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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报告

2022-04-25 00: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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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报告

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报告

城市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报告

今年以来,和田市人民法院结合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行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了调查研究工作的力度。在精神文明方面有以下几点:

一、立足实际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以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改善农村社会环境、提高农民素质,促进了农村文明程度的提高。

坚持生态立村。着眼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大力倡导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理念,引导农村从改善村容村貌入手,走生态立村之路。从养成教育入手,通过举办培训班、加强硬件建设等措施,引导农民改变生活陋习,提高关爱自然、保护环境的意识。和田市投资在乡镇建立生态化粪池,建立垃圾集中处理场,实现了垃圾袋装化,有效地改善了环境卫生状况。

以整治村容村貌为切入点,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从治理村庄"五乱"(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着手,开展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和改水、改路、改厕行动。在此基础上,开展清理"空心村"、废弃旧房、猪牛栏和厕所,推进人畜分居,整治改造村庄环境。在村庄规划中,根据农民意愿,坚持保留农村的历史文脉,传承传统文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不搞千篇一律;不推山、不砍树、不填塘,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语文网中网摘录,版权属原作者)

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创新载体,注重实效。一是充分发挥老区优势,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形成了以瑞金、兴国和于都等革命旧址为一体的教育阵地网络。二是坚持"定规范、抓示范、促养成",制定村民公约、编印公民道德通俗读本,开展"告别不文明行为"活动,组织农民参加夜校学习,促进农村道德新风尚的形成。三是开展以"四个一"为主要内容的"道德进村、文明育人"活动。即建好一所"道德夜校",栽种一片"道德林",建起一面"道德墙",兴建一座"道德亭",传承文明新风尚。

以创建文明村镇为抓手,分类指导,典型示范。一是抓好红色村镇文明创建。充分发挥瑞金、兴国、于都等县(市)的红色资源,大力弘扬优秀革命传统道德。二是抓好生态村镇文明创建。充分发挥崇义、上饶等地山清水秀、自然风光优美的优势,创建"文明生态示范村".三是抓好后进村镇文明创建。充分发挥农村新风理事会、妇女禁毒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开展"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和"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

以让农民群众得实惠为目标,多管齐下,多办实事。实施"留守孩关爱工程",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十个一工程",即创建一批达标文化站,新建一批农村文化设施,培养一支文化工作队伍,扶持一批农民业余剧团,建设一批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点,建立一支村级电影放映队,培育一批特色文化村,打造一批文化产业,申报一批文化名村,树立一批圩镇社区文化示范点,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活动中心建设。注重调动文化、科技、卫生等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组织"三下乡"活动,服务农民群众。

二、要着眼于增强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的活力,实行联动机制,把创建成果与城镇有关部门提供服务结合起来,使农民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在全县农村开展了科技型、法律型、文体型、卫生型、美德型"五型光荣户"创建活动。

明确创建标准。"五型光荣户"的条件定有五条:一是法律标准:家庭成员学习并掌握民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中与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等。二是卫生标准:院内及室内进行净化、美化,按照村规民约、文明楼院的卫生要求,认真落实门前"三包",按时清扫责任区等。三是科技标准:家庭依靠科技致富,有一个以上科技项目或是专业种植、养殖户,并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等。四是美德标准:孝敬老人,邻里团结,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从简等。五是文体标准:家庭成员经常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常年订阅文体类报刊等。

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六个评选环节,即农户自报、自评,农户间互相评比,由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村民小组长组成评议小组进行审议,村党支部、村委会审定,镇党委、市文明委审核授牌,获奖家庭照全家福、上光荣榜、发放"五型光荣户与行业'文明创建联动卡'"."五型光荣户"每年进行两次复评,复评不合格的取消称号。 (网中网友情提示:发表论文请选择正规刊物)

三、 针对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薄弱的问题,以"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为依托,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扩大了工作队伍,增强了工作活力,促进了乡风文明建设。

"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协会"在活动中坚持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增强农民致富能力有机结合。围绕提高科技种田水平,促进科技致富,协会会员采取现场指导、请技术人员讲课、创办农民科技夜校等形式,抓好科技普及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极大提高了科技到田入户率。二是与弘扬先进文化有机结合。通过自办文艺宣传队、编顺口溜、作打油诗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农村政策、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帮助农民接受先进文化熏陶。三是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把思想道德要求纳入"生态文明新村"、"十星级文明户"、城乡联创共建文化中心户等活动之中,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四是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结合。协会各总会、分会积极参与和督促开展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等民主管理监督活动,促进了乡村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五是与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有机结合。坚持解村民难、帮村民富、助村民乐,帮助农民解决行路难、吃水难、看病难、上学难的问题,切实维护和实现好农民群众的利益。

农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报告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各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急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针对这些问题,谈谈我镇的一些做法及建议。

丁堰镇地处如皋市东大门,总面积70.48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7个社区,总人口5.36万人。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争创省、市文明镇为契机,负重拼搏,奋力争先,四个文明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先后荣获国家级生态乡镇、江苏省卫生镇、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先进镇、江苏省“亿万农民健身活动”先进乡镇,南通市文明镇、法治南通合格镇、南通市社会治安安全镇等荣誉称号,被如皋市表彰为招商引资、小集镇建设、项目投入、全面小康建设红旗单位,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工作等先进集体。2010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85亿元,人均GDP达43200元,完成全口径财政收入12010.98万元,全镇经济总量不断发展壮大,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形成了“乡风文明镇容美,和谐共建新农村”的良好局面。到目前为止,全镇共建成省级文明乡镇(村)2个,南通市文明乡镇(村)2个,如皋市文明村(单位)25家。

一、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1、以德育人抓教育,干群道德素质有了新提高。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根本,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

一抓干部道德建设,树立做好官做好人。着力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法纪教育和文明素质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文明标兵意识。今年党风廉政日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主题教育。

二抓党员队伍建设,永保党员的先进性。以镇党校、村公共服务中心为阵地,加强形势任务、政策理论、实用技术培训,宣传贯彻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镇党委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开展“学党史、作表率、比贡献”竞赛活动。

三是抓职工群众道德建设,人人争做文明人。近年来,结合创建文明镇、卫生镇、平安安全合格镇等工作,大力加强了农村道德规范建设,以“文明和谐我先行”为主题,提高居民素质,重点开展了“清洁庭院、清洁河塘、清洁村镇”文明生态创建活动;“文明走路、文明行车、文明乘车” 文明交通倡导活动;深化“双帮”、“志愿者行动”、“春蕾计划”爱心文化弘扬活动。

四抓中学生德育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习惯细节的养成。以学生为主体,加强学生的养成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爱国教育,培育学生文明习惯行为行成,教学生学会做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五抓学校教师、学生进社区制度,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我镇为了发挥教育功能的整体效应,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一体化的大教育模式,为我镇社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实践、施展才华的舞台,我镇各学校与社区建立了教师、学生进社区制度,例如每学期初,学校负责召集村、社区代表,召开会议一次,讨论并商讨本学期共建计划;社区应支持学校开展各类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尽量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确保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正常开放。全年教师进社区活动次数不少于20次,学生进社区实践活动不少于50次。通过一系列的制度,使学校与社区形成了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学校作为农村重要的服务机构,与社区联系密切了,这不仅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也有利于农村社区经济文化的持续发展。

2、群众创建抓载体,人民精神面貌有了新转变。近年来,我镇以提高农村文明程度为目标,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为主线,以改善农村环境为突破口,广泛发动群众,扎实开展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为加快全镇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2010年我镇完成工业总产值139.55亿元,增长31.6%;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1.17亿元,增长57%;实现利税总额5.79亿元,增长6.6%;实现利润4.61亿元,增长8%。全年完成注册外资3078.4万美元,占年计划139.93%;到帐外资1205万美元;全年完成规模工业项目投入14.6亿元,占年计划112.3%;全年开工城建规模项目12个,开发房地产20.5万平方米,占年计划102.5%;全镇开工项目农业29个,其中,规模项目8个,一般项目21个;2010年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12018元,增长12%;人均地区总值36200元。实力丁堰不断增强。

3、强化环境整治工作,打造净化家园。近年来,我镇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重点抓好了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工作。

一是突出设施建设。在镇区公共场所内设置垃圾桶(箱),镇区公共场所有禁烟及禁止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的标志。对镇区环境卫生设施进行了全方位的整治建设,我们按镇区整体规划实施了镇区公共厕所水冲式改造,镇区共新建、改建水冲式公共厕所11座,设置封闭式垃圾房、垃圾桶300多个,设置环保型果壳箱100多只,建成垃圾中转站1座。镇区垃圾达到了日产日清,道路清扫保洁率达100%;全面落实临街单位“门外三包,门内达标”的镇容环卫责任制,镇区主次干道无“八乱”现象。农贸市场车辆乱停放、店外店、摊外摊等秩序混乱的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突击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今年上半年全镇先后组织了1500多人的队伍,花了十天时间对全镇所有的河道、居住线、农村公路、人口聚居地突击整治,清理垃圾、清理乱堆乱放、清理园前屋后环境,清理水面恶性植物。去冬今春共整治三级河1条,1.86公里;村级河28条;41.5公里,累计动土90多万方,在清除恶性水生植物、清除生活垃圾、清除建筑垃圾、清除卫生死角、清除整修路面坑塘等工作上,做到应清尽清,全面推进到位。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全镇范围所有一、二、三、四级河道基本达到了“底清、面洁、坡绿、岸净”的要求,我镇镇区和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以瑞华文化休闲广场、机场油库的候鸟家园为代表,我镇形成了一批景观绿地和生态小区。

三是建立长效管理。具体做到了“四个落实”、“一个建立”。全镇6个村7个社区落实垃圾袋装化收集、环境保洁员60名;投入资金60万元落实垃圾清运车辆60辆,新购大型自动装卸清运车2台套,新购垃圾箱、垃圾桶600个,新建垃圾池120处。

4、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我镇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载体,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技术等现代传播手段,对我镇农民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科学知识、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知荣辱、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形成现代文明理念。我镇在各村(社区)设立了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会理事会,引导农民更新观念,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我镇10个村(社区)建有高标准的公墓,火化率已达到100%,全镇无乱建坟墓、乱建宗庙、骨灰装棺土葬等现象。在创建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我们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倾听民声,了解民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使全镇人民得实惠。

5、完善设施抓阵地,群众文体生活有了新变化。文化阵地及文体活动惠及百姓。两年来镇大力抓好阵地功能完善提升。镇财政拿出40多万元对镇文体活动中心进行整理装修,镇财政拿出400多万元新建12000多平方米的华盛健身休闲广场并投入使用。13个村(社区)均建立了农家书屋、乒乓球室、健身室、篮球场,其中三个村(社区)建成了高标准的农民健身广场,镇、村文化阵地开展活动正常化,以面向基层、贴近实际正常开展文体活动,两年来镇文体中心在传统节日,本着节俭,贴近需求,开展40多场有影响的文体活动比赛,丰富全镇人民文体生活。所辖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100%,全镇有群众性特色文体团队5个,在“三送工程”中,全镇放影150场、送文艺节目进村进社区14场,全镇3万多人次参与了观看。近年来每年的元宵艺术节,都在镇区沿街街道进行荡湖船、踩高跷、舞狮子、舞龙灯等表演;在文化广场举行活力丁堰大型文艺晚会,灯展、猜迷、焰火等穿插其中,让全镇人民过一个欢乐、和谐、健康、文明、喜庆的新春佳节,激励了士气、鼓舞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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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社区建设工作的调查报告

关于社区建设工作的调查报告

社区建设工作的调查报告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社区建设工作的调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社区建设工作的调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贯彻省委卢展工书记在我区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要求,区政协联合组织部、民政局等12个区直相关单位成立调研课题组,从3月13日开始,深入民政局和兴门、宝泰、莲新等8个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建设专题调研,对社区的办公设施、人员配备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调查。本文基于此次调研结果,对我区社区工作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现状

在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区从2002年在中城街道开始先行试点,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社区建设卓有成效。截止目前,全区建成45个社区居委会,其中属纯居型社区33个,村改居型社区12个。一批单位和个人荣获上级各类表彰,区社区志愿者协会、东城街道社兴社区居委会分别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社区志愿者协会先进单位”和“万家社区图书援建活动‘学习型社区’先进单位”,中城街道被评为“省社区建设示范街道”、东城北龙社区居委会被评为“省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东城松涛、南城兴晖等10个社区被评为“龙岩市社区建设示范社区”。两位同志分别荣获“全国先进社区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优秀社区志愿者”称号,一位同志荣获“省先进社区工作者”称号。目前,中城街道正积极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和南城街道溪南社区居委会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称号。

二、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打牢社区建设基础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社区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常委会、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街道、社区,调研解决社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社区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的意见》、《新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制度》等文件;成立了由区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街道也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抓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推进的领导管理机制。各社区还吸纳了驻区单位领导加入社区建设工作小组,共商社区建设发展大计;建立了社区建设考评机制,把社区建设工作列入相关部门、街道目标考核管理,建立了严格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全区上下形成了区委、区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居民广泛参与的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和运行机制。

2、认真组织,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针对原有居民区规模小、设置不合理、资源分割等问题,本着有利于服务管理、有利于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对原居委会进行了重组调整,建立了新的社区居委会,逐步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层”,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为“决策层”,社区居委会为“执行层”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一大批年纪轻、有文化、懂管理、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工作者充实到社区组织。目前,全区社区书记、主任的平均年龄47.97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1.01%,呈现出年轻化、知识化的趋势。

3、加强管理,提高社区干部整体素质

一是完善社区各项制度。在各社区建立健全了社区议事、社区主任、副主任职责、居务公开,居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加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力度,广泛开展居务公开,总结推广凤凰社区、北龙社区民主评议制度,全区社区居委会干部民主评议合格率达到96%。二是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内容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每年均对社区主干进行一次培训,从理论和能力上提高社区干部的整体素质,增强社区居委会的整体效能。三是提高社区干部待遇。从2008年2月起,我区将社区主干的工资提高到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提高到500元,大大调动了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四是积极组建社区兼职志愿者队伍。按照“自愿、规范、长期”的原则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目前基本形成了以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老党员志愿者等为主体的志愿服务队;在服务项目上,初步形成了社区教育、社区精神文明宣传、社区维权等“十大服务项目”和科普培训、居校共建、创卫宣传等服务内容。现全区共有社区志愿者组织62支,专职人数495人,兼职人数10239人,注册志愿者620人,占社区总人口的5%。

4、多方投入,加大社区居委会硬件建设

积极采取“五个一部分”的筹资办法完善社区工作条件:即市财政、市社区办解决一部分,区财政解决一部分,街道财政解决一部分,辖区单位赞助一部分,社区投入一部分。多年来,区、街道两级财政都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据不完全统计,从市、区财政、街道、社区自筹及其他渠道共投入社区建设经费1000多万元,用于改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等。各社区居委会也采用购置、调整、更换、改建等形式,使社区用房和服务用房的面貌得到改善。目前,全区45个社区用房平均面积达到240平方米,达到省示范社区标准用房100平方米以上有33个,占73%。社区居委会的服务站、警务室、文化阅览室、社区活动室等样样俱全,社区的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

5、强化服务,推进社区建设不断发展

一是加快区、街道、社区三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至目前,我区已成立了各级社区服务中心(站)47个,各类服务设施6413个(不完全统计),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区级1个、街道级4个,社区级42个;青少年教育站61个,托幼机构166个,托老机构8个,餐饮服务网点1164个,商业零售网点2294个,维修服务网点472个,咨询服务站75个,其它服务设施24个。同时抓好社区就业和再就业劳动保障服务,积极建设一批社区劳动保障平台。截止2008年度,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登记造册的下岗失业人员共有4963人,为城区下岗、离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机会4070人;二是推进社区医疗卫生建设。目前已有26个社区居委会合建了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投入使用。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三为主”方针,建立了“街道-居委会计生专干-计生小组长”等三级计生服务网络;三是扶持社区文化。各社区都十分重视文体活动队伍建设,积极组建诸如夕阳红文艺宣传、腰鼓、棋牌、舞蹈等队伍。一些社区已经培养出一批专业表演队伍,他们自编、自导、自演节目,常年活跃在社区里。各社区还充分利用板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社区成员的思想政治、科学文化、法制宣传教育,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如东城街道开展“温馨社区”,南城街道开展“学习型社区”,中城街道开展“诚信社区”,西城街道开展“文化社区”等;四是推进社区平安建设。充分依靠社区基层组织,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治安队伍综合治理网络。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各社区实现了“一区一警”,设立了“社区警务室”。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努力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使居民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目前全区成立的社区义务巡逻队达30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管理体制问题

一是社区组织领导体制不完善。按照《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的规定,社区建设实行的是以街道管理为主的组织领导体制。目前社区建设中办公场所规划实施、建设资金筹措、辖区企事业单位共建等问题,仅仅依靠街道和社区的力量是难以奏效的。

二是共建共享机制难实行。目前,社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医院、学校的服务及设施和闲置资源共建共享,听任所在单位领导意愿,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难以全面做到共建共享。公安、计生、劳动等网络资源自成一体,造成资源浪费和重复劳动。

三是社区组织管理职能行政化。社区组织管理一直实行的是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党支部 “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机构设置,履行的是偏重管理的“准行政机关”工作模式和以完成街道布置任务为主的“被动式”工作方式。除居委会以外,其它社会团体和中介性社会组织不仅数量有限,发育不足,而且缺乏专业性和自主性,没有形成社区特色。社区居委会除了《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日常工作外,还要承担街道、政府机关单位或部门交办的各种名目繁多的行政性任务。居委会实际上成为一级准行政组织,使得其根本无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自治功能。诸如向居民收取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涉及面广,征收难度大,大多数社区居委会仅完成任务的三份之一。居委会普遍反映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2、办公场所保障问题

目前,还有 12个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其中6个无办公场所,6个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见附表一、表二)。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没有同步规划建设。城建规划部门编制城市规划时,对新开发的小区没有预留社区居委会办公、活动场所建设用地,造成“无地”建设问题突出,如南城莲东小区和西陂龙岩大道、龙腾路沿线新开发的小区等。

二是相关文件内容不明确。市规划局《关于规范城市社区服务用房规划审批管理的通知》(龙政规〔2005〕147号)文件规定,从2005年开始,各开发小区按5万平方米以下的预留3%,5万平方米以上的预留2%作为社区服务用房,但由于该文件没有明确执行主体,这些要求都未能得到落实,部分新开发小区预留的社区服务用房包括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相当一部分小区把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简单地用物业服务机构用房替代,居委会办公场所被排除在外,造成社区居委会“无址办公”的问题普遍存在。如南城街道清泉社区居委会(所辖恒宝豪庭小区)、中城街道北关社区居委会(所辖阳光翠庭小区)等6个社区办公场所面积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标准。

三是社区办公用房审批手续难办。全区12个达不到省定社区办公用房标准的社区居委会,其中6个社区居委会有现成的土地可供新建办公活动场所,却无法取得城市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如:东城街道永兴社区居委会,在龙岩第二医院附近铁路边有一块160平方米的空闲安置地,可兴建居委会办公用房,但规划部门至今未审批同意。东城街道东宝社区居委会在老火车站附近有一块2亩地可建设居委会办公用房,规划部门已经批准,但用地指标至今无法办理;西城街道莲新社区有一块尚未开发的空地,规划部门也划出了社区居委会办公地址蓝线图,并办理了选址意见书,但在用地审批时无法办理红线图;中城街道北关居委会新建办公用房仅办理审批手续就用了30多万元,因无后续资金,只好搁置停建。

3、经费保障问题

一是社区办公用房建设资金严重短缺。2002年以来,市、区、街道和社区建设中虽已投入1000多万元,但年均投入仅130多万元,供需矛盾相当突出。按目前的规定,新建一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分别需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元、人防易地建设费28元,所占的建筑成本比例大。目前全区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达33个,占73%。这些居委会居财收入匮乏,仅依靠市财政对一个新建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补助10万元,根本没有能力解决办公场所建设问题。

二是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偏低。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待遇,其主任、副主任的财政性生活补贴原则上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50%;专职委员不低于区(市、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0%”,按2007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570元/月标准计算,我区社区居委会成员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但目前社区居委会主干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700元;一般委员每人每月享受财政性生活补贴为500元。与《纲要》要求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社区办公经费不足问题。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要求,各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居委会协助办理本部门业务的,要求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这些要求不能得到完全落实,增加了社区工作,也就加大了社区办公经费压力。目前,我区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主要是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每年下拨补助5000人以上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1万元,5000人以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8000元。这样的标准远远无法满足我区33个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要求。

四、建议

1、建立健全社区建设组织管理体制

一是创新组织领导体制。组织领导体制是从根本上保障社区建设的领导和管理的最重要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明确市、区两级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街道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管理、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领导组织体制和工作体制。针对社区用房建设、文化、环境、治安、卫生等等分属于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民政部门牵头的职能不能落实的现状,建议设立市和区两级社区建设管理局一类的政府机构,统一行使社区建设规划、建设、管理、检查、指导、协调职能,对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推进。

二是建立健全共建共享机制。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驻区单位参与城市社区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驻区单位自觉遵守、积极参与、热情支持所在社区的社区建设管理,主要包括驻区单位的文化、体育、科研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积极参与社区换届选举,参加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配合社区做好计划生育、治安管理工作,支持社区的公益事业建设,参加社区组织的志愿者队伍和志愿者活动。社区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驻军、大中小学校、厂矿企业、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要积极支持所在地社区的工作,参加所在地社区的活动,要主动与社区开展对口帮扶活动,帮助解决社区工作中的各种实际困难。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驻区各单位要将闲置资源无偿或低价提供给社区作为办公、服务和活动场所,要将单位的服务及活动设施无偿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事务共办、文明共建。打破公安、计生、劳动等部门分别建立信息网络体制,建议建立市、区各部门共享网络信息平台,减少和避免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

三是先行先试,完善社区功能。按照省、市的部署,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活动,在城区每个街道抓好1-2个社区试点,拓展社区建设内容,提高和谐社区建设水平。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任何级别的部门、单位,凡拟将其组织机构、社区挂牌、考核评比、办班培训、专项调查、报刊征订等事项以及社区职能以外工作进社区的,应持上级有关文件和具体实施意见,向所在区社区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委托给社区。未按要求申报审批的,社区有权拒绝或不执行。理顺市、区、街道、社区之间的关系,增强区和街道在管理区域性公益事业、公共事务以及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统筹协调能力。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政府职能部门不能把社区居委会当成自己的“下属单位”,层层向下压任务,坚决杜绝社区行政化。建议落实区委已经制定的政策,城市义务兵优待金由区财政统筹,减轻社区工作压力。

2、切实保障社区办公活动场所

一是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同步规划建设。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及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建议市政府牵头组织市规划、土地、民政以及新罗区政府部门,按照社区人口规模、城市功能区划以及“布点合理、选址适当、设置集中”的要求,尽快编制出台龙岩中心城市社区办公用房规划建设的政策性意见,力争居住区的规划与社区居委会设置规划同步进行,确保居委会办公用房有地选址,有地建设,尽快解决“无址办公”以及面积达不到省定标准的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同时提前规划预留即将新成立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地块(近期急需新建华莲、龙腾、东肖开发区等14个社区居委会,详见表三)。按照“五个一”(即一个社区服务中心、一个卫生服务站、一个警务室、一个文化阅览室、一个体育健身场所)以及预留一定的停车场标准来规划建设,独立建设,占地面积不少于1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

二是明确责任,建立社区办公用房保障机制。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帮助协调规划、土地、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民政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2005〕275号)以及《福建省城市建设纲要》、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加强对土地竞拍、小区规划、工程建设、商品房预(销)售、竣工验收备案及权属办证等环节的协调控制,确保社区办公活动用房规划建设、配套到位。

三是简化社区办公活动场所用地手续,减免费用。社区办公活动场所本身是城市公共设施,服务于市民,现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等费用,本身就是加重当地社区居委会的负担。因此建议市规划、土地等部门简化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建设各项审批手续,并且减免相关审批费用。

3、增加投入,确保社区各项经费

一是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保障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和社区服务。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应将社区建设与经济发展、农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重视和支持,建议每年从市、区财政预算中各安排300万元,建立社区建设发展基金,制定具体的社区办公用房建设、社区服务等费用支出规定,从根本上保障新建、改扩建社区办公用房,以及社区社会服务费用。与此同时,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推进海峡西岸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配置。对零星开发住宅区,开发商可按建设面积2-5%的标准折算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建设或购买社区配套用房”规定,建议市政府明确对新开发的住宅区,开发商按建设面积的5%的标准折算,向新罗区政府缴纳社区配套用房经费,专项用于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建设。

二是兑现并提高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根据《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试行)》规定,参照2007年最新调整的新罗区最低工资月标准,今年尽早兑现省要求的社区干部财政性生活补贴社区主干应为855元/月、一般委员741元/月。明年逐步提高,以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确保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实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如确需社区居委会承担或配合的工作事项,由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把关,通过街道办事处统一安排,并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对于超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职责范围,而必须由居委会协助的工作,要按照有偿服务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解决相应的经费或人员,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四是建议适当提高纯居型的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补助标准。

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基础。近几年来,**市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探索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较好地发挥了社区在推动经济发展、服务居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社区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推动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管理,更好地发挥社区功能作用,近期,市民政局组建调研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座谈讨论等形式,就当前我市社区建设的现状进行了调研。

一、**市社区建设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市认真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及《中共**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发z2011{26号)文件,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扎实推进社区建设的各项工作。截止20**年底,全市共设立社区居委会18个,管理居民185304人,其中,城区3个办事处设立社区居委会9个,7个镇设立社区居委会9个。社区居委会机构比照镇(办事处)直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增强社区建设的合力。200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社区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对全市社区建设领导机构、运行机制以及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完善了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机制和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各方支持、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

(二)加大投入,夯实基础,推动社区建设规范化运行。一是管事有人。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根据社区规模,按每个社区4—7人的标准,明确了社区工作人员职数。2012年,18个社区通过第二届换届选举产生106名居委会委员,其中84名专职委员,其余22名为兼职委员。为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每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分期分批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极大地提升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议事有场。采取规划选址新建、闲置资产改造、驻区单位共建等方式,通过政府“以奖代补”、对口帮扶、整合资金和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等措施,全市共投入社区建设资金1000多万元,目前已有16个社区办公用房达到了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了集办公、服务、活动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大楼,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社区各项功能不断完善,基本实现了社区活动有阵地、居民议事有场所、群众诉求有渠道。三是办事有钱。社区人员待遇、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市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保障水平。相关部门委托社区承担的行政工作,依据“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实行购买服务。20**年,市财政按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落实社区工作人员经费151.2万元,按每个社区3至5万元的标准落实社区工作经费89万元,落实部门工作进社区“费随事转”经费28.23万元。四是服务有网。按照“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将城区6个社区按照每300户左右的规模划分为123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了一名网格管理员,按照“一人一格、综合履职”的原则,负责公安、综治、人社、民政、计生、城管、食品安全七项信息采集和综合服务。网格化管理实现城区全覆盖,人、房、事、物、组织全部纳入网格管理范畴,社会服务进小区、进楼栋、进家庭,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的全方位、动态式、便捷高效服务格局初步形成。

(三)健全功能,优化服务,拓展社区工作新领域。各社区通过建立“一门式”服务大厅、设置居民小组、配备小组长和信息员,构建起较为全面的社区服务平台,基本具备治安防范、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设施和条件,并经常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社区“广场舞蹈”、“**舞”、“健身秧歌”等“夜市文化”丰富多彩,已成为城区和集镇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社区发动辖区居民,广泛开展“和谐社区”、“文明社区”、“无毒社区”等文明创建活动,组建社区安保队、普法宣传队、志愿义工队、法律援助队等群众组织,构筑义务巡逻、门栋关照、纠纷调解、普法宣传、帮教转化等社区治安网络和防控体系,使社区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二、目前全市社区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社区管理体制不顺。目前,社区建设工作由市创新办牵头负责,市创新办属非常设性领导机构,具体由市委政法委组织落实。由于市委政法委往往侧重于社区网络化管理,在牵头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方面缺乏力度。市民政局作为社区自治组织指导部门,无法进行牵头抓总。二是政府和社区职能不清。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职能部门对社区职责缺乏正确认识,认为工作重心下移,工作落实到基层,就是要将组织机构延伸到社区,把任务交给社区组织,导致社区居委会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各组成部门工作的操作层、落实层。一些本不该由居委会完成的事项也摊派给社区组织,社区干部每天8小时都要围绕着“上级任务”忙碌,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依法开展社区自治。三是考核不够科学。对社区评比考核,涉及党委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导致社区的工作业绩并不取决于居民会议和居民群众的认同,而是取决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同,偏离了社区作为基层自治组织的方向。

(二)社区工作任务繁重。社区居委会干部普遍反映,近两年来他们几乎没有双休,天天满负荷运转,已不堪重负。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各社区现承担各种工作职能和任务多达百余项,还不包括一些临时交办的工作。具体表现为“五多”:一是组织牌子多(20多块);二是台账资料多;三是承办保险多(10种),多数保险是群众不愿意购买的,但因各种保险都有任务指标,社区人员苦不堪言,甚至被群众戏言为“保险代言人”;四是专题活动多(10多种);五是检查考核多(20多项)。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居委会在考核评比迎检上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工作人员疲于奔命、顾此失彼。

(三)社区服务水平不高。一是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社区由于服务设施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服务平台建设没有及时跟上,在履行社会保障职能,特别是面向弱势群众的社区救助、社区安全、社区卫生等公益性设施发育不全。二是便民服务能力有待加强。目前,社区便民服务规模小、层次低,综合服务体系还没有完全形成,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内容和服务举措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自治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在建立社区民间组织和社区志愿者组织、开展居民互助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等方面还开展得不够,氛围不浓,量少面窄。

(四)社区党建工作亟待加强。一是党支部作用发挥难。主要原因是经费不足,按20个党员一个支部为例,全年经费1000元,只能保证每年组织党员开展春训、庆“七一”2次活动。二是无职党员的作用发挥难,主要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三是无有效管理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多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收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长期与组织失去联系应予以除名、开除党籍或受组织处分。但由于没有出台实施细则,社区党组织对这部分党员无法进行有效管理,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日渐弱化。

三、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社区是社会的基础。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从构建和谐社区抓起。根据科学发展的新形势、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社区建设的新情况,党委政府要按照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要求,健全社区工作机制、夯实社区工作基础、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37号)、《中共**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发z2011{26号)文件精神上来,切实增强社区建设的紧迫感。及时对全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牵头抓总,并明确专人,全面组织协调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社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平时对各成员单位履职情况实行常态化督查,为社区自治组织开展工作给予帮助和支持。建立社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驻区单位和社区建设责任单位为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定时召开联席会议,商议协调解决社区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推动社区建设协调发展,真正建立社区“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处议事、有章理事”的管理服务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共同推进社区管理服务的整体合力。

(二)规范运行机制。一是明确职能定位。制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社区工作规程,对社区所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责进行明确,确保社区应负责的具体事项、工作任务、工作责任清晰明了,杜绝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推诿扯皮等现象。二是规范工作运转。整合政府部门在社区的办事机构、人员和办公设施,实现社区工作有序、高效运转,理顺理清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社区与镇(办事处),社区与上级职能部门等各层面关系,完善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明确社区日常工作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社区工作考核体系,确保社区工作推进有力、奖惩有序。规范建立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公开、民主监督、民主评议等制度。三是切实减轻社区组织负担。要从严控制向社区组织交办工作任务,不得将应由部门自身承担的工作摊派给社区组织,不得随意在社区挂牌子或签订工作责任书。健全“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确需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必须报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通过签订协议、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方式,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委托社区组织承担;临时性重要工作和突发性重大事件,由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直接到社区组织实施。禁止向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达经济指标、创收上缴任务和违规收费。

(三)优化社区工作保障。一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应逐步加大对城市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一方面要改善社区工作条件,尽快解决少数社区办公用房不达标的问题;另一方面要重视社区公共建设,把社区建设纳入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把社区公共设施纳入城市功能配套的总体布局,不断改善社区人居环境。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规范进人渠道,不断优化年龄、知识、性别结构。建立社区工作人员长效培训机制,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建立和落实奖励机制,对社区书记、主任、工作人员达到一定条件的,适时解决政治和经济待遇,使广大社区工作人员生活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休有供养。三是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借鉴外地经验,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以单位共建、有偿服务和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社区办公经费划拨和使用情况的审查监督,确保按期足额拨付并做到专款专用。

(四)强化社区服务职能。一是突出工作重点。以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需求为导向,有重点、有计划地做好社会保障、医疗保健、文化娱乐、创业就业、帮老助残、便民利民、群防群治、法制宣传、民事调解、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服务,通过强化服务功能,赢得居民和社会的认可,不断增强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二是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培育居民的社区意识,充分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畅通社区事务的参与渠道,不断完善社区事务听证、民情恳谈、议事协商、居民评议等民主程序,同时要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社区民主自治的规范运作机制,使社区建设真正步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规范化轨道。同时,要积极培育群众性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社区慈善等活动,不断提高居民自我服务的能力。三是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经常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社区文体娱乐活动,活跃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把“四城联创”的气氛营造得更加浓厚。

(五)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明确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切实加强社区党建工作。要认真做好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和党支部工作宣传栏等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创新社区党组织设置,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积极探索社区在职党员、流动党员、困难党员、老党员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运行制度,经常性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建立社区党组织与居委会、离退休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协调共推机制,以社区党建工作带动居委会、离退休管理工作,合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建立社区党建工作与居民群众的双向互动机制,实行“社区党建议事会”制度,由社区党组织代表、居民群众代表等共同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倾听社情民意,讨论解决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有关事项。

第三篇: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调研报告

一、黎川县日峰镇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理念

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是地域性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建设。从本质上来讲,它是一种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建设,它既要以服务和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生活质量为中心来开展建设,也要以培养和提高居民的互助意识、自主意识,增强居民的社区归属感和社区参与度,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中心来开展建设。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本质内涵,恰好体现了小康目标的主旨。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理念,可以概括为“人本、互助、自主”六个字。“人本”体现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和价值目标,“互助”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的伦理原则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自主”体现了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实践的必然要求。“互助”,即人际间的相互关爱、合作与帮助。“人本”,即以人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根本。

(二)日峰镇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要求,黎川县以“七进社区”为载体,不断完善社区整体功能,优化社会服务,提升社区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取得明显创建成果。日峰镇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基本工作思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坚持抽象的往具体抓、虚的往实处抓、软任务往硬处抓,虚功实做、真抓实干,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自1998年以来,我县已连续四届荣获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去年又申报参加第二届江西省文明城市创评,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推向深入。xx年日峰镇南门社区等4个社区被评为市级文明社区,日峰镇日峰社区等4个社区被评为县级文明社区。

二、日峰镇落实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成效显著。

自1998年以来,我县已连续四届荣获全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城。今年又申报参加第二届江西省文明城市创评,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推向深入。4月29日召开了黎川县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制定下发了《城区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黎川县“门前三包”管理责任手册》、《黎川县城垃圾袋装化管理暂行规定》等,彻底改变了县城“脏、乱、差”现象,使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投入83万元对城区主要路段和重点建筑进行亮化,使县城夜景更加美丽;重点实施城市建设十二大工程,并分别成立了工程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投资100多万元,新安装红绿灯二处和43组太阳能黄闪灯,进一步规范了城市交通。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创评,县国税局等7个单位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县财政局等28个单位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县实验小学等18个单位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日峰镇南门社区等4个社区被评为市级文明社区,日峰镇日峰社区等4个社区被评为县级文明社区;黎川县供电局等10个行业被评为市级文明行业,黎川县移动公司等4个行业被评为县级文明行业。今年推荐黎川县移动公司等7个单位参省级文明单位创评。

(二)、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医疗、文化以及社会保障及社区活动。

为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县设立了日峰镇东方红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定点、定期为居民进行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对社区内私人诊所卫生标准、收费标准、服务进行指导,同时对社区内已退休的医护人员进行调查摸底,选择10名身体好、热情高的老医师、老护士组成社区老年义诊室、医疗志愿者服务队。每年定期对辖区内少儿、老人进行体检,为妇女进行妇科病普查,不定期为少儿接种疫苗和疫情宣传。我县成立了由100多名老年人组成的“夕阳红”腰鼓队健身队、门球队,组织青年农民组建龙舟队和舞龙、舞狮队,还组织辖区中小学生自愿成立了少年合唱团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每逢“七一”、“八一”、“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庆日,由居委会牵头,社区文艺团队配合,开展“警民共建文明社区联欢会”、“迎春晚会”、“端午龙舟赛”等主题活成立了社会保障中心,配备了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

我县还成立了退休人员管理中心,为本辖区离退休人员建立了详细的档案资料。社会保障中心对辖区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摸底,对每个人的特长、年龄、联系电话等逐个建立了台帐。每年不定期召开社区个体私营企业业主会,为下岗、待业人员寻找就业岗位,解决他们后顾之忧。

(三)、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并抓好形成了一批名牌项目,效果明显。在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局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开展了“知荣辱,树新风”读书竞赛活动;以第五届中小学和幼儿艺术节为契机,开展了中小学书画展、中小学文艺汇演、“爱我家乡,兴我家乡”演讲比赛等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组织中心学生开展了祭扫烈士墓、参观革命旧址、瞻仰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注重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下发了“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做人民满意教师”活动的实施意见,广泛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依法取缔了无证网吧4家,有效净化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开展经验交流,先后又有一批质量高的经验文章在省市精神文明简报和江西文明往上发表。

三、日峰镇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县文明社区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不少小区的面貌都有了新变化、新气象。但也应看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这次调查收集到包括群众反映的不满意问题,归纳起来有8个方面30条意见。

在环境整治方面,有的小区环境不美、整治不力,违章乱搭盖;城乡结合部和一些背街小巷卫生状况差;近来养宠物风盛,有些居委会辖区内几乎每幢楼都有人养宠物,主人带宠物在绿地拉屎拉尿,影响卫生,甚至还引发邻里纠纷;有的外面挂着文明楼院牌匾,而楼内的走廊过道乱堆放较为严重;有的地方乱写乱贴小广告,随处发放药品、保健品的小报;市区又出现了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有的地方占道摆摊设点比较严重,高空抛垃圾、泼污水的现象也屡禁不止等等。

在社会秩序方面,反映治安联防不够,偷盗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反映捡破烂的人随意出入社区,在收回100份调查表中有89%的群众迫切要求设立治安岗、治安巡逻队和报警电话。有的反映沿街乞讨和算命现象不少,很不文明。

在县民教育和社会风气方面,有的反映邻里关系冷淡,“老死不相往来”状况还在不少地方存在;有的市民素质低,不讲公德,随意损坏公物,破坏公共绿地;公益活动少;对孤寡老人和困难户帮扶不够;文明宣传和科普宣传不够;对不道德的行为,处罚也不力;对外来人员,缺乏必要的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有的评选出的文明楼院名不符实;文明市民学校开课不够正常等等。

在便民服务方面,在“六小”不健全的地方,群众突出反映要建立社区医疗服务诊所,设立24小时通宵店,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成立婚姻介绍所等。

在文体娱乐方面,有的反映社区文体活动不够丰富多彩,有的提出不要把小区的活动室变为麻将室,麻将成风是一种公害。在设施建设方面,反映经费投入不足,社区环境建设欠帐较多,有的小区缺少为群众休闲、健身的公益场所,托幼所托老所不配套,公厕少;有的`提出要改造社区的下水道,更多的群众提出要求要在社区内铺设步行彩色道板,但都难以得到解决。

四、解决以上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1、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建立高素质的社区工作队伍。社区组织是在党的领导下的社区居民依法自治组织。建议按民政部的方案,健全相应的社区组织。

一要加强社区党建。成立由社区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社区党组织,并因地制宜解决其活动场所、办公经费等问题。

二要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即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改变过去那种从退休人员、亲朋好友中招聘居委会干部的做法,抓住机构改革、高校分配制度改革、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采取组织选派、公开招聘、群众推荐等方式,选拔一批政治素质较高、熟悉社区管理、善于组织群众的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有事业心、有专业特长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工作队伍中去。

2、建立健全投入机制,落实社区建设经费。近年来,我县在社区建设投入上相当有限,严重的财力不足,经费缺乏,制约了社区的发展。

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社区建设资金的投入,将社区建设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的盘子,做到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同时出台优惠政策广泛吸收社区资金和民间资金发展社区建设事业;

二是各级政府的计划、财政、建设、劳动等部门要将社区建设基础设施的立项、资金、用地、劳动力等纳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优先解决;

三是各级党政领导都要重视和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关心居委会干部的生活,解决他们的工资、医疗、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各种社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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