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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协会访谈调查报告范文(范文2篇)

2024-06-19 00: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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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保险的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根据市政协20xx年工作安排,7月上旬,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由徐月凤副主席带队,对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调研。张建华主席听取了市人社局的汇报座谈。调研组深入临渭区和澄城县,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及到医院、药店、社区、企业实地察看等方式,对我市城镇医疗保险工作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通过调研,大家一致认为,我市城镇医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建立起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为主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城镇基本医保覆盖面迅速扩大,筹资水平不断提高,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就医环境逐渐改善,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镇医保覆盖面稳步扩大,医保体系逐步健全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医疗保险工作,把城镇医保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城镇医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并相继出台多项相关政策,将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在校大学生及职业院校学生、农民工及失地农民等纳入城镇医保范围,城镇医保体系逐步健全,医保覆盖面稳步扩大,目前已基本覆盖到城镇所有从业人员和居民。职工参保人数20xx年为17万人,20xx年底达到47.3万人,参保率94.4%。居民医保20xx年启动时登记参保25.4万人,20xx年底达到60万人,其中参保缴费37.7万人。全市城镇医保定点机构133家,定点零售药店246家,基本满足了参保人员看病购药的需要。

二、医保基金运行整体良好,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0xx年实行城镇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后,医保基金规模迅速扩大,医保基金支付比例稳步提高,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平均支付比例提高到76%,居民医保提高到60%。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断提高,职工医保从原来的10万元左右提高到2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封顶线10万元,大病互助基金10万元)。起付线逐步降低,其中职工起付线平均降低了30%,居民起付线平均降低了40%。门诊急诊抢救和职工15种门诊特殊慢性病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扩大到2196种。20xx年全市享受医保待遇的城镇职工35178人次,由基金支付医疗费用40328万元,居民16747人次,由基金支付4409万元。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3.2亿元(含个人账户:.5亿元),居民医保基金结余1.2亿元(含中省市今年预拨财政配套资金6129万元)。

三、医保管理逐步规范,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市人社部门先后制定并完善了《渭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办法》、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报销程序》等10多项制度性规定,使城镇医保管理和经办流程不断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和经办工作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和完善了对定点单位的管理,建立了对定点单位的培训、巡查、考核、奖惩机制。加强了医保基金管理,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和内部审计制度,没有发现基金流失问题。建立了信息网络平台,经办机构、定点医疗单位和零售药店初步实现了信息化管理。

加强了经办队伍建设,规范了经办人员服务行为,有效提高了管理水平。报销程序不断简化,实行了住院报销“直通车”。全面推行便民服务,医保“一厅式”办公受到参保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四、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

与医保制度的建立健全相适应,我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全面加强了各级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特别是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已初步形成了以社区为平台,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以居民为中心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初步形成了“小病进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居民就医新模式,为城镇居民提供了较为价廉、便捷的医疗服务。同时,积极在韩城市、大荔县试点公立医院改革,县级医院与乡镇医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基本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品分开、营利与非营利分开的目标定位,群众就医更加方便,就医环境逐步改善。

存在问题

我市城镇医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城镇医保水平也有了一定提高,但是,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是实现全员参保难度较大。城镇医保制度要求全覆盖,但目前我市全员参保还有空挡。困难企业无力缴纳医保基金使职工不能参保,下岗职工无收入无力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有病参保、无病断保,致使少数职工未能参保。城镇居民医保启动仅两年多时间,由于居民对医保政策了解较少,认识不足,致使参保率偏低。加之乡镇所在地的农业居民与城镇居民有重复登记现象,致使登记人数多,实际缴费人数少,这些都影响了城镇医保的全覆盖。

二是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一些县级医保经办机构责任管理意识淡化,审核把关不严,增加了基金的运行风险。城镇医保计算机管理系统还不完善,且县际、区域之间参差不齐,个别县住院报销还停留在手工结算阶段,对参保对象数据的录入也依赖手工操作完成,与定点医院、药店不能实现信息共享,给参保人员办理医保业务带来诸多不便。经办机构基层一线专业型工作人员不足,医管专业人才缺乏,经办队伍整体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基金使用管理仍需加强,基金支付比例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患者实际承担的医疗费用仍然偏高,存在普通人家因一人患病住院而使全家生活窘紧甚至因病致贫的现象。

三是就医成本虚高。公立医院改革缓慢,以药养医问题没有根本改变,过度医疗问题依然突出。医疗扩张性消费状况比较严重,一些大型设备、贵重医用材料的使用率偏高,大处方、滥检查等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医疗机构的过渡医疗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的不规范,不仅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也增加了医保的成本。

四是社区卫生服务水平较低。大多数社区门诊存在着服务功能不全、人员素质不齐、设备配套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等状况,不少软、硬件建设达不到上级规定的标准,患者首诊、康复没有有效分散在三级以下医院,还不能完全满足参保居民“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基本要求。

第二篇:保险调查报告范文4篇

保险调查报告范文4篇发布时间:2020-02-18s("content_top");

保险调查报告范文4篇

本文目录保险调查报告范文关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调查报告农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范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调查报告

保险业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理财 "变得越来越流行,逐渐已经成为社会的一种风尚,保险业更是遍地开花,以迅猛的速度流入到人民的生活当中。但是目前保险业究竟如何?其面临的问题又有哪些?以下是我在暑期咨询调查家乡附近一些保险公司及业务人员所完成的保险业方面的调查报告。

一、近年来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

(一)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初步展开

作为保险业发展的基石,诚信日益受到保险业内的重视,诚信体系建设也已初步展开。xx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强调,“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重诚信,搞好服务,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至xx年全国各地保监办、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保险诚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保险诚信经营理念得到认同

各保险公司在经营理念中,均能突出强调诚信。如中国人保几十年来秉承“稳健经营,笃守信誉”的经营思想指导业务发展;中国人寿以“诚信负责,稳健发展”为企业宗旨;泰康人寿认为“诚信在保险行业至高无上”;新华人寿在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建立“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小组”,领导公司的信用体系建设;平安保险公司经国际权威机构认证,获得了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由此可见,诚信在保险业发展中具有核心地位的理念已为保险业界广泛认同,这为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

(三)营销员的诚信状况有所改善

保险营销员曾一度以总体素质较低,诚信水平不高,社会形象较差出现在社会公众面前。经过近年来的治理,营销员的诚信水平有所提高,诚信状况有所改善,误导、欺瞒现象明显减少,失信行为初步得到控制。营销员队伍数量庞大,且直接面对公众,因而可以说他们的诚信状况从某种意义上代表保险行业的整体诚信水平。营销员的诚信状况好转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

二、目前我国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1.造假问题屡禁不止。假数据、假账本、假报表、假保单、假收据现象在保险经营过程中屡见不鲜。保监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打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虽早在xx年就开展了专项“打假”活动,尽管如此,造假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还有许多地下保单的现象在我国东南各大城市屡禁不止。

2.惜赔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保险公司理赔手续繁琐,服务不到位,个别案件拒赔不合理,客观上表现出惜赔现象,在客户中造成不良影响,在社会中形成“投保易、索赔难”、“收款快、赔款慢”的恶劣印象。

3.误导问题并未根治。由于营销机制的不完善,营销员误导问题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减轻,实质上并未得到解决。尤其在一些中小城市,在一些风险意识、保险意识、投资意识较差的客户中,误导、欺瞒现象并不罕见。

4.道德风险防范困难。近年来,我国保险知识普及程度有所提高,但有的人在了解保险后,竟打起了骗保骗赔的主意。投保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现象屡见不鲜,骗赔手段更是五花八门。xx年以来,发生在全国各地的“车贷险”骗赔案使财产险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而在寿险方面,一些边远地区的保险公司被迫停办医疗险正是因为无力解决投保人无病却常年称病住院问题。

(二)原因分析

1.社会信用基础薄弱影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在刚刚起步阶段,征信数据采集困难,数据开放没有明确规定,信用资料数据库建立滞后,信用法规缺乏,失信行为得不到有效惩治。薄弱的社会信用基础势必影响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

2.保险信用法规建设滞后阻碍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尽管我国保险信用法制建设有所进展,但与现实的保险经营活动相比仍显滞后及不完善。高速发展的保险业带来许许多多新现象、新问题,有些问题是直指诚信的,比如“回佣”。一方不“回佣”,而另一方“回佣”,客户就会被夺走,从而造成遵纪守法却遭受了损失,违规失信却增加了收益的局面。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助长失信毁约的歪风蔓延。

3.保险诚信管理制度缺失制约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度缺失一方面表现为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另一方面则表现为必要信息采集制度缺失。刚性管理制度缺失削弱了诚信的制约机制。人性弱点是天然存在的,商务领域仅仅靠道德良心是不够的。如果没有刚性的信用管理机制,管理者就不得不为人的素质及品质伤脑筋。如营销员挪用保费问题,如果没有制度能保证营销员不接触现金,那么这个问题将永远存在。信息不对称则客观上为失信行为提供了条件。对于保险人来说,投保人的每次投保资料都是新的,其真实准确与否无从评估。在广州的“车贷险”骗赔案中,曾经发现一家保险公司的6个支公司同时为一部车办理了保证保险。广州保监办在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车贷险”骗保之所以能够得逞,其中一项重要原因是“各保险公司尚未共享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及汽车经销商的信息,保险公司各自为政,给投保人骗贷或一车多贷以可乘之机”。对于投保人来说,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投保人无法掌握保险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无法比较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能道听途说地片面了解保险。

4.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陈旧落后不利于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目前国内一些保险公司的经营思想仍停留在盲目扩大保费规模上,上级公司对下级的考核体系突出强调保费收入,导致了保险业的大规模扩军和营销模式得变化,而保险公司的增加和追求业绩的体制,导致了有些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惟保费至上,置公司名誉和客户利益于不顾,当然这也有保险公司的责任。另外,业务员完成保费收入指标(且不论这个指标是否经过科学测算,是否实事求是)不但有物质奖励,还可能加官晋爵,否则,就会遭到惩罚,甚至丢掉“乌纱帽”。同时,基层公司可支配的费用也仅仅唯系于保费收入,多收多花,少收少花,不收不花。这种政策导向驱使基层公司以保费规模最大化为首要经营目标,为达目的,在竞争中任意抬高手续费、降低费率,弱化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等.

5.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质量和福利问题有待改善。代理人良莠不齐,很多代理人的专业素质和诚信问题,自身对条款不是很熟悉,然后对客户许诺口头支票,而没把产品的条款和利益以及不利的方面讲清楚,导致最后客户觉得上当受骗了,而延伸到对保险的不信任了,有不同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之间相互攻讦,让客户觉得代理人的素质低下。很多客户由于自身知识

不足,未能及时的使用自身的权利,单听代理人的片面之词,而代理人也未能及时全面的给客户一个解答,因而客户未能及时了解自身的利益保障,产生了最后申请理赔时招到拒赔的现象,让客户觉得保险是骗人的了。

随着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业务员数量也急剧增多,保险公司不为业务员缴纳社保,不把业务员纳入正式员工等等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也是诚信缺失的根本原因。自然会导致骗保,还有投保容易理赔难的情况。

(三)解决方式

我认为,要改变这些现状,首先保险公司招聘代理人时应该更严格,把代理人的专业素质和道德诚信作为聘用的首要条件,一旦录用即要对其进行严格监管,不能只以签单数衡量绩效。然后在合同文书上尽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客户能更好的理解保险条款,防止产生一些上述的不必要的误会和损失。保险公司和代理人都有义务和责任对客户灌输一个正确的保险理念,让客户真正的认知保险,认同保险。由于在权利对比上,客户是出于劣势的,所以现在国家的保险法也在不断完善,制定了更多有利于客户利益的条款。比如新的保险法里就新制定了一条“不可抗辩条款”,可以有力的保障客户的利益了,还有一些条款,代理人未就合同的免责条款向客户做详细解释的,该条款无效,以及投保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的代理权的,对代理人作出的超出代理权限的许诺,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而后再追究其代理人的责任。这些条款都能保障到客户的利益,维护保险市场的诚信经营。

关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调查报告保险调查报告范文(2) | 返回目录

一、调查时间:

二、调查人:

三、梁城村基本信息:

1、村庄状况:梁城村辖9个小队,总面积3200亩,总耕地面积2200亩,人均耕地2亩,其中水稻面积1100亩,旱地面积1100亩,

2、人口状况:本村人口2040多人,农业人口1500多人。

3、经济状况:本村经济发达程度位于所在办事处中上等水平,全部是农业区。

4、村中共4位干部,全年个人工资为8000到10000元,村中有诊所一个,图书屋一处,村中有固定办公场所。

四、调研背景及调研内容

我也是从农村贫穷家庭出来的,所以我对于农民患者“看病难”问题曾有过很深的了解,因此,当我成为一名大学生后,我更加关心这一问题,并把他纳入我的调研课题。

目前我国把看病贵列为新的民生三大问题之一。多数农民由于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往往有病不看,小病拖大,大病等死,与此同时,他们由于缺乏保健知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更容易受到疾病的困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陷入恶性循环。医疗保障的缺乏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阻碍,再此背景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XX年10月诞生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自XX年开展至今,在全国已经有了多个试点,合作医疗制度正在逐步的发展和完善。我这次调研的内容便围绕合作医疗展开,通过了解农作医疗的实施情况以及村民对合作医疗的满意程度,以求进一步发现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而作为国家提出的一项惠民措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确实给农民带来一定的好处,但中间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因此我利用业余时间对本村有关合作医疗方面事宜进行调研,通过此次调研活动,对本村合作医疗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对实施中出现的优缺点进行初步总结,以便对总体情况作大概的统计!

五、具体工作

在调研期间我以走访的形式了解有关合作医疗方面事宜,然后以入户访谈的形式进行具体了解,并总结出了我村有关合作医疗的详细信息。我村有一家合作医疗定点诊所,在村中心地段,村民大部分看病在村中诊所进行。村医疗诊所的医生都有行医证,农民在村卫生所看病都有保障。我们与医生交谈时得知:“农民所交的保险金额全部归农民所得,所交保险费用完以后另外每人还可以享受200的报销。在镇医院住院病人可以享受80%的报销,到市级医院的住院病人可以享受50%的报销。到省医院住院的可以享受40%的报销。”

我们在于农民交谈的时候得知农民对新型合作医疗都非常满意。他们说:“现在看病方便便宜,乡村医生服务态度好,村民们看病放心,现在也不愁生大病,国家可以报销。”以上是我们交谈及作调查问卷时他们提及的,其中的道理就由大家来思考吧!

比例由XX年的90%上升到XX年的95%,我村的合作医疗宣传力度逐年增大,宣传方式也不断增多!同时由于XX年有一部分受益家庭,他们在不知不觉中起到了宣传作用,而国家的支持更是此项制度不断扩展的坚实后盾。

报销问题是合作医疗中的一个大问题。开始大部分村民表示怕麻烦,怕浪费更多的人力物力而不愿去报销:也有村民说报销要走“后门”,而自己又一没钱、二没权,还是不要吃这个苦为好“也有村民认为家里人身体都很好,没有也不会遇到报销的事,因此对此事漠不关心;还有一部分村民这样解释不了解报销比例、报销流程的事,不好意思询问那些办过报销的家人,认为那是隐私的侵犯。部分得到报销的村民说旗医生服务态度好,每天的单子都会给你填好,你要是有不清楚的地方,他们会给你指点。后来,通过政府部门加大宣传密度,村委会班子人员商们讲解,让群众了解合作医疗的好处,村干部帮助农民到镇合作医疗站点报销。群众们逐步了解到了合作医疗的好处,由不愿参加合作医疗转变到自愿参加。

我们从报销较多一户了解到,夫妻二人同时患病,治病使其欠下债务,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捉襟见肘。虽说补偿的较少,不足以填补其家庭空缺,但从一方面可以使留下的人得到一丝安慰,也算是国家给咱们的交代。从此可见,因病至贫的事在农村还是较为普遍,想要彻底实现合作医疗的最终目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从其他村民口中了解到大家对国家补偿这件事还是相当满意的。

六、调研分析

经调研发现新农村合作医疗在梁城村有了很好的开头,而98%的参合率更能说明此项政策的可行性。同时我们也应从实际中找出潜在的问题。

1、仍有个别农民未参加合作医疗,任然对合作医疗存在质疑。有两户较为特殊:一户是退休老教师,国家补助较好,且女儿远嫁在外,老人家身体很好,因此对合作医疗很不在意。另一户是认为平常没有生什么大病,不需要看病就医,于是就不办合作医疗证。由此可见,第一:宣传到位,解释不到位。虽说都知到这项政策,但具体实施过程和实施内容并不为农民清楚。大部分人还是随主流的加入,并不关心细节,容易吃哑巴亏。第二:”没必要“我家有钱,家人身体都好,不需要加。第三:政府给着我补贴,你却让我出钱参合,这赔本生意我才不做呢!再说,谁知道钱落到哪里了。

2、 村民维护自身权益意识不强,不能及时了解政策变动 上面说到有一家两年都没用合作医疗本,却没要求村干部开证明,导致看病和不加合作医疗一样,这就导致政策实施时有障碍,自身权益得不到实现。而有的村民看病从来不拿合作医疗本,问其原因,要不说忘记带了,要不就是不知道怎么用。

3、 医生素质有待提高,药品价格应明码标价 对上面提到的拿合作医疗本就涨价的现象,一方面应明码标价,防止不法人员从药价上打人民的主意。另一方面要加强医生素质的培养,严格把住人才关。

4、 报销比例小,范围窄 因病反贫的情况时有发生,在目前农村无法避免。而报销只能是“事后诸葛”,许多高科技治疗费用不在报销范围之内,这令许多村民感到不解。很多农民希望有更完善的补偿制度,能真正符合现实需求。

5、农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处于被动地位,“参与率”高而“参与度”低。梁城村总人口2040人,其中农业人口1500人,据统计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达1980人,参保率超过95%,然而我在入户中感到,不少农民对待合作医疗实际持怀疑和观望态度。

作为一项“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是自上而下的。这里,政府和卫生院管理部门理所当然是运作主体,旗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也是积极主动的,农民则完全处于被动状态,被宣传、被动员、被要求……始终被动的农民似乎不知道自己应当是合作医疗的主人和收益者。尽管有关部门通过动员、劝慰等方式获得较高的“参与率”,但实际上农民的“参与度”并不高,即内心的认可程度、信任和信心不足,热情不高。

七、我的建议

经过调研,我对发现的问题作了总结:

第一: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能更深入、更详细地向村民讲解有关合作医疗的规章制度,使农民作到心中有数。如有必要,可定期开设培训班,请有经验的人员讲解有关信息,也可请受益人献身说教。

第二:农民是合作医疗的主力军,只有真正动员他们,合作医疗才能算是最后的成功。

第三:基层干部及医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俗话说:一只死老鼠坏了一锅粥。若因某一人的失误或过失而影响整个政策的实施就太不值得了。而人才是关键,因此要切实把好人才关,政府在选拔人才时要极其严格,从源头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明牌标价 每日都有部分药价公布,让农民看到,了解到药价的具体情况,真正让他们作到心中有数。并且加大监管力度,如有可能让农民参与监督,防于民、用于民。

八、结尾

通过这次调研,我以合作医疗为主要切入点,较为深入地了解了现行农村的一些基本情况。在中国这广袤的土地上,或许良城村不能被称之为农村的典型,但是通过这些年村支部各干部的工作,我亲身感觉到梁城村干部及群众正在努力寻找出路,努力追赶时代步伐的,成为新农村的示范点。

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符合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我国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和不断缩小城乡贫富差距。他在实施的开始阶段并不是顺利的,一定会存在很多的现实问题,这需要在推广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我相信它在我们党和人民的不断努力下,将是我国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事业改革中一个成功的典范,将为当前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事业添砖加瓦。

农村养老保险调查报告范文保险调查报告范文(3) | 返回目录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全球共同面临的大难题,我国是世界上老龄人口最多的国家,目前老龄人口已近2亿。农村老年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社会保障情况更值得我们关注。近期,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协对全县农村老年人的生存状况进行了调查。

98%的农村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

据调查,全县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6.8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6%,而且每年以0.7%的速度不断递增,其中农村老年人口4.33万人,占老年人总数的63%。

农村老人80%以上都患有农民职业病,如风湿、肌肉关节劳损、胃肠炎、营养不良等,98%处于亚健康状态,小病能及时就医的占48%,承担不起门诊药费和住院费(合作医疗)自费部分的占67%。

70岁以下的老年人,只要不是特殊情况,都过着自食其力的生活,70至80岁以上的老人有一半仍在从事体力劳动,80至90岁的老人有10%处于自给状态,有8%的老人的吃穿用基本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48.8%的农村老人在继续从事生产劳动

据调查,农村有48.8%的老年人在继续从事生产劳动,80岁以上的老年人仍在劳动的达16.3%。

事实上,农村老年人必须尽可能通过自己的劳动来获得经济收入。这是因为:老人无其它生活来源和有效的生活保障;子女们的负担重,尤其是独生子女,无力全面照顾双方的老人。

据对43300多位农村老人的调查统计,发现有28000多位老人是空巢老人,他们一方面要照顾孙儿包揽家务,一方面还要承担繁重的体力活、维持农业生产,人越来越老,精力越来越差,负担却越来越重。

72%的农村老人没有享受过任何养老相关政策

养儿防老曾经是我国农村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这种方式不断受到冲击,依赖传统的大家庭和孝道已难以解决好农村的养老问题。

由于农业科学的推广和家庭生活中科技与文化的应用,农村老年人的经验已无多少用武之地,其长者、智者的权威地位已经发生动摇,在政治、文化、技术上都处于劣势地位,加之没有大笔遗产,农村老年人社会地位逐渐下降。

现代青年人对中国特色的“孝文化”的尊崇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孝道出现了日益弱化的趋势,一部分人把老人当做包袱,弟兄之间为养老人相互推诿扯皮,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更是无从谈起。

除了少数五保、特困户由有关部门给予扶养和适当的生活补助,双女户和独生子女户每年有几百元的计划生育政策补助,通过合作医疗能够报销部分医药费外,农村老人中有72%的人没有享受过任何养老相关政策,也没有生活最低保障。

必须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制度

依据“木桶理论”,农村养老问题是我国农村地区民生问题的“短板”,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适应。资料表明,丹麦、瑞典、葡萄牙、西班牙、希腊等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于我国20世纪90年代时,便已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收入大幅增加,已经具备了发展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基本养老制度。

首先,要建立农村老人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要结合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分地区实施,资金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摊解决。还要认真研究和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让农民同企业职工一样,从成年开始就缴纳一定数额的养老金,进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其次,要逐步实行农村老年人集中供养。可由民政部门统一规划,在农村分区域建设供养所或老人院,对无劳动能力的老人实行集中供养,由子女缴纳一定的费用,民政部门将相关资金和社会救助的物资钱财捆绑使用,让农村老年人能够安度晚年。

再次,要建立针对农村老年人的各种救助体系。一是要建立对农村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制度。二是认真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坚决制止子女不孝和虐待老人现象。三是将农村低保向老年人倾斜。四是将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政策和合作医疗政策进行有机的整合与捆绑,提高报销比例或者免除自费部分,使农村的贫困老人得了大病之后能够得到及时的住院治疗。

最后,要紧扣新农村建设的展开,把孝敬老人、尊崇老人、赡养老人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老年协会、妇联、残联等组织要树立典型,倡导“百善孝为先”的传统民族文化。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调查报告保险调查报告范文(4) | 返回目录

摘要:**省是农业大省,农民养老是全省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必须解决的问题。随着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战略目标和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农村养老制度已越来越不能满足**省农村养老的需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迫在眉睫。

关键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是教育部“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资助本科生开展创新性实验,使大学生初步涉及科学实验领域,激发科学研究的兴趣。该计划的启动有利于学校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6月下旬至7月上旬,在国家即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之际,**大学商学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课题组,参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组织的调研统计工作,原省级几位老领导也参与了该活动,就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经过调研组成员认真讨论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一,市县政府建议。调查组分别召开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乡镇干部参加的座谈会3次,与会人员建议:一是将征地农民、独女户夫妇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整合起来,实行统一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二是建议加大宣传和政府补助力度,帮助农民改变“养儿防老”观念,通过政府补助引导农民参保。三是新农保试点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政策和经办应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由县(市)政府制定政策、统一协调。试点县市应依托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立和完善本级新农保经办机构,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第一线,直接为农民服务。

第二,村农民反映。调研组先后与乡村干部、农民座谈5次,走访农家6户。农民群众反映:一是农民对养老保险强烈盼望,但普遍对养老保险政策不太了解,有的反映收入低交不起,有的认为待遇低,又不愿意交。二是农民认为务农属于重体力劳动,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不应高于城镇企业的特殊工种(男性55岁、女性45岁),而且应同样享受提前退休待遇。三是村集体基本上都靠财政转移支付维持工作,村集体没钱给农民参保补助。农民希望,新农保制度如果能像新农合那样政府拿大头就好了。

第三,问卷调查显示。一是有67.5%的60岁以上老人生活费来源是子女供养,家庭养老目前仍是农民最主要的养老方式。二是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制度需求迫切,选择愿意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已达到58.6%。三是农民收入水平偏低、缴纳养老保险费能力有限,调查对象的家庭人均年收入水平在元以下的占27.8%,大多数被调查者每年能承受的养老保险费在100元-600元(见表1)。

二、建立新农保制度亟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认识问题。通过调查了解到,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乡镇干部或农民群众,对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普遍认识不足。为此,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国家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重大惠农举措,对解决农民“养儿防老”问题具有重要历史和现实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关注三农、改善民生的高度研究解决农民养老保险问题,要把党中央、国务院将要出台的新农保政策学深吃透,深刻理解新农保政策的内涵。当前,从经济条件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公共财力快速增长,政府承受能力不断增强;在政治条件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建立覆盖农村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正是体现和饯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执政理念;在制度条件上,党的xx大、xx大和近3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提出要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社会条件上,农民对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要求和呼声十分强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成功建立,使农民对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险信认度升高,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客观条件已具备,而且是势在必行。

第二,资金问题。这是建立新农保制度的关键。让农民参保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我国继免征农业税、实行新农合以及发放各类补贴后的又一重大惠农政策,是国民收入再分配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是事关亿万农民群众利益的一件大事。中央已下决心对中西部地区出资为60岁以上农民负担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同时要求地方按每人每年不少于30元的标准补助60岁以下农民参保。如果按全省有900万农民测算,省、县(市)财政每年需筹集资金2.7亿元,按10%启动试点,需2700万。从目前**省财力情况看,拿出这些钱为农民参保还是能承受的。

第三,机制问题。各级政府特别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经办机构垂直管理,责任主体是省政府。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省里在制定政策、行政管理、业务经办时,要灵活对待,要为基层政府在上述方面留有一定空间,充分调动地方及行政部门推动此项工作的积极性。特别在经办机构选择上,省里不宜指定现已垂直管理的社会保险局经办新农保业务,要从有利于推动试点、有利于调动地方各部门积极性、有利于便民服务、提高工作效率考虑,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经办机构。

第四,转移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居民的流动性日益频繁,农民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转换到新农保、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农保等势所难免。因此,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必须可以相互接续转移。可以将农民的养老保险账户分为基本账户和缴费账户两部分。基本养老账户按每人身份证唯一设置,原则上首先在出生地社会保险部门登记。缴费账户可随本人就业地不同开设多个,只为缴费设置,并将缴款转移至登记地社会保障部门的基本账户。在某地缴费满XX年可申请将基本账户迁移至此地,满XX年可以正常办理迁移。加快全国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出台“社会保障全国一卡通”相关政策,借助银行等商业金融机构,加快“金保工程”建设进程,提升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为省际间农保与其他社保政策间的接续转移提供技术支持。

三、几点建议

第一,加快建立健全新农保制度步伐。6月24日,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10%的县(市)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xx年起逐步扩大试点,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国家新农保制度框架基本明晰,**省应结合实际在国家要求的基础上,再增加10%作为省级试点,达到10个县(市)左右,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从制度上覆盖全省。应抓紧研究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将现有各群体养老保险政策进行整合,搞好平稳衔接和过渡。

第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务必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并将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各级政府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与论引导,全面提升农民参加社会保险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使农民知晓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优越性,了解具体办理程序和参保缴费办法等,努力营造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农民自愿基础上,通过合理引导,想方设法吸引广大农民参保。

第三,加大地方政府投入力度。建议厘定各级财政职责,由省财政全部或大部分承担国家规定最低线30元补助,县(市)财政将根据各自实际,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缴费补助水平,具体由县(市)政府确定。在制度设计上,形成国家支付基础养老金,拿大头、补出口,省和县(市)财政补入口,并视财政情况在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出口和入口补助水平的格局,从而为各地建立制度铺平道路,撤掉门槛,留有余地。同时,对计生夫妇、村干部、残疾人、贫困人口等特殊群体予以政策倾斜,多渠道解决缴费资金来源问题。这样既可激励农民参保缴费,又能缓解县(市)财政压力。

第四,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建试点阶段,地方政府建议省里不宜指定省垂直管理的经办机构,应由统筹地政府结合实际自行确定。**省应针对农民居住分散、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经办人员要服务上门的实际情况,依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在乡镇、村屯的基层服务站所,加强经办场所、设备和人员队伍建设,一切以理顺管理、提高效率,便民服务为目标,突出地方政府在新农保制度上的所承担的主体责任。

总之,要妥善解决基层反映的各类问题,政府在制定政策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基层提出的筹资渠道、待遇水平、退休条件、特殊群体倾斜政策、经办机构设立、村集体经济实力等问题都要统筹考虑,并尽可能予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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