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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友邦__公司总经理___携家人在香港某酒楼就餐时遭一持枪者袭击。香港警方怀疑该案件并不是单纯的抢劫案,目前正在从公私两方面调查郑是否与人结仇。据香港媒体猜测,此次枪击事件有可能与外资保险公司到内地抢单有关。
中国内地保险市场巨大,很多在香港经营的保险公司都到内地拉客户,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地下保单”,而与港澳相临的珠三角地区一直处于激烈竞争的最前沿。地下保单悄然做大早在20__年,香港寿险总保费中就有近1/3来自内地,折合100多亿人民币,这一惊人的数据引起了业内及管理层的高度关注。从当时起,地下保单就成为热点话题。管理层一再表示要“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地下保单活动”,然而地下保单却在禁止声中“茁壮成长”,从内地流出的保费年年递增。20__年,一直受到打击的地下保单从“根据地”珠三角和福建沿海地区,经过南京、杭州和上海,进入北京。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目前北京地区每天至少有40张地下保单产生,每张保额都在50万美元以上。而且购买保单的都是中高收入人群。地下保单不仅在地区和规模上不断扩展,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也越来越趋向于“合法化”。已经购买地下保险的一位钢琴教师告诉《t望东方周刊》:“是朋友推荐我买的,我们小区很多人都买了,我们是一起到香港交费的,朋友说只要是本人在香港签约就是合法的。”按照规定,在内地签署投保单、缴纳保费,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保费携带到境外再由境外保险公司签发保单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而内地居民在出境期间,向设在境外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则符合法律规定。因此,组织投保人到香港买保险已经成为地下保单规避法律的一种方式。
随着内地保险市场的开放,外资保险机构纷纷取得在华经营的牌照,居民完全可以在内地购买外资经营的保险,为何仍然要费尽周折到香港去购买呢?一外资保险__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无奈地告诉《t望东方周刊》:“在收益率和理赔率方面,我们的产品完全没办法和境外保单竞争,我们的预期收益率最高在3%-5%之间,而境外保险都在10%以上,甚至达到20%。从理赔率来看,我们大概能达到30%-40%,而境外保险可以达到100%。”回报高、保障高、赔付的是外币,这是很多人对境外保险的印象,也是地下保单不断壮大的秘密。
所以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保险代理人为了高额佣金,投保人为了高收益,还是在不停地销售与购买地下保单。监管策略不得不变地下保险规模的不断扩大令监管层极为恼火,地下保单绕过国内监管开展业务,是一种“服务走私”行为。一方面,保险资源大量外流给境内保险公司带来严重冲击,另一方面可能会有人利用境外购买保险的做法洗钱,使不法收入“合法化”。曾参与保险法司法解释立法工作的郭玉涛律师在接受《t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打击地下保单非常必要,境外保险机构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境内开展业务,逃避监管和税收,扰乱国内金融秩序,是任何国家都不容许的。而且一旦保单发生纠纷,会涉及国际司法,不能用境内法律保障境内投保人利益。
政府的态度一直非常明确,早在1999年保监会就发出公告,严禁海外保险机构非法从事保险及中介活动。20__年,广州、深圳、香港、澳门四地的保险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上,香港保险业监理处书面承诺,对非法推销境外保单的香港业务员进行有效处理。20__年,中国保监会三次下文对“地下保单”的不法销售严令整肃。然而一系列的监管措施收效甚微,保监会显得有点力不从心。郭玉涛律师认为,主要因为我国政府无法控制境外机构,它们可以规避中国法律。一直以来内地监管机构对付“地下保单”集中在代理人和投保人两方面,一方面打击在境内销售境外保险的代理人,另一方面通过宣传的方式,使投保人了解地下保单的非法性质和蕴含的风险。事实已经证明这种策略效果不大,由于销售的隐蔽性及境内居民可以越来越方便地出入香港,很难使保险代理人受到法律的处罚。在高收益和高保障的诱惑下,对投保人的“说服教育”也很难起到作用。而近期香港美国友邦保险的一项决定让人觉察到监管层的策略在改变。
今年2月,香港美国友邦保险发出内部通知,禁止其保险代理人销售保单给内地客户,无论保单签约地是在香港,还是在内地,香港友邦将不再向内地客户签发新单。新华网报道,香港其他寿险公司也有意效仿友邦的做法。尽管目前还只是一家公司的决定,但还是露出苗头,监管部门在设法通过控制境外保险机构,堵住地下保单的“源头”。虽说是香港寿险公司“主动切断”地下保单,但肯定还是源自管理层的压力。在20__年11月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的通知》中,保监会指出“对于在境内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境外保险机构,将在市场准入等方面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就此,深圳保监局提出,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境外保险公司,将取消其在内地再设立分支机构的资格。这意味着如果仍向内地居民销售地下保单,境外保险机构可能会丧失在内地展业和开设分公司的机会。面对诱人的内地保险市场,是采取非法的地下保单方法侵入,还是在内地开设分支机构合法经营,两者非此即彼的选择中,境外保险机构会有自己的衡量。不能苛责保险公司地下保单的屡禁不止衬托出国内保险公司的弱小,从侧面说明中国保险产品在保障范围、力度及服务等方面和境外保险有很大差距。地下保单一般都是高端的寿险,而这正是国内保险公司所不能提供的,因此地下保单才能大行其道。
尽管是非法展业,但是表现出的境外保险机构的竞争力不可小觑。上海合泰保险超市服务中心经理王小林在接受《t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我国的保险市场还是初级市场,是刚刚从计划经济脱胎而出的,在风险、定位及计算方式等方面和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有很大不同,市场的开放和发展需要一个过程。如果说在诚信经营及服务质量方面,大家可以指摘国内保险公司经营水平的话,在保险产品收益率方面,恐怕就不单单是保险公司本身的问题了。为何境外保险的预期收益率能够超出境内保险如此之多,这其中还包括很多境内外商独资合资的保险公司?郭玉涛律师表示,地下保单的收益率高有多方面原因,一是资金运用的渠道广,另外公司风险控制和成本控制能力强,其次,在税费方面境内外的保险公司也有所不同。谈到这个问题,王小林说,我国对保险产品预期收益率有政策限制,不过他同时承认,即使政策限制放开,以目前的投资渠道及市场情况,收益率也不可能和境外保险相比。保险产品提供给投保人的收益最终还是由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决定的,一直以来,中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只有债券、银行存款等低收益的利率产品。
20__年1月30日,保险资金投资股市的政策障碍才取消,然而,A股市场到底能够给保险公司带来多大收益,恐怕更多的人对此持怀疑态度。从这个角度讲,境内保险公司敌不过境外保险公司,恐怕不仅仅是保险公司自身发展的问题,甚至不仅仅是保险市场发展的问题,整个中国资本金融市场都脱不了干系。
尊敬的医保局领导:
在市劳动局以及医保局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我店严格遵守和执行医保有关法律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医保政策。根据贵局考核内容要求以及公司规定,于x年x月x日 ――x月x日对本店医保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我门店医保制度健全,药品种类齐全;多次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医保政策,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以优质、专业服务于顾客,杜绝违规操作,依法执业。
二、医保刷卡电脑专人专机操作,并要求操作人员学习相关制度及操作流程。为确保医保刷卡电脑系统操作安全,公司对医保刷卡专用电脑进行了锁定监控管理,禁止员工登录互联网站,确保了设施的安全性以及数据及时准确地上传。
三、本店严格遵守和执行GSP的相关管理规定,将药品进行了“四分开”陈列存放。处方药规范经营,并作了相应的处方记录。四、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本店在公司领导的督促和监管下,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感谢市医保局各位领导莅临本店指导工作!
此致
敬礼!
药店
xx年x月x日
尊敬的医保局领导:
在市劳动局以及医保局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我店严格遵守和执行医保有关法律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医保政策。根据贵局考核内容要求以及公司规定,于x年x月x日 ――x月x日对本店医保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我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我门店医保制度健全,药品种类齐全;多次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医保政策,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以优质、专业服务于顾客,杜绝违规操作,依法执业。
二、医保刷卡电脑专人专机操作,并要求操作人员学习相关制度及操作流程。为确保医保刷卡电脑系统操作安全,公司对医保刷卡专用电脑进行了锁定监控管理,禁止员工登录互联网站,确保了设施的安全性以及数据及时准确地上传。
三、本店严格遵守和执行GSP的相关管理规定,将药品进行了“四分开”陈列存放。处方药规范经营,并作了相应的处方记录。四、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之处,本店在公司领导的督促和监管下,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感谢市医保局各位领导莅临本店指导工作!
此致
敬礼!
药店
xx年x月x日
2月20日,友邦XX公司总经理携家人在香港某酒楼就餐时遭一持枪者袭击。香港警方怀疑该案件并不是单纯的抢劫案,目前正在从公私两方面调查郑是否与人结仇。据香港媒体猜测,此次枪击事件有可能与外资保险公司到内地抢单有关。
中国内地保险市场巨大,很多在香港经营的保险公司都到内地拉客户,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地下保单”,而与港澳相临的珠三角地区一直处于激烈竞争的最前沿。地下保单悄然做大早在20xx年,香港寿险总保费中就有近1/3来自内地,折合100多亿人民币,这一惊人的数据引起了业内及管理层的高度关注。从当时起,地下保单就成为热点话题。管理层一再表示要“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地下保单活动”,然而地下保单却在禁止声中“茁壮成长”,从内地流出的保费年年递增。20xx年,一直受到打击的地下保单从“根据地”珠三角和福建沿海地区,经过南京、杭州和上海,进入北京。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目前北京地区每天至少有40张地下保单产生,每张保额都在50万美元以上。而且购买保单的都是中高收入人群。地下保单不仅在地区和规模上不断扩展,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也越来越趋向于“合法化”。已经购买地下保险的一位钢琴教师告诉《t望东方周刊》:“是朋友推荐我买的,我们小区很多人都买了,我们是一起到香港交费的,朋友说只要是本人在香港签约就是合法的。”按照规定,在内地签署投保单、缴纳保费,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保费携带到境外再由境外保险公司签发保单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而内地居民在出境期间,向设在境外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则符合法律规定。因此,组织投保人到香港买保险已经成为地下保单规避法律的一种方式。
随着内地保险市场的开放,外资保险机构纷纷取得在华经营的牌照,居民完全可以在内地购买外资经营的保险,为何仍然要费尽周折到香港去购买呢?一外资保险XX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无奈地告诉《t望东方周刊》:“在收益率和理赔率方面,我们的产品完全没办法和境外保单竞争,我们的预期收益率最高在3%-5%之间,而境外保险都在10%以上,甚至达到20%。从理赔率来看,我们大概能达到30%-40%,而境外保险可以达到100%。”回报高、保障高、赔付的是外币,这是很多人对境外保险的印象,也是地下保单不断壮大的秘密。
所以尽管监管部门三令五申,保险代理人为了高额佣金,投保人为了高收益,还是在不停地销售与购买地下保单。监管策略不得不变地下保险规模的不断扩大令监管层极为恼火,地下保单绕过国内监管开展业务,是一种“服务走私”行为。一方面,保险资源大量外流给境内保险公司带来严重冲击,另一方面可能会有人利用境外购买保险的做法洗钱,使不法收入“合法化”。曾参与保险法司法解释立法工作的郭玉涛律师在接受《t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打击地下保单非常必要,境外保险机构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在境内开展业务,逃避监管和税收,扰乱国内金融秩序,是任何国家都不容许的。而且一旦保单发生纠纷,会涉及国际司法,不能用境内法律保障境内投保人利益。
政府的态度一直非常明确,早在1999年保监会就发出公告,严禁海外保险机构非法从事保险及中介活动。20xx年,广州、深圳、香港、澳门四地的保险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上,香港保险业监理处书面承诺,对非法推销境外保单的香港业务员进行有效处理。20xx年,中国保监会三次下文对“地下保单”的不法销售严令整肃。然而一系列的监管措施收效甚微,保监会显得有点力不从心。郭玉涛律师认为,主要因为我国政府无法控制境外机构,它们可以规避中国法律。一直以来内地监管机构对付“地下保单”集中在代理人和投保人两方面,一方面打击在境内销售境外保险的代理人,另一方面通过宣传的方式,使投保人了解地下保单的非法性质和蕴含的风险。事实已经证明这种策略效果不大,由于销售的隐蔽性及境内居民可以越来越方便地出入香港,很难使保险代理人受到法律的处罚。在高收益和高保障的诱惑下,对投保人的“说服教育”也很难起到作用。而近期香港美国友邦保险的一项决定让人觉察到监管层的策略在改变。
今年2月,香港美国友邦保险发出内部通知,禁止其保险代理人销售保单给内地客户,无论保单签约地是在香港,还是在内地,香港友邦将不再向内地客户签发新单。新华网报道,香港其他寿险公司也有意效仿友邦的做法。尽管目前还只是一家公司的决定,但还是露出苗头,监管部门在设法通过控制境外保险机构,堵住地下保单的“源头”。虽说是香港寿险公司“主动切断”地下保单,但肯定还是源自管理层的压力。在20xx年11月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境外保单活动的通知》中,保监会指出“对于在境内非法销售境外保单的境外保险机构,将在市场准入等方面作为重要因素加以考虑”。就此,深圳保监局提出,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境外保险公司,将取消其在内地再设立分支机构的资格。这意味着如果仍向内地居民销售地下保单,境外保险机构可能会丧失在内地展业和开设分公司的机会。面对诱人的内地保险市场,是采取非法的地下保单方法侵入,还是在内地开设分支机构合法经营,两者非此即彼的选择中,境外保险机构会有自己的衡量。不能苛责保险公司地下保单的屡禁不止衬托出国内保险公司的弱小,从侧面说明中国保险产品在保障范围、力度及服务等方面和境外保险有很大差距。地下保单一般都是高端的寿险,而这正是国内保险公司所不能提供的,因此地下保单才能大行其道。
尽管是非法展业,但是表现出的境外保险机构的竞争力不可小觑。上海合泰保险超市服务中心经理王小林在接受《t望东方周刊》采访时表示,我国的保险市场还是初级市场,是刚刚从计划经济脱胎而出的,在风险、定位及计算方式等方面和发达国家的成熟市场有很大不同,市场的开放和发展需要一个过程。如果说在诚信经营及服务质量方面,大家可以指摘国内保险公司经营水平的话,在保险产品收益率方面,恐怕就不单单是保险公司本身的问题了。为何境外保险的预期收益率能够超出境内保险如此之多,这其中还包括很多境内外商独资合资的保险公司?郭玉涛律师表示,地下保单的收益率高有多方面原因,一是资金运用的渠道广,另外公司风险控制和成本控制能力强,其次,在税费方面境内外的保险公司也有所不同。谈到这个问题,王小林说,我国对保险产品预期收益率有政策限制,不过他同时承认,即使政策限制放开,以目前的投资渠道及市场情况,收益率也不可能和境外保险相比。保险产品提供给投保人的收益最终还是由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决定的,一直以来,中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只有债券、银行存款等低收益的利率产品。
20xx年1月30日,保险资金投资股市的政策障碍才取消,然而,A股市场到底能够给保险公司带来多大收益,恐怕更多的人对此持怀疑态度。从这个角度讲,境内保险公司敌不过境外保险公司,恐怕不仅仅是保险公司自身发展的问题,甚至不仅仅是保险市场发展的问题,整个中国资本金融市场都脱不了干系。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保险业呈现迅猛发展势头。但据调查了解,目前县域保险市场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健康发展和居民的切身利益,应引起关注。
一、存在问题
(一)外部监管与市场发展不相适应。目前保险监管机构只设立到省一级,省级以下的市县没有设立分支机构。从近年来保险业的发展趋势看,市县两级由于机构少、业务发展潜力大,成为新一轮各保险公司争夺的主要战场。随着市县两级机构数量的增多、同业之间的竞争不可避免,客观上要求相应的监管力量、监管水平、监管方式与之相适应。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原有的监管体系和监管力量与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势头明显不相适应,难以真正了解基层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及时处理。
(二)同业竞争日趋激烈,引发的问题不容忽视。适度竞争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但是,竞争过度会给保险市场的发展带来一系列不稳定因素:一是人员频繁流动。随着机构的增加,对人员需求量相对较大,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和手中掌握着一定客户资源的业务经理,成为各保险公司争夺的重点,在高薪、高位的诱惑下,不少管理人员走马灯一样,频繁跳槽,不利于保险队伍的相对稳定和续保业务的开展。二是个别保险公司借助于权利部门搞垄断经营和权利“寻租”,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基本原则。三是以支付高额手续费为诱饵,变相搞商业贿赂。同业竞争不规范,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给保险业自身发展和保险市场的稳健运行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三)保险营销人员持证率偏低。根据《保险法》有关规定,保险代理人必须参加保险业务知识培训,并考试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但在调查中发现,个别保险公司持证率不足80%,与监管要求相差太远。持证率偏低,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不利于保险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甚至对保险公司的社会信誉产生不良影响,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四)在产品宣传上有误导客户现象。目前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大多是固定格式保险条款,部分内容专业术语较强,而社会公众保险知识普遍欠缺,对保险条款也没有细加研究,购买保险时主要以保险代理人的宣传解释决定是否购买。部分保险代理人短期行为相当严重,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利用客户对自己的信任,过分夸大产品的保障功能,对限制性条款和免除责任没有如实告知客户,误导投保人做出非理性选择,为以后客户与保险公司在理赔问题上发生纠纷埋下隐患。
(五)存在洗钱行为。部分保险代理人,为了获得保单,不择手段。如劝说某些单位领导利用小金库办理团体保险等,使非法资金能通过购买保险变为合法资金。
(六)农业保险发展缓慢。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是弱质产业,容易受各种自然灾害影响,甚至威胁到农民的生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从目前农业保险保费收入情况看,增速有所加快,但保险的覆盖面和保费收入仍处于较低水平,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以及农村人口数极不相称。
二、对策建议
(一)健全完善保险监管体系,增强保险监管功能。一是修改和完善配套的保险监管法规体系,从监管制度、方式和手段上建立健全和界定保险市场行为规范标准。二是建议在县市级建立保险监管机构的派出机构,或委托银监局对基层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严格保险机构准入审查,对基层保险机构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保险市场。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建金融稳定协调体系。要针对出现的混业经营情况,在县级区域内建立由人民银行与银监部门牵头,银行、保险机构参与的混业监管协调机制,针对银行、保险业务的交叉区域讨论其风险及时进行研究,通过信息共享、稳定协调机制及时排除金融风险隐患,为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管控力度。一是从完善制度入手,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提升保险“窗口”形象。二是严把准入关,彻底杜绝无证上岗。三是建立统一、规范的保险代理人诚信记录信息库,与资格证书一同管理,实现各保险公司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四是加大对保险从业人员失信的惩戒力度,对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代理人,要坚决辞退,并记录在案,终身不得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五是保险公司要信守承诺,加快理赔速度,切实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利不受损害。
(三)加大保险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保险意识。一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由行业协会出面,各保险公司参与,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及网络媒体,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保险的重要性,避免单打独斗,降低宣传成本,提高宣传效果。二是通过正面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向公众宣传保险在生产和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宣传的可信度,提高人们的参与意识。三是利用保险营销人员点多面广的优势,加大保险产品的宣传解释工作,加深人们对保险产品的了解和认识,为扩大保险产品的消费群体,储备客户资源。
(四)合理规划机构准入数量,防止竞争过度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在保险市场逐步放开的情况下,国内外保险公司纷纷看好中国保险市场巨大潜力,为了防止机构过度膨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需要管理部门在机构准入数量上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可根据一个地区经济总量、增长速度、人口数量、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科学测算最多可容纳机构数量,既要保持适度竞争所需的机构数量和必须的发展空间,同时又要防止因机构数量过多,造成过度竞争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拓宽服务领域,开发多样性的保险产品,避免同质竞争。为了防止业务重叠,竞争加剧,各保险公司要在细分市场上下功夫,找准市场定位,发挥自身优势,选择好各自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加大营销力度,开辟新的服务领域和客户群体。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努力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人群对保险产品多样化的需求,避免同质竞争带来的不良后果。
(六)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发生。保险机构要以强化内控为目的,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规程,对重要岗位明确分工,实行ab岗位操作制度。设立内部稽核、事后监督岗位,作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降低业务风险。
(七)加强政策引导力度,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一是地方政府要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组织者,主动承担农业保险发展的责任,出台扶持政策,落实资金支持,引导农业保险业务有序开展。二是适当推行强制投保,通过强制投保,在足够大的领域内分摊风险,避免逆向选择,降低农业保险费率,减少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经营性支出。三是引导农民增强保险意识,认识到保险理赔比政府救灾的有效性,提高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重要途径,其覆盖面广、涉及职工职业领域之大以及其社会保障功能,是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所不能比拟和替代的。也正因为其社会保障功能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原因,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前提下,对保障工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我国自20__年1月1日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以来,形成了以《劳动法》为核心,以《工伤保险条例》为基础的工伤保险法律体系框架,行政法规所具有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为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别是20__年6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保护农民工伤职工这一特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依据。我县工伤保险工作现状
我县截止20__年3月底,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约850户,除去约170户停业户外,其余680户共有职工约38000人,其中各类参保单位约350户,参保职工约24500人,在参保单位总户数中破产停业户约200户,职工人数约11300人,未参保单位约330户,职工约13600人。在参保单位之中,基本能够正常营业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单位约60户,占参保营业单位户数的40,占营业单位总户数的12.5;职工人数约7000人,占参保营业单位职工人数的53,占营业单位职工人数的26.2。在全县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有职工人数中,农民工约有19000人,占全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工总数的50,而参保农民工仅约2700人,仅占农民工总数的14.2;且约86未参保的农民工主要集中在煤矿、铁矿、砖厂、石料场以及冶炼、制造等劳动密集型、工伤高风险的行业。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7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安阳县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
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主要原因
就我县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在维护其合法权益方面遇到的困难来看,造成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对工伤保险特别是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认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各类企业普遍存在工伤保险“不够本”和“不划算”的错误认识。有的企业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大,人员不容易管理,加上企业的“近视”行为,只顾眼前既得利益,只算眼前帐,认为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法费用。
2、农民工劳权保护存在制度上的漏洞。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强制力度小,对资方违法的处罚力度和对劳动者应予补偿方面的保护力度均较小,客观上起了保护资方利益,损害劳动者利益的作用。如在劳动合同的订立方面以及在对拖延、拒绝支付工伤职工补偿的处罚方面,强制措施和力度在资方面前显得苍白无奈。
3、农民工自身维权意识淡薄,特别是对工伤保险政策缺乏足够认识。调查中发现,许多农民工对劳动法、对工伤保险知道的很少,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职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不沾边。
切实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途径和措施
鉴于安阳县农民工工伤保险状况和造成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具体情况,为了切实有效地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对农民工特别是农民工伤职工所享受合法权益的宣传力度。政府应利用各种媒介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对农民工伤职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加大对工伤保险工作的推进力度。政府通过调动各方面的社会资源和力量,加大工伤保险工作推进力度,例如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加大行政干预,引导和迫使企业参加工伤保险;通过对侵害农民工工伤保障案件的查处、制裁,使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应担负的法律义务,提高它们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为维护农民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在从总体上抓好以上两项工作的前提下,在当前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的各个环节上,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解决好每一个环节上的具体问题。例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在积极为农民工伤职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可协调劳动保障、工商行政、安全生产监管、环境保护、公安司法、信访等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名流,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除依法行政外最有处理农民工伤职工工伤保险问题的权威机构,以便使在当前形势下最快、最好、最大限度的把切实维护农民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20__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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