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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它集中体现了党中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它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所在的小组实践活动所在地XX镇XX村共有7个组,234户人家,共1200余村民。通过全体组员的辛勤劳动调查显示,XX村92%以上的农户都已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在XX村开展得比较顺利。我们先后对234户家庭中的50户人家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对200位村民进行了采访和谈话记录。调查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公信度。整理相关数据后,全体组员发现,尽管在XX村“新农合”这项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满意度低。前面已经提到,XX村大约还有8%(也就是大约20户的人家)并未参加“新农合”。他们不参加“新农合”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还有人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等。另外,在已参加“新农合”的210户人家中,同样也有不满意“新农合”的,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理赔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新农合”的宣传不到位。通过调查反映,现在的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的得失角度考虑,觉得自己身体好,没必要花那个钱。同时,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的感觉。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在调查过程中,部分村民反映,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而XX村村民不属于城镇居民,他们离报账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麻烦。降低了村民对“新农合”的满意度。
解决办法及建议:
1.针对部分村民反映的“新农合”保障水平低的问题。地方政府应该积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深入农村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要求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根据本村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新农合”各项职能。将“新农合”各项具体要求在实践中落到实处。设立相关监督部门,并规范运作机制。在农民是否愿意加入“新农合”问题上坚持“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坚持农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不搞强迫命令;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坚持便民利民,真正让农民受益。
2.基于当前“新农合”工作在农村宣传不到位。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可以是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广大农民进行舆论动员。在这些工作进行的同时,还要组织基层干部和知识分子深入农村对农民进行“新农合”系列知识讲座和宣传活动。总之,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知识传播,都要尽量做到及时,准确和广泛。对农民的疑惑要进行耐心的讲解和答复。尽量让每一个农民都了解“新农合”,满意“新农合”。
3.针对现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这一问题。首先应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这样一来,就可以修建一些可供农民健身运动的场所,提高农民身体素质。其次,应科学合理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报销理赔方案。地方政府应在分析,总结合作医疗制度和基金运行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测算,科学制定和调整农民医疗费用补偿和理赔方案。在此,应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互助制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主导作用。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合理消减现有部门不活跃的职能,提高各职能部门的办事效率,缩短农民在“新农合”登记和理赔的时间。使农民在“新农合”办事时能感受到国家政策的温暖和政府办事效率的提高,真正为人民服好务。
农村医保问题调研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缓解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点问题,也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求到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覆盖全体农民。 从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成为解决农民医疗问题的主要安排。时至今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过迅速发展,参合率大大提高,参合农民的就诊率和住院率均有明显提高,就以经济负担明显减轻。但是,从各地实施的不同情况来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如宣传不到位、补偿水平低、受益面过窄、服务质量下降等问题,都威胁着新农合的健康发展,这引起了很多相关人士的反省和反思,并成为政府、学术界乃至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如何在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更加合理的进行制度创新和完善,切实解决农民医疗问题。
一、调查方法和对象
(一)调查方法
对于本村新农合政策的调研,我们先在网上查了大量关于新农合政策的资料,对新农合有了初步认识。然后采用的是自编的“关于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农村医保的调查问卷”,采取的随机抽样的方法,共发放了50份问卷,并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以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份,回收问卷50份,其中,有效问卷50份。由于问卷的份数比较少,所以主要还是对村里部分村民。
(二)调查分析
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如下: 1、社会满意度低
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个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
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此外政策不公等导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社会满意度低。
2、医疗保障水平低
调查中,只有2%的人认为医疗保障水平有明显的提高,而有58%的人认为提高不明显,30%的人认为没有提高,还有10%的人感觉下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新型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通过问卷调查,我们看到虽然有84%的人已经参保,可对农村医疗保险政策了解的也只有48%的人,大部分是跟风行为。对于农村医保政策了解的也大部分是从亲友得到,并不是体统的、正确的。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
欺骗上当的感觉。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也很繁琐。“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对农民有着重要意义,但参保者对报销制度还不是很清楚,很多人只是知道有报销, 但根本不知道怎么去做, 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对“新农合”的参与热情。在对于报销程序的感受上,56%的人认为太麻烦,很难完成,40%的人认为一般可以接受,只有4%的人认为非常方便。这其中可能是因为农民的教育水平普遍不是很高,再加上相关组织对“新农合”的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农民对“新农合”一系列的报销规定理解起来比较难,做起来就更不易。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所以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体系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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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调查报告
没有健康,就没有人的全面发展,就没有全面小康。9亿农民的“看病难”、“因病致贫”、“困病返贫”的问题深深牵动着中央领导的心。为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善乡村卫生医疗条件,积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开始在全国陆续推行。为了推进这项造福于亿万百姓的民心工程的顺利开展,我们来到了湖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首批试点县,涟源市茅塘镇,进行了相关的问卷调查。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开展情况,以及农民的切身感受,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
在我们对涟源市茅塘镇的道童村,柿乡村,光阳村等四个村的117份问卷调查中,调查者的学历,年龄:
表一:
学历 文盲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中专 大学以上
人数(人) 11 25 68 43 14 5
比例(%) 9。4 21。3 58。1 36。7 11。9 4。2
表2:
年龄(岁) 18岁以下 18-40 40-60 60-90
人数(人) 9 71 81 20
比例(%) 5。3 36。9 47。3 11。7
茅塘镇是涟源市一个经济较为发达的乡镇,尤其以乡镇企业发展出名,全镇有3万-4万人,而在外地经商或打工的人占了调查者人数的67。6%,依靠农作物作为主要收入的家庭只有相当少的一部分。
在调查问卷中问及农民的家庭月收入,在800元以下的占有54%,800-1000元的占有14。9%,1000元以上的占有31%,而家庭医疗费用的支出每年在300元以下的占有44%,300-900元的占有34。9%,每年医药费用支出在1000元以上的占有20。6%,近几年,农民的收入有了不少的增加,特别像茅塘镇这种乡镇企业较为发达的小镇,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收入增加的同时,农民医疗费用的支出也有了很大幅度的增加。这是我们在问卷调查中,农民普遍反应的问题。据资料显示,1990年至1999年,全国农民的平均收入从686元增加到了2240元,增加了3。32倍。但农民看病的`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也分别由10。9元、47元增加到了79元和289元。也就是说农民在收入仅增长3。32倍的情况下,门诊费和住院费的费用分别增长了4。4倍和3。7倍。这意味着农民住一次院差不多要花去全年的收入,医疗费用的支出增加过快,增幅过大,致使许多农民生病后不去医院就诊,需要住院的不去住院,贫病交加。
在问及当前农民看病就医存的最大问题时,有43。9%的人认为现在乡镇医院医药费用太贵,家庭难以承担,我们在农村调查时,农民还反映农村医疗保险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医药费用更贵(相对于私人的诊所医院)。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只有在指定的定点医院就医所产生的费用才能得到补偿。农民并没有得到实惠。另有33。2%的人认为乡镇医院就医程序复杂,医疗人员素质普遍不高,技术水平较差,医疗设备陈旧,农民根本不能从其获得医疗保障。农民大病小病不愿去乡镇一级医院就医。同时也有7。9%的人认为乡镇医院路途太远,不方便就医,只有15%的人对当前乡镇医疗状况还比较满意。
国家对农村推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有80%的农民表示支持认同这一政策,减轻了农民遭遇重大疾病时的医药负担。可以看出农民对于参保的积极性很高、期望也比较大。15。4%的人认为这项政策有利也有弊,自己也有其它的看法。在问及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何顾虑时;有42。7%的人担心新型农村医保政策不稳定,怕钱白投了,12。6%人对其获得补偿时,担心资金无法兑现,办理时程序复杂。也有25。5%的人对此无顾虑,相信政策带来的巨大实惠性和稳定性。
调查农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了解,有58。8%的人听说过,自己也参了保,但对其政策具体的内容如补偿办法等却不清楚,21。8%的人对这一政策,一点都不了解,甚至没听说过。
农民从农村医疗保险管理机构获得补偿,这是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也是农民最为敏感的的问题,同时也是新型农村合作医保执行和落实的关键所在。有41。6%的人认为从管理机构获得补偿不方便,要获得补偿,比较难办,程序也比较复杂,办事效率不高,29。6%的人承认是自己对农村医疗保政策的不了解倒致获得赔偿时不方便,只有24%的人认为办理农村医保补偿,还比较方便,很满意。
由以上对问卷调查的统计和分析可以看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出的初级阶段。农民得到实惠,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概括一下,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乡镇医院医药费用太贵,尤其是农村医保的定点乡镇医院,医药费用更贵,服务质量却比较差。农民不愿去定点的乡镇医院看病。而根据农村医保政策,只有在定点的乡镇医院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农村医保管理单位才会予以补偿。农民普遍反映即使是有补偿,自己也要支付相当多的部分。这种农村医保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没有给农民带来廉价的医疗服务 ,也没有给农民带来最大的实惠。
二、农村的乡镇医院医疗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医疗技术水平落后,医院的医疗设施陈旧,农民从乡镇医院得不到医疗保障。这是我们在茅塘镇调查时农民反映最为迫切的问题。而且根据农村合作医保的政策规定,乡镇医院作为农民第一级医疗保障机构,定点的乡镇医院报销额度在30-60%,报销幅度最大。县级医疗机构报销额度在30-40%之间。农民不但没有地方看好病,而且也不能享受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切实减轻医药负担。
三、农民从农村医疗保障中获得补偿时普遍反应不方便,程序复杂,原因应该有两方面:①从调查中可以看出农民虽然知道这项政策,但对于政策的相关内容却不是很了解。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对于投保和报销都有明文规定。只有符合报销条件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才能获得补偿。并不是什么都可以报销,如打架、斗抠、交通肇事以及性传播疾病等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规定的自费药等都是不能从农村医保中获得补偿的。但我们在调查中几乎没有农民知道这些规定。②农民从医疗保险中获得补偿时,必须经过三级政府机构的审批核查。虽然当地县乡政府都专门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保管理办公室,但办事效率不高,不专业,没有一批专业统一的审核机构。甚至有农民反应个别管理干部损公肥私,“拿回扣”。以上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保的继续向前发展,降低了农民对农村医保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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