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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2022-03-29 12: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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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大量农村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数量不断增多,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相关问题,提高对这一弱势群体的关注,探索有效解决留守妇女儿童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逐步建立健全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营造共同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优化留守妇女的生存发展环境及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环境。__区妇联深入笔架山乡、新市渡镇、会龙山街道、牌口乡、__桥镇等单位,通过发放情况统计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对这几个乡镇街道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现状及如何建立关爱服务体系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现状汇报如下:

__区位于__偏北,总面积1278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5个街道和__工业园,总人口85.77万,其中女性40.2万人,占46.87%。全区现有17个乡镇(街道、工业园)

目前,我区共有人口85.77万人,妇女40.2万人,占总人口的48.84%,其中留守农村妇女31320人,留守妇女占妇女总数的7.8%;0-18岁儿童共159178人,其中留守儿童5648人,占儿童总数的3.5%。

1、从年龄特征看,以中青年妇女为主。

2、从文化程度看,以初高中水平为主。留守妇女大多文化偏低,小学文化程度1970人,17.4%;初、高中文化程度8965人,占79.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只有385人,约占3.3%。

3、从分布地域看,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村。如__桥镇共28个村,__寺村,留守妇女为1326人,占全镇留守妇女人数的11.8%;沛林村1405人,占12.4%.

4、从所从事的生产活动看,以低技术含量劳动为主。从抽样调查的结果看,留守妇女从事种植业约占47%,就近打工占36%,从事养殖业、加工业、营销业等,只占15%。

5、从留守原因上看,以照顾老人孩子为主。调查显示,养育孩子、陪孩子读书、在家照顾老人的8716人,占77%;以农业生产为家庭经济主要来源1132人,占10%;因城里找不到合适工作、生活费用太高等1472人,占12.9%。

1、从留守类型看,父母双方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为710人,占26.8%;父母单方在外务工的有1935人,占73.1%,其中父亲外出务工1817人,占68.6%,母亲外出务工105人,占4%。留守儿童中,学龄前儿童为1067人,占40.3%;小学阶段儿童1088人,占41.1%。

2、从监护方式看,单亲监护1906人,占72%;祖辈监护728人,占27.5%;其他人监护14人,占0.5%,均有监护人。

3、从家庭收入看,大多在农村人均收入水平线下。抽样调查的结果看,66%的留守儿童家庭年人均收入在6000元以下。

1、受教育程度和增收致富能力相对较低。 调查中显示,47%的留守妇女以自家承包地从事种植业为主,家庭中男劳力外出后,很多妇女不懂机械操作技术,使农业生产呈现出简单生产的特征,依靠科技致富的比例偏低。三分之一留守妇女的家庭经济状况处在我镇农村平均线以下。

2、劳动强度大,家庭负担较重。被调查的留守妇女中,50.42%认为当前面临的第一大问题是劳动强度大。调查中,留守妇女家庭赡养的老人在2-3位的为6893户,占60.9%,家庭赡养老人在4位及以上的3702户,占32.7%。扶养孩子1位的10052户,占88.8%,2-3位及以上的815户,占7.2%。据统计,有30%以上留守妇女的丈夫每年回家探亲一次,有15.6%的每2年回家探亲一次,有1%留守妇女的丈夫3年以上才回家探亲1次。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生产劳动,又要料理家务,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教育未成年的孩子,每天用于家务劳动、子女教育、照顾老人的时间平均为5小时,承担家务劳动强度较大,负担较重,使留守妇女的身体健康受到较大影响。

3、人身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维权意识差。一方面,农村个别无业男性好逸恶劳,把目光盯在留守妇女身上,用不健康的语言和动作对其进行骚扰;另一方面,部分犯罪分子利用留守妇女丈夫外出打工的空子,趁机盗窃其家庭财产。而多数留守妇女因教育程度、封建传统观念等原因,维权意识和能力较差。

4、素质提升机会和精神文化活动匮乏,造成留守妇女儿童教育、生活质量不高等多重问题。留守妇女大多年龄在30-50岁,文化水平低,没有一技之长,经济上不宽松,家务劳动时间长,无暇参加各类培训。闲暇时节,最多的娱乐便是串门聊天、看电视,文化生活相对比较匮乏。由于文化程度低,在子女上学和教育问题上不能给予太多指导,而且承担田间劳动和家务劳动,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教育子女力不从心。调查中发现,由于家庭教育和亲情关爱的缺失,留守儿童学习成绩大多一般,缺少课外读物、活动器材,课余生活枯燥,而且在留守儿童家庭中,祖辈监管或单亲监管,多数为父亲和母亲的角色全由母亲一人承担,这种家庭角色的缺位,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引导、心理发展、健康成长等产生巨大的影响。

5、夫妻交流减少,婚姻关系不稳定。由于丈夫长年在外打工,家庭生产生活全部落到留守妇女一人身上,除了高强度生产劳动对身体的伤害外,精神上的负担也威胁着留守妇女的健康。家庭只剩下了老人、儿童和妇女,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使留守妇女缺乏安全感,精神压力变大。此外,由于夫妻长期两地分居,双方沟通交流较少,多数存在婚姻家庭危机,留守妇女忍受着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负担。在抽样调查中,86.2%的留守妇女当前最主要的需求是“夫妻团聚过稳定的家庭生活”。

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是当今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带来的问题,这是一个时期内长期存在且无法回避的问题。 妇联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妇联组织与妇女、儿童和家庭有着天然的联系,__区妇联积极发挥妇联组织优势,探索有效途径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

近年来,区妇联始终坚持源头参与,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运用妇联组织话语权和影响力,为

区委、政府建言献策,将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工作纳入了《__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xx――20xx)》和各级政府考核机制。区妇联并与有关部门多次开展了留守妇女儿童专题座谈活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结对帮扶管理制度和工作考评制度,由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留守妇女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为方便农村少年儿童,同时适应农村教育事业未来发展规划,__区在全区每个乡镇都建立了一所乡村学校少年宫,乡村学校少年宫坚持“特长+特色”发展,在配合学校教育的基础上开设特设兴趣课,使农村留守儿童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区教育局出台了《__区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办法》,确保了农村留守适龄儿童全入学,义务教育阶段退学率为“0。对特困留守儿童,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逐步提高贫困生生活补贴。各农村学校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注、监管,广泛开展亲子教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促使健康自信成长,有效填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

区妇联组织各乡镇妇联加大对留守妇女儿童的培训力度,提高她们全面发展的素质与能力。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大力实施女性素质提升工程,根据留守妇女的特点,安排培训内容,加强参政议政、实用技术、心理健康、卫生保健、科学素养及家庭教育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帮助她们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文化修养,培养她们优秀品格和健康心态。为了帮助更多的妇女和家庭实现家门口就业的愿望,同时从源头上减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现象的存在,区妇联围绕“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与劳动部门联合实施“春风行动”,连续多年举办“春风送岗位”招聘会,在招聘会上设立关爱女性就业服务台,积极为留守妇女提供项目信息、就业岗位和致富门路,20xx年、20xx年连续两年为留守妇女提供工作岗位近5000个,并与有关部门推进妇女小额信贷工作,为有一定创业经验、能力的留守妇女提供小额贷款2945万元。

区妇联发挥区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各街镇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以及各村、社区妇女儿童维权咨询点等三级维权网络作用,在每个乡镇妇联建立维护妇女权益服务站。安排法律、心理咨询、婚姻家庭等义工,直接面向基层,倾向留守妇女,进行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课题,为广大留守妇女群众提供咨询、进行帮扶。在三八维权周活动中,开展维权知识下乡活动,今年3月份在岳家桥镇举行了一场反家暴培训暨妇女维权知识下乡抢答赛。该镇22个村共200名妇女参加学习并参与比赛。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比赛:请记住我站域名等形式,进一步宣传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了农村妇女的维权法律意识。

立足拓展救助领域,延伸救助服务,发动社会力量为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困难群体,送温暖、送健康、送服务。做好扶贫帮困工作,缓解困境家庭生活压力。区妇联开展了救助贫困留守妇女活动,全区共救助贫困留守妇女20人,救助金额2万元,在岳家桥镇学校开展“手拉手献爱心,心连心促成长”留守儿童活动,发动女企业家捐款捐物3万余元,对岳家桥镇60名特困留守儿童进行慰问,号召家庭和社会重视留守儿童学习生活,让他们得到更多的关爱;区妇联结合“三访三化”工作开展为广大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利用春节、六一节、中秋节、开展贫困单亲母亲、留守儿童的慰问帮扶工作。

区妇联组建巾帼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各乡镇妇联联合劳动、综治、计生、学校等部门大力培育和发展家庭教育、维权服务、心理咨询、家政服务等志愿服务队伍,广泛调动社会爱心人士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为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提供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妇女健康行动,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保健水平。大力培育发展农村妇女文体健身团队、全区17个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广场舞队、秧歌队,引导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加文明、健康、向上的方体活动,丰富农村留守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

由于留守妇女儿童问题具有长期性、广泛性、复杂性的特点,所以目前我区在关爱留守妇女儿童方面所做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作为基层妇联应发挥优势,做实做好留守妇女儿童工作。

1、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力度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农村文化设施缺乏,全区没有一所专门的“留守儿童之家”,所有的儿童之家是依赖乡村图书馆和妇女之家开展活动的,乡村少年宫仅建立在乡镇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镇区学校,大部分边远农村学校的留守儿童享受不到。政府需加大投入力度,定点建立留守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大多比较差,很多学习没有寄宿条件,这样使得留守儿童在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况下,学校老师的教育功能不能有效的发挥。因此,政府要加大教育的投入,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尽量为留守儿童提供食宿便利,使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生活成长,以对缺少的家庭教育予以补偿,让留守儿童在同龄群体中感受到生活的快乐。同时也便于对其实行相对封闭的管理,减少留守儿童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2、了解实情,把握需求,增强留守妇女儿童关爱的针对性。乡镇妇联组织要发挥村妇代会作用,对本村留守妇女和儿童尤其贫困留守妇女儿童逐户进行全面摸查,登记造册,切实掌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信息库,通过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的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和解决这些家庭面临的问题。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将惠民好政策宣传出去,提供投资少、见效快的相关致富项目,使务工人员可以在家门口创业就业,从而减少留守妇女儿童的数量,进一步维护社会和家庭的稳定。针对大多数留守妇女创业缺少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加大信贷助推、岗位助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力度,增加留守妇女创业就业机会,促进留守家庭关系稳定。

3.创新活动载体,发挥阵地职能。充分发挥妇女阵地的作用,拓展实施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的载体和平台。要充分发挥农村女委员、妇代会主任的作用,利用广泛覆盖的“妇女之家”、“维权服务站”,对留守妇女儿童加强教育引导,面向留守妇女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帮助留守妇女提高身心素质,增强致富本领;要深化对留守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充分利用妇联组织的健康婚姻大讲堂等活动,对留守妇女进行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切实加强对她们的人文关怀;要通过各种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让留守妇女儿童积极参与进来,搭建活动平台,丰富留守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

4、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健全留守妇女儿童关爱体系。要把热心公益事业、乐于服务他人的巾帼志愿者组织发动起来,定期走访慰问留守妇女儿童家庭,进行情感关爱、行动帮扶等;探索建立农村妇女互助小组,在留守妇女集中的地方,成立互助组,让她们生产上互帮、生活上互助,心理上共慰;组织村妇代会主任、妇代会成员、妇女代表、致富女能手、种养殖大户等对生活贫困和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留守妇女和家庭进行定点、重点帮扶,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5、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营造开展关爱留守妇女儿童行动的良好氛围。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作为参与农村社会管理与创新的重要切入点,结合各自实际,坚持因地制宜,真正使关爱行动落实到基层、见效于留守妇女儿童。要鼓励和支持基层的创新实践,调动留守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参与热情,及时总结推广来自基层开展关爱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在关爱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为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的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篇:全国妇联统计留守儿童调查报告

一、研究目标与方法

1、研究目标:一是全面准确把握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的数量、地域分布等基本状况;二是分析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识他们的分层特征和需求差异;三是针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制定落实和发展完善相关政策服务。

2、对象界定:本文所指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从农村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的农村地区,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儿童。本文所指流动儿童是指随务工父母到户籍所在地以外生活学习半年以上的儿童。儿童年龄界定在18岁以下(0-17岁)。

3、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定量研究部分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段成荣教授等承担,在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长数据中抽取126万人口样本量,对其进行统计分析和推断,把握留守流动儿童的数量、区域分布、年龄及性别特征等。定性研究由全国妇联特聘专家王梦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郑新蓉教授、湖南农业大学高志强教授等承担,主要通过文献研究以及实地调研,客观分析留守流动儿童成长发展中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出对策建议。

二、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的总体现状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整体情况和基本特征

1、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六千万,总体规模扩大

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与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

2、农村留守儿童年龄结构发生变化,学龄前儿童规模快速膨胀

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0-5岁)达2342万,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38.37%,比2005年的学龄前农村留守儿童增加了757万,增幅达47.73%。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规模为2948万,其中小学(6-11岁)和初中(12-14岁)学龄阶段儿童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分别占32.01%和16.30%,规模分别为1953万和995万。与2005年相比,小学和初中学龄阶段留守儿童分别减少了89万和226万,共减少315万,降幅为9.65%。大龄留守儿童(15-17岁)占农村留守儿童的比例为13.32%,规模达813万,比2005年减少了199万,降幅为19.68%。可见五年间,学龄前留守儿童规模快速膨胀,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减少,大龄留守儿童规模明显收缩。

3、农村留守儿童与城乡流动儿童性别比总体差别不大,分年龄段比较差异明显

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54.08%,女孩占45.92%,性别比为117.77。与农村非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比较,总体性别比差别不大(农村非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性别比分别为117.25和116.39),但分年龄段性别比结果存在差异。

4、农村留守儿童高度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但广东、江苏等东部发达省份比例也很高

留守儿童在各地之间的分布很不均衡。其主要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广东、湖南等劳务输出大省。四川、河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大,占全国农村留守儿童比例最高,分别达到11.34%和10.73%。其次,安徽、广东、湖南的农村留守儿童规模占全国百分比也很高,分别为7.26%、7.18%和7.13%。以上五个省份留守儿童在全国留守儿童总量中占到43.64%。另外,从农村儿童中留守儿童所占比例来看,重庆、四川、安徽、江苏、江西和湖南的比例已超过50%,湖北、广西、广东、贵州的比例超过40%。可见,农村留守儿童广泛分布于中西部省份,同时也分布于江苏、广东等东部发达省份。

5、近1/3农村留守儿童与祖父母一起居住,有3.37%的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

调查显示,46.74%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都外出,在这些孩子中,与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占32.67%;有10.7%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值得注意的是,单独居住的留守儿童占所有留守儿童的3.37%,虽然这个比例不大,但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基数大,由此对应的单独居住的农村留守儿童高达205.7万,这是要特别给予关照的留守孩子。

6、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总体状况良好,部分中西部省份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情况需引起重视

6-11岁和12-14岁的农村留守儿童在校比例分别为96.49%和96.07%,表明他们绝大部分正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总体状况良好,但部分中西部地区的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状况相对较差。

7、母亲外出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祖父母隔代照料面临诸多挑战

农村留守儿童不同的监护人对其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未来发展都会产生不同影响。数据显示,母亲外出,单独与父亲一起居住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达5.12%;父亲外出,单独与母亲,或与母亲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均较低,分别为3.13%和3.11%。

所有隔代照顾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平均年龄为59.2岁,56%的年龄在60岁以下,绝大部分在50-59岁之间,甚至有12%的祖父母年龄在50岁以下。但是,隔代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很低,绝大部分为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有8%的祖父和25%的祖母未上过学。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祖父母在抚养和教育留守儿童时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

(二)城乡流动儿童的整体情况和基本特征

1、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数量大幅度增长

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0-17岁城乡流动儿童规模为3581万,在2005年基础上增加了41.37%,且有增长的趋势。在这些流动儿童中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的流动儿童占80.35%,据此全国有农村流动儿童达2877万。

2、各年龄段城乡流动儿童的规模都在快速增加,大龄流动儿童增速最快

流动儿童在各年龄组分布比较均匀。学龄前流动儿童(0-5周岁)规模达到981万,占流动儿童总数的27.40%,与2005年相比,增幅达38.59%。小学(6-11周岁)和初中阶段(12-14周岁)学龄儿童在流动儿童中所占比例分别为27.89%和13.21%,规模分别为999万和473万,与2005年相比,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共增加347万,增幅为30.83%。大龄流动儿童(15-17周岁)占流动儿童比例为31.51%,规模达1128万,比2005年增加429万,增幅为61.43%。可以看出,与2005年相比,各年龄段的流动儿童规模都在快速增加,以大龄流动儿童增加的速度最快,学龄前流动儿童增加速度较快,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增幅相对较小。

3、城乡流动儿童与农村留守儿童性别比总体差别不大,分年龄段比较二者性别比呈此消彼长趋势

流动儿童总的性别比为116.39,与全国儿童、农村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性别比基本无差异。但是分年龄来看,性别比随年龄变化的模式非常不同,这在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两个群体之间对比明显。3-5岁学龄前和6-14岁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性别比明显高于留守儿童;14岁以后流动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性别比差异逆转,流动儿童性别比低于留守儿童,17岁的流动儿童性别比甚至跌到100。这种对比正好与学龄阶段对应,从儿童进入幼儿园起,到进入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中男孩比例始终高于农村留守儿童男孩比例;到15岁接受完义务教育后,流动儿童中女孩的比例提高。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性别比的差异体现了流动人口在选择携带子女一起外出时存在的性别偏好。

4、流动儿童高度集中在中东部发达地区,但部分中西部地区流动儿童在当地城镇儿童中所占比例也比较突出

全国31个省区市均有一定数量的流动儿童,而且在少数几个省份高度集中。流动儿童最多的省份是广东,占全国12.13%,规模达434万,远远高于其他省份。数量较多的还有浙江、江苏两省都超过200万人,四川、山东、河南、福建流动儿童也都超过150万人。流动儿童最多的这七个省份占全国流动儿童百分比之和为45.71%,人数之和达1637万人。部分地区流动儿童占当地儿童比例很高,上海市每10个儿童中就有4个是流动儿童,北京和浙江每10个儿童中有3个是流动儿童。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流动儿童在当地城镇儿童中所占比例也异常突出,如宁夏、新疆、青海和贵州分别高达41.76%、41.50%、35.79%和34.43%。

5、县内跨乡流动的儿童占全部流动儿童的比例最高,跨省流动儿童比例位居第二

跨省流动儿童占全部流动儿童的30.11%,省内跨市占18.80%,市内跨县占12.83%,县内跨乡占38.25%。具体到各个省,流动儿童的类别构成差异较大。北京、天津、上海的流动儿童以跨省流动儿童占主导,所占比例超过90%,浙江跨省流动儿童比例高达61.95%,广东和新疆的比例都超过40%。部分省份的流动儿童则是以省内流动为主,如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和贵州等省份,省内流动儿童比例占90%以上。

6、多数流动儿童属于长期流动,平均流动时间3.74年

城乡流动儿童在户口登记地以外地区“流动”时间平均为3.74年,7-14岁流动儿童中约1/3流动时间在6年以上。0-6岁流动儿童在外流动的平均年数占他们年龄数的比例高于50%,说明这些儿童自出生以来有一半时间在现住地居住。0-14岁的流动儿童平均外出流动的时间随年龄而增长,15-17岁流动儿童的平均流动时间下滑,大龄流动儿童外出流动时间相对较短。

7、城乡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条件改善,学前教育和后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问题亟待解决

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流动儿童有机会在校学习。其中低年龄的流动儿童,少数存在入学晚的问题。高年龄的流动儿童,存在完成义务教育前终止学业的情况。学前流动儿童有入园难的问题。接受完义务教育选择继续在居住地读高中和考大学的流动儿童面临着许多困难。“有异地高考需求的流动儿童”在个别省份十分集中,广东、北京、上海排在前三位。

三、本次调查的几点启示

通过此次研究我们可以看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留守儿童面临的亲情缺失、生活抚育、教育监护、安全保护等问题,以及流动儿童面临的平等接受教育等问题得到一定缓解。但这些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且新的问题仍在不断出现。此次研究掌握的留守流动儿童的总体状况、基本特征、变化趋势,使我们对问题有了更为清晰的了解,从中也探索出一些新的规律,获得一些新的启示。

1.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必须高度重视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城镇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落后的农业国向现代化工业国转变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城镇化正在快速推进,2011年我国城镇人口达6.91亿,城镇化率上升到51.27%。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由于长期形成的二元结构及由此衍生的制度、法规、政策、社会心理都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因此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将长期存在。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0-17岁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共有9683万,这近一亿儿童的规模,每年还以一定的速度在扩大,是一支不可忽视的群体。认清形势,坚定信心,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做好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对于推进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会发挥重要作用。

2.构建减量化机制与完善关爱服务机制相结合,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有效途径。父母监护是儿童社会化过程中的重要因素。由于与父母长期分离,亲情缺失,家庭教育弱化,留守儿童的`生活质量、生理和心理健康状况、成长环境均劣于受父母监护的儿童。调查表明,留守儿童最大心愿就是与父母团聚,使自己不成为留守儿童。因此加快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吸引外出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鼓励、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外出农民工带着子女举家进城,使更多农村儿童能够在父母身边成长,减少农村留守儿童总量;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完善留守儿童法律保护和关爱服务长效机制,动员学校、社区构建关爱网络,落实管护与人文关怀至关重要。

3.消除制度、经济和社会文化的排斥,是流动儿童融入城市的关键。调查显示,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时相比,流动儿童数量大规模增加,2000-2005年五年增加了551万,增幅为27.80%;2005-2010年五年增加了1048万人,增幅为41.37%。但流动儿童在城市生活并不意味着完全融入城市,他们面临经济与福利制度、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排斥,融入城市存在多方面障碍,打破户籍制度造成的二元化体制,实现城乡一体化是消除城市隔离的关键。市民与农民工、城市儿童与流动儿童的互动交往,多种文化的包容,将会使流动儿童真正融入城市。为此,学校、社会和家庭都应为儿童城市融入与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4.关心不同性别不同年龄段儿童的特殊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工作。调查发现,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性别有此长彼消的相关现象,这显示出了家长的“性别偏好”。学龄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中,留守儿童的性别比低,流动儿童的性别比高,说明家长往往带男孩进城,把女孩留在家乡,让男孩享用较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而在16-17岁大龄儿童中,流动儿童的性别比低,留守儿童性别比高,说明家长会选择刚完成义务教育的女孩进城,让其早早就业,由此导致她们只能进入技术含金量低的、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或传统服务业,缩小了女孩向上发展的空间。按年龄分析,留守婴幼儿有母亲哺乳、科学养育的需求。6-7岁有按期入学的问题。而大龄流动儿童有完成义务教育后继续高中学习和异地高考的需求。这些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细化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在开展工作时加入性别分析视角,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需求。

5.强化父母的法定监护责任,完善监护制度。调查显示,接近半数的留守儿童不能和父母一起生活。近20%的务工父母在儿童1岁前外出,其中30%在儿童出生1-3个月外出,相当数量留守婴儿由于母亲外出不能得到足够时间的母乳喂养。因为和父母的长期分离,留守儿童生活照顾、安全保护和接受教育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亲情缺失,会造成一生无法弥补的缺憾。还有,统计显示,有3.37%的留守儿童在父母外出后,自己单独居住和生活,这对儿童的生存状态留下了潜在的危险。为了减少因父母缺失给儿童造成的有形的和无形的伤害,首先应在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等方面强化父母的法定监护职责,探索监督和保护父母尽职尽责的渠道和办法,切实保护留守儿童的福祉。

四、解决农村留守、城乡流动儿童问题的对策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关心关怀他们的健康成长。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各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采取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关爱活动,扎实推进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成长环境不断优化。针对此次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法律政策体系。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障儿童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强化父母法定监护责任,探索有偿代理监护制度,填补留守儿童监护缺位。逐步修订建立在二元结构基础上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与户籍管理相联系的住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政策法规,保障农民工及其子女能够平等享有公共服务资源。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已有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制定并落实农民工带薪休假等制度,切实保障他们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

2、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作为现阶段的重大社会问题,应纳入留守流动儿童集中地区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将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总体部署,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建立有效的领导协调机制,健全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将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共建共享的留守流动儿童动态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将农民工家庭在经济、教育、健康等诸领域的监测评估指标纳入政府部门常规统计之中。开展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探索实践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的有效模式。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大力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出台免税、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业。

3、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的关爱网络。进一步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按照适当比例配备生活及心理辅导教师,并将其纳入学校编制中。在留守儿童集中的每个村、社区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托管、心理辅导、家庭教育指导,开展课外活动。以乡规民约的方式推行农村儿童监护人监督制度,建立邻里互助组,对法定监护人、委托监护人的监护进行监督。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问题,有关方人员迅速介入并妥善处理。

4、进一步加强家庭和社区干预。家庭是促进儿童发育、保障起点公平的重要场所,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点和基石,建议在相关国家规划和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中,把儿童尤其是婴幼儿的家庭和社区支持作为重要内容,实施相关项目,以社区、村为基础建立亲子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和儿童早期综合发展服务。

5、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对一个人成长发展至关重要,留守流动幼儿数量庞大,应特别关注这一儿童群体的成长发展。进一步加大城乡托幼机构建设,增加公立托幼机构的规模,使更多的留守流动幼儿接受学前教育。降低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同时建立多种灵活简便的托幼机构,加强对其规范管理。为农民工子女入园设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对困难流动儿童给予入园补贴。对于接收流动学龄前儿童多的地区,中央可通过适度的转移支付,帮助流动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6、关注大龄留守流动儿童的需求和困境。对于大龄留守儿童,特别是无人监管的留守儿童,建立长效帮扶和管护机制,对他们成长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教育指导。针对大龄流动儿童教育需求,稳步出台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异地参加中考、高考制度的相关政策,使更多的流动儿童能够在生活城市接受高中教育。利用流入地教育资源,建立大龄流动儿童和农民工补习教育制度,帮助他们巩固基础知识,培训融入城市所需的基本技能和职业技能。

7、促进流动儿童城市融入与社会适应。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消除基于城乡、户籍身份等方面的歧视和偏见,倡导社会平等的价值观,尊重多元文化,尊重儿童权利和公民权利。大力开展城乡儿童手拉手等活动,增进城乡儿童的相互沟通和理解。把农民工的家庭教育指导、卫生保健、社会救助等纳入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建立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模式和服务网络。

第三篇:农村留守儿童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全县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现状,进一步做好关爱帮扶工作,__县妇联通过走村入户、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全县农村留守妇女及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调研,报告如下:

__县位于__省西部,____族__族自治州中部偏东,是集“老、少、边、穷、山、库”于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县辖12个乡镇、140个村,总人口14.45万人,其中女性人口6.92万人,18岁以下人口2.76万人,通过调查,__县留守妇女约为2.78万人,在年龄特征上,20―30岁的占14.25%,31--40岁的留守妇女比例较大,占留守妇女的47%。40―50岁的占38.75%;在家庭人口规模上,留守妇女所在的家庭人口多数在3-5口之间;在文化程度上,留守妇女大多文化偏低,以小学和初中文化程度居多,占84.8%,高中文化程度的仅占15.2%;在技能培训及掌握情况上,大多数留守妇女没有参加过技能知识培训,有技术特长的很少,仅30%的留守妇女参加过农业实用技能培训,15%的留守妇女掌握一技之长,12.8%的留守妇女有过法律知识的培训;在健康状况上,33.8%参加过健康知识培训,60%的留守妇女有程度不同的妇科病;留守原因上,一是需要在家务农、赡养老人及抚养小孩,二是由于留守妇女自身身体状况和外出务工经济成本考量,三是男主外、女主内传统思想的影响。

留守儿童人数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截至20xx年5月,基本摸清全县12个乡镇0-18岁留守儿童人数为8280人,占儿童总数的41.34%。其中父亲单独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1747人,母亲单独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540人,父母双方均外出打工的儿童5993人。年龄段主要集中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占留守儿童总数的57.5%,14―18岁的占42.5%;学习成绩多为中等一般,学习优秀的仅占24.8%;留守儿童监护方式以母(父)单方抚养和祖辈隔代监护为主,少数由上代亲戚和爱心妈妈(爸爸)监护。

近年来,__县妇联一直把留守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教育和发展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重要内容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以“关爱留守妇女儿童行动”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方式,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共同进步。

一是在12个乡(镇)开展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活动,为广大农村育龄妇女进行妇科党见疾病及乳腺疾病的免费筛查、治疗、转诊服务,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计生政策法规咨询的一条龙全方位服务。

二是充分发挥“巾帼志愿服务队”作用,积极参与“留守儿童、爱心妈妈”手牵手活动,争当“爱心妈妈”,为留守儿童捐款捐物。

三是上门慰问特困留守妇女,继续实施“春蕾计划”,牵线搭桥资助特困女童。四是依托“妇女之家”、“留守儿童之家”等阵地,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组织留守妇女开展读书读报、讲座交流、文体健身等活动,丰富留守妇女业余精神文化生活。五是扶持致富创业。帮助留守妇女及家庭选择适宜的生产项目,组织开展种养加实用技术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符合条件的留守妇女,优先帮助解决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目前全县建立“妇女之家”56个,依托山村幼儿园建立“留守儿童之家”78个。

1、家务繁重,生产方式单一,家庭收入偏低。

因为丈夫外出务工,留守妇女在承担家务、照顾老人子女的同时,大多承担着种植、养殖等农业生产,成为农业生产劳动的主力军。由于受地理环境、经济能力、文化程度、劳动技能、体力精力等因素的制约,留守妇女普遍长年从事传统农业劳动,起早贪黑,繁忙辛劳,但收入普遍偏低。低文化、低技能,也严重制约了农村妇女就业致富的机会和途径。留守妇女家庭除了农业收入和丈夫外出务工寄回的收入外,再无其他收入来源。

2、精神压力过大,身心健康受影响。

留守妇女既要承担繁重的农业劳动,又要料理家务,还要照顾年迈的老人、抚育未成年的孩子,生理和心理负担沉重,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影响。虽然目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已惠及广大农民,但是,由于家务和农活全靠一人支撑,大多数农村留守妇女都无暇关注自身的健康问题,有了小病小灾也是硬扛着,不到不得已都不会上医院。同时由于丈夫长期外出务工,常年不在身边,夫妻交流少,只是偶尔打电话,空间距离的阻隔使多数留守妇女感觉到孤独和没安全感,情感沟通的缺乏很容易导致感情危机,甚至婚姻关系破裂。

3、空闲时间较少,文化生活匮乏。

留守妇女平时要耕作田地、操劳家务、照顾老人和孩子,空余时间较少。遇上雨雪等恶劣天气不能劳作或农闲时,偶尔会走亲访友或到乡镇或进城采购物品。最多的文化生活便是串门聊天,看看电视,打打麻将娱乐,精神文化生活相对比较匮乏。少数留守妇女会参加村里组织的广场舞、打__鼓等文化娱乐活动。

4、人身财产易受伤害,安全感较低。由于男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只剩下了“36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这种人口结构的变化,导致农村治安防范力量的减弱。一是家庭财产安全得不到保护。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农村男劳力外出机会,盗窃财物,偷鸡摸狗。二是留守妇女在村组中处于弱势地位,在遇到邻里纠纷或生产纠纷时,容易成为被人欺负的对象。丈夫外出的时候,妻子有明显的不安全感。

1、亲子关系缺失,亲情需求较强。

由于距离上远隔和经济上的原因,在外务工的父母回家次数很少,大多选择每年春节回一次家,有的两三年回一次家。长期的分离和缺乏联系对留守儿童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生活上缺少父母关爱和照顾,和正常家庭的小孩相比较显得性格忧郁自卑。在调研中我们得知,我县个别学校出现留守儿童,因为太过思念父母,居然有轻生的想法,半夜趁老师同学熟睡,用跳楼的方式去抗议,所幸的是并未受伤。还有一部分留守儿童因为缺乏父母的教育,而养成不良行为习惯,如吸烟、喝酒、上网游戏、拉帮结派甚至于校园暴力等,而在学习、文明礼仪方面很是欠缺。亲子关系的缺失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人格发育带来了严重影响。

2、以隔代监护为主,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成问题。

据调查,目前,我县留守儿童监护权转移主要有隔代监护、亲友监护、自我监护三大类型,其中,“隔代监护”高居首位,其比例高达60.1%;亲友监护的比例为28.8%;哥哥姐姐监护的比例为7.4%;自己照顾自己的比例为3.7%。“隔代监护”对留守儿童的精神生活和心理健康带来重大影响。隔代监护人由于大多是老龄人群体,知识能力不足,又忙于家务农活,对留守儿童重养不重教、重物质轻精神,一般采用温饱式教育,有些爷爷奶奶比较溺爱孙辈,反而让留守儿童性格放纵,难以管教。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弱化了孩子对父母的依赖感,大多数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外出务工“是一段痛苦的经历”,有“被抛弃”、“孤独无助”、“无奈”感觉。可见父母外出务工根本无法切实感知和了解青少年的心理发展,难以实施正确的引导教育,不利于孩童的心理健康成长。

3、家庭教育缺失,学习不太理想。

大部分留守儿童对学习的认识都比较积极,但是留守儿童实际学习情况不容乐观。这主要是因为隔代监护及上代监护的监护人群体自身素质普遍偏低,大多是文盲或小学初中毕业,无法辅导留守儿童学习,并帮助留守子女养成良好的学习自控力,留守子女因为亲子关系缺失而带来的心理问题等都影响了学习。还有一部分隔代监护人认识不到读书的重要性,而且认为读不读书一个样,他们没有读书一样也能过上好日子。所以,一些老人不但不对留守儿童不认真学习的行为进行监督,而且是持包容和支持的态度,为一些留守儿童迟到、旷课甚至是辍学提供保护。另一方面,父母只有一方在家的,由于每天所要承担的农活家务很多,也没有很多时间去关注孩子。

4、健康知识缺少,安全缺乏保障。

由于农村安全健康观念的淡漠,留守儿童经常独自在家,因缺乏应变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容易遭受人身伤害或自然侵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加上农村思想观念保守,在生理方面知识难以启齿,安全健康教育知识全部依赖于留守儿童所在学校的指导。使得留守儿童在身心发展时期对自身变化、自我健康保护等的理解上存在困难。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体系,以形成“党政统筹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家庭自愿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机制为目标,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党政统筹领导,创造条件,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或从事农村生产,回来陪孩子,也能有相当的收入。将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纳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推进,综合施策。将留守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或设立专项经费。

2、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由妇联、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文化、公安、司法、关工委等多部门相关责任单位组成联席会成员单位,配套工作经费,明确职责分工,制定执行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建立留守妇女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对留守妇女儿童信息实行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联合采集,县、乡镇、社区及各相关部门进行动态化监测,便于及时掌握留守妇女儿童状况。

4、注重搭建留守妇女儿童关爱平台,依托“妇女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留守儿童亲情家园”“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留守儿童之家”等阵地,密切联系留守妇女儿童,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开展宣传教育关爱服务,以丰富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业余生活。

5、加强农村留守妇女的培训,整合部门各类资源,把留守妇女纳入重点培训对象,为她们开展农业生产、养殖技术、法制维权、女性健康知识、心理健康、子女教育等各类培训。提高留守妇女就业技能和思想认识,引导留守妇女走科技致富、文明生活的道路。

6、落实政策,鼓励留守妇女自主创业。积极实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提供技术、资金等支持,帮助农村妇女调整产业结构,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农业和养殖、瓜果蔬菜种植、手工业等副业。大力培育留守妇女中的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女经纪人、女农民技术员,发挥她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对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妇女所从事的种、养殖行业项目应给予重点资金扶持。

7、建立机制,定期开展农村健康普查。政府应把农村妇女儿童定期普查纳入公共卫生项目、列入政府“民生项目”,并投入专项资金。关注广大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定期开展健康普查,并形成长效机制。

8、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的帮扶和权益维护。充分发挥在职干部、巾帼志愿者、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的作用,示范带动,奉献爱心,结对帮扶;充分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点、妇女儿童之家的作用,调解矛盾、维护权益。

9、组建一支比较专业的心理干预专家队伍,加强对留守妇女儿童心理问题的疏导和化解。

第四篇:农村留守儿童的身体发育水平最差

身高与体重是反映儿童身体发育水平的最直接指标,调查结果显示,对于这一批14-16岁年龄组的儿童,无论是就身高还是体重而言,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水平都明显低于其他类型的儿童。

从男生的身高看,城市儿童的平均身高最高,为166.1厘米;其次为随迁儿童,为163.6厘米;农村完全家庭儿童的平均身高与随迁儿童没有差异,同样为163.6厘米;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身高则明显偏低,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身高降到了162.1厘米,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身高则更是降到了160.3厘米。从女生的身高上看,城市儿童的平均身高仍是最高,为159.7厘米;其次为随迁儿童,为158.4厘米;农村完全家庭儿童的身高相比稍微偏低,为158.1厘米;而农村留守儿童的身高出现了明显下降,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身高为156.9厘米,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身高则只有156.5厘米。

从男生的体重上看,城市儿童的平均体重最大,为109.2斤;其次为随迁儿童,为102.9斤;再次为农村完全家庭儿童,为101.6斤;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体重则出现了明显的降低,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体重降到了97.7斤,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体重则只有96.1斤。从女生的体重上看,城市儿童的平均体重最大,为96.2斤;其次为农村完全家庭儿童,为93.4斤;再次为随迁儿童,为92.8斤;而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体重又呈现明显下降,单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与双亲离家农村留守儿童的平均体重分别为91.3斤和91.2斤。

农村留守儿童由于无法得到父母的有效照料,再加上农村的物质生活条件与城市相比要差,所以在身体发育的各方面都处于相对落后的水平。

需要注意到的是,这种不利的因素在男生身上的影响要比在女生身上明显得多,无论是身高还是体重,男性农村留守儿童与其他儿童之间的差距都要显著大于女性留守儿童。

第五篇:农村留守儿童调查报告

五大风险

学界与舆论界普遍关心留守儿童现象,一般认为农村留守儿童面临下述五大问题/风险。

(1)营养与健康问题。父母外出的留守儿童,常常由祖父母作为监护照料者,这些老人往往缺乏营养、健康与卫生常识,加之劣质代乳品与劣质食品充斥农村市场,这些因素令其孙子女面临暴露于营养不良及健康卫生方面的风险之中。

(2)学习与认知问题。照料的老人往往没多少文化,缺乏辅导孙子女学习的能力;年老体衰,缺乏管束孙子女的精力;隔代抚育,往往过分溺爱孩子,缺乏督促孙子女学习的动力,这些因素不利于留守儿童的学习表现。

(3)心理与性格问题。由于父母言传身教较少及与父母情感交流较少,一些留守儿童的心理发展可能会两极化:或者有孤独倾向、过分敏感倾向与自卑倾向及社交障碍,变得过于内向与孤僻,在学校里缺乏朋友或被大孩子欺凌,或者因为缺乏管教而变得非常任性,叛逆心理特别强,甚至有暴力倾向,成为欺凌者。

(4)行为问题。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与管束,一些留守儿童没有形成正确、正常的道德观念,成为问题儿童,乱纪、行为失范,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5)安全问题。留守儿童往往由祖父母照料,老人精力不足,令他们暴露于各种人身安全风险中,每年媒体报道的留守儿童溺水、交通事故层出不穷。因为生源持续减少,农村中小学在不断减少与合并,学校离家越来越远,提高了交通风险。相对于非留守儿童,缺乏照看的留守儿童更容易成为刑事犯罪受害人,留守儿童被拐卖、被杀害,留守女童被性侵的案件时有发生。

照料与生存资源的权衡

社会对留守儿童的关心一般是问题导向的,多少有一些先入为主的基本假设:“留守儿童是农村中最弱势、最易受伤害的群体”“留守儿童是问题儿童”“留守儿童是不正常的社会现象,是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等。这是一种宏观视角。但首先要理解留守儿童的微观发生机制,然后才能回答留守儿童在多大程度上是社会问题、哪些对策是有效率的。

那么,在(1)营养健康与(2)学习认知方面,农村留守儿童的境况是否真的要比与父母同住的农村非留守儿童差呢?留守儿童真的是农村中最弱势、最易受伤害的群体吗?

2015年,来自山东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科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及斯坦福大学等研究机构的11名学者,在《Health Affairs》34卷第11期发表论文《中国留守儿童:父母外流对其健康、营养与学业的影响》。

2009-2013年,研究者按照随机抽样原则,抽取了10省份14.1万个农村儿童样本。高样本容量令该研究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与公共政策价值。研究设置了9个指标,来衡量非留守儿童群体(对照组)VS留守儿童群体(实验组)的健康、营养与学业状况。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儿童为非留守儿童,父母至少有一方外出打工的为留守儿童。研究结果如下:

贫血率,这两个群体的比例均为27%。在身高与体重这两项指标上,农村非留守儿童得分均略低于留守儿童,经统计检验,对照组表现等同于或劣于实验组。土源性蠕虫感染率,非留守儿童(39%)要高于留守儿童(25%)。屈光不正率,非留守儿童(17%)要显著高于留守儿童(13%)。简单说,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与营养状况不差于甚至优于非留守儿童。

初中辍学率,两个群体的比例均为19%。将数学、语文与英文成绩标准化,均值为0,标准差为1。那么,农村非留守儿童这三门功课的成绩(-0.015,-0.005,-0.180)均略低于留守儿童(0.018,0.040,0.030),经统计检验,对照组的学业状况等同于实验组。简单说,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业表现并不比非留守儿童差。

研究者还发现,在3-5岁阶段,农村非留守儿童的身高与体重指标及BMI均要显著低于留守儿童,不过到8-10岁阶段,这两个群体的差异就不显著了。

可见,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在健康营养与学业上是略优于至少不逊于非留守儿童群体的。也就是说,留守儿童并非农村最弱势、最易受伤害的儿童群体(注意,这绝非意味着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营养与学业状况非常令人满意)。

这是非常反直觉的,但却符合经济学的逻辑。家长是为了获得更高的收入而出去打工的。由此,相对于非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以享受较少关爱照料为代价,享受了更多的生存资源。上述研究表明,外出打工的家长在赋予子女关爱照料与生存资源之进行的权衡(Tradeoff),总体上有利于提升农村儿童的福祉,因而是有效率的。

研究者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比非留守儿童的父/母更年轻,受教育程度也更高;留守儿童所在的家庭规模更大。前者意味着这些家长外出打工能取得更高的收入,后者意味着留守儿童能得到其他家庭成员的照看。

总体上,儿童健康营养与学业表现的序列为:农村非留守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城市儿童(含随迁儿童)。这一个序列的含意是:纵然大家认为农村留守儿童在健康营养与学业上有诸多问题,农村留守儿童本身其实已经代表了一定的边际改善,可取的解决之道绝不是父母回到农村与儿童生活在一起,这反而会恶化农村儿童的生存境况。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

从中也看出了注意力资源与公共政策资源分配的某种不公平与无效率。农村留守儿童得到了媒体与学界的大量关注,政府也多次出台了多种关爱政策,但上述研究表明,享受了与父母同住之福的农村非留守儿童,健康营养与学业状况并不优于留守儿童,但显然媒体关注就少多了,成为一个几乎被媒体遗忘的边缘群体。

这一序列揭示了问题解决的方向是继续向前攀升而不是向后退转。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城市化与现代化的一个副产品,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借用一句用滥了的话来说“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通过进一步发展来解决”。这个方向就是后面将要阐释的赋予农民工市民权。

自由选择与风险控制

必须说明,上述研究结论“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在健康营养与学业上不逊于甚至略优于非留守儿童群体”,绝不能解释为父母至少有一方外出对留守儿童的(1)营养健康与(2)学习认知没有负面影响。不妨做一个思想实验,在父母收入等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儿童不再留守而随父母一起生活在X,那最可能的结果是:在更年轻、学历更高的父母照料与管教下,这些儿童的营养健康与学业多少会有提升。

这个X如果是农村老家,那由于农村教育资源的劣势,这些儿童学业的提升幅度可能会低一些。只是父母回到农村,要收入不下降几乎不可能,所以是纯思想实验。但这个X如果是父母工作所在的城市,那由于城市教育资源的优势,这些儿童学业提升幅度可能会高不少,上面的序列已经显示了这一点。总之,父母照料与管束对儿童学业有提升作用,在大概率上是成立的`。提升幅度的高低是高阶问题。

到这里,农村留守儿童的微观发生机制就昭然若揭了。家庭是最基本的经济与社会单位,基本功能有二:对子女的抚育,对收入与财富的适当安排。收入财富的积累对子女的抚育非常重要,有利于提升子代的生存优势与竞争优势。但这两个目标之间存在一定张力,例如家长对子女投入精力进行家庭教育,多多少少会牺牲一些收入。全职妈妈代表着母亲与家庭对孩子的牺牲:少一个人的收入,以增加对孩子的关爱照料管束,让孩子更好地成长。

不妨把家庭看作一个双变量函数(抚育子女与赚取收入),家长的目标是家庭利益最大化,但这不等于家庭收入最大化。一开始,增加收入让子女有更多更好的生存资源,对孩子成长有利,这两个变量在某个区间是正相关的;但并非总是正相关,由于时间与精力的稀缺性,到一定阶段,就要牺牲对孩子最基本的关爱照料管束才能实现收入的增长,这对孩子成长不利,这两个变量在该区间会负相关。家长必须在抚育子女与赚取收入之间有一个权衡,以实现家庭利益最大化。

值得一提的是,把农村留守儿童等同问题儿童是不对的。农村留守儿童公认面临的五大问题/风险,可以理解为在缺乏父母关爱照料管束时,农村留守儿童在这五方面面临比一般儿童更高的风险。风险是概率性的,是可能发生,但未必发生。风险=发生概率*严重程度,所以风险是可以成本化的。

农村家庭要在管控这五大风险与赚取收入之间进行权衡。原则上,如果家长外出打工额外增加的收入高过这五大风险成本,就选择外出打工,否则就选择在家务农。在这个意义上,留守儿童是家长选择的结果,并且做了收益-风险的权衡,因而是有效率的。

从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的两种类型也可以观察到家长的风控措施。

被广泛引用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之说,来自2010年六普样本数据的推断,定义是0-17周岁,父母至少有一方外出。其中,双留守/真留守儿童(父母都外出)比例为46.74%,单留守/准留守儿童(父母只有一方外出)占比为53.26%。

而上述14.1万样本的调查显示,真留守儿童的占比为15.7%;准留守儿童占比为29.6%;与父母住在农村的非留守儿童占比为54.7%,超过生活在农村儿童的半数,这些儿童的健康营养与学业状况甚至比留守儿童还要略差一些。

但是,所谓留守儿童面临的五大风险,主要是真留守儿童面临的风险。准留守儿童的家长一个出去打工挣钱,一个留守下来照料管束子女,这种安排已经极大地降低了儿童面临的风险。这种安排与城里人父亲上班挣钱、全职妈妈照料子女的家庭分工是同构的。

一些学者把准留守儿童家庭类比为单亲家庭是有问题的。家长A已经过世或者对子女不闻不问的单亲家庭,家长B必须既要挣钱养家又要照顾子女,境况比留守家长还要差。离异造成的单亲家庭,即使脱离这个家庭的家长A给孩子支付生活费,家长B恐怕仍不得不要挣钱养家;如果家长A另组家庭,那孩子享受到家长A的关爱能有多少?准留守儿童还要好一些,外出家长还是家庭成员,平时会给子女打电话,过年还会回家。总之,准留守儿童的境况整体上是要优于单亲家庭的儿童。

可见,一个出去打工、一个留守照料子女的准留守儿童家庭分工结构,本身就是一种风控安排。

政府最应做什么

政府出台的针对留守儿童的任何公共政策,应该符合效率原则:施行该公共政策所动用的公共资源+该公共政策所引起的新的问题<留守儿童尤其是真留守儿童面临的五大风险,即社会成本最小化。

这样的政策应该会有很多,这里只谈最关键的一条。政府最应做的是拆除障碍、创造条件让农村儿童不再留守,与父母随迁进城,享受与城市儿童一样的公共服务,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亲子暌违导致的五大风险。

首先,是废止一切不利于城市化的权利安排与制度安排,给城市化松绑。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提出“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这是朝着赋予农民完整土地权利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2014与2015年中国城市化率分别为54.8%与56.1%,比中国发展水平相近的国家仍低10个百分点左右。这意味着大量的农业人口要继续向城市转移。一是意味着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的留守成员也要进城,让留守儿童享受城里更多更好的教育资源,像城市儿童一样。二是意味着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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