语:“祸兮福所依、福兮祸所伏,辨证地阐明了危机本质的双重性。危机的危险性不言而喻,危机的机遇性在于:首先,危机可以暴露企业的弊端,使企业能够对症下药,为进一步发展清除障碍;其次,企业在危机中往往会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如果危机处理得当,可以比在常态下更为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是提升企业公众形象的一次机遇。危机的危险性是固有的,而危机的机遇性必须基于企业成功的危机处理。
危机的普遍存在性、隐蔽性和本质的双重性决定了现代企业要想在商场中有最高的胜算,就必须具有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危机意识,必须充分考虑和重视企业的危机管理问题。
二、缺乏高级管理人才
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变数越来越多,企业所面临的危机类型也越来越多。有的危机只是特定企业所特有的,有的危机却困扰着很多企业。当前企业最经常面临的前三种危机依次是人力资源危机、行业危机、产品和服务危机,分别有高达53、8%、50、0%和38、7%的被调查企业曾经经历过或正在面临着这三种危机的困扰。其中人力资源危机不仅是中国企业最经常面临的危机,也是给企业造成严重影响的危机之一,有33、7%的被调查企业表示人力资源危机对其企业产生了严重影响。
当前中国企业的人力资源危机主要表现为普通员工的频繁跳槽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非正常离职。人员一定的流动率是经济发达、社会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在今天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人员的正常流动是必需的,关键在于流动的频率(过度频繁的流动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都是一种资源的浪费)以及流入的是否是企业想要的人、流出的是否是企业想留的人。中国最缺的不是资金,也不是技术,更不是市场,而是人才,特别是优秀的高级管理人才。
人力资本天然属于个人,是“主动资产,只能由其天然的所有人控制着这种资产的启动开发和利用,其总是自发地寻求实现自我的市场。人力资本的激励机制不足或者不合理时,其资产可以立刻贬值或荡然无存。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这一“主动资产的最大价值,如何才能有效地吸引人才、稳定人才?零点研究集团的另一项针对新社会阶层从业人员“跳槽原因的调查表明:员工跳槽的主要原因是:个人发展空间小、工资福利待遇低、想体验新的生活;他们心目中理想职业的特点是:收入高、个人发展空间大、单位有前途;他们对单位最不满意的地方是:单位所提供的文化活动太少。由此可见,员工既关注当前的福利待遇,也关心个人和单位今后的发展前途及企业的文化氛围。要想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稳定人才,既需要完善与员工经济利益直接相关的薪酬体系,更需要创建良好的企业文化,因为良好的企业文化也是增强激励效果、提高员工满意度的重要保证。如何在企业发展的大前提下,尊重个人的发展和提高,给人才提供尽可能多的发展机会和实现个人自我价值最大化的平台,以事业吸引人才,以企业良好的发展前景来凝聚人才是当前企业所需考虑的问题。因为一味“高薪只会使跳槽现象更加频繁,只有当自身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都达到最大合理化之后,人才才能真正稳定下来,企业的人力资源危机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三、危机识别能力薄弱
20xx年春季,肆虐中国大地的非典危机唤起了许多企业的危机管理意识,绝大多数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认同“企业管理人员应具备危机管理意识”、“每个企业都有弱点,如果处理不当就可能转变成危机”、“危机管理不仅仅是事后采取应对措施,事前更要做尽可能多的计划工作”、“大多数危机是可以防范的,危机发生前都会有警告信号”、“企业应倡导每个员工都应具备危机管理意识”等说法。
尽管普遍意识到了危机管理的重要性,中国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却同样普遍地具有危机识别能力和危机处理能力薄弱的“通病”。
如果将能从19种潜在危机中正确识别出5种或者5种以下者界定为低危机识别能力者,能正确识别出6-10种的为中等危机识别能力者,能正确识别出10种以上者为较高危机识别能力者。
根据这一划分,有72、7%的被访者属于低危机识别能力者,9、4%属于中等危机识别能力者,仅有18、0%属于较高危机识别能力者。企业管理者危机识别能力之薄弱由此可见一斑。
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不仅危机识别的能力比较薄弱,在危机识别时还具有一定的短视性,表现在对于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效益具有非常直接关联的危机,如人力资源危机和产品服务危机等具有较高的敏感度,而对于并购、诉讼、工作事故、天灾xx、媒体危机等与企业的经营和收效间的关联似乎不那么直接的危机的敏感度相对较低。
但是,媒体危机、工作事故、天灾xx、诉讼等危机发生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同样能给企业带来严重危害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而因为它们与企业的生产运营间的非直接关联性使得企业管理者对它们缺乏足够的重视和敏感的反应,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在危机管理功效追求上的“短视性”应该引起重视。
四、处理危机措施不力
该项调查显示:多数企业在危机来临时,采取的措施普遍不力。主要表现为:
(一)、企业处理媒体危机的措施。在现代信息社会中,大众传媒在塑造公众价值观念、强化公众意识、反应和引导社会舆论等诸多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媒体的社会传播通过影响企业的形象、知名度、美誉度而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另外,互联网的出现更是使得信息传播具有了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影响范围。当企业面临各种危机、内外交困时,企业无法避免地成为媒体竞相报道的目标,媒体对企业的影响可谓是一把双刃剑。纵观商海,既有因在危机中没有处理好与媒体的关系而使形象一落千丈的企业,也不乏因在危机中妥善处理好了与媒体的关系,不仅使危机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还“乘势”扩大了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企业,现代企业与媒体保持和谐关系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目前许多企业在处理与媒体的关系时普遍存在以下特点:对企业在常态时与媒体建立和谐关系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与媒体的合作主要是常规的、表层的合作,缺乏积极有效的深层次合作;当企业处于危机状态时,或者是比较消极被动地应对媒体的报道,或者是对于媒体不利于自己企业的报道采取过激的反应,导致与媒体间关系紧张,这些都不利于企业的危机公关。调查发现:对于媒体不利于本企业的不真实报道,11、5%的企业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36、3%的企业要视公众的反应之后再反应;33、2%的企业要投诉该报道的记者。这些消极被动或者是过激的反应均不利于企业与媒体间良好关系的建立,不利于企业用好媒体这把双刃剑。
(二)、企业处理产品和服务危机的措施。产品和服务是企业的灵魂,当企业出现产品和服务危机时,如果处理不当,往往还会引发媒体危机、客户危机、经济抵制、索赔、诉讼等诸多危机。如果处理得当,则有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知名度和美誉度的进一步提升。
当出现产品危机时,企业如何应对?9、2%的企业认为产品和服务难免会出现问题,因此当出现产品和服务危机时,“不采取任何措施”;25、5%的企业采取“观望”态度:当出现产品和服务危机时,先不采取措施,视媒体和公众的反应再制定应对方案;39、3%的企业会按照企业内部现行的处理机制进行处理;只有25、5%的企业会立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并采取行动。处理危机,“兵贵神速”,危机来临时,选择不采取措施和“观望”态度往往会使企业“兵败如山倒”。
(三)、企业处理中高层管理人员意外离职的措施。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意外离职,有时会给企业带来非常直接和巨大的损失,因为他们熟悉本企业的运作模式,拥有较为固定的客户群,而且离职后只要不改换行业,投奔的往往是原企业的竞争对手,势必会给原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带来较大的冲击。
但是,仅有17、2%的企业在平时就比较注重培养高层管理人员的“接班人”,一旦出现重要管理人员意外离职情况,可由“接班人”直接接任其工作,对企业的正常运转不会造成过大影响;18、2%的企业对企业重要高层管理人员的意外离职持不在意态度,出现高层管理人员意外离职情况时由上级领导指定临时接班人;47、9%的采用先企业内部竞聘,然后由管理会决定的方式;14、4%的采用由管理会直接决定的方式。
中国企业经理人职业化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且现在已在进行,但是,对于当前许多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而言,他们是在尚未真正成熟起来之时就被推上了国际化、市场化的大舞台,如同一个刚开始学驾驶者却不得不自己驾车上路,并且上的是一条车多人多、路况复杂的路。随着WTO时代的来临,市场越来越开放、越来越复杂,相比于国际化的规则和知识,“新手上路的中国企业管理者更缺乏的是经验;相比于掌握危机管理知识,更难的是提高实际的危机识别和危机处理能力,因为后者更多的是基于实践经验,而这恰恰是中国企业管理者当前最缺乏的。如何在正确危机管理理念基础上提高实际的危机识别和危机处理能力,是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所必须解决的问题。
五、危机防范胜于危机处理
“隐患险于明火,预防胜于救灾”,在企业的危机管理中,防范危机同样胜于处理危机,危机防范是成本最为低廉的危机管理方式。不同的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防范措施,而下面四条防范措施则应该受到所有企业的重视。
(一)、防微杜渐。有些危机(如重大自然灾害、疾病等)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知性,有些危机却可能源于企业日常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不足或失误的积累。前一种危机具有一定的不可预防性,而后一种危机如果能及早得到重视却是可以避免的。在日常的经营运作中对企业的薄弱环节或潜在问题给予足够重视并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形成正确认识,是危机防范的主要方法之一,我们可以称之为“防微杜渐”法。
有多少企业具有“防微杜渐”意识?在此次调查中,有74、7%的中高层企业管理人员表明他们所在的企业会对企业薄弱环节和存在的潜在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有23、8%者表示不会。
(二)、设立危机管理团队。虽然危机管理并非只是特定部门或特定人员的职责,而是企业内各部门的联合责任,在企业内设立危机管理团队还是完全应该且必需的。调查发现,44、1%的企业内尚没有设立危机管理团队。
危机管理团队应该是企业的常设机构,因为危机类型繁多,一个有效的危机管理团队应该包括决策层负责人以及企业各部门(如公关部、人事部、保卫部、财务部、技术部等)的主管或优秀人才,还可外聘公关专家,组成一个智囊团。这些人才在企业常态时除了干好本职工作外,还起着防范和预警企业危机的作用,当企业一旦出现危机他们就应该在高级管理人员的组织和协调下快速起到处理危机的作用。当企业出现危机时,高层管理人员应该具有快速直接调用相关专业人员的权利和能力。危机出现时,能否快速组建成一个高效的危机管理团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平时的人才资源储备情况。
每个企业都有遭遇危机事件的可能性,但是并非每个企业都有足够的能力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危机管理体制并储备足够的危机处理资源。在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法则和现代社会分工越来越专业化的趋势下,这一对矛盾的客观存在将会孕育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危机管理中介服务市场。目前的中国危机管理专业服务市场尚不发达,但已有一些公关公司、管理顾问和咨询公司注意到了这一商机,推出了一些危机管理项目,但其重点只是集中在对实际危机的处理上,少有危机防范和危机预警服务。
(三)、制定危机管理计划。虽然说预先识别出危机并将危机“扼杀”于无形是成本最低的危机管理方式,但是,任何一个企业即便防范措施做的再好,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保证危机绝对不会发生。因而企业应该“未雨绸缪”,超前决策、精心策划出全面的危机管理计划,以便一旦危机真的来临时能够从容面对,不至于措手不及地去打无准备之仗。超过半数(58、5%)的企业意识到了危机管理计划的重要性,在制定年度经营计划的同时会制定出一份完整的危机管理计划,但是,由于危机管理计划与一般计划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一般计划在制定后就要努力使之付诸实现,而危机管理计划在制定之后,人们并不希望该计划有实现的机会,并且在现实中确实有许多危机管理计划并没有实施。这就使得有些管理者存在侥幸心理,不愿意花费人力物力财力来思考和制定危机管理计划。调查发现有近四成(39、5%)企业在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时并没有制定正式的危机管理计划。
(四)、危机管理培训与演习。任何企业行为都是通过员工的行为来实现的,因而有必要对企业员工进行危机管理知识培训。向员工进行危机管理知识培训,首先要强调“居安思危”,强化其危机意识,强调许多大的、灾难性的危机可能仅仅源于小的疏漏,提高他们对于危机事件发生的警惕性;其次,则在于培训和提高员工防范和处理危机的能力。培训内容应该包括:①熟悉危机时企业内部的沟通系统和应急反应计划;②了解危机时应该如何与客户、合作伙伴、媒体、政府等群体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③传授其它企业实际危机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调查发现,有31、2%的企业没有对内部员工进行危机管理的培训。
危机既可给企业带来损失,也可以给企业带来启示和机遇。从危机中得到的教训往往是深刻的,而从危机中获得的经验也往往是非常宝贵的。危机过后,企业如果能够吸取经验和教训,从危机中发现自身弊端、看到自身应该改进的地方,采取措施为今后的发展扫除障碍,那么,危机就有可能成为企业的转机。
(一)某某小学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某某小学现今在校人数共有263人,教师21人,从学前教育到基础教育分为7个级别。该校全面实行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从小学3 年级开始对学生开展外语教育,以优质的教学质量为学生的以后英语知识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该校并积极培养在校教师进行继续进修和深造,提高教师的领导教育水平,从而使学生更好地接受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使学生从德、智、体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二)某某小学的教育方针
该校的教育方针,多数实行教师聘任制,分为公办教师和代课教师,把工作成绩与实际相结合,大大调动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正因为该校的教育方针有效地提高了教学质量,该校的毕业生都能以优异的成绩进入初中,为初中的初级教育培养了较高素质的合格毕业生。
(三)某某小学的教育优势
该校教育的发展有一个办学投入不断加大,办学条件逐步改善的过程多为无固定师资,无固定校舍,无稳定经费的“三无学校”近年在行政部门的引导下,学校在基本完成原始积累之后,开始注重办学投入增添教学设备,美化校园环境。
从以上情况看来,该校的教学水平已具有相当的素质,办学加强教育素质,该校在进一步完善素质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第一部分 调查背景
1、相关背景 二十一世纪新一代的青少年是新一代的中坚力量,是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才。而小学生的课余生活也成为了小学生能否担起重任的关键因素。小学生的课外生活,学校重视,家长更重视。因为它不光涉及到学生成绩好坏,而且还关系到他们的全面成长。如果小学生的生活是一个五彩缤纷的大舞台,那么课余生活就是这个舞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现在社会日新月异的变化,使得小学生的课余生活安排不合理。在这个光怪陆离的社会中,有许多青少年由于没有合理安排课余时间,而是沉迷于看电视、打电脑游戏等等。如何安排、利用好课余时间,促进小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是小学生走向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2、调查目的 为了能让校园的管理者更好地了解学生的课余生活和他们的一些想法,以便今后能正确、合理地引导同学们开展课余生活,并为同学们在课余时间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我们小组的成员觉得有必要进行这次调查。我们此次研究的目的主要是要寻求有益小学生成长的课余生活,使小学生过得既充实又丰富。
第二部分 实践概况简介
时间: XX年6月――8月
地点:
人员:队长
队员
调查形式:实地走访为主,问卷调查为辅
第三部分 调查分析
1、根据实地走访,了解到有关宁国市的小学生课余生活情况,主要是城乡差别,具体分析如下:
①做家庭作业、读课外书、看电视成为小学生课余生活的主流
城乡小学生课余生活的主流有所不同。在城区,读课外书,做作业,看电视成为小学生课余生活主;而在农村乡镇,做作业,看电视,做家务成为小学生课余生活主流。
城乡课外班有别。参与调查的城区小学生中有一半以上的人参加学习书法、绘画、音乐、英语等课外班活动。对农村小学生而言,尽管他们渴望参加一些课外班,但由于农村乡镇缺乏各类机构举办的课外班,所以他们几乎都没有机会参加。
②小学生渴求丰富多彩、压力小的课余生活
小学生对自己课余生活的看法和态度怎样呢?在调查中发现,城区小学生觉得自己现在的课余生活很丰富,感到满意的占大多数。在农村乡镇,只有38%的小学生觉得自己的课余生活很丰富,感到满意;57%的小学生却觉得一般;5%的小学生觉得枯燥,不满意。究其原因,走访了部分学生、家长,调查发现,之所以农村乡镇小学生占一半多的人对自己的课余生活只是较满意,是因为农村孩子缺少课外书读,没有自己爱好的兴趣活动班可上,可供学生活动的社区环境也较差,还要做较多的家务活等。
小学生希望拥有怎样的课余生活呢?城区孩子普遍希望他们的课余生活少点压力:“无压力,自由,有很多课外书让我看。”“有趣,丰富,没有烦恼的课余生活。”“父母要我参加了3项课外活动,根本没有休息时间,我希望能自己支配课外时间。”“我希望拥有不增加学习压力,又能娱乐的课余生活。”农村孩子普遍希望课余生活丰富一些:“希望参加课外活动”“希望能参加体育活动。”“看电视,读课外书,做家务活”“有足够的时间写作业,玩耍。”
2、根据问卷调查统计,得出以下结论:
①目前,在课间生活中,大部分的小学生还是以做游戏为主,而男生的比例大于女生;而排在第二位的看书中,由下图可以看出女生的比例远远大于男生。由此可见,女生在学习主动性上好于男孩子,并且相对于男生,女孩子更喜欢安静的做事。
②根据问卷上数据显示,有一半以上的学生反映老师有拖堂或占用下课时间的现象,表明此种现象在小学中还是比较普遍存在的。而且,由下图可以看出,他们大多数认为老师这种拖堂的行为对他们的学习是没有帮助的,问卷填写时甚至有很多同学明确表示很厌恶这种行为。对此,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用拖堂来上课并不能起到多少作用,厌倦的情绪反而会影响同学们上课的情绪和对这些老师的态度。
③在调查过程中,数据显示,男生中有64.71%的人参加了补习班,相比这个数据,有50%的人参加了或者参加过兴趣班。而在女生中,这两者相差不大,几乎持平。其中,在参加补习班的学生中,只有一半的学生表示对补习班感兴趣,而参加兴趣班的同学,则较多的对兴趣班感兴趣,在女生上体现得尤为明显。④显然,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绝大多数同学还是比较喜欢劳逸结合这种学习方式的,他们有自己那个年级的特点,也有努力学习的愿望和意向。
第四部分 结束语
关于怎样安排小学生的课余生活才是科学合理的,下面给出一些意见和建议:首先,家长和教师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应该努力培养孩子珍惜时间、合理分配时间、充分利用仅有时间尽可能地做更多事情的良好习惯,而不是每天把很多时间用于学习。其次,在小学生开始涉及比较健康的课余生活时,家长和教师也应该积极参与进来,可以增强对孩子兴趣以及情感等方面的了解,从而更好地引导孩子;再次,目前大多数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在课余生活中,可以采取邻居的孩子轮流由某一家长带领一起玩耍,培养他们的团队精神,
本次调查活动广泛征求了同学们的意见,就课余生活中的各个方面进行了调查,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也得到了许多启示。希望今后学校能正确、合理地引导同学们开展课余生活,并为同学们在课余时间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都能拥有更加丰富多彩的课余生活!
大学生都开始面对现实,走向社会。打工无疑是很好的途径,甚至在校园内形成潮流。这反映出当代大学生在市场经济大潮冲击下的观念变化。观念的变化带来的各种现象则值得我们关注。
89%的老师和家长支持大学生假期打工,他们认为大学生通过打工不仅可以锻炼适应社会的能力,还可以让课本知识得到实践。仅有11%的家长和老师不支持孩子平时打工,他们认为那样会耽误孩子的学业。有78%的人认为大学生打工是为了锻炼自己,17%的学生认为打工是为了减轻家庭的负担,也减轻自己的压力,有5%的老师和家长认为大学生打工是为满足自己的个人欲望。
在打工时是自己找还是通过中介机构?有的同学是通过中介机构的,他们认为中介还是比较可靠的,虽然收费有点贵,最终还是找到了比较满意的工作。不要被一些中介蒙蔽,要慎重。有的是自己在外面贴传单,自己宣传,效果也挺好的,
打工受骗:
骗财
一:中介诈骗 有一些非法的中介机构,抓住了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同时又挣钱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额的中介费却不履行合同,不及时地为大学生们找到合适的工作。
二:乱收押金 有些用人单位声称为了方便管理,向应聘者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或者保证金,并许诺工作结束后退还,然而工作结束时大学生只能领到工资,保证金却不见了踪影。
三:直销、传销本来是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公司却让应聘者如法炮制去哄骗他人,骗力:
一:克扣工资
二:网上欺骗有的在网上发布信息,要求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工作,比如翻译、创作等。然而学生从网上把内容发过去之后,就会被告之不能采用,其实他们已经利用了学生们的信息或智力资源,但是在网上很难取证。
骗色:一些不法之徒往往把目光盯在女学生身上,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少、轻易相信人的弱点,进行犯罪活动。
规范 打工问题: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社会上打工兼职的'在校大学生一旦合法权益被侵害,劳动监察部门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其维权投诉,大学生要维权,只能上法庭打官司。但昂贵诉讼费用、大量时间和精力投入,往往令贫寒学子望而却步。
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是一个普遍性问题,症结之一在于现行《劳动法》并未将在校大学生包括在调整范围内,在校大学生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维权。一般情况下,大学生所要争取的不过几百上千元钱,但诉讼成本可能高达好几千元。,并且还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打官司打不起,只好忍气吞声。但他们的合法权益如何来维护呢?四川大学法学院教师、法学博士莫小雨认为,解决在校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最重要的是要得到制度保障,对现行《劳动法》进行修改,把在校学生包括进其调整范围,切实降低他们的维权成本,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此外,一是政府加大力度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二是假期到来之前,高校让大学生们掌握相关知识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工商等职能部门在企业办理或换发相关证照时,通过培训或签订责任书等形式,督促其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必要时将这一内容作为市场准入门槛。
对大学生打工者而言,打工者的三思是必要的。
一、打工不能放弃学业。大学生打工者的第一身份是学生,因此我们在处理打工和学习时,应以学习为主,打工为辅。
二、打工要为能动而不为利动。挣钱确实也是打工的一个目的,但这不应该只是唯一目的。对大学生而言,如果能利用打工增加社会能力,这无疑是一笔无形的财富,但打工最好能与自己所学专业的有关工作结合。
三、打工应擦亮你的眼睛,提高自身素质。打工其实也具有很大的冒险性,在良莠不齐的社会大染缸里,必须有一双洞察社会的慧眼,在思想上多一道防线,提防一些居心险恶的人。
大一、大二做家教固然可以,大三、大四仍然做家教,就不太适宜了。一般来说,大学生们开始大学生活以后,最优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经济独立。尤其是到外地读书的同学,经济独立是人格独立的基础。所以,大一、大二做一些有稳定收入的工作,是相当必要的。
在这些有益的工作稳固之后,就应该寻找更为有效的兼职工作,为走上社会或者是进一步深造做好实践准备。学习传播的学生适当在媒体单位兼职,学习电脑技术的搞一些小编程,学习外语的做适当的翻译、导游工作。学以致用,学有所用,对学习、对生活、对深造都有极大的益处。既提高了打工的效率和效益,又使大学生从劳动者,转变成了社会的新兴创造者。
十堰郧西县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 “5・12”较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20xx年5月12日13时30分左右,位于十堰市郧西县香口乡的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透水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34.66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李鸿忠书记、王国生省长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开展应急救援,认真进行事故调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省安监局和十堰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导协调救援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5月14日,成立了由省安监局副局长杨爱东任组长,省安监局、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和十堰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十堰市郧西县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 “5・12”较大透水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有关专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事故单位和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强金矿),位于十堰市郧西县香口乡仓房村,原名鄂陕金矿,20xx年6月更名为郧西县六斗构家河金矿,为陈兴国独资企业,年产矿石2万吨,经营范围为黄金矿石开采、金矿产品加工、销售。20xx年增资扩股,成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吸纳毛军朝、王建朝入股并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20xx年5月,变更为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股东为陈兴国、毛军朝、王建朝。其中,陈兴国占有30%股份,毛军朝、王建朝二人共同持有70%的股份。法人代表为陈兴国,毛军朝任矿长,是该矿实际控制人,王建朝不参与管理。兴强金矿现持有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4200002009054120020170,有效期限至20xx年5月27日;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为(鄂)FM安许证字(20xx)072130号,有效期限至20xx年12月13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号为:420322000002463。矿长毛军朝未取得非煤矿山矿长安全资格证,分别委托常天峰负责对外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王苏芳负责生产和安全工作。该矿现有职员16人
兴强金矿采矿许可范围由8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如下:1,3664940.12,37424402.34;2,3664650.11,37424300.34;3,3664196.11,37424272.34;4,3664148.11,37424282.34;5,3664148.11,37424852.35;6,3664361.11,37424904.35;7,3664634.11,37424920.35;8,3664920.12,37424686.34。该矿井开采深度+825m~+970m。20xx年12月,湖北省荆襄磷化学工业公司设计研究院为兴强金矿编制了《开采设计方案》,设计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开采设计方案》对主平硐(又称1坑、881硐,井口实际标高为+866m)以南200m、标高+840m~+880m范围内赋存的矿体进行了开采设计,面积0.1023平方公里。经过多年开采,设计范围内资源已回采结束。在未重新进行开采设计的情况下,其余井下采掘作业点继续沿AuI号矿脉向南延伸布置,部分采掘区域已越过南部矿区边界,并逐步临近曾于1992年开采的YD13号老窑采空区。
2.河南省灵宝市阳平矿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平矿业),位于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阳平街,20xx年6月7日成立,法人代表贺照民,营业执照编号为411282100002876(1-1),有效期至20xx年11月2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豫FM安许证字z20xx)XMSG301Y),有效期至20xx年3月11日(事故发生时已过期)。阳平矿业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为A3074041128205-4/4。 20xx 年10月23日,阳平矿业设立郧西项目部,任命宋学国为该项目部经理,并在郧西县安监局进行了本区域安全生产许可外委施工备案。20xx年8月25日,兴强金矿与阳平矿业郧西项目部签订了《矿山开采合同》,由该项目部承包兴强金矿的矿山采、掘工程施工,并签订了《安全生产合同书》。阳平矿业郧西项目部经理宋学国,持有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证号13400029,有效期至20xx年1月15日。
3.湖北天神爆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神爆破),20xx年5月,民爆产品生产企业湖北天神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牵头组建十堰市天神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神民爆),并作为天神民爆的控股股东。20xx年2月,天神实业通过收购重组十堰市内的爆破服务企业,成立湖北天神爆破有限责任公司,是天神爆破的母公司。天神爆破位于十堰市茅箭区江苏路8号,爆破作业许可证编号为 4200001300016, 资质等级为三级,从业范围为C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监理,有效期至20xx年2月20日止。天神爆破在郧西等县成立了分公司,其各分公司共用天神爆破的资质。天神实业、天神民爆的法定代表人均为杨军,天神爆破的原法人代表为冉惠祥,现实际负责人为张玉武。
天神民爆郧西分公司,位于郧西县城关镇西安大道387号,负责人胡世详。天神爆破郧西分公司,位于郧西县城关镇武汉路118-3号,20xx年4月7日组建,负责人段天周。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20322000008757,有效期至20xx年2月20日止。经营范围为C级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监理。天神民爆郧西分公司的管理人员在天神爆破郧西分公司任职,负责日常爆破服务活动的管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 1.事故发生经过 5月12日事故发生前,881平硐先后有12人入井,其中+890m掘进工作面3人:阳平矿业钻眼工吴昌明、宋学交、朱荣府;+835m水仓4人:阳平矿业清碴工成良俭、杨俊和运输工阮班胜、罗龙江;郧西民爆爆破员3人:吴胜靖、冯广飞、张兆;以及阳平矿业安全员何孝国和兴强金矿生产负责人周钢。
5月12日8时,吴昌明、宋学交、朱荣府3人入井,经主平硐到达+890m掘进工作面,接好风管开始钻眼。钻眼过程中,朱荣府开三轮车出井到民爆物品临时仓库领取炸药,12时20分左右,郧西民爆爆破员吴胜靖、冯广飞(带着炸药)步行,爆破员张兆押运炸药随朱荣府的三轮车入井到达工作面,周钢随后出井。钻眼工作结束后,吴昌明等人协助爆破员进行装药联线并退至+866m主巷放炮点准备放炮,此时吴胜靖、冯广飞2人先行出井,何效国在井内巡视后出井。12时50分左右,张兆实施放炮作业,随即出井。吴昌明等人在放炮点等待约30分钟后,朱荣府和宋学交朝井口方向行进至局部通风机处准备启动风机吹散炮烟。风机尚未启动,吴昌明突然发现有一股很大的水流从上面涌过来,并瞬间涨到自己的颈部,立即抓住巷道边帮上的电缆线固定木桩,仰着头躲避水流。约7、8分钟后水流消退,吴昌明开始在附近寻找工友,并发现朱荣府在巷道边的一个岔道里,且已受伤,便背着朱荣府走向主平硐。约15时,吴昌明将朱荣府背出井口。宋学交因被水流推送至+866m平巷前面,经自救脱离险境,已在吴昌明2人之前出了井口。
水流沿+866主巷向下倾泄,在41#测量点冲垮2处密闭墙,灌入+865m采空区,从该采空区1处废弃的巷道窜入+845m水平以下区域,快速淹没了+845m水平以下所有巷道。
水流流向井底+835m水仓掘进工作面时,运输工阮班胜正驾驶三轮车行至+848m水平,涌出的水流瞬间将三轮车淹没,阮班胜抓住巷道边帮上的电缆线,慢慢趟水走出淹水区并出井。在水仓掘进工作面等待装碴的罗龙江、成良俭、杨俊等3人被水流封住出口,无法脱险。
2.事故报告情况 阮班胜出井后,立即向阳平矿业项目部经理宋学国报告。14时48分,宋学国到兴强公司办公室向公司分管生产的负责人王苏芳汇报。王苏芳立即赶赴现场,一边安排将受伤的人员送往医院,一边指挥人员开启井下潜水泵向井外排水施救。16时50分,王苏芳向兴强公司总负责人常天锋电话汇报事故情况,并等待外部救援。17时30分,常天锋向郧西县香口乡人民政府报告事故。
3.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情况 5月12日18时许,十堰市人民政府和郧西县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迅速启动了事故抢险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调动全县力量展开救援,迅速将3名受伤工人送医急救,搜救失踪的3名工人。
按照李鸿忠书记、王国生省长和许克振副省长的指示要求,省安监局领导率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并协调有关方面紧急调集设备和专业人员支援。十堰市委、政府领导相继赶赴现场组织指挥,调动当地公安、安监、水电、医疗等部门和矿山救护队展开抢险救援。经过61小时不间断抢险救援,最终在井下水仓掘进工作面附近找到3名被困的遇难者遗体。郧西县组织工作专班妥善处理了遇难者家属安抚、补偿等善后事宜。 4.事故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1)罗龙江,男,32岁,郧西县关防乡包耳场村6组人,运渣工,死亡; (2)成良俭,男,54岁,郧西县关防乡钟坪村8组人,杂活工,死亡; (3)杨 俊,男,22岁,保康县后坪镇堰塘冲村3组人,运渣工,死亡; (4)宋学交,男,45岁,郧西县关防乡包耳场村3组人,掘进(钻眼)工,重伤; (5)朱荣府,男,35岁,郧西县关防乡回龙村1组人,掘进(钻眼)工,轻伤; (6)阮班胜,男,37岁,关防乡关防铺村8组人,运渣工,轻伤。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4.66万元。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兴强金矿在881平硐长期存在越界开采,该平硐的+890m探矿巷道掘进工作面上部存在老窿积水,该巷道越界掘进至AuⅢ矿体老窿水下部,工作面与老窿水体间的岩层厚度0.95m左右,作业人员在水体下冒险顶水作业后,受自重和爆破震动影响,抗压强度不足以抵抗老窿水体的压力,导致岩层被压穿,发生透水事故。透水后,水流沿+866主巷道向下倾泄,在该巷道41#测量点冲垮2处密闭墙,灌入+865m采空区,经该采空区废弃的
巷道窜入+845m水平以下区域,并淹没了+845m水平以下所有巷道,将正在+835m水仓清渣的工人淹没,造成人员伤亡。
(二)管理原因 1.兴强金矿安全管理混乱,存在大量违法违规行为。一是矿山防治水不到位。企业防治水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形同虚设,无防治水综合措施,没有专用探放水设备,没有调查核实矿区范围内的详细情况。工作面掘进出现顶板淋水加大现象,没有作为透水预兆处理,继续安排爆破施工。二是技术管理不到位。兴强金矿和阳平矿业项目部均未明确技术总负责人,设置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和人员。图纸作假,图实不符。施工不进行技术交底,工作盲目冒险作业。开采方式不规范,矿山20xx年开采设计范围外的所有延伸工程项目和4个独立生产系统都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探矿掘进巷道和水仓施工无专项设计、无操作作业规程、无专项应急预案。三是安全投入不到位。+845M水平以下作业区域无第二安全出口,独眼作业。井下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非阻燃风筒和非矿用局部通风机。未按照规定建设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矿长长期不在岗位,委派人员无非煤矿山安全资格证,实际控制人无任职文件,无相应资格证书。发包单位以包代管,承包单位对项目部不进行实际管理。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不落实。爆破作业不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透水预兆识别能力差,对水害防治认识不足。五是长期违法越界开采。兴强金矿超设计范围开采,将延伸开拓巷道布置在矿区范围之外,并将巷道故意指向矿界外的金矿体,最终导致巷道与老窿水之间的岩层被压穿发生透水事故。同时,该矿还在安全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下,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申报虚假整改材料,擅自组织探矿巷道和水仓施工等生产活动。
2.阳平矿业对兴强金矿项目部安全管理缺失。阳平矿业对兴强金矿采掘工程实行总承包,其项目部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无技术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员工对透水预兆不能正确辨识和处置,冒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安全员在发现掘进工作面淋水增大后,未采取探放水措施。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不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后,未及时向发包单位和郧西县安监局报告,仍然组织生产。
3.天神爆破郧西分公司爆破作业不规范。该公司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为非法违法开采活动提供爆破服务;没有按照《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和《爆破作业委托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爆破人员违反爆破作业规程,起爆后未进行“是否存在盲炮和其他安全隐患”的检查,放弃了防止事故的把关环节,致使透水事故隐患发展为较大事故。
4.相关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一是当地安监部门对矿山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一方面,尽管当地安监部门对该矿山企业进行过多次执法检查,排查出了一些隐患并要求企业整改,但对企业整改与否没督办到位。另一方面,没有认真开展复工前的隐患整改工作,没有严格执行复工审批程序,对企业的虚假申报不严格把关,甚至放任自流,让企业钻空子进行违规生产。二是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该矿越界开采监管不力。该矿长期越界开采,仅5号坑一个掘进探矿方向就越界迂回掘进300多米,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从未制止。今年以来,郧西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及其下属管理所先后两次联合到该矿进行例行巡查,均在检查表格中“是否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项目上填写“否”,对该矿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严重失察。以致该矿的非法越界开采活动没有受到依法打击,乱采乱挖最终引发事故。三是当地公安部门对爆破物品购买把关不严,对爆破公司监管不力。在该矿春节停产、未批准复工期间,批准给该矿供应3吨炸药用于生产,客观上使该矿的非法开采活动具备了爆破条件。对天神民爆和天神爆破公司生产作业活动监管不力,没有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爆破作业规程,制定爆破作业专项方案。
5.当地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当地县、乡政府没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没有始终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尚未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有关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力度不大。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郧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5・12”较大透水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1.吴昌明,阳平矿业郧西项目部掘进钻眼工,+890m探矿巷道掘进工作面掘进班负责人,发现工作面出现透水预兆后,仍然组织班组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吴胜靖,天神爆破爆破员,+890m探矿巷道掘进工作面爆破组负责人,对爆破作业场所实施爆破后的现场安全检查不足,违反《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操作规程,未履行规程规定的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何介银,阳平矿业郧西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890m探矿巷道掘进工作面5月11日出现的透水预兆未采取果断措施停止作业,对安全隐患处理不当,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撤销其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资格。
4.王苏芳,兴强金矿实际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没有取得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资格证,未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作业环境安全,违章指挥采掘施工,违规生产、越界开采,重生产,轻安全,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毛军朝,兴强金矿投资人、控股股东、矿长,兴强金矿防治水领导小组组长,没有组织查明矿区范围内及周边存在的水害隐患,未组织制定防治水安全措施并有效落实;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没有实施“三同时”;安全投入不到位,没有配备探放水设备,排水系统不完善,没有按规定进行建设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对外包工程安全监管不力,以包代管,在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措施停止承包作业;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在矿区范围外非法组织采、掘作业等,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自刑罚执行完毕的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省安监部门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6.宋学国,阳平矿业郧西项目部经理,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未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对透水预兆识别能力差,水害防治认识不足。在兴强金矿对+890m探矿巷道没有进行技术交底,以及没有编制+890m探矿巷道施工设计、操作规程和专项应急预案的情况下,仍然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导致透水事故发生。并在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失效的情况下,仍然违法组织生产,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自刑罚执行完毕的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省安监部门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7.陈兴国,兴强金矿投资人,法人代表。长期脱离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没有实施“三同时”;安全投入不到位,没有配备探放水设备,排水系统不完善,没有按规定建设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对外包工程安全监管不力,以包代管,在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措施停止承包作业;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在矿区范围外非法组织采、掘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自刑罚执行完毕的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由省安监部门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8.常天锋,兴强金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副组长,无视安全隐患的存在,填报“无安全隐患,符合开工条件”的虚假情况,使用合同公章代替行政公章,向监管部门申报复工复产;并向公安部门申请大量民爆物品,违规组织复工复产,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胡安生,原十堰市矿山救护队下属的“湖北省安科中心十堰分中心”总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注册职业健康评价师,持有安全标准化评价员证书。20xx年,在矿山企业“三级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中,假冒具有资质的公司,伪造文书,为兴强金矿出具虚假评价报告,致使该公司非法获得三级标准化企业授牌,并作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依据。20xx年3月,以个人名义与兴强金矿签署《安全技术服务协议》,并受聘作为郧西县安监局派出的专家,到兴强金矿进行复工前安全检查,未认真履行排查重大安全隐患等职责。其出具虚假报告和履职不认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其行为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建议颁证机关依法吊销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资质证书。
10.李仁山,男,中共党员,中共郧西县香口乡党委宣传委员,分管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兴强金矿长期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督促整改不力,明知兴强金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且上报资料不真实,在节后复工申请审批时违规签署验收意见,使兴强金矿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的情况下复工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视刑事责任追究情况,依法依规实施党纪政纪处分。
11.李功德,男,中共党员,郧西县安监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未认真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兴强金矿长期违规无序开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监管查处不力;在明知该矿不具备复工条件的情况下,违规签署复工复产审批意见,使兴强金矿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的情况下复工并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视刑事责任追究情况,依法依规实施党纪政纪处分。
(二)建议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人员 1.胡书华,男,中共党员,郧西县香口乡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协助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乡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兴强金矿隐患整改不到位,违规签署兴强金矿复工申请的验收意见,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2.李正署,男,中共党员,郧西县安监局矿山监管股股长。未认真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非煤矿山企业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问题失察失管,对兴强金矿长期违规无序开采、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监管查处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3.张卓,男,中共党员,郧西县土门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未认真履行矿产资源开采日常监督管理职责,疏于巡视检查,对兴强金矿长期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失察失管,导致兴强金矿在越界开采过程中发生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4.王太雨,男,中共党员,郧西县香口乡乡长,作为该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不到位,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对违规审查通过兴强金矿复工验收等问题失察,对本地连续发生较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5.张贵斌,男,中共党员,郧西县安监局局长,负责安监局全面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对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机构履职不到位的问题严重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6.余吉军,男,中共党员,郧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主持工作),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天神爆破郧西分公司监督管理不力,对该公司和兴强金矿民爆物品使用审批把关不严,以致违规供应民爆物品,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7.胡君,男,中共预备党员,郧西县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股长。矿产资源动态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对兴强金矿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失察失管,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记过处分。
8.刘伟,男,中共党员,郧西县香口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副县级),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党政同责”要求不到位,对有关机构和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问题失察,对本地连续发生较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9.江本华,男,中共党员,郧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分管矿山资源管理工作。对矿山资源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不力,对相关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矿产资源开采监管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0.陈劲松,男,中共党员,郧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全县安全生产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职责不到位,对郧西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矿山资源管理中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失察,组织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复工验收工作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11.程良民,男,中共党员,十堰市安监局副局长,分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对郧西县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三)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贺照民,阳平矿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建议由安监部门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四)建议行政处罚的单位 1.郧西县兴强金矿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企业法人和矿长等主要负责人长期离职脱岗,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建设项目不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违法越界开采;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落实,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和设备,未保障安全生产条件;安全培训不到位,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等安全生产知识,导致事故发生,违反《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议由省安监局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规定上限的罚款。
2.河南省灵宝市阳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兴强金矿项目部疏于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不到位,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安监部门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罚款,移交河南省安监局处理。
3.湖北天神爆破有限责任公司。在矿山企业节后复工尚未批复的情况下,违规为矿山提供爆破服务;爆破作业不规范,未按照《爆破作业规程》和《爆破作业委托服务合同》对现场进行爆破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未停止服务,导致事故发生,建议由省安监局依法给予罚款。
(五)其他处理建议 1.责成郧西县香口乡人民政府向郧西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2.责成郧西县人民政府向十堰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3.省政府领导约谈十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五、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省各地特别是十堰市要督促企业深刻汲取“5.12”事故教训,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要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大安全培训,严禁“独眼”掘进开采,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加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信息化体系建设步伐。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人与大自然的战争在很久以前就开始悄无声息的蔓延着,人却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大自然却失去了他所应有的生存权利。在经济与利益面前,人则是显得那样的渺小、幼稚,对周围一切的事物置若罔闻,可悲又可恨。
前不久,一股强冷空气突袭,随之而来的是一场奇怪的雪。雪本是圣洁的象征,但是浑浊的天空上,下了一场浑浊的雪。真是雪到之处,留下的尽是污点。学失去了他原本的洁白,这难道不是我们人类的罪过吗这引起了我对社区环境调查的兴趣,从小家看大家,让我们人人都成为环境的监护人。
㈠工业的发展难道就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吗?
社区的附近是一家纺织厂,每一天生产的产品给厂家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可走进附近的一条河流,却没有与哪有人的经济效益成正比,那条河流是工厂排污的地方,污水虽经过处理,但那河水依然是青黑色,更不可能有鱼儿、虾儿的存在,时不时的还有刺鼻的气味散出,可想而知污水处理根本没有达标。被污染的河水,不能再次被利用,造成的损失,也是我们难以估测的。
㈡时代科技的发展难道就要以破坏环境危机出吗?
走进社区前面,是一条繁华的街道,来往的车辆数不胜数,只见街道两旁的杨树上蒙上一层层尘土,空气中弥漫着汽油的味道,空气的污浊是我们用肉眼能够直接看到的。汽车排放的尾气,直接影响到此地区的空气质量,严重影响了人们的居住环境。汽车等交通工具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的便利,但却为空气的质量买下了深深地隐患。
㈢个人的利益难道就要建立在破坏环境之上吗?
为响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村中清除了“三大堆”,但是清理的病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彻底,在社区附近的地方,依然能见到人们随意丢弃的废纸屑、塑料袋等,垃圾池、垃圾箱的附近一片狼藉。
还有序地方需要我们用心去观察,但针对以上出现的环境问题,我们务必采取相应的措施:
1、相关部门务必加大监管力度,对高排污量或污水处理未达标的现象加以严厉的打击。各厂家做到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相结合,做到二者的有力统一。
2、要加强空气质量的检测,科技发展的成果,确实给我们生活带来了便利,大我们务必培养环境保护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每人少开一天车,没人多走一步路,共同拥有清新空气”。针对路面上的那层厚厚的尘土,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增加洒水车经过的次数。
3、人们日常中的生活垃圾,要从处理得当,能够循环利用的则要集中收购,不能循环利用的也要集中处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句简单的话要渗入到实际行动中。社区的工作人员也要做好本职工作。让大家一齐为保护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呼吁与倡导,是我们的一种手段,在这种意识领域下,唯独用实践才能行之有效。地球浩瀚宇宙中的一颗璀璨的夜明珠,我们要继续掩住他的黯然,让他永无止境的照亮宇宙。这天携手托起明天的朝阳,明天迎来完美的期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此刻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创造完美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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