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小区环境调查报告范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小区环境调查报告范文》。
经过长期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制定了“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以及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的三大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这三大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就是要依据我国的国情,根据我国多年采环保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强化环境管理为核心,以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战略为目的,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
(一)“预防为主’的政策。此项政策的基本思想是:把消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实施在经济开发和建设过程之前或之中,从根本上消除环境问题得以产生的根源,从而减轻事后治理所要付出的代价。对我国这样一个经济不发达、生产体系和技术水平都比较落后的国家来说,在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上具有很大潜力,把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放在预防为主上,不仅是客观需要,而且是切实可行的。“预防为主”的政策主要内容包括:
1.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计划与社会发展计划中去。进行综合平衡。这一工作是从。“六五:计划开始的。在“七五:计划中仍然把环境保护单列了一个篇章。计划中规定了防治工业污染、控制重点城市污染、保护江河水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的目标和措施,一些省市也按国家计划要求,把环保列入当地的发展计划之中,“八五”计划也同样列入了环境保护,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很重要,它不仅便于使环保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机结合,而且也纺环保工作提供了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保证。
2.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是把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调整城市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建立区域性“生产地域综合体”。实现资源多次综合利用,改善城市产业结构的比例,改善能源结构,减少污染产生和排放总量。
3.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避免产生新的重大环境问题。
4.实行污染防治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二)“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此项政策的基本思想是: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是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其它公害的单位或个人所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由污染产生的损害以及治理污染所需要的费用,都必须由污染者负担和补偿,从面使外部性费用内化到企业的生产中去。这项政策明确了环境责任,开辟了环境治理资金的来源。但在目前经济还不很发达,技术设备都比较陈旧落后的历史情况下,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谁污染就治理谁。这是因为:第一,造成了污染,就必须祖负治理责任,缴纳治理费用;第二,究竟治理谁,或者说先治谁后治谁,则应由环境管理部门根据环境质量状况,运用区域环境综合防治的理论,经分析论证后确定,其目的是以最小的投资,求得最佳的效益。“谁污染谁治理”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我国环境污染,主要来自工业生产。结合技术改造防治工业污染,就是指在对现有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时,把防治工业污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求和设备,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把持染尽量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在拟定技术改造方案时,要尽量以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新工艺代替排放量大的落后工艺,用无污染、少污染、低噪声、能耗物耗低的新型设备代替污染严重、浪费能源资源的陈旧设备;采用无毒、低毒、低害原料代替剧毒有害原料;采用合理的产品结构,发展对环境无污染、少污染的新产品;采用先进的、效率高的净化设备代替效率低、费用高、占地面积大的净化设施。同时企业还应结合技术改造,开展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技术改造资金要有适当比例用于环境保护措施。充分回收工厂的余热和可燃性气体,:实行闭路循环、一水多用等措施提高水气的重复利用率,尽量把废弃物中的有用物质加以回收或进行深度加工,使之转化为新产品。这些要求在国务院《关于结合技术改造防治正业污染的几项规定》,和后面要讲的环境技术政策中都作了明确规定。
2.实施污染物徘放许可证制度和征收排污费。对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是防止污染进一步加剧的重要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从根本上说就是控制污染源,消除了污染源也就从根本上消除了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源。所谓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就是指凡要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者,都必须向环境管理部门申报,并附交各种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说明。在申请报告表上填明拟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名称、性质、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地点等,环境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环境容量和质量情况以及经济技术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审查批准、签发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后,才可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我国从1989年开始在全国实施这项制度以来,已取得了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是进行环境污染总量控制的一项有效措施。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凡向环境排污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交纳费用,这是体现污染者承担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国目前开征的主要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水费两项。超标排污费是指超过国家标准规定排放污染物,要按照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排放浓度,按国务院关于《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收取排污费。我国自1982年征收排费以来,已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其一是促进了污染者治理污染的积极性,许多企事业单位由于交纳排污费,提高了对治理污染的紧迫感;上了治理设备,使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标准;其二是推动了企事业单位的环境管理。许多单位通过加强环境管理,节约资源能源,减少原材料消耗,减少跑、冒、滴、漏,从而减少了排污量;其三是促进了工业“三废”的综合利用,甚至有相当多的单位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其四是为治理环境污染和环保事业发展提供了部分资金。按国务院规定,征收的排污费,80%用于污染治理,20%用于环保业务补贴。1988年全国用于污染治理的排污费约为12亿元,用于环保业务补贴的约为3亿元,对各地污染治理、开展环境监测、环境科研、培训都起到了一定作用。排污水费是指凡向水体中排放污水的单位,均要缴纳排污水费。缴纳排污水费的企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的,还要同时按规定征收超标排污费,并负责治理。目前,排污水费的具体规定和标准尚未颁发,但有的省市已开始征收。
3.对工业污染实行限期治理。依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对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必须作出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解决,……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调整或搬迁。”所谓限期治理,就是各级政府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对所辖区内已经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损害的企事业单位发布命令‘采取强制措施限定其在某二时期内,把污染问题解决到规定程度。显然,采取这种强制措施,必须严肃、慎重,必须针对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和主要污染源才发布限期治理的命令。从1987年起,我国共安排限期治理的项目12万多个,解决了一大批老污染源问题。
(三)强化环境监督管理的政策。这是三大政策的核心。因为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既不能像日本那样提出“环境优先”的原则,也不能像西方国家那样依靠高投资、高技术,只能在当前一定时期内把政策的重点放在强化环境管理上。达一方面是因为通过强化环境管理,可以完成一些不要花费巨额资金就能解决的污染问题;另一方面是因为强化环境管理可以用有限的环保投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高投资效益。这项政策的主要内容有:
1.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和执法。1979年颁布了《环境保护法》(试行)以来,已先后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单项环境保护法律,并在《森林法》、《水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中突出强调了环境保护的要求。另外,国务院还发布了《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等10多项环境保护法规以及制定了与这些法规相配套的各类环境标准100多项等等。
2.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和全国性环境保护管理网络。自1973年第一次金国环境保护会议以来,各级政府中都没有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同时还建立了全国性的环境监测网站,环境科研、教育等一系列机构,为环境保护管理提供各种技术和信息的支持。
3. 广泛通过报刊、影视等传播媒介,动员民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增强全民族的环境意识。
推荐专题: 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环境调查报告 小区环境调查报告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