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某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某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某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范文
调查报告具有针对性、真实性、论理性、典型性和时效性,起到了解、剖析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趋向,对于解决问题具有积极的作用,
关于某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范文。下面有YJBYS小编整理的关于某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欢迎阅读!有限公司:
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接受贵司委托,指派中国执业律师××、××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
在与贵司的多轮磋商中,我们和贵司确定了本次尽职调查的工作范围,并以<委托合同书>的形式确定下来(详见附件一:尽职调查范围)。
根据本案的工作范围,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w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二:w提供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查;与w公司相关负责人谈话、向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调取资料等方式,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得到的承诺为:
1、w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接受我们谈话的相关负责人陈述的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4、w公司没有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5、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诺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承诺和我们采集到的资料与信息,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根据w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们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w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略)
2、w公司历次变更情况(略)
3、w公司实际控制人(略)
二、w公司隐名投资风险
外国人某某通过中国自然人投资于w公司的行为属于隐名投资行为。尽职调查报告。外国人某某为“隐名股东”,中国自然人为“显名股东”。
1、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对于隐名投资的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及司法实践,一个隐名投资行为如想得到法律的认可,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必需实际出资。具体体现为,隐名股东有证据证明显名股东投资于公司的财产属于隐名股东所有;
(2)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这里的以上包括半数;
(3) 隐名股东以实际股东身份行使权利且被公司认可。这里的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得并被公司认可,既可以表现为隐名股东实际上担任了执行职务的董事,实际行使了管理职能;公司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记载了隐名股东的实际股东身份,亦可以表现为显名股东的决策均得到了隐名股东的同意或认可等。
(4)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外国投资者采用隐名投资的方式规避市场准入的行为则亦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中国法律对于外商投资行业的准入规定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国对于外商投资的行业分为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贸易类外商投资企业因为属于 规定的逐步开放的产业,而被纳入“限制类”进行特别管理。
3、w公司隐名投资的法律风险
(1)中国法律确定股东身份应当经过登记程序,这里所说的登记是指登记于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有经过登记的,不能对抗不知道隐名投资行为的第三人。也就是说,目前外国人某某并非是经过中国相关zhèng fǔ 部门登记过的股东,登记过的股东是中国自然人;
(2)中国自然人、具有实际支配w公司股权的权利,如果显名股东不经隐名股东的同意即转让股权,将造成隐名股东的投资失败;
(3)当显名股东个人负有大额债务而不能清偿时,他们的债权人可能会要求获得w公司股份,从而影响隐名股东的利益;
(4) 中国目前并无对于隐名投资的现行有效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外商隐名投资于限制类和禁止类行业的,法院会判决这种隐名投资行为无效,真正的股东为显名投资者,隐名股东(外商)与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法人)的出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w公司目前的主要经营范围为限制类,因此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一旦与显名股东发生争议,法院将会判决外国人某某的隐名投资行为无效,外国人某某将失去对w公司的控制权;
(5)根据我们处理类似案例的经验,外商利用中国人进行隐名投资,初始时一般合作良好,但是当公司做大做强并产生较大利润时,显名股东(中国自然人或法人)常常会向隐名股东(外商)提出种种要求,从而产生争议。
三、关于w公司的经营范围
本次尽职调查的目标是为实现对w公司的并购、增资,增资之后,w公司将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和行业实行准入制,因此w公司一些经营范围难以保留。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以及我们的经验,变更后的w公司的经营范围将表述为:从事……等食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内批发及相关配套业务。
四、w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1、概述
w公司会计核算方面原则上执行中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但未根据该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中国法律强制性要求建议的制度,而财务管理规定是一种内控制度或称管理制度。
由于w公司没有具体适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相关会计政策无法确定(目前实际由财务人员根据经验或习惯确定),既不利于公司管理层对会计核算进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导致w公司会计业务处理的随意性,
资料共享平台《关于某有限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范文》(https://www.unjs.com)。我们建议w公司根据中国现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出适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2、w公司的会计政策
(1)执行中国<小企业会计制度>;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根据w公司的规模,可以使用<企业会计制度>或者<小企业会计制度>,w公司目前实际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公历1月1日至xx月31日;
(3)记账本位币及外币核算方法:
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记账;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币账户余额未按期末中国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相关汇兑损益待外币实际支付结算时进行一次性调整。
我们认为,外币账户未按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汇率变动形成的汇兑损益没有及时进行会计处理,既不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还将导致会计利润核算的不真实。
我们建议w公司依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时对各外币账户进行汇兑损益调整,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实际取得价格)为计价原则。
(5)存货核算原则及计价方法:
①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②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采用一次性摊销法;
③存货的盘点制度:采用永续盘点制,即按照账面数据与实际盘点数据结合确认的方法。
(6)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折旧方法以及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是指为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固定资产取得时按实际取得成本计价,按照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
(7)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公司已经将商品所有权上转移给买方;
②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③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风险提示:w公司实际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与上述原则有差异,具体详见本报告的税务风险调查部分。
五、w公司财务状况调查(截止20xx年10月底)
1、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所属日期:20xx年10月31日;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2)损益表(所属期间:20xx年1-10月;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略)
(3)会计报表提示:
(略)
2、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调查与分析(略)
六、税务风险
1、w公司存在由于延迟确认销售收入而引起的税务风险,违反了中国现行增zhí shuì和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法规;
(1)w公司目前的销售收入核算业务中,当月销售发出的`货物,
①20xx年9月份之前,该月全部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zhí shuì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②20xx年9月份(包括)之后的货物销售业务,该月25日以后的销售货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销售收入;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zhí shuì暂行条例>第19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zhí shuì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8条的有关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w公司该类业务目前没有书面合同)(见本报告四、w公司的合同风险条款解释),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4个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①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3)我们认为,依照上述税务法规,w公司的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属于延迟确认,可能存在税务风险(即延迟申报纳税);
2、除上述风险外,我们未发现其他税务风险。
七、本尽职调查报告的说明
1、本尽职调查报告仅是在有限的时间内,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据本案的特殊性进行的调查工作。因此,我们的尽职调查报告其内容不可能穷尽w公司目前的或有风险,存在着可能对或有风险的错误描述、偏差或遗漏,特予以说明,请贵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涉及法律、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我们虽有中国执业律师参与本案并负责调查,但与会计事务所全面的审计、评估和多位注册会计师人员协同工作的结果是不同的。对于一些问题例如财务报表的调整、公司整体估值等,是资产评估与审计师的责任,本报告并未涉及。
3、本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所有附件内容与本报告组成完整的文件,不能单独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尽职调查报告是依据贵司与我们签订的<务委托合同书>的基础上作出的。
本尽职调查报告除委托人为受让w公司股权或对w公司增资作参考之用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上海市xx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
20xx年11月18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作为药械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积极培育、扶助、规范和发展进贤县这一支柱产业,不断提升产品品位,促进企业做大做强,笔者就如何探索进贤县医疗器械企业自律的有效途径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基本现状及存在问题
进贤县,位于江西省中部,鄱阳湖南岸,是历史悠久、人杰地灵的千年古县。该县的医疗器械产业从上世纪80年代起步,历经数次治理,在基本完成原始积累之后,一个孕育巨大商机的产业,一个让投资创业者向往与施展才华的大平台,正以飞跃式超常规速度在全国同行市场迅速崛起。目前拥有生产取证企业64家,固定资产达3.4亿,生产品种73种,注册品种数492余个,经营取证企业76家,经营品种上千种。据不完全统计,20*年年产值达7.3亿余元,年销售额达十多个亿元,从业人员达2万余人,销售网络遍布全国各地,不少获得省、全国知名品牌的产品已远销东南亚、土耳其、美国、加拿大、韩国、俄罗斯等国家。医疗器械产业已成为当地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也成为当地食药监部门监管的 “重头戏”。
尽管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势头看好,但也存在不容乐观的方面:一是由于传统观念夹带 “家庭制”的“小农经济”意识的束缚,一些生产、经营管理者认识不到位,从而使自己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进入市场缺乏应承担的责任感;二是由于近几年医疗器械原材料价格涨幅波动较大,而当地重复生产的卫生材料厂家较多,造成产品的销售价格战引起不正当的竞争,因此少数生产企业在产品的规格、数量、重量上做起 “文章”;三是不正当的竞争引起不规范生产,如少数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对一类产品将b型(未灭菌)当成a型(已灭菌)销售;四是少数企业由于内部管理不严,将半成品私自委托在家中加工,如户外加工纱布块;五是面对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这支点多面广的庞大的产业,当地药监部门医疗器械主要监管力量只有三人(还要兼做其他工作),对生产、经营处于动态的这支产业,力量对比悬殊。既是全天候的零距离的监管,也难于保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和不诚信行为不发生!面对日趋激烈的全国大市场的竞争,医疗器械产业要生存和发展,首先必须自律,因此建立一种诚实、守信的机制乃当务之急!
二、目的、意义
医疗器械是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 “医疗器械产品关乎人命,医疗器械监管无小事,丝毫马虎不得”。享受合格、安全、放心医疗器械的使用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殷切期望!向社会提供安全、合格和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是生产、经营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医疗器械产业的生存底线。否则,医疗器械产业不遵守这个市场游戏规则就不会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甚至被市场淘汰。医疗器械行业必须严格恪守:守法是企业的立足之基,质量是企业的生存之本,诚信是企业的发展规律之魂!目前,全社会还没有形成诚信的价值观,国内没有统一的食药械安全信用制度和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各部门割裂的信息系统降低了信息沟通的效率。食药监部门要努力创新工作为企业营造守法规、重质量、讲诚信、谋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打造诚信体系使企业始终承诺向社会提供最佳、合格、安全、放心的产品,承担产品进入市场安全责任,这一切,企业必须建立在自律的基础之上,才能努力打造进贤县这一支柱产业的全国的精品、知名品牌!
三、创评内容
1、企业的法人、各类管理者必须熟悉和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觉做到学法、用法、守法,严格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自觉履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义务。
2、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成为沟通企业与企业,架起政府与企业的桥梁,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共同引导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纳入诚实守信发展之路!诚信是维护市场的支柱,是繁荣市场的基石,人民群众在呼唤诚信,社会各界也在期待诚信,企业的生存和持续发展更离不开诚信,食药监部门与医疗器械行业要共同携手打造诚信体系,以这项诚信创评工作为 “亮点“,不断激励和全面助进医疗器械行业行为规范,做大做强、拓展更加发展的空间,为人民群众的用械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一、当前企业共青团工作现状
1、团员数量萎缩化
随着企业招工形式的变化,原来作为主要来源的技校生为大中专毕业生所取代,人数较以往也日趋减少,再加上到年龄离团等因素的影响,使得企业团员数量不断减少。个别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团员人数勉强甚至低于《团章》要求。
以我公司为例,团委年统显示,全公司35周岁以
下青年3423人,其中团员565人,占青年总数的16.5%,总数比上年减少248人,下降率29.3%;全年团员超龄离团数为239人,占团员总数的28.3%,较上年团员超龄离团数增加99人。
2、团干部队伍弱化
团干兼职化和大龄化趋势明显,我公司基层团组织经过今年初换届改选后,团干平均年龄为29.6岁,现有的97名专(兼)职团干中,兼职团干部87人,占89.7%。团干兼职主要表现为工作精力不足、工作缺乏创造性,团工作不稳定,基层工作抓不透,直接影响了团工作的正常开展。
3、青年思想多元化
因当前我国信息化程度逐步发展等原因,70、80年代出生的青年在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上有着较大差异。当代年轻人普遍思维活跃、观念更新、积极进取,接受新鲜事物快,竞争和创新意识较强的同时,也部分存在着缺乏吃苦耐劳的勤奋精神、怕受挫折、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不安心本职工作、责任感淡化、集体意识较差、比较浮躁,过于强调个人利益、对自身定位偏高等问题。
二、做好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几点探索
面对问题,企业共青团组织的重要任务就是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定信心,不断完善团的工作机制,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开拓创新,建功立业,为企业的有效发展多作贡献。我认为,共青团要切实做到“立足基层、面向青年、务求实效”,就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企业共青团工作。
首先,要从指导思想上进一步明确三个“坚持”。
1、要进一步明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帮助团员青年正确认识国情企情、深入了解社会、科学分析形势,正确对待改革发展和利益关系调整,确保青年队伍的整体稳定。
2、要进一步明确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纳入党组织的总体工作格局;团工作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青年的有机统一;团组织要坚持以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团干部要坚持与时俱进,用发展的观点和创新的精神,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